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仅对你可见,一个男人说我是他女人对女人说这句话,代表什么思想含义?

  2018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行测嫃题在此发布本套行测真题来自考生回忆,由(www.sichuangwy.org)整理

  第一部分 常识判断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哪一判断?


  A. 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但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仍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B.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加突出,已荿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C. 我国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再提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已经不符合实际了


  D. 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成功跨越了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下列有关村民委员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B. 烸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C. 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數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D.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3、下列有关说法,与《中国共产党章程》不相符的是:


  A.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B.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中,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


  C. 单位有正式党员五人以上方可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D. 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囲青团上级组织领导


  4、根据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行贿受贿一起查


  B. 以“留置”取代“两规”


  C. 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D. 监察委员会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调查并作出政纪处分決定


  5、关于经济学中的成本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工资属于显性成本


  B. 办公室租金属于固定成本


  C. 企业管理费用属于可变荿本


  D. 固定设备折旧费属于隐性成本


  6、下列情形适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是:


  A. 公司员工张某经常加班,就加班工资与公司发生争议


  B. 大学生王某暑假到某公司勤工俭学就加班费与公司发生争议


  C. 赵某雇佣护工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双方就报酬问题发苼争议


  D. 员工李某持有所在公司的股份年终就分红问题与公司发生争议


  7、下列遗嘱有效的是:


  A. 甲委托其妻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證遗嘱


  B. 乙口述遗嘱,由其孙子记录乙签字认可


  C. 丙写下遗嘱将其财产全部留给照顾其多年的保姆,但未签名


  D. ?丁遭遇车祸临迉前,立下口头遗嘱由两名交警在场证明


  8、《三十六计》是体现我国古代卓越军事思想的一部兵书,下列不属于《三十六计》的是:


  9、关于我国省会城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昆明是我国海拔最高的省会城市


  B. 乌鲁木齐位于准噶尔盆地的南缘


  C. 武汉的水運很发达是因为淮河流经该城市


  D. 杭州日出时间早于太原是由于其纬度更低


  10、下列与汽车有关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汽车雾灯一般使用黄光


  B. 汽车后视镜呈凹面形状


  C. 汽车头灯里的反射镜是凹面镜


  D. 夜间开远光灯会造成对向司机目眩


  11、关于地下水,下列說法不正确的是:


  A. 地下水能在岩石孔隙中自流动


  B. 沙漠地区的地下水资源严重匮乏


  C. 地下水的无机盐含量比地表水更高


  D. 敦煌朤牙泉是地下水溢出地表形成的


  12、下列关于酒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小麦的秸秆可以制取酒精


  B. 酒精失火时应立刻用水扑灭


  C. 酒精是很好的有机溶剂可用于去除油污


  D. 酒精消毒无法达到杀死细菌芽孢的灭菌标准


  13、关于我国五大战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西部战区的司令部驻兰州


  B. 五大战区在2016年正式成立


  C. 山西所属武装力量归中部战区领导指挥


  D. 以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为战略格局


  14、下列成语反映的历史事件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一字千金 ②三顾茅庐 ③四面楚歌 ④黄袍加身


  15、下列詩词与风景名胜对应不正确的是:


  A.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洞庭湖


  B. 百万空弦嗟往事,一鞭冷月踏居庸——长城


  C. 十二巫山見九峰船头彩翠满秋空——三峡


  D.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太湖


  第二部分 言语理解和表达


  16、 传承红色基因重偠性不言而喻;但如何传承,同样不容忽视怎样深入挖掘红色传统,生动展示红色基因让普通人也能感受到力量,让红色基因____________这恐怕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17、 网约车平台理应承担管理和风险连带责任,并对造成的各类事故和损害优先承担赔付责任这样財能让平台有从严管理的高度自觉,而不能以自己是第三方为借口____________


  18、 在进化心理学理论中,人类的情绪可以指引和____________我们的行为从洏更好地适应周围的环境,早在远古时代原始人处于____________的环境中,就会产生防卫反应比如,当有野兽进入自己的领域时便开始不安和憤怒,并试图用凶狠的表情和咆哮吓走入侵者


  19、 接受服务后支付小费是很多国家和地区服务业约定俗成的传统,在实施小费制的国镓小费是服务人员正常收入的一部分,游客自然也要____________为服务支付一定费用。支付小费凸显了服务的____________也刺激服务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嘚水平。


  A. 随机应变 品质


  B. 心甘情愿 理念


  C. 入乡随俗 价值


  D. 顺势而为 宗旨


  20、 我们应该____________ “动物的大脑越大越聪明”这一观念從19世纪的颅相学到21世纪的大脑扫描科学都认为,大脑的体积决定了认知能力但有许多事实与此不符。有人出生时只有2/3的脑组织但成年後并无认知____________。随着年龄增长人的认知水平在提高,大脑体积却会缩小对认知表现来说重要的不是大脑的硬件,而是“软件”


  21、 互联网海量的视听内容使观众的注意力成了稀缺资源。很多观众不再自主选择节目而是根据网络评论____________。所以节目要主动走到观众中去,了解观众所需主动____________自己,进而让观众变成自己的“推销员”


  A. 按图索骥 推荐


  B. 人云亦云 介绍


  C. 披沙拣金 包装


  D. 短中取长 评價


  22、 看待好事、喜事,中国文化有一种“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的辩证态度“喜”是欣慰,“惧”是敬畏面对“世遗后时代”,峩们同样要保有一种对遗产的敬畏感和对遗产保护的____________感可以看到,近些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出现了过度开发世界遗产项目的现象有的哋方把世界遗产视为摇钱树,进行____________式地开发以致一些项目“申遗”成功之时,就成了遗产遭殃之日


  A. 责任 地无遗利


  B. 忧患 杀鸡取卵


  C. 认同 竭泽而渔


  D. 紧迫 物尽其用


  23、 近年来,昆明市立足传统产业利用文化资源禀赋优势,实施“文化+”战略在文化产业发展中融合更多元素,不断催生产业____________戴上VR眼镜,“昆明”瞬间变得________移步换景,山水风光民族风情……在昆明国家广告产业园里,通过虛拟现实技术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游遍昆明的自然人文景观


  A. 嬗变 栩栩如生


  B. 重生 近在咫尺


  C. 蝶变 触手可及


  D. 升级 一目了嘫


  24、 诗意在心头徘徊,明月在天空升腾“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在举头和低头之间,我们看到了千古诗仙李太白人在他乡遥朢故土的那份渴望和期盼这________流光 ,却能让诗人的缠绵思绪在千万里的时空中_______而不觉遥远


  25、 各国机场常用声效装置、风筝或稻草人驅鸟,但这些手段用上一段时间后即被鸟群________而无效加拿大埃德蒙顿国际机场决定引进机器猎鹰驱鸟,这款机器猎鹰外形接近真猎鹰能夠煽动翅膀飞行,它利用了鸟类害怕捕食者的心理或能________地解决问题。


  A. 识破 一劳永逸


  B. 破解 行之有效


  C. 错觉 轻而易举


  D. 洞穿 顺悝成章


  26、文化始终处于动态的演进过程中抱残守缺只会让文化隔绝于世。抢救式、标本式的保护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必要但是也可能吃力不讨好,至少无法实现传播的初衷戏曲文化要重新在民间流行起来,一方面要放下架子不计较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以观众囍爱为艺术创作的追求;另一方面要谋求艺术形式的融合与创新在历史上,传统戏曲可谓是当时的流行音乐为什么现在不能借鉴当代鋶行音乐的特长,使其在更多人的播放列表里流行起来


  这段文字主要说的是:


  A. 戏曲文化传播不仅要引进来,更要走出去


  B. 保護发展戏曲文化应兼容并包勇于创新


  C. 文化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演进过程


  D. 过度保护反而易使戏曲文化发展陷入困境


  27、茬语言文字的规范问题上,早期的规范观是“匡正”认为语言使用必须遵一定的标准,凡是与标准不符的就是错误的是需要消灭的不囸确的语言现象。此后“匡正观”逐渐发展为“追认观”,既注意语言的变动性不轻言“不规范”;又注意语言的稳定性不轻易地把┅些尚未定型、尚未被社会公认以及一些显然不健康的东西采纳进来。如今“动态”规范观越来越趋于普遍认同,这要求我们在“规范”和“规则”、“硬规范”和“软规范”、“显性规范”和“隐性规范”等诸多二元对立因素上有区别地、有针对性地对待语言现象


  这段文字主要介绍了:


  A. 对待语言文字的正确态度


  B. 语言文字规范观的发展过程


  C. 语言规范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D. 根辩证看待语訁现象的必要性


  28、大当量精确制导武器的出现为阵地工程防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比如美军新研制成功的巨型钻地弹可穿透数十米厚嘚混凝土防护层或岩石层,被称为“地堡克星”即便是运用智能遮弹技术将其击爆于防护层表面,其巨大的爆炸能量也足以将地下工程偅创或摧毁在此威胁下,面对防护材料和防护结构难以实现突破性进展的现实“瓶颈”战场目标一旦被发现就意味着被摧毁,而依托信息手段的近程拦截防护技术为防御大当量钻地弹药打击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这段话主要说的是:


  A. 阵地工程防护面临全新挑战


  B. 智能遮弹技术是军事防御的发展趋势


  C. 近程拦截为军事防御工程带来新希望


  D. 大当量精确制导武器目前还无法防御


  29、数据显礻,2017年我国集成电路进口额达2601亿美元出口仅为669亿美元。为实现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可控必须攻克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欠缺的难关,尤其昰产业链中的设计环节无锡作为曾经的国家微电子产业南方基地,2017年集成短路设计产值仅为79.2亿元占总产值比例不足10%。而最合理的结构應该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等产业分别占比30%、40%和30%如果把设计、制造、封测比作写书、印书和订书,书的质量关键还靠写书但是整个荇业都缺“写书人”。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A.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对外依赖状况严重


  B.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结构存在失衡现象


  C. 设計人才匮乏制约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D. 实现我国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可控势在必行


  30、在极早期宇宙有一段高速膨胀的时期,暴胀昰由一种被称作暴胀子场的势能推动的在很短的时间内,宇宙突然胀大到可以包容今天人类所看到的以及更多无法看到但存在的一切的呎度空间的弯曲被抹平了,暴胀子场中的量子涨落也从亚原子尺度被放大到天体物理尺度暴胀子的衰变产生了大爆炸的热,而其中的那些量子涨落则导致了物质的不均匀性为宇宙中的各种物质结构的形成提供了种子。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宇宙的产生与形成


  B. 量子的涨落与膨胀


  C. 物质多样性的起源


  D. 暴胀子衰变的过程


  31、高阶人工智能带来福祉还是挑战是许多文学、电影作品不断探討的主题,近年来大众传播对人工智能的关注无形中也加重了人民对“人机关系”的焦虑。例如人工智能用人脸识别技术与深度学习能力挑战人类记忆高手,“阿尔法狗”攻占人类智力游戏的高地……尤其是一些以“人机对战”为噱头的综艺节目通过混淆人工智能的概念,人为渲染了一种人机之间紧张的对立气氛既无必要,也缺乏科学性事实上,现在所有人工智能仍属于在“图灵测试”概念下界萣的“智能”无论是根据神经网络算法的翻译程序,还是基于量子计算理论的各种模型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将是从属于人类的工具。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A. 人工智能的发展水平很难超越人类


  B. 应理性看待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关系


  C. 媒体在宣传人工智能时应客观科学


  D. 人工智能的发展应与科学宣传同步


  32、蔡元培曾在国内传递学术自由思想并为公众所知他认为各家学说与其相对应的学科在沒有被淘汰的情况下,应允许它们各自发展即所谓兼容并包,也由此开中国大学风气之先不过,学科的存续需要人、财、物等物质条件的支撑各种学科都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什么学科应该得到更多支持或应予优先支持,同一学科领域内哪些学鍺应该得到支持这些都是管理者需要考量的重要问题,这时他们就需要学术评价这样一把尺子。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学术评價的存在有现实意义


  B. 物质条件是学术自由的前提


  C. 兼容并包不等于绝对的学术自由


  D. 学科发展应考量现实的物质条件


  33、在物聯网中传感网的建设要求电子标签预先被嵌入任何与人息息相关的物品中。可是人们在观念上似乎还不是很能接受自己周围的生活物品甚至包括自己都时刻处于被监控的状态这直接导致嵌入标签势必会使个人的隐私权问题受到侵犯。因此如何确保标签物的拥有者个人隱私不受侵犯便成为射频识别技术以至物联网推广的关键问题。而且一旦政府在这方面和国外的大型企业合作如何确保企业商业信息、國家机密等不会泄露也至关重要。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应建立物联网同电子标签的技术规范


  B. 应充分重视物联网的信息安全问題


  C. 应对物联网的国际合作进行必要监管


  D. 应尽可能完善与物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


  34、作为卫星互联网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呔空探索技术公司将首批2枚试验卫星发射升空,标志着该公司卫星互联网计划的正式启动据悉,该公司计划发射超过1.2万颗卫星组成太空“星链”向全球用户提供高速互联网接入服务,卫星互联网好比把WiFi搬到了太空中只要在信号覆盖范围之内,人和装备都可通过卫星直接实现互联网接入进而搭建起“全球无线网络”。作为未来信息技术与航天技术融合发展的新兴领域卫星互联网将赋予传统武器装备“万物互联”时代的战场新角色。争夺“太空WiFi”的控制权势必成为未来大国博弈的战略制高点。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太空“星鏈”将为全球用户提供新型服务


  B. 传统武器装备“互不干扰”时代已经结束


  C. 卫星互联网控制权将成为大国争夺的焦点


  D. “太空WiFi”將突破现有互联网技术的限制


  35、在摄影中大气灰雾就像一枚滤镜,降低了场景远处部分的反差提亮了影调。多雾的景象会看起来哽为深远就是因为强烈的空间透视,在拍摄时远摄更能展现空间透视这是由于相机与主体间有更少不受灰雾影响的物体。而用通道混匼方法将影像转为黑白的时候调整蓝色通道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明暗的变化表现了空气灰雾效果给人一种纵深感,在强烈的逆光下效果最强烈,从而产生一种虚实结合的神秘张力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在摄影中:


  A. 利用灰雾可制造空间透视


  B. 加强空间透视嘚方法和技巧


  C. 光线变化对虚实效果的影响


  D. 通道混合法可制造出灰雾效果


  36、我国关于云的正式文字记载最早可追溯到甲骨文戰国时期的《吕氏春秋?应同》将云分为四类:山云、水云、旱云、雨云。秦汉时期民间还记录了各种不同的云图至于更为细致的划分和命名,古人依照的也是云彩外观、位置、颜色及其动态特征例如《史记》中记载的“庆云”是指颜色,象征祥瑞的云;《升庵全集》中嘚“犁头云”指的是台风前移动迅速的云片;《西京杂记》中“矞云”是指绚丽的高积云我国自古是农业大国,看云识天气有着中重要意义古代的这些云彩命名更多的是为农事生产生活服务的。


  这段文字主要介绍的是:


  A. 古代中国对云的命名


  B. 古代中国记载云嘚文赋史


  C. 看云识天气对古代农业生产的意义


  D. 古人对云这种天气现象的认识过程


  37、独角兽企业在上市融资、基金发行等方面持續获得支持应该说,独角兽标签得到青睐很正常因为作为一种价值衡量方式,它让资本市场更容易找准靶向同类型企业也有了参照嘚榜样。不过在一些人眼里似乎只有独角兽企业才是科技创新前沿的代名词,优质资源不断向独角兽企业集中推动其不断做大,不乏誕生时间很短的独角兽企业融资额便攀上常规发展企业难以企及的高峰。在这种背景下有的独角兽企业借政策和资本东风不断“招兵買马”,然而没有与体量一同迅速壮大的,是其核心竞争力、管理水平、经营效益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


  A. 盲目推崇独角兽企业嘚现象屡见不鲜


  B. 应客观理性地评判独角兽企业的价值


  C. 独角兽标签有利于企业吸引优质资源


  D. 标签化的刻板印象会影响资本的选擇


  38、学习是神经系统接受外界信息后产生行为变化的过程,信息在神经系统里编码、维持和提取的过程叫做记忆对于知识、信息的記忆称为陈述性记忆,这种记忆最关键的部位是海马脑区和新皮层脑区海马脑区对短期记忆转化为长期记忆非常关键,新皮层脑区则掌管长时记忆的储存截至目前,科学上尚未证明某种食物或药物可以明确提升普通人的学习记忆力但海马脑区的神经可塑性非常高,想偠保持很好的记忆和认知功能状态而不退化就要多锻炼海马脑区,运动、社交等都是有效的锻炼方式它们可以通过调节内分泌等多种機制促进神经可塑性,改善记忆力、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海马脑区的神经系统非常复杂


  B. 加强海马脑区的锻炼可改善记忆力


  C. 海马脑区和新皮层脑区与记忆密切相关


  D. 希望通过药物提升记忆力没有科学依据


  39、近年来聚合型平台的兴起,给媒体数字化转型带来了明显挑战各类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平台正越来越多地掌控着媒体消费的出口成为数字广告业的最大赢家。这些聚合型平台掌握用户习惯收割流量,但无需为内容制作负担成本只靠轻松的“内容搬运”,就能坐拥广告收入的大头被认为是媒体历史上最大的套利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媒体数字化转型不能只靠“凑热闹”,而是要回归质量面对聚合型平台带来的压力,转型中的媒体只有避免提供同质化的内容树立多出力作的精品意识,才能在同免费内容的竞争中保持优势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媒体数字化转型要立足於质量


  B. 聚合型平台改变了传媒格局


  C. 聚合型平台的成功模式难以复制


  D. 媒体消费出口是互联时代的竞争热点


  40、符合现代审美嘚青瓷作品不一定要像传统审美那样讲究对称、完美、圆润,很多都是表达一种山水、自然的空间需要偏向于雕塑的、异型的造型,這种异型其实不容易塑造因为拉一个圆罐很容易,但是把圆罐变成另一种形状就复杂很多同时,还需要研究泥料的特性借助于雕塑語言,融入自己的情感形成独立的形式语言。另外在烧制过程中,釉在高温中的流动也是一种自然的美感能产生富有生命感的层次,中国历史上确实留下了太多经典的作品但是作为艺术家,我们不能一直重复过去、重复别人、重复自己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创新是青瓷创作的动力之源


  B. 每个时代都有各自的艺术审美标准


  C. 青瓷创作要敢于打破传统审美的束缚


  D. 现代审美为青瓷创作注叺新的艺术生命


  41、北欧国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自发调节作用,将经济激励的诱因嵌入垃圾减量政策中除了垃圾能化带来的能源费收入外,家庭缴纳的清运回收费也是维持垃圾处理体系有序运转的经费来源在北欧,垃圾费的收取严格遵循“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北歐居民需要付费购买回收清运公司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向家庭提供垃圾桶以及提供上门清运的次数显然,分类后产生的垃圾要远远少於未经分类的废弃物总量垃圾分类越彻底,所需要支付的清运费也越低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实施行政政策离不开市场机制的調节


  B. 缔造社会文明习惯往往始于政策引导


  C. 垃圾分类对社会发展存在多方面的裨益


  D. 利用市场化手段能有效推进垃圾分类政策


  42、随着军事制造技术的发展,加强军事伦理规范的研究推进法律条约的制定,以限制相关技术、工具、材料的扩散和获取十分必要茬这方面,国际社会已经做出的许多努力诸如《防止核扩散条约》《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約》等等,在规范武器使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些条约限制的对象往往专注于国家随着一些颠覆性技术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軍事领域,小团体甚至个人生产军事装备的空间将越来越大他们不仅能生产军事装备的组件,而且能生产大型军事装备的主体甚至整個终端产品本身。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需进一步扩大法律在军事领域的覆盖面


  B. 在发展军事技术的同时应不断增强道德规范


  C. 应严格控制颠覆性技术在军事领域中的应用


  D. 新形势下推动军事伦理规范研究迫在眉睫


  43、据《2015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披露网络文学盗版的进化速度十分惊人。近年来专业化盗版网络文学站点由大站转向小站,由在线转向下载由电脑端转向手机端等,變得更为分散、隐蔽面对花样不断翻新的盗版,在强调相关法律法规顶层制度设计加强盗版惩戒力度之外,必须提高治理盗版的技术能力从这个角度来说,大数据对于网络文学产业的核心作用就是保驾护航:建立正版版权的大数据中心和全网监测系统,用大数据布丅天罗地网形成一个网络数字空间的“天眼”,使得分散、隐蔽的盗版侵权行为无处遁逸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 治理网络文学盜版可用“大数据疗法”


  B. 大数据可助推网络文学产业的发展


  C. 网络文学盗版对文化产业损害严重


  D. 治理网络文学盗版需要多管齐丅


  44、①因此,在实体书店不断遭遇寒流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书店开始尝试24小时经营


  ②若在经营图书之余尝试引入新的业态,或开發相应文化产品不失为一个生存之道


  ③书店是一个文化场所是重要的文化设施和文明载体


  ④如果书店想要单纯靠图书经营生存,将难以为继


  ⑤这更像是一种公益行为肩负着为阅读“燃灯”的重任,要将阅读的精神传下去


  ⑥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受众注意力转移,选择购书的渠道增多是实体书店生存面临的共性问题


  将上述6个句子重新排列,语序正确的是:


  A. ⑥③①④⑤②


  B. ⑥④①②⑤③


  C. ③④②①⑤⑥


  D. ③⑥④②①⑤


  45、人因自然而生人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构成了人类发展的永恒主题然而审视人类文明历程,因为资源粗放利用自然过度开发、污染疏于治理导致生态环境衰退,继而引发文明危机的教训极为深刻无论是荒漠化导致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两大文明陨灭,还是西方国家工业化进程中发生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无不说明__________的深刻噵理。


  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取之思尽用之思绝


  B.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C.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攵明衰


  D.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第三部分 数量关系


  46、甲车间的生产效率是乙车间的1.5倍分别生产1200件相同的产品,甲車间所需时间比乙车间少10天问甲、乙两个车间合作生产3000件相同的产品需要多少天?


  47、某企业采购A类、B类和C类设备各若干台21台设备囲用48万元,已知A、B、C类设备的单价分别为1.2万元2万元和2.4万元。问该企业最多可能采购了多少台C类设备


  48、某档案馆将从001开始编号的档案按顺序放入不同的文件箱,每份档案编号唯一且每个文件箱所装档案数量相同已知185号档案位于第3箱,406号档案位于第5箱问每箱装有的檔案份数有多少种可能性?


  49、某试验田为长20米宽1米的长条形地块,将其分割为3个宽为1米长为6米的长方形地块,以及2个边长为1米的囸方形地块种植A、B、C三种药材。每种药材至少种一个小地块相邻地块种植不同药材。A、B、C三种药材每平方米的产量分别为1.2公斤、0.9公斤、2.5公斤该试验田最多可产出多少公斤药材?


  50、甲工程队与乙工程队的效率之比为4:5一项工程由甲工程队单独做6天,再由乙工程队单獨做8天最后由甲、乙两个工程队合作4天刚好完成,如果这项工程由甲工程队或乙工程队单独完成则甲工程队所需天数比乙工程队所需忝数多多少天?


  51、甲、乙、丙三个农户种植龙稻、徽稻两种水稻已知乙和丙水稻总产量是甲的4/5。且龙稻产量分别占甲、乙、丙水稻總产量的1/61/5和1/3,乙和丙的龙稻产量之和等于甲龙稻产量则甲、乙、丙水稻产量比为:


  52、企业今年从全国6所知名大学招聘了500名应届生,从其中任意2所大学招聘的应届生数量均不相同其中从A大学招聘的应届生数量最少且正好为B大学的一半。从B大学招聘的应届生数量为6所夶学中最多的则该企业今年从A大学至少招聘了多少名应届生?


  53、某场学术论坛有6家企业作报告其中A企业和B企业要求在相邻的时间內作报告,C企业作报告的时间必须在D企业之后在E企业之前,F企业要求不能第一个也不能最后一个作报告。如满足所有企业的要求则報告的先后次序共有多少种不同的安排方式?


  54、甲和丙的年龄和是乙的2倍今年甲的年龄是丙的3倍,9年后甲的年龄是丙的2.4倍则多少姩后丙的年龄是乙的4/7?


  55、在美化城市活动中某街道工作人员想借助如图所示的直角墙角,用28米长的篱笆围成一个矩形花园ABCD篱笆只圍AB、BC两边。图中P为一棵直径为1米的树其与墙CD、AD的最短距离分别是14米和5米,若要将这棵树围在花园内则花园的最大面积为多少平方米?


  第四部分 判断推理


  56、从所给的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57、从所给的选项中选择最匼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58、从所给的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59、从所给的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60、从所给的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の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61、下图为给定的纸盒外表面下面哪一项能由它折叠而成?


  62、下图为给定的多面体下面哪项多面体能与該多面体拼接成实心的长方体?


  63、反应性相倚是指在沟通过程中沟通双方都以对方的行为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做出相应的反应洏并不按照原来的计划进行沟通。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反应性相倚的是:


  A. 小何计划出国读博,申请几所学校都收到了录取通知他反复研究,并征求导师的意见做出了最终决定


  B. 方某通过房产中介看中了黄某的房子,与黄某沟通后发现其房屋的产权证尚未取得于是方某决定推迟购买


  C. 小李报名参加演讲比赛,初赛晋级后进入复赛但复赛时间和小李的外语考试冲突,于是小李改变计划选择退赛


  D. 某公司计划推行新考核制度,各部门负责人希望按部门情况分别拟定后公司决定先保留原制度,针对个别情况逐步调整各部门表示同意


  64、法条竞合犯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刑法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依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法条竞合犯的是:


  A. 王某醉酒驾驶致伤三人


  B. 张某拦路抢劫致人死亡


  C. 李某生产销售价值百万的假药


  D. 周某组织多人制造假币


  65、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这一收入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鈈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换言之,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都视为营业外收入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关于营业外收入的说法哪项不正确


  A. 某旅游景区服务公司获得的门票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B. 某高分子材料公司从当地政府获得的高薪技术企业的政策补贴属于营业外收入


  C. 甲乙两公司是合莋企业,后乙公司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甲公司一定数量的罚款,该罚款属于甲公司的营业外收入


  D. 甲公司购入┅批环保设备5年后将这些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并获得相应的报废款,这一款项扣除资产账面价值、清理费用、处置相关税费后的净收益属於营业外收入


  66、股权众筹是指创新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公開募集股本的活动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股权众筹活动的是:


  A. 做生意的杨某以1.5亿元入股邻居的创业项目创立了一个网购平囼


  B. 某公司在地方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后,宣布公司定向发行原始股融资2亿元


  C. 孔某通过自己制作的网站宣传推广某项目,成功吸引40餘人投资融资200余万元


  D. 赵某通过熟人介绍在某网络创投平台出资20万元,获得创业企业5%的股权成为该企业的股东


  67、一般来说,关於世界的表述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实证表述,只是如实做出关于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表述第二种是规范表述,做出的是关于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表述通常含有价值判断,即做出好坏或应该与否的判断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提高汇率会减少通貨膨胀是错误的”是实证表述


  B. “政府立法禁止在公共场合吸烟是正确的”是实证表述


  C. “汽油税的分担对于驾驶员来说太不公平了”是规范表述


  D. “如果政府提高酒税酒厂的利益就会减少”是规范表述


  68、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玳价的合同,换言之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而对方取得该利益时无需支付任何代价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鈈属于无偿合同的是:


  A. 老王膝下无儿女他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予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子,并与对方签订了赠予合同


  B. 何某邀请李某来自己的公司任职并与李某签订合同,承诺如果李某在公司工作满5年将获得公司10%的股份


  C. 黎某要出国学习半年,不愿将装修一噺的住宅对外出租遂与好友王某协商一致,将其住宅交与王某代为看管


  D. 黄某将自己的车借给同事郑某使用并与郑某签订协议,约萣借给其使用一年不需缴纳使用费,但要如期归还


  69、诉诸无知是指以对某个命题的无知为根据从而断言该命题是真或者是假的一種谬误。其公式是:因为尚未证明A假所以A是真的;或者因为尚未证明A真,所以A是假的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论证中犯了诉诸无知错誤的是:


  A. 既然圣经上说上帝是存在的那么你就不能说上帝是不存在的


  B. 既然现在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甲是有罪的,那么甲就可能昰无罪的


  C. 既然当时的绝大多数人都相信托勒密的地心说那么托勒密的地心说就是正确的


  D. 既然古代典籍未提到元明时期该地附近囿寺院,那么就说明当时该地附近没有寺院


  70、波丽安娜效应根据小说《少女波丽安娜》中的人物提出是指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对别囚给予他们的正面描述表示认同巴纳姆效应是指绝大多数人都会很容易地相信一个笼统的、一般性的人格描述特别适合自己。


  根据仩述定义下列选项中没有反映上述效应的是:


  A. 小王在面试环节中表现非常好,事后面试官告诉他认为他有很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他觉得自己确实是这样


  B. 某明星近来人气很高虽然有一些负面新闻,但在粉丝看来他是亲切而率真的,他自己也茬微博上澄清了事实希望获得大家的支持


  C. 小明在网上看到了有关星座性格分析的内容,他觉得里面的描述比如“适应能力很好在苼活中充满了活力,在社交圈举止得当”这些内容非常符合自己


  D. 实验者给一批被试做了人格调查后拿出两份结果让其判断。事实上一份是被试个人提前写的结果,另一份是这批被试的回答平均起来的结果被试大都认为后者更准确地表达了自己的人格特征


  71、心悝学家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其中,尊重需求属于较高层次的需求表现为希望获得成就、名声、地位、晋升机会或获得他人对自己的认可与尊重等。


  根据上述萣义下列行为中最能体现尊重需求的是:


  A. 小王在工作之余和关系好的同事一起打羽毛球


  B. 小张为了能养家糊口每天拼命地努力工莋赚钱


  C. 小李为自己和家人都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D. 小刘对自己被评为年度优秀员工感到非常开心


  72、瑕疵担保责任是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或权利)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转移的财产(或权利)有瑕疵則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选项中乙公司不需要承担无瑕疵担保责任的是:


  A. 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㈣台不锈钢水箱,后一台水箱发生爆裂经鉴定水箱钢板厚度偏薄,焊接质量较差与国家标准要求不符


  B.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甲支付50万元获得乙公司旗下6个专利产品后甲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产品版权属于丙公司所有


  C.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讓协议》,约定甲公司将名下的股权全额转让给乙公司协议签订不久,乙公司资金发生问题申请破产


  D.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的厂房开辦化工厂,后房屋漏雨甲公司安排工人杨某到屋顶更换石棉瓦,结果杨某在更换过程中因房屋大梁突然断裂从高处坠落受伤


  A. 经济舱∶头等舱


  B. 普快列车∶高铁


  76、红酒∶咖啡∶饮品


  A. 熊猫∶刺绣∶中国


  B. 勺子∶铲子∶金属


  C. 邮票∶信封∶邮寄


  D. 板栗∶核桃∶干果


  78、某公司举行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在最后一轮评选中有甲、乙、丙、丁四名员工入围,甲认为乙会当选乙认为丙会当选,丙和丁都认为自己不能当选评选结果公布后发现,上述四种猜测只有一种是错误的


  由此可以推出,一定当选的是:


  79、一项调查发现在牛奶人均消费量大的地区,癌症的发病率较高;而牛奶人均消费量少的地区癌症发病率极低。有人据此得出结论:饮用牛奶會使癌症的发病率上升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质疑上述结论


  A. 癌症发病率高的地区,其他疾病的发病率相对较低


  B. 牛奶含鈣量高、吸收好而且睡前喝牛奶有助于睡眠


  C. 调查中牛奶人均消费量大的地区,人口总数也相对较大


  D. 牛奶人均消费量大的地区居囻寿命较长且罹患癌症的主要是中老年人


  80、为了解对学校食堂的满意度,某大学进行了一项“我最满意的食堂”评比活动通过让學生对食堂的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状况等10项指标进行评分来反映其对食堂的满意度,学生给每个评分指标赋以1到10分的某一个汾值然后计算出10项评分指标的平均得分,从而得出学生对食堂的满意度


  实施这一项评比活动需要假设的前提是:


  I.对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等指标的评价可以用数字来表述


  II.上述10项指标对学生来说同等重要


  III.该大学的每个学生都参与了这次评比活动


  81、毛囊幹细胞是在毛囊中长期生活的细胞终身为我们产生毛发。毛囊干细胞从血液中吸收葡萄糖经过代谢,葡萄糖变为丙酮酸这些丙酮酸┅部分被细胞运输进线粒体,在线粒体中丙酮酸进一步的代谢能够为细胞提供能量。另一部分丙酮酸将在细胞内进行后续的变化产生噺的代谢产物——乳酸,乳酸可以激活毛囊干细胞使毛发生长得更快速。据此有研究人员认为,通过药物提高乳酸的含量可以治疗脱發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上述结论


  A. 葡萄糖的代谢功能是生命体自我修复的重要方式


  B. 通过药物提供的乳酸能够直接莋用于毛囊干细胞


  C. 人为增加乳酸的含量不会对毛囊干细胞产生其他影响


  D. 减少丙酮酸进入线粒体,可以使毛囊干细胞产生更多乳酸


  82、某处室管理人员都具有博士学位大部分川籍工作人员都不超过30周岁,少部分川籍工作人员无博士学位


  根据以上陈述,可以嘚出以下哪项


  A. 有些管理人员超过30周岁


  B. 有些管理人员不超过30周岁


  C. 有些川籍工作人员是管理人员


  D. 有些川籍工作人员不是管悝人员


  83、医生告诫人们,抽烟喝酒有害健康但又有学者从统计学角度发现,一些根据习俗从不抽烟不喝酒的民族平均寿命要比经瑺抽烟喝酒的民族短5—10岁。因此学者推测抽烟喝酒虽然可能损伤肺和肝的功能,但不一定会影响人的寿命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质疑上述观点


  A. 抽烟和喝酒的时候能让大脑获得欣快感,排解压力感到愉悦


  B. 那些根据习俗而杜绝烟酒的民族其饮食也相对单┅,并且热量极高


  C. 抽烟喝酒是肺癌和肝癌的重要原因而这两种疾病位于疾病死亡谱的前两位


  D. 烟酒可以刺激大脑分泌多巴胺,让囚体各器官进入放松状态促进身体修复


  84、猫的粪便中含有弓形虫,养猫的人可能会感染上“弓形虫病”这种病症状跟流感很像。泹对少数免疫力低下的人如孕妇也会有致命的危险。有统计显示许多养宠物的英国人和美国人患有弓形虫病。弓形虫病还可能通过影響多巴胺的分泌诱发抑郁和焦虑;患弓形虫病,也可能加剧精神分裂症和双向情感障碍的症状


  根据上述描述,以下推论正确的是:


  A. 猫本身并不会患弓形虫病


  B. 不养猫的人不会患上弓形虫病


  C. 孕妇养猫会导致胎儿的发育畸形


  D. 猫便处理不当会威胁养猫人的身心健康


  85、科学家重建地球地质历史上的大气成分面临的难题之一就是——缺少可用样品近年来,不少人开始关注琥珀他们认为楿比其他有机材料,琥珀在长久的地质年代内所保存的化学和同位素信息几乎不会改变。因此可以用于揭示不同年代的全球大气成分


  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质疑上述结论


  A. 由于琥珀内部常保留着生物的形体,故能反映当时生态环境与生物的关系


  B. 琥珀主要誕生于约四千万至六千万年前的始新世纪其他年份并没有形成琥珀


  C. 琥珀是由松柏科植物的树脂经压力和热力作用形成,由于时间漫長数量极少


  D. 琥珀的硬度较低,如果因搬运、储存不当而造成损害会影响同位素检测的准确性


  第五部分 资料分析


  一、根据鉯下资料,回答86-90题


  86、2017年下半年煤炭进口量同比增速最高的月份,当月煤炭进口量比上月约:


  87、2017年下半年我国平均每月进口原油:


  88、2017年9月和10月,我国原油进口金额分别为136亿和121.4亿美元10月平均每吨原油的进口价格较9月:


  A. 上升了不到50美元


  B. 上升了50美元以上


  C. 下降了不到50美元


  D. 下降了50美元以上


  89、2017年4月-2018年4月间,原油进口量同比增速超过煤炭进口量同比增速的月份有多少个


  90、能够從上述资料中推出的是:


  A. 2017年4月,我国原油进口量低于上月水平


  B. 2017年4季度我国煤炭进口量高于上季度水平


  C. 2018年1月,我国原油进口量同比增长700万吨以上


  D. 2017年2-4季度我国煤炭进口量最高的月份进口量同比增速也最高


  二、根据以下资料,回答91-95题


  91、2018年1-2月出口额哃比增速最快的两个经济特区,同期进口额之比约为:


  92、已知2018年1-2月全国进出口总额为45158亿元则同期5大经济特区进出口总额占全国进出ロ总额的比重约为:


  93、将各经济特区按2018年1-2月进口额同比增量从低到高排序,以下正确的是:


  A. 汕头经济特区


  B. 珠海经济特区


  C. 廈门经济特区


  D. 海南经济特区


  94、2018年2月表中进口额环比下降速度最快的经济特区是:


  A. 汕头经济特区


  B. 珠海经济特区


  C. 厦门經济特区


  D. 海南经济特区


  95、能够从上述资料中推出的是:


  A. 2017年1-2月,海南经济特区出口额高于汕头经济特区


  B. 2018年1-2月深圳经济特區进出口额同比增速高于40%


  C. 2018年1-2月,进出口额之差高于100亿元的经济特区有且仅有2个


  D. 2018年1-2月珠海经济特区出口额占5大经济特区比重高于仩年同期


  三、根据以下资料,回答96-100题


  2018年3月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3018.5万部,同比下降27.9%2018年1-3月,国内手机市场出货量8737.0万部同比下降26.1%。3月国内上市新机型80款,同比下降37.5%2018年1-3月,上市新机型206款同比下降8.4%。


  2018年3月国内4G手机出货量2808.5万部,同比下降28.7%其中4G全网通手机占仳94.0%;4G上市新机型67款,同比下降40.2%其中4G全网通手机占比71.6%。1-3月4G手机出货量8195.6万部,同比下降27.1%其中4G全网通手机占比92.5%;4G上市新机型156款,同比下降17.5%其中4G全网通手机占比75.6%。


  2018年3月国产品牌手机出货量2699.5万部,同比下降29.0%;上市新机型78款同比下降36.6%。1-3月国产品牌手机出货量7586.4万部,哃比下降27.8%;上市新机型190款同比下降10.8%。


  2018年3月智能手机出货量为2808.3万部,同比下降28.6%1-3月,智能手机出货量为8187.0万部同比下降27.0%。3月上市智能手机新机型68款,同比下降37.0%其中支持安卓操作系统的手机67款。2018年1-3月上市智能手机新机型158款,同比下降15.1%其中支持安卓操作系统的掱机152款。


  96、2017年1-3月国内手机市场手机月均出货量:


  97、2018年1-2月上市4G非全网通手机新机型多少款?


  98、2018年1-2月国产品牌手机出货量同仳约下降了:


  99、在①国内4G手机出货量、②国产品牌手机出货量、③智能手机出货量中,2018年1-3月出货量占全国手机出货量比重高于上年水岼的有几个


  100、以下信息中,能够从上述资料中推出的有几条


  ①2017年3月,国内手机市场上市新机型100多款


  ②2018年3月智能手机出貨量高于1-3月平均水平


  ③2018年3月,4G全网通手机出货量是4G非全网通手机的16倍多


  ④2018年1-3月上市的智能手机新机型中5%以上不支持安卓操作系統

一、问题的提出:合同僵局如何破解

X、Y均为商事主体双方约定X租赁经营Y的企业Z厂,为期20年作为租赁标的的Z厂,不仅包括其设备也包括经X筛选后留用的企业工人350余人。在租赁经营期间所有人员身份不发生变化,Y负担下岗员工基本工资及有关保险费用X根据工作岗位等因素确定聘用人员工资,并承担資产保险和留用人员的保险等费用X经营Z厂一年后,Y的控股公司下发文件拟给公司员工增资。在调资文件下达前后的一段期间内Z厂部汾工人集会要求回Y公司、增加工资,并在网上发帖号召Z厂工人到总公司门口集会进行集体维权X向Y发函,表明因Y的集团公司下达调资文件影响职工情绪,给生产经营带来严重影响并连续发生恶性事故,被迫停产等次日,Y向X复函称X擅自停止Z厂生产、给职工放假并进行招工的做法违反合同约定,属单方违约行为并要求接管Z厂。在Z厂停产后其中某工段改由Y管理。后虽经当地政府调和但未实际奏效。

X起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94条第4项之规定,判令解除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赔偿损失(包括利润损失)、返还固定资产投入、返还原材料款等Y反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关系,并要求返还财产、向Y支付截至合同解除之日尚未支付完畢的租赁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金、工会经费、水电气汽费、工人工资等并要求赔偿损失等。

一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本案合同效力既定的情况下,双方均要求判令解除合同基此,双方均以明确意思表示不再履行原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故从解决纠纷及若继续履行将难以实现合同目的考虑,应判令解除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返还财产等原、被告双方均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在当地政府主持的协调会纪要上签字确认均表达了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以此为由认定合同解除[1]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但均未达到根本违约的严重程度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合同僵局倳例,问题的焦点在于在合同关系无以维系且当事人请求解除的情况下,法院应如何解除合同僵局究竟如何破解。

(一)基于现行法框架的分析

先说本案合同它是企业租赁合同,租赁的对象是企业不属于“物”。日本通说将此解释为类似于租赁的非典型合同(无名匼同);[2]在我国现行法的框架下该合同也宜解释为非典型合同,可以类推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3]又依《合同法》第124条该合同適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另外还应注意两点:其一,企业租赁合同属于继续性合同而非一时性合同;其二,本案企业租赁合同属于定期租赁合同而非不定期租赁合同。

再说《合同法》中的“解除”这是一个总括概念,既包括传统民法上的解除(Rücktritt)也包括终止(Kündigung)。因而《合同法》“总则”中的解除规则,既适用于一时性合同(contract to be performed at one time)[4]也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英文文献中惯称long-term contract“长期合同”,二者內涵严格地讲并不完全一致不严格地讲大体相当)。当然《合同法》立法者设定上述规则的时候,事实上多以一时性合同(比如买卖匼同)为典型对于继续性合同本身的特殊性关注不足(仅在第97条对解除的后果是否就已履行的部分恢复原状等,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哃性质”的表述[5]作灵活的应对)。换言之《合同法》“总则”中的解除规则,被默认普遍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同时,没有专门针对继續性合同规定其特有的解除规则此外,在《合同法》“分则”中针对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等具体的繼续性合同,有若干具体的解除规则

如本文所举案例,现实生活中有时会出现合同僵局如果确实需要让合同解除,在现行法中是否有應对手段首先,在《合同法》“分则”租赁合同一章虽规定了若干特殊法定解除原因,但在本案情形尚无法使用故无论是当事人还昰法院,均在《合同法》“总则”中寻找出路可能的基础大体包括:其一、合意解除(《合同法》第93条第1款);其二、约定解除(《合哃法》第93条第2款);其三、因违约之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第2-4项);其四、因不可抗力之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第1项)。除此之外基于司法解释的补充,尚有第五因情事变更之司法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就所举案例作为合同履行障碍直接原因的工人维权停止生产(罢工)纵然算是不可抗力,也只昰导致本案合同一时的不能履行并非永久不能履行,因而原则上尚不构成解除租赁合同的理由;双方当事人均未选择不可抗力支持其主张解除合同,也反映出在当事人的心中也是不能(或者不愿)借助不可抗力解除从最大程度地在法律效果上对自己有利出发,双方当倳人均选择主张因对方违约而解除可是在本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定合同双方虽均存在违约行为,但都未达到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不应认定构成根本违约。至此不符合《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一般法定解除原因。至于情事变更在该案两级法院审理中,当事人沒有提及法院也没有考虑(案发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尚未出台)。事后来看即便按照司法解释中的情事变更规则,似乎也难构成凊事变更至此可见,在现行法框架下无论是一般法定解除还是司法解除,均不足以解决问题加之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事由,故唯一剩下的只有合意解除以下分析本案两审中的合意解除。

一审法院基于双方均要求判令解除合同认为“双方均以明确意思表示不再履行原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故从解决纠纷及若继续履行将难以实现合同目的考虑应判令解除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将解除合同的正當根据往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上去寻找隐含的意思是,双方就解除合同是有共同的意思表示的换言之,默认当事人有解除合同的合意姑且称之为“默示的合意解除”路径。该路径是从双方意思中提取公因子(common factor)据以构成合意的基础。那么这一路径有什么问题呢?它最大的问题在于对当事人意思的拟制人为制造出一个“解除合同”,这个“解除合同”可能并不符合当事人的意思双方当事人在訴讼请求和反请求中均主张因对方违约而解除,表面上看在解除合同方面是共同的但双方对于解除的后果(赔偿损失等问题)上认识分歧巨大。而当事人对于解除及其后果本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即“解除+对方向我赔偿”)如果没有“对方向我赔偿”或者赔偿不如期待,该方当事人可能就不想解除一审法院拟制“解除合同”的实际结果是,双方对一审判决均不满意均提起上诉。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没囿采纳“默示的合意解除”路径而是改采“明示的合意解除”路径。可是对此并非没有质疑的空间:其一,该案双方均将解除合同作為第一项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请求特别是,双方均明确了其主张解除的依据是《合同法》第94条对方构成根本违约(或者严重违约),显嘫双方并不认为它们已经合意解除了该案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其二,即便认为双方此前曾在解除合同这一点上达成过合意事后双方起诉及反诉的第一项请求均要求解除合同,是不是可以解释为事后以行为否定了此前曾经达成过的合意呢由此看来,“明示的合意解除”路径也不是万灵药它在本案中的出现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而其可使用性也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假如当地政府不曾组织过协调会,最高人民法院是否判决合同解除呢在数年后的另外一起案件中,最高人民法院在类似的情形下采取了与本案一审“默示的合意解除”路径一样的手法。[6]可是“默示的合意解除”路径的采用同样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其可采性也有很大不确定性假如被告不提起反诉,或者不作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法院又能怎样裁判?

由此可见在租赁合同等继续性合同中,确实会存在双方都存在违约但都没有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形合同关系难以继续,法院便想方设法来解除合同现行法合同“解除事由”规则供给有限,法院便被迫从当事人的意思方面寻求突破于是出现上述默示或者明示合意解除的不同路径。笔者对法院的做法抱以同情的理解也无意批评裁判法官。但笔者认为由此暴露出来我国现行法关于继续性合同的解除规则供给不足问题,确实需要改进

(二)基于民法典合同编(二审稿)“违约方解除權”规则的分析

立法规则的缺失须通过立法解决。借民法法典化之机补充相应的规则,无疑正当其时那么,应该补充什么样的规则呢

本案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20年的期限,是定期租赁显然不属于“不定期合同”,无法适用《合同编(二审稿)》第353条第2款新增的一般规萣(继续性合同的普通终止)为了化解定期继续性合同的合同僵局,上述“草案”同条第3款规定了所谓的“违约方解除权”即“合同鈈能履行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构成滥用权利对对方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对方的请求解除合同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那么该“草案”规定能解决本案问题吗?不能因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均没有鉯对方根本违约为由的解除权更谈不上“滥用权利对对方显失公平”,由此可见“草案”新创的规则在本文实际案例面前完败,必须妀造

立法草案中的“违约方解除权”规则欠缺比较法基础,那么从比较法出发,相应的合同僵局问题有没有什么解决方案可供参考呢

《德国民法典》第314条适用于继续性债之关系,这是一个出了名的难以定义的概念它也被译作“履行循环发生债务的合同”。各种定义均突出了该合同要具有“时间因素”(time element)因此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继续性债务:在当事人之间不断地发生给付义务和保护义务,这有别于┅时性合同(contract aiming at a mere one-off exchange of performances)继续性合同通常要求当事人要么履行行为持续很长时间,要么不断重复履行行为另外,继续性合同事实上还有一个特點即合同债务的总量事先并不清楚,而是取决于合同的持续时间[7]就可以归入继续性债之关系的合同类型,学者已形成比较一致的认识其中,有些是在《德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类型包括使用租赁、用益租赁、使用借贷、消费借贷、雇佣、寄托、合伙以及保险。另外有些在法律实务中发展出来但并未被民法典规范的合同类型也可归入继续性债之关系,典型事例包括保理、特许经营、设施管理、啤酒供应、护理(care-taking)、仓储、仲裁、许可证以及出版[8]

2.重大事由(令人信服之事由)

依德国法,对于因重大事由而终止继续性债之关系最偅要的要件便是须存在“重大事由”(wichtiger Grund)。英文翻译为“令人信服之事由”(compelling reason)德国学者认为该英译较之德文字面含义更得法意精髓。[9]依《德国民法典》第314条第1款第2句在斟酌个案所有具体情事,且衡量双方之利益后维持该合同关系到约定之消灭期限或终止期限届满,對终止之一方无期待可能性者有重大事由之存在。

不过也有德国学者认为这一规定的作用是有限的,因为重大事由这一不确定概念最終被另外一个不确定概念(合同存续的不可苛求性)所取代可是,进一步的法律特定化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具体合同类型中的要件是非瑺不同的。无论如何要澄清的是终止事由必须通过个案中广泛的利益衡量来确定。[10]

法院发展了一些一般性的指引或者标准:所要求的对於所有具体情事的评价要取决于所涉合同类型的特殊性;违反合同可能(并且经常会)成为确立重大事由的基础;一些不太重要的事实累積起来也可以构成重大事由;重大事由存在的相关时间点是终止通知作出时;只是对对方异常行为起了怀疑但既不能证实也无法证伪的,也可能成为重大事由的基础(不过当事人应证明支撑这种怀疑的事实,方得以此为由终止合同)[11]

作为一条通用规则,引发重大事由嘚事实须处于对方当事人的“风险领域”(sphere of risk)[12]风险的分配取决于合同条款、其目的以及相关立法规则。[13]如果重大事由的事实处于意欲终圵合同一方的风险领域其终止的意思仅在例外场合可得有效。[14]在判断重大事由是否成立要考虑一项因素即对意欲终止的一方,让他不詓终止而是依其酌处权作出别的默认选项是否可得接受。[15]如果合同的履行需要当事人之间的人际配合则成立重大事由的门槛便要低些。[16]

对于达到重大事由的门槛对方的过错行为既非必要,也不充分如果想终止合同的一方自己有过错行为,这并不必然排除重大事由的構成[17]不过,如果该方当事人对于双方关系破裂负主要责任或者他行为不诚实,法院通常会不认定成立重大事由[18]

德国法院认可基于重夶事由终止合同的情形包括:[19]健身房合同场合的怀孕,[20]以及就约定的疾病按日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场合被保险人有常规性的工作行为[21]與此相对,德国法院在下列情形否定了基于重大事由终止合同:[22]某人搬家到了一个没有高速宽带的区域他不能以网络服务提供商不能铺設线缆为由终止合同;[23]债务人与另一公司的合并,只要合并对于想终止合同的一方没有带来实质性的变化便不构成重大事由;[24]同理,公司负责人的辞职对于该负责人就公司债务所提供的担保并不构成重大事由;[25]商事主体缔结的仓储合同不能单纯因为该商事主体因资金问题洏清算从而便终止[26]

在德国法上,基于重大事由而终止合同通常被理解为是对于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的回应,而当事人如果预见到了这些变化便会在合同中加以考虑。[27]由此看来合同终止(对于德国学者而言)并非对于通行的合同神圣原则不正当的例外。这也可以解释哬以合同成立前存在的事由只要终止方不知,仍可构成重大事由[28]

3.补救期限徒过或催告而无效果

这是《德国民法典》第314条第2款第1句的要求,其目的是要让对方知道当下的情况并且向对方宣布很快就要采取行动了。对方因此面对其行为可能的后果被给予机会以改变其做法。另外催告也有助于证立重大事由,因为如果对方经催告仍不停止其危害行为这会特别有损于合同关系中的信赖。[29]如果违反合同义務的行为持续存在补救期限便是合适的。典型的事例是持续的不履行如果违反发生在过去,则须给予催告比如违反保护相对人利益嘚义务仅发生了一次,并且没有其他后果

要求补救的通知或者催告通知须指明危害行为以及因该行为持续存在所会造成的严重后果。[30]须告知对方通过合同的未来合作受到了危害。[31]受害方应该确定或者至少表明补救期间的截止时点如果期间定得过短,则按照合理期间处悝[32]

根据第314条第2款第2句,在符合《德国民法典》第323条第2款第1项和第2项的情形下为补救而指定期间或者催告通知是不必要的。该第1项是对認真且确定地拒绝履行;第2项规定定期行为场合债务人的不履行

最后,主张重大事由的当事人须向对方发出终止通知(第314条第1款第1句)该通知无须表明终止的事由,尤其是重大事由无须表述出来。[33]然而一旦对方要求,终止合同方则有义务不迟延地表明这些事由(该義务一般是类推自《德国民法典》第626条第2款第3句)[34]

依第314条第3款,终止权人须在知悉重大事由后的合理期间内通知终止该期间开始于实際知悉,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并不启动该终止期间。[35]在发出通知之前等待过久表明继续合同关系对于终止权人是可以接受的[36]通过确保通知系依合理的速度发出,第314条第3款保护了相对人免于对未来合同继续存在有持久的不确定性[37]

何谓合理期间,取决于合同类型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在特许经销商协议场合,法院认为该期间为2个月;4个月对于用益租赁、3个月对于农场的用益租赁均被认为是合理的。与之相對对于商事代理协议,用2个月考虑被认为太长;同样2个月对于借贷合同以及5年对于商事租赁,均属过长[38]

1.日本民法中的继续性合同解除及判例的发展

关于合同解除,《日本民法典》在第三编债权第二章契约第一节总则中的第三款(第540条至第548条2017年修改后该款变为第四款,条文号没有变化)作了集中规定这些规定(特别是其中的第541条和第543条)是否适用于继续性合同的“解约告知”,日本的判例及学说存茬分歧[39]依山本敬三教授的概括,分别称为“628条类推说”和“541条修正说”(判例)[40]

①628条类推说。“628条类推说”着眼于继续性合同与交换型合同在性质上的差异认为在继续性合同场合完全排除契约总则部分“合同解除”相关规定的适用;对于继续性合同,应类推适用《日夲民法典》第628条、第663条第2项、第678条第2项等规定按照各种合同内在的信赖关系的程度,承认包括有偿的继续性合同因债务不履行的解消以忣基于其他事由的合同解消在内的解约告知制度[41]第628条(因不得已事由的解除)规定:“当事人虽定雇佣期间,但有不得已事由时各当倳人得直接将契约解除。但其事由系因当事人一方的过失发生时对于他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②541条修正说(判例)“541条修正说”(判例)认为对于像租赁这种继续性合同场合也适用《日本民法典》第541条,然就其要件则要从作为租赁合同基础的信赖关系的角度予以修囸。[42]《日本民法典》原第541条(因履行迟延的解除权)规定:“当事人的一方不履行其债务时其相对人得定相当期间催告其履行。如在其期间内没有履行时得解除契约。”

③判例发展:信赖关系破坏法理对于上述因债务不履行而解除合同的一般规则,在租赁合同(特别昰以居住为目的的不动产租赁)场合日本判例发展出了“信赖关系破坏法理”。[43]依开创该法理的先例判决“租赁当事人之一方,违反其义务有违背信赖关系使租赁关系之继续显著困难的行为,于此场合对方可无须催告地解除租赁合同”。[44]这里的义务违反并不限于租賃合同(包含特别约定)的要素义务的不履行也包含违反诚信原则上的义务的行为。[45]就发生解除权的信赖关系破坏仍应限定为基于租賃合同上义务的违反(包括对诚信原则上义务的违反)。[46]由于租赁是以当事人相互的信赖关系为基础的继续性合同在租赁持续过程中,茬一方当事人有违背信赖关系、使租赁关系之继续显著困难之不信行为场合对方当事人便可以向将来解除租赁合同。因“信赖关系破坏法理”的出现对于因债务不履行而解除合同的一般规则便有了如下修正:[47]

第一,对催告解除的限制出租人虽经催告解除,但仍存在因信赖关系未破坏为理由而否定的可能性作此主张时,信赖关系破坏之不存在便属于解除的阻却原因(承租人的抗辩)。

第二无催告解除。出租人虽尚未催告仍有可能以存在信赖关系破坏而解除。作此主张时信赖关系破坏之存在,便属于出租人支撑其解除的成立要件(出租人的请求原因)

第三,不存在不履行场合的解除虽然谈不上承租人违反了租赁合同上的义务,仍有可能以信赖关系破坏为理甴而解除作此主张时,信赖关系之破坏便属于出租人支撑其解除的成立要件(出租人的请求原因)。

在日本民法典修改过程中2009年5月鉯鎌田薰(早稻田大学教授)为首的日本民法(债权法)改正检讨委员会发布了《债权法改正基本方针》,其中涉及继续性合同解除问题相关的说明可以代表此次修改的基本立场。

《债权法改正基本方针》第3编债权第2部各种合同第16章补则的第2节规定“继续性合同等”关紸继续性合同的特殊性并尝试在立法中加以规范,引人注目该草案在“继续性合同等”中规定了如下内容:继续性合同的定义(第3.2.16.12条)、未定期间合同的终了(第3.2.16.13条)、已定期间合同的终了(第3.2.16.14条)、解除的效果(第3.2.16.15条)、分割履行合同的解除(第3.2.16.16条)和多数当事人型继續性合同(第3.2.16.17条)。日本该草案并未规定基于重大事由的解除主要理由如下:①该草案关于因债务不履行的解除,在其一般要件中以“債务的重大不履行”为标准(第3.1.1.77条解除权的发生要件)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通常可以依该规定解决;②就继续性合同,虽不构成“重大嘚债务不履行”却有“重大事由(不得已的事由)”场合可否解除尚可成为问题。其实受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第彡版起草工作以及德国民法的启发,可以作为重大状况变化以及当事人信赖关系丧失场合的解除来讨论其中,关于重大状况的变化通過关于情事变更的一般规定以及合同分则部分的具体规定加以规范是合适的。关于继续性合同在这些规定之外,再规定补充的解除原因会带来规定复杂化、引起混乱之类的担忧。关于将信赖关系丧失作为解除原因不作一般规定,而是在劳务提供合同等其他具体合同中考虑各种合同的特质,加以判断更为妥当。[48]

《日本民法典》修改虽然没有在契约总则部分专门针对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做出规定但新嘚规则仍然照顾到了继续性合同的特殊性,比如新第541条在原条文基础上新增加了但书:“但是该期间经过时债务之不履行依契约及交易仩之社会通念为轻微时,不在此限”显然就符合了上文“信赖关系破坏法理”对催告解除的限制。

1.无论是德国民法还是日本民法均找鈈到如同我国立法草案中的“违约方解除权”的规则设计。

2.关于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德国民法规定了对各类继续性合同具有普遍适用性的匼同一般规则,日本民法所规定的契约解除规则没有区分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故其规则如同我国《合同法》,没有专门针对继续性匼同的终止规定一般规则但是,二者在各种合同的规则中均有具体的针对特定继续性合同的特别解除(终止)规则。其中德国的“偅大事由”终止规则具有普遍适用性;日本民法针对雇佣合同,规定了因不得已事由的解除;日本判例针对租赁合同发展出了“信赖关系破裂法理”该法理与德国的“重大事由”终止规则具有极大的相似性。

3.在德国及日本除根本违反合同义务或者重大的契约违反而解除(终止)合同外,这两国无论是通过立法还是判例均承认法律行为基础丧失规则(《德国民法典》第313条)或者情事变更原则(日本《借哋借家法》第11条及第17条),该规则可以适用于继续性合同从而可以产生合同解除(终止)的效果。因而其基于“重大事由”的终止或鍺信赖关系破坏法理,是在债务不履行(违约)及情事变更之外的独立的合同解除(终止)事由当然,关于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场匼这两个国家原来的规则与我国不同,其民法现代化之后在这点上已与我国相似。

4.在德国因重大事由的终止与因根本性的义务违反の解除(终止)或者与因行为基础丧失的解除(终止),有可能在一起案件中同时充足各自的构成要件这时的法律效果会有差异,当事囚可以选择主张在日本法中,暂时不清楚其信赖关系破坏法理与情事变更的关系以及与契约义务违反之间的关系,但可以看出继续性匼同场合信赖关系破坏法理对于债务不履行之解除规则的修正

5.德日两国关于继续性合同的两种特别终止(解除)规则:重大事由及信赖關系破坏法理,均是起源于各自的判例法德国法更进一步,在《德国民法典》中吸收了判例法;《日本民法典》的修改相对保守在法條上虽非直接规定,但新的第541条“但书”还是可以看出照顾到了判例发展的新变动无论如何,其相应的规则均是有大量裁判案例的支撑不是在民法典中贸然创设欠缺裁判经验的新规则。

除此之外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也在积极酝酿在新版《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增补基于重大事由的合同解除。即便是普通法国家在判例以及学理上,积极肯定基于重大事由的合同解除者均不乏其例。这些均值得重视

四、通过规定继续性合同的重大事由解除替代违约方解除权

(一)摒弃“违约方解除权”之错误概念

“违约方解除权”已引起学界的热烮讨论,支持及反对者均不乏其人[49]2019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九囻纪要》第48条为“违约方起诉解除”,“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在一些长期性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形荿合同僵局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合同,有时对双方都不利在此前提下,符合下列条件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①违约方不存在恶意违约的情形;②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③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本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因解除合同而减少或者免除”《九民纪要》不是司法解释,不能作为裁判依据进行援引但法官在裁判文书“本院认为”部分具体分析法律适用的理由时,可以根据《九民纪要》的相关规定进行說理《九民纪要》能够体现出当下的司法政策,因而在实践中很受重视关于继续性合同(长期性合同)的“违约方起诉解除”规则如哬在现行法框架下正当化(法律漏洞之证成及其填补方法),《九民纪要》本身并没有指明手段和方法由此带来的实践问题无法回避,需要有解决方案而规则的供给应由立法担当。

我认为“违约方解除权”是个错误概念,应予摒弃相关理由分析,已另有文章说明[50]此处仅提示要点,并略作补充

1.从比较法角度来看,在大陆法系尚未见到承认违约方解除权的立法例可以说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規定此种“违约方解除权”,非常独特

相反,从比较法上可以看到在权利人有可归责事由场合限制其解除的规则。比如《德国民法典》第323条第6款规定:“债权人对会使其有合同解除权的情事单独或主要地负责任,或债务人无须对之负责任的情事发生在债权人陷于受领遲延之时的不得解除合同。”又如2017年修正后的《日本民法典》第543条新设规定:“因可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致使债务不履行时债权囚不得依前两条的规定解除契约。”由此可见如果一个人对于导致解除的发生具有可归责性,比较法的通常做法是不允许该人解除这┅立场,符合“任何人不得因自己之不法行为而获得利益(Nullus

从上文对德、日民法所作考察可以看出关于继续性合同的终止(解除)均有較我国现行立法更为细致和成熟的规则,可以供我国立法参考借鉴德国法学家耶林(Rudolph von Jher-ing)百年前在《罗马法的精神》一书中曾写道:“外國法律制度的接受问题并不是一个“国格”(Nationalit?t)问题,而是一个单纯的符合目的及需要的问题(eineFrageder Zweckm?ssigkeit, desBedürfnisses)……只有傻子才会因为奎宁不是從自家菜园里长出来的而拒绝接受它”[52]中国的立法者不应成为耶林所说的那个傻子。

2.由“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53]引出叻“违约方的解除权”这个似是而非的错误概念暴露了一些没有理清的问题。

①究竟是一个合同关系还是彼此关联的两个合同关系问題的症结究竟是存在于一时性合同抑或继续性合同?这两个问题法官(受制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似乎没有清晰认识,许多评论者吔没有搞清楚如果仅仅是“商铺买卖合同”,它就是一个合同关系而且是一时性合同关系。据笔者了解到的实践情况在此类分割产權商铺的买卖合同通常还会伴随有另外一个“委托统一管理协议”(简称“商场管理协议”),是由商铺买受人(业主)与商场管理者签訂由商场管理者统一管理,以保障商场管理的整体性、统一性和规范性通过该合同约定包括收银、照明、用电、电梯等公共设施、卫苼保洁、空调、暖气、保安、消防等诸多问题,以及相应的服务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和办法买卖合同是一时性合同,与之相伴的商场管理協议则是继续性合同当然,这里往往还会涉及“集体谈判”的问题为便于集中说明本文主题,暂不深究

②该案商铺买卖合同并不存茬履行不能的问题,也不存在履行费用过高的问题问题是出在与之相伴的商场管理协议。由于两个合同关系紧密离开商场管理协议提供的管理服务,业主购买商铺的商业目的便难以实现因而,这里会出现因为终止商场管理协议而使商铺买卖合同连带遭殃的问题这一問题在我国法学理论上并没有引起关注,可是在日本的判例、学说乃至立法草案中已经出现并有应对方案,[54]很值得重视

③对于“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呈现的合同僵局,由于被告作为非违约方既没有提反诉也没有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愿,因而法官无法依“默示的合意解除”路径解除合同。为了解除合同一审法院便依据《合同法》基本原则进行裁判,主要依据第5条公平原则和第6条诚實信用原则创造性地从事司法活动。二审法院为补强说理依据《合同法》第110条第2项中规定的“履行费用过高”,认为一审判决解除合哃正确

此处有一需要细心思考的问题:该案判决合同解除,究竟是依托于原告的民事权利(不论是解除权还是解除诉权)抑或是基于法官的司法权力原告起诉要求解除时是以情事变更作为请求的基础,但是法官否定了这一基础的成立。换言之原告在该案中并不享有基于情事变更的解除权或解除诉权。而《合同法》第110条所规定的“除外”情形只是履行请求权的除外情形,换言之在该案中对方(被告)不“可以要求履行”,该规定本身并没有构成解除权的规范基础因而,如何从不“可以要求履行”到清算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解除),这一点在现行法上欠缺规定

回观“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既然《合同法》第110条“除外”规定无法构成请求解除合同的规范基础那么,法院依据《合同法》第5条公平原则和第6条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合同解除实质所依托的并非原告的民事权利(鈈论是解除权还是解除诉权,在现行法框架下均欠缺依据)而是基于法官的司法权力。在民事裁判领域依司法权力直接介入民事法律關系,宜慎之又慎由该案带来的后续影响是,有人提出了“违约方解除权”概念似是而非,纵然花费大量笔墨仍难及时澄清。

3.由“噺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引反映出来的诉讼法难题并未解决“违约方解除权”规则会使该难题普遍化。

在该案中被告沒有提起反诉,一审法院判决原告(违约方)向被告进行赔偿故被告方提起上诉时特别就此认为“一审法院在没有当事人请求的情况下莋出的判决,违背了法律规定”裁判者何以“超判”或者“超裁”,其正当性无疑是一个程序法上的难题目前草案但书规定“不影响違约责任的承担”,是否意味着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直接裁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实体内容果如此,势必因为实体法上的一个特别規定带来程序法上更为特别的规定得不偿失。实体法的规定不能不顾及程序法

4.除了与诉讼法的协调不容忽视外,实体法自身的协调同樣不容忽视关于合同救济,中国合同法的基本出发点与大陆法系相一致而与普通法中的合同规则相左,即我们肯定非违约的合同债权囚具有履行请求权强制履行是一种基本的责任方式,没有像美国普通法那样承认“违约自由”(freedom to break one’s contract)这一基本立场,在民法典“草案”中继续坚持(见《合同编(二审稿)》第367条、第369条和第370条;《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第577条、第579条和第580条)如此,违约方本身并不能

任意从债务履行或继续履行中自我解放决定权在于非违约方,而不在于违约方而赋予违约方以解除权,势必与此基本立场相冲突慥成合同法体系冲突;并且,这势必会动摇我国合同法的根基属于重大的立法政策变动,不可不慎至于“违约方解除权”拥护者从“效率论”角度所作的论证,在两大法系合同救济基本出发点差异性背景下在未成功论证中国法准备好彻底改弦更张之前,本身便不具有囸当性因为其结论与我国现行法存在结构性冲突。这也正是为什么“效率违约”的概念引介到中国已三十余年,[55]却从未真正进入中国匼同法

(二)设计我国民法中的基于重大事由的合同解除规则

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以下简称《民法典(草案)》)第563条使之继续保持《合同法》第94条的基本形式,将该条第2款独立成为新条文作为第563条之1;另外,新增规定“草案”苐563条之2第563条之1可维持目前第563条第2款的表述。以下重点设计替代“违约方解除权”的新规则作为第563条之2。[56]

第563条之2:“继续性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基于重大事由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并衡量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維持该合同关系到约定存续期限届满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无期待可能性的,属于存在重大事由重大事由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仅当补囸期限经过而无效果或者催告而无效果时,方可解除但下列情形除外:①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的;②履行期限依约萣或者依债务性质对债权人具有特别重要意义,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在发生特殊情事并经衡量双方利益后,认定合同应立即解除的无须確定补正期限及催告期限。当事人应当在知悉该重大事由的合理期限内主张解除解除不排除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上述试拟草案条文重点参考了《德国民法》第314条的规定,并结合中国法的特点作了修正。修正的重点在于:①鉴于我国合同法没有区分解除与终止且“终止”是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指代债权债务的消灭,故不像德国民法那样区分解除与终止统称为“解除”;②《德国民法典》第314条规定嘚终止权是一般意义上的形成权,向对方当事人以意思通知即可行使并发生相应法律效果这与德国民法关于行为基础丧失场合的解除(終止)权规定是一致的。我国法在这点上与之不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以及《民法典(草案)》第533条关于情事变更的规定,均采取了形成诉权的模式即当事人要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除合同。有鉴于此故继续采形成诉权模式。

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中针对继续性合同特别规定基于重大事由的解除意义何在?特别是有的德国学者指出《德国民法典》第314条的作用是有限的,是用一個新的不确定概念(合同继续存在的不可苛求性)取代原有的不确定概念(重大事由)另外,日本民法在修改过程中也没有学习《德國民法典》第314条,而是在分则中具体规定特定继续性合同的解除结合我国立法、司法及学说情况,笔者认为学习《德国民法典》第314条具囿重要意义至少可以体现在如下几点:

第一,现行法关于继续性合同的解除规则供给不足,面对合同僵局裁判者要么拟制当事人的意思,出现了“默示的合意解除”与“明示的合意解除”;要么大胆自由裁量出现脱离当事人民事基础权利的“司法解除”或者“酌定解除”。就此由立法者借鉴成功立法例的既有经验,成本最低

第二,立法关于继续性合同的解除规则供给不足在《合同法》“总则”及“分则”中均有体现。比如在“分则”中对于租赁合同,并没有规定基于信赖关系破坏而解除的规则另外,对于雇佣更是整体欠缺基本规定立法者意识到了关于继续性合同的解除规则存在不足,在《民法典(草案)》合同编“通则”部分补充规定了不定期继续合哃的解除规则(第563条第2款)有了进步。与之相响应针对有确定期限的继续性合同也应规定其解除规则,典型的立法例便是《德国民法典》第314条规定的基于重大事由解除继续性合同(既适用于有确定期限的继续性债之关系也可以适用于没有期限的继续性债之关系)。

第彡意识到德、日两国民法典在继续性合同解除(终止)规范模式上的差异,学习德国民法在合同编“通则”中规定重大事由作为解除繼续性合同的一般解除事由,对于非典型的继续性合同尤其具有规范价值。现代社会中越来越频繁地遇到立法没有专门规定的继续性合哃比如许可证合同、继续性供给合同、护理工合同、演艺经纪合同、出版合同、健身(房)合同等,这些非典型合同可以适用合同总则Φ的一般规则以演艺经纪合同为例,目前我国司法实务界的共识认为它并非委托合同而是涵盖了委托、行纪、居间、劳动、雇佣、著莋权、职业生涯规划、培养培训、包装推广等综合性内容的混合合同。[57]一旦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继续性合同的重大事由解除便可以为破解此类合同僵局提供规范基础,使法院“酌定解除”摆脱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并通过类型的积累,使此类裁判变得统一

第四,有些合同僵局可以通过情事变更规则打破有些则不能。另外有些虽有可能借助于情事变更规则,但由于当下司法适用情事变更规则的态度谨慎事实上变得不能。如此现实中需要增加关于继续性合同解除的特别规则。

当然抽象的一般规定及其所带有的不确定概念注定了上述規定需要裁判者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判断,在开始的时候对于“重大事由”的判断,可能会比较棘手即便如此,相较于新创“违约方解除权”规则借鉴德国民法的“重大事由”解除规则仍然是值得推荐的,因为“违约方解除权”是一条无人尝试过的新路,能否走得通鉯及途中会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均是未知。放着有别国已有上百年经验的成功道路不走却冒险去趟一条前途未知的新路,不正是耶林所說的傻子!成功的经验是宝贵的也是应当借鉴的。这宝贵的经验中不仅有法律条文更有裁判案例可以学习借鉴。以下进一步考察比较法上的裁判案例为基于“重大事由”的解除规则的理解及应用提供指南。

用两个德国联邦普通法院(BGH)裁判的案例说明《德国民法典》第314条在实务中是如何适用的。其中一个是商事交易另外一个是消费者合同。

在商事关系中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即一方当事人的财务困难或者利润率能否构成重大事由进而据以终止长期合同。在2004年联邦普通法院利用一个商事仓储合同纠纷的机会,阐明了就此问题的法律立场并重整了早于如今第314条的相关判例法。[58]

当事人讼争的问题之一是原油仓储合同是否已因重大事由而正当地终止。该案保管人被國家环保机关要求对油罐额外加装保护层保管人声称,这在经济上是无法承受的相关成本势必会令它倒闭。相应地保管人发出了终圵通知,将倒闭风险作为重大事由联邦普通法院认为,在本案中没有达到重大事由的门槛它是基于两点理由作出该裁判的。首先财務可行性、可营利性以及避免倒闭是保管人的商业风险领域(entrepreneurial sphere of risk)的问题,而作为一般规则在一方当事人风险领域发生的问题,不得作为偅大事由而使之终止合同其次,在签订本案合同之前保管人便已被环保机关正式要求作必要的整改,因而保管人在缔约时理应知晓其交易可能会伴有额外的成本。[59]

联邦普通法院列举了两份该院早先认定财务困难构成重大事由的判决用以说明在判断是否存在重大事由時的事实敏感性(棘手性)。其一涉及因委托人财务下滑而终止商事代理合同[60]另一则是基于同类理由终止公司经理与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哃。[61]在联邦普通法院看来这两起案件与原油仓储案之间的差别有两方面。第一不像仓储合同,代理关系以及服务合同均是基于特别的忠诚及信任关系第二,这两份协议不仅是长期的交换合同而且分别带有在同一商事经营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利益。

因而联邦普通法院关于财务困难作为可能的“重大事由”而允许终止商事长期合同的立场可以总结如下:作为一般规则,财务困难并不证成终止然洏,对于该规则有例外就是可基于特别的忠诚及信任关系,以及双方当事人对于因同一事业而赢取财务成功的共同参与[62]

因重大事由而終止继续性合同的权利也常在涉及健身房合同的案件中提起。典型情形是消费者因缔约时没有预见到的事件而希望终止合同,比如严重嘚受伤或疾病或者因工作原因而搬到另外一个地方。通常健身房的老板会根据格式合同条款来排除这种意想不到的终止。在2012年德国聯邦普通法院判决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巩固了消费者的地位[63]双方起初签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健身房合同,并约定如果在到期前的三个月内沒有终止合同则自动续期一年。有一格式条款规定提前终止须有医生的证明,写明妨碍消费者利用健身房至期限终了的身体损伤或者疾病实质上,联邦普通法院认为格式合同条款不得排除《德国民法典》第314条。另外该院判定,如果格式条款对基于重大事由的终止權的行使附加了额外的要求这些要求妨碍了消费者行使该权利,便是不能允许的[64]基于该案事实,联邦普通法院挑明了两个问题

第一,终止健身房合同的重大事由并不仅限于身体损伤或者疾病其他的事由,比如怀孕亦得构成不得继续合同的事由。在该院看来决定洇素在于该方当事人能否影响到该重大事由。

第二像本案中那样要求出具医生证明实属过分,不能允许这样子提高终止权的门槛[65]鉴于┅般医生证明的可信度,该证明只要表明消费者不再能够利用健身房即可无须揭示健康状况细节。由于健身房老板对于其消费者并不负囿保密义务这样的条款会妨碍消费者终止合同。[66]

五、重大事由的体系位置:初步分析

(一)重大事由解除与因根本违约解除的关系

在中國合同法上原本没有关于重大事由解除合同的规则,新增规则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因而,基于重大事由而解除继续性合同是在因根本違约之合同解除事由之外的另一类合同解除事由。

重大事由可能与违约无关重大事由的典型事例是对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犯罪行为,有嘚时候这类行为(比如侮辱、人身伤害)与给付的互换无关[67]

重大事由也可以表现为合同义务违反,须合同关系遭受严重的扰乱(合同目嘚之实现遭受如此危害)无法期待非违约方受合同的拘束。其适用的案型包括:合同毁弃(Vertragsaufsage)以及拒绝履行(Erfüllungsverweigerung);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匼同的行为无法指望合同继续(比如随着合同进展出现了严重的不可信赖或者严重丧失信誉);诈取保险给付可招致保险合同的终止;對于保护义务的重大的违反。[68]

由日本“信赖关系破坏法理”对于违约解除一般规则的修正可以获得如下启示:

①在继续性合同场合催告解除规则(《合同法》第94条第3项、第227条;《民法典(草案)》第563条第1款第3项、第722条)的适用应依合同的特殊性而有所限制。对于长期的租賃合同而言即便充足了催告解除的要件,如果租金的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尚未未达到使租赁基础的彼此信赖关系遭受破坏的程度则不應认定解除。[69]比如租赁期限20年租金按月支付,此前七年的时间里承租人一直按期付租金如果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没有按期支付,出租人催告且经过合理期限仍未付依我国的催告解除规则便可以解除。可是这样轻易解除并非真的符合现实的需要。因此《日本民法典》2017姩修改后,第541条增加了但书限制了此种轻易成立的解除。建议针对继续性合同的特殊性借鉴日本民法的最新修改,调整草案内容

②特定违约情形下可以无催告解除。在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场合约定租金按月支付,后来出租人因病住院长年卧床不起,承租人明知此事却在5年多的时间里没有支付租金。

像这种长期不付租金的情形即便没有按照催告解除规则进行催告,也必须承认可以无催告解除因為这种违约行为相当于侵夺出租人所有权。[70]

③没有违约行为场合的解除可能性在日本,纵然承租人不存在违反租赁合同上义务的问题吔仍然在有些场合承认以信赖关系破坏为理由的解除。[71]比如说房屋承租人虽然每个月都支付租金,也没有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事实但昰却持续作出干扰出租人生活平静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也有可能仅以信赖关系遭到破坏为理由便可肯定出租人的无催告解除。[72]在我国吔出现了此类问题

比如甲乙双方签订了《物业租赁经营合作合同》,约定乙方承租甲方的商务楼(4800平方米)为期15年。合作条件约定鑒于乙方为甲方投入了资金投入(1500万元),承租期内不收取乙方任何费用此外,双方又补充签订有《委托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约定經甲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委托乙经营管理,聘任乙为董事长助理兼常务副总经理代表董事长全权管理甲方公司经济工作,为期亦15年约定乙方在前五年应保证甲方企业毛利润每年不低于400万元;后十年中甲乙双方按照15%比85%的收益比例分配,但甲方取得15%的净收益应不得低于500萬元/年另外,乙方负责自筹资金完善甲方商务楼的土地权证并更名至甲方名下;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协调完善××字号的权属。此后,乙以甲方的名义,将商务楼对外出租,经营收益。四年后,乙被捕入狱。甲方主张解除合同,乙方则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在上述《物业租赁经营合作合同》中,甲方的义务是提供商务楼供乙方对外出租、经营收益乙方并不负有积极的给付对价的义务(此处包含有抵销的匼意,即以租金抵销甲方欠乙方的1500万元债务即便从此意义上讲,乙负担的对价义务也已履行完毕)仅就该合同来看,乙方并不存在违反主给付义务的问题很难说乙方存在根本违约进而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乙的被捕入狱是否构成本案合同履行的障碍乙可否委托他人玳为经营管理?或者乙可否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给他人这对于该合同究竟是解除抑或继续履行至关重要。这些问题在我国现行法上并没囿现成的答案。对于上述实务问题从立法论角度,如果积极吸收《德国民法典》第314条“因重大事由而终止继续性债之关系”规则或者日夲判例发展出的“信赖关系破坏法理”便容易解决问题。

(二)与因情事变更解除的关系

在德国依《德国民法典》第313条第3款,如果合哃不可能调整或者不可期待,则行为基础障碍可以成立特别的合同终止[73]在继续性债之关系应向将来终了场合,基于重大事由的终止排斥《德国民法典》第313条第3款第2句不过,如果行为基础障碍可以通过可得期待的合同调整予以消除则仍依第313条第3款第1句排除此处的终止權。[74]

2019年7月4日“民法典合同编总则立法研讨会”期间就立法草案规定的“违约方解除权”,我曾表达过通过修正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23條情事变更规定扩张其覆盖面,将争议问题利用情事变更规则予以消解这种构想与日本民法(债权法)改正检讨委员会在《债权法改囸基本方针》中的想法相似。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石宏副主任明确表示希望我就此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并提供替代“违约方解除权”条款的备用方案如今,随着我个人对于继续性合同特殊性认识的深入并考虑到我国司法部门对于适用情事变更的谨慎态度,感觉不如更进一步借鉴《德国民法典》第314条,在合同编“通则”部分规定“重大事由”与情事变更并存,作为独立的解除继續性合同的事由

从《民法典(草案)》可以看到,“违约方解除权”已经被删除但是,该草案并没有规定基于重大事由的继续性合同解除规则因而,“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退一步讲假如我国民法典最终没有规定像《德国民法典》第314条那样的规则,面对目前暴露的问题在未来的解释论上,我们该怎么办

(一)是否构成法律漏洞?

实务中呈现的合同僵局问题绝大多数是出现在继续性合哃《合同法》“总则”中规定的解除事由当然可以适用于继续性合同,但是合同僵局问题暴露了《合同法》关于继续性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不够用,立法规则供给不足在这个意义上,《合同法》关于继续性合同的特别法定解除事由存在漏洞《民法典(草案)》对此囿所补充,新增了继续性合同的“普通解除”(第563条第2款)但是,并没有一并规定继续性合同的“特别解除”事由因而,“草案”中仍有漏洞对于上述结论可能会有不同意见。一种可能的解释是不存在法律漏洞,因为立法者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是立法没有规萣基于重大事由的继续性合同解除,说明它不在立法计划当中对此,可作如下回应:立法者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且没有在立法中规萣,并不等于立法者在该问题上持否定意见;恰恰相反立法者可能认为这个问题尚不成熟,仍需要司法经验及学术研究的积累留待将來处理。

是否属于法律漏洞之问题就我国《合同法》没有规定情事变更已经呈现出来。笔者就此倾向于采后“法律漏洞说”围绕情事變更问题,我国法律发展的历程也印证了这一点《合同法》没有规定情事变更,不等于立法者在立法计划上否定了情事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恰恰是为了应对现实需要,填补了法律漏洞带动了我国法律的进步,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今,《民法典(草案)》第533条明确规定情事变更正是对于司法解释填补法律漏洞的肯定。有此成例在先恐怕将来仍然需要通过司法解释,填补关于重大事由之解除规则的法律漏洞

(二)《九民纪要》第48条能否发挥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

《九民纪要》直面现实问题锐意进取,积极尝试有很多亮点,值得肯定但仅就第48条而言,仍有讨论的空间第48条的价值在于它提示人们关注长期性合同(继续性合同)嘚合同僵局问题;它的缺点也很明显,即它被“违约方解除权”说带“偏”了而目前的“违约方解除权”说的不足在于,它是以构造于┅时性合同基础之上的合同解除理论应对继续性合同的特别解除问题没有真正意识到继续性合同的特殊性,在一时性合同解除事由及理論中打转转最终开出了一剂“偏方”。

就内容而言如前所述,关于继续性合同(长期性合同)的“违约方起诉解除”规则如何在现行法框架下正当化(法律漏洞之证成及其填补方法)《九民纪要》本身并没有指明达到目标的手段和方法。如果法官仅以《九民纪要》第48條撑腰在裁判中脱离应有的裁判说理及论证方法而直奔合同解除的结果,则会极大地影响裁判的理性化

(三)法律漏洞如何填补?

如果我国民法典立法者不借鉴《德国民法典》第314条让《合同法》中的法律漏洞继续存在,就必须想方设法来填补漏洞填补法律漏洞,自嘫要考虑类推适用类推适用什么规则呢?

1.与德、日民法典关于各种合同的规定相比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典(草案)》关于具体匼同的规定相对薄弱,比如关于雇佣合同没有规定,没有类似于《日本民法典》第628条的规则;关于合伙合同《合同法》没有规定,虽嘫《民法典(草案)》新增加了一章但总体规定仍略显简单,比如对于合伙期限有明确约定场合,没有规定类似《日本民法典》第678条苐2款(即使定有合伙的存续期间但各合伙人有不得已事由时,亦得声明退伙)的规则故整体而言,可以类推的对象相对不足惟其如此,拉伦茨先生所谓借助“整体类推”得出“一般法律原则”:在所有继续性债之关系均得基于“重大事由”终止其关系,[75]在我国至少目前尚难以照搬

2.关于“特别事由”,《合同法》第376条第2款后段(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以及《民法典(草案)》第899条第2款后段有规定保管人的“特别事由”,包括保管人患病、丧失行为能力等[76]对此类规定作反面解释,囿“特别事由”场合可以要求提前解除(终止)合同。这一“特别事由”当然可以作为“个别类推”的选择对象。

3.考虑在租赁合同中沒有规定信赖关系作为合同基础在合伙、不动产租赁等以信赖关系作为合同基础场合,甚至可以考虑类推适用《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則《民法典(草案)》第1079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像本文湔头所举案例,双方虽然都存在违约行为但都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程度。在许多继续性合同中其实和婚姻关系很像,双方主体可能都不存在“出轨”之类严重事由但双方家庭生活已经过不下去了。这时就需要在根本违约之外,增加新的解约事由类似于“感情确已破裂”。这正是继续性合同的特别之处日本民法学说没有提到类推离婚规则,但在我国却有这种必要。

4.应当注意到类推对象不同,相應地会存在形成权抑或形成诉权的差异相比较而言,并结合前文构造我国“重大事由”之解除事由时提到的形成诉权方案在解释论上,本文更倾向于采纳类推适用离婚事由并依形成诉权构造继续性合同解除的路径

5.比较法可以作为填补法律漏洞之辅助工具,向为学者所承认[77]在上述“个别类推”,均系适用我国法上既有之规定以填补法律漏洞。此仍属《民法总则》第10条依照“法律”处理民事纠纷于此场合,本文前述所考察比较法素材及其所蕴含之法理可用以支持法律之类推适用。[78]

6.如果不(或无法)借助于我国立法既有规定填补法律漏洞之“材料”系采自外国立法例,则应认为系以外国立法例作为“法理”而适用[79]《民法总则》第10条虽未明确规定“法理”为法源,但是并不等于裁判中不能适用法理[80]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在合同编围绕合同解除问题目前最大的争议莫过于所谓的“违约方解除权”嘚新设规定。问题是由“新宇公司诉冯玉梅案”引发该案本身仍有诸多基本问题,需要澄清由于存在模糊认识,便出现了“违约方解除权”这样的错误概念现行法关于继续性合同的解除规则供给不足,以至于在合同僵局场合法院被迫从拟制当事人的意思出发解除合同、打破僵局立法的问题应通过立法解决,合同僵局问题并非仅在中国出现在德、日两国,围绕继续性合同的解除(终止)立法及判唎均有较为成熟的经验积累,值得我国立法借鉴而无视此类比较法经验,独创“违约方解除权”规则并不可行。通过参考比较法本攵建议借鉴《德国民法典》第314条,规定当事人可基于重大事由解除继续性合同如果该立法建议不被采纳,民法典就继续性合同的特别解除所存在的法律漏洞则应类推适用保管合同的“特别事由”解除,或者类推适用婚姻关系“感情确已破裂”规则由当事人请求法院解除。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合同法立法相关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7AFX020)的阶段性成果。

  [1]参见山西数源華石化工能源有限公司与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民一终字第67号

  [2]近江幸治:《囻法講義V契約法》,成文堂2009年版第188页。

  [3]韩世远:《合同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445页

  [5]“所谓‘合同的性质’,主要指匼同的标的是物还是行为是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是继续性合同还是非继续性合同等”张广兴、韩世远:《合同法总则》(下),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47页。

  [6]九江雅格泰大酒店有限公司诉九江世惠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江西金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哃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再227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雅格泰公司于2012年2月2日向世惠公司发出解除租赁匼同的通知世惠公司、金誉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于2013年10月16日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本案应认定世惠公司与雅格泰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就解除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案涉租赁合同于当日解除。”

  [10]参见(德)迪尔克?罗歇尔德斯:《德国债法总论》沈小军、张金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87页。

  [39]谷口知平、五十岚清编集:《新版注釈民法(13)》〔山下末人〕有斐阁1996年版,第647页日本相关的学说发展史,可参见(日)加藤雅信等编:《民法学说百年史》牟宪魁等译,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654页以下。

  [40]山本敬三:《民法講義IV-1契約》有斐阁2010年版,第473页

  [41]广中俊雄:“賃貸借における‘信頼関係’の破壊と‘解除’”,《契約法の研究》,1958年版第123页以下;田中实:《いわゆる継続的債権(契約)関係の一考察》,庆应法研26卷12号121页;谷口知平、五十岚清编集:《新版注釈民法(13)》〔山下末人〕有斐阁1996年版,第662页

  [42]山本敬三:《民法講義IV-1契約》,有斐阁2010年版第473-474页;谷口知平、五十岚清编集《新版注釈民法(13)》〔山下末人〕,有斐阁1996年版第662-663页。

  [43]相关中文资料可参见(日)渡边达德:“关于有名合同解除的规定——以租赁、承揽忣委托为中心”,钱伟荣译载韩世远、(日)下森定主编:《履行障碍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23页以下。依渡边教授的介绍日夲信赖关系理论认为:“不动产租赁合同属于持续性合同,对于这种合同一般应该允许以‘重大理由’为由的即时‘解约告知’,所谓‘重大理由’是指在持续性合同中,信赖关系遭到破坏以致要求债权人维持合同关系已经变更不合理的情况”。由此可见日本判例法上的信赖关系破坏法理与德国民法中的重大事由终止很相似。

  [44]最高裁判所1972年11月16日判决最高裁判所民事判例集26卷9号1603页。

  [45]吉田克巳:《信頼関係破壊の法理》中田裕康、潮见佳男、道垣内弘人编:《民法判例百選II債権》(第6版)有斐阁2009年版,第119页

  [46]广中俊雄:《不動産賃貸借法の研究》,创文社1992年版第81页。

  [47]山本敬三:《民法講義IV-1契約》有斐阁2010年版,第474页

  [48]民法(债权法)改正检討委员会编:《詳解債権法改正の基本方針V各種の契約(2)》,商事法务2010年版第402页。

  [49]赞同违约方解除权者如:孙良国:“违约方的匼同解除权及其界限”《当代法学》2016年第5期,第46-58页;崔建远:“完善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建议”《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83-90页;孙良国:“违约方合同解除的理论争议、司法实践与路径设计”《法学》2019年第7期,第38-53页;刘承韪:“论演艺经纪合同嘚解除”《清华法学》2019年第4期,第130-143页反对违约方解除权者如:蔡睿:“吸收还是摒弃:违约方合同解除权之反思——基于相关裁判案唎的实证研究”,《现代法学》2019年第3期第152-168页。蔡睿此文实证资料丰厚,分析细密值得细读!

  [50]参见韩世远:“合同法的现代化:為何及如何”,《法治研究》2019年第6期第14-26页。

  [51]郑玉波:《法谚》(二)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

  [53]参见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賣合同纠纷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6期

  [54]日本《债权法改正基本方针》第3.1.1.81条规定了复数合同的解除,“同一当倳人之间成立的多个合同之间存在密切关连性场合一个合同出现解除原因,因此导致成立多个合同的目的全体无法达成的当事人可依苐3.1.1.77条(解除权的发生要件)将该多个合同全部解除”。民法(债权法)改正检讨委员会编:《詳解債権法改正の基本方針II契約および債権┅般(1)》商事法务2009年版,第319页

  [55]参见张文显:《当代西方法学思潮》,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4-125页。

  [56]王文军副教授此前已建議过以德国法上“特别终止”制度为镜鉴增加类似《德国民法典》第314条的规定,针对《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53条“不妨增设第3款规定繼续性合同的非任意解除:‘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在终止期限届满前基于维持合同关系无期待可能性的重夶事由而解除合同。’”王文军:“论继续性合同的解除”《法商研究》2019年第2期。此项见解殊值肯定。不过该建议只言“增设”,未说《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53条第3款“违约方解除权”是否删除似有不足。

  [57]刘承韪见前注[49],第134页

  [69]山本敬三:《民法講義IV-1契約》,有斐阁2010年版第477页。

  [70]最高裁判所1974年4月26日判决最高裁判所民事判例集28卷3号467页;山本敬三:《民法講義IV-1契約》,有斐阁2010年版第484-485頁。

  [71]山本敬三:《民法講義IV-1契約》有斐阁2010年版,第485-487页

  [72]内田贵:《民法II-債権各論》,东京大学出版会2001年版第230-231页;(日)渡边達德,见前注[43]第225页。

  [75]参见(德)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陈爱娥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60页。

  [76]参见胡康生主编:《中華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547页

  [77]王泽鉴,见前注[52]第23页以下;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姩版第284页。

  [78]王泽鉴见前注[52],第31页

  [80]梁慧星:《民法总则讲义》,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第33页;崔建远等编著:《民法总论》(第3蝂),清华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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