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浆行业为什么有很多国企高管 参与私企经营参与

为什么中间商这么不受待见

自古鉯来商人在中国就不受待见。自商业在商朝诞生历朝历代政策都是重农抑商。无论是“奖耕战“、”抑商贾”还是将商人列为“士農工商”四民之末,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商”对贬低和抑制都是一以贯之的

在文学作品中,“商人重利轻离别”这种观念根深蒂固之偅,直到现在也并未减轻就算建立了新中国,初期商人仍被贬称为“倒爷”当时更有“投机倒把罪”。即使在今天很多优惠政策依嘫难以落实到经销商这个群体上,比如贷款难等

甚至,连“中间商”自己都看不起“中间商”“中间商”瓜子二手车号称,“没有中間商赚差价”

为何中间商遭受如此长久,如此之多的偏见事实上,正是这些不被人待见的经销商们撑起了庞大的线下市场,满足了13億人民的商品流通需求凭着自己的勤劳、果敢、精明,他们赚取自己应得的利润完成了自己人生的积累和跨越。

但同样我们得承认叺行门槛不高,许多经销商并非因为喜欢而主动选择大多是“被逼”入行。而有些想法的经销商一旦做大都不免有逃离的念头,给自巳一个“实业梦”

除了传统文化,现实政策和环境影响之外中间商(经销商)整体进步太慢,大部分经销商有很多传统商人的缺点囸因这些原因,才导致出现“中间商不受待见”的社会现象

传统经销商身上的六大致命弱点

注:本文所列举问题,仅指存在一种行业现潒并非指所有经销商,这种现象往往在其它领域也有存在而且,我们要客观认识到传统经销商身上会比较集中地出现如下问题,除叻自身原因之外外界的环境逼迫,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那么传统经销商身上,究竟有哪些不适合现在时代发展的特质呢主要有以丅几点:

1. 学习能力和意愿都不强

作为特殊历史背景下诞生的群体,受客观因素的影响经销商群体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而且随着这一代群体年龄的增长学习能力和学习动力都已大大减弱。

2. 没有市场投入意识

经商赚钱无可厚非但这个群体的大多数没有市场投入意识。他們本能地认为“品牌和市场都是厂家的”所以“要投入也应该是厂家投入”。在品牌建设期不愿投入当品牌长成时,自然也不会对经銷商太好这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

3. 任人唯亲较难接纳外来员工和经理人

最突出的表现是,很多商贸公司员工不是自己家人就是家族亲戚。即使有外部员工进入也很难得到经销商的信任,被排挤、受猜忌更是家常便饭员工流动性高。

4. 契约精神较差守约不够

普遍來看,这个群体对契约的尊重程度是不够的就拿费用投放来讲,渠道截留现象特别普遍很多经销商宁愿走捷径贿赂厂家经理,私分费鼡也不愿意将费用真正投入市场建设之中。

在守约方面经销商也做得不够。比如延迟发工资乱扣工资,在这个群体前些年非常严重近年来随着用工难,才被逼有所改善

5. 规范意识差,喜欢走捷径

经销商在规范意识上是比较差的,不管是在税务财务方面还是市场操作方面。当然有人讲规范成本太高了,这也是事实但在未来,不能规范化经营的经销商必然是生存不下去的。

而这种不规范经营嘚现状也往往导致政府部门不待见商贸公司,银行也不敢托付信任经销商在面对工商税法等部门时,也战战兢兢心虚不已。

另外經销商往往喜欢走捷径。比如在解决被政府部门处罚问题时,经销商第一反应往往不是改正错误而是找人找关系“摆平”,事后基本依然如故

还有,不少经销商通过与厂家经理私下不规范操作谋求不当利益而此类操作一旦造成了损失,经销商又往往会采取闹事方式偠求厂家补偿或解决这种情况最近几年常常出现。

6. 缺乏分享精神合作难长久

经销商与人合伙,大多不长久这是一个常见的现象。由於缺乏分享精神所以几乎在所有合作中,经销商会不自觉放大自己的作用和贡献从而在合作中因分配失衡导致合作破裂。

这种情况在荇业中出现过多次比如,很多地方前些年在对抗连锁终端时采用了一种联盟方式,但最后无不因总是有“叛变者”而宣告失败又如菦年来各地流行的“经销商联合仓配”模式,也最终因人心不齐而失败居多十不存一。

以上行为特征反映出的问题在经销商这个群体Φ有一定的共性。这些问题导致经销商这个群体,和产业上下游的价值观和行为观难以一致也无法获得各方的尊重和信任。

我们认为这些传统经销商身上根深蒂固的落后特征,才是真正影响经销商这个群体未来生存、发展的核心原因

转型之前,先谈思想升级

最近几姩关于经销商转型升级的观点和文章颇多,也确实为经销商提供了很多切实可行的转型意见但在思想未转变,经销商群体的天生弱点未改变的前提下大多数的转型和升级方案最后都无法得到很好的实践和效果。

经销商转型之前先要思想升级。思想转变带来行为模式嘚转变脱离了传统的“中间商”层面,才能谈到更大更好的未来经销商至少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始思想升级。

思想升级一:学会开始放遠眼光拉长自己对投入和产出时间期待。

经销商应该意识到现在已不再是供不应求的时代。任何一个产品没有一段时间的市场投入囷扎实的基础运作,是不可能有良好动销的

市场是厂商共同的市场,经销商在市场的精心推广既可以收获市场,更可以锻炼自己的能仂和队伍而后者才是任何人都夺不走的,才是经销商未来的立身之本

思想升级二:提升规范化意识,重视契约

所有经销商都应认识箌,未来的社会是规范化的社会没有规范化任何人都将寸步难行。

规范化和重契约应该从小事做起,从内部做起不能因为觉得事小洏不重视约定。经销商要开始形成自己独立的财务相对规范的公司制度,要重视公司与员工形成的约定

经销商要反思,一些商贸公司為什么能够做大是因为做大了才去规范,还是因为规范了才能做大

未来的信用社会,只有重视约定的个人和组织才能获得别人的信任票

思想升级三:不断学习和进步。

学习只有学习,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有机会成长和抓住成长的机会。

有效的学习方式有很多种洳看有益的书和文章,和优秀的同行交流向上游的品牌管理者请教,参加行业先进思想的会议或论坛只有这些有效的学习和交流,才能帮助经销商自己提升眼界清晰方向,找到可行的方法和模式甚至可以找到很多有用的资源。

作为商业流通的重要一环“中间商”必将永远存在,只是未来的“中间商”一定不是今天的“中间商”能力需求和功能定位甚至产业地位都比今天更为重要。

所有的经销商都应客观理性地正视和分析这个群体的弱点,但不应放弃信心和希望要保持在当前困境中继续进步和前行的勇气。

思想是基础转型昰关键,两手都要硬

思想的转变是基础条件经营升级是关键要素。关于经销商转型升级的方向大致有以下四点:

1. 不断增强品类运营能力通过长尾商品+高流转商品有效组合,在保证商品动销的同时又能够保证企业经营毛利;

2. 实行“走出去”战略:跨界打劫时代已经来临,打败经销商群体已经不仅仅是同行业的对手更有可能是电商和连锁便利店。

这时经销商不应该仅关注自己手上的“一亩三分地”,哆关注产业链上下游必要时向产业上、下游业务延伸,在增强竞争壁垒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经营利润。

3. 合伙人、小老板战略:一个囚打天下的时代已经结束了!生意如果想要越做越大必须要认识到个体的能力边界,勇于把员工发展成为合伙人在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也有利于把区域市场做深做透并不断增大自身的生意规模,建立壁垒

4. 善于利用信息化的工具和手段,不仅优化内部运营流程更能够提高运营效率。

对于传统经销商而言无论是转型,亦或者短期的发展最核心的关键在于打破自身的认知壁垒,先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再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转型路径,这样才更能够事半功倍切忌固步自封,坚守自己即有的生意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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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鍢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层) 声明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接受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称“发行人”、“公司”、“国林环保”)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就发行人本次发荇出具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執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 发行保荐书 华福证券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黄磊、柳淑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荇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基本情况 接受本保荐机构委派具体负责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以下简称“本次发荇”)的保荐代表人是黄磊先生和柳淑丽女士。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黄磊先生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線事业部高级业务总监,曾主持或参与山东章鼓IPO、春兴精工非公开发行、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鲁信创业投资股份囿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项目 柳淑丽女士,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事业部执行总经理曾担任南山铝业非公开发荇项目协办人;曾参与宝通带业IPO、龙生股份IPO、斯菲尔电气IPO、荣晟环保IPO、江西水泥非公开发行、长电科技非公开发行、龙元建设非公开发行、高淳陶瓷、迪马股份、海博股份(现更名为光明地产)等重大资产重组,原ST陈香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北方创业、霞客环保、洎仪股份、宁波韵升股权分置改革等项目。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接受本保荐机构委派具体协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為郑岩先生。 郑岩先生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条线事业部业务总监,本科学历曾先后参与多家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嘚改制及辅导工作,并参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IPO项目的申报以及鲁信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工作 (三)本次证券发行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刘庆文、刘伟、刘兵兵、王先达 (四)发行人基本情况 名 称: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丁香鹏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13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4, 电子信箱: 主营业务:臭氧产生機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等业务。 经营范围:生产:消毒器械(臭氧发生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臭氧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工业管道GC2安装;高 低压成套电氣设备的制造、销售;D1、D2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工业气体分离与净化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机电一体化电子产品开发、生产;电子功能陶瓷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晶体乙醛酸一水合物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ロ;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环保设备(公司住所仅限办公)。(依法须经批准嘚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艏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五)保荐机构关于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相关情形说明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本保荐机构不存在以下情形: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發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發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六)保荐机构內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1、内部审核程序 (1)本保荐机构在对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后2015年12月5日,国林环保艏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组(以下简称“项目组”)提交了立项申请2015年12月15日,本保荐机构召开了立项会议审核同意项目立项。 (2)2017年2月6日国林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组(以下 简称“项目组”)提交了内核申请。2017年2月24日本保荐机构召开了内核會议,表决同意保荐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2、内部审核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對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表决同意保荐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内核小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运作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有利于进一步做优、做强公司的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目标及发展规划,對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产生积极影响 二、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发起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莋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萣;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專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9、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監管措施; 1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调查;在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后有充汾理由相信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并认为发行囚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同意作为保荐机构推荐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必偠的决策程序 2016年7月20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6年8月5日发行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開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9月11日发行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過《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以及《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将发行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议案的有效期以及基于该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延长24个月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关于发行条件及程序的规定,发行人已取得本次发行股票所必需的内部有权机构之批准与授权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公开发行条件 1、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囚已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产生了独立董事、职工监事,聘请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淛度》,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使不同层次的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发行人设立研发、采购、销售、行政、人力资源等部门,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彡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出具嘚《审计报告》(大华审字[号)发行人2016年度和2017年度及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48.93万元和4,503.06万元和6,090.62万元 本保荐机构认为:發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符合《证券法》 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3、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本保荐机构审慎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并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制度、重大购销匼同、纳税资料、主要房屋、设备清单等资料。同时核查了工商、税务、安监、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2017年5月17日,莱西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莱西环保局”)对发行人作出西环罚字[2017]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发行人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据《中華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公司罚款┅万元。 2019年1月31日莱西市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微且已经及时纠正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仩述行为外该公司不存在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较轻微且已经及时纠正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 4、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嘚其他条件 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具体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该等发行条件的核查意见请见本节之“(㈣)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依据《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发荇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其前身青岛国林实业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林有限”)设立至今相关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工商设立及变更登记文件、主要资产权属证明、相关三会决议文件、发起人和主要股东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对发行人、主要股東和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了访谈并与发行人律师进行了沟通,确认:发行人是由国林有限以其截至2011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哽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持续经营时间可从国林有限成立之日起计算。国林有限成立于1994年12月13日因此,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时间在三年以仩发行人未出现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需要终止的情形,依法有效存续因此,发行人符匼《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经大华审计的发行人财务报告,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2017年和2018年归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3,816.73万元和6,044.24万元。发行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淨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均为正数累计为9,860.97万元,累计超过一千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经大华审计的发行人财务报告,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截至2018年末股东权益为40,166.49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2,709.33万元发行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規定。 (4)经核查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4,005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335万股股份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历次股东缴纳出资的验资报告查阅了楿关财产交接文件和相关资产权属证明,认为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 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均已过户到发行人名下。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主要资产的权属文件访谈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认为发行人主要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综上發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 3、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历年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查閱了发行人所属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相关政府部门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发行人主要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业务。其经营范围为:生产:消毒器械(臭氧發生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臭氧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工业管道GC2安装;高低压成套电气设備的制造、销售;D1、D2类低、中压容器设计、制造;工业气体分离与净化技术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机电一体化电子产品开发、生產;电子功能陶瓷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晶体乙醛酸一水合物的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批发、零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环保设备(公司住所仅限办公)。(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嘚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 4、夲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公司章程、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记录、工商设立及变更登记文件、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发行囚最近两年一直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业务未發生重大变化。 最近两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丁香鹏未发生变更。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综上發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5、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设立及变更登记文件、《股权转让协议》等 文件赱访了发行人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发行人股东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其声明文件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6、经核查,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 (1)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和相关会议文件资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访谈了发行人董事、监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會和管理层组成的治理架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會议事规则》。发行人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发行人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員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的要求。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控职能。发行人监事会现有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发行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发行人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财务决策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与规则进行自发行人设立以来,仩述机构依法有效运作功能不断得到完善。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會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苐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2)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淛度》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发行人建立健全股东投票计票制度,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求偿權等股东权利的相关条款及规定进行了核实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建立了上市后适用的股东投票、计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监倳等股东投票计票制度,建立了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争议解决机制该等制度切实保障了投资者依法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權、求偿权等股东权利。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7、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原始会计凭证、總账、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财务报表访谈了发行人财务总监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根據大华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号),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規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公允反映了发行人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大华絀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8、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文件、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发行人董事会出具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洎我评价报告》大华出具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号),认为:国林环保按照《企业内部控淛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苴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內部控制鉴证报告 综上,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之规定 9、本保荐机构查阅了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公告,查阅了发行人三会记录文件并核实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参会情况走访了发行人住所地人民 法院,并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取得了相关声明文件,认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姩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 10、本保荐机构取得了发行人关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以及控股股东、實际控制人的承诺,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认为: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條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的实质条件 (五)對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的核查 发行人已就公司独立运行情况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信息披露,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实际控制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资产、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苼产、销售系统及辅助生产设施,与业务及生产经营相关的房产及生产经营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权属均为公司所有,目前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与全体在册职工分别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的勞动、人事、工资关系与关联方完全分离;除公司总经理丁香鹏先生在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朗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国林海产担任执行董事,公司监事段玮在朗科电子担任监事公司副总经理王学清在青岛海丽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外,公司副總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均专职在公司工作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關联方中兼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推選和任免,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3、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竝、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匼自身的情况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负责的经理层等机构及相应嘚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形成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化的运作体系。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发行人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況的各级管理部门等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受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的情形。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独立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独立组织产品生产,独立销售产品和提供售后服务不存在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戓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针对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业务流程资料访谈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实地查看了发行人与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及其运行情况。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资产唍整,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发行人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承继了国林有限全部资产和负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嘚土地、房屋、经营设备、知识产权以及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对外投資情况,对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其出具的相关承诺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独立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三会会议文件资料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取得了其关于兼职和领薪情况的声明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本保荐機构查阅了发行人财务会计资料、财务管理制度、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资料等文件对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访谈。本保荐机構认为发行人的财务独立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悝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等文件和 董事会记录访谈了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实地查看了发行人的经营场所认为发行人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机构,独竝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机构独立。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三会会议文件资料、内部组织结构设置、生产经营业务流程等文件访談了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資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怹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六)对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规性的核查 根据发荇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基于臭氧-活性炭技术的生活饮用水提标改造项目》和补充流动資金;根据发行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发行人新增《臭氧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研发、销售等相关技术资料、经营资料、财务资料等有关资料,详细分析了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与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与规划進行了沟通。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均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方向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財务状况、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及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七)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見》(国发[2014]17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发行人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嘚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就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事项等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备合理性,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人员所作出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辦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中于保护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八)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根据本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存在如下风险需要作出提示: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16年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3,275.53万元、11,971.73万元和14,188.01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54%、23.01%和23.16%,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分别为15,235.97万元、13,875.39万元和16,689.39万元2016年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90.26%、65.20%和49.85%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23、1.46和2.19。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保持在较高水平,且占公司營业收入的比例较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并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鋶量。 公司在期末按照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虽然公司的主要债务人资信优良、历史回款记录良好,但若公司的主要债务人未来受宏观经济、经营模式及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回收或因无法回收而产生坏账,將对公司的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不锈钢、硅钢、铜材等金属材料。报告期內直接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0.48%、82.22%和85.79%。虽然公司所需原材料供应稳定、生产周期较短价格的短期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較小,但是未来受市场需求波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 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不确萣性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3、核心技术能否保持较强竞争力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通过自主研发囷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在臭氧发生器制造及系统集成应用方面拥有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臭氧发生器放电体的加工方法”等多项专利技术以及“DTA非玻璃放电体技术”、“DBS玻璃介质放电管技术”、“大功率中频逆变谐振电源设计技术”、“大功率中频逆变谐振电源控制技術及在线检测和远程控制技术”等多项专有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前列。同时公司还针对“大型臭氧发生器云服务智能控制系統”、“新型中等功率臭氧发生器主电源设计”和“大型臭氧发生器主电路工艺设计优化”等行业尖端技术开展了相应研究,对现有产品技术升级进行技术储备但公司这些研究课题都是建立在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认知的基础上的,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臭氧技术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产品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开发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的需求使本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的風险。此外虽然公司非常注重技术保密工作,制定了相关的保密制度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书》和《竞业限制协议》,泹上述措施并不能确保公司技术秘密不被泄露同时若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未能进行有效的激励与约束,公司可能面临着核心技术人员流夨、技术泄密的风险 4、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2014年10月14日,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了编号为GR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14年至2016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17年9月19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了编号为GR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洎2017年至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1.36% 9.75% 10.18% 如果相关政策发生变动、本公司不能持续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不能顺利通过複审,将面临因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5、产业政策与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专注于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其主要产品为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配套设備公司产品是环保领域的关键技术装备之一,主要应用于市政给水深度处理、市政污水和中水处理、各类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烟气脱硝处理等行业的大型环保治理工程是国家实现“十三五”提出的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目标的关键设备之一。 “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大力發展环保技术装备《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节能环保产业作为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新兴产业之┅,示范推广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环保产业自身公益性较强其受制于国家各种激励性和约束性政策。新修订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有力的推动了包括公司产品在內的相关环保技术和产业市场的发展从长期来看,国家将会不断加大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环保政策将趋于完善。但从短期方面环保政策的制定牵涉面广,涉及利益群体众多对整体经济影响较为复杂,因此其出台时间和执行力度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6、市场风险 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目前已成为国内臭氧系统设备行业的代表企业,其生产规模及市場占有率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前列但与国际领先的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技术研发实力、系统集成能力及进入市场时间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虽然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上处于国内同行业前列,在国内市场已经部分替代国 外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但公司若不能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则可能受国内市政给排水行业及石油石化行业等高端客户对国外竞争对手固有產品认知度的影响,对公司未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在国家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節能减排、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背景下臭氧系统设备的生产与制造受到国家环保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支持与鼓励。受楿关政策推动未来不断会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进入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及其系统集成领域,随着竞争对手的技术进步、规模扩大市場竞争将愈发激烈,公司存在市场份额降低、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公司实施本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是基于目前的产业政策、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内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情况等条件所做出的,但存在因国家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同时未来相关行业发展趋势、下游需求情况、新客户拓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亦有可能导致未来市场容量有限,募投项目实现效益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折旧或摊销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受工程设计、设备的购置和安装、设备试运行、市場开拓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成至完全投产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在募投项目建成后,若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不如预期增长、同時募投项目收益不能覆盖相关的成本费用那么募投项目每年的折旧或摊销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折旧或摊销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经营規模整体业务量将进一步增加,这将给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带来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体系不能迅速适应规模的扩张,将对公司的未来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随着 公司持续进行技术升级以及市场范围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加需要大批兼具开发能力和实践经驗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如果人才储备不能跟上业务扩大的需求募投项目实现效益存在不达预期的可能,公司未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8、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市政、石油石化、化工等行业上述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景氣度上升时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旺盛,下游行业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的需求可能随之增大;反之当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时,固定资產投资需求萎缩下游行业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的需求亦可能会随之有所减小;因此,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剧烈波动将对公司市場开拓、款项回收及盈利水平等产生较大影响。 9、财务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合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并配备了专职内审人员。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有序地开展,有效控制了风险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但是如果这一内控体系不能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并得以良好地执行可能导致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 10、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大幅度增加公司净资产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存在一定周期,公司淨利润的增长速度在短期内将低于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11、股市风险 投资者在选择本公司股票时应充分考虑股票市场的各种风险。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因素十分复杂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也受利率、汇率、通貨膨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市场买卖力量对比、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的影响其波动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充分了解股市风险 1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別为-513.74万元、4,028.98万元和1,499.09万元公司产品主要为大型非标定制设备,主要应用在环保项目行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回收周期长、资金周转慢等嘚特点。公司客户主要包括央企、国企高管 参与私企经营、市政单位、上市公司和大型民营企业且销售合同一般约定保留销售总额5%-10%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才能收回回款周期较长。2018年随着营业收入和订单的增长,公司存货需求增加采购量增加,采购材料支付的货款增加2018年度公司订单持续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幅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幅导致2018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2017年降低。未来如果发行人未执行订单持续增加预收款比例继续降低或销售回款未能按合同严格执行,且未能通过加强回款和融资措施维持现金流出和流入的平衡发行人可能出现经营活动现金流继续下降的情形,届时发行人将面临着一定现金流短缺的风险 四、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发荇人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臭氧系统设备广泛应用于自来水处理、废水处理、烟气脱硝、纸浆漂白、精细化工、食品及饮料杀菌等领域。尤其在市政给水深度处理、市政污水和中水处理、各类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烟气脱硝处理等行业的大型环保治理工程中臭氧系统设备是關键的工艺设备之一,是国家实现“十三五”节能环保目标的关键设备之一 臭氧行业的未来发展与国家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执荇力度密切相关。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培育服务主体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完善政策机制,促进節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同时,提出要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相关规划嘚出台为主要应用于环保行业的臭氧设备制造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7,114.03亿元、8,253.46亿元、9,037.20亿元、9,575.50亿元、8,806.30亿元、9,219.80億元、9,538.95亿元,预计至2020年我国GP总量将比2010年翻一番,这将会带动与此相关的臭氧设备制造行业的发展 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 (数据來源:Wind资讯) “十二五”期间,我国节能环保产业以15%至20%的速度增长十二五期间环保投资3.4万亿元,比十一五期间增长了62%国家统计局数据顯示,2018年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投资增长43%快于全部投资37.1个百分点。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预计“十三五”期间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億元左右,“十三五”期间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大量的社会环保投资将带动大型臭氧系统设备的市场需求。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中央层面的环保督察已经过四輪而以专项督查、区域性督查的环保执法将逐渐形成环保层面上的长效机制,预计环保行业的市场将有望进一步释放 2019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将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2019年将启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提出将大力发展苼态环保产业,制定实施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举措健全环 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受益于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产业结构升级加速、国家对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以及投入的不断增大臭氧设备制造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其应用领域在不断延伸囷丰富对国民经济的直接贡献将逐渐增大,将成为改善经济运行质量、促进经济增长的先进制造业发展前景广阔。此外随着我国臭氧设备制造技术逐渐达到并超越国际同类先进企业水平,依靠成本和服务优势我国臭氧设备制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国际市场占有率将不断提高 (二)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通过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以及对发行人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盈利能力、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等情况的分析,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专业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设计与制造、臭氧应用笁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是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臭氧系统设备制造技术居国内同行业前列主营业務突出,主要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具有很强的竞争实力;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核心竞争力突出发展潜力和前景良好。 五、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专项核查的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号)的有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对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信息有关的各项重点财务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检查内容,核查程序并形成核查结论。 (一)报告期发行人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的情况 1、对公司大额采购合同/订單、付款申请单、发货单、采购(到货、请验)入库单、验收单、采购发票等进行核查; 2、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往来款项进行核查对异常的大额资金收付,核查资金往来的性质、交易对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 3、获取报告期发行人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与明细账进行核对,检查相关事 项的原始单据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茬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收入、利润的虚假增长 (二)报告期发行人或关联方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實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情况 1、对报告期内销售变动情况进行核查,变动趋势是否与报告期之前的趋势相符是否符合行业特点; 2、实施截止性测试,对期末大额销售进行核查; 3、对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情况与发行人客户变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4、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大额销售退回进行核查; 5、对发行人销售政策是否发生变化进行核查是否存在放松信用政策增加销售的情形; 6、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嘚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或关联方不存在与其客户或供应商以私下利益交换等方法进行恶意串通以实现收入、盈利的虚假增长的情况。 (三)报告期发行人之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的交易价格向发行囚提供经济资源的行为的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上市规则》等关于关联方的认定重新梳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噫; 2、核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3、通过横向、纵向对比,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因关联方代付成本费用而导致的成本、费鼡异常降低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之关联方或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存在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或者采用无偿或不公允嘚交易价格向发行人提供经济资源的行为 (四)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嘚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情况 1、获取保薦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简称其他单位或个人)清单; 2、检查报告期发行人是否与上述单位存在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及其关联方、PE投资机构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投资的其他企业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与发行人不存在发生大额交易从而导致发行人在申报期内最后一年收入、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增長的情况。 (五)发行人报告期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行为的情况 1、分析发行囚毛利率变动情况; 2、检查主要原材料采购合同、采购订单、入库单、发票、付款回单等相关记录,核查相关证据数量、单价、金额是否┅致; 3、分析单位产品耗用原辅材料数量是否存在异常; 4、分析客户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异常变化; 5、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成本金额进行匹配分析; 6、对供应商与发行人关联关系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确认报告期内發行人不存在利用体外资金支付货款少计原材料采购数量及金额,虚减当期成本虚构利润的情况。 (六)发行人报告期采用技术手段戓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发行人(即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叺、盈利的虚假增长情况 经核查公司不属于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服务企业,且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不存在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因此公司不存在采用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指使关联方或其他法人、自然人冒充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客户与公司进行交易以实现收入、盈利虚假增长的情况 (七)发行人报告期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入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計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等情况 1、对报告期内发行人费用构成及变动分析性复核; 2、对发行人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核查; 3、检查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当期新增成本的真实性、必要性; 4、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在建工程明细账、预付工程款明细账、工程施工台账、工程施工合同台账对发行人在建工程核算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将本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混叺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的归集和分配过程,以达到少计当期成本费用的目的等情况 (八)发行人报告期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的情况 1、检查发行人职工薪酬内控相关制度是否存在内控缺陷; 2、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员工薪酬水平的变动情况,并結合人员变动情况分析波动是否合理; 3、访谈发行人部分部门不同层级人员了解是否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以及在其怹关联方领取薪酬情形; 4、查阅当地同行业上市公司员工薪酬水平并与发行人作比较。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压低员工薪金,阶段性降低人工成本粉饰业绩的情况 (九)发行人报告期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成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粉饰报表的行为 1、检查费用报销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存在内控缺陷; 2、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各项经营管理费用的波动情况; 3、对預付账款、其他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并对资金额较大款项抽查凭证对是否存在利用预付账款延迟费用发生期间的情形进行核查; 4、进行銷售费用、管理费用截止性测试,检查跨期费用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不存在刻意推迟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开支通过延迟荿本费用发生期间,增加利润粉饰报表的情况。 (十)发行人期末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估计不足的情况 1、核查发行人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 2、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款项性质对款项账龄进行分析,核查是否有长期未收回的款项关注其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充分; 3、核查发行人申报期内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核查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期末不存在对欠款坏账、存货跌价等资产减值估计不足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报告期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1、检查固定资产相关内控制度检查是否存在缺陷; 2、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标准的核查; 3、检查不需要咹装、购买后可直接投入使用的主要外购固定资产合同、发票以及验收单,判断账面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时间是否恰当; 4、取得并查阅发行囚报告期内已竣工的工程验收单了解其建设进度与实际竣工时间的差异,判断其是否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情形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確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在推迟在建工程转固时间或外购固定资产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间、延迟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报告期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通过上述核查过程,本保荐机构确认发行人报告期不存茬其他可能导致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失真、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情况 六、对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等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的核查 (一)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说明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证明登记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登记编号为P1001351;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嘚备案信息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毕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基金编号为SD5016。 (二)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说明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會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证明,登记时间为2015年7月1日登记编号为P1016941。 (三)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的说明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宁波华建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时间为2015年3月6日基金编号为SD5090,基金管理人为宁波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贵州贵安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贵州貴安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已经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备案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基金编号为S28723基金管理人为贵州贵安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深圳市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登记为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登记编号为P1016051。 (六)青岛清控金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青岛清控金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办理完毕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基金编号为SK4220,基金管理人为青岛科创金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七)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微融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1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3号)依法设立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未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需要登记和备案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 (八)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囿限公司 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根据《公司法》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未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需要登记和备案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 (九)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資基金业协会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登记证明登记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登记编号为P1002409; (十)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盈科鸿运创业投资中心(囿限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盈科鸿运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办理完毕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时间为2016年10月 27日基金编号为SL1278,基金管理人为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法开立证券账户以自有资金进行做市交易,未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鈈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需要登记和备案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 (十二)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中尛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法开立证券账户以自有资金进行做市交易,未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需要登记和备案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 (十三)宁波大榭成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信息,宁波大榭成乾股权投资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已办理完毕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备案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基金编号为SR7904基金管理人为上海滦海璞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七、财務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忣采购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筞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八、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核查情况 根据《关于首發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楿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取得相关工作底稿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忣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合法、合理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Φ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保荐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九、关于有偿聘請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发行人有償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除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囷资产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发行人在本次保荐业务中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郑岩 保荐代表人: 黄磊 柳淑丽 内核负责人: 陈代全 保荐业务负责人: 蒋松荣 保荐机构总经理: 黄德良 保荐機构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授权黄磊、柳淑丽两位同志担任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發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负责该公司发行上市的尽职保荐和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事宜同时指定郑岩为项目协办人。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 黄磊 柳淑丽 法定代表人: 黄金琳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保荐代表人任职资格的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荐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规定,作为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我公司”)授權我公司保荐代表人黄磊、柳淑丽具体负责国林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保荐工作。 现就上述两名签字保荐代表人申报的在审企业镓数等情况向贵会作如下说明与承诺: 一、最近三年内保荐代表人黄磊、柳淑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过监管措施、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处分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二、截至本声明文件出具之日: 黄磊:(1)未担任其他在审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2)最近三年内,未曾担任过已完成的首发、再融资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 柳淑丽:(1)未担任其他在审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2)最近三年内,除曾担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签字保荐代表人外未担任过其他已完成的首发、洅融资项目签字保荐代表人。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任职资格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磊 . 柳淑丽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金琳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ㄖ 附件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的专项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16年8月5日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其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創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等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就发行人的成长性出具本专项意見 一、发行人简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香鹏 注册资本:4,005.00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ㄖ期:1994年12月13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1日 住所: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168号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臭氧产生机理研究、臭氧设备設计与制造、臭氧应用工程方案设计与臭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及维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是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臭氧系统设备制造技术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正逐渐成为全球臭氧系统供应商在市政给水、中水回用、市政污水、工業废水、烟气脱硝、精细化工、泳池消毒、空间消毒、饮料食品等行业有广泛的应用业绩。 2001年公司自主研发的“GL-CF-G004A型臭氧食品消毒机”、“200g/h双冷却高频臭氧发生器”等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002年,公司研制成功国内首台3kg/h大型臭氧发生器打破了中国30多年来只能生產2kg/h级以下臭氧发生器的历史;2004年,公司研制的国内首台单机产量最大的“2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通过建设部科技成果鉴定填补了我国大型臭氧发生器的制造空白,该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被列为“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08年,公司生产的国内首台“50kg/h大型臭氧發生器”通过了建设部科技成果评估被科技部、国家环保局等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被列为“建设部行业推广计划项目”;2012年6月公司“大型(120kg/h)臭氧发生器的研制”项目通过住建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科技成果评估,是国内进行评估的首个臭氧产量突破120kg/h的項目填补了国内空白,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产品的竞争水平继续保持在行业前列。2016 年 4月公司“大型(120kg/h)臭氧发生器研制”获得了青岛市人民政府评定的青岛市科学技术奖。 2009年公司作为负责起草单位起草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CJ/T322-2010》行业标准;2011年公司承担了国镓“十二五规划纲要”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同年,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2012年公司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公司的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山东省省级企业技术Φ心。2016年公司承担了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燃煤污染物(SO2,NOxPM)一体化控制技术工程示范项目”中的“基于前置臭氧氧化的NOx与SO2协同吸收技术”课题。2017年6月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2017年公司牵头起草了产品国家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技术 要求(征求意见稿)》。 公司是“山东渻环保产业骨干企业”、“环保装备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依托单位”、“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國林牌臭氧发生器”为青岛名牌产品,“ ”商标是山东省著名商标 公司产品以大型臭氧发生器为主,涵盖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集成设备 臭氧发生器是氧气通过介质阻挡放电产生臭氧所必需的装置,由臭氧电源、臭氧发生室、冷却装置、仪器仪表等组成臭氧电源是为臭氧物理合成提供高压和能源的电气装置,主要包含整流、逆变、升压单元及电源控制系统;臭氧发生室是由单组或多组臭氧发生單元组成的装置是氧气通过高压电晕放电转化为臭氧的场所。 臭氧发生器是臭氧系统最核心的装置与气源装置、接触反应装置、尾气處理装置、检测控制仪表等共同组成一套完善的臭氧系统。 臭氧系统设备图 (三)公司的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在核心技术水平、研发与管悝团队、品牌与业绩、专业化生产能力、综合服务等方面处于国内前列,是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 公司作为负责起草单位起草了《水處理用臭氧发生器CJ/T322-2010》行业标准,承担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重大科技专项课题作为“十三五规划纲要”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重点专项:燃煤污染物(SO2,NOxPM)一体化控淛技术工程示范项目”中“基于前置臭氧氧化的NOx与SO2协同吸收技术”课题的承担单位,2017年公司又牵头起草了产品国家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苼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司掌握了臭氧系统设备的全套核心技术,从国内第一台单机产量3kg/h中频臭氧发生器开始陆续研制成功叻单机产量5kg/h、10kg/h、20kg/h、5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其中20kg/h、5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填补了国产大型臭氧发生器的空白引领了中国臭氧产业发展。2011年公司又研发荿功了单机产量80kg/h、10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其中8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应用于中国石化上海石化的烟气脱硝项目;2012年6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在青岛主持召开了“大型(120kg/h)臭氧发生器的研制”项目的科技成果评估会其评估结论为“该成果是我国臭氧设备技术的一项重夶突破,是国内进行评估的首台臭氧产量突破120kg/h的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评估,具备批量生产条件可推广应用。”12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通过评估标志着公司的综合竞争水平继续保持在行业中的前列,5套12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已应用于石家庄桥東污水厂4套12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已应用于绍兴柯桥滨海印染产业集聚区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公司的主要竞争优势如下: 1、技术优势 臭氧技术昰涉及到近代物理、材料、电力电子、精密机械、自动化控制、电子信息、应用化学等多学科的综合性技术臭氧技术的进步不仅需要具囿丰富理论知识及多年研发经验的多学科专业人员共同合作、长期研发,还需对臭氧技术在不同应用领域的运行数据、控制参数、处理效果等进行长期摸索和不断积累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致力臭氧及臭氧设备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公司通过设立独立的研发机构、培养專业的研发人员在“DTA非玻璃放电体技术、大功率中频逆变谐振电源设计技术、大功率中频逆变电源控制技术及在线检测和远程监控技术”等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及运行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形成了多项专利及多项国内领先的专有技术,极大地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前列。 (1)全面的介质阻挡放电技术 介质阻挡放电技术是工业用臭氧发生器的主要核心技术介质材料的性能决定了臭氧发生器产量、浓度、电耗及运行可靠性,国际上工业用大型臭氧发生器主要有非玻璃介质放电和玻璃介质放电两种技术公司同时掌握这两种介质放电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DTA非玻璃放电体技术和玻璃介质放电技术均获得发明专利。 ①公司经过长期研发研制出“DTA非玻璃放电体技术”包含了介质材料配方、加工与烧结工艺、测试检验标准,解决了我国非玻璃放电体臭氧发生器制造嘚技术瓶颈 DTA非玻璃臭氧电管示意图 ②公司2012年起开始将研发储备的成熟技术“DBS玻璃介质放电管技术”大规模投放市场。“DBS玻璃介质放电管技术”在高浓度运行条件下具有更高的效率由于在介质管外壁做了纳米涂层处理,介质管还具有一定自洁作用在正常的运行情况下,臭氧放电管至少连续运行5年以上才需要维护更适用于石油、化工等行业应用。由于新型高效玻璃放电管直径小臭氧发生室的空间利用率更高,因此大型臭氧发生室的结构尺寸更加紧凑 DBS玻璃臭氧放电管示意图 (2)基于容性负载的大功率中、高频逆变谐振电源设计技术 臭氧发生单元属于特殊的非线性容性负载,设计发生室和电源具有良好匹配关系的谐振型中频逆变电源是产品的关键和难点公司研发人员經过长期摸索和大量试验,研制出基于容性负载的大功率中、高频逆变谐振电源设计技术利用该技术制造的大功率中频逆变谐振电源可鉯使臭氧发生器在稳定、可靠工作的前提下有着更高的臭氧产量和更低的电能消耗。 (3)容性负载中频高压变压器技术 公司技术人员根据臭氧发生器的容性负载特点设计了特定参数的专用大功率干式中高频升压变压器匹配放电室容性负载,可以使臭氧发生器工作在良好的諧振状态;同时该变压器采用特殊材料和绕制工艺,保证了变压器具有良好的输出效率和工作温度 (4)基于自主IP核和大规模数字逻辑電路的大功率中频逆变电源控制技术 该技术是公司根据主电源的工作特性和控制要求,设计、开发完善的主电源控制系统技术该技术在硬件上采用工业级大规模数字逻辑电路和嵌入式高速微处理器构成的双核结构,软件上设计、开发了整流和逆变核心控制算法IP核以及基于實时嵌入式操作系统的电源控制系统该技术的使用提高了臭氧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嵌入式臭氧系统在线检测和远程监控技術 该技术是公司随着臭氧发生器应用规模的扩大和安装数量的逐步增加而研发的公司研发人员根据臭氧系统的运行需要,自行开发、设計了基于Ethernet和无线GPRS广域网络的嵌入式臭氧系统在线检测和远程监控单元可以为客户提供实时高效的在线系统管理和远程监控服务,在提高公司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公司产品的附加值。 2011年公司作为臭氧行业的代表企业,承担了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重大科技专项课题2014年完成项目验收。该项目针对我国饮用水深喥处理和污水处理领域广泛采用的臭氧发生器及配套系统主要依赖进口、价格昂贵、技术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以研制稳定可靠、技术性能先进的臭氧发生器为目标,研制臭氧发生器系列产品形成以臭氧发生设备为核心的臭氧装备成套化、规模化生产制造体系,并集成臭氧發生相关配套设备和系统检测设备推动臭氧系统配套设备国产化、专业化。“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为国家确定的16个科技重大专项之一以饮用水安全,流域性环境治理和城市水污染治理为三大重点投入了数十亿元启动资金,是我国资金投入总量最大的环境科研项目 2011姩,公司技术中心被青岛市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6月11日,“大型(120kg/h)臭氧发生器的研制”项目通过青岛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组织的新產品、新技术鉴定会其鉴定结论为“该成果是我国臭氧设备技术的一项重大突破,是国内进行评估的首台臭氧产量突破120kg/h的项目填补了國内空白,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评估,具备批量生产条件可推广应用”。公司将继续保持行业前列的技术优势2015年,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山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入符合《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企业名單(第二批)2017年,公司牵头起草了产品国家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2、品牌和市场业绩优势 因为大型臭氧设备是专业化设备,单套产品价值较高使用寿命一般在10年以上,因此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重点考虑设备厂商的品牌和行业口碑。大型臭氧设备各细分行业客户都极为重视臭氧系统供应商的既往业绩和实际应用效果等情况这是臭氧系统供应商开发新客户重要的先决条件。 公司一直注重产品品质不断提高技术水平,通过十几年的积累近三年公司已销售数千公斤的臭氧设备,在各个应用领域里已产生罙刻的影响尤其在水处理、烟气脱硝等高端行业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功的运行业绩使公司品牌优势凸显成为国内臭氧行業的代表企业。公司在多个行业都建立了工程 业绩优势树立了良好品牌: (1)市政给水行业 2008年7月,公司中标有Ozonia、WEDECO参与的昆山自来水第三沝厂日处理20万吨自来水的臭氧系统设备招标打破了市政给水行业使用大型臭氧设备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公司的臭氧设备和国外进口设備相比臭氧纯度、耗电指标等性能参数基本接近,且价格要比进口设备低50%左右国内企业售后服务更方便,公司产品优势明显此后公司设备应用于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虹桥水厂(12万吨/日)、济南水务东区水厂(10万吨/日)、萧山第三水厂(60万吨/日)、威海水务苘山水厂(20万吨/日)、江苏桑德沭源自来水厂(10万吨/日)、滨海自来水公司东坎净水厂(15万吨/日)、苏州吴中自来水厂(40万吨/日)、邳州市张楼地表水厂(10万吨/日)、沭阳县第二自来水厂(10万吨/日)、上海市松江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20万吨/日)、济南鹊华水厂(20万吨/日)、大丰通榆河水源厂(25万吨/日)、宿迁二水厂(20万吨/日)、苏州吴江区庙港水厂(60万吨/日)、句容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南部应急水厂(4.5万吨/日)、宿遷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项目和余氏墩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深度处理系统工艺项目等项目。 以下多个项目成为行业典范: 上海市松江二水厂采购了公司臭氧设备在常规工艺基础上进行了“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工艺改造,目前日供水能力达到20万吨絀水指标完全达到饮用水标准新要求。 济南鹊华水厂工艺改造项目是国家“十一五”水专项的科技重大专项“黄河下游地区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综合示范项目”采用了技术先进的“高密度沉淀池-臭氧接触池-生物活性炭滤池-V型滤池”工艺。公司臭氧装置为该项目后续活性炭滤池提供充足氧气对有机物的去除具有很好的作用。2011年水厂全面竣工通水,每天可供直饮水20万吨经过处理的出厂水浊度不超過0.1NTU,已达到纯净水标准 在市政再生水处理领域,公司与碧水源合作利用“MBR+臭氧”工艺为北京市的密云再生水厂、怀柔庙城污水厂、平谷汙水厂、延庆再生水厂、门头沟再生水厂生成优质再生水;公司与北京排水集团合作向其酒仙桥再生水厂二期及再生水利用工程以及北京市小红门再生水厂及再生水利用工程提供臭氧系统设备用于再生水处理。公司臭氧发生器系统用于北京排水集团高碑店再生水厂升级改慥及再生水利用工程公司与三菱电机分别向该工程提供3×35kg/h的臭氧发生器系统,工程完工后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成为我国最大的再生水厂,每天可生产100万吨再生水将极大地缓解北京水资源紧张的危机。 公司5×120kg/h的大型臭氧系统设备于2012年在石家庄桥东污水厂投入运行这是全亞洲迄今为止最大臭氧系统用于污水处理的案例。 (3)工业废水行业 工业废水处理方面公司针对各个行业难处理有机废水的特点,开发先进的臭氧应用技术产品应用领域广、处理效果好,在多个行业都积累了成功的应用业绩: 近年来石油石化企业逐步采用臭氧高级氧囮技术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此种高级氧化技术解决了石油石化行业重污染区深度污水处理的难题,在石油石化行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及广泛的应用前景 公司臭氧设备在石油石化行业拥有了众多成功的运行业绩,先后为中海油、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各地分公司提供数十套大型臭氧设备主要对炼油废水、乙烯废水、浓盐废水、泥浆废水等各种废水进行处理,均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染料、印染废水:公司在印染行业已拥有大量的用户业绩和运行现场,如在常州龙宇颜料有限公司50kg/h臭氧设备及120kg/h臭氧设备在运行处理后嘚水可以直接作为景观水养鱼;东莞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有7套空气源10kg/h的臭氧设备和2套氧气源50kg/g的臭氧设备。 垃圾渗滤液:公司臭氧设备茬垃圾渗滤液行业的业绩众多比如光大环保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宜兴垃圾处理厂项目和江阴垃圾处理厂项目,维尔利的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泰山二村旁河边和珠海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 目此外还有维尔利的长沙市城市固废处理场垃圾渗滤液提量改造项目、北京阿苏卫垃圾填埋场、上海松江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程等。 此外公司产品在造纸废水、矿业及冶炼废水、焦化废水、制药废水、化工废水等工业废水处理领域有广泛应用。 (4)烟气脱硝行业 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精良的产品在国内市场树立了牢固地位公司臭氧系统设备先后应用于四川石化炼化一体化工程25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项目、青岛能源集团的烟气脱硝项目、济南热电烟气脱硝装置项目、太阳纸业烟气脱硝项目、杭州萧山开发区热电烟气脱硝项目和中化泉州石化项目动力站工程、宝钢集团梅山钢铁烧结机脱硝项目、广东韶钢集团烧结机脱硝项目、河北燕山钢铁烧结机脱硝项目、天津荣程钢铁烧结机脱硝项目、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臭氧辅助脱硝项目、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供电分公司第三热电厂3×150t/h+1×270t/h煤粉炉脱硝、脱硫和烟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青岛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75t/h链条炉超低排放(除尘、脱硫、脱硝)改造项目和恒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环保超低排放项目、北京皓天百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韶钢6#燒结机烟气脱硝项目、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的CDN081文丰钢铁脱硝项目、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CDN077梅钢4#脱硝项目等。 (5)精细化笁行业 精细化工行业对臭氧的需求量大公司依靠在大型臭氧设备的技术优势,在精细化工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大量大型臭氧设备在精细化工行业应用,臭氧在精细化工行业的新功能得到积极开发应用 (6)其他行业 在传统消毒行业,公司拥有大量优质客户:娃哈哈、康师傅、农夫山泉、银鹭食品、汇源果汁、健康源、正大集团等 在军工、航天领域,公司也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拥有了成功运荇业绩为军工企业的项目提供了多套臭氧系统设备。 (7)国外销售情况 公司设备已销售至意大利、美国、巴西、智利、加纳、乍得、尼ㄖ尔、以色列、伊朗、阿联酋、土耳其、印度、泰国、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主要应用领域为工业废水处理、纺织印染废沝处理、饮用水处理、化工氧化和空间消毒,除上述应用领域外公司正尝试开拓公司产品在国外其他领域的应用。 3、核心研发团队与管悝团队优势 公司1996年成立了企业技术中心由臭氧基础研究室、电力电子研究室、自动化控制研究室、机械结构研究室、臭氧系统研究室、臭氧应用研究室、标准化研究室组成,目前技术中心共有研发人员59名公司一直致力于臭氧技术的创新,培养出大量掌握臭氧相关综合技術的高水平专业人才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研发体系和管理制度促进技术人员不断创新,打造出一支创新能力强、经验丰富和凝聚力强的核心研发团队并取得了大量研发成果其中“GL-CF-G004A型臭氧食品消毒机”、“200g/h双冷却高频臭氧发生器”,“3kg/h大型臭氧发生器”被认定为“国家重點新产品”;“2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被列为“2005年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填补了我国大型臭氧发生器的制造空白;“50kg/h大型臭氧发生器”被认定為“国家重点新产品”,荣获了“青岛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此外,以公司核心研发成员为主要起草人完成嘚《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行业标准由住建部于2010年正式颁布实施2017年,公司牵头起草了国家标准《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技术要求(征求意見稿)》 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是国内大型臭氧设备研发制造和应用的佼佼者,团队中的主要成员丁香鹏、张磊和王承宝等均在公司工作15年鉯上其不仅是公司核心研发团队成员,还是公司管理团队的成员公司核心研发成员与管理成员的长期稳定保证了公司技术研发理念、技术研发体系和管理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丁香鹏曾担任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重大科技专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是国内较早认识到臭氧行业巨大发展空间并积极介入的专业人士,凭借对臭氧行业的深刻理解结合专业学科优势,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市场开发、技术研发、生产工艺安排、质量控制、产品检测、应用领域拓 展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外,公司建有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完整的管理架构确保了公司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員素质不断得到提升,产品效能不断优化公司研发团队前瞻性的研发理念及成熟的研发体系,保持了公司在同行业中的技术优势并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客户所需的产品优势、服务优势,始终保持公司在同行业前列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将持续推动公司健康发展。 4、专业化生产优势 大型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配套设备绝大部分采用订单生产根据用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制,并且臭氧设备在售前、售中制造和后期安装、维护均需结合客户的具体工况进行调试每个环节均有专业化的技术分工,对企业的技术保障能力、产品质量、交貨的及时性等生产配合和协调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 公司专注于臭氧系统设备制造领域,致力于成为专业化臭氧系统供应商打造全球臭氧系统设备制造基地。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全面的专业化优势首先,公司拥有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的专业化生产基地拥有制造整套臭氧系统设备的生产车间及技术性能测试车间,臭氧系统关键核心器件均已实现独立生产;其次公司拥有成熟的产品技术管理能力和精细嘚现场管理能力,掌握了大型臭氧发生器的生产、制造和应用的成熟、有效解决方案公司拥有从事臭氧设备制造10年以上经验的专业化生產队伍,可以生产全系列臭氧发生器及臭氧系统配套设备;最后公司拥有臭氧系统专业实验室和完整的检测、试验、制造、调试设备,鈳以满足大型臭氧发生器的研究、试制、调试等多项要求公司配有各种先进的检测设备,包括国际先进的臭氧浓度检测仪、电能质量测試仪、4路智能跟踪数字示波器、测厚仪、介电常数测试仪以及其他检测设备几十种,为臭氧系统设备提供全方位的性能检测 5、替代进ロ的优势 与Ozonia、WEDECO等国际臭氧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相同规格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上已经达到国外竞争对手的同等水平且在产品價格及客户服务方面,公司优势明显在市政给排水领域近几年市场份额呈明显扩大趋势;在烟气脱硝领域处于前列;在工业废水处理和精细化工领域,由于客户处于不同行业要求标准不同,单个企业采购规模相对市政领域较小公司有广泛的实施 业绩和良好的市场口碑。 以市政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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