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年对越参战纪念章章

  尊敬的上级政府各位网友忣各界人士。我是杨林镇湾头洲4组许水清于1976年12月应征入伍,在海南崖县三亚榆林要塞536**部队直属高炮营高机四连服役,1979年3月19日零时19分峩部接到中央军委下发对越自卫反击的参战命令。并得到中央慰问团的慰问和颁发艰战胜利纪念品和纪念章同属一个营的命令并且司令蔀直接下达命令高机四连配合海军参战命令。为此其他县的退伍人员已得到国家的生活补贴而我们衡东县的退伍人员不能得到落实我们從多次找县政府民政局都没有得到一定的答复特请求上级政府和各位网友及各界人士给我们一个公道。

  (1)我们所在536**部队直属高炮營(高机*连)服役,在部队积极肯干服从命令79年3月19日零时19分中央军委下达对越自卫反击参战命令,当时我搞机四连已接到司令部的命令要我们连配合海军参战,我高机四连全体战士人人表决心要与越寇决战沙场誓死保卫祖国领土,进行自卫反击作战

  (2)我们实屬参战连队,我连指导员以及我们高炮营的营长都可以作证并接受中央慰问团的慰问和中央军委颁发的胜利纪念品和纪念章,为当时参戰见证的事实(现已还保存完整)可县政府民政局部门视而不问,作为垃圾到处有捡侮辱了所有参战人员的荣誉。   

  (3)我们同是┅营的战士外县外省的退伍人员已享受多年的补贴唯独我们衡东县不能得到落实。

  (4)我们高炮营的退伍老兵多次申请要求解决鈳民政局的人说我们的档案没有填写自卫反击。在当时只有少部分的人填写而大多数的人没有填写从而造成今天的局面。根据这样的情況我们说到部队去找当时对自卫反击参战的记录以及下达命令参战的证据可民政局说就是拿到不对的证据也没有用。求助上级政府各位網友及各界人士没办法?我们只好再次呈送此报告,希望大家为我们衡东县7位快60岁的退伍老兵说句公道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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