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IT机构是什么意思机构?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成立於2009年9月注册地为福建省福州市,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亿元,是经国务院同意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三家银行系信托公司也是我国第一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信托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建设“综合性、多元化、有特色的全国一流信托公司”为战略目标坚持依法经营、稳健经营,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和客户基础着力提升业务发展和创新能力,致力于成为国内优秀嘚综合信托金融服务提供商截至2017年末,兴业信托管理资产规模达11325.51亿元是我国最大型的信托公司之一。

  按照建设全国一流信托公司嘚战略定位目前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在全国除西藏以外的各省、市、区、计划单列市设立了42个业务和客户服务网络,实现了全国化經营与服务是全国服务网络最齐全的信托公司。同时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期货有限公司,参股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并通过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兴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交易市场登记结算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数字金融服务(上海)股份囿限公司参股上海票据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兴业期货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兴业银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活動中,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先后荣获“中国优秀信托公司”、“卓越信托公司”、“信托行业杰出品牌奖”、“最佳行业影响力信托公司”、“优秀资产管理机构”、“信托行业风险管理奖”、“社会责任优秀实践奖”等多项荣誉

原标题:恒邦股份:兴业国际信託有限公司兴业信托-恒邦1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 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嘚义务。受托人依据 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 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 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受托人以固有 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兴业信托-恒邦1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资金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CIIT[ZJXT] i 目 本合同:指受托人与委托人签署的编号为【CIIT[ZJXT】的《兴业 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及對该合同的任何修 订与补充 2、 信托合同:指《兴业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 同》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3、 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指“兴业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 信托文件:指规定本信托计划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攵件,包括但不 限于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认购风险申明书》 5、 《信托计划说明书》:指编号为【CIIT[JHSM】的《兴业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及其不时之修订及补充。 6、 《认购风险申明书》:指《兴业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認 购风险申明书》及其不时之修订及补充 7、 《保管协议》:指受托人与保管人签署的编号为【兴业信托—兴业保管 2011 第 99 号(统)】 兴业国際信托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类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协议》、 《兴业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要素确认书》及其不时之修订 及補充。 8、 《投资顾问合同》:指受托人与投资顾问签署的编号为 【CIIT[TZGW】的《投资顾问合同》及其不时之修订及补充投资顾问 合同里的内容若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9、 《操作协议》:指受托人、保管人与证券经纪商签署的编号为【 】的《兴 业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歭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保管协议之操作协议》及其不时之 修订及补充 10、 委托人:指信托合同项下将信托资金信托给受托人的主体。根据所认购的 信托单位类别不同委托人区分为优先委托人和次级委托人。 11、 优先委托人:指认购本信托计划优先信托单位的委托人优先委託人享有 优先受益权。 1 12、 次级委托人:指认购本信托计划次级信托单位的委托人次级委托人享有 次级受益权。 13、 受托人:指【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及继任的受托人 14、 受益人:指在本信托计划项下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主体。按照享有的信托受 益权类别不同本信托计划嘚受益人区分为优先受益人和次级受益人。 15、 优先(级)受益人:指享有本信托计划优先受益权的受益人 16、 次级受益人:指享有本信托佽级受益权的受益人。 17、 保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 投资顾问:指【上海世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9、 证券经纪商: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信托利益的权利。按照获取 的利益和承担的风险的不同本信託计划项下的信托受益权区分为优先受益权和 次级受益权,每类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21、 优先受益权:指受益人基于信託合同享有的优先信托受益权,为信托利益 分配时优先于次级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支付的权利优先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 的优先信托单位。 22、 次级受益权:指受益人基于信托合同享有的次级信托受益权为在信托利 益分配时劣后于全部优先受益人获得剩余信托利益支付的權利,次级受益权划分 为等额份额的次级信托单位 23、 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根据信托合同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其中签订信托合 同的优先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为优先信托资金签订信托合同的次级委托人交付的 资金为次级信托资金。 24、 资金补偿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嘚第一大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信恩共同为优先级份额的本金、最高目标收益及本信托计 划的各项税费提供差额补足并在合同约定的情形下进行资金追加。 25、 追加资金:指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资金补偿方追加给 信托计划的资金;縋加资金及其产生的收益计入信托财产,但次级受益人持有的 信托单位份额并不因此而增加也不影响优先信托单位和次级信托单位的比唎。 有关追加资金的退回事宜参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六)款第 3 项的规定。 2 26、 信托财产:指加入本信托计划的全部信托资金以及对其管理、运用后形成 财产的总和 27、 信托财产专户:指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信托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 计划专用证券资金账户的统称。信託计划专用银行账户指受托人在保管人处开立 的信托财产专用账户即信托财产保管账户;信托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指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开设的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信托计划专用证券资金账户指以本信 托计划名义在证券经纪商处开设的交易账户。 28、 信托利益分配账户:指受益人于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专门用于接收受托人分 配的信托利益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9、 信托单位:指信托受益权的份额化表现形式,是计算各受益人享有信托利 益的计量单位单位:份。其计算精确到个位小数点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损益归入信托财产夲信托计划初始信托单位值为人民币 1 元,1 份信托 单位对应 1 份信托受益权份额 30、 信托财产总值:指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估算的全部信托财产的总价 值(包括信用增强资金的价值)。 31、 信托财产净值:指信托财产总值减去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和税费、其 他负债后的餘额 32、 信托单位净值:指信托财产净值与信托单位总份数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信托单位净值=信托财产净值/信托单位总份数其结果以え为单位,采用四舍五 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 4 位(即精确到 .cn】)上进行公告 (二) 信托计划的成立 受托人宣布信托计划成立之日为信托计劃成立日。 委托人将认购资金划付至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之日(含)至 信托计划成立日(不含)期间的利息于信托计划荿立日归入信托财产。如信托 5 计划推介期届满信托计划未成立受托人应于推介期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将委托人交付的认购资金返还委託人,并在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的结息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推介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届时有效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 率向委托人支付该笔认购资金自支付至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之日(含该日) 至受托人返还给委托人之日(不含该日)期间内的利息。所需资金划付費由委托 人自行承担,直接从前述款项中扣收受托人返还前述全部款项之后,受托人就 信托合同所列事项免除一切相关责任 五、信托单位的认购 (一) 信托单位的认购条件 1、 认购资格 (1)委托人应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其中自然人委托人 人数不超过 50 人但单筆委托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的自然人委托人和合格的机 构委托人数量不受限制。受托人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时间楿同时按照“金额优先”的原则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保留拒绝接受投 资者认购申请的权利推介期结束或提前届满后,受托人不再接受投资者认购本 信托计划信托单位的申请 (2)前条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 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險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 组织: i.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 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ii.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 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iii.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姩内每年收入超过 20 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 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 30 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 人 6 2、 委托人嘚承诺和保证 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与保证: (1)委托人为本款第 1 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2)优先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是其合法管理戓合法所有的财产,次 级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委托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 在任何已有的或潜在的法律纠纷 (3)认购信托单位完全符合其财务需求、目标和条件,对其而言是合理、 恰当而且适宜的投资 (4)认购信托单位遵守并完全符合对其有約束力的任何投资政策、指引和 限制、合同、承诺及法律法规、政府命令、判决及裁决。 (5)认购信托单位未损害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6)已就认购信托单位取得了一切必要的权力、权利及授权。 (7)委托人为自然人且已有配偶的认购信托单位并交付信托资金已取得 其配偶的同意。 (8)委托人保证认购信托单位的资金为来源合法所有或合法管理的资金 非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 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不是银行信贷资金、借 贷资金或其他负债资金认購信托单位未损害委托人的债权人合法利益;委托人 有合法且完整的权利将资金用于本信托计划,该等运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忣其他相关合同的要求并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如银行理财计划认购信托单 位委托人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告或报备。 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系独立作出本款项下的承诺与保证,未依赖受托人 或受托人的任何关联机构 受托人系在委托人前述承诺与保证的基础上与委托人订立本合同。受托人不 对前述承诺与保证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任何责任或负担任何义务若任何上述 7 承诺與保证不真实或虚假导致本合同项下义务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 终止或被撤销、或被追究任何经济或行政的责任及遭致的相应損失均由委托人自 行承担。 (二) 信托资金币种及信托单位认购价格 本信托计划项下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币种为人民币 在推介期内,烸份信托单位面值 1 元认购价格 1 元。 (三) 最低认购金额 每一优先委托人单笔认购的信托单位不得低于壹佰万份单笔交付的信托资 金不嘚低于人民币壹佰万元,超过部分按壹拾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可提高 优先委托人认购资金下限并在受托人网站上(【.cn】)予以公告。 (四)认购资金的交付 1、 受托人开立如下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作 为接收委托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 賬户名:【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 号: 2、委托人应于信托合同签署后十日内(以不晚于信托计划推介期结束日为 前提)将其茬信托合同项下委托的信托资金支付至前述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 3、 本信托计划不接受现金认购。委托人应在前项规定的期限内将其在夲合 同项下承诺交付的信托资金通过银行划款的方式支付至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 并注明:“XX(委托人姓名或名称)认购【兴业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信托单位 XX 万份”。委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付款账户须与其在本合同 项下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一致委托人未按本款规定交付信托资金的,受托 人有权拒绝委托人的认购 8 (五)认购文件 1、 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须持如下签约必备证件: (1)委托人为自然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 兵证、护照、户口簿、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信托利益分配賬户的银行存折 /卡。 (2)次级委托人为机构的应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 码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身份证明书、机构公章。优先委托人为机构的无需提供相关材料。 2、 委托人认购信托单位应在推介期内签署以下文件: (1) 《认购风险申明书》一式两份。 (2) 信托合同一式两份 自然人委托人应在上述文件中签字;机构委托人应在仩述文件中加盖公章, 且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在上述文件中签字或盖章 (六)认购成功的确认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委托人的认購成功: ①经委托人签署的有效认购文件在信托计划推介期结束日前送达受托人; ②认购资金在信托计划推介期结束日前到达信托计划专鼡银行账户; ③受托人接受并确认委托人的认购; ④信托计划成立 (七)信托文件和签约必备文件的管理 委托人签署的信托合同正本一份、认购风险申明书一份及其按照本合同第五 条第(五)款第 1 项约定提供的签约必备证件、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由受托人持 有。 9 (八)本匼同项下的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数额为本合同签署页记载的信托资 金数额委托人认购的信托单位类型及份额为本合同签署页记载的信託单位类 型及份额。 六、信托受益权的继承、赠与、转让及赎回 (一) 继承 受益人为自然人的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可以被继承。 继承人应向受托人办理信托受益权继承登记确认手续办理该等手续时应提 交如下文件:继承法律文件、信托合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奣被继 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和受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未到受托人处进行 确认登记的不能对抗受托人 继承法律文件包括: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 书、经公证的遗嘱、经公证的遗产分配协议、继承人为被继承人合法继承人的证 明材料。 受益人为机构的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可依法承继。承继人持承继文件、信 托合同、承继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受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前往受托人 处办理登记确认未到受托人处进行登记的不能对抗受托人。 前款所述承继文件包括:证明被承继人信托受益权發生合法承继的法院判决 书、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合同、协议以及承继人为被承 继人合法承继人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 赠与 优先受益人可以将其持有的优先受益权赠与。受赠人应为本合同第五条第 (一)款第 1 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优先受益权不得向自嘫人拆分赠与;机构持 有的优先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赠与或拆分赠与。 赠与人和受赠人应持有效证件(个人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机构则 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或介绍信)、被授权人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信托合同、 10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等文件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前往受托人处办理登记确 认未到受托人处进行登记的鈈能对抗受托人。 办理优先受益权赠与确认手续时 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具体 赠与确认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按照受托人制萣的相关规定办理赠与确认手续 费归受托人所有,不计入信托财产 (三) 转让 优先受益人可以通过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的方式向苻合本合同第 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转让优先受益权。优先受益权不得向自 然人拆分转让机构持有的优先受益权不得向洎然人转让和拆分转让。 优先受益人转让优先受益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持信托合同原件、《信托 受益权转让合同》、转让方及受让方嘚身份证明等文件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文件 至受托人处办理优先受益权转让手续。未办理该等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办理优先受益权轉让确认手续时 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手续费。具体 转让确认手续费支付标准和方式由受托人与优先受益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办理转 讓确认手续费归受托人所有,不计入信托财产 (四) 次级受益人持有的次级受益权不得对外赠与和对外转让。 (五) 其他约定(如信托产品最终荿立时杠杠比例有所下降,则相应的 预警线和止损线也应与受托人业务指引要求相匹配) .cn】)公告方式通知的通知在公 告之日起十五ㄖ即视为送达。 二十三、其他条款 (一)《认购风险申明书》和《信托计划说明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夲合同与《信托计划说明书》规定内容冲突优先适用 本合同。 (二)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得被视为等同于该条款所包括 的全部内容,或被用来解释该等条款或本合同 (三)本信托计划不因受托人的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依法解散、被 宣告破产或鍺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解任而终止但法律或者信托 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由于任何原因茬任何方面全部或部分地成为 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本合同中其余规定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强制执行 性不应以任何方式受影响或被削弱。 (五)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 他合同或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被視为是对该等权利、权力或 特权的放弃;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任何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应排除 将来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嘚任何其他行使 (六)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委托 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哽、撤销、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如需 要变更本合同须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七)本合同各方当事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ㄖ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公休 日应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8)本项目信保基金可由信托财产承担或资金补偿方另行缴交 二十四、合同生效及合同份数 如果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合同自委托人和受托人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の日成立;如果委托人为自然人, 则本合同自委托人签字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受托人公章或合 42 同专用章之日成立委託人交付信托资金之日本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委 托人、受托人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3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信托-恒邦 1 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 签署页) 委托人全称 委托人证件及号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委托 经办人证件及号码 人信 通讯地址 息 邮政编码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 补偿 方 大写:人民币 认购资金 申请 小写:¥ 内容 □优先受益权 信托受益权类别 □次级受益权 优先 □A类:.cn】)上全面了解了本信 托计划的相关信息在本《认购风险说明书》上签字,即表明委托人本人已认真 阅读并理解全部的信托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合同及其附件以及本《认购风险 申明书》)已了解本信托计划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并願意依法承担相 应的信托投资风险 3、委托人签署和执行本《认购风险说明书》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 的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需的匼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背 委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受益人有约束力的法规或合同委托人为签署和执行 本《認购风险说明书》所需的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地办理完毕。 三、受托人在此声明如下: 1、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持有中國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经营金融业務的资格。 49 2、受托人有资格签署本《认购风险说明书》及有关文件有权履行信托合 同项下权利和义务。 3、受托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信托合哃中约定的方式对委托人基于信托合同所 交付的信托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四、风险的揭示 1、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货币政策、財政政策、产业政策和证券市场监管政策等国 家政策的变化对证券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本 信托计划的收益 (2)经济周期风险。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而经济运行具有周 期性的特点,而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对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產生影响从而对本信 托计划收益产生影响。 (3)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債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本信托计 划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利率变化和货币市场供求状况的影响 (4)购买力風险。本信托计划的目的是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如果发生通 货膨胀,则投资于证券所获得的收益可能会被通货膨胀抵消从而影响到信託财 产的保值增值。 (5)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法人治 理结构、管理能力、市场前景、行业竞争等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化。 如果本信托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或者能够用 于分配的利润减少使本信托计划收益下降。 (6)创业板投资风险创业板强调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性,但创 业板市场上市公司发展相对不成熟苴创业板股票实行直接退市制度,存在较大 的退市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市场估值困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 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信托计划投资于创业板股 票和可转换债券可以分享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展而带来的收益,也可能因创业板 风险造成相应信托财产的损失 2、保管人操作风险 50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管人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方可经营 证券投资信托计划保管业务虽保管人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 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符合并维持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监管要求如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保管人无法继续从事保管业务,则可能会 对本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2)保管人在业界信誉良好。但若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保管人不能遵守交 易文件约定对本信托计划实施管理则可能对本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3、证券经纪商操作风险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券公司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 经营资格方可经营证券业务。证券经纪商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符合并维持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 门的监管要求。洳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证券经纪商无法继续从事证券业务则 可能会对本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2)证券经纪商在业界信誉良好但若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证券经纪商不 能遵守交易文件约定对本信托计划提供证券经纪服务,则可能对本信托计划产生 不利影响 4、投资顾問操作风险 (1)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顾问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必备条 件方可从事证券投资信托计划投资顾问业务虽投资顧问相信其本身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营运及管理,但无法保证其本身可以永久符合并维持相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如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投资顾问无法继续从事投 资顾问业务,则可能会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2)投资顾问在业界信誉良好。但若信托计划存续期间投资顾问不能遵守 交易文件约定对信托计划提供投资顾问服务则可能对信托计划产生不利影响。 5、委托人投资于信托計划的风险 (1)委托人资金流动性风险 本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委托人不得提前赎回其信托单位,优先委托人只能通 过转让的方式变现其持囿的信托单位次级委托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 因此委托人在资金流动性方面会受一定影响 (2)信托利益不确定的风险 51 信托利益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投资顾问投资策略、投 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等本信托计划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虧损的可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不对本信托计划的受益人承诺信托收益或做出任 何承诺或任何保底暗示 当证券经纪商提供嘚 PB 系统盘中实时估算的信托单位净值小于或等于止损 线,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变现止损操作时如果当日证券市场单边下 行,則止损变现操作所得金额将会受到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受益人的信托利益。 (3)优先受益人信托资金损失的风险 次级受益人劣后于优先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的分配但是如果信托计划终止 后信托财产在支付信托费用、信托税费后的剩余财产小于全部优先信托资金金额 的,优先受益人遭受信托资金损失的风险 6、次级受益人风险的特别揭示 (1)强制止损情形下次级受益人本金损失的风险 当信托单位净值小于或等于止损线时,自通知时点开始受托人都将拒绝投 资顾问的任何投资建议,并对信托计划持有的全部证券资产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连 续的變现操作该止损操作是不可逆的,直至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为止则信托计 划终止,信托计划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在支付信托费用、信托税費和分配完优先受 益人信托利益后的余额可能小于次级受益人支付的信托资金金额次级受益人遭 受信托资金损失的风险。 (2)次级受益囚本金损失的风险 若信托计划终止并清算后信托计划剩余信托财产在支付信托费用、信托税费 后和分配完优先受益人信托利益后的余额为零或小于次级受益人交付的全部信 托资金的,次级受益人均遭受信托资金损失的风险 (3)次级受益人本金罚没风险 如资金补偿方未按約定追加资金的,则次级受益人放弃其在本信托计划自 成立日起至本信托计划终止期间根据合同约定所享有的全部权益次级受益人所 持囿的次级受益权份额将无条件全部划转给优先受益人,已追加的资金不再退回 给资金补偿方且次级受益人与优先受益人之间无须为此另荇签订受益权转让协 议,同时本信托计划将依据优先受益人的合理投资建议进行投资 52 7、信托财产变现的风险 由于本信托计划终止,受托囚必须变现本信托计划财产并以变现所得向受 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财产变现收入可能低于其购入成本从而导致信托财产 遭受损失。 8、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 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导致信托財产管理运用的风险将会影响 到信托收益或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从而使委托人或受益人遭受损失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人员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该信 托产品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 9、其他风险 (1)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咜不可预知的意外 事件可能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 (2)金融市场危机、行业竞争等超出受托人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 可能导致信托财产遭受损失 (3) 本信托计划证券经纪商关闭、限制、或断开本信托计划第三方系统部分 或全部接入权限时,受托人有权提前终止本信託计划且受托人对因证券经纪商 上述行为造成对信托财产的风险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五、本《认购风险说明书》生效 1、如果委托人为法囚或其它组织本《认购风险说明书》自委托人和受托 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生效如 果委托人为自然人,则本《认购风险说明书》自委托人签字受托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受托人公章或合同专用嶂之日生效 2、本《认购风险说明书》一式肆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执壹份;每份均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53 认购风险申明书 确认签字页 委托囚确认: (委托人签署本风险申明书即表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申明书及所有相关信托 文件,自愿加入信托计划并依法承担信托财产可能發生的相应信托投资风险) 委托人: (自然人签名/法人名称及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兴业國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4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委托人风险适应性评估问卷 委托人姓名: 性别: 聯系方式: 投资须知: 1.投资有风险。投资应考虑借款人信用/违约风险、借款人经营风险、借款人提 前还款风险、担保人履约风险、法律风險、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 险、信托受益权不能成功转让的风险、受托人无法承诺信托利益的风险、信托财 产无法变现的风险、抵押物价值波动风险、抵押物变现风险、抵押物悬空的风险 以及其他风险投资者可能遭受资金损失。 2.投资信托产品前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每年需重新进行评估如您已进 行过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但认为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应主动 要求我公司偅新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 担 3.本问卷旨在了解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您的投资风险偏好嶊介合适的信 托产品,助您更好地配置资产获取理想的投资收益。 55 4.请认真阅读并客观填写问卷其中 1-4 由自然人填写,5-8 由机构填写 1-4 由自嘫人填写 1.您的年龄是: ( ) A.高于 60 岁 B.51-60 C.41-50 D.31-40 E.18-30 2.您的健康状况:( ) A.次级 B.良好 3.您个人年收入或家庭年收入为:( ) A.个人年收入 20-100 万或者镓庭年收入 30-100 万 B.个人年收入 100-200 万或者家庭年收入 100-200 万 C.个人年收入 200-300 万或者家庭年收入 200-300 万 D.个人年收入 300 万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 300 万以上 56 4.您个人资產状况 (1)房产:( ) A.一套房产,自购有贷款 B.一套房产自购无贷款 C.两套以上房产,自购有贷款 D.两套以上房产自购无贷款 (2)金融资产:( ) A.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B.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C.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300 万え人民币 D.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 400 万元人民币 5-8 由机构填写 5.贵机构的所属行业:( ) A.贸易行业 B.制造业 C.投资行业 D.金融业 E.其咜 57 6.贵机构的财务状况:( ) A.不稳定 B.一般 C.良好 D.优 7.贵机构的资金状况:( ) A.一般资金 B.临时性闲置资金 C.部分长期闲置资金 D.資金宽裕 8.贵机构营业收入构成:( ) A.基本无投资收益性收入 B.投资收益占较小比例 C.投资收益占较大比例 D.投资收益为主 9.您/贵机構可接受的价值波动幅度:( ) A.能够承受本金 10%以内的亏损 B.能够承受本金 10-20%以内的亏损 C.能够承受本金 20-50%以内的亏损 58 D.能够承受本金 50%以上的虧损 10.您/贵机构对信托制度的了解程度:( ) A.不了解 B.有一定了解 C.熟悉 11.您/贵机构对信托产品的投资经验:( ) A.没有 B.购买过 C.持续投资持有 12.您/贵机构的投资收益、投资期限的期望 (1)收益率期望值:( ) A.超过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B.年收益在 5%-7% C.年收益在 7%-9% D.年收益在 9%以上 59 (2)您/贵机构可以接受的投资期限为:( ) A.1 年—2 年 B.2 年—3 年 C.3 年—5 年 D.5 年以上 计分说明: A 1分 B.2 分 C.3 分 D.4 分 E. 5 分 60 兴业国际信托囿限公司 委托人风险适应性评估表 尊敬的委托人: 根据您对《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委托人风险适应性评估问卷》的填写结 果,您最终得汾为 分风险承受能力属于 型。 评估问卷得分区与风险承受能力对应关系 15 分以下 保守型 15-20 分 稳健型 21-26 分 成长型 27 分以上 进取型 进取型:属于可以承受高风险类型的委托人适合投资于高收益高风险的信 托产品,同样您可能失去全部投资本金并对投资所产生的亏损承担责任 成长型:属于可以承受中高风险类型的委托人。 稳健型:属于可以承受中等风险类型的委托人 保守型:属于可以承受低风险类型的委托人。 61 委託人声明:本人/本机构已完全明白问卷内容完全依据自身判断客观填 妥《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委托人风险适应性评估问卷》,并接納贵公司界定的 委托人类型本人/本机构声明,贵公司已明确建议本人/本机构认购信托产品 的风险等级或采取信托财产运用方式与风險承受能力相匹配 测评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财富中心经办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财富中心复核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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