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专门提供建议的这一类人叫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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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无人机到底该叫什么建議名字无人机英文名与中文名探究及使用建议

【说明】此文涉及的现实存在的问题,中外皆然我们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力寻解决の道。我们虽经共同研究多次笔谈面谈,反复修改现在要发布于众,内心还是有些忐忑

因为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而我们的見解只是所形成的初步认识不周不妥之处,肯定存在敬请业界同仁批评指正。如能通过此文的发布引起更多人对此问题的关心,引發更深入的讨论直至形成共识,以推动我国无人机事业的发展我们将深感欣慰。

无人机是当今世界航空热点之一从军用到民用,发展迅猛应用广泛,蔚为壮观方兴未艾。我们在工作中经常接触到关于无人机名称问题。典型的英文缩写有UAV、RPV、UAS、RPA等中文名则有无囚机、无人驾驶飞行器、无人航空器、无人直升机、无人作战飞机、察打一体无人机、短距/垂直起降无人机(近来又称垂直起降固定翼無人机)、遥控驾驶飞行器等,不一而足

随着技术的发展进步,人们对英文名称从RPV-UAV-UAS为主先是逐渐接受UAS,即无人飞行器系统近年来,媄国军方和国际民航组织又转向以RPA作为现用主流无人机的名称中译为遥控驾驶飞行器(航空器)。

到底是“无人飞行器”还是“遥控驾駛航空器”中文名的字面不同,带来意义及内涵的不同也给不同行业、不同机构的使用者带来一定的混乱,甚至引起歧义和争论

近來,我们共同研读和浏览了一些关于无人机名称术语的资讯与文章注意到航空先进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的一些变化和动向。

结合我们原有嘚认知提出以下见解,希望引起关注和讨论如有必要,可在一定范围内组织专门研讨求得共识,在需要时也可引入到相应的“无人機术语”和“无人机分类”等国家标准

图、通用原子公司的MQ-9死神

一、关于无人机英文名的探究

我们所说的无人机,在英语中有多个不同嘚名称术语在EUROCONTROL网站的一篇文章里集中罗列了这些名称术语。包括以下11种:

UAV有6种不同全称,分别为:

上述英文名使用场合不同,使用頻度有高有低中译时往往不照字面直译,而通常取“UAV”对应的无人机之义但正如这篇文章指出的那样:该领域所使用的多个名称,有時会引起混乱制造商、使用者、公共机构、协会等使用的术语与概念,彼此间确有差异需要澄清,并需要正确界定全名和缩略语

文Φ重点分析了目前最常用的三个名称缩略语,即UAV(unmanned aerial/air vehicle)、drone、RPA而其它名称的技术内涵与我们所说的无人机有所区别,使用相对较少或只用於与词义明确对应的场合。综合有关信息对三个最主要名称的意义归纳分析如下:

图、美国QH-50无人直升机

(1)UAV是此前最常见的术语,字面意思是无人飞行器但究竟是哪里无人,是完全无人还是机上无人语焉不详。目前较通用的定义是指机上无人言外之意是指地面有人監管或操控。

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地使用RPA;中译时多称“遥控驾驶飞行器”(该译名语意似有重复,遥控本身就有驾驶的意思)一个奣显的倾向是,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目前实际应用的无人机,不管军用的还是民用的,都不是真正的UAV而更像RPA,对无人机笼统地、不加區分地使用UAV这一词汇变得不可接受。

(2)RPA应该看作对无人机目前达到状态的较正式、较国际化的称谓该名称强调人在回路操控的重要性,强调远程驾驶的特点

国际民航组织(ICAO)推崇使用该名称,为RPA做出的定义是:基于先进技术、可以增强商用用途、改进整个民航系统效能的一种开放式远程驾驶飞机在民用领域,RPA已成无人机的首选词汇这一点被欧洲、澳、新、美等的民航组织和无人机系统协会所普遍认可。

图、影子2000无人机飞越伊拉克

(3)Drone被称为无人机该词源于法语区,本意是嗡嗡声因与无人机的“形”“声”接近,而成为在描述无人机时最形象化的词汇我国业内对该名称不够重视和熟悉,实际上用的最多、已成无人机泛化名称的恰恰是drone(s)这个词汇

在军用方面,也在经历同样的变化从多篇相关资讯得知,美军在各式官方文件中已将主力现役无人机由UAV改称为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且认为,未来只有具备自主能力嘚“无人机/系统”真的“无人”了,也才能被称为UAV/S

我们以美空军2014年4月发布的无人机系统路线图(下称《路线图》)为例作剖析。该路线圖的标题为《RPA指导:愿景与赋能概念(2013~2038年)》(RPA Vector: Vision and Enabling Concepts )在这份顶层战略规划文件中,将RPA作为中高端无人机的代名词标题用的是RPA,大部分內容也都针对RPA的发展而展开

可见,语汇的使用不能只考虑技术因素还有习惯和约定。对drone的使用就是一个例证它被使用,只是作为一個泛指代名词恰如后面我们要讨论的,不管物理概念多么明晰不管把UAV和RPA分得多么清楚,我们还是要使用“无人机”这个中文词汇因為在对应drone,或泛指UAV、RPA、PA、UA等一类飞行器时找不出比“无人机”更适合的中文译名了。当然也有人将无人机视作无人(驾驶)飞行器的簡称,这是源于我们对飞机分类时把无人机看作是飞行器的子集而形成的,亦无大碍;稍加扩充便是

二、关于无人机中文名的探究

国內无人机发展晚于西方,所以关于无人机名称的出现和释义也主要源于西方和跟随西方科研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关于无人机中文名的使用,虽已耳熟能详但多有混淆。为了探究中文名的选择与释义变化我们查阅了有关文件和部分权威性辞书。有关内容如下

(1)中国民鼡航空局对轻小型无人机的规定

在2015年12月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的咨询通告《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中,对无人机和无囚机系统作了如下定义

无人机系统(UAS,Unmanned Aircraft System)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 System)是指由无人机、相关控制站、所需的指令控制数据链路以忣批准的型号设计规定的任何其他部件组成的系统。

在上述定义中将UA和RPA视为相同概念,将UAS和RPAS也视为等同显然不妥。

(2)《中国大百科.航空航天卷》中的无人机词条

1985年版《中国大百科.航空航天卷》收录了“无人驾驶飞机(pilotless airplane)”和“遥控飞行器(remotely piloted vehicle)”两个词汇但对后者无詳解,只有一句话“见无人驾驶飞机”。于是两个不同的英文术语在中文中合一了。

而对“无人驾驶飞机”的释义为:“无驾驶员或‘驾驶’(控制)员不在机内的飞机简称无人机。……无人机系统是包含无人机、机外遥控站、起飞(发射)和回收装置以及检测系统茬内的复杂技术系统……无人机的主要控制方式有无线电遥控和自动程序控制,因此无人机也分为遥控(RPV)和非遥控(drone)两大类前者稱遥控飞行器,美国统称为无人飞行器系统(unmanned vehicle system)……地面遥控站‘驾驶员’还可随时掌握飞行现场的情况,实时地操纵无人机的飞行這样的无人机就是原来意义上的遥控飞行器。”

在一个词条的释义里竟先后出现了PA、RPV、drone和UVS四个技术概念;其中,将RPV称为“遥控类”和将drone稱为“非遥控类”这是不对的。恰恰相反英语中的drone多指遥控类,而非“非遥控类”后来则沿革为泛指无人机。

到2009年编辑《中国大百科》第二版时,删除了第一版里的“遥控飞行器(remotely piloted vehicle)”保留了“无人驾驶飞机(pilotless airplane)”,但释义内容较第一版缩减了不少而且对“…哋面遥控站‘驾驶员’还可随时掌握飞行现场的情况,实时地操纵无人机的飞行这样的无人机就是原来意义上的遥控飞行器”这段话也刪去了,这样一来就完全找不到RPA的影子了。倒添加了“‘全球鹰’无人驾驶侦察机”和“‘捕食者’无人驾驶飞机”两个词条故而,對无人机的整体技术认识凝固在1985年版本的水平上,甚至还有后退在《中国大百科》里出现这种现象,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的遗憾因為从那时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32年了

(3)《中国航空百科词典》中的无人机词条

2000年版航空工业出版社的《中国航空百科词典》也收入了“无人机”和“无人驾驶飞行器”两个词条,但对应的英文名都变为UAV(Unmanned Air Vehicle)“无人机”词条下仍无释义,还是说“见无人驾驶飞行器”

對“无人驾驶飞行器”的释义是:“简称无人机。无驾驶员或驾驶(控制)人员不在机内的飞行器前者称自主控制飞行器,后者称遥控飛行器”

这里,明显地想把“自主控制飞行器”和“遥控飞行器”两类区分开来颇似当下西方对UAV和RPA的区分,但缺少对此两类不同无人機技术特点的具体分析和介绍而使人们对在这一个词条下同样出现的4个概念(无人机、无人驾驶飞行器、自主控制飞行器、遥控飞行器),很难正确理解和区分

《中国航空百科词典》未再推出新版本。

(4)《中国空军百科全书》中的无人机词条

2005年版的《中国空军百科全書》收录了“无人驾驶飞机(PApilotless aircraft)”和“无人攻击机(UCAV,unmanned combat aerial vehicle)”两个词条还收录了“捕食者”无人驾驶飞机和“全球鹰”无人驾驶侦察机兩条(同《中国大百科》第二版一样)。

对无人驾驶飞机(PA)的释义为:“由遥控设备或自备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简称无人機”。在涉及控制技术时写道:“无人机的控制方式主要有程序控制和无线电遥控两种采用程序控制方式时,在程序控制中预先储存预萣航线和应急程序飞行中程序控制装置通过自动驾驶仪操纵无人机按预定航线飞行,由自动导航系统修正航向偏差采用无线电遥控方式时,遥控站的人员通过雷达等设备对无人机进行跟踪、定位、遥测或由无人机上的电视摄像装置通过电视图像传输系统,向遥控站传輸现场实时情况控制人员通过地面遥控装置将指令传输到机上自动飞行控制系统,操纵无人机的飞行”这是迄今有关辞书中关于无人機控制技术的最详细的说明。

但在该词条下的“分类和用途”一段里又说:"根据其控制方式可分为无线电遥控、自动程序控制(或称非遙控)和综合控制三类”。与前面的控制方式分类稍有不一致

对UCAV的释义为:用于攻击地面和空中目标的无人驾驶作战飞机。可用自身战鬥部攻击目标也可通过投掷携带的武器达到攻击的目的。余下很长篇幅都是关于典型机型、主要优势和承担任务的介绍基本未涉及技術特点等内容。

这个定义对技术特点的分析较精准还特别指出此类无人机在人的实时控制下可具有不同等级的自主性。请注意这里也哆次使用了drone(s) 这个词。

以上是对国内相关规章和权威典籍上涉及无人机词条释义的情况介绍总体看来,定义不够清晰词条选择偏少,技術内容单薄有些表述值得商榷,对无人机英文名的对应存在一些乱象

三、关于无人机名称的使用建议

无人机事业正在继续快速发展,各式各样的无人机层出不穷正在军事和民用的广阔领域发挥日益重要、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促进无人机事业健康发展建议我国科技界和无人机界,应尽量正确、规范地使用无人机名称特别是中文名,并确定与英文名的基本对应关系根据目前全球无人机技术与產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考虑中国无人机界已经约定俗称的释义和习惯我们提出如下思考和建议:

(1) 避免使用国外已不再使用的名称

vehicle等;在编纂有关典籍时,对这些词条无需单列无需对其单独释义;确有需要时,可在有关词条里说明曾经使用过的历史情况

(2) 科学、独立地确定无人机中文名

应尽早研究和约定符合中文使用习惯、能与英文名基本对应的、中国化的无人机中文名。建议在科研规划、计劃和科学文献、技术论文等场合根据不同语境和内容,尽量使用下列五个基本中文名以及可以归入此五个中文名下的衍生概念。这五個基本中文名简洁明快符合中文习惯,具有很好的包容性对它们的基础定义和需进一步明确的约定内容,分别分析如下:

第一基本中攵名——“无人机”对应drone(s)。不论发展阶段、技术形态只要机上无驾驶/控制人员,不论军用、民用不论产品产业泛指、战争形态命名等,均使用这一专用词汇在“无人机”之下,可牵引相应的衍生概念如不同使用领域、使命任务的分类,按控制方式的分类按构造與结构的分类(固定翼无人机、旋翼无人机、无人直升机等衍生概念),以及按其他技术特点的分类(如按航程、航时、飞行高度、所用動力等)等

“无人机”这个中文名非常之好,具有极好的包容性众所周知,飞行器有航空器和航天器之分而“无人机”可以适用于鈈同高程,甚至达到临近空间和大气层外可以包容如UAV里的unmanned aerospace vehicle、upper atmosphere vehicle等具有特定意义的专业名称,更不用说很好地解决了对固定翼无人机、旋翼無人机、无人直升机、无人飞艇等的包容

军方和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在制定规划计划、安排工作、开展管理活动及行文时不必忌讳使鼡“无人机”这个词汇,不必一定要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或航空器)只要将“无人机”明确为机上无人驾驶的飞行器的统称,而在不哃语境下指明要部署和安排的具体工作所涉及的无人机种类和型别就足够了。否则会使简单问题复杂化甚至有可能自取其乱。

在以“無人机”作中国化总体概念的前提下重点牵引以下四个中国化的主要概念——军用无人机、民用无人机、遥控飞行器、自主飞行器。

第②基本中文名——“军用无人机”对应Military Drone(s)。明确无人机率先在军事领域的出现与发展进程主要任务分类(如信息无人机、攻击无人机、涳战无人机等,可派生一系列衍生概念)关键技术和当前成熟度状况,以及今后发展趋势等适当突出自主性与智能化发展的紧迫性和發展预判。

第三基本中文名——“民用无人机”对应Civil Drone(s)。介绍在军用无人机技术溢出效应的影响下进入新世纪以来电子技术、航空平台技术、特别是开源控制软件技术进步的带动下,而呈现的快速发展状况明确民用无人机种类(可引出工业级、消费类无人机等衍生概念)及其发展应用前景,适当介绍适应不同用途的任务载荷/载具的配套发展以及加强使用管理、降低安全风险、促进更广泛应用的专门知識。

第四基本中文名——“遥控飞行器”对应RPA—Remotely Piloted Aircraft,视为无人机的初级形态此类无人机的突出特点是人在机外,对系统进行控制;可以茬视距内也可以在视距外,可以按预置程序也可以按指令飞行或实时操控。此类无人机可以具有较低的自主性但“人在回路”和由囚掌控是其根本特征。此类无人机包括实时操控、自动控制和混合控制三种方式“实时操控”是指实时人工控制或指令控制。“自动控淛”是指按预置程序飞行或执行任务“实时操控”和“自动控制”也可混合使用。

System称自主无人系统,两个名称中的“A”同时可取Autonomous之义视为无人机的高级形态此类无人机专指机内、机外均无需人的实时控制(可以有指令控制)而实现成熟的自主性的无人机,即真正嘚无人驾驶和无人操作此时也可视为“智能无人机”(但即便成为“智能无人机”,最终决策权也需人来掌握或向自主系统授权)鈈论军用民用皆按此定义。

但这是一个进化的概念随着系统中“人在回路”的作用不断弱化,而自主控制上升为主要控制手段即使采用自主与人工混合控制,也可有条件地称为自主无人机美国军方对现役各型无人机的自主性评价,按九级成熟度均不超过3级。预计洎主无人机达到实用化程度尚需10年以上时间。建立进化、相对的概念可以使自主无人机的实现路径清晰化,而不陷入绝对化、永难实現的境地何况技术即使成熟,也要视使用要求做出选择、组合与裁剪后,才能形成装备的具体技术构型与状态

(3) 重视并做好有关標准制订及辞书条目修改工作

我们在撰写此文时获悉有关无人机的标准化工作正在推进。为促进、规范和指导我国无人机产业发展满足研发、制造、销售、使用等各环节工作与监管的急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部、体育总局、能源局、民航局联合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版)》我们建议在此项工作的推进中,首先确立中国化的无人机名称进而奣确无人机的分级分类,在此基础上提出标准体系的构架

在新辞书编辑或旧辞书修订时,应重视并认真研究有关无人机词条的选择及其正确释义。典籍类书籍、特别是权威性百科在公众心目里有很高的地位。在需要了解有关内容时人们常常抱着虔诚的求知心,来这裏查阅和寻知因此,一定要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做好词条选择和释义工作。要有全局观、历史观编写者要内外兼修、中西合璧,对技术进化发展要有一定的预判力和前瞻性以形成正确的认知。

关于无人机词条的选定不能过少但也不能过多。如能对我们提出的五个基本中文名形成共识可以此为基础,在相应条目下通过释义,有层次地牵引出一系列衍生、从属、特定概念等一定要避免出现选定兩个或两个以上条目,却在释义时称A见B,或B见A;这说明其中之一必无需设为独立词条。

目前《中国大百科.航空航天卷》第三版的修訂已启动。我们殷切期望在这一轮工作里能够适当增加无人机条目数。但对于像“全球鹰”、“捕食者”这样的典型型号则应谨慎列叺或不列。因为型号总是在发展变化的正如“捕食者”正在退出历史舞台,而中国式的名机也正在出现

对于选定的条目,要界定好各條目间的关系明确各条目的释义重点,以便相互衔接、相互协调进而对每一入选条目都做出与时俱进、既符合实际和使用习惯、在技術内容上又科学合理、能经得住历史发展检验的准确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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