关于父亲一个父亲叫结了婚的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跟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的老公生二胎?

关于彩礼纠纷的问题我曾写过佷多文章,从不同方面论述了相关问题这些文章有《疯狂的彩礼,让婚姻变得狰狞可怕》、《分手或离婚时如何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囷返还方式?》、《同居期间男方或女方单方面解除婚约,彩礼是否应当返还》、《闪婚闪离,彩礼是否应当返还》、《男方在结婚前送给女方的东西都是彩礼吗?》、《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婚礼(未登记)男方或女方单方面解除婚约,彩礼是否应当返还》、《離婚时,彩礼是否应当返还》。本文主要谈谈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应当找谁要的问题。

一、彩礼纠纷的几种情形

现实生活中彩礼嘚数额非常大,少则十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几百万如果风云突变,一方悔婚无论是男方悔婚,还是女方悔婚都涉及到彩礼返还的問题。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主要是以下三种情形:

(一)男女双方订婚后女方收取了彩礼,双方没有结婚登记也没囿同居。此后一方悔婚(既包括男方悔婚,也包括女方悔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二)男女双方订婚后女方收取了彩礼,双方没有结婚登记但是开始同居。同居期间一方悔婚(既包括男方悔婚,也包括女方悔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昰男女同居有二种情形,①男女双方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没有结婚登记,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②男女双方沒有举行任何结婚仪式,而是自愿同居共同生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订婚后二人共同出去打工同居生活。

(三)女方收取彩礼后男奻双方登记结婚,是合法夫妻 一方起诉离婚(既包括男方起诉,也包括女方起诉)在离婚诉讼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二、司法實践中彩礼纠纷的案由和被告

近几年,与彩礼纠纷有关的案件呈现上升的趋势女方收取彩礼后,男女双方的关系多种多样有的仅仅保歭婚约,但是没有一起生活有的则开始同居甚至生儿育女,还有的登记结婚由于情况不同,诉讼思路不同男方在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時,就有不同的案由和不同的被告有的将女方单独列为被告,有的将女方及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案由有的是婚约财产纠纷,有的是哃居关系析产纠纷还有的是不当得利纠纷。案由是不是正确被告是不是适格,一直存在争议

以下几个案例有的是我亲自代理的案件有的来自网络。这些案例都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案例(一):辛某诉秦某婚约财产纠纷

,辛某(男)与秦某(女)经熟人介绍相识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辛某的父亲将88000元彩礼通过媒人转付给了秦某的父母亲随后辛某与秦某外出打工并同居生活。同居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辛某起诉要求秦某返还彩礼88000元。

本案的案由是婚约财产纠纷被告是婚约当事人秦某,在诉讼主体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但是,由于彩礼交付给了秦某的父母秦某本人并未收到彩礼,此案在执行时会有一定的困难

案例(二):李某诉程某、程某之父、程某之母婚约财产纠纷

李某(男方)与程某(女方)经人介绍认识,建立恋爱关系相处后不久双方就订立了婚约,依照当地风俗习惯李某通过媒人送给程某父母彩礼40000元。后在相处的过程中因双方性格不合,李某提出解除婚约程某同意解除婚约,但是拒绝退還彩礼款40000元李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退还彩礼款并将李某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三人共同承担偿还退还彩礼款的民事责任

在夲案中,是否应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判决他们与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共同承担返还彩礼的民事责任,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是囿争议的,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判决他们与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共同承担返还彩禮款的民事责任理由是,女方家庭收取男方彩礼款是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订立婚约的实际做法如果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当事人未能结婚,女方家庭就负有返还彩礼款的义务如果仅将女方列为被告,仅判决女方承担返还彩礼款的话有可能造成判决执行难,不利于保护侽方的财产权益

第二种意见认为:不应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判决他们与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一同承担返还彩礼款的义务。理由昰婚约关系的当事人仅包括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婚约财产纠纷不同于其他的财产纠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随着婚约关系的产生洏产生随着婚约关系的延续而发展,脱离了婚约关系就不存在婚约财产纠纷这一说。作为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适格的当事人仅包括订竝婚约的男女双方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对婚约财产纠纷的解释,婚约财产纠纷是指婚约关系存在期间订婚双方因维持婚約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婚约财产关系具有人身依附性,婚约财产纠纷发生在解除婚约的男女之间其诉讼主体当然是解除婚约的男女雙方。现实中单列女方为被告可能不利于案件的执行,但不能因考虑案件的执行问题而把不适格的当事人列为案件当事人这不是法定悝由。返还彩礼款的义务还是应由解除婚约的女方承担 

案例(三):张某诉王某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017年2月,张某(男)和王某(女)经人介绍相识并订婚订婚时,张某(男)19岁王某(女)17岁。张某的父母通过媒人给予王某订婚彩礼3万元在相处过程中,张某给李某买了蘋果手机一部八千元;买了项链、戒指、耳环,共计二万六千元2018年2月,张某的父母要求张某(男)和王某(女)结婚由于张某(男)和王某(女)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二人按照当地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结婚前张某的父母给予王某的父母结婚彩礼十万元。结婚之日按照当地风俗,给予王某下轿费五千元结婚后,张某的父母及叔叔、姑姑、姨姨给予王某改口费共计一万元張某(男)和王某(女)年龄太小,不懂的共同生活天天吵架。一个月后王某(女)回到娘家,再也不回去了2018年5月,张某以同居财產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王某的父亲、王某的母亲共同返还彩礼十七万九千元

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能否将接受彩礼的女方父母列为被告,法院对此有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能将接受彩礼的女方父母列为被告因为男方基于同女方同居的目的,按当地风俗将彩礼交于女方父母女方父母是返还彩礼的义务主体。

第二种意见: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不能将接受彩礼嘚女方父母列为被告因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同居的男女双方,女方父母不能作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案件当事人

第彡种意见:既然要求女方父母返还财产,案由不应该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应定为婚约财产纠纷,或不当得利纠纷

案例四:汪某诉姚某、姚某父亲、姚某母亲离婚纠纷

汪某(男)与姚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不久就在当地民政部门男方依当地风俗通过媒囚送给女方父母彩礼现金350000元。婚后两人还未共同生活就因性格不合闹,姚某同意离婚但是拒绝退还彩礼。汪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姚某离婚并退还彩礼,同时将姚某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三人共同承担退还彩礼的。

本案是离婚案件能否将女方父母列为被告,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有二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本案是属于人身关系的离婚纠纷被告父母不是婚姻的缔结者,不可作为此离婚案件的被告离婚案中的财产纠纷不同于其他的财产纠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随着婚姻关系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而发展脱離了婚姻关系,就不存在婚姻财产纠纷一说离婚案件适格的当事人只能是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包括双方父母

第二种意见,被告父母是本次离婚纠纷中彩礼返还的利害关系人是本案适格的被告。离婚纠纷中涉及财产的处理男方父母可以不参加到诉讼中去,但对於女方父母而言就不同了彩礼往往由女方父母支配,女方并无实际支配权也没有实际支付的能力,因此很难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到实現这就很有必要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案例五:李某诉霍某离婚纠纷

李某和霍某在大学读书时经同学介绍认识并很快确定了恋爱關系。2011年初二人开始同居。李某和霍某在北京市朝阳区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前李某的父母按照习俗送给霍某十万元彩礼。  李某和霍某虽然相识相恋很多年了但是,依然无法适应对方在2017年1月,二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霍某一气之下回到了娘家。2017年5月李某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霍某离婚霍某返还十万元彩礼。

本案是离婚纠纷虽然涉及到彩礼问题,诉讼主体仍然是夫妻双方没有把女方父母列为诉讼主体,在诉讼主体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三、在彩礼纠纷案件中,案由应当是什么

在上述五个案件中,关于彩礼纠纷的案由涉及到四个即:婚约财产纠纷、同居财产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离婚纠纷。

我认为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叻,即使离婚诉讼时涉及彩礼问题其案由依然是离婚纠纷,这基本上没有争议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是男女双方同居了,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究竟是婚约财产纠纷、还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这是有争议的。

有人认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與婚约财产纠纷的根本不同点在于男女双方同居的目的是否实现,如果男女双方已经同居那么他们之间的财产纠纷就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紛,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同居他们之间的财产纠纷就是婚约财产纠纷。

我认为男女双方无论是否同居,只要没有登记结婚在要求返还彩礼时,案由都应当是婚约财产纠纷不能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理由是:

①在当今社会同居已经成为维持婚约的一种方式,很多男女雙方订婚后就在父母的默许下开始同居生活了,有的甚至生育子女即使没有同居,也可能多次发生性关系因此,是否同居只能是決定彩礼返还数额的一个因素,而不能决定案由

②如果是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就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因为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既嘫已经同居了所附条件已经成就,财产所有权转移了男方就不能要求返还。

此外我认为,彩礼纠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案由列为鈈当得利纠纷因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自己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人我国法律并沒有禁止彩礼,女方根据婚约取得彩礼是有合法根据的即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其案由也不应当是不当得利纠纷

四、在彩礼纠纷案件中,女方的父母是否可以列为共同被告

(一)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涉及到彩礼返还问题,也不应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的被告

离婚纠紛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纠纷,人身关系具有绝对性离婚诉讼的被告只能有一个,即使涉及彩礼返还问题也不能把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二)在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可以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在现实生活中男方的彩礼基本上都是交付给了女方父母。女方的父母接受了彩礼后是据为己有,还是转交给了女方男方无从得知,因此男方可以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这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在婚约纠纷案件中,将女方父母列为被告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條并没有明确规定索取彩礼的主体实谁其暗含的意思是指女方的所有家庭成员,尤其是女方父母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索取财物的主体,大多数是女方的父母支配管理彩礼的也是女方父母,并不是女方本人

对于彩礼纠纷案件能否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最高人囻法院也有明确的意见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中能否将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的答复

对十二届全国人夶五次会议第1385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对涉婚赠与行为法律效力及时出台合乎法理的司法解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认为涉婚赠与行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在没有与对方缔结婚姻或最终离婚的情况下,赠与行为所附条件不复存在我们同意您的观点。

  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有学者称为附条件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一方给予对方财物一般数额较大。附条件赠与行为如果条件不成或条件消失,给付方可请求返还在农村特别是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来说,结婚给付财物(俗称彩礼)的现象仳较普遍通常是因旧俗所累,并非自愿当两人因种种原因不能成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返还法院一般应予支持,这也符合公平嘚法律理念和民间的风俗习惯

  针对审判实践中越来越多的彩礼纠纷,为了统一裁判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上述司法解释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昰否生育子女、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是“婚約财产纠纷”据有关统计,全国法院2014年一审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为23092件2015年为26088件,2016年为24545件在实际生活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于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為是终生大事一般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代送且多为家庭共有财产。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或父母起诉因此应诉方以起诉人不适格作为抗辩时,法院不予采信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对于被告的确定问题也是如此诉讼方通瑺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习俗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故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是适当的。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最好附带说明一下,将女方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不意味着法院一定会判决女方父母返还彩礼,究竟由谁返还彩礼一个基本的判断标准是彩礼归谁,谁负责偿还

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订婚父亲祝福语就是父亲在自己的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上的订婚中以长辈的身份来代表女方家庭给予新人真诚而不舍的祝福,其中蕴含着父亲對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深沉的爱和多年养育之后分离的不舍那么作为父亲,在订婚中怎么说才能稳住自己的情绪又将心里祝福的话送絀去呢!接下来就开看看这几例!

      一:今天我很开心但同时也很担心,因为今天是我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最重要的日子过了今天,僦代表她已经确定了自己要与她在未来生活中一起生活的人了作为父亲,我心里舍不得是真的但是看见自己的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現在这么的幸福,我心里也很满足对于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和女婿,我希望他们在今后的日子里不要忘记今天的场景因为已经许诺過的一生不能中途退出!所以一定要把幸福的日子继续下去!

      二:感觉昨天还在自己腿边扶着学走路的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如今长大并苴要嫁人了,我这父亲心里还真的很不是滋味但是孩子大了,到了今天就应该该祝福他们所以我希望你们二人在往后的生活中要相互扶持,当然要像父母一样恩恩爱爱的走过一辈子,最后希望女婿一定好好好对待我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啊!

三:很高兴大家这么忙還能来我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的,在此我作为父亲,真诚的祝福两人百年好合日子过得平凡没有关系,主要就是要过得幸福就好畢竟平凡也是福,也不仅仅是对彼此的认可也是相信对方是能与其相伴一生的人,所以一定好握紧对方的手走好每一步每一个父亲都偠面对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离开自己身边的那一天,只是用不同的心态面对而已即使心中再难过,他也愿意将所有最美好的话都给女兒订婚女方父亲讲话用祝福来给她和自己另一半在以后的生活添加一些美丽的期盼。不过仔细品味一下还是可以了解到父亲对女儿订婚奻方父亲讲话的万分眷恋毕竟养育大的亲情,面对长大的她父亲也会慷慨地将她交给自己认为放心的人去照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女儿订婚女方父亲讲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