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里面有,星战系统,万毒蜈蚣爬过的地方有毒吗,是什么书,主角是从地球出来的

  所有的人都离开了开始的地方,所有的人都回到了结束的地方。
  “早晨,太阳还在埋头大睡,我已经睁开了双眼。窗外有一群野画眉吵得我睡不着,一闭眼全是它们的小爪子。小菊在另一张床上酣睡,我决定不去打搅她,自从我脑子坏掉后,受我妈临终之托,她就一直担负着照顾我的重任。每天除了负责我的吃喝拉撒睡,还要忍受我的臭脾气,若不是我妈让她来照顾我,恐怕她早就跑了--这年头几十年的夫妻都靠不住,何况她只是我的表妹。
  我先慢慢穿上背心,接着是衬衣,要想穿上长裤还有点困难。除了脑子坏掉以外,我的腿也断了。我在床上慢慢揉着屁股,奋力想把大腿连带着断掉的小腿伸进裤筒里。但是显然效果不大,我足足努力了十分钟,结果不得不放弃。小菊还没有半分即将醒来的意思。这让我难免有点生气--我是个残疾人,神经也不正常。我妈让你来服侍我,可不是让你睡大头觉的。为了让她尽快醒来而又不必担上金扒皮的恶名,我决定摇床,摇自己的床。当然,我不能故意的去摇,那样会显得我很不能容人。应该是那种正常的声音,比如翻身,或者在床单上磨叽。但是很不幸,我的床质量很好,开始我只是轻轻的摇,见它不肯就犯,就暗暗使劲,等到我已经用尽了全身力气,它还是纹丝不动,一声不吭。这下我真的恼火了。没有办法,我只好故计重演。于是我往床边一滚,扑通一声摔到地上……”
  我合上手稿,旁若无人地痛痛快快伸了个懒腰,快活得小腿肚子乱颤。车速已明显减慢,窗外不再是无边的田野,代之以长长的站台以及远处林立的楼群。我望着车窗外愈行愈慢的景物,车厢里开始忙碌的旅客,感受着来自座位下的均匀颤动。几分钟后,传来一声悠长的叹息,车窗外的景物完全静止,我知道,火车到站了。我早已挤到车门边,车门方一打开,我就跳下了火车。我大汗淋漓地裹在拥挤的人群里,随着人流向站外缓慢地挪移着脚步。我的身后是从家乡开来的火车,这里是它的终点站。现在它像条死掉的长虫一般趴在铁轨上,而我正是从它的躯体里走出,这标志着我和那个九百公里外的家乡再没有任何关系了。
  这份手稿是在我房间的抽屉里找到的。到目前为止,我已经读过许多遍。但是依然只记得大概的情节,除此之外,我一点细节都记不住,不但记不住,我还老是怀疑这部手稿的出处。一般情况下,除了漂亮女孩子送给我的信物,我的房间不会收藏任何我不熟悉的东西。对于这部手稿,刚看到它时我吃了一惊。原因有三:其一、我没想到还有人能写出这么好的小说;其二、这部小说居然出现在我上锁的抽屉里;其三、这部小说居然是我写的。说实话,第一种想法证明我是个厚脸皮,老想往自己脸上贴金,并且不以为耻;第二点表明我还能分清楚哪样东西是我的,所以我的脑袋还没有坏到无可救药的地步;第三点比较复杂:也许我能成为一个音乐家,或者一个歌唱家,甚至成为一名摇滚歌手,但我绝不可能是个作家。这世界上不要脸的事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写小说,所以这个恐怖的事实我没法接受。但是后来我不得不承认这部小说出自我手,因为封面上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写着林越阳三个大字,是用标准的仿宋体写的,而该字体正是我最擅长的。当我发现这个事实后,我就彻底对生活失去了信心。我居然干出了这么恶心的事,我居然学会了写小说,难道我还有脸活下去吗?
  但是我还是活下去了,并且像没有看到这篇小说前一样好。不仅如此,我还欣然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于不久后感到了某种荣光。某一段时间,我甚至想把它出版掉。为此我去了好几家出版社,像个要饭的乞丐冒然登门。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已经堕落得无可救药了。那些编辑老爷很不情愿地接过我的书稿,随便敷衍几句就把我打发走了,说是让我等消息。这多少让我自以为似乎看到了那么一点儿希望的影子。等待结果的日子里,我无心找寻工作,终日于大街小巷闲逛,自认为是在找寻灵感。我不屑于帮人踩三轮车,更不愿去工地做小工,好像早已有一大堆的金子在等着我去捡。我在等待里度过了一整个春夏秋冬,却一丝儿回执的信息也没有收到,我相信他们早把我给忘了,要不就是拿我的稿纸包了凤爪。我有点儿不甘心,就再次去了出版社。我向他们说明我的来意,并询问他们对我的小说的看法,他们好像恍然大悟一般,表情也变得丰富多彩充满内涵,他们给我说了一大通云遮雾罩的话,归结起来如下:小说写的不错,有新意,文笔也很成熟,可以出版,不过要买书号,需要交付书号费一万五至两万五不等。顷刻间我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只被拨光羊毛平放在案台上的待宰的羔羊。这种感觉实在不舒服,像大冬天赤身裸体站在雪地上一样难受。他们连一张羊皮都不让我披。我虚伪地向他们道谢,并要回了书稿。我说:等我卖了肾再来找你们吧!这打击让我更加灰心,更加消沉。它越来越重,到后来简直压得我喘不过气,我真想烧掉小说去疯狂一番,然后自尽。要是在两年前,王玲一定会给我安慰,她会说,越阳,不要失望,我永远支持你!她总是在我最需要她的时候给我慰藉,让我变得平静。她会让我握住她细腻柔软的乳房,抚摸她的全身,和她热烈的做爱。然后,一切都会平静如水。可是,如果我的王玲还在,我又怎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无非是一个爱情故事。故事的男女主人公分别叫金晨和聂小菊。故事的开始也就是结束:金晨因为一次意外撞坏了脑子,之后又摔断了左腿。他坐在轮椅上开始了漫长的回忆。他的父母在一年内相继去世,两年后,照顾他的姐姐也因为车祸而离去。正当他绝望无助的时候,一个叫聂小菊的姑娘出现了,她自称是他的表妹,他也是这样认为的。实际上他们没有任何血源关系。那个女孩努力想将他从黑暗唤入光明。用情,用爱,用温暖的心。然而,悲剧总是无处不在,就在她快要将他变成一个正常人并彼此深深相爱的时候,她却得了绝症。最后,她死了。那个快要醒来的金晨,终于完全陷入混乱中。小说最后是一连串对生活、生命以及这个世界的拷问。充满了无奈和悲伤。
  --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当你有幸拥有它后才发觉,原来它根本没有什么稀奇,那份神秘才是幻想中制造完美的机器。
  --这世界是怎么了?到处都是狼群,它们总想把你心爱的东西夺走,然后逼着你也去抢夺别人的东西,如此循环,永无止尽。
  --如果有一天那些古人们从坟墓中苏醒,定会感到惶恐。他们会迫不急待地重回墓穴,并发誓永不再回来。
  既然一切都证明这本书是我写的,那我就承认了吧!做一个不要脸的人,总比做一个伪君子要好得多。
  此时是七月,七月流火,这座城市活像个大蒸笼。我们这些刚下火车的人,就像是一笼笼的肉包子,城市已经张开大嘴,看样子,它是准备把我们这批刚下火车的人全部吞掉。我孜身一人,无牵无挂,手里只有一只提包和一小袋换洗衣服,差不多是这列火车里最轻便的人。提包里没有钱,也没有银行卡和存折,我的全部家当都在口袋里--十几张薄薄的钞票,共一千二百块钱。这将是我以后生活的全部来源,供我果腹,供我抽烟,还要供我找个睡觉的地方。提包里躺着几本书:有享利·米勒的《北回归线》;君特·格拉斯的《铁皮鼓》;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的《洛丽塔》;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还有一本彼德·梅尔的《一只狗的生活意见》。这几个作家在我的眼中都是‘思想流氓’,我喜欢这样称呼他们,因为我也是个‘思想流氓’。其实他们都是伟大的作家。他们热衷于用第一人称来描述生活,把自己踩在烂泥里,再巴望着从地心里钻出一个不穿衣服的美女来。和他们一样,我也经常渴望着能逢到奇迹。这就是我喜爱他们的原因--他们充满渴望,并到处存在,我也一样。那本《在路上》我读过许多遍。每当孤独的时候,我就会带上它到郊外找块草地躺下,然后我的心就飞了,飞出所在的空间,进入以太……每次品读这本书都会带给我新的感悟。这就是生命力,永远能孕育新的内容。那也一直是我渴望的,如果现实允许,总有一天,我也会开着一辆汽车,带上一条狗到处流浪;享利·米勒的《北回归线》已经成了我的圣经,每次面对这本书,我就会变得疯狂,疯狂的无可救药。我敢打赌,九十年代在中国,有一半的作家都打算模仿或者正在模仿这本书;当然,他们得变一种口吻去写,至少也得有一点点改变,假如他们完全去仿效享利·米勒的笔法,谁都不会给他出版,就这么简单。
  --水壶永远是开心的,就算屁股被烧得通红,依然会快乐地吹着口哨。在以后寂廖的日子里,这些书将是我最好的伙伴。
  从小我就喜欢买书,那时候只要有五毛钱,就能买到一本旧书。相较与一起读书的同学,那时候我家算是大富之家。当别人还在用一毛钱一支的木头铅笔时,我已经拥有了好几支自动铅笔。到了夏天,别人带水喝,我却可以吃上五分钱一支的冰棍。别小看这五分钱,在我所在的学校,能和我相比的同学不超过五个。话虽这么说,但是五毛钱和五分钱还是有一定距离的,也就是说,我可以每天吃一根冰棍,却不可能一次搞到五毛钱。为了丰富自己的精神,满足自己无尽的求知欲,我决定苛刻自己的肉体,每天的零花钱,成为我的首选目标。上小学的时候,我每天的零花钱是一毛。这其实是件很轻松的事,无论谁都能很轻松的算出来--只要五天,我就能拥有一笔足够买一本旧书的钱。为此付出的代价是至少五天不能吃任何零食,包括一只五分钱的冰棍。直到今天,我仍然相信那时的举动是高尚的,值得的。如果有人和我一样,他一定也会赞同我。我记得我买的第一本书叫《章鱼历险记》,是一本图文并茂的书,讲述的是一条章鱼历险的故事。有几个情节我至今仍是记忆犹新,比如有一次这只章鱼被渔夫逮住了,渔夫把它放在一个铁桶里,上面盖着铁盖,怕它被闷死,又给它留了个小缝。过了一会,渔夫准备用他来当晚饭,打开盖子一看,却发现它已经逃得无影无踪。它真是个逃跑专家,只利用那么一点儿缝隙,就把身体挤扁,逃之夭夭;另有一种鲨鱼(学名已经忘了),身体细长,呈银灰色,凶恨残暴,头部长得很滑稽,嘴巴里好像横着一根擀面杖,简直就是蚊蚋幼虫的放大版,看上去既可怕又可爱;还有一种学名叫做翻车鱼的鱼类,个头不大,却是超生高手,是世界上产卵最多的鱼,一次能产三亿颗卵。
  七岁时就我就看完了《水浒传》,给自己取了个绰号叫断魂手,并苦练自制的三节棍,结果误伤了邻居家小孩的右腰,被姐姐狠揍一顿;八岁开始翻《红楼梦》(不过只翻了翻,五分钟不到,就扔到一边去了)。十二岁对我是个转变,某天在教室里从别人手中抢到了一本破破烂烂的书,书名叫《江湖傻小子》。没想到是本色情武侠小说。故事一开始就描写主人公在山洞里碰到一个穿着丝纱裙的神仙姐姐,被其不由分说……;还写了一个武功高强的女人,能用奶水作暗器,只要一运功,奶水就能以每分钟八十公里的速度飞速地向着迸射。遇墙穿墙,遇人穿人……
  尽管我如此好学,连算卦的书也会拿过来翻翻,可这一切却没能给我带来什么光明的前途,我并没有成为作家,更没有由此进化成哲学家,甚至直到今天,我还经常碰到一些简单的字不会写。但是,就我内心的渴望来说,我是期待着有所成就的,比如成为作家,用一支笔挣到饭钱和烟钱,或许还能骗到个把女人;哲学家一时半会儿我还不想当,因为据我所知,中国的哲学家中,没有一个能养活自己,他们都得依靠别人(比如政府),过着寄居蟹的生活。也就是说,哲学家这种东西现在依然是靠国家抚养的。国家供你吃喝拉撒睡以及娶老婆生孩子的钱,当然要你为它做点什么,所以,当今的哲学,也就是国家的哲学;国家的哲学是很深奥的,它包罗万象,非我等所能搞清,还是不谈为妙。至于我,永远都只是半吊子的忧郁者、敏感者、思想家、半坛醋,不会减少,也不会增加。有人摇的时候,我就晃一晃,说两句: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以此证明,我的内心还没有干涸;没人摇的时候,我就一声不吭,连屁都不放一个,沉默得像块被挤出水面的珊瑚礁。
  五年前,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那是个非常轻松的工作,几乎属于只拿钱不干活的差事。年轻人在那种单位工作,根本就是走上了自我毁灭的捷径。我也是年轻人,所以我也未能幸免。那种环境滋长了我的不思进取之心,让我的思想极度堕落,极度懒散,终日神游物外。我曾经有过目送一群蚂蚁搬家长达一小时十六分二十四秒的记录,无聊之态可见一斑。后来,一场冰雹砸在我的头上--政府事业单位裁员,我没有通过上岗考试,下岗了。
  下岗后,我才感觉到工作的珍贵,深感自责,不该视考试为儿戏,白白放弃了每个月一千块大洋。到如今就算哭得肝肠寸断,想来也是毫无用处了。最后,我拿到了三万五千块钱。关于这三万五千块钱,上面说是下岗费,是政府对我等下岗者的关心;在我看来,不如说是分手费更恰当。我在这政府部门干了三年,就好比一个女人被一个有钱的男人包养了三年,后来那个男人找到了一个更有味道的女人,打算和前一个女人分手,为了抚慰她受伤的心灵,就提出用钱来补偿。这样也挺好,下岗还有钱拿,比起那些被无情的丈夫一脚踢出门外到处流浪的女人来说,我已经够幸福的了,这三万五千块足够我过上好几年的幸福生活。
  屋漏偏遇连阴雨。这一年,我遇到了一生中第二件无比悲痛之事--母亲患食道癌去世了。我父亲的死是我遇到的第一件悲痛之事。七岁那年,他被自家养的黑水牛抵死了。那天他像往常一样牵着老伙伴下地干活。趁着这两天下雨,地犁起来很轻松。就在门前不远的小树林边,他被发疯的老伙伴抵死了。牛角从他的腹部直穿到后背,白花花的肠子伴随着喷涌的鲜血流出来。我的生活被彻底翻了个个,我的喜悦、快乐、欢笑以及种种幸福的小炮弹都被塞进炮膛,接着被发射出去;我随着它们慢慢往下掉,落进了无底的深渊,我的幸福被终结了。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母亲是他的得力助手,家务活农活,不输给周围的任何男人。母亲对我无比宠爱,凡是我喜欢吃的东西,她都舍不得动筷子。而最后她却死于食道癌,一个黑色幽默,不是么!?
  我穿过检票口,走出火车站。像个刚刚出世的婴儿,对一切都充满新奇。远处大街上拥挤的车流如过江之鲫,灌满我的双眼。一群中年妇女奔跑过来,拖住我的胳臂,拦住我的脚步。“老板!住店吗?”她们尖叫着问我。我不得不停下脚步和目光,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一张张被岁月的苦难磨损得憔悴不堪的脸。我并不认识她们,她们为什么要对我这么热情?立刻我就想到,她们都是开小旅馆的生意人,和我说话是她们的工作,目的是为了从我身上挣到人民币。于是我用标准的普通话对她们说:“难道我不像本地人吗?”听我如此回答,她们就松开我,向其它人奔去。在我周围还有许多和我类似的人,她们总会找到目标的。
  在火车站旁拉客住店的人专门把目标锁定在外地人身上,至少在她们心中是外地人。她们会把价钱说得非常便宜,比如五块钱一晚,让你不由得心动。你要是跟着她走,可就惨了,她会带你钻到设在地平线以下的某个有着大铁门的地下旅馆里(可能是过去挖的防空洞)。进去后“咣”的一声锁上门,然后她就变了一种腔调,说五块钱的房间租完了,现在只有五十块的。如果人多,而且心齐,没准还有机会离开,若是孤身一人,那就注定要挨一刀宰了。当然,这也是有一定概率的,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描述的这般坏。我只是想提醒你,独自在外,一定要多留几个心眼,千万别贪小便宜。
  刚摆脱那些女人,猛听得前方有人喊:“抢包啊!快来人啊!”我抬头望去,只见一个瘦矮的男人正在飞奔。身后不远处,紧追着五六条大汉。一部分人不明究理,一部分人幸灾乐祸,更多的人在驻足观看。我心想没戏,后面那几个人虽然长得壮实,跑得却明显不如前面那个人快。事实证实了我的眼光,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没过多久,那个瘦男人就冲出广场,转过街角,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刚下火车,就让我看到这档子事,这真让我担心,保不准我也会被抢。但转念一想就不怎么怕了。我这样子,有哪个不长眼的东西会错爱上我呢?抢到我头上,没准还会倒贴,想来也没人肯当冤大头。有一段时间,在我住的县城里盛行一种近乎明抢的行为。比如你正平稳地骑着自行车。突然后轮就被卡住了,下车一看,发现里面缠着一根细铁丝。你当然会想办法把它取掉,这时你可千万要当心你的提包,如果你糊涂的把提包放在前面车蓝里,那么当你蹲下身去专心对付那根铁丝的时候,就会有人猛冲到你的车前,抓起提包就跑。那都是蓄谋已久的,这时候就算你醒悟过来,也已经迟了。还有更离谱的:在你骑车的时候,身后猛冲来一辆摩托,从你肩膀上直接把皮包抢走,只留给你一个蒙胧的后背,让你连他的脸都看不见。这一切都表明,这社会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随便抓住一个人,都可以直接拖出去枪毙。而我们却被种种假象蒙蔽,不肯面对。
  车站广场上到处都是地摊。卖画报的,卖报纸的,卖电话卡的,比比皆是。也许还有卖人的。从右侧飘来烤羊肉串的香味,牵引着我不由自主走过去,我打算买两串先垫垫肚子。羊肉串是一种带着点寓意的食物--不能多吃也不能一点不吃。不吃会想,吃多了会腻。我曾经很多次吃过这种东西,甚至可以谈得上衷爱,但是每次都不过量。感官上体会,它就像麻将--小赌娱情,大赌伤人。少少的吃可以换换口味,吃多了难免伤胃。我确定我是吃过的,就在家乡,在那条不长的步行街上。如果我的记忆没有差错的话,那条街的地砖应该是那种不怎么雅观的屎黄色。除此之外,我就一无所知了,甚至连一次具体的时间都记不起来。
  最近我的记忆力时好时坏,好多刚刚经历的事,一转身就忘了,有时却又突然想起一些莫名奇妙的童年旧事。比如最近,我就老是忆起一条小河沟,沟里长满密密的水草,上面静静地趴着许多鲜红的龙虾。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个好的征兆,只有六十岁以上的人才喜欢回忆童年,我今年才二十五岁,要是继续下去,那可不是好玩的,没准哪天连自己是谁都会忘掉。每次想到最后,记忆结成一团乱麻,我就格外害怕,生怕一不小心想破了脑壳,一切就都结束了。一件事如果越想越糟,那就干脆不要去想。有好多人不是被别人吓倒的,而是被自己吓倒的。子虚乌有也好,空穴来风来罢,只要停止思考,停止回忆,我的生活就会好转。至少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
  我买了五串,花了十块钱。刚一入嘴我就觉得味道不对,这玩意根本不是羊肉,绝对是猪肉。这个发现让我颇有些气愤。为什么到处都在骗人呢?从小到大,从下到上,整个社会被围在一个欺骗的大圈套里,就像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水草,大鱼死后又成了水草的养料,一圈套一圈,永无休止。我很想回去把羊肉串还给他,再把钱要回来,如果在家乡,我还会照脸给他一拳。有一串我咬了一口,就算了,至少也得还我八块钱。可这时我的目光突然被前方一个什么东西吸引住了,我立刻就忘掉了眼前这件事。
  火车站广场上总会有一两尊乱七八糟的雕塑,形态各异,代表某种没有意义的意义。在我的正前方,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朱红色中国结,伫立在高台上,四射着血一样耀眼的红光。
  高台下聚集着一大群人,仰着头往天上看。我身边不断有人跑过去,他们奔走相告:“有热闹看,快走。”像捡到金条一样兴奋。这让我挺纳闷,又有谁讨不到工钱想不开,爬上雕塑想往下跳?你跳了恐怕也是白跳,要不到还是要不到。
  我随着人群一起跑过去--那里准有很精彩的东西,我一定得去瞧瞧热闹。关于热闹,我觉得一定是要看的,除非挤不进去。制造热闹的人,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吸引眼球,如果有人注意他,对他来说,就是胜利。围观的人越多,胜利的果实也就越大。
  于是,我看到了一个挺拔端正的赤裸男人。他站在中国结的一个洞里,像个皮影人挂在半空中,仿佛成了雕塑的一部分。他紧闭着眼,双手平举,两腿并拢,身后背着一个不知用什么玩意制成的粗糙十字架。他的全身涂满了柏油,只有脸上原色未改。他有着一张英俊的脸: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刚毅的脸颊。我穿过他紧闭的双帘,看到了那双深遂的眼睛。从下面望上去,他毫无表情,连嘴唇也不动一下。太阳就是他脑后,他被完全暴露在毒辣的紫外线中,远远望去,似一条正在被熏烤的鱼。骄阳似火,晒得他身上某些部位的沥青淅淅沥沥往下滴落,像一摊黑色的血,堆集在脚下数米处的高台上。那些仰视的观众交头接耳,指指点点,仿佛是在动物园里观赏某种奇怪的生物。他的身边放着一个黄帆布包,包里鼓鼓囊囊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没准还是一瓶沥青。我听到有人喊,“疯子!”
  行为艺术家。我的脑袋里突然冒出这个称谓。他绝对不是乞丐或者精神病之类的玩意,这时候,谁都想躲在空调房里,连狗都会趴在树荫下睡觉。他的举动肯定是行为艺术,他一定是那种被称作行为艺术家的人。准没错!我以前看过一本介绍行为艺术家的书,他的表现手法和书中所述极其吻合。这不是我的杜撰,也不是我的癔想,我的确看过一本这样的书,这是绝对真实的。
  在那本书里,充塞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行为:有的把自己关在铁笼里呆上好几天,不吃不喝,表演《饥饿的大卫》;有的在四岔路口以便宜之极的价格卖鸡蛋和大红枣,惹得数以百计的市民奔涌叠至,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有的用绳子把自己的身体绑住,然后跳进水里,只把头露在外面,他们称之为《鱼铒》;甚至有人脱光衣服把猪下水涂到身上,然后坐在厕所里等苍蝇爬满全身,时机一至就冲出厕所,在最繁华的大街上狂奔……除此之外,还介绍了许多地下导演,和他们拍摄的没有资格在电影院公开放映的片子,以及众多的地下乐队和他们自录的专辑。在读那本书的时候,我经常幻想着能碰到一两个书中的人物,然后没准我会跟着他们一起表演,演《饥饿的大卫》和《鱼铒》,或者别的什么。那感觉一定美妙绝伦。
  没错,他一定是个艺术家,一个执着的行为艺术家。
  这个城市是由什么构成的?表面上他是由数十平方公里的水泥路面,几千幢高楼,几十万辆汽车,数百万男女老少,以及无数家商场和店铺组成的。它们就像一部机器里的全部零件,都在做着有规律的运动,使得整个城市得以安全运行。实际上在这背后还‘存在’着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个半遮半掩的世界。在那里,‘存在’着妓女、酒鬼、流浪汉、瘾君子、盗窃犯、诈骗犯、抢劫犯、强奸犯、失意的诗人、作曲家、地下导演、行为艺术家、以及各式各样疯狂的自由歌手和地下乐队。在白天,他们都躲在被窝里睡觉,到了晚上,就全都跑出来了。
  那些行为艺术家全都是疯子,一群桀骜不训的水母,一群孤独的大雁。他们总能干出让常人无法理解的事情来,并为了引起注意而适当的制造出小小的骚乱。他们对所有人都没有恶意,他们只是想让别人注意他,或者至少关注他们的作品,对于他们来说,也许那个‘我’就是他们的全部作品。
  我望着这个站在半空中的男人。思绪像一群蝙蝠,四处乱飞。我也渐渐分裂成两个人,一个还在地上,另一个正向这个男人飞去。
  突然刮起一阵风,旋起了呛人的灰尘,顿时满地纸屑乱飞,包装袋和易拉罐刮得地皮颤栗。地球正以飞快的速度变成一个巨大的垃圾场,连最后一块圣地--南极,也发现了污染的痕迹。我们每个人都是垃圾制造者,但我们不觉得,我们以为自己做的很对,甚至相互勉励着:接着干,这样挺好!
  几乎所有的人都低头闭眼,以手掩额。我看到那个飞到半空中的‘我’陀螺似的旋转起来,紧接着“嗖”的一声不见了踪影。那个男人还站在原处,他的身体带着背后的十字架微微晃了晃,很快又找到了平衡。他始终闭着眼,抿着嘴,像佛祖一样庄严,仿佛真的成了一尊雕像。这真让我敬佩。就在昨天,我还认为行为艺术家是一群离我们很远的人,只能在书中找到。可现在,他竟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这难道不是我梦寐以久的时刻吗?
  我真想冲进这包围圈,脱光衣服,爬上高台,和他一起表演。如果我是一只上锁的木箱,这个男人就是我的钥匙,只有他能将我打开。可是另一个我哪去了?他怎么能说走就走,在艺术面前如果猥琐地逃遁呢?我的心狂跳起来,擂鼓一样发出咚咚的声响。我不知道他表演的内涵是什么,但我能感到刺激,痛快。像刚从锅炉房里走出来,又立刻扑进大西洋冰冷的海水里,浑身颤栗起高潮般的快感。
  他的造型准是耶苏那个老头,没错,准是他。耶苏被犹大出卖后,就被钉上了十字架。这个形像已经出现了几千年,是个人都知道。他一定是想表现出人类内心的某种渴望,以及对现实的某种抗争。准没错。
  我很想找到另一个我,和他探讨一番,比如对眼前这个男人,他有什么看法。到目前为止,我只能和那个狡猾的东西交流,凡我看到的每件事,都要献给他的眼睛;凡我听过的每句话,都要送给他的耳朵。我的一切都是献给他的贡品,包括我的灵魂。他就是这样一个霸道的家伙,并且是个小滑头,随时都在准备着颠覆自己以及我的信仰。我不能抛弃他,他掌握着我的全部秘密,一旦离开我,就会四处张扬。时至今日,我仍然是他的奴隶。他伸出三根手指,说:二。我只好跟着他说:二。对于这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我只得迁就他。虽然做每件事都要有原则。
  这时候突然传来警车和消防车的尖叫声,像鬼哭一样难听,像狼嚎一样刺耳,这声音惊得我触电一般跳了起来,它倏然打破我的梦境,赶走了所有的唯美,只留给我一个空壳。
  一辆警车和一辆消防车在人群背后嘎然而止,从车上跳下三个警察和四个消防战士,他们抬着一个巨大的气垫床,像一支突进中的特种部队,一下子就切开了人群。
  “让开让开,都围着干嘛,散了吧!”为首的中年警察说。人群顿时四散。中国人对警察有着天生的惧怕,警察的命令,没人敢不听。那个瘦弱的男人依然站在高处,连眼皮都不动一下。消防战士将气垫床摆正位置,其中两个人开始往高台上爬。为首的中年警察在下面喊话:“不要乱动,不管你有什么事,我们都能帮你解决,现在你不要动。”
  不管什么事?我很不以为然,连毛主席都不敢说这样的大话。可能这是规定,拯救自杀的人就得这么喊。消防战士果然厉害,长年爬墙穿房练就的一身好本领,今天又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像两条绿色的大壁虎很快爬上中国结,向着猎物悄悄逼进。这时候,我看到那个‘自杀者’微微睁开眼睛,低头看了看脚下,那张软塌塌的气垫床像个巨大的面包躺在地上。这让他感到有点好笑,于是他露出满口雪白的牙齿,冲着这一切笑了笑。他说:“我知道你们早晚会来,可你们不应该打搅我,因为我在表演艺术。我现在表演的就是我的最新行为作品,你们知道吗?这就是《十字架上的耶苏》。是抽水马桶和大便赐予我的灵感,你们知道吗?这是我拉屎的时候想出来的,只有我能想得出来,你们就算拉上一万堆屎,也想不起来。”
  但是没人理他,警察和围观的人群早已把他当成疯子。于是传来一阵笑声,有个声音轻轻地问:“你的十字架太丑了!你为什么不去买一个真正的十字架?”
  他没有回答,复又闭上眼睛。两只壁虎抓住了猎物,下一步它们会不会把他吃掉?我以为他不会跟随消防战士下去,他一定会拼命挣扎,没准还会照脸给对方几拳。若果真如此,这出戏就达到高潮了。没想到他居然顺从了,而且顺从得毫不勉强。他让消防战士解下他身后背缚的十字架,先把十字架和脚下的帆布包一起扔下去,然后他向着四下围观的人群鞠了三个九十度的躬,纵身跳到‘大面包’上。
  两个消防战士也跟着跳下来,好像怕他会突然蒸发掉,立刻握住他的手臂。他们就这样把他带上了警车。他自始至终没有细毫的反抗,这让我颇有点失望。最后一个上车的中年警察,拎着他的小包。
  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他看了我一眼,我是说这个表演《十字架上的耶苏》的瘦弱男人。然后他拿走了我手中的猪肉串。“我能看出来,你将来准会和我们走到一起,因为你看懂了我的表演。我叫丁力。我是个行为艺术家。”
  警车哭泣着开走了,消防车也发出了嚎叫。人群很快散去。像早晨的蜂箱,顿时空空荡荡。也许别的地方,还有类似的热闹可看。中国人都喜欢看热闹,没错,我也一样。满地的纸屑已被小旋风刮了个干干净净,现在它们全都飘浮在水池里,有的正慢慢下沉。只有我还站在原地,望着已经没了丁力的中国结,此刻,它显得格外孤单,像个没有灵魂的神灵,寂寞地站在高处,俯视着脚下的世界。
  我左边的一颗虎牙彻底坏了。三年前它的内部曾经发生过一次山体下陷,变成了一个粪桶。为此,我不得不掏出三十块钱来填补它的空虚,慰藉它的心灵,它才很不情愿地继续为我服务。昨天它终于彻底跟我翻脸了,它告诉我,它受够了,再不能忍受这种重复无聊的生活了。我一直习惯用左边去咬坚硬的东西,这颗虎牙为我攻克无数排骨和麻花立下了汗马功劳。它的提前离去,打乱了我的阵脚。医生说这颗牙已经无可救药了,如果不想一直痛下去的话,把它拨掉是最好的办法。他是个现实主义者,而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更重要我是个恋旧的人,一碰到事,不管大事小事,都喜欢用感性思维去思考--感念它跟了我这么多年,没功劳也有苦劳,只为了一点点错误就把它拨掉,让它永远离我而去,我实在与心不忍。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只能占时‘右倾’了。
  我靠在站牌边,抚摸着左腮,表情恍惚,眼神迷离,看上去很像个偏执的自恋狂。刚下车要进市区的人都在这等车,男男女女围了一大堆,呆会上车,又将是一场恶战。这时候从我左边飘过一位穿着吊带衫超短裙的窈窕少妇,线条优美,肤色晶莹,撑着一把折叠伞,扭得像条蛇。她的黑色小皮裙真是太短了,走出很远我还能看到半截露在外面的小屁股,映得我双眼一片清凉。真要命,要注意点影响啊同志,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嘶嘶倒吸着凉气,眼睛追随着那个不停摇晃的小屁股。这让我想起了在家乡吃田螺的光景,我也是这样去吸,连屁股后面的一小节屎一块儿咽下肚。关于田螺,我还知道一个不怎么美好的故事:
  解放前,有个父亲带着儿子独自生活,他们住在水边。父亲每天进城里打工,儿子便留在家里等他带回吃的东西,父亲挣的钱很少,买回来的食物也很少,儿子总是吃不饱。有一天儿子在水边玩耍时看到河里有很多田螺,就捡了一些回去放在小盆里烧着吃,他实在太饿了,还没等田螺烧熟,就开始吃。这样过了不知多久。有一天,父亲给一户有钱人家干活,多挣了些钱,便破例带儿子到城里吃包子,诱人的香味让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儿子激动不已,刚出笼的包子多烫啊!儿子却没有感觉似的狼吞虎咽,父亲刚吃了一个儿子已经吃了五个,看到儿子这样的吃法,父亲有些心痛,感觉给儿子的照顾太少了,父亲疼爱地对儿子说:“慢点吃,不够我再买。”儿子咽着包子头也不抬。“慢点,慢点,别烫着!”儿子还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样子。父亲终于发火了,一巴掌打在儿子脸上,骂道:“妈的,又没人跟你抢。”接下来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儿子的头在父亲一掌下竟掉了下来,掉在地上,那张嘴还在咀嚼着,眼中充满渴望。从颈部的肌肉里父亲看到一条条黑色的蚂蝗早已吸光了里面的血液,它们纠缠在一起,让人想起老榕树的根部。原来儿子吃的那些田螺里的蚂蝗没有被烧死,它们在儿子的食道里繁殖下去,早已破坏了儿子的神经系统,儿子实际上已经不知道疼痛了。父亲大叫一声一头撞向肮脏的墙壁。
  这是我在一本故事书上看到的,是真是假且不知。但我宁可相信它是真的,好让更多的人明白,讲究卫生还是有必要的。
  从今往后怕是不能再吃这些辛辣的东西了,我现在连喝凉水都疼,只能歪着头,把水倒到右边半个嘴巴里,再慢慢把头端正,像垂死的人一样由着它慢慢往下淌。
  公交车终于来了,我发现我和很多人一样,都上了当。这辆车从始发点就开始上人,而不是像我想像的在公交站牌前。好歹总算挤上了车,也算是胜利。不断有人往前挤,把我推得左冲右撞,气味也顿时变得浓郁。我的双腿刚叉开站稳,还没来得及喘口气,车就嗡嗡嗡嗡开动了。有个轻柔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欢迎乘坐1路公交车,本车开往南门客运中心。上车的乘客请往里走,票价一元,不设找零,持卡的乘客请自行刷卡。
  也许是我凌乱的头发让旁人产生了不信任,也许是我这张消瘦憔悴的脸和毫无光彩的眼神让他们产生了怀疑,周围有很多人都在用警慎的目光注视我,有些人眼中还流露着轻蔑。其实里面有许多人和我一样,为了生存来到这城市。还没正式踏进城市的门槛,就早早的学会瞧不起人,唉!人类的劣根啦!
  这辆车终于变得水泄不通。各种古怪的气味像成群的蠓虫钻进我的鼻腔,简直要了我的命。我的衣裤贴在皮肉上,浑身上下全是汗,身边的人和我胳膊蹭胳臂,屁股贴屁股,他们的样子并不比我更优雅,至少我没有狐臭。他们现在怎么不鄙夷我了呢?
  有两个中年妇女一直在讲话,听起来像有人在拿着棍子搅糨糊。
  “出来三张我都不胡,我就是要等着自摸那最后一张。”
  “当时有两家要那张牌,你真够胆大的。”
  “自摸绝张翻四倍呢!手软赢不了钱。”
  “嘻嘻……还是你厉害。”
  我真想扑过去用双手捂住她们的嘴--要讨论麻将到厕所去,大庭广众就敢公开论赌,简直是无法无天(我有一个女同学,两年前结的婚,婚后半年就生了个小崽子,现在终日无所事事,专以打麻将为生,据说一年能挣七八千)。这只是妄想,我现在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我唯一能做的,只有隔着一堆白花花的胳膊去欣赏窗外的花花世界--虽然我什么都没有看进去。公交车的摇晃不同于火车的摇晃,火车是一种均匀的摇晃,从上车到下车都不会变,可以比作那些公务员--早上八点上班,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晚上五点半回家煮饭带孩子;公交车比较牛逼,属于无政府主义者,也可以比作那些自由职业者--想怎么晃就怎么晃,挣的钱越多(路面越差),无政府主义倾向就越严重。
  前后门上方贴着‘禁止吸烟’的小牌子,不看不觉得,一看反到使我忍不住打起呵欠--我的烟瘾犯了。自从在火车上抽完兜里的两包烟,我就一直犯着烟瘾。人在集中精力做某件事的时候,往往会忘却自身的某些需求。我刚才在努力挤公交车,暂时放弃了吸烟的欲望,现在要做的事已经完成,我的渴望又复苏了。我现在迫切需要买上一两包廉价香烟,然后找个便宜的旅馆美美来上两三根,再好好睡一觉。除了这些,别的事暂时还不能干,我身上就带着这么一点钱,得好好算计着花,做到每分钱都花在最有用的地方。我像只瞎眼的苍蝇乱飞乱撞,飞到什么地方连自己都搞不清。哎!我是不是该戒烟呢?
  公交车上不是思考问题的地方,该下车还是得下。我听到提示说第一百货大楼到了,心想这里应该是市中心,就在站牌处下了车。像一只死里逃生的螃蟹,我一离开拥挤如沙丁鱼罐头闷热如蒸笼的车厢,顿感浑身舒畅。人行道上绿阴匝地,遮住了毒辣的太阳,让我稍感清凉。
  身边流淌的风依旧是燥热的,似一群正在分裂的细胞,由一变二,由二变四,由四变八……每一次分裂,我的身上就多了些重量,它们不断拉扯着我,都想据我为己有。披着长发的婴儿,吸着奶嘴的老人,会跳舞的玻璃,玻璃上的橡皮人……我被它们扭来扭去,不到五分钟,就变成了一块湿透的抹布。
  美丽的少女还没来得及涂好唇彩,我又起了歪念--想爬上天桥去欣赏一下城市的风光。像王小波在他的《万寿寺》里写的那个狗屁薛蒿,老想着建功立业,光宗耀祖,花大把的银子买了个湘西节度使,打算干一番事业。到那一看,却是个荒无人烟的所在,还在闹白蚁。但是他还是觉得那里是个好地方,觉得自己中了头彩,开心的不得了。这里比凤凰寨大几万倍,人也多几十万倍。这么一算,好像真是凤凰寨要好点。
  卞之琳有诗云: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好端端的,他为什么要站在桥上呢?也许他和我一样,也是个孤独的流浪者。我像个傻子一样站在天桥上被太阳暴晒,是否也有人穿着睡袍端着咖啡站在高楼中的某个空调房里看我呢?那个人会不会说:傻逼,真经晒!
  站在半空中,脚下车水马龙,触目处皆是高矗的大厦。商场上空飘浮着几只硕大的氢气球,拖着长长的彩带。有几家商场在搞促销,门前搭了小T台,姑娘们穿着三点式粉墨登场;有人在卖电话卡,有人在收旧手机,有人在免费发放安全套,有人在搞幸运购物三十分;大酒店门前的礼仪小姐穿着开叉到大腿根部的火红旗袍对着进进出出的太太老板们点头微笑;火锅城的服务生别出心裁地穿上红卫兵制服散发传单;路边梧桐树下,两三个女骗子正在上演寻找神医的多簧戏,她们的演技已经超越了奥斯卡影后奥黛丽·赫本;有人在吹笛,有人在吹萧,有个丢了双腿的男人什么都不吹,他坐在带着四个轮子的小木板上握着话筒清唱--孤灯夜下,我独自一人坐船舱,船舱里有我杜十娘,在等待着我的郎。
  天空很高,高得看不透;阳光很好,好得让我难受。对于一个新来的人,它竟然一点也不讲情面,把我当成羊排来烤。站在天桥上并没有解决问题,反到让我又渴又饿。我的头也疼起来,我摸摸后脑勺,那里有块象棋大小的伤疤,而且颇有点深处,用力一按更是疼得受不了。我真搞不明白这块伤疤从何而来,除了打架和车祸,谁也不可能在我脑袋上留下这么个纪念章。这个问题我认真想过很多次,到今天仍然一无所获。后来我干脆把它想像成是我的胎记,是我从我妈肚子里带出来的;再不然就是被接生的医生不小心弄的;又或者……我的饥饿已经不允许我再这样没有结果的想下去,我得去吃点什么,再找个旅馆,然后该干啥干啥。
  不管什么地方,总有饭店,有饭店当然就能问路。我走下天桥,看到道旁有条小街,里面挂了很多招牌,就拐了进去。
  整条街所有门面都是卖吃的,有拉面馆龙虾馆饺子馆豆浆馆土菜馆,还有面包店火锅店烧烤店卤菜店炒货店。我走进一家拉面馆,要了瓶矿泉水和一大碗牛肉拉面。我咕咚咕咚一气把矿泉水全灌进肚子里,把一碗面吃了个精光,连汤也全喝了--我差不多有一整天没有吃东西了。吃完面,我慢条斯理地喝着茶,询问老板哪里能找到便宜的旅馆。老板说这里是小吃街,你要找旅馆顺着这条路往前走,一直走到尽头往右拐,然后再往左拐,那里可以找到小旅馆。如果还是不明白,你可以去看地图,每个站牌边都有张全城地图。
  我想他如此热情地指引我去找旅馆无非是想赶我出门。我面前的茶杯早已喝干,他毫无再为我添水的意思。我也算是个识趣之人,我起身向他道谢,他客气还礼,然后我就提着包出去了。
  此刻,天色尚早,我跑到站牌前研究了会地图,也没研究出名堂来。我打小就老犯迷糊,长这么大了,还分不清东南西北。一迷路嘴里就会咕哝着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口诀。这个笨办法在有太阳的时候,还能起点作用,因为太阳永远是东升西落;碰到阴天,我就不知所措了。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找个睡觉的地方,否则夜晚来临,我就得像个乞丐一样露宿街头了。我顺着他指点的方向朝前走。我现在既不渴也不饿,就是有点困。我买了份报纸,边走边看。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有很多事发生:
  有个男人因为不愿洗澡,半夜被老婆一刀杀了。警察上门后,老婆哭着说,那是他们玩的一种性游戏,以前用的都是橡皮刀,不知道为什么这次变成了真刀;一个七十六岁的老头娶了个二十二的小女人,老头兜里有大把大把的钱,女的还在上大学。她扶着他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老头咧着嘴笑得很开心,露出硕果仅存的两颗牙;一个二十岁的男子擦玻璃时从二十八楼摔下,变成了一堆肉酱,据知情者称,该男子来自江西,到这城市不足两个星期,今天是第一次上工;又有一个体重一百八十斤的擦玻璃的女人从五楼堕下,却毫发无伤,因为在她堕地的瞬间,恰巧有个男人带着小孩骑着摩托车从下面经过,她正好砸在那可怜的父子身上,结果那个小孩被砸成了终身残疾。现在双方正在打官司,胖女人惊魂未定地申辩:我又不是故意要掉下来,我自己都差点丢了命,你怎么还能叫我赔钱呢;减肥家族又添新成员,一个月可以减掉三十斤,著名歌手XXX现身说法,以身试教,露出雪白的小腹和性感的肚脐眼;牛肉火锅里吃出象棋,引起顾客极度不满,店主诚恳道歉,称其子自幼酷爱下棋,随身常年带着一付象棋,定是其不小心掉入火锅中;货车司机撞死十岁儿童后不愿赔偿,且啸聚二十多人于交警大队内殴打死者家人,致使彼方两人重伤,其中一人为死者爷爷,于翌日不治身亡;日本人又开始修改教科书,声称侵华乃是迫于无奈,而南京大屠杀只为误杀;电脑进一步降价,笔记本电脑推出3999元最低价,买主机还送等离子防护眼罩;病人手术后肚子里被留下一把钳子,致使其痛苦不堪,发现后病人要求医院陪偿,但医生相互低赖,该病人一怒之下诉之法律,最终获胜,获赔二十八万元精神及肉体损失费;某处矿坑再次倒塌,死亡人数已达三十六人,尚有八人下落不明,有关领导亲临现场,坐镇指挥,要求务必救出所有被困矿工,并妥善安排死难者家属赔偿情况;某商场前有小偷盗窃电动车被当场抓获,该小偷竟要车主打开车锁以证明此车确属车主,后遭不满路人群殴,致使小胳膊骨折;十六岁少女为救落水儿童,不顾自己不谙水性,英勇跳进激流,岸边数十人围观竟无一人援手,最终目送其双双沉入水底;商家大比拼,为吸引眼球,要求模特着透明时装真空上阵,至使一老者不堪刺激,高血压突发当场死亡;十五岁少女学校寝室产下一女婴,称女婴父亲为学校老师,后经证实,系遭该教师诱奸,该教师已被审查;房价持续上飚,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房地产开发商遍地开花,将目光伸向更远处的郊区;科学家称将西红柿基因与山羊基因相结合,能培养出足球大小的巨形西红柿,且食之有奶f恪?d
  种种稀奇事件,在报纸上都能读到,就像超市里的百货一样丰富。如此种种,扑面而来,躲也躲不掉,因为我就身处其中,像一只臭蛆深陷在整缸的粪便里。我抬起头,看到夕阳正擦着远处的一幢高楼,慢慢往下掉,在城市另一头,月亮已经迫不及待的爬上了半空。
  此时,在遥远的家乡,我该正在吃着晚饭。我们那里晚饭吃得早,四点半左右就开饭了。如果时间再倒退两年,我的身边还应该相伴着王玲。夕阳西下,无限温柔。她会摆好碗筷盛好饭,或许还有一杯啤酒。等我乖乖坐好,她就会夹起一大块肉递到我嘴边对我说:馋猫,张嘴。我就乖乖张大嘴巴,变成了一只接受母鸟哺育的小鸟。无论什么事她都做得非常出色--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还包括把我收拾得干干净净。她的身上总有好闻的体香,每次抱起她我就无比的冲动;她做的菜永远是那么的可口,让我怎么吃都吃不够。
  自打我记事起,玲子就‘存在’了。她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和长长的睫毛;总是扎着个马尾,额前对称飘扬着两束细细的发丝;身材娇好,皮肤白皙,未语先笑,一笑起来嘴边就会浮现出两个米粒大的小酒窝。从她的瞳孔里孕育出两个男人,一个变成了我,另一个变成了阿波罗。那架太阳马车就是为她准备的。总之,她是无比的美丽,无论心灵与肉体。和她相比,任何一个女人,都只不过是件破衣服。因为有了她,我的生命才有了延续的意义。
  玲子比我有出息,她是上过大学的,没错,这件事我记得挺牢。对于其中的一部分人来说,大学是能变成职业的。但是玲子还没来得及找到工作就死了。
  如今的大学升学率相较十年前,已是天壤之别。有资料显示,大学升学率已超过百分之七十。如今的家长,最关注的目标已不是单一的是否考上的问题,而是能否考上重点的问题。当今的人才,绝大多数是从各大高校取得的,但那只聚集在一小部分的名牌高校。以前大学毕业十之八九都能分配到工作,只要考上大学,家长也就基本上可以放心了。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人才大量过剩(其实是人才没有被合理利用,造成了过剩的假像),用人只选精华中的精华,这就逼着考生们在考上的基础上还要考好,或者直言不讳,就是把目光盯上名牌大学。当今教育状况日衰,各地实力极不相等,名牌大学集中在几座重要城市。同分数线上,本地学生能比外地学生享受优先入学的待遇。详细点说就是假如分数相同,大学所在地的考生将优先被录取,甚至以低出外地生数十分的成绩被录取。对于外地考生能说,能否填妥志愿又成了一个足令其头痛的难题。别问为什么,和许多让你不解的事情一样,这些疑问都没有答案告诉你。中小城市和大城市的师资力量及教学软硬件设施的差距是巨大的,在本地区或许你是第一名,到了各方面都雄厚的大城市,也许你连一千零一名都算不上。
  等到玲子大学毕业,我已经下岗了,这件事我也终身难忘。我走过的人生之路波澜不惊,除了和玲子厮守的日子,没有太多值得回忆的故事。如果非要找出几个大事件的话,这应该算一个。但她依然爱我,于是我们偷偷住在一起,开始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
  我的幸福在最冷的寒冬里被终结。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上帝是个嫉妒成性的小人,他不会容忍你长久的幸福下去。是的,她骗了我,她没有和我永远,离我而去,像蝴蝶一样一去不回。
  她的胃部长了一个小小的瘤,那本是可医治的病症,只要一个小小的手术,就可以康复。可那些医生却说很严重,必须马上住院。他们让她化疗还让她抽骨髓,他们一次次进行所谓的会诊,讨论如何从我们身上榨取更多的钱,却没有做出任何有效的治疗。没过多久,她就真的病倒了。如果医院是个抽水马桶,那住院部就是马桶上的那个按键,只要那些白皙的胖手轻轻一按,大把大把的钞票就哗啦一声全流走了。我们的钱很快用光了,以至我不得不忍痛把心爱的摩托车卖给了一直对他想入非非的邻居陈三胖子,只拿到了当初买这辆车四分之一的钱。就像是抛洒在大海里的一把沙子,这点钱转手就在那片白色的汪洋里消失了。我们再也拿不出钱来,连最基本的住院费也交不起,医院立刻放弃了所谓的治疗。
  在玲子离开我前的第三天,天格外的寒冷,玻璃上结满冰霜,外面的景色模糊难辨。她躺在医院走道里临时搭建的病床上,吃力地抬起瘦弱的手臂,用尽力气抓住我的手,她说:越阳,带我回家吧!我不想死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想,她一定感受到了神谕,是神在她耳边对她说了什么。我望着她,心都快要碎了。她的头发掉落大半,脸也开始浮肿,原来迷人的大眼睛慢慢迷成了一条缝。这怎么会是我的王玲呢?这分明是一个陌生的女孩,一个我不认识的快要死去的女孩。这真的是她吗?这真的是和我朝夕相处的王玲吗?这真的是我的爱吗?
  我什么都明白了,她快要死了,无论怎么挽留都将与事无补。我对她深深地点头。我说:我答应你,我带你回家!
  我给她办了出院手续,收拾好东西,慢慢扶着她走出医院。她不住地叫冷,整个身体往我怀里缩,我用棉大衣裹着她,让她把全部体重靠在我的胸膛。我已经感觉不到她的重量了。那天可真怜。三天后,她死了,在母亲的注视下,在我的注视下,孤独地离去。也许是不甘,也许是难以舍弃,也许仅仅是脸部严重的浮肿造成皮肤的紧绷,她死的时候,眼睛仿佛是闭上的,可当我俯下身去,却发现她的眼睛并没有闭上,依然有光芒从她眼中射出来,直射进我的心里。我跪在地上,握着她的手,抚摸着她那布满针眼的消瘦的手背。而她也在望着我,永远的望着我,微张着嘴,保持着最美的姿态,恒久的目光像烛光一样闪亮。好像只是一次午休,她随时都会醒来,然后对我说:越阳,说你爱我。我看到一个透亮的影子从我眼前升飞,我听到胸膛里有什么东西哗啦一声碎裂了。我头痛欲裂,不得不狠狠地撞击着床沿,那样方能稍解我的痛苦。我跪在她面前,我的心像一只陷入沼泽的困兽,越是挣扎,下沉得越快。我连一滴泪都没有掉下来,因为泪早已流干了……无论发生了任何事,都无法阻止时间的前进,夜晚很快来临。我站在寒冷的街头,穿着薄薄的衣衫,一个劲地傻笑着。冰冷的雨水,浇灌着我。
  第二天,我就发起高烧,人事不省,只靠打点滴维持生命。整整过去一个星期,玲子已经化为青烟,我才晃悠着下床。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消失了。我在她的遗物里发现了一个蝴蝶形状的发卡,那是几年前我送给她的。那时候我很穷,只买得起这样的小礼物。现在我一样很穷,还是只买得起这样的小礼物。住院前她一直把这只美丽的蝴蝶戴在头上,直到躺上病床,才把它交还给我保管。我答应她,等她出院,会再给她买一个新的,和这个一样美丽。可是我已经没有机会了。
  我把那家医院告上了法庭,我要跟它决一死战。你让我痛苦,你自己也绝不会好过。这场官司打了足足四个月,取证、对证、论证……桃花盛开的时候,我迎来了胜利。医院陪了钱,主治医师被判刑。可是,这些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意义?我的灵魂,再也回不来了。
  判决那天,熙熙攘攘来了几十个人,全都沉默着。审判结束,正要退庭的时候,我再也忍耐不住,猛冲过去在那个混蛋丑陋的脸上狠捶了几拳。法警在我打了他以后才象征性地把我拉开。那个混蛋仰着头,流着鼻血,没敢还手。旁边他的家属到是在猖狂地叫,叫我不要乱来。可是,到底谁在乱来?
  我把赔偿得来的钱交给王玲的母亲,一个勤劳善良的女人。玲子和我一样,从小就失去了父亲。她的父亲看到十月怀胎只得来一个女孩,难过得顶着大雨去喝闷酒,走过水库的时候,一脚踏空,摔到水里淹死了。从此,她和母亲相依为命。我很讨厌这些重男轻女的人,虽然对他们来说,也是痛苦的,然而我并不觉得是合理的。
  现在我的玲子已经死了,干净彻底地离开了我,不论精神还是肉体,都与我划上了一个句号。没有她的日子,我的生活变得一团糟,我整夜失眠,每天狠命地抽烟,有时一整天不吃东西。我在有意作贱自己,想快点和她重逢,可我为什么总是死不掉呢?
  我的家乡是我的伤心地,那个县城太小了,每一寸土地都有我和她的足迹,我的触目处皆是悲伤,我老是走到我们曾经摆过小摊的地方,然后就傻站在那里,好几个小时一声不吭。我想逃离那里,我想到一个新的地方,开始我新的生命。然而我明白,无论怎样,王玲已经融化在我的灵魂里,一辈子也甩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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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半梦半醒中行走着,寻找着。沿着面馆老板的提示,我终于找到了那条旅馆街。这条破旧的街道上挂满了小旅馆的招牌,大红大绿,在我的视野里招摇。麦琪已经选好他的礼物,正喜气洋洋地向着那个称之为家的温暖小屋走去,我在这条充满暧昧目光的街道上转悠了一个小时,却一直下不了决心。那房价对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数目--最便宜的房间每天三十块。对于别人,那只是一只雪茄的钱;对于我,却是四十分之一的总资产。
  老板殷勤地带路--每个旅馆我都要作仔细的考察,在同等的价钱下,如果要住,我至少也要找到那间最好的。穿过客厅,别有洞天。在零散的砖头间作袋鼠般的跳跃,曲曲拐拐穿过一条流淌着污水,墙角背阴处滋长着墨绿青苔的潮湿肮脏的小巷,就会出现一座普通居民吊脚楼式样的小二层。迎面便是木制楼梯,台阶很窄,窄得只踏得下半只脚,踏在木板上,楼层各处都会响起古怪的声响。二楼用木板隔成了许多个小房间,我探头看了几个房间,发现所有的房间都潮湿闷热,空气混浊,光线暗淡,暗得像是傍晚。
  老板说:“别挑了,除了这里,你再找不到更便宜的旅店了!你要诚心住,我算你二十五。”我嗯嗯应声,不说好也不说不好,一路走来,我心里自有些分寸。我问他还能不能再少点,他说不能了,已经是最少。我说那好吧,我再到别处看看。老板白费了半天口舌,结果我说走就走,把他气得半死,他没来得及骂我两句,我就低头羞愧地跑掉了。
  我不想住在这样的地方,这些房间像一排鸽子笼,让我倍感压抑。
  高档的住处也有,比如街口那家招待所,它夹杂在一大片小旅馆中,让我顿时明白了什么叫鹤立鸡群,但那些地方我是连脚也不敢踏进的,我知道人要量力而行,我还知道人要适可而止。
  这条街很奇怪,好像所有不太见得光的东西在这里都能找到那么一点儿痕迹。这地方居然还有当铺,令我惊讶异常。一些身份不明的女人坐在旅馆客厅里,用暧昧的目光盯着每一个走过的行人,我走近时,那些暧昧的目光就像紫外线一样肆无忌惮地射在我的身上。
  紫外线的本质是好的,但晒得太多就会变成坏的;那些目光的本质也是好的,可这个时候扫射在我身上就变成坏的了。因为它会让我产生某种冲动,可我现在不能冲动,我若想冲动就得花钱,换句话说我花了钱就可以解决冲动,可是我花钱解决了冲动,以后拿什么解决我的胃?我这点钱就算省吃俭用不抽烟,也只能过上个把月清寡如水的日子,我要是只想着解决冲动而不去想怎样解决我的胃,恐怕不出一个星期就得光屁股走人了。
  豪宅千间也不过只睡半张床,睡觉无非是找个棺材大的地方躺下来。我越来越羡慕死人,以前人死了埋掉,现在连埋都不必,直接一把火烧掉,剩下一小坛灰,想睡哪都搁得下。能躺下的地方多的是,我没必要为了舒服浪费仅有的这点钱,我只有这么点钱,花一块就少一块,它不会为你下崽,花光了,我就一无所有了。钱啦!钱啦!我现在才明白什么叫钱到用时方恨少。
  我想起公交车驰过的立交桥,这桥下应该不错,虽然无垫无盖,但是天这么热,应该不成问题。这个城市没人认识我,我来这城市不是为了享福。此念一出,我顿觉轻松了许多。也许这真是个好去处,至少现在,我觉得它很好。关于挣钱的故事有过一个很出彩的短文。
  有个富人看到一个穷人躺在沙滩上晒太阳,就走过去问他。
  --你为什么不去找工作呢?
  --找工作干什么?
  穷人惬意地闭上双眼,懒懒地反问道。
  --找工作能挣到很多钱。
  --挣到很多钱干什么?
  --挣到钱就可以买车买房子,过上舒服的日子。
  --苦恼的时候还可以去沙滩晒太阳,想干什么都行。
  富人有点不耐烦了,觉得跟这种人说话根本就是对牛弹琴。
  穷人噢了一声,然后他换了个更舒服的睡姿。
  --那我现在在干什么?
  那小子很幸运,生在海滨,可谓得天独厚。他是个笨蛋还是个圣哲,没有人知道。你可以给他戴上一百顶礼帽或者直接把他剃成光头,都随便你,只要你愿意。我就没那么幸运,如果我成了他那副德行,恐怕只能睡在垃圾堆旁。我现在还有好多事要去做,首先得买两包烟,烟还是不戒了吧!我就这么点生活乐趣,真的不想舍弃它。人没钱照样可以活下去,没了乐趣,没准会枯燥而死。
  除了买烟,其它的事就得碰运气了。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对什么都充满希望,我已不是过去的那个晕头小子了。现实告诉我--做一件事千万不要带着使命感,那样不但会让你深受其累,而且得不到任何好处。现在只有活下去,活得像个人样,才是最有价值的。
  城市里没有好人,所有的人都在盯着别人的口袋,如果你是个女人,还要当心自己的屁股。走出这条该死的旅馆街,就像逃出地狱一样愉快,等到走上大街,我简直开心得想唱起歌来。陪伴我的是街旁飘出的或快或慢的歌曲,它们像一盆大杂绘搅拌在一起,要想听清楚内容,比弄懂《尤利西斯》还难。然而好歌还是有的,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不会被湮灭。有一首歌冲出这盘大杂绘,在我耳朵里扎了根。
  --把每天,都当成是末日来相爱,一分一秒,都美到泪水掉下来。不理会,别人是看好或看坏,只有你勇敢跟我来。爱,不用刻意安排,凭感觉去亲吻相拥就会很愉快。享受现在,别一开怀就怕受伤害,许多奇迹,我们相信,才会存在。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感情多深,只有这样,才足够表白;死了都要爱,不哭到微笑不痛快,宇宙毁灭心还在!
  歌声底气十足,纯真悦耳,听起来令我格外豁达。我忍不住钻进了街边的音像店,问店员这歌什么名,谁唱的。
  “《死了都要爱》,‘信乐团’演唱。”那个胖乎乎的小妹妹回答我。她涂了很蓝的眼影,指甲也染成了紫色。她的胸部很大,像塞了两个汽球。她的胸部和她的脸很不成比例,那是张干净白皙的娃娃脸,是那种还办不了身份证的小姑娘所拥有的脸。我挺想买下这张碟片,可是半分钟后我就放弃了--就算买了也没用,我上哪找CD机去放?
  有个很著名的学者在一次大会上宣称当今时代为读图时代,就是说人可以变得更懒惰,连书都不必再看,只要成天面对着各式各样的图片,就可以替代并掌握各种知识。我不知道这个有文化的人说出这样的话究竟想把人类引到怎样的境界,我更不能确定读图时代这个称谓与当今社会是否符合,因为这需要很多年的时间去考证,而我并不打算把我的下半辈子耗在其中。所以我只打了一个擦边球。或许等到下一个时代来临,才能给当今这个时代划下真正的定义,这就不管我的事了,能不能坚持到下一个时代到来再死掉,这对我来说还是个未知的谜题。我宁可相信现在一切都没有改变,还是那个青春不老的时代,那个时代出现在三十或五十年前,如果非要给它一个称谓的话,我想,或许可以称它为创造时代。当然,起任何名字都是狗屁,时代就是时代,它未必乐意接受任何强加于它的名词。我们现在所用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在过去三五十年中发明并投入应用的。科技大爆炸,没错,很多人都这么说,只要你能想到的,总会有人帮你实现。
  宇宙毁灭心还在!但愿如此。二战都结束六十周年了,战争的伤痕依然存在。宇宙毁灭心还在?我放下碟片,重归大街。耳朵里换了首歌,听来分外刺耳。
  我在路旁的小店买了两盒烟,小心掏出五十块钱递给那个卖烟的老女人。这个眼袋松弛的老太婆迟疑着接过钱,就着树叶缝隙射来的阳光翻来覆去地瞧,金耳环闪动着奇妙而钝滞的光。她嘟着嘴,挑着眼,撇着眉,那表情就好像我是一个从乡下奔来找她打秋风的穷亲戚。我顿觉有些晕眩,整个人像突然脱离脚下的大地,飘浮在半空中,找不着自身的重量了。那滋味真不好受,我从小心脏不好,经常蹲下就眼冒金星,好半天起不来,一激动更是头晕眼花。幸好此时身旁的一棵树救了我,我忙将身体靠过去,大力舒了口气,足有半分钟,才缓过来。这老女人的龌龊表情让我的心情突然变得悲痛,从小到大我没做过一件亏心事,现在却要受这种侮辱,这他妈叫什么事?这是个什么鬼城市,难道除了你们这些原产货,我们都是穴居人吗?我真想一拳砸在她猪肚似的脸上,让她明白自己的举止是多么的龌龊。可我忍住了,我初来此地,人地生疏,要是闹事被警察逮住没准会被当作盲流处理,没落脚就被遣送上回老家的火车。我控制着自己的怒火,任凭这只绿头苍蝇在我的脸上爬来爬去。约摸过了三分钟,她总算把钱放进了抽屉,然后找给我一大把零钱。我接过钱掉头就走。拉完屎,谁还愿意留在厕所里?我听到她在身后说了一句什么。很短的一句话,我没听清。
  别看我才二十五岁,我的烟龄已经差不多有十年。最开始时半支烟就把我抽得恶心想吐,后来慢慢习惯了,开始找朋友要烟抽,再后来就发展成自己买烟--老是抽别人的烟总觉得像欠了别人的,也实在很寒酸。现在,已经成瘾了,一天至少半包烟,每个月的烟钱是一笔很大的开销。还不敢抽好烟,就这样不温不火地满足自己,健康和金钱在缕缕烟雾中变成虚无。我心中总有个难解的疑问:既然所有的烟盒上都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忠告大家不要吸烟,为什么却又不禁止厂家生产呢?这真是滑稽的理念。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伪善如斯,令人折服。天大的矛盾。
  城市的生活果然优雅,除了我,处处充溢着美好。是的,美好!像烟灰一样美好,像狗屁一样美好。转过街角,迎面吹来一阵热风,像谁在我面前突然揭开了一个蒸笼,那热气顶得我差点一屁股坐在大街上。这天热得真够水准,而且热得十分均匀,热得面面俱到,热得我像被塞进一个麻袋,然后这麻袋又被塞进一堆棉花。没错,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我敞开衬衣,露出小背心遮不住的那部分胸脯。这表现招来了不少人的目光,有几位女士脸上已经显露出了厌恶的表情。没办法抵赖,我的表现是差强人意了点,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相信除我之外再没别人会这么干。可是我现在只觉得热,让我有什么办法?我总不能眼看着自己活活热死吧!别人爱咋地就咋地,我可不想管。反正我怎么做都不入他们的眼,那我就没必要委屈自己了。他们想保持矜持,保持风度就让他们保持去吧!我还是脱自己的衣服,让别人说去吧!一不做二不休,我干脆把整个衬衫彻底脱下来,只穿着背心,在这优雅的大街上闲逛。城市?嗨!你好!我叫林越阳,我来了。
  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抽得飘飘欲仙。我还一个不落地逐次从漂亮小姐手里接过热情递来的传单,边走边看。到处都是降价的喜讯,把我也降价处理掉吧!哪怕只能换一条烟我也心满意足了。看完这些传单我并不把它们扔掉,而是细细叠好放进口袋里,多年的拮据生活已经培养出我节俭的美德。世间万物都有它的作用,连大便都能用来做肥料,何况是这一张张印刷精美的宣传单。想起小时候,哪见过这么好的纸?那时候除了写作业必须要用作业本,平时打草稿都是找到什么用什么,有时就干脆用砖头在地上画。现在可好,这么好的纸只作一次性消费,想来中国人真是富得流油了。
  我趁人不备把烟头很不地道地弹到绿化带里,扔之前我会四周观察一番。我知道条条大街上都有不少老头老太太,戴着红袖章躲在树荫下或者某个角落里,看到谁吐了口痰或者扔了一张纸,就会像鬼一样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罚的你晕头转向。我做的很巧妙,我把五个烟屁股全扔进了绿化带,连鬼都没发现。我有时候也挺操蛋,总想给大好形势摸黑。这恐怕和我一向的逆反心理是分不开的,我就是喜欢做一些小小的坏事,无伤大雅的坏事。何况我总觉得这件事不能怪我,要怪就怪那个卖烟的老太婆吧!谁叫她刺激我?
  我走街过巷到处闲逛,看到卖盗版书的就凑过去看一会儿,瞅到打折打得厉害的时装店也会进去瞧上几眼。但那些打折店根本不诚实,明码标价只要二十块,可一问,那是最低,高的还是要一两百。那些二十块的根本没法穿,我真怀疑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要不然怎么就那么恶心呢?
  乔治·卢卡斯的《星战前传3》正在各大影院热热闹闹的上演,影院外的巨大海报如梦如幻。我很想去看看这部耗资巨大的高科技电影,好显得和城里人一样有品味。可是一俟看到票价,我就立刻打消了念头,好家伙,足够我买半条烟的。据说这是星战系列的最后一部;据说天行者阿纳金在这一集里变成了邪恶领袖;据说所有未尽的剧情在这一部里都将有个圆满的交待,据说……据说的太多了。据说明天要下雨,据说明天还是晴天,据说明天地震,据说明天海啸……据说的太多了。这些据说占据了我的大脑,撕扯着我健康的脑细胞,让我再也明不清真伪。那么,就让他继续去据说吧!却他妈的。我得去找寻那个睡觉的地方,这不是据说,这是迫在眉睫的。
  我们随时都在准备出卖自己,有的含蓄,有的嚣张。不论我们干什么,都有人看在眼里,绝大多数的人不说话,也不表示,他们只是站在远处静静地看着你,让你觉察不到他的存在。接着干吧!离睡觉还早,离死更早。一年以后,我的白发还没有长出来,再过十年还是一样。我们的时间多着呐!为什么不接着干?要做的事太多了。除了吃饭、睡觉、洗澡和自慰,我们还必须干更多的事。这未必是我们想干的,却是非干不可。我们拿着各种化学品捆制的火把,不住熏烤着上帝的眼睛,上帝哭了,掉下了黑色的眼泪;我们用有毒的液体浸泡大地的子宫,大地衰老了,变得狰狞可怖。我们应该制出一支长矛,照准自己的心窝扎下去,这样天才会放晴,变得透明;地也会洁净,花香遍野。可是现在,我手无寸铁,浑身上下找不到一克金属。在别人眼里,我一定是个脚步懒散精神堕落无所事事的不良青年,但是你错了,包括别人,每一个这样看我的人,都错了。你现在所看到的这种游手好闲的假象最多只能算是我向你展现的有关我内心思想的一个侧面,其实我的中心思想很明确,我之所以如此无非是想深刻了解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好让自己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融入进去。
  环卫工人正在清扫路面,迷漫的灰尘,惹得行人四处躲避;小学校打开了大铁门,门口的家长蜂拥而上,围着铁门在一大堆小孩中找寻自己的宝贝疙瘩。两三个警察夹杂在其中维持秩序,让他们注意身旁的身辆;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人,正弯下腰去拉扯一个跪在地上耍赖的小男孩,答应立刻就带他去坐卡丁车。她的鼻梁高挺,腰肢纤细,皮肤像玉一样滑嫩;一群灰鸽带着哨声从上空掠过,向城市的另一头飞去;一个小摊贩收起摆在地下的小玩意,四处张望着,希望在天黑前再碰到一位顾客……

    七岁以前,我喜欢光屁股骑着一头黑水牛,终日游弋在山坡水塘边。我从小就不喜欢衣服的束缚,一找到机会就会脱光衣裳在外面疯跑。到了夜晚,天热难耐的时候,我爸就带我挟着凉席出门找地方睡觉,家乡话叫“窜凉”。每次出去窜凉我爸会先带我去偷几个香瓜或番茄,通常是父子齐上阵,并肩战斗。吃饱宵夜,我们就去找地方睡觉,有时在池溏边,有时在场地上,无论是池溏边还是场地上,都很少有蚊子来打扰我,我七岁以前的每一夜都睡得分外香甜。
    据说我爸读过书,大约还读过不少年,相当于现在的大专。所以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我爸不像别人一样到城里找份工作呢?要知道二十年前的大专生,要比现在的博士更抢手。那样我就可以成为城里人,过上更舒服的日子。真遗憾!在我上学的时候,总忍不住这样想。那是很多年前的想法了,谢天谢地,我还没有忘掉。后来我真的到了城里,而且有了一份工作。却发现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老天明白我的心思,所以不久后我就丢掉了工作,并离开了那里。即便如此,往事却是不能更改的,做过的事,就算充满遗憾和悲伤,却也无法修改删除。因为那是我的已知世界,是我的必经之路。
    七岁对我来说,是个恶梦。在那年夏天,我爸爸被那条黑水牛顶死了。那天他牵着牛下地干活,走到小树林旁,黑水牛发了疯。找到我爸爸的时候,黑水牛还在旁边悠闲地吃草,好像这一切都与它无关,我可怜的爸爸躺在一滩黑血中,双手捂住流出来的肠子,眼睛瞪得老大,已气绝多时。又是一个黑色幽默,不是么?跟牛打了一辈子交道,到最后却死在老朋友手上,是不是很可笑?
    有时候伤害你最深的,恰是你最亲的人。是不是果真如此?
    “晨,晨,你听到了吗?我在那边好孤独,没人陪我,菊花开了,你什么时候过来?”有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左顾右盼,没有发现任何和我说话的人。
    她在叫谁?她又是谁?难道是我的玲子在跟我说话?那又怎么会叫错我的名字呢?如果不是我,那她在叫谁?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里她已经死了,要想和我说话,只有进入和我有关联的事物中,而我的小说,就成了她的载体。在那部小说里,她叫聂小菊,我叫金晨。在那个世界里一切都存在着。那里有一个村庄,村庄里住着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村前流淌着一条小河,河边滋长着墨绿的水草,河水倒映出蔚蓝的天空和白白的云朵,呈优雅的姿态缓缓变化,一群群野生的小鱼苗在水中追逐游耍。我又开始了幻想,这已经成了我的习惯。孤独的时候,任何一件不起眼的小事,都能引发我大段大段的思索。
    科学证明,利用虫洞回到过去在理论上是完全可行的。1949年库尔特·哥德尔发现了广义相对论允许的新的时空,这首次表明物理学定律的确允许人们在时间里旅行。如果你看过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你就会相信我。可是那样就出现了佯谬。什么是佯谬,科学家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你利用虫洞回到五十年前,并认识你的祖母,结果却不小心害死了她,那么,你的母亲就不可能出生,没有母亲自然不会有你,那你又怎么能回到五十年前害死你的祖母呢?这就导制了佯谬,人为的破坏了因果率。所以后来又有人提出了平行宇宙这个概念。就是说除了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还有无数个与之平行前进的世界,‘宇宙不是只有一个单独的历史,而是有所有可能出现的历史,每一个历史都有自己的概率’。‘当时间旅行者回到过去,就进入了和历史记载不同的另外的历史之中,这样他就可以自由地行动,不受和原先的历史相一致的约束’。对于高深的科学,我一向知之甚少,但是我相信这一切,因为相信它能让我感到慰藉。虽然在这个世界里,我的玲子死了,但是在另一个平行前进的世界里,也许我的父母和王玲都还活着,没准我还是个孩子,正躺在母亲的怀里呼呼大睡。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或许我就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在灾难还没有到来前,就人为的避开它。尽管这必定也会导制某种版本的佯谬,破坏因果率,可是为了心爱的人,我想每个人都会这么干的。
    我看到了一个窗户,那窗台上摆着一盆金黄的菊花,旁边有几只干瘪的大蒜和红辣椒,上面落着几只苍蝇。窗边还有一棵枣树,我趴在窗户前,脚搭在树上,一呼气,苍蝇就会飞起来,紧接着有一股怪味扑进了我的鼻孔,让我连呼吸也变得困难。我似乎是想喊某个人,那个人就在拥有那扇窗户的房间里。我一定爬过那棵枣树,摘过枣子--既然我趴在那个窗户上喊那个人,那么我一定认识他(她);我既然认识他(她),又怎么舍得不去摘那树上的枣子呢?如果不是凭空幻想的话,我还应该有一个精致的小竹蓝,是用翠绿的子竹编成的,很软,摸着很凉爽。这些都是残存的记忆告诉我的--姑且称之为记忆吧。那些打落的枣子一定曾经装在那个小竹蓝里,像玛瑙一样晶莹闪亮。我突然想起了脑后的那个伤疤,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该死的印章一定是摘枣子的时候从树上摔下来刻上的。比如撞在石头上,或者挂在树桩上,都合情合理。这一切自然是童年顽皮的结果。这个解释清晰自然而富于哲理,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理由。窗户有了,扑鼻的霉味至今还没散去,枣树也必定是真实存在的(我的伤疤证实了它的存在)。我要喊的那个人一定是我童年的小伙伴,于是对象也有了。这个推理是个经典的反证案例,在我的逻辑思维反复推理组合下,它证实了自己的真实和完整。时间--童年;地点--枣树下,窗户前;人物--两个小孩,一个在窗内,一个在窗外。构成事件的三要素皆已存在,且毫无破绽。只剩一个小小的未决疑问。
    --那个人,究竟是不是我?
    在我的记忆深处,好像丢失了一个人,又好像多出一个人,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一直理不出头绪,那些片断无规则地在我脑中来回巡展,有时是一条小河沟,有时是一片干燥的场地,有时又变成一列迎面驰来的火车。我坐在某节车厢里,把头伸到窗外,站台上站着好几个女人,有一个在向我挥手,其它几个都在擦眼泪。线索,一切都是线索,似乎在指引我穿过一段时间隧道,回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可是我没办法把它们有机地组合起来,它们像一群蝴蝶在我脑海里飞舞,我一皱眉,一伸手,它们就从我的脑袋里飞快地逃走了。火车,又是火车,它又驶进了我的脑海。领花、肩章、高低架铁床、草绿色的军装、带铁托的八七式自动步枪……嘟嘟嘟嘟……谁在吹紧急集合哨?我的背包散了架,背包带长长地拖在地上,像肠子一样难看……我是怎么了?为什么会有这些东西出现在我的脑子里?它们和我有什么关系呢?真要命!我的脑子越来越乱了。为什么没人给我让路?天这么黑,我要去什么地方?那个下坡可真陡啊!那个小女孩是谁?她是从哪里跑来的?真要命!真要命……
    我看到一个女人捧着一盆菊花向我走来,她是那么美丽,那么典雅,她赤裸着粉红色的身体,通体散发着圣洁的光芒。她穿过高山,穿过平原,穿过沙漠,穿过大海,穿过森林、穿过小溪、穿过马路,穿过花坛,一直走到我面前。是谁用氧气罩捂住了我的嘴?真舒服,可是为什么立刻又拿开了呢?难道他们不知道我正需要吗?

    清晨,太阳还只是露出一线儿红色的毛边,许多气味就包围了我。我的鼻子最先遭受灰尘的入侵,这些灰尘浓厚而沉重,它混合着数十万辆汽车排出的尾气以及数百万只轮胎与地面磨擦散发出的橡胶臭味,像铅粉一样呛入我的鼻孔,让我像个垂死之人张大了嘴巴。是否这就是城市的味道?让人无路可逃。这灰尘占领了整座城市的黎明,连接成一张巨大的灰色的网,开始包裹所有的人。如今,它开始包围我这个孤独的漂泊异乡者。如果我是一只鸟,它就是一把霰弹枪;如果我是一片玉米地,它就是漫天的飞蝗。它们从四面八方向我扑来,无孔不入,令我无法躲避。就算遁地三尺,它们也会把我挖出来。我想起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创造的小镇马孔多。一切虚幻都变成了真实?还有什么值得我们去怀疑?
    除了气味还有声音,自行车的铃声,汽车的喇叭声,行人的咳嗽声,还有那细细密密的,无法分辨方向的说话声。谢天谢地,我总算在这几至窒息的空间里平安醒来了。人行道上戴着口罩的清洁工正在细致地清扫路面;不远处的马路上,两辆洒水车喷射着密集的雨雾缓缓交错。我坐起来,傻傻地不知所措,我的思绪乱七八糟,像一台中了病毒的电脑,我甚至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揉捏着眼皮,点了支烟大口大口地吸。如此炎热的夏天,我竟有些哆嗦,那是肌肉的颤抖,仿佛打摆子一样。我的后脑勺隐隐的痛,我的胳膊、手背,以及所有裸露的皮肤上被叮出了无数个大包,额头也格外的痒,我左右开弓,一手抓脑门,一手挠脖子,打了两个大大的呵欠。
    这样的早晨是我始料未及的,在我的记忆中,家乡的清晨像春风一样轻柔,像秋雨一样绵软。赶早的行人脚步轻盈,母亲的棒棰声声清脆,山雀轻轻地鸣,牛羊懒懒地叫。我像野山羊一样迎接着每一个恬静的黎明,踏着晨露徜徉在上学的路上。这就是天籁,我心中的天籁。多少年来,我一直被这天籁之声包融。现在,我放弃这样的舒适,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看来,我必须得找个安稳的住所了,这里,终究不是久住之地。可是,城市虽大,再富的人也不会平白无故地施舍穷人。我只是夹在两块面包之间的那片生菜叶,所有的一切都在挤压我,掠夺我。就算我是一片落叶,我也不会是最后一片。我的过去已经被清洗,我和未来依然掌握在上帝手中。当我走进这片富有的荒地,我就丢失了我的栖身之所。
    我曾经有一个很温馨的小房间。书桌上有一盆金色的菊花,美丽绝伦。这盆菊花是唯一完整属于我的东西,是一个朋友送给我的,但是那个人我已经不记得了。已经过去了许多年,我能记起它,连我自己都觉得惊讶。我真的忘记了很多事,像被抽空了一段记忆,唯有这个场景我记得很牢。那时候总有小甲虫在花瓣上爬来爬去,我就想尽办法把它们赶走。但是收效不大,我赶走一只,又会飞来另一只。晚上做完功课,如果睡不着,我就会趴在书桌上默默地看着它。好像从我记事起,我就老是失眠。失眠是大人的专利,但是在幼年时我就体验到了这种痛苦。也许我就是那种早熟少年。我愿意听到别人这样说我,虽然从来都没有人为我证实。事实上,在我刚学会说话的时候,我就已经学会了思考。有思想的人都是痛苦的,从第一次思考问题的时候,我就开始了痛苦之旅。我的姐姐也有她自己的房间,打我记事起,她从不让我进她的房间。她待我很好,却不肯让我进她的房间,在我看来这是不可思议的,对一个人好就应该倾其所有,无私的奉献,包括开放自己的房间。她的行为,让我觉得古怪。小孩都有个毛病,她越不让我进我就越好奇,只要她出门,我就想偷偷遛进去。可是她很精明,每次出去都会把门锁上,所以我一直都进不去。我的好奇与日俱增,我想,她的房间里一定有许多神奇的东西,那些东西,一定是我闻我未闻,见所未见,梦寐以求的。百密终有一疏,终于有一天,她忘了锁门,于是我兴奋的遛了进去(我的房间里总有股热哄哄的味道,她的房间凉飕飕的,一点儿气味都闻不到)。进去后我就失望了,我翻开她所有的抽屉,连床底也仔细搜查了好几遍,什么稀奇玩意也没有,除了床头贴着几张明星照片,抽屉里藏着几个发卡,什么都没有。跟我的房间比差远了,至少我的书桌上还有盆漂亮的菊花。从那天起,我就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如此神秘的向往,结局却如此平淡,还有什么值得我去追求呢?我在我的小房间住了很多年,大约从懂事到整个求学阶段结束,我一直都住在那里。后来有一段时间我好像离开过,究竟去了哪里,又是怎么回来的,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我说过我的脑子很乱,有很多事,都不记得了。后来我想,可能她的好东西都藏在隐秘的地方,那时我毕竟是个孩子,不知道大人会把好东西藏在什么地方。

    我在县城工作的时候,经常听到有人在背后议论我,说我是个小神经--某某天我又做了什么与众不同的事,某某天我又说了什么稀奇古怪的话,他们记得比我自己还熟,好像除了打听别人的隐私,再找不到更好的消遣。每当我从那些人身旁走过,他们就会偷偷拿眼瞟我,等我走过去,便围在一起说悄悄话。我知道他们是在妒忌我--谁都不会去议论一件没有价值的事,或者一个没有价值的人。如此一想,又不免有些自豪,毕竟我还是个有价值的东西。但总是被别人议论,且是私下议论,时间一长,难免有些不堪重负。有一次他们正在议论我,被我撞了个正着,于是我跑过去问他们为什么说我是神经病,他们回答不了我的问题,被我搅了个大红脸,只好尴尬的拍拍我的肩,叫我不要多心,然后又集体冲我暧昧一笑,一哄而散。之后又被我逮住了好几次,每次他们都说我听岔了,说他们的聊天内容与我无关,是在讨论其它人。为了完善谎言,他们还煞有其事的给我列举了几个候选人名单,好让我相信他们真的是一帮诚实的人。即便谈话对象不是我,在私下里说别人坏话的人,又怎么能称得上是诚实的人呢?既然不是诚实的人,他们说的话我又怎么能相信呢?
    天下人都长着两只耳朵,一只为了听真话,另一只为了听谣言。那些得不到目的之人,就是谣言制造者。虽然我还不知道他们妒忌我什么,但是我敢肯定,他们所说的小神经绝对是我。穿过瞳孔,我就能看透他们的内心,他们却真的以为我是个傻瓜。我发誓一定要找到说我坏话的罪魁祸首,让我知道是谁在造我的谣,我绝不轻饶他。那几年我一直陷入深深的苦恼中,为自己感到悲哀,也为这无聊的社会感到悲哀。所有的人都在关注那些毫无意义的事,而那些真正有意义的事,却成了他们眼中的无意义之事。现在,这些事好像都远离了我,我被迫短暂地关闭了我的过去之门,再也没有人说我是小神经或者傻子,甚至没有人直视我。所有的人对我来说都是陌生人。我已告别一段历史,开始了另一段过程。这是我人生之河中相隔很近的两块木板,我只轻轻一纵,就从这一条跳到了另一条。
    遍地高楼,拥挤着,像一片被蛀食得千疮百孔的松树林。这就是城市,千百万人住在其中,像一箱箱蜜蜂,清晨,它们倾巢出洞,各干各的活;到了晚上,又齐刷刷地挤进一排排蜂房似的小房间。不同的是,蜂房是六角的,房间是四角的。这就是人与昆虫的区别,仅此而已。仰望灰蓝的楼群和灰蓝的天,一切都显得那样遥不可及不可捉摸,唯有感觉告诉我,这是真实的,是‘存在’的。这真实可信的感觉猛地向我压来,似乎要将我压挤成一块不能站立的叶子。关于真实,我觉得它很具有逻辑性,凡是看到的,都是真实的,真实的也就是‘存在’的,我看到你的脸,你的脸就是‘存在’的;我看到树叶在动,风也是‘存在’的;我听到你说话,你的声音已经‘存在’;我看到你死了,你曾经‘存在’过。萨特早就给了我这些答案,他的“存在与虚无”,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是没法推翻的。
    走得累了,我在一处花坛停下脚步,静坐,抽烟,以及低头注视草叶上忙碌工作的蚂蚁。蚂蚁都能确定并调控自己的行动,我却找不到我的目标。我是盲目的,我来这城市,究竟想干什么呢?是开始新的生活,还是逃离过去。或者两者是息息相关的,就像生与死本为一体,生的开始也就是死的开始。我真想跑掉,像狼一样奔出这钢铁森林,一直跑到荒无人烟的地方去大口喘气。我难道连蚂蚁都不如么?
    行人来来往往络绎不绝。每个人都是那样的典雅,每个人都是那样的斯文。仿佛连墙上的瓷砖都透露出某种气质。而我,我看看自己,我发现自己活像个民工。我的脑子里又涌出许多古怪的模糊片断--水沟、场地、火车,还有让我眩晕的漫长的下坡路。这些片断太凌乱了,杂乱无章,驴唇不对马嘴,任我再怎么努力也组合不出完整清晰的情节。难道这是某种昭示,提醒我不要忘了过去?我想不会吧,我只是记忆力衰退而已,又不是彻彻底底成了傻子,总不会连自己做过什么都忘了。假如真是如此,我一定会去跳河。我只能归咎于自己看了太多的小说,以至思绪紊乱,白日做梦。
    我身边多了个小女孩,四五岁的模样,长得像个日本人,小鼻子小眼,正在傻傻的望着我。不远处有个年轻的女人正在开自行车的锁,那应该是她妈妈。我冲着小女孩吹了声口哨。虽然她不漂亮,但她毕竟是个小孩子,连一只小猪也比一个大人好,何况她是一张未被污染的宣纸。对我的公然调戏,她显得很惶恐,眼睛慌乱地盯着我,不时回头看看她的母亲,犹豫着是否现在就从我身边跑开。
    “宝宝,过来!”那女人叫道。她已经打开了车锁,此刻正蹲下来抹擦着沾在丝袜上的一小块灰尘。小女孩转身跑过去,张开双臂。女人将她抱起来,搂在怀里掂了掂,说宝宝,要减肥哦,你都快成小胖子了。但是小女孩却回答说,妈妈,我要吃热狗。呵,小胖子,这称呼真可爱。上学的时候,我不也是被人叫做小胖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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