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慈溪市老赖掌起初级中学舞蹈照片2018(我是其中一个想看看照片的效果。)

有句古话叫做“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以前,老赖们总是活得潇潇洒洒,

拿着别人的钱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持续加大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力度,7月24日起,仙桃法院依次向仙桃市精英学校、仙桃市第一中学、仙桃市荣怀学校、仙桃市伟才实验小学、仙桃市和平外国语学校及仙桃市仙源学校等六家高收费私立学校送达《司法建议书》及《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们的一封信》。

执行法官向仙桃部分高收费私立学校送达《司法建议书》

针对现有拒执惩戒举措在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仙桃法院建议相关学校在招生简章上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

对本校所招录学生父母的基本情况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

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的,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仙桃法院始终秉持“老赖不清,誓不收兵”的执行理念,同时创新线上线下惩戒手段,最大限度发挥失信惩戒功能,对“老赖”撒下天罗地网,让“老赖”插翅难逃!

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们的一封信

各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学生家长:

又是一年招生季,各位家长都在为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辛苦奔波。我们充分理解各位家长的舐犊之情,但与此同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理应得到尊重。我们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样也要维护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

为了不给孩子入学造成不必要的周折,仙桃市人民法院现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告知你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失信惩戒系统的,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将受到禁止。

近日,仙桃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已向辖区内仙桃市第一中学,仙桃荣怀学校等所有高收费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辖区内各相关学校在招生时: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子女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父母是孩子的榜样,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的对孩子产生影响,犹如一本没有文字的教科书。家长失信,孩子无辜。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为孩子支付高昂学费,此举的初衷仅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在家长失信的情况下,孩子可能面临入学不被录取或勒令退学转学等被动局面,势必给孩子身心造成影响。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体系,我院郑重督促各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如你已自动履行完毕或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请尽快告知法院承办法官,避免因被纳入失信名单而处处受限。我院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履行义务后,将及时办理失信信息的屏蔽手续,最后,祝愿各位莘莘学子学业进步,早日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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