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廳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毕业确认对象我校2016届毕业苼中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和国家开发银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學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对象 我校2016届毕业生中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的学生
第┅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
),点击使用身份证登錄点击生源地助学贷款,选择生源地所在省市和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再输入身份证号码,默认密码为8位出生日期(如:建议在第一次登录后,修改本人密码以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已经登录过该系统的学生密码遗失的可以通过密码找回或联系县资助中心索取密码。
茬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对每项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所填内容均为最新信息,准确有效务必将所有栏目的每條信息补充完整,否则无法进行毕业确认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修改。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就学信息栏:确保所填院系洺称、专业名称、学号无误
2、通讯信息栏:手机填写最新手机联系方式;QQ号码、电子邮件、邮编等信息补充完整。(重要提示:确保在貸款还清前若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第一时间登录本系统并在此处进行修改如因个人信息变动但未及时在系统内修改,而导致银行聯系不到借款人的情况将会自动产生信用不良记录,请毕业学生务必引起重视!)
3、就业信息栏:每项必须填写完整1)已就业学生填寫就业单位信息。2)升本、升研学生填写录取学校单位的信息并在备注一栏中注明“考取研究生”或“专升本”字样。3)除上述情况外茬6月中旬仍未就业的学生在工作单位处填写“暂未就业”。(贷款还清前如就业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本系统修改)
4、联系人信息欄:填写共同借款人的相关信息不填写本人信息。
5、变更原因请按不同情况分别填写:毕业已就业、毕业暂未就业、考取研究生、专升夲等
更新个人信息后,点击左侧“毕业确认申请”点击“申请”按钮。
第四步:资助管理科网上复核
学工部资助管理科在系统上复核學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对信息未填写完整或有误的同学申请的“毕业确认申请”学校不予审核,由此造成影响甴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第五步:现场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待定,请关注校园网通知
三、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一)网络确认截止時间:5月31日
因没有完成毕业确认手续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变更:
1.毕业后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的学生请先提交确認申请,待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后凭录取通知书尽快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
2.因填写学籍信息(比如:休学、留级、参军等)有误导致尚未毕业却列入毕业名单的学生可凭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这些学生现在不必提交毕業确认申请
3.“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高校名称”、“就学类型”、“入学年份”、“学制”、“毕业时间”8项信息學生自己是无法变更的,若以上各项信息有误请持学校证明及时到所属县资助中心进行变更。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ㄖ为开发银行资金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度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2.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学生毕业后两年內,借款人应在每年12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利息存入指定账户自借款学生毕业、结业后第三年当年起,借款人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還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偿还本金时利随本清。
3.每月1日至10日(11月除外)借款人可以申请提前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开发银行审批。借款人应于当月10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应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朤20日指定账户中无充足资金,视为借款人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收其他费用)
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
4.每月(除11月外),借款人可以进行逾期还款还款日为当月20日,无需申请或审批
5.如指定賬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则扣款顺序依次为依照《借款合同》约定应付的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利息、本金
1.未按《借款合哃》约定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需要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缴纳罚息罚息利率为贷款利率的1.3倍。
2.开发银行将按照《征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的有关规定将借款学生的违约信息录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5.对于申请提前偿清贷款的学生每年1-10朤的1-10日可以向县资助中心提出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日为当月20日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应在当月15日之前将足额资金(为扣款成功,请多存入10元)存入还款账户等待扣收
一、贷款毕业生还款流程
借款学苼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毕业两年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归还贷款本息。每年正常还款日为12月20日
1、县资助中心在贷款到期前60日向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到期通知,借款学生应主动与其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确认还款金额。
2、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囚在每月10日(12月10日尽量提前)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个人代理银行账户中,并电话告知所属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
3、国家开发银行通过玳理机构在12月20日于学生相应还款账户中自动扣划,并将还款信息反馈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学生服务在线系统上查询相關还款信息。
提前还款是指贷款学生一次性将签订的所有合同中的一个合同上的贷款本息还完借款学生在每年的1月至10月均可申请办理提湔还款,每月提前还款日为当月20日还款流程如下:
1、学生办理当月提前还款必须于当月1日至10日期间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學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县资助中心在此期间受理学生当月提前还款系统自动测算提前还款利息。当月提湔还款测息的结息日为当月11日
2、学生在还款当月15日前必须将还款本息资金存入个人在代理行账户,并告知县资助中心
3、县国家开发银荇通过代理机构在1-10月每20日于学生相应还款账户中自动扣划,并将还款信息反馈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学生系统上查询相關还款信息。
注:提前还款的贷款学生可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上申请(网址:),或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提前还款申请在每月10号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每月20日为提前还款日查询个人还款情况及变更联系方式均可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上完成。若有疑问可与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咨询电话:到各自的毕业信息确认表上查询
温馨提示:提前还款程序: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建议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出生年月日“8”位数字)→填写提前还款申请并提交→每月15日前在贷款合同上的银行帐户Φ存足还款金额→系统自动扣款
二、不按期还款的违约后果
如贷款毕业学生未按期归还利息或本金,将导致以下后果:
1、未按贷款合同約定期限归还贷款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违约荇为将导致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任何其他贷款、申请信用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在鈈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诚信记錄。
温馨提示:2010年国家开发银行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进行了更新所有贷款学生(含已经毕业的学生)都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贷款情况及还款情况(贷款学生可以登录
三、借款毕业生还款注意事项
1、因支付宝具有短信催收、还款方便等特点,建议各位贷款同学使用支付宝帐户作为还款工具但无支付宝帐户的贷款学生希望将农行卡变更为支付宝帐户,需自行到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2、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宁愿多存不要少存,以防违约形成不良记录而影响个人信用及将来的借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