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薛宝钗的结局说她没有哥哥能当杨国忠,这里是指薛蟠还是贾宝玉?

  中国人看小说爱看带评点的,这种风气大约是从明代兴起的。明代流行的唱本、戏本和闲书野史(就是那时候的通俗文学作品)盛行于民间,对于初识文字而文化水平并不太高的普通读者来说,带评点的书可以帮助他们很好地理解和欣赏这些作品。此风到清代仍盛行不衰,最为人著称的就是金圣叹的评点本。金圣叹评点了很多名著,而大家最熟悉、最津津乐道的又是《西厢记》和《水浒传》。他那种满腔热肠、笔歌墨舞的批点文体感染力异常之大,读起来让人兴高采烈、赞不绝口。他的见解未必有多高明,但他能与读者平等而尽情地交流,从而把读者吸引住,不忍释卷,这就够了。记得到清代评点界又出了一件新闻,就是有一位文士平生三次娶妻都是才女,而且都特爱《牡丹亭》,三位贤妻一个接一个地相继评点这部名剧,世人因而称之为"三妇评本",并且出版了刊本,成为文学史上一段佳话。我举这些例子目的何在?就是为了说明《红楼梦》本来的定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种体例之来源,特别是"三妇评"和"脂砚评"两者之间有着人未尽知而内情美妙的联系。
  不过,上举评点家金圣叹、三妇也好,毛宗岗、李卓吾、张竹坡等也罢,他们都是后来人评古人之作。尽管他们是评点家,但都是与作品无关的后世读者。唯独我们这里的主题人物脂砚斋大大不同。不同在什么地方?第一,她不是后世读者,而是与作者曹雪芹同时并世。第二,她不仅是读者,而且是曹雪芹的通力合作者。她承担了抄稿、编整、偶然代为添补细微的脱漏等辅助工作。第三,她在抄整的同时又作了大量的评点,数量达二千多条。第四,依照拙考,她与雪芹又不是一般亲戚朋友的关系,而是孤标傲世、志同道合的生活伴侣,有夫妻之情、骨肉之恩。还不止此,这位脂砚斋还是书中一位特别重要的女主角即史湘云的原型。
  读者诸君,你同意我上列的诸点看法吗?且慢说同意二字,即便你并不立刻表示难以相信,我就大大高兴了。所谓并不立刻表示难以相信,就等于你已然看出这其中有它的某些道理,应该对它思索检验一番,看看有没有合理的成分在内。这本小书就是为读者你提供这么一个奇特的主题来思索玩味,进而得出你自己的见解。这样,就不再是少数几个人在"闭门造车",而逐步变成大家共同关注、寻求确解的一个重要文学课题了。
  以上聊做小引,下面五章,做我一点献曝献芹的敬意,谢谢!
  周汝昌记于戊子七夕
  有朋友问我,你当了大半辈子考证派,你自己觉得哪条考证是你平生最为得意的?我没有直接回答,却反问了他一句:据您看我那些考证哪条才是最精彩的呢?他说:大家都认为你考出曹寅的弟弟不是曹宜而是另一位叫曹宣的,连那些反对、讽刺、辱骂你的人也不能不承认这条考证,尽管他们无可奈何地还要加上几句贬低的话。我听了就对他说:这条考证不是不精彩,它确实别开生面、人所未能;但我自己心里却没有把它列为我考证中的第一流成绩。朋友就问了:那你自列为第一流的考证又是什么呢?我说:当仁不让,不做假谦虚,我最得意、最精彩的考证是考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脂砚斋即史湘云。朋友听了哈哈大笑,说:你这种考证可不像考曹宣那样,连反对你的人也只得承认;你说脂砚即湘云,人家笑骂交加,有人说你这是"匪夷所思"。我答:你说的只是一面的情况,另一面是我拥有大量的同情者,甚至也有"粉丝",都非常赞同这一出色的考证。他们对此兴趣浓厚、深信不疑,这些同情者中有名家、有专家、有学者,但是你也许想不到还有不少却是在校读书的学生。朋友又说:名家学者我不敢妄评;若说到学生,那无非是你喜欢林黛玉、他喜欢薛宝钗、我喜欢史湘云等等这类的看小说评人物的闲谈意见,你还拿这个作为自己的支持者,岂不惹人议论和见笑?我说:这回你可真错了,那些同学见解比你高明得太多了。我说的这些例子你如果不爱听那就罢了;若想听的话等我后文再略举一二,此刻我想说的即是你所说的那种谁喜欢林黛玉、谁喜欢薛宝钗那个层次的争论并非学术,只能算茶余酒后的闲谈戏语,但是我想就连这个也有它的历史根源,你必然还记得从清末起就有左钗右黛、扬薛抑林的争议,两位好朋友就因这个意见不合"几挥老拳",大家引为笑谈。可见这个等级的见解也是一种文化现象的表现。如果把我的考证--"脂砚即湘云"也归属于这类酒后茶余的闲谈,那可就失之千里了。
  谈到此事,真是说来话长。简单说罢:第一,我把《红楼梦新证》(以下简称《新证》)自评为一部未定稿和半成稿,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我一经考明曹、李两家至亲都惨遭雍正的政治迫害之后,便立刻悟到:曹雪芹的《红楼梦》不仅仅是个自传性小说,更是曹、李两家的自传或合传(此所谓"传"者,实际就是今日所谓的有素材、有原型的小说写作)。还不止此,我考明了李煦是雍正夺位后第二年就被投入刑部大狱,抄家苦治,把一位百姓平民都称之为"李佛"的七十高龄的善良人远充到东北极荒之地冻饿而死,所因何故?就是因为李煦是雍正政敌胤禟的"奸党",查出他曾经给胤禟买了几个苏州女子,这下子可就犯了雍正的最不可容忍的大罪,成了万恶之人了。对比来看,李煦的内丈曹寅家却是迟至雍正六年才遭到抄家、逮问、治罪的。所以,我那时很快悟知《红楼梦》的后半部的主角已然不再是黛、钗俩人,而是逐步转到史湘云这个重要人物的身上,并且,由此而牵连到小说的素材及情节内容必然包含了相当部分的李家的遭遇及后果。于是我一层又一层地细看曹雪芹写湘云的笔法,才恍然醒悟她的家虽然名称仍然叫做史侯家,却是生计如此艰难,湘云靠做些针线活儿卖一点儿钱度日,每夜忙至三更天。有一次,袭人提起来,湘云便红了眼圈。雪芹的文字寥寥数笔、淡淡落墨,内中却包含着无限难言之痛苦。而一般读者就只能看见那些满纸淋漓痛快的所谓爱情的描写。我的感触是(无论在当年还是今日),想找一个或几个有共同语言的伙伴也都是很不容易的。
  闲言少叙,让我还是接续正文吧。我明白这层道理之后,立即向胡适、邓之诚等前辈探询,有无关涉到李煦家的文献存在?我已忘记了到底是哪位老学者告诉我故宫档案馆存有后来发现的李煦家档案,我听了又是一番巨大震动,心里想这比我研究曹寅家世同等甚至更为重要。我立刻写信给时任北京图书馆善本室主任的赵万里先生,问他可否介绍我到档案馆去查阅这部分文献。赵先生立即写来了回信,并附有一纸向故宫档案馆的介绍信,而且告知我进了故宫走哪条路线就可以到档案馆。这种热情都是我平生难忘的。
  我兴奋地拿了这份介绍函立即前往故宫--有一个细节,如果你不嫌烦我也顺便在此回忆一下,十分有趣:赵先生给我指明的路线是从神武门(即故宫后门)进去,然后左拐,即往东再转南行,如此等等。我走了很长的路,这是故宫东面的一条最宽大的宫内通道,我不知应该怎样称呼,两旁都是很高的大红墙,大红墙上有不止一个大宫门,都是紧闭的,上面一条大铜锁有一尺多长,还刻着细花纹,真是见所未见。我走了很久并未碰上一个人,最后终于寻到了档案馆。我站在那里一望,不觉自己笑了起来:原来这就是东华门内不多几步路往北一点儿的一个小院子,简陋的几间房冷冷落落,这就是当时的故宫档案馆了;我心里奇怪,为何赵先生让我进神武门?若是进东华门不用五分钟就到了。我倒并未因此有走冤枉路的想法,相反,正是当时那都不是开放的路线,我平生只能在此经历那种宫禁森严的特殊感受,我要感谢赵先生给了我这么一个不寻常的机会。
  书归正传。那时,档案馆的简陋与冷冷落落的景况让我意想不到,馆内的二三位馆员见我这个青年人来了,不但不嫌烦反而露出了高兴而乐于接待的表情。他们看了赵先生的介绍函后问我想看什么,我直答想看看李煦的档案。很快,我就高兴的看到了这些珍秘文件,同时,我注意到另一张表格,这是给来客洽阅档案的签名簿。我一看吃了一惊:上面清清楚楚有胡适先生的签名,此外并无一人来过,我是第二位了。这是何故?我至今不敢妄言。
  话要简洁,我初步了解了李煦家情况之后,回校立即做出了新的安排,我打定的主意是:我完成了《庚辰本》与《有正大字本》详细的校勘之后,再不能做这种工作了,我得请我四兄把校勘工作接过去,我要投入精力到像考证曹寅家那样重要的工作--从清代所有重要诗文里把有关李煦的一切资料搜集完备,这才是我《红楼梦新证》的全部工作。可惜,由于时间、环境所限,加上我本科西语系论文需要完成,条件已经不允许我像前一阶段那样工作了,我只开了一个头,草草把李士桢、李煦的有关资料粗列了一些,就只好离开燕园奔赴成都了。那时,我手中还有一大把借书单,都是我准备借来考察李煦而再接再厉工作的书刊名称。这段往事内情鲜为人知,我的这一愿望未能实现,至今深抱遗憾(果然若干年后,便有捷足先登者)。
  以上所述,表明我对研究史湘云的重视,理由何在?让我举一个耐人寻味的例子:在《新证》里,史侯的原型就是李煦家。史侯家史鼐、史鼎就是李煦的两个儿子,这本来已无可疑了,可是当年也有人大批"自传说",说我的这些考证都是牵强附会。谁知过了些年,同一位专家忽然改变了看法,他说史家就是李家,而《红楼梦》包含的李家原型超过了曹家。我得知后不免有所感触,我并不想讥笑他、轻薄他;相反,他既然后来看清了问题之所在,这是大好的事情。做学问就应该这样,以真理为至高至上,不要搞那些个人的小政治、小恩怨、小门户党派等等可怜可笑的做法。
  《红楼梦》第八回有一首七律诗,诗云:
  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
  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亲就臭皮囊。
  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
  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多少年来,我每一读它便觉十分奇怪,奇怪不在前六句,而是末后的结联;因为,"白骨如山"如果指的是"人生短暂、终归于尽",那么,人人在劫难逃,怎么会是"无非公子与红妆"呢?从未见过这一道理和类似的诗句。"白骨如山"在我的读书印象中有两大类,一类是:战争规模极大,杀伤往往数以万计,例如,明末派大军四十万出关前往平定努尔哈赤的反明之战,哪知此役各路俱遭惨败,全军四十万覆灭。史书记载当时辽东地区真是骨积如山、血流成河。纵使史家笔下有所夸张,但这种规模的大屠杀确是无可置疑的。另一类则更早:春秋战国之际,七雄五霸、战斗不休。有一次,五十万兵被敌方全部坑杀(活埋)。这种历史大惨剧其白骨如山那更是毫无夸张。然而,不管怎样去寻找史例,却从无如山的白骨都是公子与红妆的尸骸。这种难以解释的怪诗雪芹偏偏把它列入书中正文,用意何在?应有一个合理的答复。后来,有一位知名的文史家周振甫先生撰文揭明:这首诗是一首"政治诗",内涵是不可明言的历史惨剧。这一解释给了我很大启示,其真正内容是雍正夺位后,用残酷的手段把他的政敌和"危险分子"一个一个都铲除罄尽,这还不算,还把这些人的家眷女口也加以苦治。据我读清史的印象,雍正的恶毒手段大致分为如下几种:一是官话里称作"赐自尽"的,就是说女眷用不着、也不便绑到刑场上去砍头,就把她们活治害死。其次是勒令其返回娘家,这就是强迫拆散一个完整的家庭,片刻之间骨肉离散,哭声震地。被遣返的妇女回归娘家,自处无地、困苦万状。第三类,年青能做体力活的,尽数投入"辛者库"为奴,这种奴隶每日从事异常沉重的苦役劳动。还有另一类:就是真正的不是被迫的自杀,最好的例子是雍正朝苏州织造胡凤翚,他本是雍正的亲信人员,不幸他的妻子是年羹尧的妹妹,年羹尧的"年党"获罪以后,年姓的妇女也都成了"罪人"。因此,胡凤翚一家妻妾数口都吓得悬梁自尽。综合而观,这类遭难冤死的青年男女官书史册不敢明文记载的,其数量之大超出我们的想象,而且难以统计;这就是说,"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是清代那个时期特有的一种政治局面和社会气氛。此处略加解说。
  回过头来再看,有一份抄没李煦家产的报告档案,这份清单表明:抄得的家俱、古玩之类平平常常、寥寥无几,大出常人所估量;而抄没的人口包括李煦义务收养的孤儿、孤女数十名之外,加上女眷竟有百余口,雍正命令就地售卖为奴,而苏州人是不敢真买的。--我在此忽然说了这么些旧史遗闻,好像是离题太远了吧?孰不知要想了解和理解小说中的史湘云,就必须从这种史实根源来体会和领悟,因为雪芹的笔法有一大特色,就是有"不写之写""空谷传声""背面敷粉"等诸般手法。你只要看湘云在家的实际处境,她早已不再是什么公侯小姐了,其度日之艰难、生活之窘迫,每日要做活计熬夜到三更……,你就会恍然大悟:她家这时也不过是刚刚从"犯官"之家稍减了罪状,而基本并未脱离"奴籍"的特殊身份罢了。
  清代有一位题咏《红楼梦》的大家,他咏湘云时是这样写的:"湘云不与宫车会,独识南安老太妃。"这位诗家眼明心细,但有一点他自己还无法解释之处,就是元春归省这样的大事,连宝钗也首尾在场,独独不见湘云踪影,为何书中也一字不及、没有交代的言词。但是,比此更重要的、更为奇怪的,诗家并未提及之处,就是史太君奉元春之命带领全家上上下下所有女眷,来到清虚观拈香看戏,而其中偏偏又只缺少湘云的踪影,是为何故?又不见一言半语讲与读者。这两个例子让我时常思量:凡是一涉及元春那里的事情,事无大小也绝口不及湘云一字。例如:元春于节后赏下来的礼物,给宝钗的还有红麝串,而从未听说过娘娘赏了史大姑娘一件什么东西。所有这些现象似乎无人作过较为合理的解说--而我认为,正是在这些地方充分表露出雪芹的笔法是一种独创的新鲜、新奇特例,古往今来,绝无仅有。
  在我看来,这种奇特的现象其关键正在于上节所叙的:李煦家被罪遭难的后果比曹家还要惨痛几倍。如果他家彼时还没有全部获得宽免、他家的子孙男女还没有脱除"奴籍",那么湘云既不能、也不许参加重典盛会。知道这些情况,就一点儿也不奇怪了。
  回过头来让我们看一看,雪芹在开卷不久就表白清楚:他的小说一面是荒唐言,一面是辛酸泪。这本来是一个无可调和的矛盾的两个层面,他却运用了独特的手法把这两者结合且运用得如此美妙感人。我们读到荒唐言时,可以感觉到它新鲜有趣儿,但它却不能令人心弦振动、悲喜交加;其真正感人的部分却又是淡淡落墨、寥寥数语。它与那些有意渲染点缀的文章构成了淡墨与重彩的对比,那种有意渲染的笔墨使你感觉到的是淋漓痛快而不是深思玩味、感叹无穷。简单地说,这种淡墨有时甚至成为古人所说的"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也就是白居易笔下所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们读曹雪芹的《红楼梦》,除了欣赏他的引人入胜的笔墨文章,还要懂得"书外有史""文外有事""言外有意""弦外有音"。宋贤论诗有两句名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要知道,雪芹的小说其笔法之高超美妙,全在擅长运用这种诗笔。
  《红楼梦》第四回护官符列出四个家族:贾、史、王、薛。"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用的是汉代建章宫的典故。"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用的则是秦代阿房宫的典故,二者明显有所关联。贾家影射曹家不再多说,史家影射李家在此略为补充几句,为的是让仅仅看到这本小说的读者了解起来较为方便。曹家与李家为骨肉至亲,来源久远。曹家上世原籍辽东铁岭满洲(当时已自立为金国),满洲攻打铁岭卫时被俘虏为"包衣"(或此即汉语"仆役"二字的音转)。李家则是山东昌邑的姜姓人家,明末一次由英亲王阿济格(雪芹好友敦家弟兄的祖宗)率领的满兵突破长城关口直入山东,俘虏人口财产马匹,在此战役中,姜家有人被虏做了满洲包衣。但归旗之后,为一李家认做了义子,这才由姜氏本姓改李姓弟子。因小康熙生母佟太后于他降生之后即已亡逝,遂从曹、李两家找了两位保姆(称嫫嫫,负责养育、教导)予以抚养,小康熙自幼把这两位保姆视为真正至亲无比的慈母。曹家的这位保姆孙夫人就是雪芹的曾祖母,而李家的那位保姆文夫人就是书中史湘云的曾祖母。小康熙年方八岁,父皇顺治病亡,他才意外地获得了继承帝位的无上光荣。康熙继位后,因念两位保姆之大恩,照顾其子弟无微不至。等到康熙大帝四次南巡之后,曹李两家在江南接驾,大有功绩。于是,特命曹寅(雪芹祖父)为通政使司通政使,又命李煦为大理寺卿,这两份官职已经升入了"九卿"之列,非同小可。曹寅的女儿又成为王妃,更是皇亲国戚的身份了--李煦就是曹寅的内兄,他的妹妹是曹寅之妻,也就是书中的贾母史太君,曹李两家在康熙一朝享尽了荣华富贵。不幸,康熙死后,其子胤禛以阴谋手段篡夺了帝位,而曹李两家因职务关系与胤禛的政治敌方都有来往事迹,于是,胤禛(夺位后称雍正皇帝)将曹李两家视为奸党,加以陷害,结局奇惨。《红楼梦》一书主题即以这两家遭到事变后家亡人散,困苦不堪为素材。而书中的宝玉、湘云二人的悲欢离合、种种坎坷苦难,正是反映了历史现实中的雪芹与脂砚的真实生活现象。这儿把极其复杂曲折的历史背景简介至此,读者只要了解了这一大纲,再去体会脂砚即湘云这一奇特的因缘故事,就容易接受而增加了无限的感叹、惊奇,对雪芹的文学艺术之伟大创造必然会增添了更多的体会和赞佩。
  又:李煦家本族墓地在京西房山县,规模甚大。李氏族人为数已多,当地百姓直称为织造府家。因此,护官符中特用阿房宫的典故,这"房"字似与房山县的"房"不无艺术联想,此其一。房山又是金代陵墓之所在,所以,明末清初大学者顾炎武即称房山曰"金陵"。此金陵似又与"金陵十二钗之金陵"不无微妙的艺术关系,此其二。其三,阿房宫三百里这个"里",恐怕也就与李姓的那个"李"正是谐音妙用。总之,雪芹笔下其手法之变幻百端,奇趣横生,皆与一般庸常之作大大不同。
  书到第二十回,史湘云这才出场露面,那回的情景是什么样子呢?妙极了。宝玉正在宝钗屋里晤谈,丫环忽报:"史大姑娘来了"!史大姑娘是谁?她从哪儿来?她为何此时才到?一字不提!好像我们都早已熟悉--不知别人怎么想,我真有这种早已熟悉的鲜明而活跃的感觉,我又联想起京剧名角出场亮相--锣鼓声中绣帘一揭(那不是今天洋式大幕的舞台,是传统的上场门、下场门两个绣帘),一言不发,站在上场门神采奕奕,那气概可以笼罩全局,满园的座客双目凝聚在这个人物的身上,这种艺术力量,你只能感受,却找不到任何形容词来表达你的那种欢欣、欢喜、赞叹之情。丫环报"史大姑娘来了"这一句话,即具有如此神奇的艺术魅力。
  如今且说宝玉此时此刻在哪里?--偏偏是在宝钗房中,这可就妙极了。请你回忆:自从宝钗紧跟林黛玉由南京入贾府后,是到第八回才正式重笔写出宝玉、宝钗二人相聚于一处,并且把通灵宝玉和金锁的故事首次揭明。以后没有写宝玉何时再到梨香院去找宝姐姐闲坐,这并不是说他就没有再去过,我只想表明从第八回到第二十回,这才又见宝玉、宝钗二人再次一起闲谈的场面,而偏偏就在此时,人报"史大姑娘来了",这可就绝非偶然之笔了。然后再看:紧跟着就是林黛玉也赶来,三人交会,间不容髮,马上就引发了三人的"矛盾",这段文字在全书中也属于极为重要的一段笔墨。你看:宝玉正在与宝钗谈心解闷,一听湘云之到来,宝玉"抬身就走",这四个字笔力有千钧之重,宝玉和湘云的真正关系全含在这四个字之中。
  这且按下不表,留待后文再说。单看宝钗的反应:是她叫宝玉"等着,咱们俩个一齐走,瞧瞧他去",这在宝钗来说,本无用意,不过是表明钗、湘二人感情不错而已,无奈黛玉正好看在眼里,这就勾起了全部的难以名状的情感纠纷。请你温习一下黛玉和宝玉的这一番对话:
  黛玉:"你又来作什么?横竖如今有人和你顽,比我又会念,又会作,又会写,又会说笑,又怕你生气,拉了你去,你又作什么来?死活凭我去罢了。"
  宝玉:"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间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我虽糊涂,却明白这两句话,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了你的呢!"
  这段情节就是我所谓《红楼梦》有三部曲的结构章法。这三部曲的顺序就是黛玉、宝钗、湘云三人的来龙去脉、相互关联、悲欢离合、辛酸血泪。但这三部曲,却不是机械地明白分割的那样连接法,而是一种连环脱卸的新颖、独特笔法。我曾比喻说曹雪芹的全书结构好比曹子建的文章,波澜壮阔(诗圣杜甫语)。这种波澜总是前波未尽后波已起,此起彼伏,钩连环护,并不是截然分断的。
  此时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说几句:宝玉和黛玉的姻缘是一个大波澜,这个大波澜早在黛玉和宝玉怄气、一下子把荷包剪断时就已然过了波澜漩涡的中心了,以后的情景都属于余波的部分了。同样,等到薛蟠点破妹妹是要等一个带玉的为婚,那枚金锁是和尚给的,而金锁的黄色已退,要到首饰店里炸一炸,这里先机已被道破,所以宝玉、宝钗的姻缘大波澜也就过了漩涡中心。此后就属于余波的性质了--那么请你细想:在清虚观里,湘云并不在场,张道士国公爷的替身送来了金麒麟,正是林、薛二位姑娘在用不同的感情和语言讨论起这个新来的金麒麟来了。这就是说,林、薛二位在不知自己的姻缘命运之前,这枚重要的金麒麟就已出现了,并且是在娘娘命令打醮之时,出于国公爷替身之手,又经老太太亲口说出:我见谁家哪个姑娘身上有这么一个麒麟。这种特笔极端巧妙而又隐蔽的第三部曲,已正式开始;这所谓的第三部曲就是宝玉、湘云两个的真正姻缘之分了。我这里粗略的叙述,目的仅仅在于说明曹雪芹独创的连环脱卸之法。
  借着上节所引的那一段小说原文,我们正可以从一个新角度来看湘云在全书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要讲这个,又得先明白曹雪芹最独特的一种结构笔法,就是脂砚多次强调揭明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如果读者细心一些去读《红楼梦》,很快就会发现一个角色人物最先出场的那一番情景,看似寻常却笼罩着全局,由开头一直贯通到结尾。例如:全书的序幕过后,真正的开端是千里之外、芥豆之微,一位村庄刘姥姥来投奔荣国府,而接待她的首先是周瑞家的。刘姥姥以后还有二进、三进荣国府的重要情节,最后收拾残局;这就是说,从第六回起,雪芹的笔遥遥指向了全书的结局,所谓伏脉千里者并不夸张。同理,周瑞家的不过是个引路之人,看来也无甚重要,岂知她跟着就分送十二支宫花,而她的女婿冷子兴也正是向贾雨村介绍荣国府一家里里外外的重要角色。简而言之,这一切安排都没有离开一个"伏脉千里"。
  提起送宫花,让我先说明一点:周瑞家的到各房中去的路线分明是由府内住房布局的路线而穿行分送的,此间并无主观选择谁先谁后、谁尊谁卑的问题。可是到了黛玉那里,黛玉的发言却是:"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请注意:此时周瑞家的正侍立在一旁,一语不发。这种笔墨且无一字闲文--黛玉入府时曾有这样笔墨:"这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的仆妇,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意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可是,她第一次和太太的陪房周瑞家的打交道就露出了她性情的本来而略无掩饰,这已微露消息。等到湘云初来,如上节所引,从她和宝玉的一番对话就可以看出她的言谈行动、待人做事是和她初入府时的步步留心完全脱节了。我说这些的用意何在?并无褒贬抑扬,只是提醒你,宝玉的剖白中特别强调了一个亲不间疏,这话表面看来就是指宝钗是姨表亲,黛玉是姑表亲,亲疏不同,这还待烦言吗?然而,若真懂得雪芹笔法的读者不难体会在言外之意、弦外之音、空谷传声之际,有意无意伏下的一笔,刚刚到来的史大姑娘才是不可以亲间疏、与他自幼感情最为深厚的一个表妹,如果谁要是忘掉了这一点,恕我直言,就等于没有读懂《红楼梦》。你看宝玉一听"史大姑娘来了"一句"抬身就走",你认为这四个字是寻常之笔墨吗?从我的感觉来说,在宝玉的感情最深处,时刻没有忘掉那位不能常常见面的史湘云,不过由于当前眼下日日相逢的这些姊妹们的周旋谈笑,掩盖了他所空劳牵挂的史家表妹。如若不信请再看:三姑娘探春萌念要起诗社,请来了宝玉、宝钗、黛玉三人,作了海棠诗;正巧,袭人打发宋妈妈去给湘云送东西,湘云闻知宝二爷他们正在起诗社,说:作诗怎么不告诉我?急得不得了。宝玉闻知后甚至比湘云还要着急,说:"偏忘了他,我自觉心里有件事,只是想不起来,亏你提起来,正要请他去。这诗社里若少了他,还有什么意思!"当时立逼着老太太叫人接去。只因老太太说:"今儿天晚了,明日一早再接去罢。"
  宝玉只得罢了,回来闷闷的。次日一早,便又往贾母处,立逼着接去。直到午后,史湘云才来了,宝玉方放了心。
  我上文已然提出雪芹的笔端有淡墨、有重彩,但他对什么人用淡墨、什么人用重彩;什么时候用淡墨、什么时候用重彩,他都不是漫不经心的,都是经过精心细腻的安排、处置的。对于湘云在前半部书中采用淡墨,那是留给后部千里之外另一番格局之中淡墨与重彩之间的对应而勾勒皴染着色的。
  上文说过雪芹著书自创的独特笔法和章法,我称之为连环脱卸法。所谓三部曲:黛、钗、湘是既连环又脱卸的逐步变化格局。刚刚讲过的,湘云第一次来聚,最重要的情节是宝玉一大早起来就去看黛、湘,俩人还未起床、俩人不同的睡态。然后大幅文章就讲湘云梳洗,宝玉用她用过的香皂洗脸水也洗了脸,然后让湘云给他梳辫子……这都是一种什么样的亲密关系?要体会,这不是哪一天凭空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的。这是多少年前,湘云还常住在老太太身边的时候,俩人真正青梅竹马的时期所养成的生活习惯。比如袭人偶然提起,说湘云早先在西暖阁里说的话不知害羞,为什么如今一提有婆家的事却红了脸呢?又比如一条脂批说:"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知道了这些,才能体会宝玉让湘云梳辫子的情景。不但如此,就在梳辫子的中间,湘云看出缺少了一颗大珠子,就说怎么少了一颗?宝玉说丢了。宝玉还拈了胭脂往口边送,被湘云拍落,并说:"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
  书到二十回,文情特异:湘云此来,那时正在姊妹们奉命入住大观园之前,所以,湘云就和黛玉在同室睡眠;也就是说,此时宝钗仍在梨香院,而黛玉、湘云和宝玉自己还都睡在老太太身边,因此,宝玉才可以一清早就跑到黛玉、湘云屋中去,由此才有梳洗异常新鲜情景。在雪芹之笔端,这是全书中前后皆无的精彩笔墨。奇怪的是,宝玉、湘云二人的亲厚都已看在黛玉眼中,黛玉此时的表现却非常平和,安然无事;引起不快和有些醋意的却是袭人,这可大出读者的意外,因为雪芹不止一次表明,湘云与袭人也是自幼总在一起,情感最好。她此次的不高兴非比一般,以致惹得宝玉写出一篇续《庄子》的奇文,这已够奇了;更奇的是这篇续《庄子》奇文里这样写道:"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灭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被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讲的都是"焚花散麝"(袭人、麝月)和宝钗、黛玉四人而一字不及湘云,这就奇了;还不止此,宝玉的这篇奇文结尾说的是:她们四人都是迷眩人的--这听起来宝玉此时已然彻悟了,怎奈,在宝玉这等大智大慧之人,悟是一回事,并不困难,难在他悟了之后不久即旧态复萌,所以这等情痴情种之人,不是不能悟,只是悟了也归枉然,其痴依旧。这且不说,你且看宝玉对钗、黛二人是怎么定评的:钗是仙姿,黛是灵窍。这一切大约都会出乎我们初读《红楼梦》的读者的意外吧?
  这第一场小小的纠纷,其用笔变化无端,令人难以捉摸。一方面,他把湘云用特笔引入场中,同时又用一种特笔把她分于局外,换言之,在钗、黛、湘三人有时聚在一起看似同列之人,却分得很明白:钗、黛是一个格局,湘云是又一个格局,两者并非真的混在一起。明白了这一点,才能读懂第五回《神游太虚幻境》中"乐中悲"的曲子,开头即说:"……幸生来,英雄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要善读雪芹之文,他对湘云的评语是最大的、最高的仁厚心胸品格,不同于那些猥猥琐琐、营营苟苟之辈,他之不把私情总萦绕在心上,也就是他从来不对别人存有猜、忌、醋、妒之心,这就是真正的英雄阔大,霁月光风。
  许多读者不能理会湘云这种身份、品格,又见雪芹写她总是用散笔淡墨,便误以为湘云是个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之人物角色。比方,刚刚举过的续《庄子》即是一个好例,此后如老太太带领刘姥姥、众姊妹进入栊翠庵品茶时,妙玉招手让钗、黛二人进入她自己的禅房时,宝玉也跟了去,单单没有湘云的份儿。又如,宫中娘娘有时赏下节日礼物,钗、黛皆有,独无湘云礼物。又如,宝玉因贾环的陷害几乎被严父打死,随后,众人都来侍候,宝钗是光明正大,手托棒疮药前来慰问,黛玉则是偷偷地从后门进来,哭得两眼红肿--就在这等全家上下纷扰不安的情景下,唯独湘云不见出头露面,也不见雪芹写她对这样一场大事故有任何反响,这又怎能怪得读者发生了湘云无足轻重的错觉呢?
  但是,当你一旦看清了湘云与宝玉的真正关系之后,就会明白了他俩的姻缘与钗、黛俱不相同,她是另一格局中之人,她与从小相处的表兄二哥哥早有"前盟",她对宝玉的性格理解最深,信心最大;她不像一般人之浅见,以为宝玉是个花花公子、浪荡王孙,见一个爱一个,看见崔莺莺,想着杜丽娘……这是世俗人的幻觉和误会。湘云对此胸有成竹、了然不惑。对那些常人计较的小纠纷她都置身场外,夷然不屑,若无其事。这都是她的"英雄阔大宽宏量,霁月光风耀玉堂"的内在境界的外在表现。
  试看,此后由"连环脱卸"法而一步一步把湘云引入正文之后,开始是探春的海棠诗社,然后是湘云自己的菊花诗社,由此一直引向芦雪庵咏雪、中秋夜与黛玉联句;这些不但表明了湘云的重要性,而且越到后来越加明显,同时也表明了她那种不猜不忌、不争不屑的精神境界。
  我说雪芹写湘云,借用特笔;又说,是用淡墨散笔。如今我换个方法说:有点像绘画里的写意画法,它粗枝大叶,看上去如不经意、随手挥洒,似无严格布局,也看不出明显的连贯性、整体性。我这样理解对不对?让我再举若干实例来讲解一下,我所谓实例,最好的是从湘云初次上场直到久住大观园,这中间的笔法最有代表性。上文叙过,书中写湘云之初来是上元佳节元春归省之后,而众姊妹还未奉娘娘之命入住大观园之前。湘云此来没住多久,匆匆而去。她看过园子没有?一字未提。当然,可以解释说省亲之后,园子要敬谨封闭,没有上边的命令那是不许可入内观览的,这也罢了。等到第二次忽然又报"史大姑娘来了!"那是端阳节清虚观打醮刚过她就又来了。请你算一算她上次走还在正、二月之间,到五月初最多也不过两个多月,然而,你听听那些见面以后的寒暄就真是让人觉得有点新鲜。例如:宝钗问周妈妈:"周妈,你们姑娘还那么淘气不淘气了?"王夫人道:"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就有婆婆家了,还是那么着。"贾母道:"你们如今大了,别提小名儿了。"如此等等,湘云一概不答。你听这些语气,像只不过两个多月没见面的情景吗?所以,我说的"书外有事""文外有言""弦外有音"是值得思索玩味的。再有:等到大家寒暄过后,湘云首先惦念的二哥哥还在园中,还不知她的到来,于是湘云就先去看宝玉。奇怪的是按照书中明文所写,湘云入园寻找宝玉二哥哥只有贴身丫环翠缕为伴,这么大一个新园子,二哥哥住在何处?(老太太派众奶娘丫头跟着,后为湘云劝散。)而湘云、翠缕主仆二人只在那里谈论阴阳之理,说的是花上有花叫楼子花,树叶正反面等等"闲文",对于这个新园子的印象又是一字不及,好像都无所谓的一般。这都应当如何理解?
  我们读《红楼梦》,深知雪芹的那种"细针密线、匠意文心",而他此等地方却如此之粗心大意、"概不理论",这样的理解合理吗?如果你认为这些地方令人费解的现象是偶然的,不必深求,那么,下一个问题就又跟随而生了:这就是湘云、翠缕乍到初来,绝无府中一人伴随之下,忽然在蔷薇架下发现了一个金晃晃的东西,翠缕拾起一看,竟是一个文采辉煌的金麒麟……我在这里不是重复小说原文,是提醒你看看、想想:湘云自己身边佩戴着的金麟和宝玉在清虚观里意外欣喜获得的又一金麟是在这里会合的!我不禁感叹:那位作书的雪芹先生一时间粗心大意、破绽百出,一时间又曲曲折折、丘壑重重,文字的深处蕴含着无限的"书外之事""弦外之音"。
  叙说至此,回过头来,你再看一下本回回目,下句作何语言?道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八个字,煌煌夺目,正所谓"画龙点睛"。此龙还在烟云掩映之中,半隐半露,并无全部分明。可是,经此点睛一笔之后,这条神龙已然生气勃勃,鳞爪欲动了。
  本章的用意,是为第一次拿起这本小书、接触本书主题的读者们做一点概括而引领的工作,这样再读后文就比较容易,即所谓"事半功倍"。
  末了,让我再赘几句闲言:对于"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八个字的研究历时已久,意见也不一致,但没有一个人能否认这一对麒麟的会合是为关系着一对双星的姻缘命运而设置的。我尝说此雌雄两枚金麟之到一处,是千回百转如同黄河九曲、终归入海,其间更隐藏着多少"书外之事""文外之言"。
  同时,还要注意在多个古抄本回目问题上,其异文之多有时是很惊人的,唯独"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八个大字绝无差异。说是《石头记》手稿经过多次增删,也有改写,这话不虚;但如果没有一个根本、真正的关键素材和原型的存在,那么雪芹为何要十年辛苦永远坚持这八个大字回目?难道这也是"偶然"二字可以解说的吗?要知道旧日文人的修辞造诣那是又深厚又严格的,他们喜欢运用巧妙的对仗(这是汉字文化的一个不可抹杀的特色,而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先辈们却公开否定和反对作文的对句传统)。原来,上句"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含了两个数字;而"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对句也包含了两个数字,其中"白"是借为"百","百"正对上句的"千",工致无比--"白"可以借为"百",这叫假对或借对,正如《甲戌本》卷首七律诗中"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里的"情",是引或借为"青",去对那上句的"红"的。这些道理,也许如今的有些读者不太明了,我在此特为提醒一句,并非要人们作文还要恢复对句,并无此意,只是说应明白这回回目严格对仗的道理,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句话是不可、不许、也不容篡改或歪曲的。
  戊子六月廿六,一伏最末日
  就我所知,现在存世的真本《石头记》有四种:(一)"甲戌抄阅再评"本(大兴刘铨福原藏,后来转归胡适,其详可看胡著《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以下简称《新材料》)一文,见《新月刊》创刊号第110-140页)。(二)"己卯本"(陶心如先生藏,后归北京图书馆,有少量脂批)。(三)"庚辰秋定本"(北京徐星署原藏,后归燕京大学图书馆,其详可看胡著《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一文,见《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第403-415页)。(四)有正戚序本(德清戚蓼生原藏,后归狄平子,由有正书局石印,一种大字本,一种小字本,据陶心如先生言,小字本即由大字剪贴缩印,并无差异;大字本已难得,可参看俞平伯《红楼梦辨》中《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一章。)这四本之中,第一种本文明说"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故其卷首亦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但第三种每册已经注明为"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本子,却也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所以胡适于跋此本一文内曾说:"依甲戌本与庚辰本的款式看来,凡最初的抄本《红楼梦》必定都称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家兄缉堂旧时为我写序时也说:"我们虽不能见到有正所据的底本,想来也应该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才是。"这些判断都是合理的,我于行文时常提"脂本",并不单指任何一本,而是四个真本的统称,用以别于坊肆流行的高刻本及其翻刻本。
  这些脂本,都各自保存下一部分宝贵的评语;因为是脂本上的批,故此称之为"脂批",(想来既称"脂砚斋",此人定当是用胭脂研汁写字作批才是;犹如"朱批",称之为"脂批"岂非正是一个双关妙语?)但脂批一词究竟是太笼统;为了明白脂批的真相,不能不进而分析它的内容。胡适在《新材料》一文中曾专门研究戚本的批,他列表如下:
  第一回有评第二回无评
  第三回有评第四回无评
  第五回有评第六回无评
  第七回有评第八回无评
  第九回有评第十回无评
  第十二回至第二十六回有评第二十七回至第三十五回无评
  第三十六回至第四十回有评
  并说"看这个区分,我们可以猜想当时抄手有二人,先是每人分头抄一回,故甲抄手专抄奇数,便有评;乙抄偶数,便无评;至十二回以下甲抄手连抄十五回,都有评;乙抄手连抄九回,都无评。"因为他"仔细研究戚本前四十回,断定原底本是全有批评的,不过抄手不止一个,有人连评抄下,有人躲懒便把评语删了。"
  但我们如今细验戚本,觉得上表须加改正,实际情形并非如胡适所列;乃如下表:
  第一回至第五回有评第六回无评
  第七回有评第八回无评
  第九回有评第十回无评
  第十二回至第二十六回有评第二十七回无评
  第二十八回有评第二十九回至第三十二回无评
  第三十三回至第四十回有评
  不独甲抄奇数,乙抄偶数的整齐说法不尽然;我以庚辰本校毕戚本,乃知凡戚本无批的地方,在庚辰本里也没有;且戚本不但未曾抄漏一条批,如第十三回和第十四回中,反有五条是庚辰本所无的。可知抄手躲懒的说法也是冤屈了人的了。
  注意以上仅就胡适研究前四十回而言,四十回以后的戚本,只有第六十四回里有一条批,但庚辰本却除了第五十九回、六十二回、六十八回、六十九回,四回之外,都有批。这是否戚本因抄手躲懒而失去了,则不可知。胡适说:"戚本四十回以下完全没有评注。这一点使我疑心最初脂砚斋所据有评的原本至多也不过四十回。"这话也该分两方面修正了。现在合诸脂本而计,则脂批之存量如下:
  第一回至第九回有评第十回、第十一回无评
  第十二回至二十八回有评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二回无评
  第三十三回至五十八回有评第五十九回无评
  第六十、六十一回有评第六十二回无评
  第六十三回至六十六回有评第六十七回至六十九回无评
  第七十回至八十回有评
  八十回书中,只有十一回没有脂批;这其中,洋洋洒洒,数百条批语,短至一字,长为巨文;有的在正文之下,双行夹写;有的在正文之旁,行间附注;有的在书眉之上;有的在章回之前后,纷纭不一。这些是否皆出脂砚斋之手?如其不然,除他之外,又有几人?为研究脂批真相,必须首先分疏明白。甲戌本第二回有一眉批云: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
  这是脂砚自供,可见当他作此批之时,已有"诸公"作过些批,不止他一人的手笔。又如甲戌本第一回一眉批云:
  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历来小说窠(原误巢)臼;阅其笔,则是庄子离骚之亚。
  第十四回写凤姐命彩明定造簿册等事,上有一眉批云:
  宁府如此大家,阿凤如此身分,岂有使(庚辰本误作便)贴身丫头与家里男人答话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处。
  庚辰本在此后则还有二条,说:
  彩明系未冠小童,阿凤便于出入使令者,老兄并未前后看明是男是女,乱加以驳,可笑!①
  且明写阿凤不识字故--壬午春。
  ①按此条系墨笔过录,可靠性不如朱笔者大,但下条"且"字起首,若无此条,与上条语气便不衔接,故知当属可据。
  此二例可明系先有一人之批,另一人又从之而驳难,皆足证明作批者断非脂砚一人。胡适在《新材料》一文中曾说:"这些原有的评注之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作者自己作的。"这一点也似有道理。他在跋庚辰本一文中又曾指出"朱笔眉批签名的共有四人:脂砚、梅溪、松斋、畸笏。"我以为脂斋所称"诸公"者,即此一干人了。但四人之中,除本主之外,梅溪的批,只有一条,顾颉刚先生以为即"东鲁孔梅溪",胡适以为亦即雪芹弟棠村的化名。果然的话,此人早逝,宜其批不多,大约极有限。
  署名松斋的,也只有一条;胡适则以为有两条,但其另一条云:"松斋云好笔力,此方是文字佳处。"此种口气不像是松斋第一身说话,乃是别人征引或代记的可能性较大。总之,除此二处,再也不见有梅溪和松斋的名字,分量既然极有限,没法作什么详细的讨论。唯独畸笏的批,署名的与不署名而有年月可考的达六七十条之多;还是这位先生与本主脂砚,颇值得仔细研究一下。
  脂批虽乱,但持三本对勘之下,便有头绪可寻。甲戌本的批,搜得最全,抄得也最乱,地位也不严格,有时被移动,单看去很难摸得着头脑。戚本则只有正文内双行夹注,并无眉批与行间批。可贵的是庚辰本三者都有,而且墨色与地位分明,因此三本的批,都可参对出眉目来了。原来戚本所存的双行夹注,在庚辰本也是双行夹注,与正文同用墨写,没有一条例外。而庚辰本所有的眉批与行间批,都是另手由朱笔过录;这些朱批的文,戚本上一条也没有;甲戌本上却或有或无①,而凡是有的,地位是眉上抑行间,则又大都相符;不过因甲戌本连双行夹注一齐用了朱笔,又多不作夹注而写在行旁;而眉批行间批,又多省去年月署名,或写在章回之前后,成了总评的模样,以致完全搅乱了罢了。(胡适在《新材料》一文内所说甲戌本的总评,在戚本里除数条之外,多被漏去;其实在庚辰本上那全是眉批,戚本原无甲戌庚辰二本上的眉批,如何怨他漏去?)现在用庚辰本一校,依然条理毕现。因此,我们得知,脂批共有两种:一是原来所有的双行夹注,一是后来过录的眉上行间朱批,二者是互不相扰的。此点在分疏脂批上至关重要。
  胡适在跋庚辰本文内曾计算过朱批,有年月的共九十三条:(条数仅据胡适,未复核确否)
  壬午春夏秋的四十二条
  ①注意这仅以庚辰本的批为本位而作比;反过来说,甲戌本的朱批也有许多是庚辰本所无的。
  这些批里凡壬午、乙酉、丁亥三年头的,多署畸笏,没有一条署脂砚的;而己卯冬夜的批,有一条署脂砚,却没有署畸笏的。可知各为一人一时所批,因之其但有年月而无署名的,也可以断定是同时同人所批,这是不会错的。可见所有朱批,多出于脂砚与畸笏二人之手。至于双行夹注的批,末尾很多署名"脂砚""脂研""脂砚斋""脂砚斋评""脂砚斋再笔",还有一条仅署"再笔"的,其为"脂砚再笔"之省亦可无疑。这些署名,甲戌本与戚本里一条也没保留,全被删去;最可笑的是戚本,它不明白这个署名是什么玩意儿,以为是误字,不但删去,而且还添上别的字充数,例如庚辰本第十六回一夹批云:
  补前文之未到,且并将香菱身分写出--脂研。
  戚本无"脂研"字样,而多出"来矣"两字,以致末句变成"写出来矣",令人绝倒!其余类此多处,杜撰的字如"奈何""者也""如见""纸上""妙甚""确甚"等闲话,全是删掉"脂砚"又接上文而续出来的;这不知是按察大人戚蓼生的短见,还是有正老板狄楚青的高明?或竟是最早原抄手的手笔,亦未可知。总之,这些全在双行夹注批末,而无一处是署其他名字的。综合以上,可得一重要结论:
  一、凡庚辰本、戚本的双行夹注批,皆系用墨笔与正文一气抄成者,该都出自脂砚之手,也就是附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定本的原评。
  二、凡是戚本庚辰本的眉批行间批,除梅溪松斋三数条外,不出脂砚,即出畸笏,乃是后来又加上去的评语,传抄过录的。
  前文曾引一脂斋自供作批经过,说"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其下接云:
  后每一阅,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注意这个"于侧"。所谓"侧",正是针对原来已有之双行夹注批而言,因后来续批,无法夹写,故加于侧,便成了行间批与眉批了。
  但脂砚自云:"后每一阅"便有添加,看语气绝非一二次的续评。他究竟添了几次,这个问题,极需要解答,今为本章便利,重列一简单年表如下:
  干支乾隆朝年数石头记情形
  庚午十五已成书(?)雪芹年二十七。
  壬申十七脂砚初评(?)。
  甲戌十九"脂砚抄阅再评",恢复《石头记》之名称,即《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最初定本。
  丙子二十一脂砚三评校定。按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有单页,上记云:"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此本年又校定之证。前后参看,此为三评无疑。
  己卯二十四冬夜脂砚批。
  庚辰二十五脂砚四评秋月定本。陶心如先生有言:尚藏有"己卯本"残书半部。我假想此己卯本即等于庚辰本,盖脂砚自去冬始又有批评,至今秋为止,重为写定,乃一次事。
  壬午二十七畸笏批。
  癸未二十八除夕雪芹故,年四十。
  丁亥三十二畸笏批。
  己丑三十四戚蓼生举进士。戚本即此时前后,戚在北京赴试做官时所购。
  甲午三十九甲戌本一眉批末署"甲午八月泪笔"。此为朱批可考之最晚年月。
  由上表,可见自乾隆十六七年间,恐怕《石头记》已有初评,直至乾隆三十九年,二十多年的光景,每隔几年,迤迤逦逦,皆不断有批评加进去,才成为现在脂批的样子。但脂砚自己曾说:"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今检脂本在"侧"的脂砚批语,只有己卯一年的二十余条;若每一批阅,即添加一次,那些添加都在哪里呢?最奇怪的是:己卯、庚辰以前,只有一个脂砚大批家;及庚辰以后,至壬午,忽然又出来一个奇人畸笏,也作大批家;而更奇的是:自从畸笏出现后,便再也不见脂砚一名字!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因此便疑心畸笏之人,恐怕还就是这位脂砚,不过是从庚辰以后,他又采用了这个新别号罢了。要想证明这一点,必须从两方面下手:一、看能不能寻出正面证据来证畸笏即是脂砚;二、看有没有反而证据足证畸笏绝不可能是脂砚。
  我遍翻各批,觉得无论从文法、用字、题材、感慨、口气等各方面去分析畸脂二人的批语,实实找不出些微不相同的地方来。彼自称"批书人",此亦自称"批书人";此爱用特有的感慨话结尾如"叹叹!"彼亦用"叹叹!"。同是提三十年前旧事;同是说"作者经过,余亦经过"之类的话;同是称呼"阿凤""袭卿""颦儿""玉兄"类的称呼。难道畸笏和脂砚竟是同一个先生教出来的,恰巧二人又同辈数同身份,同与雪芹起坐不离的吗?
  回过来再寻正面的证据。这固然很难用X等于Y的算学式的证法证明畸笏亦即等于脂砚。但如以下诸例,也很足耐人寻味了:
  一、第十八回始出妙玉时,双行夹注说:
  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绝,再加薛林二冠,有六;添(庚辰本作去)秦可卿有七;熙(庚辰本作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者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尽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下提副及又副等)。
  而庚辰本此上有一眉批,说:
  前(原作"樹",因草体而写譌,此类甚多,如"勝"误为"务","壬午"误为"王文","开门见山"误为"词幻见山",皆是)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二、第二十七回写红玉(俗本作小红)时,庚辰本有两条眉批: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确(原误却)证。作者又不得可(有误)也。--己卯冬夜。
  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双行夹注与己卯冬夜的批,前已说过,都是脂砚的,绝无疑问。以上二例皆是这位畸笏论及脂砚的批。但,注意二文口气,皆系一人前后自注说明,而并非二人彼此驳辩攻击。读者如其致疑于我的说法,不妨回头翻翻我已引的"斯亦太过"与"老兄并未看明是男是女,乱加批驳,可笑!"两处,那里口气是怎么样,这里是怎样,便可了然了。又如:
  三、第二十二回宝钗生日,庚辰本有眉批云: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矣;不怨夫!
  这是脂砚自慨旧事如烟。稍后,又有一批说:
  前批知(原误书,亦草体之写譌甚明)者聊聊;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这后一条乃是又隔多年到丁亥重批时,知者不但"寥寥",简直全然死净了,只剩得一枚老朽,当日曾躬与盛会,所以为痛。但丁亥夏的批,皆署畸笏,此第二条中单提出到"丁亥夏",其为畸笏亦可准知,而听其与脂砚口气如一,又曰"前批"者何耶?我以为这正是上文脂砚所说的"余批重出,……故偶有复处……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那个"重出",那个"复处",与所谓"前后照应"之例,故上例有"前处引……"云云,此处又有"前批……"云云;若不是一人的手笔与口气,不但事实难以解释,即脂砚的话也落空而难懂了。
  四、第二十三回写黛玉葬花,庚辰本有二眉批:
  此图欲画之心久矣。誓不遇仙笔不写,恐亵(原误袭)我颦卿故也。--己卯冬。
  丁亥春间偶识一浙省(新)发。其白描美人,真神品物,甚合余意;奈彼因宦缘所缠,无暇,且不能久留都下,未几南行矣。余至今耿耿,怅然之至!恨与阿颦结一笔墨缘之难若此,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又是一个畸笏批紧跟脂砚批而说一件事的例子。读者试想,难道这真是两个人,而这位畸笏死要学脂砚,因也要画葬花图而发偌大的慨叹么?依我们看,明明是发心已久,夙愿难酬,幸遇合意,因缘又舛,故始有耿耿、怅然、缘难若此之叹;这不是一人而前后呼应是什么?
  我的结论是:从首至尾,屡次批阅的主要人物,原只有一个脂砚,所谓"畸笏"这个怪号,是他从壬午年续起的,自用了这个号,他便再不称脂砚了。观"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可见此批为最后批毕自注(绝不可能是预言!),其所指原也就是统包己卯、壬午、丁亥、甲午这些次的批罢了。胡适在跋庚辰本文内说:"所谓'脂砚斋评本',即是指那原有作者评注的底本,不是指那些有丁亥甲午评语的本子。"这话现在看来也是不对的。
  第二节脂砚斋是史湘云?
  但这位脂砚,到底是何许人呢?他知道此书的真事底里如此其清楚,了解雪芹的意旨笔法如此其精彻?一部《石头记》,他不啻给作者作代言人,尽泄底奥,此人之重要,较之雪芹本人几乎要画等号了。为了真正了解这部小说,于脂砚是不可不仔细研究的。以下试专论此人,看有何结果,此事尤为有趣。刘铨福跋甲戌本,曾说过:
  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
  他虽然提出脂砚此人来,但一切都是想当然而云然,他原也不知脂砚是什么人。脂砚与雪芹的关系,那般密切,又岂止"同时人"而已呢?最早提到脂砚斋的,还要算"思元斋"(裕瑞)所著的《枣窗闲笔》。他说:
  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生得不晚,可是《枣窗闲笔》是部很晚的书,作年虽不可考,但书内评及七种《续红楼梦》和《镜花缘》,可知已是嘉道年代的东西,离雪芹生时却很远了。作者论高本后四十回之为续书,推崇雪芹原作,痛骂高氏续貂以及后来"续梦"之流的恶劣,极为淋漓透彻,眼光犀利,论调正确,实是《红楼梦》考证辩诬之第一人。但可惜他一提到关于雪芹家事的掌故,便不免望风捕影,倒有一大半靠不住!我后文随时还有论列。单就此处所引数语而言,其中即有错误。脂砚斋本是恢复《石头记》一名的人,他却说是由脂砚而易名《红楼梦》,其谬可知。他说曾见抄本带脂砚斋的批,引旧事甚确,这倒不假。但说脂砚是雪芹的叔叔,并非真有所本,纯粹乃是妄说;我曾揣其立说之因,大概不出我所料,因他又说:
  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
  他既然相信了这个传"闻",又见脂砚与宝玉同口气同辈数,故此续说脂砚也是雪芹的叔辈。但这个"闻"本身便是荒谬绝伦的大谎,实实要不得(看后文自明),因此思元斋的推论说脂砚是"其叔"也就是一钱不值的鬼话而已!
  其次,便是胡适的推断,据事而推,不像"思元斋"那样的"元"了。他据了甲戌本上的脂批,看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因说:"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顒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把松斋也看作脂砚,这个还待佐证,现在且不谈。及至他看到了庚辰本的脂批以后,乃又说:
  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我读到此文时,那时才只见到甲戌本,深信此说为探骊得珠,并曾作一跋甲戌本的文,嫌原说尚不透彻,欲恢而广之,主张所有一切脂批,不管署的什么名字,都是雪芹的自叹自赞,而用了烟幕瞒人罢了。可是等我见到了庚辰本,三个真本一对勘,细察觉满不是那么回事。最有力的证据是甲戌本上第一回的一条眉批,是"甲午八月"的"泪笔",前面提到雪芹已逝,后来又说: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这明明是脂砚的话,他指明"一芹一脂",又说"余二人",这个余二人,也就是一芹一脂,芹已死,脂在悼亡伤逝而已。我们怎么还能说脂即芹呢?
  因为这一个批里语气的非比寻常,便惹起我的疑心来。脂砚若是雪芹自己,宜其深谙底里,一切固然情安理得。若脂砚并非雪芹,则应为何等样人,才能与雪芹有了这样不即不离,似一似二的微妙的关系呢?难道胡适第一次所猜的堂兄弟,倒猜中了么?我于是找这个假想可能的堂弟。此人凤姐点戏,他能执笔,已见前引二批;又如第三十八回作《菊花诗螃蟹咏》,湘云请客时,宝玉特要合欢花浸的酒。此处庚辰本双行夹注云:
  伤哉!作者犹记矮?(按音拗,大头深目之貌,此处当指船头或房室形状)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可见他也在场。又如第六十三回宝玉作寿夜宴,芳官满口嚷热,一双行批云:
  余亦此时太热了,恨不得一冷。既冷时思此热,果然一梦矣。
  此明系用冷热字双关今昔盛衰;则此人亦曾在此会中无疑。但这几次书里,全是女眷大聚会,我实在找不出一个"堂兄弟"来。即便真有这么个堂兄弟,纵使他能参与特别的宴会,但宝玉的私生活,也无由共度而知其委曲,因第十九回中一眉批说:
  轩(按,指绛芸轩)中隐事也。
  第二十回一行间批:
  虽谑语亦少露怡红细事。
  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就了湘云洗脸水只洗两把,旁批云:
  在怡红何其费(原误废)事多多?
  及后与袭人二人因此吵嘴又复好如初时亦有一旁批:
  结得一星渣汁全无,且合怡红常事。
  第二十四回也有眉上行间各一批:
  四字渐露大丫头素日,怡红细事也。
  怡红细事俱用带笔白描,是大章法也。--丁亥夏,畸笏叟。
  试想若是堂兄弟,岂能知道"怡红院"里的女儿细事呢?我综合以上,左右思维,唯一的结论是:此人如不是一位女性,一切都难以讲得通。于是我便寻找还有无更像女子口气的批。在第二十六回,果然有一条旁批说: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要注意这条批的重要性:一、明言与钗颦等相比,断乎非女性不合;二、且亦可知其人实即与钗颦同流,而非次等的人物。这真是一条铁证据!又如同回,宝玉忘情而说出"多情小姐同鸳帐",黛玉登时撂下脸来,旁批云:
  凡此等处,读者不要与世俗恶劣贫嘴贱舌的批等尔同论,他原意是说:"我若彼时听见这样非礼的话,也一定得恼。"这分明又是个女子声口。
  甲戌本在第二回里有一旁批:
  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
  是此人并不在宁荣之数,我想也许《石头记》里根本没写到这个女子?但至四十八回一双行夹批分明说:
  ……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脂砚斋。
  她已明说了自己不但是梦中人(即书中人,梦字承上文书名,乃双关语),而且也好像是特为了作此梦中人而作此一大梦--经此盛衰者。则此人明明又系书中一主要角色,尚有何疑?我反复思绎:与宝玉最好,是书中主角之一而又非荣宁本姓的女子有三:即钗黛和史湘云。按雪芹原书,黛早逝;钗虽嫁了宝玉,也似夭亡不寿。且她们二人的家庭背景和宝玉家境不相似。唯有湘云家世几几乎和曹家无异,而独她未早死,且按以上三次宴会而言,湘云又恰巧都在,并无一次不合。因此我疑心这位脂砚,莫非即是书中之湘云吧?于是我又按了这个猜想去检寻脂批。
  第二十五回写王夫人抚弄宝玉,一双行夹批云:
  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
  又第三十三回一双行夹批云:
  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
  钗丧父而黛丧母,兼丧父母而抱大痛的,只有湘云。我又翻回来找第五回的册子与曲文,果然,在第六支曲子《乐中悲》内,一上来便说:"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此处一旁批云:
  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
  按这支曲子末云"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正是湘云的事迹,偏偏于此有个"过来人"批评曲文辞意真切,竟欲失声,请问这过来人是谁呢?①
  第七十三回写媳妇们向邢夫人唆说探春,一双行批云:
  杀、杀、杀!此辈专生离异。余因实受其蛊。今读此文,直欲拔剑劈纸!……
  这里虽是说下人,但"受蛊"云者,乃因彼辈蛊惑而受离异之谓。注意邢夫人于探春乃是大娘。若是钗黛,家里并无婶子大娘辈,绝谈不到受蛊一事。唯独湘云乃是无有父母跟随婶子大娘度日,而且书中明示其受叔婶等委屈的。这断非全属巧合了!
  第三十八回贾母因到藕香榭,而提起当年小时在家的旧事,在枕霞阁与众姊妹玩耍,失脚落水的故事。此处一双行夹批云:
  看他忽用贾母数(戚本无"数"字)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戚本至此止)。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原误去,出字误作去字,不止一处)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原误定,行草写为)不又添一部新书?
  我想大家一定已经看出,枕霞阁原是贾母娘家旧事,也就是湘云家里旧事。湘云之想望枕霞盛日,正如同雪芹追怀宁荣盛世一样,相距的年头都一样。试问若不是贾母自家的人,谁有资格配补这部新书呢?这正是脂砚因见书中提自家旧事而有感,偶亦欲效雪芹之传奇问世。这个脂砚,若不是"湘云",还有哪个?有了以上几条硬证,我的猜想似已证实了。读者当然不一定一下就全同意我,但不妨把上面各条重新解释一下看,然后再来修正这个说法。
  若承认这一要点,然后有许多批语,以前不太注意的,便发生新的意义。例如,第二回冷子兴演说时,提到"金陵世勋史侯家,"便批:
  又提代善早世,太夫人尚在,便批:
  记真:湘云祖姑史氏太君也。
  第十三回中一提"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便批:
  史小姐湘云消息也。
  此皆自己特为珍重之意。他人出场,未见如此注意标举。第二十六回写黛玉叫门,偏遇晴雯赌气,黛玉因又高声说明是"我",旁有批云:
  想黛玉高声,亦不过你我平常说话一样耳。况晴雯素昔浮躁多气之人,如何辨得出?此刻须批书人唱《大江东》的喉咙,嚷着:"是我林黛玉叫门!"方可。……
  ①按第十支曲《聪明累》末亦有批:"见得到,是极!过来人观此,能不放声一哭!"但此处所指在于"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等事,李煦家之败适亦如此,故亦可云"过来人",非必又执定此曲乃咏凤姐,此"过来人"即非凤姐不可也。
  若在俗本上恶劣批语之流,这又是耍贫嘴,十分可厌。唯既知脂批的特殊性质之后,便应另换副眼光去玩味它,发明它的意义。这里又拿黛玉与"你我"相比,明为同属女流之辈,声音大小方能比较;后文说高唱大嚷,正复是个声高口快的爽壮女子的语气。读者一想湘云是怎么一个喜高谈大论,光风霁月般的豪气女郎时,便恍然大悟这条批语正合她的手笔了。
  读者至此也许大为惊奇,脂砚果然真是湘云,这到底是怎么个来由呢?我于此处正好岔开话头,请诸君温一温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他在《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一章里先节引上海《晶报》所载《臞蝯笔记》里的《红楼佚话》: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以后,备极萧条。宝钗已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役。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为婚。
  但这一条的"某笔记",已被蒋瑞藻收在《小说考证》里(卷七第八十九页),原是《续阅微草堂笔记》,原文云:
  《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吾辈尤喜阅之。然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原作论)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为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原作臧)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叚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按俞书引文有数字出入,兹据《小说考证》第四版本)。
  这条记载的重要性是无比的。白首双星的回目,历来无人懂,在此则获得了解释。现在值得考虑的大问题有二:这个传说是否靠得住?假使真靠得住,有此本存在过,则究竟是雪芹的真本,还是他人续本?关于第一个问题,在《梦辨》本书里就还有证据,俞先生说:
  这某补本底存在,除掉《红楼梦佚话》《小说考证》所引外,还有一证,颉刚说:"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见一部下俗不堪的《红楼续梦》一类的书,起头便是湘云乞丐。可见介泉所见一本,便是接某补本而作的。"(第一九三页)
  这绝非偶合。其次,该笔记作者的时代是真与雪芹相衔接的,他曾为雪芹至友敦诚的《四松堂集》作序(稿本手迹;亦见《纪文达公遗集》)并于刊时任校雠之事(语见《泺阳续录》二,第十八条),他举出姓戴的传述人,和庋藏人姓吴的某巡抚(我起初以为此人即吴达善,兼署过湖南、甘肃巡抚,满洲正红旗人,字雨民,润生正像他的号;而且旗人可能即与曹家有亲友关系。但他卒于乾隆三十六年,纪昀作笔记小说是五十四年以后的事,吴数任总督,不应还呼作"中丞",所以不合。此后则有吴应棻,吴绍诗,吴士功等巡抚,亦皆嫌早。唯有乾隆四十年任的吴虎炳(江苏山阴人)和四十九年任的吴垣正(《广西通志》作吴垣,山东海丰人)两个广西巡抚,比较相合,后者可能性尤大),有本有据,不像是造谣,想他也还不至于这样无聊。至于俞先生称之为"某补本",或在"真本"二字前加上"所谓"字样,则是因为在二十年前我们还不知道雪芹原书八十回后有过成稿(虽有未定部分,大致规模已具),所以连脂批内提到的八十回以后的事迹,他也认为是另一个"三十回的续本",这本无足怪。在今日看来,一个高鹗,在雪芹死后才二十几年,居然续了几十回书,居然能保持悲剧收局,打破历来团团圆圆窠臼,论者多加推崇,已经是老鸦窝里出凤凰了。若说在高之前,竟然早已有一个续书的,而且也居然具此卓见,结成更残酷彻底的悲剧场面,这事纵非绝对的不可能,但其令人难以想象也就显然了。因为《笔记》所叙并不甚详,要想从脂批里找事迹来对勘这个真本之真,本不容易,因为脂批本意不在于预示所有后来情事,我们现在藉以得知的零星片段,不过偶因必要而涉及,流露可窥罢了。我们因此也不能要求脂批内必该亦有湘云乞丐、宝玉击柝和重圆的提示。但"转眼乞丐人皆谤"是《好了歌》注解里的话,人人知道。还有,戚本第十九回夹批有宝玉后来"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的事,这与"沦为击柝"和"乞丐"不就很像了么?再加上前八十回内"白首双星"的回目,也是蛛丝马迹,不可谓无踪迹可寻。在没有硬证据反证这个"真本"是非真以前,我宁可倾向相信它是真书这一面。假使这真本确真,而湘云历经坎坷后来终与宝玉成婚也非误传的话,拿来与上面的推测对看,便觉大有意思了。
  胡适在他第一篇考《红》文字《红楼梦考证》(参看亚东版《红楼》卷首或《胡适文存》卷三第一八五--二四九页)的跋(一)里因敦诚吊雪芹有"新妇飘零目岂瞑"的句子,而说:
  ……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
  此前曾经有人提及此话,嫌太穿凿了。我倒以为不算穿凿。因为宝钗先与宝玉成夫妇,脂批里叠有明文;她先嫁早卒,不会是雪芹的未亡人。湘云若后嫁宝玉,而雪芹先之而逝,不是正好相合么?脂砚既是女性,又像湘云,那么我上文所谓芹脂二人的"不即不离似一似二"的"微妙的关系",至此大有洞如观火之快了。我且再引一下甲戌本的脂批,以作玩味之资。第一回"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诗上有眉批云: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又初提还泪一事时,也有眉批云: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
  泪债偿干,乃是宝黛二人的孽缘,他人如何敢比拟?唯有夫妇,或可亦有此情意,故云雪芹泪尽,他泪亦待尽。试问除去父母,谁能深情伤逝到这般地步?而且"芹"之称呼,单子成文,若非至近最亲,又谁能如此亲呢?还不是个妻子与丈夫的关系是什么?于此,倘再重读"甲午泪笔"一条,"唯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遂心九泉"的话,未免如梦方醒,豁然贯通,要大呼"啊!原来如此!"了。脂批的口气,是帮助我相信"真本"之真的。
  同样,在第十三回写凤姐整理宁府五弊时,甲戌本一眉批云: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原作今)余悲(原误想,草体写譌又一例)恸,血泪盈(面)!(面字原缺,以意补。)
  这个批,以前看了,不免以"余家更甚"之余家,即指宁府,而不知是脂砚指自己娘家,李煦家后来衰落,比曹家为早为甚,无论小说里和本书里,都可以看得出。所以续说"更甚",更甚者,甚于笔下之宁府也。在同处,庚辰本则另有一眉批: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此又是脂砚痛哭雪芹之一例。第三回宝黛初会,雪芹自为写照,有"色如春晓之花"一句,下面夹批云:
  "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不禁大哭!
  这是脂砚痛哭雪芹之第三例。假使二人关系不极密切,当不至此。在第二十四回写芸儿和他舅舅说:"还亏是我呢!--要是别的,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缠着舅舅,要个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此处旁批云:
  余二人亦不会有是气!
  此批之重要,应分两方面说:第一、脂砚一人说话,而此处又提"余二人",与前如出一辙,其中又包括了作书的雪芹,乃是夫妻的自称;第二、雪芹脂砚夫妇,后来落拓,仍旧傲骨稜稽,感于世情冷暖,不肯下气求人,这一点在《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一回的标题诗和脂批里可以得到好多参证。①
  ①第五回写刘姥姥求告,标题诗云:"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王夫人说:"他们今儿既来了,瞧瞧我们,是他的好意思,也不可简慢了他。"甲戌本旁批:"穷亲戚来看是好意思,余又自《石头记》中见了;叹叹!"又旁批:"王夫人数语令余几■哭出!"后凤姐说:"太太渐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也是有的,"旁批:"点不待上门就该有照应数语,此亦于《石头记》再见话头。"后云:"怎好叫你空回去,"旁批:"也是《石头记》再见了,叹叹!"下文写刘姥姥心情,两批:"可怜可叹!"皆非无的放矢语可知。
  原来雪芹真本,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俗本作函,非),并非如高本所写,成为负义,蒋袭终身供奉宝玉,还有报恩之时。袭人临行,嘱咐宝玉,她既走了,"好歹留着麝月,"因为只有她可代任袭人一职。所以后来宝钗嫁与宝玉,手下只剩麝月为助,这也就是麝月抽得"开到荼?花事了"一签的应验,独她乃群芳之殿,始终随了宝玉。这些事,在脂批里皆可看得出来。在第二十回里写宝玉回房,诸嬛皆去玩耍,独见麝月一个守屋。庚辰本于此有一眉批云:
  麝月闲无一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丁亥夏,畸笏。
  从前我看了此批,不大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恍然,盖脂砚与麝月同为后来独随宝玉者,二人境况相关,心情不异。见此旧文,枨触今情,故而引起伤心,此正"对景"之谓耳。因此又想起戚本第十八回前有一首题诗,诗曰:
  一物珍藏见至情。豪华每向闹中争,黛林宝薛传佳句,《豪宴仙缘》留趣名。为剪荷包绾两意,屈从优女结三生。可怜转眼皆虚话,云自飘飘月自明。
  此诗历举钗黛情事,屈从优女之句,疑即指袭人,皆宝玉最近之人。一结时则谓诸人转眼皆归梦幻,唯有云飘月明,未为虚话,乃成对比。此处之云月,莫只作风云月露去会,须知此是隐语暗关,正谓湘云麝月,后来独存,得依宝玉。这首诗我疑心也出于脂砚自手。
  提到诗,连带想到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前面有一怪题跋,其文曰: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凡是书题者,不可(不以)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名矣!(名原误石。不以二字以意补)
  这首诗无疑亦出于脂砚之手。"茜纱公子"即宝玉,亦即雪芹,而与脂砚对举焉,足见脂砚之为何人。说到此处,才合吾上文所说:"既称脂砚斋,此人定当是用胭脂研汁写字"的话。因为单看此一斋名,已不难明白:以胭脂而和之于笔砚的人,分明是个女子的别号,这个可谓自然之极,合理之极,再没有什么疑辩的余地。回头再想想胡适的说法:"脂砚就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不但说"脂砚"即为"爱吃胭脂"一点,觉得有些滑稽,即说砚台便是那块顽石,也嫌牵强。假使雪芹真个给自己起上这么一个意义的斋名,则雪芹也很够使人肉麻的了!脂砚若即是"湘云"的别署,很合乎少年才女的情致。到壬午年,雪芹年已四十,脂砚也相差不多,非复少怀,乃不用旧名,又特特起了一个怪号叫"畸笏"。这个意思也很好明白:脂砚如雪芹一样,同出身于宦家显第,到后来山村穷处,潦倒飘零,一生身世又极可伤(先嫁卫若兰,作乞丐,又嫁宝玉重圆),故自谓为"畸零之笏"(可参看《石头记》第六十三回,岫烟介绍妙玉,说她自称"畸人",而解释即是"畸零之人"),笏者,犹云"簪笏"名门耳。家缉堂兄曾认为:"如甲戌本第八回标题诗云: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酿琼浆。莫言绮彀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他用'绮彀'二字描写富门闺媛,'畸笏'两字,很可能是暗谐"绮彀"的音。"我觉得这一解也颇见心思。总之,畸笏即是脂砚,即似"湘云",颇觉合理。至于"畸笏"之下往往用个"叟",用个"老人"字样,那也无非是故作狡狯,瞒蔽阅者而已,犹如"脂砚先生"一样,看上去与男名无异,但单凭了这一二字样,我觉得是不足以影响了以上的推证和结论的。①
  ①本章初稿曾独立发表于燕京学报第三十七期。读者的反映,有的表示完全同意此段推测。但这并不代表我个人的看法和论证便都是正确的了,因为读者在未见到诸脂本全文时,单凭我一面之词,自然觉得不无道理。凡看过庚辰本戚本的,就有时提出反面意见来,因为有些批与"湘云"并不合。最常举而有力的例子当不外以下之类。
  一、第十七回写宝玉遇贾政,躲避不及,只得一旁站了。旁批:
  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发一笑。
  二、第八回写买办钱华等路遇宝玉,夸他写的斗方。旁批云:
  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此时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皓首驼腰矣。乃使彼亦细听此数语,彼则潸(原误潜)然泣下,余亦为之败兴。
  三、第七回写宝玉派人去探问宝钗,托词云:"就说才从学里来的,也着了些凉。"旁批云:
  余观才从学里来几句,忽追思昔日形景,可叹!想纨绔小儿自开口云学里,亦如市俗人开口便云有些小事,然何尝真有事哉!此掩饰推托之词耳。宝玉若不云从学房里来凉着,然则便云因憨玩时凉着者哉?写来一笑,继之一叹!
  四、第十八回写龄官以《游园惊梦》非本角戏,执意不作。夹批云:
  按近之俗语云:能养千军,不养一戏,盖其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技业稍优出众,此一人则装腔作势,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今阅《石头记》……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据前三条,批者口气都像男性。据后一条,女子更没有养优伶的道理。然则"湘云说"乃大成问题。这些批我并非漏看过,或根本未予考虑。因为这些话在"堂兄弟说"或"雪芹本人说"中,本极自然,应该归纳,不必单提出讨论。但堂兄弟与雪芹本人二说,如本节所指,实有问题,我觉得还不能通过。至少,其矛盾并不比现在"湘云说"的矛盾为小。二说已备一格,则此说自无妨也在聊备一格之数。而且,单凭了上面所列一类的批,也还不能打消我在本文内的那些猜测。第一,脂砚可能有借话头取乐调侃处;而且在他知识范围内的事,他也正不妨借以作批,如养戏子之类,李煦家和曹家一样,正是专门讲究此道的,倒不一定非他本人恋过戏子不可。第二,脂批里已可能夹杂有部分雪芹本人笔,亦已说过。如上举第二例,即类近此种。脂批的研究,确不是很容易的事;我绝不敢说本节所推为不大谬。希望读者讨论、指正。
  《红楼梦》自从一出世,直到最近,几几乎享了一百五十年的盛名,同时却也倒了一百五十年的大霉--这一个大矛盾的现象,似乎只有在过去中国才可能有。说它享名,可说脍炙人口,妇孺皆晓,谈起来无不津津乐道。说它倒霉,不但作者几乎不被承认,原书意旨被扭曲得七歪八邪,本文大经窜乱删续,连真伪也闹不清,至于它在文学上的价值,更无几人去作严正的赏识与评判,只不过作了茶余酒后的消闲谈助。后来作者是曹雪芹,一部小说即是他家写实自传这个说法抬头,大致成立,但有的接受了,有的接受一部分,有的还大不以为然,因为小说究竟是小说,不是历史。现在这一部考证,唯一目的即在以科学的方法运用历史材料证明写实自传说之不误。及至看了三个真本的脂批以后,觉得对于此书的作者与意旨二问题,已经表白得清楚无比,我们如果对以上二问题再怀疑惑或还想驳辩,几乎是愚蠢得可笑了!有了这些宝贵的材料,无假外求,从本身便可获得解除一切乌烟瘴气的证据,费力的考证,反显得拙笨起来。
  过去的人对此书作者,说法不一,有的知道是曹雪芹,但不明白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有的只知道姓曹;有人说是"江南某孝廉";有人指明是曹一士。景梅九的《石头记真谛》甚至于为两个说法"和稀泥"--他认为二曹,雪芹和一士都是作者!湛庐的《红楼梦阐微》更高唱此书作者的多元论。连《枣窗闲笔》那样一本高明的书也说: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
  又是"闻"!这个"闻"是最要不得的!他后文相隔不远便又有以下的一段话:
  殊不知雪芹原因托写其家事,感慨不胜,呕心始成此书,原非局外旁观人也。若局外人徒以他人甘苦浇己块垒,泛泛之言,必不恳切逼真如其书者!
  可笑是才一开口,便又自打嘴巴。显而易见,这第二段才是《枣窗闲笔》自己的意见,本不愧为灼见真知。而第一段却又"被作者瞒过了"!无法自解,因而成立了这个矛盾的主张,因为他信了雪芹的这一段话:
  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因此才说"闻"旧有此书,雪芹"删改至五次",且"愈出愈奇!"像煞有介事。殊不知在雪芹原文之上,脂砚即有一段朱批,说得洞穿七札: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原作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误弊)了去,方是巨眼!
  裕瑞分明正是为作者所瞒,失去巨眼。我因此疑他说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等话也未必靠得住,恐怕还是出于一"闻"罢了。因为以他的领悟力和眼光而论,若真见过脂批,岂能不豁然贯通,深契作者之心,而仍时时作误说耶?(又一证:他说:"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板之前,见抄本一部。……八十回书后唯有目录,未有书文,目录有《大观园抄家》诸条,与刻本后四十回《四美钓鱼》等目录迥然不同。"这怕又是造谣!若真见过后四十回目如何不略引其异同,而但言"大观园抄家"五字,其下又系以"诸条"字样?可谓与自称曾见脂批同属含糊其辞说得不伦不类。这分明又是被程伟元"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的话给骗信了,又从而妄说的证据)。
  同处又有一条眉批,说: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可证《风月宝鉴》一书,即是《石头记》的前身初稿,作者亦即雪芹,思元斋的"闻"都是"闻"不得的!稍后,便是前文引过的那一条,这都在甲戌本第一回上: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末,眉批云: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甲戌本第二回标题诗:"一局输赢(原误嬴)料不真,香销茶尽尚巡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旁批云:
  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
  同本卷一批雨村吟诗亦云: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原误为)传诗之意。
  同本卷十三之末,一条批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原作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有一单页,上记: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此处"中秋诗"指本回内宝玉贾兰作的诗,庚辰本虽亦无其词,但标明空格,示有阙文。一到他本,即全删去而无痕迹了。此外的脂批虽多提"作者",而不称名,但以上八条,用来证明作者即雪芹,已然足够而且多余了。《石头记》一部大书,本没有一个字不出于雪芹之手。那些"曹一士""江南某孝廉"的鬼话,固然不值一文,即思元斋的糊涂念头,也不该再有。曾有人云:"此评明说作者是雪芹,而披阅增删是托词,"这是最明显不过的。
  其实,像这样单纯的问题,一望可知,本用不着多费笔墨。倒是第二个问题有点麻烦,若是辩论起来,着实缠夹。我与好些人讨论过,他们都不大赞成把小说完全当历史看,因为小说没有字字句句都是实话的。但我岂真是头脑简单得连这个大道理也闹不清么?只是我看过了脂批以后,益发自信并非自己呆头死看。《石头记》如果不是百分之百的实写,那只是文字上手法技巧的问题,而绝不是材料和立意上的虚伪。譬如大荒山下的顽石,宝玉梦中的警幻,秦钟临死时的鬼卒等等,我虽至愚,也还不至于连这个真当作历史看。但除了这一类之外,我觉得若说曹雪芹的小说虽非流水账式的日记年表,却是精裁细剪的生活实录,这话并无语病。空口无凭,最妙还是举例(凡胡适已征引作说的多不复重举)。前文引过的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和矮?舫前合欢酿酒,怡红开寿宴之太热,都属实事。读者如尚未忘,我想即不必重引。第八回提贾母给秦钟金魁星之事,一眉批云: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乎?抚今追昔,肠断心摧!
  此可见金魁星一事之非虚。附带在此说一句,脂砚对于秦钟有着特别的情感,因为在第十六回里,写秦钟将死,宝玉伤情,他批:"余亦欲哭!"又第四十七回写宝玉和柳湘莲谈到修理秦钟的坟时,他批:"忽提此人,使我堕泪!近几回不见提此人,自谓不表矣,乃忽于此处柳湘莲提及,所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也

  中国人看小说爱看带评点的,这种风气大约是从明代兴起的。明代流行的唱本、戏本和闲书野史(就是那时候的通俗文学作品)盛行于民间,对于初识文字而文化水平并不太高的普通读者来说,带评点的书可以帮助他们很好地理解和欣赏这些作品。此风到清代仍盛行不衰,最为人著称的就是金圣叹的评点本。金圣叹评点了很多名著,而大家最熟悉、最津津乐道的又是《西厢记》和《水浒传》。他那种满腔热肠、笔歌墨舞的批点文体感染力异常之大,读起来让人兴高采烈、赞不绝口。他的见解未必有多高明,但他能与读者平等而尽情地交流,从而把读者吸引住,不忍释卷,这就够了。记得到清代评点界又出了一件新闻,就是有一位文士平生三次娶妻都是才女,而且都特爱《牡丹亭》,三位贤妻一个接一个地相继评点这部名剧,世人因而称之为"三妇评本",并且出版了刊本,成为文学史上一段佳话。我举这些例子目的何在?就是为了说明《红楼梦》本来的定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种体例之来源,特别是"三妇评"和"脂砚评"两者之间有着人未尽知而内情美妙的联系。
  不过,上举评点家金圣叹、三妇也好,毛宗岗、李卓吾、张竹坡等也罢,他们都是后来人评古人之作。尽管他们是评点家,但都是与作品无关的后世读者。唯独我们这里的主题人物脂砚斋大大不同。不同在什么地方?第一,她不是后世读者,而是与作者曹雪芹同时并世。第二,她不仅是读者,而且是曹雪芹的通力合作者。她承担了抄稿、编整、偶然代为添补细微的脱漏等辅助工作。第三,她在抄整的同时又作了大量的评点,数量达二千多条。第四,依照拙考,她与雪芹又不是一般亲戚朋友的关系,而是孤标傲世、志同道合的生活伴侣,有夫妻之情、骨肉之恩。还不止此,这位脂砚斋还是书中一位特别重要的女主角即史湘云的原型。
  读者诸君,你同意我上列的诸点看法吗?且慢说同意二字,即便你并不立刻表示难以相信,我就大大高兴了。所谓并不立刻表示难以相信,就等于你已然看出这其中有它的某些道理,应该对它思索检验一番,看看有没有合理的成分在内。这本小书就是为读者你提供这么一个奇特的主题来思索玩味,进而得出你自己的见解。这样,就不再是少数几个人在"闭门造车",而逐步变成大家共同关注、寻求确解的一个重要文学课题了。
  以上聊做小引,下面五章,做我一点献曝献芹的敬意,谢谢!
  周汝昌记于戊子七夕
  有朋友问我,你当了大半辈子考证派,你自己觉得哪条考证是你平生最为得意的?我没有直接回答,却反问了他一句:据您看我那些考证哪条才是最精彩的呢?他说:大家都认为你考出曹寅的弟弟不是曹宜而是另一位叫曹宣的,连那些反对、讽刺、辱骂你的人也不能不承认这条考证,尽管他们无可奈何地还要加上几句贬低的话。我听了就对他说:这条考证不是不精彩,它确实别开生面、人所未能;但我自己心里却没有把它列为我考证中的第一流成绩。朋友就问了:那你自列为第一流的考证又是什么呢?我说:当仁不让,不做假谦虚,我最得意、最精彩的考证是考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的脂砚斋即史湘云。朋友听了哈哈大笑,说:你这种考证可不像考曹宣那样,连反对你的人也只得承认;你说脂砚即湘云,人家笑骂交加,有人说你这是"匪夷所思"。我答:你说的只是一面的情况,另一面是我拥有大量的同情者,甚至也有"粉丝",都非常赞同这一出色的考证。他们对此兴趣浓厚、深信不疑,这些同情者中有名家、有专家、有学者,但是你也许想不到还有不少却是在校读书的学生。朋友又说:名家学者我不敢妄评;若说到学生,那无非是你喜欢林黛玉、他喜欢薛宝钗、我喜欢史湘云等等这类的看小说评人物的闲谈意见,你还拿这个作为自己的支持者,岂不惹人议论和见笑?我说:这回你可真错了,那些同学见解比你高明得太多了。我说的这些例子你如果不爱听那就罢了;若想听的话等我后文再略举一二,此刻我想说的即是你所说的那种谁喜欢林黛玉、谁喜欢薛宝钗那个层次的争论并非学术,只能算茶余酒后的闲谈戏语,但是我想就连这个也有它的历史根源,你必然还记得从清末起就有左钗右黛、扬薛抑林的争议,两位好朋友就因这个意见不合"几挥老拳",大家引为笑谈。可见这个等级的见解也是一种文化现象的表现。如果把我的考证--"脂砚即湘云"也归属于这类酒后茶余的闲谈,那可就失之千里了。
  谈到此事,真是说来话长。简单说罢:第一,我把《红楼梦新证》(以下简称《新证》)自评为一部未定稿和半成稿,这是什么意思呢?原来,我一经考明曹、李两家至亲都惨遭雍正的政治迫害之后,便立刻悟到:曹雪芹的《红楼梦》不仅仅是个自传性小说,更是曹、李两家的自传或合传(此所谓"传"者,实际就是今日所谓的有素材、有原型的小说写作)。还不止此,我考明了李煦是雍正夺位后第二年就被投入刑部大狱,抄家苦治,把一位百姓平民都称之为"李佛"的七十高龄的善良人远充到东北极荒之地冻饿而死,所因何故?就是因为李煦是雍正政敌胤禟的"奸党",查出他曾经给胤禟买了几个苏州女子,这下子可就犯了雍正的最不可容忍的大罪,成了万恶之人了。对比来看,李煦的内丈曹寅家却是迟至雍正六年才遭到抄家、逮问、治罪的。所以,我那时很快悟知《红楼梦》的后半部的主角已然不再是黛、钗俩人,而是逐步转到史湘云这个重要人物的身上,并且,由此而牵连到小说的素材及情节内容必然包含了相当部分的李家的遭遇及后果。于是我一层又一层地细看曹雪芹写湘云的笔法,才恍然醒悟她的家虽然名称仍然叫做史侯家,却是生计如此艰难,湘云靠做些针线活儿卖一点儿钱度日,每夜忙至三更天。有一次,袭人提起来,湘云便红了眼圈。雪芹的文字寥寥数笔、淡淡落墨,内中却包含着无限难言之痛苦。而一般读者就只能看见那些满纸淋漓痛快的所谓爱情的描写。我的感触是(无论在当年还是今日),想找一个或几个有共同语言的伙伴也都是很不容易的。
  闲言少叙,让我还是接续正文吧。我明白这层道理之后,立即向胡适、邓之诚等前辈探询,有无关涉到李煦家的文献存在?我已忘记了到底是哪位老学者告诉我故宫档案馆存有后来发现的李煦家档案,我听了又是一番巨大震动,心里想这比我研究曹寅家世同等甚至更为重要。我立刻写信给时任北京图书馆善本室主任的赵万里先生,问他可否介绍我到档案馆去查阅这部分文献。赵先生立即写来了回信,并附有一纸向故宫档案馆的介绍信,而且告知我进了故宫走哪条路线就可以到档案馆。这种热情都是我平生难忘的。
  我兴奋地拿了这份介绍函立即前往故宫--有一个细节,如果你不嫌烦我也顺便在此回忆一下,十分有趣:赵先生给我指明的路线是从神武门(即故宫后门)进去,然后左拐,即往东再转南行,如此等等。我走了很长的路,这是故宫东面的一条最宽大的宫内通道,我不知应该怎样称呼,两旁都是很高的大红墙,大红墙上有不止一个大宫门,都是紧闭的,上面一条大铜锁有一尺多长,还刻着细花纹,真是见所未见。我走了很久并未碰上一个人,最后终于寻到了档案馆。我站在那里一望,不觉自己笑了起来:原来这就是东华门内不多几步路往北一点儿的一个小院子,简陋的几间房冷冷落落,这就是当时的故宫档案馆了;我心里奇怪,为何赵先生让我进神武门?若是进东华门不用五分钟就到了。我倒并未因此有走冤枉路的想法,相反,正是当时那都不是开放的路线,我平生只能在此经历那种宫禁森严的特殊感受,我要感谢赵先生给了我这么一个不寻常的机会。
  书归正传。那时,档案馆的简陋与冷冷落落的景况让我意想不到,馆内的二三位馆员见我这个青年人来了,不但不嫌烦反而露出了高兴而乐于接待的表情。他们看了赵先生的介绍函后问我想看什么,我直答想看看李煦的档案。很快,我就高兴的看到了这些珍秘文件,同时,我注意到另一张表格,这是给来客洽阅档案的签名簿。我一看吃了一惊:上面清清楚楚有胡适先生的签名,此外并无一人来过,我是第二位了。这是何故?我至今不敢妄言。
  话要简洁,我初步了解了李煦家情况之后,回校立即做出了新的安排,我打定的主意是:我完成了《庚辰本》与《有正大字本》详细的校勘之后,再不能做这种工作了,我得请我四兄把校勘工作接过去,我要投入精力到像考证曹寅家那样重要的工作--从清代所有重要诗文里把有关李煦的一切资料搜集完备,这才是我《红楼梦新证》的全部工作。可惜,由于时间、环境所限,加上我本科西语系论文需要完成,条件已经不允许我像前一阶段那样工作了,我只开了一个头,草草把李士桢、李煦的有关资料粗列了一些,就只好离开燕园奔赴成都了。那时,我手中还有一大把借书单,都是我准备借来考察李煦而再接再厉工作的书刊名称。这段往事内情鲜为人知,我的这一愿望未能实现,至今深抱遗憾(果然若干年后,便有捷足先登者)。
  以上所述,表明我对研究史湘云的重视,理由何在?让我举一个耐人寻味的例子:在《新证》里,史侯的原型就是李煦家。史侯家史鼐、史鼎就是李煦的两个儿子,这本来已无可疑了,可是当年也有人大批"自传说",说我的这些考证都是牵强附会。谁知过了些年,同一位专家忽然改变了看法,他说史家就是李家,而《红楼梦》包含的李家原型超过了曹家。我得知后不免有所感触,我并不想讥笑他、轻薄他;相反,他既然后来看清了问题之所在,这是大好的事情。做学问就应该这样,以真理为至高至上,不要搞那些个人的小政治、小恩怨、小门户党派等等可怜可笑的做法。
  《红楼梦》第八回有一首七律诗,诗云:
  女娲炼石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
  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亲就臭皮囊。
  好知运败金无彩,堪叹时乖玉不光。
  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
  多少年来,我每一读它便觉十分奇怪,奇怪不在前六句,而是末后的结联;因为,"白骨如山"如果指的是"人生短暂、终归于尽",那么,人人在劫难逃,怎么会是"无非公子与红妆"呢?从未见过这一道理和类似的诗句。"白骨如山"在我的读书印象中有两大类,一类是:战争规模极大,杀伤往往数以万计,例如,明末派大军四十万出关前往平定努尔哈赤的反明之战,哪知此役各路俱遭惨败,全军四十万覆灭。史书记载当时辽东地区真是骨积如山、血流成河。纵使史家笔下有所夸张,但这种规模的大屠杀确是无可置疑的。另一类则更早:春秋战国之际,七雄五霸、战斗不休。有一次,五十万兵被敌方全部坑杀(活埋)。这种历史大惨剧其白骨如山那更是毫无夸张。然而,不管怎样去寻找史例,却从无如山的白骨都是公子与红妆的尸骸。这种难以解释的怪诗雪芹偏偏把它列入书中正文,用意何在?应有一个合理的答复。后来,有一位知名的文史家周振甫先生撰文揭明:这首诗是一首"政治诗",内涵是不可明言的历史惨剧。这一解释给了我很大启示,其真正内容是雍正夺位后,用残酷的手段把他的政敌和"危险分子"一个一个都铲除罄尽,这还不算,还把这些人的家眷女口也加以苦治。据我读清史的印象,雍正的恶毒手段大致分为如下几种:一是官话里称作"赐自尽"的,就是说女眷用不着、也不便绑到刑场上去砍头,就把她们活治害死。其次是勒令其返回娘家,这就是强迫拆散一个完整的家庭,片刻之间骨肉离散,哭声震地。被遣返的妇女回归娘家,自处无地、困苦万状。第三类,年青能做体力活的,尽数投入"辛者库"为奴,这种奴隶每日从事异常沉重的苦役劳动。还有另一类:就是真正的不是被迫的自杀,最好的例子是雍正朝苏州织造胡凤翚,他本是雍正的亲信人员,不幸他的妻子是年羹尧的妹妹,年羹尧的"年党"获罪以后,年姓的妇女也都成了"罪人"。因此,胡凤翚一家妻妾数口都吓得悬梁自尽。综合而观,这类遭难冤死的青年男女官书史册不敢明文记载的,其数量之大超出我们的想象,而且难以统计;这就是说,"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是清代那个时期特有的一种政治局面和社会气氛。此处略加解说。
  回过头来再看,有一份抄没李煦家产的报告档案,这份清单表明:抄得的家俱、古玩之类平平常常、寥寥无几,大出常人所估量;而抄没的人口包括李煦义务收养的孤儿、孤女数十名之外,加上女眷竟有百余口,雍正命令就地售卖为奴,而苏州人是不敢真买的。--我在此忽然说了这么些旧史遗闻,好像是离题太远了吧?孰不知要想了解和理解小说中的史湘云,就必须从这种史实根源来体会和领悟,因为雪芹的笔法有一大特色,就是有"不写之写""空谷传声""背面敷粉"等诸般手法。你只要看湘云在家的实际处境,她早已不再是什么公侯小姐了,其度日之艰难、生活之窘迫,每日要做活计熬夜到三更……,你就会恍然大悟:她家这时也不过是刚刚从"犯官"之家稍减了罪状,而基本并未脱离"奴籍"的特殊身份罢了。
  清代有一位题咏《红楼梦》的大家,他咏湘云时是这样写的:"湘云不与宫车会,独识南安老太妃。"这位诗家眼明心细,但有一点他自己还无法解释之处,就是元春归省这样的大事,连宝钗也首尾在场,独独不见湘云踪影,为何书中也一字不及、没有交代的言词。但是,比此更重要的、更为奇怪的,诗家并未提及之处,就是史太君奉元春之命带领全家上上下下所有女眷,来到清虚观拈香看戏,而其中偏偏又只缺少湘云的踪影,是为何故?又不见一言半语讲与读者。这两个例子让我时常思量:凡是一涉及元春那里的事情,事无大小也绝口不及湘云一字。例如:元春于节后赏下来的礼物,给宝钗的还有红麝串,而从未听说过娘娘赏了史大姑娘一件什么东西。所有这些现象似乎无人作过较为合理的解说--而我认为,正是在这些地方充分表露出雪芹的笔法是一种独创的新鲜、新奇特例,古往今来,绝无仅有。
  在我看来,这种奇特的现象其关键正在于上节所叙的:李煦家被罪遭难的后果比曹家还要惨痛几倍。如果他家彼时还没有全部获得宽免、他家的子孙男女还没有脱除"奴籍",那么湘云既不能、也不许参加重典盛会。知道这些情况,就一点儿也不奇怪了。
  回过头来让我们看一看,雪芹在开卷不久就表白清楚:他的小说一面是荒唐言,一面是辛酸泪。这本来是一个无可调和的矛盾的两个层面,他却运用了独特的手法把这两者结合且运用得如此美妙感人。我们读到荒唐言时,可以感觉到它新鲜有趣儿,但它却不能令人心弦振动、悲喜交加;其真正感人的部分却又是淡淡落墨、寥寥数语。它与那些有意渲染点缀的文章构成了淡墨与重彩的对比,那种有意渲染的笔墨使你感觉到的是淋漓痛快而不是深思玩味、感叹无穷。简单地说,这种淡墨有时甚至成为古人所说的"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也就是白居易笔下所说的"此时无声胜有声"。
  我们读曹雪芹的《红楼梦》,除了欣赏他的引人入胜的笔墨文章,还要懂得"书外有史""文外有事""言外有意""弦外有音"。宋贤论诗有两句名言:"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要知道,雪芹的小说其笔法之高超美妙,全在擅长运用这种诗笔。
  《红楼梦》第四回护官符列出四个家族:贾、史、王、薛。"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用的是汉代建章宫的典故。"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用的则是秦代阿房宫的典故,二者明显有所关联。贾家影射曹家不再多说,史家影射李家在此略为补充几句,为的是让仅仅看到这本小说的读者了解起来较为方便。曹家与李家为骨肉至亲,来源久远。曹家上世原籍辽东铁岭满洲(当时已自立为金国),满洲攻打铁岭卫时被俘虏为"包衣"(或此即汉语"仆役"二字的音转)。李家则是山东昌邑的姜姓人家,明末一次由英亲王阿济格(雪芹好友敦家弟兄的祖宗)率领的满兵突破长城关口直入山东,俘虏人口财产马匹,在此战役中,姜家有人被虏做了满洲包衣。但归旗之后,为一李家认做了义子,这才由姜氏本姓改李姓弟子。因小康熙生母佟太后于他降生之后即已亡逝,遂从曹、李两家找了两位保姆(称嫫嫫,负责养育、教导)予以抚养,小康熙自幼把这两位保姆视为真正至亲无比的慈母。曹家的这位保姆孙夫人就是雪芹的曾祖母,而李家的那位保姆文夫人就是书中史湘云的曾祖母。小康熙年方八岁,父皇顺治病亡,他才意外地获得了继承帝位的无上光荣。康熙继位后,因念两位保姆之大恩,照顾其子弟无微不至。等到康熙大帝四次南巡之后,曹李两家在江南接驾,大有功绩。于是,特命曹寅(雪芹祖父)为通政使司通政使,又命李煦为大理寺卿,这两份官职已经升入了"九卿"之列,非同小可。曹寅的女儿又成为王妃,更是皇亲国戚的身份了--李煦就是曹寅的内兄,他的妹妹是曹寅之妻,也就是书中的贾母史太君,曹李两家在康熙一朝享尽了荣华富贵。不幸,康熙死后,其子胤禛以阴谋手段篡夺了帝位,而曹李两家因职务关系与胤禛的政治敌方都有来往事迹,于是,胤禛(夺位后称雍正皇帝)将曹李两家视为奸党,加以陷害,结局奇惨。《红楼梦》一书主题即以这两家遭到事变后家亡人散,困苦不堪为素材。而书中的宝玉、湘云二人的悲欢离合、种种坎坷苦难,正是反映了历史现实中的雪芹与脂砚的真实生活现象。这儿把极其复杂曲折的历史背景简介至此,读者只要了解了这一大纲,再去体会脂砚即湘云这一奇特的因缘故事,就容易接受而增加了无限的感叹、惊奇,对雪芹的文学艺术之伟大创造必然会增添了更多的体会和赞佩。
  又:李煦家本族墓地在京西房山县,规模甚大。李氏族人为数已多,当地百姓直称为织造府家。因此,护官符中特用阿房宫的典故,这"房"字似与房山县的"房"不无艺术联想,此其一。房山又是金代陵墓之所在,所以,明末清初大学者顾炎武即称房山曰"金陵"。此金陵似又与"金陵十二钗之金陵"不无微妙的艺术关系,此其二。其三,阿房宫三百里这个"里",恐怕也就与李姓的那个"李"正是谐音妙用。总之,雪芹笔下其手法之变幻百端,奇趣横生,皆与一般庸常之作大大不同。
  书到第二十回,史湘云这才出场露面,那回的情景是什么样子呢?妙极了。宝玉正在宝钗屋里晤谈,丫环忽报:"史大姑娘来了"!史大姑娘是谁?她从哪儿来?她为何此时才到?一字不提!好像我们都早已熟悉--不知别人怎么想,我真有这种早已熟悉的鲜明而活跃的感觉,我又联想起京剧名角出场亮相--锣鼓声中绣帘一揭(那不是今天洋式大幕的舞台,是传统的上场门、下场门两个绣帘),一言不发,站在上场门神采奕奕,那气概可以笼罩全局,满园的座客双目凝聚在这个人物的身上,这种艺术力量,你只能感受,却找不到任何形容词来表达你的那种欢欣、欢喜、赞叹之情。丫环报"史大姑娘来了"这一句话,即具有如此神奇的艺术魅力。
  如今且说宝玉此时此刻在哪里?--偏偏是在宝钗房中,这可就妙极了。请你回忆:自从宝钗紧跟林黛玉由南京入贾府后,是到第八回才正式重笔写出宝玉、宝钗二人相聚于一处,并且把通灵宝玉和金锁的故事首次揭明。以后没有写宝玉何时再到梨香院去找宝姐姐闲坐,这并不是说他就没有再去过,我只想表明从第八回到第二十回,这才又见宝玉、宝钗二人再次一起闲谈的场面,而偏偏就在此时,人报"史大姑娘来了",这可就绝非偶然之笔了。然后再看:紧跟着就是林黛玉也赶来,三人交会,间不容髮,马上就引发了三人的"矛盾",这段文字在全书中也属于极为重要的一段笔墨。你看:宝玉正在与宝钗谈心解闷,一听湘云之到来,宝玉"抬身就走",这四个字笔力有千钧之重,宝玉和湘云的真正关系全含在这四个字之中。
  这且按下不表,留待后文再说。单看宝钗的反应:是她叫宝玉"等着,咱们俩个一齐走,瞧瞧他去",这在宝钗来说,本无用意,不过是表明钗、湘二人感情不错而已,无奈黛玉正好看在眼里,这就勾起了全部的难以名状的情感纠纷。请你温习一下黛玉和宝玉的这一番对话:
  黛玉:"你又来作什么?横竖如今有人和你顽,比我又会念,又会作,又会写,又会说笑,又怕你生气,拉了你去,你又作什么来?死活凭我去罢了。"
  宝玉:"你这么个明白人,难道连亲不间疏先不僭后,也不知道?我虽糊涂,却明白这两句话,头一件咱们是姑舅姊妹,宝姐姐是两姨姊妹,论亲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他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了你的呢!"
  这段情节就是我所谓《红楼梦》有三部曲的结构章法。这三部曲的顺序就是黛玉、宝钗、湘云三人的来龙去脉、相互关联、悲欢离合、辛酸血泪。但这三部曲,却不是机械地明白分割的那样连接法,而是一种连环脱卸的新颖、独特笔法。我曾比喻说曹雪芹的全书结构好比曹子建的文章,波澜壮阔(诗圣杜甫语)。这种波澜总是前波未尽后波已起,此起彼伏,钩连环护,并不是截然分断的。
  此时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说几句:宝玉和黛玉的姻缘是一个大波澜,这个大波澜早在黛玉和宝玉怄气、一下子把荷包剪断时就已然过了波澜漩涡的中心了,以后的情景都属于余波的部分了。同样,等到薛蟠点破妹妹是要等一个带玉的为婚,那枚金锁是和尚给的,而金锁的黄色已退,要到首饰店里炸一炸,这里先机已被道破,所以宝玉、宝钗的姻缘大波澜也就过了漩涡中心。此后就属于余波的性质了--那么请你细想:在清虚观里,湘云并不在场,张道士国公爷的替身送来了金麒麟,正是林、薛二位姑娘在用不同的感情和语言讨论起这个新来的金麒麟来了。这就是说,林、薛二位在不知自己的姻缘命运之前,这枚重要的金麒麟就已出现了,并且是在娘娘命令打醮之时,出于国公爷替身之手,又经老太太亲口说出:我见谁家哪个姑娘身上有这么一个麒麟。这种特笔极端巧妙而又隐蔽的第三部曲,已正式开始;这所谓的第三部曲就是宝玉、湘云两个的真正姻缘之分了。我这里粗略的叙述,目的仅仅在于说明曹雪芹独创的连环脱卸之法。
  借着上节所引的那一段小说原文,我们正可以从一个新角度来看湘云在全书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要讲这个,又得先明白曹雪芹最独特的一种结构笔法,就是脂砚多次强调揭明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如果读者细心一些去读《红楼梦》,很快就会发现一个角色人物最先出场的那一番情景,看似寻常却笼罩着全局,由开头一直贯通到结尾。例如:全书的序幕过后,真正的开端是千里之外、芥豆之微,一位村庄刘姥姥来投奔荣国府,而接待她的首先是周瑞家的。刘姥姥以后还有二进、三进荣国府的重要情节,最后收拾残局;这就是说,从第六回起,雪芹的笔遥遥指向了全书的结局,所谓伏脉千里者并不夸张。同理,周瑞家的不过是个引路之人,看来也无甚重要,岂知她跟着就分送十二支宫花,而她的女婿冷子兴也正是向贾雨村介绍荣国府一家里里外外的重要角色。简而言之,这一切安排都没有离开一个"伏脉千里"。
  提起送宫花,让我先说明一点:周瑞家的到各房中去的路线分明是由府内住房布局的路线而穿行分送的,此间并无主观选择谁先谁后、谁尊谁卑的问题。可是到了黛玉那里,黛玉的发言却是:"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请注意:此时周瑞家的正侍立在一旁,一语不发。这种笔墨且无一字闲文--黛玉入府时曾有这样笔墨:"这黛玉常听得母亲说过,他外祖母家与别家不同,他近日所见的这几个三等的仆妇,已是不凡了,何况今至其家。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意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生恐被人耻笑了他去。"可是,她第一次和太太的陪房周瑞家的打交道就露出了她性情的本来而略无掩饰,这已微露消息。等到湘云初来,如上节所引,从她和宝玉的一番对话就可以看出她的言谈行动、待人做事是和她初入府时的步步留心完全脱节了。我说这些的用意何在?并无褒贬抑扬,只是提醒你,宝玉的剖白中特别强调了一个亲不间疏,这话表面看来就是指宝钗是姨表亲,黛玉是姑表亲,亲疏不同,这还待烦言吗?然而,若真懂得雪芹笔法的读者不难体会在言外之意、弦外之音、空谷传声之际,有意无意伏下的一笔,刚刚到来的史大姑娘才是不可以亲间疏、与他自幼感情最为深厚的一个表妹,如果谁要是忘掉了这一点,恕我直言,就等于没有读懂《红楼梦》。你看宝玉一听"史大姑娘来了"一句"抬身就走",你认为这四个字是寻常之笔墨吗?从我的感觉来说,在宝玉的感情最深处,时刻没有忘掉那位不能常常见面的史湘云,不过由于当前眼下日日相逢的这些姊妹们的周旋谈笑,掩盖了他所空劳牵挂的史家表妹。如若不信请再看:三姑娘探春萌念要起诗社,请来了宝玉、宝钗、黛玉三人,作了海棠诗;正巧,袭人打发宋妈妈去给湘云送东西,湘云闻知宝二爷他们正在起诗社,说:作诗怎么不告诉我?急得不得了。宝玉闻知后甚至比湘云还要着急,说:"偏忘了他,我自觉心里有件事,只是想不起来,亏你提起来,正要请他去。这诗社里若少了他,还有什么意思!"当时立逼着老太太叫人接去。只因老太太说:"今儿天晚了,明日一早再接去罢。"
  宝玉只得罢了,回来闷闷的。次日一早,便又往贾母处,立逼着接去。直到午后,史湘云才来了,宝玉方放了心。
  我上文已然提出雪芹的笔端有淡墨、有重彩,但他对什么人用淡墨、什么人用重彩;什么时候用淡墨、什么时候用重彩,他都不是漫不经心的,都是经过精心细腻的安排、处置的。对于湘云在前半部书中采用淡墨,那是留给后部千里之外另一番格局之中淡墨与重彩之间的对应而勾勒皴染着色的。
  上文说过雪芹著书自创的独特笔法和章法,我称之为连环脱卸法。所谓三部曲:黛、钗、湘是既连环又脱卸的逐步变化格局。刚刚讲过的,湘云第一次来聚,最重要的情节是宝玉一大早起来就去看黛、湘,俩人还未起床、俩人不同的睡态。然后大幅文章就讲湘云梳洗,宝玉用她用过的香皂洗脸水也洗了脸,然后让湘云给他梳辫子……这都是一种什么样的亲密关系?要体会,这不是哪一天凭空就出现了这样的局面的。这是多少年前,湘云还常住在老太太身边的时候,俩人真正青梅竹马的时期所养成的生活习惯。比如袭人偶然提起,说湘云早先在西暖阁里说的话不知害羞,为什么如今一提有婆家的事却红了脸呢?又比如一条脂批说:"伤哉!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知道了这些,才能体会宝玉让湘云梳辫子的情景。不但如此,就在梳辫子的中间,湘云看出缺少了一颗大珠子,就说怎么少了一颗?宝玉说丢了。宝玉还拈了胭脂往口边送,被湘云拍落,并说:"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
  书到二十回,文情特异:湘云此来,那时正在姊妹们奉命入住大观园之前,所以,湘云就和黛玉在同室睡眠;也就是说,此时宝钗仍在梨香院,而黛玉、湘云和宝玉自己还都睡在老太太身边,因此,宝玉才可以一清早就跑到黛玉、湘云屋中去,由此才有梳洗异常新鲜情景。在雪芹之笔端,这是全书中前后皆无的精彩笔墨。奇怪的是,宝玉、湘云二人的亲厚都已看在黛玉眼中,黛玉此时的表现却非常平和,安然无事;引起不快和有些醋意的却是袭人,这可大出读者的意外,因为雪芹不止一次表明,湘云与袭人也是自幼总在一起,情感最好。她此次的不高兴非比一般,以致惹得宝玉写出一篇续《庄子》的奇文,这已够奇了;更奇的是这篇续《庄子》奇文里这样写道:"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灭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被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讲的都是"焚花散麝"(袭人、麝月)和宝钗、黛玉四人而一字不及湘云,这就奇了;还不止此,宝玉的这篇奇文结尾说的是:她们四人都是迷眩人的--这听起来宝玉此时已然彻悟了,怎奈,在宝玉这等大智大慧之人,悟是一回事,并不困难,难在他悟了之后不久即旧态复萌,所以这等情痴情种之人,不是不能悟,只是悟了也归枉然,其痴依旧。这且不说,你且看宝玉对钗、黛二人是怎么定评的:钗是仙姿,黛是灵窍。这一切大约都会出乎我们初读《红楼梦》的读者的意外吧?
  这第一场小小的纠纷,其用笔变化无端,令人难以捉摸。一方面,他把湘云用特笔引入场中,同时又用一种特笔把她分于局外,换言之,在钗、黛、湘三人有时聚在一起看似同列之人,却分得很明白:钗、黛是一个格局,湘云是又一个格局,两者并非真的混在一起。明白了这一点,才能读懂第五回《神游太虚幻境》中"乐中悲"的曲子,开头即说:"……幸生来,英雄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要善读雪芹之文,他对湘云的评语是最大的、最高的仁厚心胸品格,不同于那些猥猥琐琐、营营苟苟之辈,他之不把私情总萦绕在心上,也就是他从来不对别人存有猜、忌、醋、妒之心,这就是真正的英雄阔大,霁月光风。
  许多读者不能理会湘云这种身份、品格,又见雪芹写她总是用散笔淡墨,便误以为湘云是个无关紧要、可有可无之人物角色。比方,刚刚举过的续《庄子》即是一个好例,此后如老太太带领刘姥姥、众姊妹进入栊翠庵品茶时,妙玉招手让钗、黛二人进入她自己的禅房时,宝玉也跟了去,单单没有湘云的份儿。又如,宫中娘娘有时赏下节日礼物,钗、黛皆有,独无湘云礼物。又如,宝玉因贾环的陷害几乎被严父打死,随后,众人都来侍候,宝钗是光明正大,手托棒疮药前来慰问,黛玉则是偷偷地从后门进来,哭得两眼红肿--就在这等全家上下纷扰不安的情景下,唯独湘云不见出头露面,也不见雪芹写她对这样一场大事故有任何反响,这又怎能怪得读者发生了湘云无足轻重的错觉呢?
  但是,当你一旦看清了湘云与宝玉的真正关系之后,就会明白了他俩的姻缘与钗、黛俱不相同,她是另一格局中之人,她与从小相处的表兄二哥哥早有"前盟",她对宝玉的性格理解最深,信心最大;她不像一般人之浅见,以为宝玉是个花花公子、浪荡王孙,见一个爱一个,看见崔莺莺,想着杜丽娘……这是世俗人的幻觉和误会。湘云对此胸有成竹、了然不惑。对那些常人计较的小纠纷她都置身场外,夷然不屑,若无其事。这都是她的"英雄阔大宽宏量,霁月光风耀玉堂"的内在境界的外在表现。
  试看,此后由"连环脱卸"法而一步一步把湘云引入正文之后,开始是探春的海棠诗社,然后是湘云自己的菊花诗社,由此一直引向芦雪庵咏雪、中秋夜与黛玉联句;这些不但表明了湘云的重要性,而且越到后来越加明显,同时也表明了她那种不猜不忌、不争不屑的精神境界。
  我说雪芹写湘云,借用特笔;又说,是用淡墨散笔。如今我换个方法说:有点像绘画里的写意画法,它粗枝大叶,看上去如不经意、随手挥洒,似无严格布局,也看不出明显的连贯性、整体性。我这样理解对不对?让我再举若干实例来讲解一下,我所谓实例,最好的是从湘云初次上场直到久住大观园,这中间的笔法最有代表性。上文叙过,书中写湘云之初来是上元佳节元春归省之后,而众姊妹还未奉娘娘之命入住大观园之前。湘云此来没住多久,匆匆而去。她看过园子没有?一字未提。当然,可以解释说省亲之后,园子要敬谨封闭,没有上边的命令那是不许可入内观览的,这也罢了。等到第二次忽然又报"史大姑娘来了!"那是端阳节清虚观打醮刚过她就又来了。请你算一算她上次走还在正、二月之间,到五月初最多也不过两个多月,然而,你听听那些见面以后的寒暄就真是让人觉得有点新鲜。例如:宝钗问周妈妈:"周妈,你们姑娘还那么淘气不淘气了?"王夫人道:"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就有婆婆家了,还是那么着。"贾母道:"你们如今大了,别提小名儿了。"如此等等,湘云一概不答。你听这些语气,像只不过两个多月没见面的情景吗?所以,我说的"书外有事""文外有言""弦外有音"是值得思索玩味的。再有:等到大家寒暄过后,湘云首先惦念的二哥哥还在园中,还不知她的到来,于是湘云就先去看宝玉。奇怪的是按照书中明文所写,湘云入园寻找宝玉二哥哥只有贴身丫环翠缕为伴,这么大一个新园子,二哥哥住在何处?(老太太派众奶娘丫头跟着,后为湘云劝散。)而湘云、翠缕主仆二人只在那里谈论阴阳之理,说的是花上有花叫楼子花,树叶正反面等等"闲文",对于这个新园子的印象又是一字不及,好像都无所谓的一般。这都应当如何理解?
  我们读《红楼梦》,深知雪芹的那种"细针密线、匠意文心",而他此等地方却如此之粗心大意、"概不理论",这样的理解合理吗?如果你认为这些地方令人费解的现象是偶然的,不必深求,那么,下一个问题就又跟随而生了:这就是湘云、翠缕乍到初来,绝无府中一人伴随之下,忽然在蔷薇架下发现了一个金晃晃的东西,翠缕拾起一看,竟是一个文采辉煌的金麒麟……我在这里不是重复小说原文,是提醒你看看、想想:湘云自己身边佩戴着的金麟和宝玉在清虚观里意外欣喜获得的又一金麟是在这里会合的!我不禁感叹:那位作书的雪芹先生一时间粗心大意、破绽百出,一时间又曲曲折折、丘壑重重,文字的深处蕴含着无限的"书外之事""弦外之音"。
  叙说至此,回过头来,你再看一下本回回目,下句作何语言?道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八个字,煌煌夺目,正所谓"画龙点睛"。此龙还在烟云掩映之中,半隐半露,并无全部分明。可是,经此点睛一笔之后,这条神龙已然生气勃勃,鳞爪欲动了。
  本章的用意,是为第一次拿起这本小书、接触本书主题的读者们做一点概括而引领的工作,这样再读后文就比较容易,即所谓"事半功倍"。
  末了,让我再赘几句闲言:对于"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八个字的研究历时已久,意见也不一致,但没有一个人能否认这一对麒麟的会合是为关系着一对双星的姻缘命运而设置的。我尝说此雌雄两枚金麟之到一处,是千回百转如同黄河九曲、终归入海,其间更隐藏着多少"书外之事""文外之言"。
  同时,还要注意在多个古抄本回目问题上,其异文之多有时是很惊人的,唯独"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八个大字绝无差异。说是《石头记》手稿经过多次增删,也有改写,这话不虚;但如果没有一个根本、真正的关键素材和原型的存在,那么雪芹为何要十年辛苦永远坚持这八个大字回目?难道这也是"偶然"二字可以解说的吗?要知道旧日文人的修辞造诣那是又深厚又严格的,他们喜欢运用巧妙的对仗(这是汉字文化的一个不可抹杀的特色,而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先辈们却公开否定和反对作文的对句传统)。原来,上句"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是含了两个数字;而"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个对句也包含了两个数字,其中"白"是借为"百","百"正对上句的"千",工致无比--"白"可以借为"百",这叫假对或借对,正如《甲戌本》卷首七律诗中"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里的"情",是引或借为"青",去对那上句的"红"的。这些道理,也许如今的有些读者不太明了,我在此特为提醒一句,并非要人们作文还要恢复对句,并无此意,只是说应明白这回回目严格对仗的道理,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句话是不可、不许、也不容篡改或歪曲的。
  戊子六月廿六,一伏最末日
  就我所知,现在存世的真本《石头记》有四种:(一)"甲戌抄阅再评"本(大兴刘铨福原藏,后来转归胡适,其详可看胡著《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以下简称《新材料》)一文,见《新月刊》创刊号第110-140页)。(二)"己卯本"(陶心如先生藏,后归北京图书馆,有少量脂批)。(三)"庚辰秋定本"(北京徐星署原藏,后归燕京大学图书馆,其详可看胡著《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一文,见《胡适论学近著》第一集第403-415页)。(四)有正戚序本(德清戚蓼生原藏,后归狄平子,由有正书局石印,一种大字本,一种小字本,据陶心如先生言,小字本即由大字剪贴缩印,并无差异;大字本已难得,可参看俞平伯《红楼梦辨》中《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一章。)这四本之中,第一种本文明说"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故其卷首亦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但第三种每册已经注明为"脂砚斋凡四阅评过"的本子,却也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所以胡适于跋此本一文内曾说:"依甲戌本与庚辰本的款式看来,凡最初的抄本《红楼梦》必定都称为《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而家兄缉堂旧时为我写序时也说:"我们虽不能见到有正所据的底本,想来也应该题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才是。"这些判断都是合理的,我于行文时常提"脂本",并不单指任何一本,而是四个真本的统称,用以别于坊肆流行的高刻本及其翻刻本。
  这些脂本,都各自保存下一部分宝贵的评语;因为是脂本上的批,故此称之为"脂批",(想来既称"脂砚斋",此人定当是用胭脂研汁写字作批才是;犹如"朱批",称之为"脂批"岂非正是一个双关妙语?)但脂批一词究竟是太笼统;为了明白脂批的真相,不能不进而分析它的内容。胡适在《新材料》一文中曾专门研究戚本的批,他列表如下:
  第一回有评第二回无评
  第三回有评第四回无评
  第五回有评第六回无评
  第七回有评第八回无评
  第九回有评第十回无评
  第十二回至第二十六回有评第二十七回至第三十五回无评
  第三十六回至第四十回有评
  并说"看这个区分,我们可以猜想当时抄手有二人,先是每人分头抄一回,故甲抄手专抄奇数,便有评;乙抄偶数,便无评;至十二回以下甲抄手连抄十五回,都有评;乙抄手连抄九回,都无评。"因为他"仔细研究戚本前四十回,断定原底本是全有批评的,不过抄手不止一个,有人连评抄下,有人躲懒便把评语删了。"
  但我们如今细验戚本,觉得上表须加改正,实际情形并非如胡适所列;乃如下表:
  第一回至第五回有评第六回无评
  第七回有评第八回无评
  第九回有评第十回无评
  第十二回至第二十六回有评第二十七回无评
  第二十八回有评第二十九回至第三十二回无评
  第三十三回至第四十回有评
  不独甲抄奇数,乙抄偶数的整齐说法不尽然;我以庚辰本校毕戚本,乃知凡戚本无批的地方,在庚辰本里也没有;且戚本不但未曾抄漏一条批,如第十三回和第十四回中,反有五条是庚辰本所无的。可知抄手躲懒的说法也是冤屈了人的了。
  注意以上仅就胡适研究前四十回而言,四十回以后的戚本,只有第六十四回里有一条批,但庚辰本却除了第五十九回、六十二回、六十八回、六十九回,四回之外,都有批。这是否戚本因抄手躲懒而失去了,则不可知。胡适说:"戚本四十回以下完全没有评注。这一点使我疑心最初脂砚斋所据有评的原本至多也不过四十回。"这话也该分两方面修正了。现在合诸脂本而计,则脂批之存量如下:
  第一回至第九回有评第十回、第十一回无评
  第十二回至二十八回有评第二十九回至三十二回无评
  第三十三回至五十八回有评第五十九回无评
  第六十、六十一回有评第六十二回无评
  第六十三回至六十六回有评第六十七回至六十九回无评
  第七十回至八十回有评
  八十回书中,只有十一回没有脂批;这其中,洋洋洒洒,数百条批语,短至一字,长为巨文;有的在正文之下,双行夹写;有的在正文之旁,行间附注;有的在书眉之上;有的在章回之前后,纷纭不一。这些是否皆出脂砚斋之手?如其不然,除他之外,又有几人?为研究脂批真相,必须首先分疏明白。甲戌本第二回有一眉批云:
  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
  这是脂砚自供,可见当他作此批之时,已有"诸公"作过些批,不止他一人的手笔。又如甲戌本第一回一眉批云:
  开卷一篇立意,真打破历来小说窠(原误巢)臼;阅其笔,则是庄子离骚之亚。
  第十四回写凤姐命彩明定造簿册等事,上有一眉批云:
  宁府如此大家,阿凤如此身分,岂有使(庚辰本误作便)贴身丫头与家里男人答话交事之理呢?此作者忽略之处。
  庚辰本在此后则还有二条,说:
  彩明系未冠小童,阿凤便于出入使令者,老兄并未前后看明是男是女,乱加以驳,可笑!①
  且明写阿凤不识字故--壬午春。
  ①按此条系墨笔过录,可靠性不如朱笔者大,但下条"且"字起首,若无此条,与上条语气便不衔接,故知当属可据。
  此二例可明系先有一人之批,另一人又从之而驳难,皆足证明作批者断非脂砚一人。胡适在《新材料》一文中曾说:"这些原有的评注之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作者自己作的。"这一点也似有道理。他在跋庚辰本一文中又曾指出"朱笔眉批签名的共有四人:脂砚、梅溪、松斋、畸笏。"我以为脂斋所称"诸公"者,即此一干人了。但四人之中,除本主之外,梅溪的批,只有一条,顾颉刚先生以为即"东鲁孔梅溪",胡适以为亦即雪芹弟棠村的化名。果然的话,此人早逝,宜其批不多,大约极有限。
  署名松斋的,也只有一条;胡适则以为有两条,但其另一条云:"松斋云好笔力,此方是文字佳处。"此种口气不像是松斋第一身说话,乃是别人征引或代记的可能性较大。总之,除此二处,再也不见有梅溪和松斋的名字,分量既然极有限,没法作什么详细的讨论。唯独畸笏的批,署名的与不署名而有年月可考的达六七十条之多;还是这位先生与本主脂砚,颇值得仔细研究一下。
  脂批虽乱,但持三本对勘之下,便有头绪可寻。甲戌本的批,搜得最全,抄得也最乱,地位也不严格,有时被移动,单看去很难摸得着头脑。戚本则只有正文内双行夹注,并无眉批与行间批。可贵的是庚辰本三者都有,而且墨色与地位分明,因此三本的批,都可参对出眉目来了。原来戚本所存的双行夹注,在庚辰本也是双行夹注,与正文同用墨写,没有一条例外。而庚辰本所有的眉批与行间批,都是另手由朱笔过录;这些朱批的文,戚本上一条也没有;甲戌本上却或有或无①,而凡是有的,地位是眉上抑行间,则又大都相符;不过因甲戌本连双行夹注一齐用了朱笔,又多不作夹注而写在行旁;而眉批行间批,又多省去年月署名,或写在章回之前后,成了总评的模样,以致完全搅乱了罢了。(胡适在《新材料》一文内所说甲戌本的总评,在戚本里除数条之外,多被漏去;其实在庚辰本上那全是眉批,戚本原无甲戌庚辰二本上的眉批,如何怨他漏去?)现在用庚辰本一校,依然条理毕现。因此,我们得知,脂批共有两种:一是原来所有的双行夹注,一是后来过录的眉上行间朱批,二者是互不相扰的。此点在分疏脂批上至关重要。
  胡适在跋庚辰本文内曾计算过朱批,有年月的共九十三条:(条数仅据胡适,未复核确否)
  壬午春夏秋的四十二条
  ①注意这仅以庚辰本的批为本位而作比;反过来说,甲戌本的朱批也有许多是庚辰本所无的。
  这些批里凡壬午、乙酉、丁亥三年头的,多署畸笏,没有一条署脂砚的;而己卯冬夜的批,有一条署脂砚,却没有署畸笏的。可知各为一人一时所批,因之其但有年月而无署名的,也可以断定是同时同人所批,这是不会错的。可见所有朱批,多出于脂砚与畸笏二人之手。至于双行夹注的批,末尾很多署名"脂砚""脂研""脂砚斋""脂砚斋评""脂砚斋再笔",还有一条仅署"再笔"的,其为"脂砚再笔"之省亦可无疑。这些署名,甲戌本与戚本里一条也没保留,全被删去;最可笑的是戚本,它不明白这个署名是什么玩意儿,以为是误字,不但删去,而且还添上别的字充数,例如庚辰本第十六回一夹批云:
  补前文之未到,且并将香菱身分写出--脂研。
  戚本无"脂研"字样,而多出"来矣"两字,以致末句变成"写出来矣",令人绝倒!其余类此多处,杜撰的字如"奈何""者也""如见""纸上""妙甚""确甚"等闲话,全是删掉"脂砚"又接上文而续出来的;这不知是按察大人戚蓼生的短见,还是有正老板狄楚青的高明?或竟是最早原抄手的手笔,亦未可知。总之,这些全在双行夹注批末,而无一处是署其他名字的。综合以上,可得一重要结论:
  一、凡庚辰本、戚本的双行夹注批,皆系用墨笔与正文一气抄成者,该都出自脂砚之手,也就是附于《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定本的原评。
  二、凡是戚本庚辰本的眉批行间批,除梅溪松斋三数条外,不出脂砚,即出畸笏,乃是后来又加上去的评语,传抄过录的。
  前文曾引一脂斋自供作批经过,说"脂斋之批,亦有脂斋取乐处……,"其下接云:
  后每一阅,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等批。
  注意这个"于侧"。所谓"侧",正是针对原来已有之双行夹注批而言,因后来续批,无法夹写,故加于侧,便成了行间批与眉批了。
  但脂砚自云:"后每一阅"便有添加,看语气绝非一二次的续评。他究竟添了几次,这个问题,极需要解答,今为本章便利,重列一简单年表如下:
  干支乾隆朝年数石头记情形
  庚午十五已成书(?)雪芹年二十七。
  壬申十七脂砚初评(?)。
  甲戌十九"脂砚抄阅再评",恢复《石头记》之名称,即《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最初定本。
  丙子二十一脂砚三评校定。按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有单页,上记云:"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此本年又校定之证。前后参看,此为三评无疑。
  己卯二十四冬夜脂砚批。
  庚辰二十五脂砚四评秋月定本。陶心如先生有言:尚藏有"己卯本"残书半部。我假想此己卯本即等于庚辰本,盖脂砚自去冬始又有批评,至今秋为止,重为写定,乃一次事。
  壬午二十七畸笏批。
  癸未二十八除夕雪芹故,年四十。
  丁亥三十二畸笏批。
  己丑三十四戚蓼生举进士。戚本即此时前后,戚在北京赴试做官时所购。
  甲午三十九甲戌本一眉批末署"甲午八月泪笔"。此为朱批可考之最晚年月。
  由上表,可见自乾隆十六七年间,恐怕《石头记》已有初评,直至乾隆三十九年,二十多年的光景,每隔几年,迤迤逦逦,皆不断有批评加进去,才成为现在脂批的样子。但脂砚自己曾说:"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今检脂本在"侧"的脂砚批语,只有己卯一年的二十余条;若每一批阅,即添加一次,那些添加都在哪里呢?最奇怪的是:己卯、庚辰以前,只有一个脂砚大批家;及庚辰以后,至壬午,忽然又出来一个奇人畸笏,也作大批家;而更奇的是:自从畸笏出现后,便再也不见脂砚一名字!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因此便疑心畸笏之人,恐怕还就是这位脂砚,不过是从庚辰以后,他又采用了这个新别号罢了。要想证明这一点,必须从两方面下手:一、看能不能寻出正面证据来证畸笏即是脂砚;二、看有没有反而证据足证畸笏绝不可能是脂砚。
  我遍翻各批,觉得无论从文法、用字、题材、感慨、口气等各方面去分析畸脂二人的批语,实实找不出些微不相同的地方来。彼自称"批书人",此亦自称"批书人";此爱用特有的感慨话结尾如"叹叹!"彼亦用"叹叹!"。同是提三十年前旧事;同是说"作者经过,余亦经过"之类的话;同是称呼"阿凤""袭卿""颦儿""玉兄"类的称呼。难道畸笏和脂砚竟是同一个先生教出来的,恰巧二人又同辈数同身份,同与雪芹起坐不离的吗?
  回过来再寻正面的证据。这固然很难用X等于Y的算学式的证法证明畸笏亦即等于脂砚。但如以下诸例,也很足耐人寻味了:
  一、第十八回始出妙玉时,双行夹注说:
  妙卿出现。至此细数十二钗:以贾家四绝,再加薛林二冠,有六;添(庚辰本作去)秦可卿有七;熙(庚辰本作再)凤有八;李纨有九;今又加妙玉,得十人矣。后有史湘云与熙凤之女巧姐者十二人。雪芹题曰《金陵十二钗》,尽本宗《红楼梦》十二曲之义……(下提副及又副等)。
  而庚辰本此上有一眉批,说:
  前(原作"樹",因草体而写譌,此类甚多,如"勝"误为"务","壬午"误为"王文","开门见山"误为"词幻见山",皆是)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末回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
  二、第二十七回写红玉(俗本作小红)时,庚辰本有两条眉批:
  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确(原误却)证。作者又不得可(有误)也。--己卯冬夜。
  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
  双行夹注与己卯冬夜的批,前已说过,都是脂砚的,绝无疑问。以上二例皆是这位畸笏论及脂砚的批。但,注意二文口气,皆系一人前后自注说明,而并非二人彼此驳辩攻击。读者如其致疑于我的说法,不妨回头翻翻我已引的"斯亦太过"与"老兄并未看明是男是女,乱加批驳,可笑!"两处,那里口气是怎么样,这里是怎样,便可了然了。又如:
  三、第二十二回宝钗生日,庚辰本有眉批云: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矣;不怨夫!
  这是脂砚自慨旧事如烟。稍后,又有一批说:
  前批知(原误书,亦草体之写譌甚明)者聊聊;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乎!
  这后一条乃是又隔多年到丁亥重批时,知者不但"寥寥",简直全然死净了,只剩得一枚老朽,当日曾躬与盛会,所以为痛。但丁亥夏的批,皆署畸笏,此第二条中单提出到"丁亥夏",其为畸笏亦可准知,而听其与脂砚口气如一,又曰"前批"者何耶?我以为这正是上文脂砚所说的"余批重出,……故偶有复处……故又有于前后照应之说……"那个"重出",那个"复处",与所谓"前后照应"之例,故上例有"前处引……"云云,此处又有"前批……"云云;若不是一人的手笔与口气,不但事实难以解释,即脂砚的话也落空而难懂了。
  四、第二十三回写黛玉葬花,庚辰本有二眉批:
  此图欲画之心久矣。誓不遇仙笔不写,恐亵(原误袭)我颦卿故也。--己卯冬。
  丁亥春间偶识一浙省(新)发。其白描美人,真神品物,甚合余意;奈彼因宦缘所缠,无暇,且不能久留都下,未几南行矣。余至今耿耿,怅然之至!恨与阿颦结一笔墨缘之难若此,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这又是一个畸笏批紧跟脂砚批而说一件事的例子。读者试想,难道这真是两个人,而这位畸笏死要学脂砚,因也要画葬花图而发偌大的慨叹么?依我们看,明明是发心已久,夙愿难酬,幸遇合意,因缘又舛,故始有耿耿、怅然、缘难若此之叹;这不是一人而前后呼应是什么?
  我的结论是:从首至尾,屡次批阅的主要人物,原只有一个脂砚,所谓"畸笏"这个怪号,是他从壬午年续起的,自用了这个号,他便再不称脂砚了。观"后每一阅,亦必有一语半言重加批评于侧,"可见此批为最后批毕自注(绝不可能是预言!),其所指原也就是统包己卯、壬午、丁亥、甲午这些次的批罢了。胡适在跋庚辰本文内说:"所谓'脂砚斋评本',即是指那原有作者评注的底本,不是指那些有丁亥甲午评语的本子。"这话现在看来也是不对的。
  第二节脂砚斋是史湘云?
  但这位脂砚,到底是何许人呢?他知道此书的真事底里如此其清楚,了解雪芹的意旨笔法如此其精彻?一部《石头记》,他不啻给作者作代言人,尽泄底奥,此人之重要,较之雪芹本人几乎要画等号了。为了真正了解这部小说,于脂砚是不可不仔细研究的。以下试专论此人,看有何结果,此事尤为有趣。刘铨福跋甲戌本,曾说过:
  脂砚与雪芹同时人,目击种种事,故批笔不从臆度。
  他虽然提出脂砚此人来,但一切都是想当然而云然,他原也不知脂砚是什么人。脂砚与雪芹的关系,那般密切,又岂止"同时人"而已呢?最早提到脂砚斋的,还要算"思元斋"(裕瑞)所著的《枣窗闲笔》。他说:
  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
  裕瑞生得不晚,可是《枣窗闲笔》是部很晚的书,作年虽不可考,但书内评及七种《续红楼梦》和《镜花缘》,可知已是嘉道年代的东西,离雪芹生时却很远了。作者论高本后四十回之为续书,推崇雪芹原作,痛骂高氏续貂以及后来"续梦"之流的恶劣,极为淋漓透彻,眼光犀利,论调正确,实是《红楼梦》考证辩诬之第一人。但可惜他一提到关于雪芹家事的掌故,便不免望风捕影,倒有一大半靠不住!我后文随时还有论列。单就此处所引数语而言,其中即有错误。脂砚斋本是恢复《石头记》一名的人,他却说是由脂砚而易名《红楼梦》,其谬可知。他说曾见抄本带脂砚斋的批,引旧事甚确,这倒不假。但说脂砚是雪芹的叔叔,并非真有所本,纯粹乃是妄说;我曾揣其立说之因,大概不出我所料,因他又说:
  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
  他既然相信了这个传"闻",又见脂砚与宝玉同口气同辈数,故此续说脂砚也是雪芹的叔辈。但这个"闻"本身便是荒谬绝伦的大谎,实实要不得(看后文自明),因此思元斋的推论说脂砚是"其叔"也就是一钱不值的鬼话而已!
  其次,便是胡适的推断,据事而推,不像"思元斋"那样的"元"了。他据了甲戌本上的脂批,看出:"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因说:"可见评者脂砚斋是曹雪芹很亲的族人……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顒或曹颀的儿子。松斋似是他的表字,脂砚斋是他的别号。"把松斋也看作脂砚,这个还待佐证,现在且不谈。及至他看到了庚辰本的脂批以后,乃又说:
  现在我看了此本,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脂砚"只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其为作者托名,本无可疑。
  我读到此文时,那时才只见到甲戌本,深信此说为探骊得珠,并曾作一跋甲戌本的文,嫌原说尚不透彻,欲恢而广之,主张所有一切脂批,不管署的什么名字,都是雪芹的自叹自赞,而用了烟幕瞒人罢了。可是等我见到了庚辰本,三个真本一对勘,细察觉满不是那么回事。最有力的证据是甲戌本上第一回的一条眉批,是"甲午八月"的"泪笔",前面提到雪芹已逝,后来又说: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这明明是脂砚的话,他指明"一芹一脂",又说"余二人",这个余二人,也就是一芹一脂,芹已死,脂在悼亡伤逝而已。我们怎么还能说脂即芹呢?
  因为这一个批里语气的非比寻常,便惹起我的疑心来。脂砚若是雪芹自己,宜其深谙底里,一切固然情安理得。若脂砚并非雪芹,则应为何等样人,才能与雪芹有了这样不即不离,似一似二的微妙的关系呢?难道胡适第一次所猜的堂兄弟,倒猜中了么?我于是找这个假想可能的堂弟。此人凤姐点戏,他能执笔,已见前引二批;又如第三十八回作《菊花诗螃蟹咏》,湘云请客时,宝玉特要合欢花浸的酒。此处庚辰本双行夹注云:
  伤哉!作者犹记矮?(按音拗,大头深目之貌,此处当指船头或房室形状)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
  可见他也在场。又如第六十三回宝玉作寿夜宴,芳官满口嚷热,一双行批云:
  余亦此时太热了,恨不得一冷。既冷时思此热,果然一梦矣。
  此明系用冷热字双关今昔盛衰;则此人亦曾在此会中无疑。但这几次书里,全是女眷大聚会,我实在找不出一个"堂兄弟"来。即便真有这么个堂兄弟,纵使他能参与特别的宴会,但宝玉的私生活,也无由共度而知其委曲,因第十九回中一眉批说:
  轩(按,指绛芸轩)中隐事也。
  第二十回一行间批:
  虽谑语亦少露怡红细事。
  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就了湘云洗脸水只洗两把,旁批云:
  在怡红何其费(原误废)事多多?
  及后与袭人二人因此吵嘴又复好如初时亦有一旁批:
  结得一星渣汁全无,且合怡红常事。
  第二十四回也有眉上行间各一批:
  四字渐露大丫头素日,怡红细事也。
  怡红细事俱用带笔白描,是大章法也。--丁亥夏,畸笏叟。
  试想若是堂兄弟,岂能知道"怡红院"里的女儿细事呢?我综合以上,左右思维,唯一的结论是:此人如不是一位女性,一切都难以讲得通。于是我便寻找还有无更像女子口气的批。在第二十六回,果然有一条旁批说:
  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
  要注意这条批的重要性:一、明言与钗颦等相比,断乎非女性不合;二、且亦可知其人实即与钗颦同流,而非次等的人物。这真是一条铁证据!又如同回,宝玉忘情而说出"多情小姐同鸳帐",黛玉登时撂下脸来,旁批云:
  凡此等处,读者不要与世俗恶劣贫嘴贱舌的批等尔同论,他原意是说:"我若彼时听见这样非礼的话,也一定得恼。"这分明又是个女子声口。
  甲戌本在第二回里有一旁批:
  先为宁荣诸人当头一喝,却是为余一喝!
  是此人并不在宁荣之数,我想也许《石头记》里根本没写到这个女子?但至四十八回一双行夹批分明说:
  ……故"红楼梦"也。余今批评,亦在梦中。特为梦中之人,特作此一大梦也!--脂砚斋。
  她已明说了自己不但是梦中人(即书中人,梦字承上文书名,乃双关语),而且也好像是特为了作此梦中人而作此一大梦--经此盛衰者。则此人明明又系书中一主要角色,尚有何疑?我反复思绎:与宝玉最好,是书中主角之一而又非荣宁本姓的女子有三:即钗黛和史湘云。按雪芹原书,黛早逝;钗虽嫁了宝玉,也似夭亡不寿。且她们二人的家庭背景和宝玉家境不相似。唯有湘云家世几几乎和曹家无异,而独她未早死,且按以上三次宴会而言,湘云又恰巧都在,并无一次不合。因此我疑心这位脂砚,莫非即是书中之湘云吧?于是我又按了这个猜想去检寻脂批。
  第二十五回写王夫人抚弄宝玉,一双行夹批云:
  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
  又第三十三回一双行夹批云:
  未丧母者来细玩,既丧母者来痛哭!
  钗丧父而黛丧母,兼丧父母而抱大痛的,只有湘云。我又翻回来找第五回的册子与曲文,果然,在第六支曲子《乐中悲》内,一上来便说:"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此处一旁批云:
  意真辞切,过来人见之不免失声!
  按这支曲子末云"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正是湘云的事迹,偏偏于此有个"过来人"批评曲文辞意真切,竟欲失声,请问这过来人是谁呢?①
  第七十三回写媳妇们向邢夫人唆说探春,一双行批云:
  杀、杀、杀!此辈专生离异。余因实受其蛊。今读此文,直欲拔剑劈纸!……
  这里虽是说下人,但"受蛊"云者,乃因彼辈蛊惑而受离异之谓。注意邢夫人于探春乃是大娘。若是钗黛,家里并无婶子大娘辈,绝谈不到受蛊一事。唯独湘云乃是无有父母跟随婶子大娘度日,而且书中明示其受叔婶等委屈的。这断非全属巧合了!
  第三十八回贾母因到藕香榭,而提起当年小时在家的旧事,在枕霞阁与众姊妹玩耍,失脚落水的故事。此处一双行夹批云:
  看他忽用贾母数(戚本无"数"字)语,闲闲又补出此书之前,似已有一部《十二钗》的一般,(戚本至此止)。令人遥忆不能一见!余则将欲补出(原误去,出字误作去字,不止一处)枕霞阁中十二钗来,岂(原误定,行草写为)不又添一部新书?
  我想大家一定已经看出,枕霞阁原是贾母娘家旧事,也就是湘云家里旧事。湘云之想望枕霞盛日,正如同雪芹追怀宁荣盛世一样,相距的年头都一样。试问若不是贾母自家的人,谁有资格配补这部新书呢?这正是脂砚因见书中提自家旧事而有感,偶亦欲效雪芹之传奇问世。这个脂砚,若不是"湘云",还有哪个?有了以上几条硬证,我的猜想似已证实了。读者当然不一定一下就全同意我,但不妨把上面各条重新解释一下看,然后再来修正这个说法。
  若承认这一要点,然后有许多批语,以前不太注意的,便发生新的意义。例如,第二回冷子兴演说时,提到"金陵世勋史侯家,"便批:
  又提代善早世,太夫人尚在,便批:
  记真:湘云祖姑史氏太君也。
  第十三回中一提"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便批:
  史小姐湘云消息也。
  此皆自己特为珍重之意。他人出场,未见如此注意标举。第二十六回写黛玉叫门,偏遇晴雯赌气,黛玉因又高声说明是"我",旁有批云:
  想黛玉高声,亦不过你我平常说话一样耳。况晴雯素昔浮躁多气之人,如何辨得出?此刻须批书人唱《大江东》的喉咙,嚷着:"是我林黛玉叫门!"方可。……
  ①按第十支曲《聪明累》末亦有批:"见得到,是极!过来人观此,能不放声一哭!"但此处所指在于"家富人宁,终有个家亡人散各奔腾……忽喇喇似大厦倾,昏惨惨似灯将尽"等事,李煦家之败适亦如此,故亦可云"过来人",非必又执定此曲乃咏凤姐,此"过来人"即非凤姐不可也。
  若在俗本上恶劣批语之流,这又是耍贫嘴,十分可厌。唯既知脂批的特殊性质之后,便应另换副眼光去玩味它,发明它的意义。这里又拿黛玉与"你我"相比,明为同属女流之辈,声音大小方能比较;后文说高唱大嚷,正复是个声高口快的爽壮女子的语气。读者一想湘云是怎么一个喜高谈大论,光风霁月般的豪气女郎时,便恍然大悟这条批语正合她的手笔了。
  读者至此也许大为惊奇,脂砚果然真是湘云,这到底是怎么个来由呢?我于此处正好岔开话头,请诸君温一温俞平伯的《红楼梦辨》,他在《所谓"旧时真本红楼梦"》一章里先节引上海《晶报》所载《臞蝯笔记》里的《红楼佚话》: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皆经人窜易,世多知之。某笔记言,有人曾见旧时真本,后数十回文字,皆与今本绝异。荣宁籍没以后,备极萧条。宝钗已早卒。宝玉无以为家,至沦为击柝之役。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为婚。
  但这一条的"某笔记",已被蒋瑞藻收在《小说考证》里(卷七第八十九页),原是《续阅微草堂笔记》,原文云:
  《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吾辈尤喜阅之。然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原作论)为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为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原作臧)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叚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按俞书引文有数字出入,兹据《小说考证》第四版本)。
  这条记载的重要性是无比的。白首双星的回目,历来无人懂,在此则获得了解释。现在值得考虑的大问题有二:这个传说是否靠得住?假使真靠得住,有此本存在过,则究竟是雪芹的真本,还是他人续本?关于第一个问题,在《梦辨》本书里就还有证据,俞先生说:
  这某补本底存在,除掉《红楼梦佚话》《小说考证》所引外,还有一证,颉刚说:"介泉(潘家洵君)曾看见一部下俗不堪的《红楼续梦》一类的书,起头便是湘云乞丐。可见介泉所见一本,便是接某补本而作的。"(第一九三页)
  这绝非偶合。其次,该笔记作者的时代是真与雪芹相衔接的,他曾为雪芹至友敦诚的《四松堂集》作序(稿本手迹;亦见《纪文达公遗集》)并于刊时任校雠之事(语见《泺阳续录》二,第十八条),他举出姓戴的传述人,和庋藏人姓吴的某巡抚(我起初以为此人即吴达善,兼署过湖南、甘肃巡抚,满洲正红旗人,字雨民,润生正像他的号;而且旗人可能即与曹家有亲友关系。但他卒于乾隆三十六年,纪昀作笔记小说是五十四年以后的事,吴数任总督,不应还呼作"中丞",所以不合。此后则有吴应棻,吴绍诗,吴士功等巡抚,亦皆嫌早。唯有乾隆四十年任的吴虎炳(江苏山阴人)和四十九年任的吴垣正(《广西通志》作吴垣,山东海丰人)两个广西巡抚,比较相合,后者可能性尤大),有本有据,不像是造谣,想他也还不至于这样无聊。至于俞先生称之为"某补本",或在"真本"二字前加上"所谓"字样,则是因为在二十年前我们还不知道雪芹原书八十回后有过成稿(虽有未定部分,大致规模已具),所以连脂批内提到的八十回以后的事迹,他也认为是另一个"三十回的续本",这本无足怪。在今日看来,一个高鹗,在雪芹死后才二十几年,居然续了几十回书,居然能保持悲剧收局,打破历来团团圆圆窠臼,论者多加推崇,已经是老鸦窝里出凤凰了。若说在高之前,竟然早已有一个续书的,而且也居然具此卓见,结成更残酷彻底的悲剧场面,这事纵非绝对的不可能,但其令人难以想象也就显然了。因为《笔记》所叙并不甚详,要想从脂批里找事迹来对勘这个真本之真,本不容易,因为脂批本意不在于预示所有后来情事,我们现在藉以得知的零星片段,不过偶因必要而涉及,流露可窥罢了。我们因此也不能要求脂批内必该亦有湘云乞丐、宝玉击柝和重圆的提示。但"转眼乞丐人皆谤"是《好了歌》注解里的话,人人知道。还有,戚本第十九回夹批有宝玉后来"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的事,这与"沦为击柝"和"乞丐"不就很像了么?再加上前八十回内"白首双星"的回目,也是蛛丝马迹,不可谓无踪迹可寻。在没有硬证据反证这个"真本"是非真以前,我宁可倾向相信它是真书这一面。假使这真本确真,而湘云历经坎坷后来终与宝玉成婚也非误传的话,拿来与上面的推测对看,便觉大有意思了。
  胡适在他第一篇考《红》文字《红楼梦考证》(参看亚东版《红楼》卷首或《胡适文存》卷三第一八五--二四九页)的跋(一)里因敦诚吊雪芹有"新妇飘零目岂瞑"的句子,而说:
  ……一个飘零的新妇,这是薛宝钗呢?还是史湘云呢?
  此前曾经有人提及此话,嫌太穿凿了。我倒以为不算穿凿。因为宝钗先与宝玉成夫妇,脂批里叠有明文;她先嫁早卒,不会是雪芹的未亡人。湘云若后嫁宝玉,而雪芹先之而逝,不是正好相合么?脂砚既是女性,又像湘云,那么我上文所谓芹脂二人的"不即不离似一似二"的"微妙的关系",至此大有洞如观火之快了。我且再引一下甲戌本的脂批,以作玩味之资。第一回"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诗上有眉批云: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又初提还泪一事时,也有眉批云: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
  泪债偿干,乃是宝黛二人的孽缘,他人如何敢比拟?唯有夫妇,或可亦有此情意,故云雪芹泪尽,他泪亦待尽。试问除去父母,谁能深情伤逝到这般地步?而且"芹"之称呼,单子成文,若非至近最亲,又谁能如此亲呢?还不是个妻子与丈夫的关系是什么?于此,倘再重读"甲午泪笔"一条,"唯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余二人亦遂心九泉"的话,未免如梦方醒,豁然贯通,要大呼"啊!原来如此!"了。脂批的口气,是帮助我相信"真本"之真的。
  同样,在第十三回写凤姐整理宁府五弊时,甲戌本一眉批云:
  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令(原作今)余悲(原误想,草体写譌又一例)恸,血泪盈(面)!(面字原缺,以意补。)
  这个批,以前看了,不免以"余家更甚"之余家,即指宁府,而不知是脂砚指自己娘家,李煦家后来衰落,比曹家为早为甚,无论小说里和本书里,都可以看得出。所以续说"更甚",更甚者,甚于笔下之宁府也。在同处,庚辰本则另有一眉批:
  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
  此又是脂砚痛哭雪芹之一例。第三回宝黛初会,雪芹自为写照,有"色如春晓之花"一句,下面夹批云:
  "少年色嫩不坚牢",以及"非夭即贫"之语,余犹在心。今阅至此,不禁大哭!
  这是脂砚痛哭雪芹之第三例。假使二人关系不极密切,当不至此。在第二十四回写芸儿和他舅舅说:"还亏是我呢!--要是别的,死皮赖脸,三日两头儿缠着舅舅,要个三升米二升豆子的,舅舅也就没有法呢!"此处旁批云:
  余二人亦不会有是气!
  此批之重要,应分两方面说:第一、脂砚一人说话,而此处又提"余二人",与前如出一辙,其中又包括了作书的雪芹,乃是夫妻的自称;第二、雪芹脂砚夫妇,后来落拓,仍旧傲骨稜稽,感于世情冷暖,不肯下气求人,这一点在《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一回的标题诗和脂批里可以得到好多参证。①
  ①第五回写刘姥姥求告,标题诗云:"朝叩富儿门,富儿犹未足。虽无千金酬,嗟彼胜骨肉。"王夫人说:"他们今儿既来了,瞧瞧我们,是他的好意思,也不可简慢了他。"甲戌本旁批:"穷亲戚来看是好意思,余又自《石头记》中见了;叹叹!"又旁批:"王夫人数语令余几■哭出!"后凤姐说:"太太渐上了年纪,一时想不到,也是有的,"旁批:"点不待上门就该有照应数语,此亦于《石头记》再见话头。"后云:"怎好叫你空回去,"旁批:"也是《石头记》再见了,叹叹!"下文写刘姥姥心情,两批:"可怜可叹!"皆非无的放矢语可知。
  原来雪芹真本,袭人后来嫁给蒋玉菡(俗本作函,非),并非如高本所写,成为负义,蒋袭终身供奉宝玉,还有报恩之时。袭人临行,嘱咐宝玉,她既走了,"好歹留着麝月,"因为只有她可代任袭人一职。所以后来宝钗嫁与宝玉,手下只剩麝月为助,这也就是麝月抽得"开到荼?花事了"一签的应验,独她乃群芳之殿,始终随了宝玉。这些事,在脂批里皆可看得出来。在第二十回里写宝玉回房,诸嬛皆去玩耍,独见麝月一个守屋。庚辰本于此有一眉批云:
  麝月闲无一语,令余酸鼻!正所谓"对景伤情。"--丁亥夏,畸笏。
  从前我看了此批,不大明白是什么意思。现在恍然,盖脂砚与麝月同为后来独随宝玉者,二人境况相关,心情不异。见此旧文,枨触今情,故而引起伤心,此正"对景"之谓耳。因此又想起戚本第十八回前有一首题诗,诗曰:
  一物珍藏见至情。豪华每向闹中争,黛林宝薛传佳句,《豪宴仙缘》留趣名。为剪荷包绾两意,屈从优女结三生。可怜转眼皆虚话,云自飘飘月自明。
  此诗历举钗黛情事,屈从优女之句,疑即指袭人,皆宝玉最近之人。一结时则谓诸人转眼皆归梦幻,唯有云飘月明,未为虚话,乃成对比。此处之云月,莫只作风云月露去会,须知此是隐语暗关,正谓湘云麝月,后来独存,得依宝玉。这首诗我疑心也出于脂砚自手。
  提到诗,连带想到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前面有一怪题跋,其文曰:
  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凡是书题者,不可(不以)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名矣!(名原误石。不以二字以意补)
  这首诗无疑亦出于脂砚之手。"茜纱公子"即宝玉,亦即雪芹,而与脂砚对举焉,足见脂砚之为何人。说到此处,才合吾上文所说:"既称脂砚斋,此人定当是用胭脂研汁写字"的话。因为单看此一斋名,已不难明白:以胭脂而和之于笔砚的人,分明是个女子的别号,这个可谓自然之极,合理之极,再没有什么疑辩的余地。回头再想想胡适的说法:"脂砚就是那块爱吃胭脂的顽石,"不但说"脂砚"即为"爱吃胭脂"一点,觉得有些滑稽,即说砚台便是那块顽石,也嫌牵强。假使雪芹真个给自己起上这么一个意义的斋名,则雪芹也很够使人肉麻的了!脂砚若即是"湘云"的别署,很合乎少年才女的情致。到壬午年,雪芹年已四十,脂砚也相差不多,非复少怀,乃不用旧名,又特特起了一个怪号叫"畸笏"。这个意思也很好明白:脂砚如雪芹一样,同出身于宦家显第,到后来山村穷处,潦倒飘零,一生身世又极可伤(先嫁卫若兰,作乞丐,又嫁宝玉重圆),故自谓为"畸零之笏"(可参看《石头记》第六十三回,岫烟介绍妙玉,说她自称"畸人",而解释即是"畸零之人"),笏者,犹云"簪笏"名门耳。家缉堂兄曾认为:"如甲戌本第八回标题诗云:古鼎新烹凤髓香,那堪翠斝酿琼浆。莫言绮彀无风韵,试看金娃对玉郎。他用'绮彀'二字描写富门闺媛,'畸笏'两字,很可能是暗谐"绮彀"的音。"我觉得这一解也颇见心思。总之,畸笏即是脂砚,即似"湘云",颇觉合理。至于"畸笏"之下往往用个"叟",用个"老人"字样,那也无非是故作狡狯,瞒蔽阅者而已,犹如"脂砚先生"一样,看上去与男名无异,但单凭了这一二字样,我觉得是不足以影响了以上的推证和结论的。①
  ①本章初稿曾独立发表于燕京学报第三十七期。读者的反映,有的表示完全同意此段推测。但这并不代表我个人的看法和论证便都是正确的了,因为读者在未见到诸脂本全文时,单凭我一面之词,自然觉得不无道理。凡看过庚辰本戚本的,就有时提出反面意见来,因为有些批与"湘云"并不合。最常举而有力的例子当不外以下之类。
  一、第十七回写宝玉遇贾政,躲避不及,只得一旁站了。旁批:
  不肖子弟来看形容,余初看之,不觉怒焉,盖谓作者形容余幼年往事。因思彼亦自写其照,何独余哉?信笔书之,供诸大众,同发一笑。
  二、第八回写买办钱华等路遇宝玉,夸他写的斗方。旁批云:
  余亦受过此骗,今阅至此,赧然一笑。此时有三十年前向余作此语之人在侧,观其形,已皓首驼腰矣。乃使彼亦细听此数语,彼则潸(原误潜)然泣下,余亦为之败兴。
  三、第七回写宝玉派人去探问宝钗,托词云:"就说才从学里来的,也着了些凉。"旁批云:
  余观才从学里来几句,忽追思昔日形景,可叹!想纨绔小儿自开口云学里,亦如市俗人开口便云有些小事,然何尝真有事哉!此掩饰推托之词耳。宝玉若不云从学房里来凉着,然则便云因憨玩时凉着者哉?写来一笑,继之一叹!
  四、第十八回写龄官以《游园惊梦》非本角戏,执意不作。夹批云:
  按近之俗语云:能养千军,不养一戏,盖其言优伶之不可养之意也。大抵一班之中此一人技业稍优出众,此一人则装腔作势,辖众恃能,种种可恶,使主逐之不舍,责之不可,虽欲不怜而实不能不怜,虽欲不爱而实不能不爱,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今阅《石头记》……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
  据前三条,批者口气都像男性。据后一条,女子更没有养优伶的道理。然则"湘云说"乃大成问题。这些批我并非漏看过,或根本未予考虑。因为这些话在"堂兄弟说"或"雪芹本人说"中,本极自然,应该归纳,不必单提出讨论。但堂兄弟与雪芹本人二说,如本节所指,实有问题,我觉得还不能通过。至少,其矛盾并不比现在"湘云说"的矛盾为小。二说已备一格,则此说自无妨也在聊备一格之数。而且,单凭了上面所列一类的批,也还不能打消我在本文内的那些猜测。第一,脂砚可能有借话头取乐调侃处;而且在他知识范围内的事,他也正不妨借以作批,如养戏子之类,李煦家和曹家一样,正是专门讲究此道的,倒不一定非他本人恋过戏子不可。第二,脂批里已可能夹杂有部分雪芹本人笔,亦已说过。如上举第二例,即类近此种。脂批的研究,确不是很容易的事;我绝不敢说本节所推为不大谬。希望读者讨论、指正。
  《红楼梦》自从一出世,直到最近,几几乎享了一百五十年的盛名,同时却也倒了一百五十年的大霉--这一个大矛盾的现象,似乎只有在过去中国才可能有。说它享名,可说脍炙人口,妇孺皆晓,谈起来无不津津乐道。说它倒霉,不但作者几乎不被承认,原书意旨被扭曲得七歪八邪,本文大经窜乱删续,连真伪也闹不清,至于它在文学上的价值,更无几人去作严正的赏识与评判,只不过作了茶余酒后的消闲谈助。后来作者是曹雪芹,一部小说即是他家写实自传这个说法抬头,大致成立,但有的接受了,有的接受一部分,有的还大不以为然,因为小说究竟是小说,不是历史。现在这一部考证,唯一目的即在以科学的方法运用历史材料证明写实自传说之不误。及至看了三个真本的脂批以后,觉得对于此书的作者与意旨二问题,已经表白得清楚无比,我们如果对以上二问题再怀疑惑或还想驳辩,几乎是愚蠢得可笑了!有了这些宝贵的材料,无假外求,从本身便可获得解除一切乌烟瘴气的证据,费力的考证,反显得拙笨起来。
  过去的人对此书作者,说法不一,有的知道是曹雪芹,但不明白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有的只知道姓曹;有人说是"江南某孝廉";有人指明是曹一士。景梅九的《石头记真谛》甚至于为两个说法"和稀泥"--他认为二曹,雪芹和一士都是作者!湛庐的《红楼梦阐微》更高唱此书作者的多元论。连《枣窗闲笔》那样一本高明的书也说: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
  又是"闻"!这个"闻"是最要不得的!他后文相隔不远便又有以下的一段话:
  殊不知雪芹原因托写其家事,感慨不胜,呕心始成此书,原非局外旁观人也。若局外人徒以他人甘苦浇己块垒,泛泛之言,必不恳切逼真如其书者!
  可笑是才一开口,便又自打嘴巴。显而易见,这第二段才是《枣窗闲笔》自己的意见,本不愧为灼见真知。而第一段却又"被作者瞒过了"!无法自解,因而成立了这个矛盾的主张,因为他信了雪芹的这一段话:
  空空道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因此才说"闻"旧有此书,雪芹"删改至五次",且"愈出愈奇!"像煞有介事。殊不知在雪芹原文之上,脂砚即有一段朱批,说得洞穿七札:
  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原作后)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处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原误弊)了去,方是巨眼!
  裕瑞分明正是为作者所瞒,失去巨眼。我因此疑他说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等话也未必靠得住,恐怕还是出于一"闻"罢了。因为以他的领悟力和眼光而论,若真见过脂批,岂能不豁然贯通,深契作者之心,而仍时时作误说耶?(又一证:他说:"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板之前,见抄本一部。……八十回书后唯有目录,未有书文,目录有《大观园抄家》诸条,与刻本后四十回《四美钓鱼》等目录迥然不同。"这怕又是造谣!若真见过后四十回目如何不略引其异同,而但言"大观园抄家"五字,其下又系以"诸条"字样?可谓与自称曾见脂批同属含糊其辞说得不伦不类。这分明又是被程伟元"既有百二十卷之目,岂无全璧?"的话给骗信了,又从而妄说的证据)。
  同处又有一条眉批,说: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
  可证《风月宝鉴》一书,即是《石头记》的前身初稿,作者亦即雪芹,思元斋的"闻"都是"闻"不得的!稍后,便是前文引过的那一条,这都在甲戌本第一回上: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末,眉批云: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甲戌本第二回标题诗:"一局输赢(原误嬴)料不真,香销茶尽尚巡逡。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旁批云:
  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
  同本卷一批雨村吟诗亦云:
  这是第一首诗,后文香奁闺情,皆不落空。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原误为)传诗之意。
  同本卷十三之末,一条批云: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原作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有一单页,上记:
  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缺《中秋》诗,俟雪芹。
  此处"中秋诗"指本回内宝玉贾兰作的诗,庚辰本虽亦无其词,但标明空格,示有阙文。一到他本,即全删去而无痕迹了。此外的脂批虽多提"作者",而不称名,但以上八条,用来证明作者即雪芹,已然足够而且多余了。《石头记》一部大书,本没有一个字不出于雪芹之手。那些"曹一士""江南某孝廉"的鬼话,固然不值一文,即思元斋的糊涂念头,也不该再有。曾有人云:"此评明说作者是雪芹,而披阅增删是托词,"这是最明显不过的。
  其实,像这样单纯的问题,一望可知,本用不着多费笔墨。倒是第二个问题有点麻烦,若是辩论起来,着实缠夹。我与好些人讨论过,他们都不大赞成把小说完全当历史看,因为小说没有字字句句都是实话的。但我岂真是头脑简单得连这个大道理也闹不清么?只是我看过了脂批以后,益发自信并非自己呆头死看。《石头记》如果不是百分之百的实写,那只是文字上手法技巧的问题,而绝不是材料和立意上的虚伪。譬如大荒山下的顽石,宝玉梦中的警幻,秦钟临死时的鬼卒等等,我虽至愚,也还不至于连这个真当作历史看。但除了这一类之外,我觉得若说曹雪芹的小说虽非流水账式的日记年表,却是精裁细剪的生活实录,这话并无语病。空口无凭,最妙还是举例(凡胡适已征引作说的多不复重举)。前文引过的凤姐点戏,脂砚执笔,和矮?舫前合欢酿酒,怡红开寿宴之太热,都属实事。读者如尚未忘,我想即不必重引。第八回提贾母给秦钟金魁星之事,一眉批云:
  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乎?抚今追昔,肠断心摧!
  此可见金魁星一事之非虚。附带在此说一句,脂砚对于秦钟有着特别的情感,因为在第十六回里,写秦钟将死,宝玉伤情,他批:"余亦欲哭!"又第四十七回写宝玉和柳湘莲谈到修理秦钟的坟时,他批:"忽提此人,使我堕泪!近几回不见提此人,自谓不表矣,乃忽于此处柳湘莲提及,所谓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也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红楼梦薛宝钗的结局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