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一起出生,弟弟沉睡几年后醒来,弟弟早知没结果当初不应该沦落女主不是姐姐,经常亲姐姐,玄幻小说

独孤冥穿着锁子黄金甲去找虞夫人,却在刚进去的时候,被虞夫人拉进了房间,还要求把衣服换掉,独孤冥疑惑的问她“为什么要换的,在我们那里是很常见的”“那是你们那里,在我们这里,露胳膊露腿是不守妇道的,那是妓女才会穿的,换下了我给你改改”独孤冥乖乖地把衣服换下来给她,在几天后虞夫人交给她一件女子战袍,上面的花纹更加精致了,那件战袍也就是在箱子里的这件,独孤冥将衣服抱了出来,用法术把她身上的衣服换成了战袍,法术在别人那里都是宝,而在她这里都是用来干这些的,把头发用发冠全部束起,最后用红玉簪固定,一直在头上的雪缨被她拿在手上,独孤冥拿着变大的雪缨出了房门,在院子里耍起枪来,越练心就越来越烦躁,突然发现院子里的花草都被糟蹋了,一挥手又恢复了原样,把雪缨插在地上,拿出无尽酒壶跳到海棠树的一根粗壮的树枝上躺着,打开盖子,一壶浓郁的酒香飘了出来,独孤冥喝了一壶说道“第一次觉得,酒竟然有点苦涩,算了继续喝,就想李白说的‘今朝有酒今朝醉’无尽酒壶!满上!”喝了几壶之后,独孤冥的一只手垂了下来,无尽酒壶掉在了地上,嘴里迷迷糊糊地说“我想回去,回到原来的时候”那晚她做了一个梦,不知道是怎样的,只知道那时她笑的很开心,应该是个好梦。
独孤冥醒来之后跳到树下,把无尽酒壶捡起,顺便把雪缨从土里拔出来,回到房间里,拿出梦情看了看巫蛊娃娃那一页:巫蛊娃娃可容纳魂魄,将其变成活人,魂魄进去以后体内的器官会恢复魂魄生前的样子,不过法力需要制作人过渡,且每天会有两个时辰的休眠期,一旦娃娃被毁,制作人也会受到重创。制作方法:做个小娃娃,需按照那人生前的模样制作,后滴入精血,巫蛊娃娃只能做两个,完成之后此页会自动销毁并且使其忘记制作方法。独孤冥笑了笑:两个就够了。按照独孤无那和独孤无邪的样子做了两个小娃娃,滴入两滴精血,将自己脑海里的两个魂魄给取了出来,见两个娃娃变成与她一般高的人时,独孤冥将二人放到床上,静静地看着她们,巫蛊娃娃那一页也毁了,她也不管:她们自那以后就没有再说过话了,等我去找她们的时候,两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只有那微弱的呼吸,她们大概要走了吧,不过这娃娃可以护住她们,我只要保护好她们就行了。独孤冥等了一会,见时间还长就去了厨房,做了几个小菜和点心拿进房间,二人已经醒了,现正坐在凳子上说话,见独孤无忧进来了就听了下来,毕竟那件事她知道了会伤心。独孤无忧笑着把东西端到桌子上,给两人摆了两副碗筷,三人吃完之后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独孤无那开口了“无忧,有件事情我们觉得一定要告诉你”独孤无忧点了点头问道“什么事”“一定要小心叫独孤雁的女人!”“为什么”独孤无邪接着说“不要问为什么,你要远离她,更不要与她做任何交易,她不是好人”“好的,我记住了,我们出去走走吧,你们跟阿婴他们认识一下”两人点了点头,独孤冥欢快地走在前面,身后的两人也说说笑笑的,到了大厅,原本在斗嘴的江晚吟和魏无羡,一旁看着二人的江厌离三人顿时愣住了,过了好一会才回过神,魏无羡指着无那和无邪结巴地说“姐…姐姐…她.她们是”独孤冥拉着两人的手对着他们说“她们是我的魂魄,她叫独孤无那,她叫独孤无邪”江澄眉头紧锁“姐姐,魂魄要是不齐的话,会很疼的”独孤无忧还没说话,无那就开口了“没事的,只要我们两个还活着,她就不会有任何事”“既然如此,两位先坐下吧”江厌离开口道,待众人全部坐下,独孤冥先开口了“射日之征开始了吧”“是的,姐姐”“我们三人要去参加,放心不会拖后腿”“可是刀剑无眼,很危险的姐姐,况且你的虚弱期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没事,我要参加”二人见她如此坚持便同意了,独孤无忧让独孤无那和独孤无邪先回房间,在魏无羡走了之后自己也跟了上去,叫住了他“阿婴”魏无羡回头说道“怎么啦姐姐”
独孤冥:阿婴,在射日之征你要用鬼道是吗
魏无羡:是啊,姐姐,怎么啦
独孤冥:阿婴,答应姐姐,射日之征之后,能少用鬼道就少用,可以吗
独孤冥:姐姐给你两个原因:一、修鬼道,有损心性。二、鬼道太过强大,在射日之征你用鬼道,他们会认为你是跟他们一队的,认为就算是邪门歪道但是行的是好事,会敬佩你。
魏无羡:那为什么不能用
独孤冥:我还没说完,你有没有想过在射日之征之后呢,射日之征结束后,他们就会忌惮你的能力,到时你不小心做了什么威胁到他们利益的事,他们就会忘记***日之征所做的事,找个莫须有的罪名,就像射日之征一样围剿你,到时你要怎么办。魏无羡苦笑“这我不知道啊”“你就少用鬼道,免得被人抓住把柄,那样他们也找不到什么事来找你麻烦,还有随便你要是不带在身上就把它给我”魏无羡一听随手把随便丢给她“那姐姐就帮我保管啊”说完就跑了,独孤冥失笑,把随便收到忘川里面:到时别人说阿婴不带配剑没家教的时候,看我怎么打脸。而房间那边两人之间的气氛则不如刚刚那么和谐。


望望窗外,已是人近黄昏。突然想起来这座陌生的城市已有近一年的时间,看惯了人情杂事,习惯了把苦咽进肚子,学会了在无人的夜里用各种方式独自疗伤,相信着“人要靠自己”~总是装作不经意的一个人流浪,原来,离开爸爸妈妈的唠叨和照顾是这样的空虚与寂寞。走与霓虹之间,固执的认为这个城市不属于我,我是内心细腻的女孩子,讨厌喧嚣,讨厌坠落,典型的多愁善感,没有人了解我,包括最爱的爸爸妈妈,他们是怎么也不会体会到为什么每次给我给他们打完电话,我都会痛哭流涕,更不会明白我为什么会老是闷闷不乐,也许是自己对这个世界有太多不满,但“就算全世界都负了我,我也要笑对生活”,我知道我不能坠落,更不能放弃,因为我要做爸爸妈妈的好女儿,好女儿就不能让爸爸妈妈失望~~~。“每次点燃火柴微微发光,看到希望,看到梦想,看到远处的妈妈说话,她说你要勇敢,你要坚强,不要害怕,不要慌张,让你从此不必再流浪,妈妈牵着你的手回家''''''''”这首《火柴天堂》每次我都要听好多遍,直到听到泪流满面为止。妈妈,原谅我曾经的年少无知,那时我还是一个懵懂的女孩,不懂得父母心,看不清善恶美丑,一味的固执,一味的放纵,以为生活里只有快乐,原来我错了,我的任性,让您们伤透了心''''''''可是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我真的长大了。远在他乡的日子里,我明白了很多,也学会了坚强''''''''爸爸,我曾经是天真幼稚,也爱做好多好多美美的梦,梦里面,我希望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公主,希望有最漂亮的花裙子,现在也是,但我知道那只是梦,虚幻而遥不可及'''''所以我不会再那么的傻,不过保持一颗纯洁的童心也是好的哦!呵呵 。总是装作不经意,把许多事情放到心底,一味的欺骗自己,给自己好多不得已的安慰,每个人的心上都有一颗种子

,我们都期待着它生根发芽,可是却不曾想过它也会哭泣也会悲伤,直到对不起全世界,才突然发现,原本的美好,变的可憎,变的让人担心~~常常梦想着有自己的一份天堂,希望飞的老高老高。很多时候我们都竭力把自己放在深深的躯壳里,想望却怎么也望不到边。写自己的文字,唱自己的歌,我以为这就是所谓的快乐。其实我错了,快乐是什么 ,快乐就是满足。“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刹那间,远处飘来朴树的歌,忽然想起春去春又回,我眼中的忧郁随着岁月减退了不少,离开家乡后的第一个秋天,我便编织出一个童话,它的名字叫《流浪》。想念纯真,我是年少的鱼,在深深的蓝海里寻找自己的青春岁月。他乡流浪的鱼,总有一天会回家。

恋恋城市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吴薇初夏,心好温热,厌倦了城市中来来往往的宣泄,一去一回,重复着整日整夜的寂寞与沉闷,这样规律的生活中怎么能寻找出一丝另类的色彩,心有点累了,该去疗养一阵子,不懂什么品味,什么浪漫,所有都要去适应,即使是长夜的落莫。习惯了把苦搁在心底,其实也无所谓拉,孤独不过是悲凉过后的替身,原来属于城市的寂寞被午夜的暮色覆盖。月光下的行人匆匆忙忙的赶路,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为了生活。走于霓虹之间,城市的那种傲气瞬间表现的淋漓尽致。天边的晚月都不知跑哪去了,郁闷~~~。想去天台赏繁星,想去路口的花园闻草香。春过了,夏来了,心也就暖了。忽然想起来这个城市已有快一年的时间,看惯了人情杂事,习惯了一个人的日子,车水马龙,川流不息,静静的看着,有些赏心悦目,每辆车都有过坎坷的行程,而它们的终点都是快慰与幸福。爱上这个城市的晴天是从第一次见到这里的阳

光那一刻开始的,你不会明白,那样的阳光怎么会让人有些感动,天空的纯蓝过分明净,云儿都干什么去了?天晴了,心情就好了。喝杯橙汁,读几篇感人的文字,闭上眼睛呼吸清晨城市的鲜味,心旷神也怡。偶尔下雨,淅沥沥下在心里,湿漉漉的一大片,独坐窗边,听王菲的歌,有些伤感的情绪。收音机里的播音员说今天天气不尽人意,有点清冷,大家注意感冒。在柜子里翻了一遍,选了件稍厚的衣服,有些温暖的感觉,离家的人要懂得照顾自己,有点想家,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游子心”吧。离家有8个月了,尝尽了酸甜苦辣,名言“少年不识愁滋味”,已经变的有些老旧了,怎么会不识呢,眼泪可不是白流的,枕头不知被侵湿过多少次,还要在表面装的若无其事,这样的生活虽累,,但人要学会自己长大,就必要经历这些,有时候想想,挺快乐。到了飘雪的季节,树上最后半片黄叶划着弧线走尽生命的历程,雪整整飘了三天三夜,而我静静的陪着它守夜,有点凄凉的味道,地上原来的痕迹悄然逝去,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记忆。阳光划过,城市刹那了无痕迹,恢复了曾经的平静,而此刻我的心却像一盏灯,无法熄灭~~~~~~~~。找不到梦的方向,爱上了黑夜的寂寞,习惯了一个人的孤单。对于这个城市,少有的陌生,若有似无的沉闷,讨厌喧杂的气氛,但城市需要它们去点缀。闪烁的霓虹,晃动的舞灯,城市越来越光华,也离我越来越远,我问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属于这个城市,还是我注定了只是坠落街角的叶子,想罢,待到秋天到来,我才会给自己,给这个城市一个圆满的答案。

文/吴薇 ; ; ;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沉到现在……“街边的音像店,周杰伦的音乐,飘漾在午后暖暖的阳光里,纯净的空气,不

知什么时候,嘴边竟有咸咸的味道,茵茵流泪了,俊一,我的好朋友,你还好吗? ; ; ; ; 那年的秋天,叶子很多都凋落了,校园里的林荫道上被覆盖上一层厚厚的落夜。茵茵喜欢一个人走在这样的叶子铺成的路上,看着叶子从树间飘下来,打几个转,茵茵会欣慰的微笑,单薄的身子在风中显的很无助。茵茵是那么柔弱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想去照顾,茵茵喜欢秋天,喜欢雨,更喜欢甜甜的鲜橙多,美美的情调,讨厌喧嚣,讨厌坠落。茵茵不是不甘寂寞的女孩,她说过,她不怕寂寞,一个人的日子总会想通很多事情。茵茵知道,虽然自己确实好寂寞,但日子一长,也就习惯了,有什么心事都搁在心里,难过的时候,就躲着独自疗伤,典型的多愁善感。茵茵不相信缘分,但遇上俊一,她终于知道,自己将要长大.。

只记得那天的天异样的蓝,天上的白云都不知跑哪去逛了,当时的俊一穿着大大的白T恤,宽宽的牛仔裤上故意破几个洞,Addies的运动鞋,阳光的味道扑向茵茵,茵茵有些陶醉了,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男孩爽快的打了个响指,嗨,你好。茵茵吃惊的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孩,不知该说什么好,男孩笑了,笑的很灿烂,呵呵,怎么拉,看到天使拉?我叫沈俊一。茵茵这才回过神来,哦,我叫李茵茵,你好啊。说着向男孩回敬了笑脸,男孩说,好,茵茵,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叶子依然飘着,两个人的影子立在微微的秋风中,暖暖的,只听见周杰伦的那首《晴天》远远地回荡在空气里,美美的思绪。转眼间,第二年的冬天到了,认识林扬有一年多了,茵茵觉得原来拥有一个好朋友是这么的快乐。 那段日子,茵茵会远远的看着俊一轻轻地跳起来投篮;傍晚,俊一会带着她去看最美的日落;天黑了,就看树稍上的月亮皎洁的发光,还有远处那颗金黄色的星星闪着光的可爱样子。茵茵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不寂寞的孩子,俊一是那样的一个好朋友,那样的可以让自己快乐。窗外的雪呼呼的飘着,茵茵回忆着过往的幸福与快乐,忍不住的有些感动,突然想起俊一这几天情绪有些低落,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了。这时,电话响了,铃声打破了原有的平静,接听:茵茵吗?是我,俊一,下午5点,天台,不见不散。茵茵来不及插话,电话那边就成了嘟嘟的盲音,无奈,她只得挂上电

话,心里却忐忑不安。下午5点,太阳躲进云里,天台边,茵茵和俊一相对而坐,俊一看起来异常烦闷,一直低着头扯着衣角,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茵茵很担心地问,你怎么拉。俊一慢慢的抬起头,茵茵看见他眼眶红了,只听见他轻轻的讲着:茵茵,我就要走了,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我真的不愿意放下你,我的好朋友,可是许多事情都是事与愿违,我妈妈跟别人走了,她抛弃了我和爸爸,所以……。说到这,林扬已有些抽噎了,深深的吸了口气,继续说着:所以爸爸要带我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爸爸是不甘寂寞的人,他说要重新开始生活,不能仍这个家沉沦下去,茵茵,不要怪我,你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我走后,我会天天想你的。说完,俊一再次低下头,茵茵知道他一定是流泪了,望望天边微起的晚月,装做坚强的说,俊一,不要难过了,我怎么会怪你呢,如果不是你,我想快乐是什么,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了。俊一,你个坚强的男孩子,在这件事上可不能变的脆弱哦。你的离开,我确实很难过,也有一万个舍不得,但是 至少我们曾经有过快乐,即使分开了,各自也不会觉得寂寞,你说对吗?林扬抹抹眼泪,使劲的点点头,恩,你说的对。那一刻,茵茵觉得脸上有湿湿的东西滑过。火车站,来来去去的拥挤的人群,站台上的人们纷纷向车厢里的亲人朋友招手,茵茵静静的看着林扬慢慢登上火车,俊一缓缓的转过身,向茵茵招手,茵茵在心里说:俊一,保重。回到学校,茵茵打开林扬留下的纸袋子,里面是一封信和一盘磁带,放进收音机,是周杰伦的《晴天》,再也熟悉不过的声音,再也经典不过的旋律:“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沉到现在……”记得初次见俊一,是听到这首歌,也记得从前俊一就是这样弹着吉他给自己唱《晴天》,茵茵总是听得泪流满面,轻轻拆开信封,淡蓝色的信纸上,一行行清秀的字映入眼帘。

茵茵: ; ; ; ; 其实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要经历许多挫折与困难,遇上你之前,我是那样寂寞的人,爸爸妈妈整日整夜的吵、闹,我越来越感到空虚,认为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真正关心我的人。可是,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你将会是让我摆脱寂寞的人,你的眼神告诉我,我不寂寞,因为我有你这个好朋友陪在身边。我想,我的妈妈也同样是

寂寞的人,也许另一种生活会让她快乐一些,你说是吗?易依,我们曾经一起感受忧伤,品味苦涩,你让我知道,这个世界并没有放弃我,现在我走了,你仍然不会寂寞,因为还有我在城市的另一边想念你,祝福你,再见,我的好朋友。

泪无止境的流下来,茵茵抿抿嘴唇,咸咸的味道,俊一,我的好朋友,你在城市那一端一定要好好生活,我会想你的。寂寞的时候,就看看天边的月亮,我会化做一轮晚月守护你,你不会孤单。其实,我们都寂寞着,但这却是快乐的,因为寂寞让我们相识,成为好伙伴,谢谢寂寞谢谢你。

的天空里,满眼是忧郁的暗黄。“曾经的年少无知,曾经的天真烂漫,化作青春里娇娆的彩云,在天的尽头闪烁,像午夜的霓虹缀满心田……。”偶尔的几只小鸟,扰乱了思绪。默默习惯性的望望这些活蹦乱跳的小家伙,眼里装满了怜惜,它们尖尖的小嘴在落叶上刨来刨去,不知道在找什么,默默想走近一些,想看的更清楚,可没等靠近,鸟儿们就一哄而散全都飞走了,默默追啊追,追了好远好远,单薄的衣服被风儿牵起来,阳光映着默默红红的脸蛋,默默微微的笑了,这样的秋天好快乐~~~。默默喜欢吹着用肥皂水做成的泡泡,亮晶晶的,太阳照在上面,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大大小小的泡泡都是默默的七彩梦想,就算它们终究是要破灭……。长大了,默默不再扎傻傻的小辫子,取而代之的是碎碎的短发,也不再看那些可爱的小鸟在天空里飞,但她依然等待着每年的秋天,秋天是唯一属于自己的季节,忧伤而凄凉。不知不觉的,妈妈的白头发频繁的多了起来,默默开始变的特别漂亮,全身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可眼中忧郁的暗黄却日渐加深,默默更爱秋天了,属于自己的忧伤也越来越不可收拾。很多时候,默默习惯一个人做在窗边,看叶子由墨绿变成暗黄。

默默出生在晚秋,是叶子凋落最多也是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有时候真希望自己能躺在秋日里最后一棵向日葵上,尽情享受独处的快乐。默默喜欢马致远的《秋思》:枯腾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晚上做梦了,默默梦见自己意外的碰见了去年秋天从她手中飞走的气球,她问气球,这一年,你过的好吗?可是气球没有听见她说话,飞啊飞,结果撞到一棵树上,碎了,默默哭着喊着,我的气球,我的气球。最后从梦中惊醒。默默常说:易碎的不只是气球,还有我的心……。默默是内心细腻的女孩子,会流泪,会悲伤,典型的多愁善感。明年的秋天默默就满18岁了,默默告诉妈妈,她要过一个特别的生日, 就是去后山上看秋天里最美的夕阳,摘最红的枫叶送给自己。也许许多事情都不如想象中的美好。默默病了,病的不轻,红红的脸蛋刹那间毫无血色,纸一样的白,妈妈心疼的握着默默的手,孩子,你一定要坚强啊。恩,妈妈,我是最勇敢的。默默使出全身的劲说了这句话。这时医生的话回荡在妈妈耳边,

你孩子患的是先天甲型性肝癌,需要手术!看着默默天真无邪的微笑,妈妈转过身擦眼泪,原来默默的眼中忧郁的暗黄是因为她体内的癌细胞已经开始扩散,而这一切默默全然不知。默默的病情越来越严重了,离明年的秋天还有整整8个月,而默默最多还能活3个月。医院的日子里,默默再也看不到漫天的落叶在天空中飞舞,心有点儿闷了,默默去了花园。阳光从树间的缝隙中倾泻下来,照的默默睁不开眼,默默昏了过去……。医生说,林默默,以后你只能呆在病房里,哪也不许去。妈妈,我想回家,我们回家好吗?默默用恳求的眼光看着妈妈,妈妈忍住眼泪,把默默搂在怀里,好默默,你是妈妈的好默默,答应妈妈,听医生的话,好好养病,记得你跟我妈妈说过的,明年秋天的生日,你要自己过一个最特别的。妈妈说到这,突然停了下来,默默想起自己18岁的生日愿望:去后山上看最美的夕阳,摘最红的枫叶送给自己。默默望着妈妈,眼泪直往下掉,妈妈,我一定好好养病,我一定要看到明年的秋天。死神无时无刻不缠着默默,现在的默默只能躺在病床上,连动弹的力气也没有了。窗外的鸟儿唧唧喳喳的叫个不停,它们都在想默默这些天怎么不来看它们了,她是不是病了。医生的话再次响了起来,林默默必须马上动手术,否则她会死掉!妈妈终于答应手术了,她真怕一旦默默进了手术室,就再也出不来,可是她实在不忍心看着默默日渐消瘦,却无能为力。后天就要手术了,妈妈给默默买了好多彩色的气球挂在窗边,希望她勇敢一些,默默睁开眼睛,看着那些漂亮的气球摇晃着脑袋,不禁问道,妈妈,明年的秋天还远吗?妈妈楞了一下,强装笑脸的说,不远不远。可是妈妈,我觉得它离我好遥远好遥远,我担心我撑不到明年的秋天。妈妈想了想又说,傻孩子,不会的,等你手术完,秋天就不远了……。风儿卷起两片火红的枫叶,好象要带它们去后山。因为有个叫默默的女孩曾许愿明年的秋天要过一个特别的18岁的生日,去后山上看最美的夕阳,摘最红的枫叶送给自己。风儿要准备好这一切,等默默来摘走秋天里最红的枫叶……。

小雯,别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吴薇初二那年的夏天,我还是个只知道寂寞与孤独的女骇,一个人来去匆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邻班一个叫小雯的女孩子,之后,我便与寂寞说bye-bye了。我们的相识是一种缘分。在一次校演讲比赛中,我们同时被选上参加决赛,结果小雯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而我,落选了。小雯的文科很好,这一点我不得不佩服她,她写的文章总能将主题表现的淋漓尽致,语言很美。我们同样热爱着文学,正因如此,我们才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我面前,小雯总像个大姐姐一样,从不摆架子,会关心我体谅我。小雯不漂亮,却有种高雅的气质,说话像个男孩子,留着长长的头发。我们的家住很近,所以,我每天都叫她一块上学,每次去她家找她,她不是在做饭,就是在打扫卫生,我要帮忙,她却推辞,无奈,我只有在一旁静静的看着,很想说点什么,却开不了口,也不想打扰她。小雯和她姑姑住在一起,,姑姑对她不是很好,她每天回家要给4个人做饭,饭吃完了,她还要刷洗碗筷。小雯从不在我面前提及她的家,她的爸爸妈妈。当时我总不懂她为什么不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而在这饱受不公平的待遇。虽然我心存疑虑,但我从不去问她,我怕她有什么事,经我这么一问,会让她很伤心。我们时常在一起谈生活,谈学习,谈未来,当我问她以后想干什么时,她总简单的回答不知道,接着就低着头默不作声了,我也就不好再问下去。暑假很漫长,我和小雯常去附近的小河边捉鱼,我们总是比谁的鱼大,谁的鱼漂亮,然后去逛繁华的街,听好听的音乐,无忧无虑。小雯很爱讲笑话的,说的话也很富有文学气息,总是逗的我开怀大笑,或者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和她在一起,我真正知道了什么是“快乐”,可谁也想不到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竟有那么不平凡的遭遇……初三开学的那个春天,我找小雯和我一起去报名,她却推说她有事,让我先

去,我有些不悦,但还是独自去了。然而,过了两三个星期,小雯依然没来上课,我心里空荡荡的,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莫名的失落。终于,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冲动,去了小雯家,可是只见到了她姑姑,她们说小雯走了,可却支吾着不肯说她去了哪里,无奈,我只有离开。走出她的家门,我满脑子都是小雯的音容笑貌,特别担心她出什么事情。“ 小雯,你在哪里,怎么连个招呼也不打就走了……”我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喊着,再也想象不出小雯现在的处境。就这样,小雯从我的世界里销声匿迹了,很长时间的杳无音训,而我却每天每夜的想着她,然而,两个多月后,我意外的收到了小雯的信,迫不及待的拆开它。 ; ; ; 薇: ; ; ; 近来身体还好吧,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很想你。 ; ; 初三学习生活很累吧!现在已是傍晚10点多钟,看着窗外那皎洁的月光,使我又想起了昔日的好朋友。回忆起我们一起上学回家,玩耍是多么的开心,而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暂,说句实话吧,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选择出门打工,或许这是我的人生道路。当我做上北去的火车时,你们已经在上课了,经过几天的路途今天终于到达了昆山。我现在在一家电子塑料厂上班,一个月工资有300多块钱,只是辛苦点,一天上8个小时的班,不过我还适应。你想我吗?我可是很想你哦!记得开学那天你让我星期天等你一起去学校吗?当时我真的…真的好想让我陪着我,你不知道我也有多难过,我真的不想走,好想和你永远在一起,哎……。我在昆山见到和我一样大的学生时,总会黯然伤情,也罢,这个世界无奈的事情太多了。事已至此,我还是挺高兴的,因为我终于可以挣钱养活自己了,也不必再担心别人说什么闲话了,更不用麻烦姑姑姑夫,你家有那么好的条件,一定要好好学习。我会想你的,你也要,好吗?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3年4月18日我一口气看完这封没有邮戳的信,我无法了解小雯现在是否真的如她所说在昆山打工,因为我知道小雯是不会让我为她担心的,即使不好,她也会说她很好。可我感觉的到她现在一定生活的很艰难,我无法想象小雯如今的容貌,一定瘦了很多,一定吃不好睡不好,在外地,孤身一人,无依无靠的,更何况她才15岁,还只是连初中都未毕业的小孩子。我担心现在身在他乡的小雯,担心她要是病了怎么办,会不会被人欺负。后来,从别人口中得知,小雯年幼丧父,妈妈也在那个紧要关头离开了她。被亲生母亲所抛弃的痛苦是常人难以承受的事,然而,小雯却用笑容掩盖了内心的苍凉,在别人眼里,小雯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能说会道,根本看不出她的背后尽会有这么曲折这么悲惨的故事。此时此刻,我无不叹服小雯的坚强,该死的命运将一个才华横溢的孩子折磨的体无完肤。摊开天蓝色的信纸,散发着淡淡的芳香,提笔,给小雯写封信,虽然不知道这封信将何去何从,但我相信小雯一定能听到我内心低低的倾诉。小雯: ; ; ; 你现在好吗?今天快乐吗? ; ; ; 今天晚上的月亮好圆,特别的美,你那里呢?我们就快中考了,收到你的信已有快两个月了,我没有一天不惦记着你,你怎么不给我你的地址呢?我想写信给你可是不知该寄往何处。真的没有想到你会走,而且走的那么远,我连你的声音都没办法听到,只能用心去感应。 ; ; ; 小雯,还记得吗?那次演讲比赛,你站在学校的舞台上,富有感情的演绎青春和理想,时不时还露出自信的微笑,当时的我对你真的好钦佩,你好勇敢好棒哦!还有那次,你们班比我们班放学早,你独自站在我们班教室外面等我,透过玻璃窗,我看到可爱的你正冲我招手,我真的好快乐也好幸福!下课了,你说那些老师是不是在给你们讲“四书五经”啊,怎么那么多废话,我听了被逗的笑不拢嘴,楼道里全是我们的笑声。还有……和你在一

起的快乐我想这辈子也说不完了,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都是那样的美好。如果有可能的话,我真希望你回来,我会一直等着你,等你回来了,我们还一起去捉鱼,我一定捉的比你小,没你的漂亮。等你回来了,我给你唱我新写的曲子〈香草与蝴蝶〉,也给你讲我新学的笑话,绝对让你笑的捂肚子…… ; ; ; 我真想说“小雯,你别走”,可是你终究是离开了我,我终究是又要继续曾经的寂寞,而你,是不是也在寂寞呢?没事,你还有我啊,还我天天想着你,天天盼着你回来……写到这,我的手已经不听使唤的停下了,对着镜子,我已是泪流满面,老天,你怎么不善待这个善良而可怜的女孩子呢?她还年轻,要走的路还很长,为何要让她承受如此重担?15岁,花儿一样的年代,小雯却要和大人们一起做繁重的工活,饱受他人的嘲讽和漫骂。命运如此的安排,真让人心碎。虽然我不知道那位狠心的母亲现在身在何处,但我想她一定过的很快活:当您吹着空调,吃着香喷喷的可口的饭菜时,您有没有想过您曾经狠心抛弃的女儿现在衣不暖,饭不饱,您的良心何在?您的仁慈何在?您要知道,您也是一位母亲,就请您将您那点微不足道的母爱施舍给那可怜的孩子吧 !您会得到上帝的恩赐。这几句发自肺腑的话埋藏在我心底已经很久了,终于说了出来,觉得好受得多。 ; ; 小雯,不管你现在是否幸福,你都一定要振作,你是最坚强的,你一定会战胜一切困难!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你一定会过的比我好……

文/吴薇远远地,我看着天边泛起的一丝红晕,才知道,原来幸福还在远方。总是不经意的客串许多角色,常常一个人上演独角戏,幻想许多的场合,其实自己只是剧本里唯一的主角,不管哭泣或是悲伤,相信青春不会因岁月而褪色。“删除忧郁,复

 ;――题记写完了秋天里最后一篇文字,才发现自己已经是疲惫不堪,关了电脑,靠到床边,mp3里放着燕姿的《风筝》,“天上的风筝哪儿去了,一眨眼不见了,谁把它的线剪断了,你知不知道……”眼泪总是在你最不坚强的时候从眼眶里往外溢,以为假装的不脆弱能制止眼泪的放肆,结果,是自己错了。依依说,阿诺,你有很长时间没给那棵绿箩花浇水了,它会不会死了呀。我这才想起窗边那盆绿箩花,那是皓宇送给我的。记得还是初春的花儿漫天飞舞的时候,依依和我去了花园边的秋千,依依要我做上去,她来推我,生性文静的我犹豫了半天,没敢动一下。这时,紫依突然扯着我的衣角喊,“快看,好美哦”我疑惑的顺着紫依眼睛盯着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正推着做在秋千上的女孩子,女孩看起来温柔而柔弱,白净的脸上泛着一片片的红晕,笑容纯真甜美,我看呆了,多么美的画面的啊,早春的微风,飘落的花香,正在我们都快乐的欣赏这完美的幸福时,突然女孩的笑容渐渐消失,眼睛慢慢的闭上,手顺着秋千绳滑下去,她晕过去了!我和依依几乎是同时叫出声,男孩慌忙把女孩扶下来,痛苦的喊着,“月儿,月儿,醒醒啊”这时的我不顾一切的跑了过去,依依显然被我这一举动吓坏了,紧紧跟在我的后面,生怕我出什么事。“快送她去医院啊!”我冲男孩大喊道,男孩这才会过神来,我们在马路边拦了一辆出租,到了医院,男孩抱着女孩焦急地不知所措,你等一下,我去找医生,说着,我朝医生办公室跑去,不一会,医生来了,女孩被送进了急诊室,男孩破不及待的跟了进去

,我和依依就做在外面,等待着结果,大约过了10来分钟,只听见男孩高兴地喊,月儿,你醒了。我轻轻地走到诊室门口,女孩的笑容又重新会到了脸上,她望着我微笑,男孩似乎察觉到什么,转过头看见了我,马上站起来走到我面前,很客气的说,今天真的很谢谢你,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谢谢。我摇摇头笑着不说话,转身离开了。这个男孩就是皓宇,我们就是这样的成了好朋友。事情过了不到三天,皓宇找到了我,送给我一盆含苞待放的绿箩花。它的生命力很强的,皓宇说,那天他妹妹心脏病复发,晕过去,医生说病已经到晚期了,她最多还能活两个月,他想让她快乐的过完最后的日子,说到这,我不经意的看到皓宇眼睛里红红的。后来,我知道了月儿是皓宇的亲妹妹,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绿箩花是月儿最爱的一种植物,她常跟皓宇说,她一定会很坚强的,就像绿箩花,那样顽强的生活。每当这时,皓宇总是转过去强忍住眼泪。月儿最终是离开了爱他的哥哥,走的时候还看着窗边的绿箩花,给了天空一个微笑,飞去了遥远的天堂,作了天使,留下皓宇一个人孤单。没有了月儿的日子,我看着皓宇日渐消瘦的脸,不知该怎么去安慰他,也许他自己能照顾好自己吧。依然是匆匆的赶路,不知道目的地。绿箩花还好好的活着,即使有的时候我忘了给它浇水,它也不会因为我这点疏忽而减退生命,正如皓宇说的它的生命力很强。依依总会在我劳累的时候提起绿箩花,我也只在那个时候才能想起皓宇。听人说,他在打工,瘦了许多。听了这句话,我的心疼了一下,他自小失去双亲,无依无靠的,我想我应该帮帮他。于是我东打听西询问的找到皓宇所在的工地,当时的皓宇正吃着盒饭,见我来了,显然吃了一惊,我笑着问,你还好吗?皓宇勉强的露出笑脸,好,好。我说,皓宇,你瘦的好多。皓宇看看我,然后低着头不说话。说着,我从大衣的口袋里掏出这个月的400块钱生活费。皓宇,这些钱你先拿着,好好地过日子吧。皓宇抬起头,突然倒退了一大步,冲我大喊,你走,我不需要你的施舍,我能养活自己,不要把你的可怜加到我身上,我就是累死也不会要你的钱!你走!你走!我不想再看见你!生性文静的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弄呆了,我哭着跑了出去。一回到家,我就扑到房间里,捂着被

子哭,泪水打湿枕头,我觉得自己真是委屈至极,皓宇,我只是想帮你,可你为什么要这样认为呢……事情过了1个多月,我再也没有去找过皓宇,虽然我依然很担心他现在的情形,会不会又瘦了,会不会又吃着那淡而无味的盒饭,可是一想到皓宇的那句:我就是累死也不会要你的钱,我不想再看见你!我就再也不敢奢望他会接受我的帮助。依依就要走了,去遥远的曼彻斯特,她的爸爸在那里给她找好了学校。依依说,阿诺,我走后,你要天天给我写信,我才会知道你在想我。我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眼前泛起一片水雾,只是我在硬撑着。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依依是我唯一的朋友,她的离开预示着我又要继续我的寂寞,我发誓不会在和任何人成为朋友,我会慢慢去适应一个人的日子。第二年的暮春,依旧是樱花漫天,没有了依依的提醒,我似乎忘记了皓宇的存在,窗边的绿箩花也是显得很寂寞了,孤独的立在风中,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而我,每天都给依依写信:依依,今天又下雨了,不知哪个女孩又哭了,哭了整整一夜;依依,今天绿箩花的叶子凋落了一片,我担心它会死掉;依依,昨天晚上我又梦见你了,是不是上帝被我们感动了,让你变成精灵飞进我的梦里,和我相聚;依依……我不停的写着,把我的思念和每天的喜怒哀乐都告诉她,只有这样,我才不会觉得寂寞,因为在地球的那一边,还有个叫紫依的女孩子在听我讲故事,如果我停下来,她就看不到故事了,那么她会伤心的,她会说,这下完了,阿诺不想我了。无意间,我提起了皓宇,我告诉依依半年前发生的那件事,依依在回信里画了个大大的笑脸,傻阿诺,你怎么那么会傻到去给他送钱,那样会让他误会的!我哭着说,可他已经误会了,而且误会的好深好深,我已经很久都没有他的消息了……可就在我生日那天,我意外的收到了一封来自北京的快递,信封上大大的写着“沈诺收”,我疑惑的看着这封莫名的信,心想着,会是谁呢,我没有朋友在北京啊。接着,我小心翼翼的拆开信封,里面露出一张水蓝色的卡片,上面是……是一朵绿箩花的图案!它是那么美那么清雅,卡片里面用红色的荧光笔写着:阿诺,生日快乐! 是皓宇!肯定是的!我几乎是喊出来了,可转念一想,不会的,怎么会呢,皓宇把我误会的那么深,怎么会,怎么会……我自

对不起,是我伤害了你。你知道吗?当你把那么多钱放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真觉得是我莫大的耻辱。月儿走后,我开始一个人流浪,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份工作,可是却常常饿肚子,衣不暖,饭不饱,你去的那天,正好是我饿了两天后发到的第一份饭,工地老板对我们不好,我们也只能忍气吞声。阿诺,我知道你是好心想帮我,我也知道那个时候的我确实也需要一个人的帮助,可是我生性好强,我不想过着吃别人的钱的生活,我要自己养活自己,不能让人家看不起。阿诺,你能原谅我吗? ; ; ; ; ; ; ; 现在我在北京一家电子玩具厂工作,生活过的还算好。我常常会回忆以前和你们在一起的日子,多快乐啊。依依呢?她还好吗?你们都还是小孩子,在外读书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前两天我去了北京一家名店,看见了这张别致的卡片,上面的那朵绿箩花让我想了很多,对了,那盆绿箩花还活着吗?我那在天堂的妹妹,不知道过的怎么样呢?我知道明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所以我把它买了下来,这点小礼物实在不成敬意,但我实在想不出还能送你什么,你也是我的妹妹,我想我现在唯一的亲人就只有你和依依了,你们一定要好好的,不要让我担心,有时间我会回来看你们。 ; ; ; ; ; ; ; ; 宇我哭了,原来皓宇真的还没有忘记我和依依,我要写信告诉他,我已经不生他的气了,还要告诉他,那个活泼可爱的依依现在正在遥远曼彻斯特的学堂里念书呢!花开花又落,绿箩花陪我过了整整一年,它不再凋落叶子了,因为我现在每天都在很好的呵护着它,它也顽强的生长着。春去春又回,漫天的樱花又开始舞蹈了,异乡的依依和皓宇你们看到了吗?又到暮春了,你们那里有没有飘着花雨呢?绿箩花笑了,它在说,你们什

文/吴薇我叫薇薇,蔷薇花盛开的时候妈妈带我来到这个世界。妈妈说,我刚生下来的时候,哭声比任何孩子都小。我问妈妈,那是不是就是代表我将来一定有出息呢。妈妈笑了,像春天里一朵火红的玫瑰。我喜欢牵着美美的手奔跑在春天金色的阳光里,美美是文静的女孩子,而我却是活泼好动,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常常拿我没辙。美美长的真好看,弯弯的眉毛,小小的嘴巴,活象个天使,我说,美美,为什么你妈妈会把你生的这么美?还有你的名字啊,你妈妈是怎么想出来的?每当我问这些问题的时候,美美就拍着我的脑袋说,薇薇,你真是个傻丫头。美美我大两岁,可比我懂事的多,比我能让父母放心。美美总说,薇薇,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而我也总是不回答她的问题,低着头扯着衣角,因为我知道,是孩子总是会长大的。我12岁的时候,美美正上初二,我便每天都在家门口等美美回来,之后我听见美美的同学问她,林美美,那个可爱的小女孩是你的妹妹么?我嘟起嘴巴说,好拉,以后,我就叫你美美姐姐。尽管我十分的不情愿,但我是真的希望美美快乐,于是美美笑的更甜了,我高兴的给她跳老师刚教的孔雀舞。后来我长大了些,就不再那么淘气了,我也有了自己的悲伤与快乐,我开始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好多感人的文字,然后拿到美美面前,美美姐姐你看啊,我写的像你吗?我在文章里常常写道,有个美丽的女孩子,她是上帝派来照顾我守护我的天使,因为她笑起来就跟天使一样甜美,我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因为我有个最好的朋友也有个最疼爱我的姐姐,她叫林美美。我疯狂的爱着玩偶娃娃,我的房间里堆满了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布娃娃。没有美美在身边

的时候,我就紧紧抱着它们,薇薇乖,薇薇不哭,你的美美姐姐就快回来了,你要乖,不可以让姐姐担心。我总是这样安慰自己,却不知自己已是泪流满面。妈妈说,薇薇,你美美姐姐生病了。我只记得当时的天好暗好暗,然后我的耳朵就不知道怎么了,听不见任何声音。我向美美家跑去,我发誓那是我第一次跑那么快,就是体育考试也没有那么快过。看到美美的时候我刚要问美美怎么样了,只觉眼前一黑,醒来的时候,我就已经躺在美美房间里了,我看到美美还有美美的爸爸妈妈都微笑的看着我,美美姐姐,你怎么了,我又是怎么了,我怎么会睡在这里了,还有你的病好些了吗?我确定看到美美哭了,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她掉眼泪,薇薇,你真是个傻丫头,为了看我,跑那么快,肯定又没吃早饭吧,你有贫血,不可以饿着肚子跑的那么累的,我已经好多了,已经吃过药了,不要担心了,倒是你呀,真让我放心不下。我没事。说着我就竭力坐起来,想给美美证明我已经没事了,可是美美一把按住我,不让我起来,睡会吧。我没有办法,只能听美美的话,静静的睡下了。后来美美的妈妈跟我说,美美在我身边不知坐了多久。14岁的时候,我遇见了彦一,长的很像电视上的那个明星林俊杰,很有邻家大男孩的感觉,而我最佩服的还是他弹的一手的好吉他,打的一手好篮球。当时我就说,美美姐姐,怎么今天的阳光这么灿烂呢?现在的我已经上初二了,美美也已经是一名的高中生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日渐减少。我开始爱一个人漫无边际的走,看大街上的人,一部分出发,一部分归去,其实我知道,他们的目的地和我一样都只有寂寞。我不是不甘寂寞的女孩子,起码在看见彦一的那一刻起,我发现原来世界还是美好的。天空依然是昨天的淡蓝,可是我看见彦一流泪了,因为他的眼眶红了,因为他看见我冒着烈日看他在球场上飞奔, 薇薇,你跟你姐姐说的一样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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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亚洲区,在马特的豪华别墅里。人们正在为小征举行生日派对。时光荏苒,小征已经是满六岁了。

那日正好是周末,许诺儿与吴铭带着丰厚的礼品早就赶来了。

上文已经说过,那时的房屋可以根据主人的兴趣变换出不同的形状,这是对于房子的外部而言的。

在内部,在立体放映机的帮助下,也可以出现多种逼真的模拟环境――可以让客厅变幻成一片绿绿的草地,也可以变幻出一座富丽堂皇的古代城堡。就连那天花板也可以变成不同的“天”,骄阳似火的天,繁星点点的天,下雪的天,下雨的天……亦真亦幻,这便是人间的最美了。

而此时别墅的客厅里所展现的是一片翠绿的草地,与他们家的后花园并无二致。

活泼可爱的小征正和小伙伴们在后花园里玩耍。他的爸爸,妈妈以及家里服务机器人正忙忙碌碌准备着各种各样的食物和饮品,同时还在等待着没有来的客人。而已来的人大都在三三两两的聊着。

苗吉正在桌子上摆放着杯子,突听到外面传来了飞车的汽笛声。抬头看时,一女子身着职业套装,风尘仆仆的进了屋子。她的身后还跟着一名男子,那人掂着一个大包。这就是苗吉在焦急等待的最后两位客人。

苗吉放下了手头的活,笑着去迎接,说道,“你们怎么才来。”通过无线电呼叫着在园子里玩耍的小征,道,“小征,快来,你看谁到了?”

“这几天工作紧。月球由出台了新的航天计划这不――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呢,就冲冲的赶来了。小征呢?”

“喂!小征别玩了,没有听见妈妈在叫你吗,你看是谁来了?”又向马伊问,“这位是――”

“这就是上次我在电话里向你们提到的青城,下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

“祝福你们。”苗吉伸出手来。

“谢谢!”那个叫青城的回应道。

他魁梧,英俊,又有绅士风度,看样子,是个不错的男孩儿。几年下来,玛利亚总算找到自己的幸福了。

“啊――是玛利亚姑姑”小征从外面跑了进来,快乐的喊到,“玛利亚姑姑。”

玛利亚把小征抱了起来,亲了一口,说道,“小征想姑姑了吗?”

“想了。”小征天真的说

“小征都这么大了,还让姑姑抱。姑姑会累的。”苗吉又指着青城,吩咐道,“快叫叔叔。”

小征礼貌的叫道,“叔叔好。”又对着玛利亚说,“姑姑是不是有了这位大哥哥就不和小征在一起玩了?”

听那稚气的声音,众人都禁不住要笑了起来……

客人们都到齐了,马特吩咐服务机器人推来那宝塔型的生日蛋糕,这蛋糕不但好看而且做工精致,以致引来了客人们不住的啧啧称赞。

等众人都围上去时,那“天空”却突然黑将下来,蔚蓝的天,翠绿的草地全都消失了。就仿佛是在顿时见进了另外一个世界,这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有几百颗小星组成了“小征生日快乐”的图样。

而他们则是置身于一座美丽的花园,四周真是姹紫嫣红,仿佛是一片花的海洋。而且,还可以隐隐约约听到虫鸣声。而这一切都是马特特为小征设计的。

人们的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都在不住的夸赞着小征的活泼与可爱。

“谢谢爸爸!”小征一边说着,一边深深的吻了马特一下。

“好儿子,生日快乐!”马特把脸凑过去,微笑道。

“谢谢妈妈!”小征由去吻在他另一边的苗吉。

“生日快乐,儿子!”苗吉也把脸凑过去,微笑道。

桌子上已经放满了大小客人送给小征的礼物,小征头戴着“小皇冠”,开心极了。

“小征,生日快乐。”许诺儿等人也祝贺道。

“快,儿子。”苗吉敦促道,“在切蛋糕前许个愿,无论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妈妈都会答应你的。”

天真无邪的小征瞪圆了那双明亮的小眼睛,好一会儿,想只对苗吉说,而又欲要别人听到的样子,他神神秘秘的看着大家,说道,“妈妈,我想知道项链上的那位大哥哥是谁?”

小征用娇滴滴的声音说道,是那样的惹人喜爱。又用小手托起了挂在脖子上的那串项链,打开了水晶坠子。里面有张照片上面画的是一个青年男人的照相。在场的大多数人都不认识那人是谁。都在好奇的看着。

而此时,苗吉脸上那原本的微笑很快就凝结了。告诉他,这个“大哥哥”就是他的亲爸爸。那将会给马特带来多大的难堪呀!

从小征一出生,这链子就在他脖子上了。后来别人没有说,苗吉也没有想到要把它取下来。却不想小征一直戴到了现在。却万万没有想到,这就像是放置了一个定时炸弹,在最不恰当的

原本很热闹的派对突然变的很安静,安静的让它的主人感到有些尴尬。

“小征――”见气氛不对,许诺儿想对这孩子说些什么,但是立即被马特挡了去。

“那――那是你妈妈的一位好朋友。他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小征乖,再许一个别的愿望,妈妈这次一定会满足你的。”马特劝道。

孩子的想法都是会像流星一样会转瞬即逝的,不过这流星在不经意中还是会突然来袭的。苗吉很懊恼把它戴在了小征的脖子上,想现在就把它取下来,这肯定会引起大家更大的猜忌。如若不取,又感觉对不起马特。真是左右为难。

幼稚的小征不会猜到大人们在想些什么,那小小的脑子里只有好奇与快乐。他推着苗吉,狡猾的说道,“那――妈妈,我要你明天带我去怪兽乐园。”

竭力的,苗吉又恢复了笑容,她抚摩着小征的头,说道,“好儿子,妈答应你,快切蛋糕吧。小朋友们都等不及了。”

“妈妈真好!”小征说道,又给了苗吉一个吻。在马特的帮助下,小征按动了蛋糕架上的一个钮,那蛋糕便自动切开了。

人们都鼓起掌来,高唱着快乐的生日歌曲。这里,又恢复了方才的热闹气氛。

在内心里,许诺儿却是再也乐不起来了,她勉强应付着客人,实在是撑不下去了。就一人偷偷的走出了客厅,来到了阳台上。

苗吉站在阳台上,一阵阵冷风吹来不觉间已经有了丝丝的凉意。她目不转睛的望着天上那几个寥落的星,那是真的夜景。本来是很快乐的一天,因为小征那一句话,就把她的思绪拉到了从前……

马特在客厅里找不到苗吉,看她的外套还在衣架上,就拿起来,匆匆的走出去了。见她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就又放慢的步子,悄悄的走去,把那件大衣轻轻的披在了苗吉身上。

苗吉扭转头,见是马特深情的说,“谢谢。”

马特把苗吉揽在怀里,说道,“夫妻间没有谢谢,只有关怀。”

苗吉抬头看着马特,又说,“对刚才的事情,我――”

马特轻轻的捂住了她的嘴,说道,“夫妻间也没有解释,只有体谅。”

苗吉再也忍不住了,扑到了马特身上,哭道,“有你,有小征,我该是多么的幸福,应该很知足了。但我管不住自己,老是去想过去的一些事情。”

“今晚的夜色真美,是吗?你愿意看多久就看多久。只要你还是我的小辣椒,我就永远是你

的马特。”马特低头吻了苗吉,又说,“甜心,客人们还需要我去招呼呢。我走了,听我的,不要在这里呆的时间太长,会着凉的。”

不一会儿,苗吉就打通了许诺儿的电话,把她叫到了这里来。

“怎么了,吉子。”许诺儿见面就问道。

“陪我聊聊,好吗?”苗吉一副无助的样子。

“怎么了?”许诺儿关切的问,“你有什么烦心的事?”

“没有。”见许诺儿来了,苗吉却又不想再说了,问道,“你的研究进展怎么样了?”

“还是老样子。不过,我和吴铭正准备利用明天的时间去拜访一位飞行器制造专家。希望能有新的发现。”许诺儿又说道,“你对这项研究可是从来都不感兴趣的,今天是怎么了?”

“看到你是那么的执著,我真怕有一天他们会回来。”

“那不是一件好事吗?”许诺儿惊讶道,“你怎么会感到害怕呢?”

“我――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苗吉语无伦次的辩白着,而此时的心情已经很难用言语来表达了。

“你是说,假如他们真的还会回来,你将很难面对宇风,对吗?”许诺儿略思片刻便明白苗吉的心事了。

苗吉低头只是沉默,见一语中的了,许诺儿又说,“苗吉,告诉我,你幸福吗?”苗吉不语,只是点头。

许诺儿又接着说,“你应该明白,你有一个好儿子,有一个好丈夫,这比什么都重要。爱是给人幸福的,不是给人平添痛苦的。既然你幸福,那么就把你那个少女时代的他当做是一个梦吧。当然,你可以忘了他,也可以记着他。但千万不要让他打搅你的生活。昨天,今天,明天三者相比较,今天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他能原谅我吗?我对他说过,我会永远等他的。”苗吉抬头说道。

“对有些人而言,也许爱并不是一辈子的事情,只要是曾经拥有过便足够了。我想,宇风能够明白这一点的。”

“就是因为自己太幸福了,我才会觉得对不起宇风。”苗吉转而又说,“那你呢?对你而言,爱是什么?”

“我――”许诺儿说道,“我不想说我自己。”

“那你能告诉我,”苗吉道,“你幸福吗?”

“这个――”许诺儿吞吐着,她不想欺骗苗吉,很快就直言不讳道,“我很痛苦。”

。”说这话时,许诺儿突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

苗吉抱住了许诺儿劝慰道,“我的好妹妹,你把我心里的枷锁给解开了。而你自己为什么还要折磨着自己呢。就你这条件,只要你愿意,很快就会得到我现在所有的一切。”

“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会更加的痛苦的。因为没有一个男人能占据他在我心中的位置。”

“既然你们是这样的相爱,当初他为什么要撇你而去呢?事实上,他完全可以选择留下来。”

“我的爱,只给英雄,不给懦夫。”许诺儿说道。

“你不是刚刚说过,爱不是一辈子的事么?”

“那是对别人,对我而言,爱是一生一世!”

“哎,看来。”苗吉自嘲道,“你能说的动我,我却一丝一毫也动摇不了你的信念。”

“既然我们都已经慎重的做出了选择,那么――”话未说完,许诺儿的左手手腕处发出了“嘀嘀”的声音,那是一部可视电话机。许诺儿把手腕举到了面前,是吴铭打来的。

“喂――”那电话自动接通了,上面出现了吴铭的头像。

“诺儿,晚会散了,我送你回家吧?”

“诺儿,我在车库等你。外面天冷,别忘了拿外套,如果找不到的话,你可以向机器人问,我已经吩咐过它了。”

就在许诺儿与吴铭在通话时,苗吉一直是站在有旁含笑不语,心想,也许有人能改变她的信念。

通完话,许诺儿向苗吉道了声别,便离去了。

从台阶上走下来到车库,吴铭已坐在飞车里等着许诺儿了。见她过来那门就向上开启了。

“诺儿,快进来,客人们都走了。”吴铭关切的说。

许诺儿没有顾的吭声就进了车子,这个时候在北半球正是寒冬季节,外面的天可真冷,但进入车后便有数股暖流从四面八方涌来,又使得她不得不把外套脱掉。

那飞车缓缓的张开了两翼,向这夜空急速的飞去了,刹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夜已深没有多少车辆在空中行驶。前方是一路畅通,吴铭让飞车进入了自动驾驶状态,这可不比远征星碟内的那些复杂的操作。

“诺儿,今天玩的开心么?”吴铭让飞出进入自动驾驶状态后就来到了许诺儿的身边,搭讪道。

“马特的儿子越来越可爱了。”

许诺儿仍旧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凭直觉,他知道许诺儿的情绪又有波动了。他知趣的不

在言语了,只是在她的对面正襟危坐着。

他感觉到车厢里沉闷的很,安静得有些不自然,于是就打开了音乐,一首动听而悠扬的曲子从那匣子里流淌出来化作了气,充盈在整个飞车里。他很快就感到惬意和欢愉了。

当时,许诺儿是真的累了。上午忙于工作,到了中午还未休息就被苗吉催到她家里去了,一直到深夜,这样下来铁打的女人也是会受不了的,而何况,她的身体本来就不是很好。再者,车内的环境更加增添了浓浓的睡意,所以很快她就情不自觉的进入了朦胧的状态。

本来,吴铭是闭着眼睛在欣赏音乐的,不经意间的一睁眼就瞥见了酣睡中的许诺儿,却是全身都抖擞起来。

她的头斜倚在后坐垫上,几绺刘海儿滑下来让半边脸半遮半掩着,却挠得吴铭心里直痒,好想帮她拂去。

那张秀脸光洁如玉,特别是那鼻子,简直是罗丹也雕塑不出来的艺术。还有那唇,被淡光照着,晶莹剔透,像极了宝玉。不,应该说最光亮的宝玉还不及她的万分之一呢!

似翕似合着,似开似闭着,似笑似怒着,比蒙娜黎莎的神秘之处更富有神韵和美感。

这日,她的是一件套裙,颜色仍旧是她的钟爱――白色。可这衣服有些略微的宽大了,但躺着时也使她的身资显出了些许,只是不太明显,吴铭相信,这衣服里面包裹着的肯定是一个更大的美丽。

但,所有的这一切都不是她的最美,他最欣赏她的是她的气质。那是一种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东西。

他翻遍了古今辞书没有一个字眼能够尽述的。可还是能说出那种感受的,当初刚见面时,只看了一眼便有了一种赏心悦目的感觉,宛如夏天里喝了甘露,宛如醉汉的一阵猛醒。

他像是在对待一件不朽的艺术品,欣赏着,琢磨着。恰在这时,乐曲停了,但吴铭分明听到了一种更为曼妙更让人沉醉的乐曲。

循着那微音找去,原来是许诺儿的鼻息声。

吴铭更是坚定了本来就是已经很坚定的信念。然而,这又是一个多么难以琢磨的女人呵!她只关心自己的研究工作,不喜交友,不善应酬,甚至她还不太懂化妆。而且对待吴铭的殷勤,她也是不冷不热,不瘟不火的。隐约的听说,许诺儿以前的男友就是那艘远征星碟上的队员。

可是在六年前,他们已经在遥远的外太空机毁人亡了。她是为他而性情怪异的吗?她真的在等那个已经

以前只能在古小说里看到的事情,却想不到会活生生的发生在现实里。而一想起了这些,吴铭总是感到难以置信,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不过,凭借自己不懈的努力。吴铭相信自己的追求一定会成功的,难道他还挣不过一个“死”人吗?

然而,不管怎样,这是一个真真切切的二人世界,这是一次实实在在的难得机遇。

这如痴如醉的气氛,这咫尺的距离,更重要的是这个他心仪已久的女子……吴铭不由自主的把身体前移,把脸凑去,

……像暖风一样,他确确实实感到了让他全身麻醉的鼻息了。

但,这也使他醍醐灌顶了。他想到了什么――这不是对许诺儿的亵渎吗?他什么时候变的这么无耻的?他想,那该是他在马特家多贪了几杯酒的缘故。

……他赶紧坐到了原来的位置上,只是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了许诺儿身上。

不一会儿,许诺儿就醒了,见身上披了件大衣。又因刚醒,颤声道,“谢谢!”

“你刚才睡的真香――咋――就像是小孩一样。”吴铭戏谑的说。

听罢,许诺儿脸上一阵红晕。她不好意思的笑了。不知不觉,飞车已经到了许诺儿的家,或者也是詹天星的家……

跨越无限时间,飞越无限空间。我们要去的地方是“水晶世界”。

休息,放松了一段时间(大约有三个太阳日)。碟员们就吵嚷着要工作了。詹天星对工作的安排大致是这样的:先由莫奈,宇风以及他本人组成一个机组,驾驶膺型机,重点考察距远征星碟较远的地方的地形,地貌。另一组有爱由生,本茨,巴德等组成近星碟考察组,负责对星碟附近的地质情况进行勘察需要记录在案,并要求相应的采集样本。其它碟员帮助林则和李时陈对星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护,这是第三组。

“我们三组的成员可不可以到外面去?”马伊问道,似乎她要比其他的人更要向往外面的世界。

“当然可以了,这是你们的自由。”詹天星回答道,“不过,那要待咱们的工作完成以后。”

“要不――让伊伊也来参加第二组吧!”巴德说道。詹天星瞪了他一眼,便不在理他。这是巴德才觉出自己说的造次了,又道,“我只是说说而已,说说而已。”

马伊似乎并不领情,硬生生的说,“我才不稀罕你们第二组呢!我完

全服从碟长的分配。”说这话的另一个目的就是对立场不坚定的巴德进行一次惩罚。巴德的脸通红,却说不出话来。想不到讨好不成,反惹来一身的怨,见其狼狈相,众人笑,林则笑的最欢,害的巴德好没面子。

“大家不要说笑了,快去准备吧!”詹天星道。

大家都笑呵呵的散去,詹天星也要走时,发现巴德仍爬在桌子上,于是就含笑向他走去,轻拍着巴德的肩膀说道,“刚才是我不对,害的咱们的波脑天才好没面子。”

“不是的!”巴德说道,“我只是希望大伙儿不要像逗孩子似的逗我,我都已经二十三岁了。”

“好好好!”詹天星说道,“可是,你不想给大伙儿带来快乐吗?达文生前就喜欢别人同他开玩笑。”

这话确实说中了巴德的心事,他于是就抬头说道,“我就是‘大哥’,‘大哥’就是我。只要大家开心,那我就无所谓。”

“好,我的大哥,咱们开始工作吧!”詹天星开玩笑道,起身就要走。

“不,碟长,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是达文的大哥,不是你的大哥。不不不,我是说我的大哥,也不对……”巴德追上去解释道,而詹天星任由他说,只顾自个儿走路。

行动前,三组碟员进行最后一次碰头。詹天星说道,“各组之间都要随时保持联系。特别是在碟外工作的 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另外,没有特出情况,第三组碟员不得踏出星碟半步。”

众人一一应诺后,他们就分头出发了。

对于这样的分配方案,詹天星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对距离远征星碟较远的地方进行考察固然具有诱惑力,但那也是最危险的。而危险的事情自然要亲自由他来做。之所以不让第三组碟员踏出星碟半步,是不想有不测发生。他想过了,在没有证实这是一片安全区域之前,应该让尽量少的碟员涉足。对于这一点,詹天星相信他们是能够体谅的。

詹天星,宇风,莫奈这三位碟员穿戴好能适应各种恶劣环境的太空服后,各自跨上一架膺型机从转用的出口飞将出去。

爱由生,本茨,巴德等五位碟员穿戴好太空服后,他们或背或扛或拿各种器械,等爱由生给他们进行了细致的分工后,第二组碟员也“大踏步”的从碟口走出去。

看到一组,二组都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了,而他们仍传着便服,呆在三组的碟员多少有些“百无聊赖”。林

则与李时陈(他俩是负责星碟维护的)在分配任务时,他们却心不在焉的听着。

见大家的情绪有些低落,紫霞出面说道,“咱们不可能出去的。碟长这么分配,肯定是有他的道理。大家还是塌塌实实在星碟内吧,安心把本职的工作做好。况且,碟长已经允诺了,等咱们完成任务后,会让咱们去外面看看的。”紫霞说话的语气很是缓和,但缓和中却有一种不可阻挡的威严,让人找不出理由拒绝。与其他人相比,紫霞不太爱说话也很少和别人开玩笑,给人的感觉她总是郁郁寡欢的样子,总让人感到不可琢磨。而这种情况是从生命星球那场灾难,也就是说是从萧旅死后开始的。但在这远征星碟里,可能是因为年龄和气质的关系,大家对她的话都很信服,其威望也仅次于碟长。

林则道,“紫霞说的对,完成任务后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碟长会让咱们出去的。前面的分工(情况)大家都明白了吧?现在要继续了――”林则去看腕表,里面储存着分工信息,他按了一下,又继续说道,“火闯岩,魏水 负责碟内资源循环系统,主要检查有无渗漏现象。我和马伊负责检查负责检查动力装置这一块。紫霞和李善红负责检查工作平台仪表老化程度和地球模拟系统装置。具体的分工就是这样,大家听清楚了吗?”

众人接连应诺,这时马伊却说道,“我不同意这样的安排。”

“为什么?”林则不解的问。把自己和马伊安排在一起工作可是他的精心策划。

“因为――”马伊在想着拒绝理由,“因为我对动力装置的构造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呢,就不适合这项工作。我想和紫霞姐姐,善红妹妹在一起――咋――工作。”马伊这么说是有独到的用心的,只从上次她与林则,巴德的三角关系引发了一场闹剧后。天性放荡的马伊确实收敛了许多,特别是与碟长的那次谈话后,她竭力保持着与这二人之间的距离。她想要把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远征星碟的凯旋。

“可是。”林则说道,“这是已经决定好的事情不能随便改动呀!”

“我不管!“马伊的态度很是强硬。

林则被马伊弄的一脸的窘态,明白个中原因的人心里都暗暗发笑。场面就这样僵持着。这时,与林则同是负责星碟维修的李时陈说道,“还是让马伊去帮紫霞他们吧。“他又对林则说道,“你的任务是可以单独来完成的。”

“你――”林则有气说不出

,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马伊却得意洋洋的抱着紫霞的胳膊。

“大家快去工作吧!”李时陈说道,听罢,大家都按规定向星碟的四周散去。

李时陈看见林则还是站在那里不动,就说道,“数你的工作清闲,你小子还要找个人来陪,是不是别有用心呀?”

林则抬起头说道,“你既然知道了还要把我的事情给弄砸?”

“工作不能不做吧?我是为了工作。”李时陈调侃道,“再说了,人家马伊现在对谁都没有感觉了。不光是你,就是巴德也是吃了不少的闭门羹的。对了,还记得在魔幻星际时,马伊的贴身法宝是什么吗?”

“没错,它(她)曾把兽关里的色兽王刺伤。你可千万别中招呀!”李时陈半开玩笑说。

“你!――”听这话,林则气急,动手欲打他。

“我的工作量可是大的很,不和你这闲人浪费时间了。”李时陈躲过,一溜烟儿跑去。

这时,耳麦里传出了詹天星的声音,“开始工作了吗?”

“马上开始。”林则抖擞精神,说道,“碟长,你们那里怎么样了?”

“一切顺利!”詹天星答道,“我们马上就要翻越一座大山了。”

“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按照智能望远镜锁定的目的地,大概需要十一个小时才能返回。就这样吧。再见,林则。”

林则就完就跑去工作了。

三艘膺型机是以远征星碟为中心,依照螺旋状的路线来飞行的。远征星碟的着陆点选在了这块面积很小的盆地区。半个小时后,他们就越过了盆地,向一座高大的雪山飞去。这里的地形复杂,山势险峻,最低的山峰的高度也要在一千米以上。构成大山的物质状态似乎也与星碟着落地的情况不尽相同,在那里大多是闪闪发着亮光的晶体,而这些大山,单是说反光度都明显不如前者强,碟员们揣测着,构成它们的物质大概是冰雪混合体。

在飞行的同时,三个人在用无线电进行交谈。

“碟长,我们还要继续前进吗?”莫奈问道。

“不。”詹天星说道,“我们先在前面那座山峰上停下来。这里的地形构造好象与我们的着落地不同,最好咱们采集一些标本。”

“好吧!”莫奈说道,“不过,我是搞外星生物研究的,对这项工作可并不在行。”

“是的。你放心的干吧。”宇风也鼓励道。

“那我――我就勉为其难了。”莫奈说道。因为福寺,查巴,舍革,王易佳全都牺牲,物质采集与研究的任务就交由爱由生与莫奈来共同完成。当初在分配任务的时候,爱由生还能欣然接受,而莫奈总是一副难当大任的样子,这与他不自信的性格有关。

就这样他们三个,一边驾驶一边交流着。直到爬坡的时候,才停止了通话。

在这连绵起伏的雪域高山上,近了看,这三艘膺型机宛如三只苍鹰搏击苍穹,尽情飞翔,是这苍茫之地的异景,很是扎眼;而远了望去,却成了三个微不足道的小点了。

很快,三位健儿驾驶着膺型机飞到了山峰上。停好后,就从机内跳了出来。

因为时间充裕的很,下来后他们并没有急于工作。却是在尽情的抒发无限的感慨了。

“啊!”踏到峰顶后,宇风看到了四周的景色不由得叹道,“真是无比的波澜壮阔呀,这是在梦里也难见到的圣景。”

詹天星和宇风背对着眺望远方,詹天星也说,“是呵,梦里的拉玛亚山也没有这般的壮美。”

“的确如此。”宇风舒展双臂,闭着眼睛说道,“在太阳系,很难想象宇宙间还有这样的世界。不来此地,真想不到宇宙是如此的博大与雄浑。”

“莫奈呢?怎么听不到他的声音。”詹天星呼叫道,“莫奈,莫奈……”

“碟――碟长,我在这里。”莫奈颤声道。

“你怎么了?”詹天星看到莫奈 正抱着膺型机,一副瑟瑟发抖的样子。

“这样情景太让我心惊胆战了。同――同这些大山相比,连咱们的远征星碟都是微小得不足一个分子。更别说是咱们这些小不点的小不点了。”莫奈仍旧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一样爬在他的膺型机上。

詹天星去拉莫奈,这时,他才不得不松开了手。詹天星说道,“相比而言,我们的形体确实很小,但我们的心却可以盛得下整个宇宙。”

“是呀!”宇风走了过来,道,“天星说的对极了,这壮色难道能把你给吃了不成?”

詹天星说道,“咱们不要耽搁时间了,快开始工作吧。”又说,

“我怕望远,我还是来测试这峰顶的物质成分和构造形式吧。”

“那我就只好对这夸父彗星上的气体状况进行初步的研究了。”宇风说道。

“这样也行,我看前方的地形更

加的复杂,由我来做进一步的观测。”

三人商量着分好工后,便开始各自工作了。

且说这山峰,成圆锥状就像是大雪后的欧式屋顶。而这三人正处在这顶尖之上,从山底它高达万米。地球上海拔最高的珠峰与它相比都是不值一提的。

望下眺望,是望不到底的白茫茫的万仗深渊,怎能不让人心惊肉跳呢?况且这莫奈还患有轻微的恐高症。

为了便于观察,詹天星站在山顶的边缘上,调节着太空服上可视镜,这镜子有望远镜的功能。通过可视镜看到,越远处看到的光线就越暗淡,并不全是因为距离的原因,这也是詹天星颇觉蹊跷的地方。一路上行来,詹天星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在星碟着陆处的那块平地是水晶态的,从其折射,反射光的亮度来分析似乎不含有任何杂质。但到了这里,情况就完全不是这样的了。这里应是冰雪的混合态,其间还夹杂着灰白色头质颗粒,小的如粟,大的如米。而且分布很不均匀,相对而言,这就使得前山坡反射出的光线较暗,后山坡反射出的光线较亮,而实际情况也是这样的。照此推理,远处的物质成分应更加的复杂,那应是夸父彗星的菁华所在,自然也是一个令无畏者向往的地方。

“碟长,你看这些东西行吗?”莫奈突然说道。

而詹天星正站在山顶的边上,一边观察的地形,一边还在酝酿着新的行动方案,注意力十分的集中,冷不丁的,听到了莫奈的呼叫后,下意识的转身时,突然撞见了一个眼睛大如巨盆的怪物,不由得“啊”的一声,身不由己,一下子就望山下掉去。都是可视镜的望远功能在作祟。

这座山是有一定的倾斜度的,看样子詹天星不是在坠落到像是在滑雪。他双腿微弓着,整个上身都在竭力的往后仰。两只手臂在极力的舒展着,使身躯保持着平衡。他的身后还溅起了一长片的雪花,远远望去就像是一条雪龙在山间游荡着,而那龙首就是詹天星。

刚才的通话只在詹天星与莫奈之间进行的,宇风没有听到,仍在安然的进行着自己的工作,就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莫奈急急的呼叫宇风,说道,“不好了,碟长跌到山下去了。”

“怎么会?”宇风急忙顺着莫奈指的方向看去。果见一条长长的雪道在向下延伸,只是不见詹天星的影子。他失色呼叫道,“天星,天星。”

“没事的,我正在滑雪。”詹天星喊道,“我敢说,

太阳系内任何一条滑雪道都没有这条长。”

见天星无事,宇风也镇定多了,怕詹天星听不见,他大声的喊道,“怎样才能让你上来?”

“把膺型机开到山底吧,咱们比一比看谁的速度快。”詹天星也是在大喊。

“好吧,我们驾驶着膺型机你滑雪,看谁先到。”宇风兴奋的喊。正好他们的工作也已经做完了,宇风把各种器械如数收拾到了膺型机内,飞快的跳进了一架膺型机,遥控着另外一架,和莫奈一道,三架膺型机齐齐的向山下俯冲去了。

顺着那雪道的方向,宇风驾驶着膺型机一路追去。

到达山底时,詹天星施放出保护绳,使其前端紧紧的抓住地面,借此詹天星就可以让自己很容易的减速。就要到达时,他正好停了下来。回头看时,宇风的膺型机也刚刚降落。

宇风跳下膺型机后,说道,“这么多年不滑雪了,没有想到你的水平还是那样的高。真是让我一路好追呀!”

“先别讲这个。”詹天星说道,“宇风,你快来看看,这是什么?”

宇风向詹天星跑去,看他所指的地方是一块很大的半结晶状的雪石,这样的石头在这里遍地都是,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只是这石头的背面还有一个深约半米,直径约有一米的小坑,坑里放着一个状如易拉罐但又比普通的易拉罐大两倍的圆柱物。

“这是什么东西?”宇风走过去,很轻易的就把它拿了起来,不解的问。

“不知道。”詹天星直言道,又说,“不过,我认为有必要把它带回去。”

“我也是这么想的。”宇风说道,“也许,褪去它身上的那层外衣,我们将会有重要的发现。”

这时候,莫奈才气喘吁吁的赶到了,说道,“碟长,没事吧,发――发现什么了?”

“是这个。”宇风把那东西仍给了莫奈。

莫奈接过,拿在手里把玩着它,说道,“没有什么特别的呀!”

“如果是在太阳系,这没有什么特别的,可问题是这是在夸父彗星上发现的。”

正在他们对这个罕物津津乐道时,第二组的爱由生呼叫詹天星,他道,“碟长,我们已经完成任务正在返

回的路上。你们还顺利吧。”

“刚才遇到了一个小小的意外,不过现在好了。你们有什么发现吗?”到了最后,詹天星不经意的问道。

“是的,有非常重要的发现――”爱由生兴奋的说,“这能使我们的星碟收益非浅。”

“是吗?那太好了,我这里也有意外的收获,等回去以后咱们再做详细的讨论。”

“好吧!”爱由生说道,“我们现在已经安全进入了星碟。再见。”

詹天星同时呼叫宇风,莫奈,说道,“咱们原路返回。”

很快,满载着收获,三架膺型机就如三艘火箭,直直的向上冲去。尔后,划过三条美丽的弧线,向远征星碟的方向飞去……

詹天星,宇风,莫奈三人飞进远征星碟,从膺型机里下来后,卸下了太空服就向碟员们长聚集的地方走去,果见大部分人都在那厅里,像过节一样,他们在喜气洋洋的谈论着什么。见碟长等三人赶到,他们都簇拥过去,争先说道,“碟长,我们有重要的发现。”

“我们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洗一次澡了。”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詹天星根本就无法听明白,看到巴德已经把桌椅摆放好了,詹天星说道,“咱们还是去会议室谈吧。”

坐定后,詹天星就开始说道,“我很想知道你们的发现,大家一个个的来,爱由生你先说吧。”

“是的。我们的发现确实让人感到意外和惊喜。”这时,爱由生却又说,“还是让本茨来解释吧,这种惊喜就在我们附近,是本茨首先意识到并且提出来的。”

“本茨,你说说看。”詹天星道。

碟员本茨负责远征星碟内的能源统筹,他是有个做事缜密的人。此刻,是一脸的镇静并不像爱由生那样的高兴,他说道,“其实,我们的发现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远征星碟的周围存在在难以计量的纯水。”

“可以饮用吗?”宇风问道。

“通过防辐射处理后,完全可以。”本茨说道,“开尔文的温度使得这里拒绝一切有生命的物质,而且它们几乎不含有任何是杂质。我敢说这是宇宙间最美丽的结晶了。”

“这太好了,咱们可以有取之不尽的水源了。”詹天星又开玩笑道,“咱们的洗澡间有很长时间不用了吧?谁愿意第一个享受水冲的乐趣。”

大概是在半年前,在远征星碟由

于对水的消耗,以及因其更新造成的水质变坏,为了以后在太空里更好的生存,碟员们都接受了本茨的建议,不在用水洗澡了。而改用红外线。因此那洗澡间便闲置了下来。基于此,詹天星才说出了上面的话。

“不过,”巴德调皮的说,“我们有了更好的注意。”

“什么?“詹天星饶有兴趣的问道,”说来听听。“

“我们要一起游泳,然后再去外面滑冰。”因为高兴的缘故,巴德的话说的飞快。

“什么?”詹天星一句也没有听懂。

“是这样的。”爱由生解释道,“星碟的尾部不是有专门的蓄水池吗?巴德的意思是我们可以在那里游泳。”

“这能行吗?”宇风说了自己的担忧,“那可是咱们的生命之源,如果被污染了怎么办?”

“这个大家可以放心。”本茨说道,“我们星碟内不含有任何的病菌,而外面更是一片洁净之地。退一步想,由于我们的不合理使用,即使让水池感染了病菌,我们也可以用紫外线来进行百分之百的彻底消毒。然后,再从这夸父彗星上引进百分之百的纯水。”

“这真是太好了。”莫奈也说道,“以前,我连洗澡都不敢奢望,没有想到现在却可以尽情的游泳了,我可是游泳高手呵!”

“恐怕,也是恐高症高手吧。”宇风开玩笑道,他想起了刚才在山顶上莫奈抱着膺型机不敢动的滑稽情形。起初,大家并不明白宇风所指何意,经他三言两语的解释,大家都跟着笑起来,害的莫奈好没面子。

“碟长,这一路上你们有什么发现吗?”在笑声中,紫霞在静静的问。

“是的,有些发现。重不重要,尚不得知。”说完,詹天星向莫奈递个眼色,暗示他把东西拿出来。

莫奈变魔术似的,从背后抽出一个样品专用罐,并把它当做宝贝似的小心翼翼的放在了桌子上。

笑声噶然而止了,惊奇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这罐子上,就仿佛里面装的是绝世珍宝。

“巴德,帮我拿块干净的软布。”詹天星说道,巴德踉踉跄跄的照吩咐去做了。

詹天星慢慢的把那管子打开,把那罕物取了出来。它上面仍旧敷着薄冰。但因为远征星碟内的温度远在冰点之上,它很快就消融了。詹天星接过了软布,去擦去上面的雪垢时,每一个人都在弓着身看着。随着布慢慢的滑下,那物也渐渐露出了真实的面目――竟是一件形状奇怪但做工精良的椭瓶。

整个形状是扁长的椭球形,比橄榄球还要扁很多,中间有六处光滑的凹陷象是特意这么做的,但宽度不一。这瓶子成黑色且有光泽,而且在其顶部还有三行令人费解的符号。不经过特殊的仪器,碟员们都看不出它是由什么材料制造的。

“这是我们在山脚下发现的。”詹天星说道,“他究竟是一件什么东西,我还不清楚。但关于它我有两点要说,第一:它不可能来之太阳系,在我们之前,人类还没有涉足于此;第二,从形态质地来看,它更不可能是夸父彗星自然形成的产物。”

“它的样子好奇怪呀。”

“该不会是外星人留下来的吧。”

一时间,碟员议论纷纷。

“就像定位仪里的程序被破坏后又自动恢复并且有了改进,以及在梦中的神奇历险一样。”詹天星手里拿着脖子上的那串盾形项链,又指着在桌上放着的那个东西,说道,“这也是我们目前尚无能力和精力去破解的谜。”

詹天星站起,望着舷窗外的景色说道,“我有种直觉,事情正在向有利于我们的方向发展,尽管我们经历的不少的艰难险阻,有的人甚至还牺牲了生命。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最终的胜利肯定会属于我们,而这漫长的远征路也会有最好的终点。我们休息一段时日后,远征星碟全速前进。”

在夸父彗星如银的广袤大地上,这碟状飞行器确实很不起眼。从高空中看,就像是一只孤独的小鸟站在一片被大山包围着的广阔雪地上。

但那却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神鸟,它的青春最火热,它的团结最稳固,它的力量最强大,它飞的最快,最高,也最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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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谷”位于圣魔大陆的极南之处,四周百里全是荒山野岭,别说人迹,连动物的影子也是一个不见。

  龙是圣魔大陆上最强横的生物,寿命一般都在几万年左右,它们的年龄只要超过千岁就开始逐渐拥有智慧,年龄越大智慧就越高,五千岁以上的龙不仅比人类还聪明而且可以使用一种龙族所特有的龙语魔法,自成一家威力极强。

  所以,自古以来龙族就成了神、魔之外最强的种族,也成了他们全力争取的对象,但能受他们驱使的都仅是年龄在千岁以下的无智慧的龙。

  于是,群龙聚居的“龙谷”就成了圣魔大陆上最危险的禁地之一,但仍不时有一些屠龙勇士、灭龙法师之类的人物不知天高地厚的前来“屠龙”,其结果自然是可想而知的。

  在“龙谷”谷口的一块巨石旁,一头白色的地龙正无聊的对天打着哈欠,一副懒洋洋的样子。

  唉,想它大白虽然只是一头不起眼的地龙,但好歹如今已满八千岁了,也算是龙族长老了,这可是地龙家族中绝无仅有的,可它却只能在这里数蚂蚁玩,好无聊哪。

  名叫大白的白色地龙又大大的打了个哈欠,扭动它那肥肥的身子转了几圈:很健美嘛,标准的大帅龙一个,为什么其他的龙总称自己为“肥白”呢?

  一定是它们嫉妒自己的好身材。

  就在它自怨自怜之时,龙族所特有的敏锐的听觉使它听到了一丝异响,顿时来了精神的它飞身跃到了谷顶的山峰上。

  别看它的身子肥肥胖胖的,但行动起来还真是快如疾风。

  凭着龙族那比雄鹰还要灵敏上十几倍的视力,大白见到了在距“龙谷”尚有十几里远的地方正有一行人骑马向“龙谷”奔来。

  马上之人铠甲的反光映入了大白的眼中,它顿时大为兴奋:又有屠龙勇士给它当玩具来了,太好了,它可是有好几百年没有玩过屠龙勇士了。

  来人共有六个,分别是一个骑士、两名剑士、一名魔法师、一名弓箭手和一位神官,是一个职业相当齐全的小型冒险队伍。

  兴奋的大白马上以心灵传讯之法向“龙谷”中的群龙通知了此事并极力争取此事由它来处理,其余的龙们显然也不想在这小小的六人小队面前逞威风,就让为老不尊的大白长老去处理好了。

  六人小队离“龙谷”越来越近,为首的骑士将骑士长枪取

到了手中向其余五人道:

  “‘龙谷’就在前面,大家小心了。”

  队中成员都紧张了起来,一名约有十七八岁年纪满脸稚气作剑士打扮的金发少年小声道:“老大,我看咱们还是回去吧……”

  比他年纪大不了几岁的骑士伸手在他头上弹了一个爆栗,骂道:“现在想开溜,晚了。当初是谁提出要到‘龙谷’成为屠龙勇士给那帮贵族学生好看的?咱们私自逃学好不容易才到了这里,如今‘龙谷’就在眼前,若现在回头的话定会被那些可恶的贵族笑死,还不如拼一拼。”

  一个柔柔细细的声音响起:“迪诺,你也不要再说阿宝了,咱们仅是中级班的学生可如今却要去屠龙,我也很害怕啊。”

  说话的是那名身穿着洁白的神官长袍的少女,圆圆的小脸白里透红,虽然不是什么天仙美女但却清清秀秀,十分可爱。

  金发少年剑士阿宝向少年骑士道:“你看,连苹果都这么说,我们……”

  少年骑士猛然打断了他的话,叫道:“你想回去就回去好了,难怪大家都叫你胆小的阿宝。哼……”

  他一夹马腹,坐骑长嘶一声狂奔而出。

  一名做魔法师打扮的少年向少年剑士道:“阿宝,你不是不知道迪诺有多想一举成名,我们整日受那些贵族的欺负,还不如搏上一搏让他们再也不敢小瞧我们。”

  少年剑士阿宝沉默了一下,扬声叫道:“迪诺,等等我。”

  他策马向少年骑士追去,剩下的四人连忙也追了上去。

  这六名少年都是“天星学院”的学生,“天星学院”位于圣魔大陆南方的一座海岛上,不隶属任何的国家,由圣魔大陆七大魔法师之一的莫非、大剑士桑斯特与圣骑士阿比迪联手创建,圣魔大陆上许多优秀的魔法师、剑士和骑士都出身于“天星学院”,例如蕾因公国的菲欧娅公主就是“天星学院”剑士分院的高才生。

  “天星学院”招收学生是择优录取,不论出身如何只要通过了入学测试都可以入学就读,但贵族学生同平民学生一直不和,双方经常闹矛盾。

  因为贵族学生的装备都远远强于平民学生,再加上人数是平民学生的好多倍,所以平民学生一直受到贵族学

楼主娘家的邻居,姐弟三人,姐姐小学毕业,二姐初中毕业,弟弟高中毕业。大姐嫁本村比较穷。二姐嫁给一个外地人,当初她父母百般阻拦还掀了桌子。但是她老公安装太阳能的发财了。买了房子和车子。

弟弟学习不行,辍学跟着二姐夫打工。

如今这个二姐家里。住着大姐大姐夫,和弟弟,他们都跟着她老公打工。她负责给这些人做饭。

前段时间她帮弟弟在自己小区买了房子。她不上班,不赚钱,这些钱都是他老公的。

她回娘家,她老公把她送来,屋都不进,直接走。也不怎么跟丈母娘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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