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有流水账现象的学生,如何记流水账逆袭成为写作高手

参与第一章创作的作者及文章(以下文章全部点评)

友谊就像是香草冰淇淋,清爽而干净,拥有纯洁的微笑和明镜的双眼;亲情就像是草莓冰淇淋,单纯而美好,带着沁人的温暖与柔和的芬芳;爱情就像是巧克力冰淇淋,复杂而又甜美,夹杂着承诺的希望与温馨的话语。

晴晴从这边走来,带着醉人的微笑和惬心的快乐。转个弯,来到了自己的班级。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一个星期,晴晴刚刚来到这个新的班级,不禁有几丝兴奋。晴晴一直为自己所在的初一、八班而感到骄傲,这是一个学习尖子与艺术骄子并存的班级,这里既有浓浓的学习气氛也有醉人的艺术熏陶,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是到了教室门口,晴晴却突然站住了。一个男生正坐在晴晴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看着窗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走错了位置。阳光很刺眼,男生深深吸一口气,似乎在努力吸收校园里香樟树的芳香,很认真的样子。

晴晴走到男生面前,停下脚步看着男生。她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对于如何劝这位同学离开感到有些难以启齿。

“请……”晴晴刚要说话。男生就打断了她的话:“你好,我叫尘落,很高兴认识你。”

男生笑着,在阳光的衬托下有着金黄色的睫毛,看起来甚是帅气。

“恩,我也很高兴认识你。”晴晴含糊地回答着,有些不知所措。想了一会,还是鼓起勇气说:“尘落同学,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好吗?”

“你的座位?”尘落的脸上带着疑惑,“老师昨天编位子明明是让我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啊。”略加思索一会,尘落离开座位跑到门口一看,顿时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过来对晴晴抱歉地说:“对不起,我走错教室了,我在初二、五班,你们楼上的班级。因为我是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新生,所以给你填麻烦了,对不起。不过,很高兴认识你。”

说完,尘落就飞快地抛开了,阳光折射出他的影子,撒下一片美丽的金黄色。

放学了,晴晴从初一、八班的教室出来,踩着温暖的阳光向操场走去。

晴晴的学校总是让人感到温馨,因为这里

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美丽的花朵盛开。学校里树多,鸟儿也就特别多,每天上学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像是身在花园中一样。夏天的空气十分燥热,但是一走进学校的香樟林就会感觉一阵凉爽。

晴晴是个很细腻的女孩,所以有的时候看见学校里面花谢花开就会觉得很心疼,像是自己经历了一次次的衰败后走向繁华,然后又是坠落。那样会感觉很痛,晴晴这样想。

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晴晴拦住。抬头一看,是尘落。

“你干什么?”晴晴发出置疑,对于这样一个男生把自己拦住又不说话,晴晴觉得很怪异。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尘落问到,这个理由单纯而又有些不合常理。

“那么,晴晴同学,我不了解学校,可以带我去参观一下吗?”尘落的眼神很真挚,似乎容不得拒绝。

“你不是初二的吗?我才初一啊,我也才到学校一个星期而以。”晴晴的话语保持一贯的温柔,实际上婉转地拒绝。本来嘛,自己也不熟悉学校,怎么带他去参观。

“我昨天才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所以……”

晴晴看着尘落,似乎拿他没有办法。算了,今天就晚点回家吧,让他熟悉一下学校就行了。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尘落微笑着,看起来很是帅气。

听到这里,晴晴眼睛一亮,她可是最喜欢吃冰淇淋的,便马上答应:“好!我要吃香草冰淇淋。”

寒鸦点评:首先,题记很新鲜,在没有概括主题的前提下,给读者带来一丝清醒的校园之风。快乐宝贝!文字的诗意化以及内容的诗意化具有很大的亮色,文章的开头算得上新鲜别致,从错误的开始,交待出两人的相识,为后文的展开做了铺垫,但作者在中间部分写到两人在操场上再次相见(另一个注册账号对快乐宝贝!的续写),显得有些过于心急,急于将“冰淇淋”引出来,继续将两人的关系发展壮大,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另外,作者在思考的时候,太过个人化,这对长篇同创有些不利。当然,就文章开头还是很成功的。

春晓背着一特卡哇依的皮卡球小背包在校园外晃来晃去。她现在正在生气呢。晴晴那斯说了叫她7:00在学校门口等她。现在已经是8:00

了。连个鬼影子都没有见到,她实在是很生气呢。亏她今儿个还起了个早,早知道她就睡他个10:00再来了。

她嘟着着一张樱桃小嘴,怒火全憋在了心里。她发誓,如果现在晴晴出现在她面前,她一定走上去掐她个半身不遂。

恩恩,不过想回来好像太毒了点。反正,这次她是不会轻易原谅晴晴的啦。

她自顾自地的想着,根本无视他身后人的存在。

一大清早的,好脾气的尘落本来也不想发火的。可是,他已经和这个不认识的女孩耗了半个小时,这不得不让他青筋暴跳了。

这个女生堵在了校门口,他想绕开她,她又走到了面前,反正不管他往哪边走,这个背着皮卡球小包包的女生总是堵在了他前面。

他实在不明白,这么大个校门,这么娇小的女生,他一个堂堂七尺男儿,怎么就绕不过去呢?他又不好说什么。就只好陪她在这个耗了半个小时。

他本来是要去买早餐的,他现在已经是饿的头昏眼花了。

他只好上前去拍拍春晓的肩膀说:“同学。请你让个道好么?你已经堵了我30分钟又34秒了,我同意,可是我肚子在抗议了。”

春晓转过身,盯了盯身材高大,相貌英俊的尘落,说了一句让他绝对喷血的话:“这路又不是你家开的,我站在这儿有不影响校容。我干吗要让开了。再说了,我什么时候把你路挡着了,这么宽的路,你自己不会找缝儿钻出去啊!就算没缝,你不会翻墙出去啊。干吗要打扰我啊?”

天啊!世界上有这种人。挡了别人的道,倒还是别人无理了。唉!没有办法,尘落遇见春晓这一伶俐的丫头,也只能认栽。

春晓就是一霸道的性格,永远吧她都是正确的!

尘落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依旧保持着绅士的笑容:“那么好!同学我错了。你让下好吗?”

“这种态度还差不多,可是我在这儿站的好好的为什么要让啊?你自己不会走那边啊?!那么宽的地儿,你干吗偏要和我挤呢?再说了……”

“春……晓,春晓……我……来晚了啊!”突然一声跟晴天霹雳似的叫喊声把春晓的长篇大论打断,这么冒失的人除了晴晴,这所学校绝对找不出第二个人。

春晓翻了翻白眼转身见到晴晴就给了她一个“爆栗

“小姐你有没有时间观念啊!你说的7:00,现在都几点啦。现在才出现,刚刚去哪儿啦?没有看见我正在教育这个学校不懂规矩的一小男生么?倒!人呢?”尘落趁着春晓转移视线之际脚底抹油溜了,他可不愿意再留在这儿听这么一个小女生唠叨。他怕他再多留一会儿,他连杀她的心都有了。他可是绅士,可不能做出如此灭绝人性的事情呢。

于是他明智的选择了逃跑。

话又说回来,尘落逃跑了。春晓就少了个撒气的人,那么我们的小晴晴就遭殃了,她站在春晓面前耷拉着脑袋,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学生在挨老师驯一样。她想啊,这就是报应啊!为什么要贪睡呢?她又不是不知道春晓那个坏脾气,跟个更年期老妈妈似的,说起话来喋喋不休,把她惹火了,不被骂个狗血淋头,能跑的掉么?

唉!报应啊报应!开学第一天就招了这档子的事情,以后还有好日子过么?

寒鸦点评:本文是很有个性的,首先表现在文字上面,其次表现在人物上面,人物一出场,就能让读者记住,这是写作难能可贵的地方。再者,作者善于抓住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对初中生的叛逆和追求个性的特征瞬间表达出来。另外,作者从校门开始进入校园这个话题也是很别致的。符合校园长篇同创的清醒、个性化特征。另外,就作者的开头而言,继续发挥续写具有广阔的空间性,延展性。

春晓的姨妈陈美慧是学校初中组年级组长。她和这个姨妈住在一起。

春晓家里只有爷爷和奶奶,爸爸妈妈都在外面工作。

大人们说现在的小孩没人看着不行呀,于是春晓就到了这个姨妈家里过。

姨伯姨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而春晓从小就对老师有一种畏惧感,老是怕怕的。

并且春晓是个很乖的孩子,可以说是个好孩子吧!

所以她虽然也不想来这里,但她还是笑着来了。

开学没有军训,真是庆幸。好歹逃过一劫。春晓这么想着。

上午去报名了。她看着身边走来走去的人,突然有种优越感,原来我还满高的嘛。嘿嘿。

下午却被姨妈叫去学校打扫卫生。

虽然早上班主任有说同学们新学期来要打扫打扫啊,但是

春晓无所谓,反正人多人少都一样嘛,她都在埋头苦扫。

另外还有两个女孩子,她当然不认识她们,也没想要去主动认识,好象她们也没这个意思。

于是在沉默中,不勤快的人都貌似很勤快了。

不过该开口的时候还是开口比较好。

“你们谁看见簸箕在哪儿啊?”春晓望着这两个正在假装扫地的人。

一个抬起头有点茫然地扫了她一眼又低下去了,另一个对她笑笑说在外面那两个男生那里。

看来春晓是一点都不知道。

恩,果然有人,还满高的。

“那什么,我要簸箕。”

两男生同时注目着她,春晓笑容都僵硬了。

接过手转过头春晓露出一个有点怪异的笑容。

好帅啊!!刚给我簸箕那个,嘿嘿嘿。

于是这一天春晓就沉浸在对帅哥的幻想中……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的开头与此次参与者不同在于,如题的角度。开头叙述平稳,但瞬间转入冗繁的叙述,这种内容虽然真实的接近中学生活,但做为文章写作而言,显得有些过于拖沓,不够文学化,只是生活的真实反应。当然,不是说本文不好,本文再发挥一下,基本上已经可以独立成章,做为一篇记叙文了。望作者在下一章的创作当中再接再厉,发挥你的所长。

经过一个寒冷的假期,又一个学期变成了上学期,一个在下学期会变成上学期的新学期开始了。

今天是新学期的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此刻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节课,名曰班会课,实为班主任的演说。

班主任叫潘媛媛,不知道给她取名的人是不是希望她长得够圆,但事实是她的确长得够圆,很难找出长得不圆的地方。终于有一天被我发现,她写黑板时背上那几条长长的毛毛虫不是圆的,遂得当初坐我旁边的陈春晓所赐毛毛虫之雅号。可能毛毛虫觉得这名字比前雅号潘汤圆好听,也就默认了。

这样一成不变的演说是半年一大说,几天一小说,其主要内容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过去是努力不够,现在是检讨过去的努力不够,将来是

继续努力,还有一个固定的且必定实现的预言就是时间过的快的很,中考马上就到!

教室里还算安静,如果忽略讲台上那个发声源的慷慨激昂。新同桌,没话聊,又睡不着,于是坐着思考。

毛毛虫的预言终于要实现了,替毛毛虫欣慰,竟觉得毛毛虫说时间过的快说的还真是对,不过快的是毛毛虫每次说出此预言间隔的时间,快的不一般,例如刚刚说了一次现在又在说了。

好样的,说到预言了,说到预言就预示着快结束了……旁边的新同桌英雄突然用胳膊碰了我一下,我以为预示实现了,迅速睁眼,结束了?不是,还有十分钟。同学负责的看了下表并作出换算。我迅速闭眼,缓慢的问:你胳膊痒?不是,嘴痒。那准你自个掌嘴。班长你真暴力。我笑你才发现啊。看了他一眼,这孩子好像想说什么但是又没说,正好我也懒得听,管我什么事啊,我跟他又不熟。更何况讲台上那只猫头鹰正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正半睁着眼跟同桌孩子聊天的我,发现我发现她后她还将自以为有警告作用的一记眼神丢给我。

我迅速移开,现在的老师们比青春期的孩子们还敏感,只要看着他们看你的眼睛就说那叫瞪,就叫知错不改,就叫挑衅,移开了就叫示弱了,就叫知错了。大开学的,上学期的帐刚消,我可不想有什么新帐。

悄悄瞄了一眼毛毛虫,已经把眼珠子丢向其他人了,看来我善良的欺骗奏效了,成功的替毛毛省心了。

321,下课!零……在同桌倒计时的同时下课铃响了,眼前一个人影一闪,教室里窜出去个孩子,是黄江,成绩一般,上学期期末的倒数第三。

这下他完了,我一阵幸灾乐祸。幸好黄江自动的又倒回来了,但是毛毛虫把俩只眼睁全了,说了多少次了欲速则不达,下课,黄江留下。

我笑着第一个冲出教室,仍在幸灾乐祸。这学期真好,星期仨开学,上仨天玩俩天,一起回家的馒头又犯胃病,没来上课,迅速回家享受周末是我短期内最大的志愿。

而现在,躺在家中太妃椅上的我已经实现上一个志愿……好像刚才隐约听到毛毛演说了一点不一样的内容是什么下个星期有会有八个转学生到我们年级,我们会有四个新同学,他们足球踢得很好,听说已经跟国家队签约了,以后有机会去国足,我们班和二班成绩最好他们会打散在

我今年15岁,姓李名淡霞,喜欢名字里的淡不喜欢霞,初三,身高167,体重是秘密,据镜子所示觉得自己长相说好不坏说坏不好。但据说十四年前有白雪公主的美名,听说是因为一出生就白的像裹了面粉,眼睛像煤球似的,又黑又大,最厉害的是一出生头发就长到耳根,还黑亮黑亮的,小孩子的嘴又普遍是樱桃红,脸颊是蜜桃红,八斤的体重又让我有一张饱满的脸蛋,恰好跟美国人对白雪公主的描写相符。当然这一切美好的功劳都归功于我妈,且现在来看,我妈还给了我一颗聪明的头,不管它有没有用到所谓的正道上。但是美名在十三又半年前就成了历史了,我开始变得黑里泛红,头发是唯一没变黑的但是开始变黄,一直超标的体重也让我有了胖子的名声。

可是我一直爱美,喜欢完美,不喜欢也不讨厌丑。让我爱自己的原因就是妈妈对白雪公主历史时期的描述和拿出来当证据的当时的照片,特别是在看到妹妹又皱又红又找不到眼睛的婴儿形象后,我爱得更加强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一直牢记妈妈在我小时候说的小时候越丑长大就越漂亮,出生时什么样长大就什么样。这一点不断在我身边的姐姐身上映证,似乎也开始在我身上隐约体现。

加上十月怀胎,我和我的生活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镇上15年了,记得的内容普遍美好,忘了不记得什么不好的内容。我没上过幼儿园,我的童年一直有爸爸妈妈的陪伴,有保姆陪我难过的送爸爸妈妈出门又陪我无聊的惹事生非等待他们回来再陪我开心的迎接他们回来解决。这样过了五年,辞掉第17个保姆而不是换掉后,我开始上小学,准确的说是学前班。整个小学我过的也是美好而精彩的。入学时,因为班主任新房里所有的空调都是我在空调厂当个小官的舅舅帮忙挑的还打了七折,我成了个小官,有领导一小班小孩的权限,名曰班长。一年级时,成绩一直不佳的我因为入学时为逃罚款找熟人改大了年纪,以班上最大的孩子之名得以连任。三年级时用老师的说法就是我的叛逆期提早来临,其实是我变成了懒虫渴望进化成寄生虫,做错的事应该说是没做的事有,不按时上课,不带作业,不做操,不管纪律,不带红领巾,不穿校服,不按时下课,尽管是小事但仍让老师对我头疼不已因为我还不听话,可偏在三年级,我拿

到了这辈子的第一个双百分,我开始享受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待遇。五年级换班主任,第一次考试新老师教的语文我就一支独秀,来了个全年级第一,还是全年级唯一。此老师立刻对我寄予厚望,让我继续当官继续享受猫头鹰待遇,尽管直到毕业我都持续让她失望。谁教她要抱希望呢?

馒头上课来了,在开学第二周的第一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

馒头本名叫曾晴晴,馒头是我的第一任路友悄悄给她取的,馒头是我的第二任路友,跟第一任路友决裂的同时把第一任路友的原创抄袭了过来并配合上了热烈的宣传,企图是挑拨他俩,结果是得到了一个新路友,并延用至今。

天上有点太阳和云,地上是如蚂蚁搬家逃命的人群向着校外移动的壮观景象。我迎着春风狂奔,穿过蚂蚁群又经过几只逆向行驶的碍眼蚂蚁,最后停止在唯一静止的蚂蚁馒头面前。从颜色来看,馒头状态不错,很好。你好啦?废话。她老说我不会看人脸色,我这不是就看对了嘛!来下课?是啊,来接你下课。是吗?我可跟你不熟啊,你是想拐我去卖吧?我能拐到你?你没拐我就不错了!对了你后面那几个是谁啊?全校师生都在我后面。火车头,那请问那几节逆向行驶的车厢怎么解释?我回头,是那几只碍眼的蚂蚁,长得参差不齐的,穿的五颜六色的,正远离我们。应该是新转来的,应该里面还有四个要转到我们班。你怎么知道?我猜的,我的预感一向很准,俗称第六感,只是不信邪的人都认为我是知道,而我之所以知道又是因为我聪明,馒头就是其中一个。我正在努力纠正馒头的错误以为,所以我准备装傻,老师说的,你就不知道吧,哈哈,谁叫你的嘴得罪了你的胃。馒头笑的温柔,春风阵阵,阴森森的。走吧,放学去,已经迟到了。你笑什么?没什么啊,我往肚子里装船呢!快走……我无奈跟着馒头沦为另外俩只逆行蚂蚁,谁教她现在要给老师的医院证明是我往后半年迟到早退的免死金牌呢?

办公室很热闹,远处听起来。走近一看,里面人不少,还一字展开在毛毛面前,从颜色上看是刚才那几只逆行蚂蚁,从对话上听那几只逆行蚂蚁果真是我猜的转学生。毛毛脸上是熟悉的笑容,是见到我妈时的笑容,我大惊!我妈是她妈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她实习完继续留在我们学校也是她妈托她妈的上司

的上司来找我妈帮忙托我妈在教委的同学帮的忙。这就是所谓的万事开头难,毛毛困难的如愿开始了她成功的教师生涯,我妈的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并且我在学校这三年她还可以再免费使唤我妈。就是这样,她也只是用猫头鹰的脸对我,现在这脸是属于我妈的,他们居然都能享受?!太不给我面子了。出于嫉妒我在走廊没陪馒头进去,馒头边走边回头骂我懒猪,然后就撞上正出来的转学生之一。馒头的头顶撞到的居然是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动了动下巴飘了句没什么吧。馒头把脸对着另一个方向说了句没什么,然后瞪了那个方向的另一个孩子半天。我则专注于目测撞馒头那孩子的身高,馒头有165,头顶能放进那孩子的下巴,那孩子至少有187,但是看那孩子的脸长于常人应该还不止187……在随后回家的路上我也一直执着于跟馒头讨论这个问题。让我都几乎忽略了馒头骂我懒猪后隐约的一声狂奔猪,当时隐约觉得是馒头瞪的那孩子的声。

隔天一大早四个转学生就出现在了我们班,撞馒头和馒头瞪的孩子是四分之二。他们正在自我介绍,除了毛毛虫整个教室笑的最开心的就是我,因为撞馒头的孩子也就是曲南坐在我前面。至于我开心,出于单纯的原因就是他替我挡住了前方一切我懒得看到的,让我能更加成功的掩眼偷懒;复杂的原因就是他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我还要观察他来观察自己到底喜不喜欢他,让我方便了观察。还有我们班最漂亮也是最胖的吴小莹也调到了我前面,这下前方防线就更加坚固了,况且无小莹是真的漂亮,皮肤白的像糊了打印纸,原本应该是鹅蛋脸因为161高至少一百二是秘密的体重而有点圆,轮廓分明,要高鼻子有高鼻子,要大眼睛有大眼睛,樱桃小嘴,最厉害的是眉毛,很好奇她怎么能在脸上那么准确的地方排列出一片弯弯的黑黑的毛,显得点睛而不喧宾。我一向爱美,也一向懒,现在前面俩个人都不缺美,我也不用在远处寻找美景,所以此刻我正笑的开心,可能都看得一旁的同桌有点受感染,顶着一张笑烂了的脸看着我,我猜他有什么话要说,果然。那个马上考试了吧?本来想答明知故问,但我心情好懒得跟他计较,是啊。复习得怎么样?不怎么样。我们在一阵心不在焉的寒暄后张同学终于切入正题,考试的时候多照顾下吧?我不会照顾人的,你自己珍重。

上学期坐我旁边的孩子谢俊记得吗?这孩子抄了我一学期,我明明考前十他居然抄到后十。

说起谢俊我就羡慕,是只标准的寄生虫,是我三年级起就羡慕的生物。毛毛虫把他交给我妄图让我把他变成龙,因为之前坐我旁边的孩子成绩都能突飞猛进,不知道的人又以为是因为我聪明,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懒得教直接给孩子们抄,他们之所以离开我后仍能保持进步后的成绩应该是因为我教会了他们怎么抄。而谢俊这孩子简直羡慕死我了,他不抄不闹,每天就是吃饭睡觉,我对他的羡慕渐渐变为嫉妒,出于嫉妒我开始主动给他抄。这孩子也不拒绝,应该是懒得拒绝,大考小考通篇照抄,有一次居然被我发现他连我名字都抄过去了还怪姓名栏像填空题。且即使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狂抄他仍然在后十名徘徊偶尔还当当倒数第一,我怪他没认真抄他居然怪我写的太快他来不及抄,因为我一般写完就趴卷子上睡觉。谢俊这学期没来报道,除了他名字我对这位前同桌一无所知,也懒得知道。

张同学仍然看着我笑,我隐约觉得他还想说什么,我也懒得去感觉他具体要说什么了。

仨天的考试,就这么被地球转完了,我安静补眠的日子就这么没了。对于我睡觉来说教室无论上课下课有老师没老师都过于热闹,上课时老师管得住学生的就是老师讲的热闹,老师管不住学生的就是学生聊的热闹,下课不拖堂就是师生一起热闹,下课拖堂就是继续上课。只有考试例外,我之所以能按时补齐美容觉,就全拜一直不断的大小考所赐。

旁边的张同学抄的速度比谢俊那孩子好多了,还不时提醒我有题做错了,我当然懒得理他,而事实证明是他那题做错了,也幸好他做错了,否则以他本来不差的成绩加上不错的抄功,现在成绩榜上就会有一对并列第三的同桌。看着成绩榜上名列十七的张同学,我突然想起张同学一直是中上的成绩,应该没坐我旁边的资格啊。懒得去想原因了,准备去恭喜榜上的第一名荣获年级第一。左肩被人拍了一下,右边出现我现在的上司兼姐妹兼年级第一陈春晓,不恭喜我吗?这孩子居然主动来讨喜。你不恭喜我吗,我也算个班探花。同喜同喜吧!还是他的爱徒们厉害,把倒数状元榜眼探花都包了。是啊,可也有人落榜啊。落榜的是曲男,正数十八,顺便看张同学成绩时瞄到的,还不

小心记下了。你旁边那只狗熊抄了你的?怎么了?觉得他没笨到抄了才排十七!他也没聪明到哪去,你也退步了,这个外号没取到位。有本事你取一个。……跳跃式得思维方式让我们的对话也一贯如此,但是隐约记得不久前我们才讨论过张同学的,一跳而过,以至于我一直想不起来是讨论了什么。

新同学的到来,让全年级师生的最新话题清一色的变成了他们。老师是关注他们的爸妈,女生是爱慕他们,男生是羡慕他们,估计还有点羡慕。在我们这个小镇上,连人口流动都少的可怜,更不要说一个学校就流动来八个有特长。而在我们这所学校里,大家会的就只有学习和玩两样,偶尔有个有特长的也还发育的不够长就被学习和玩吸去了营养。他们受到关注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关注他们也是正常的。虽然我们有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意思,但更准确的说法是我们是吃葡萄不吐葡萄皮。我们是指我,馒头和陈春晓。我们的新话题不是他们是因为他们是旧话题。陈春晓本来不姓陈,姓周,她妈二婚后她得了个新爸爸,对她娘俩好的无与伦比,她妈一感动,趁她还小她奶奶已老她爸爸不知道就给她改了姓。她这位新老爸就是我们不吐葡萄皮的原因,这几个转学生正是她老爸在市区做特聘教练时的弟子。这次也有一半原因是为他而来,所以她很被动的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我们也就半推半就的从她那知道了不少他们的事,知道的差不多后就以一副高傲的姿态用我们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事。

的心态享受着属于我们的优越感。可事实是根本没人知道我们知道他们不知道的事,也没人发现我们因此没拿他们当话题,更没人发现我们是故意没让他们知道我们知道,最后是我们纯属自娱自乐,自己出丑给自己看,自己再捧场笑给自己看以示鼓励!

寒鸦点评:就本文单独看来,写得个性十足,特别是对“毛毛虫”老师写得相当到位。作者文字老到,叙述平稳,冷静的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骚动,作者内心追求上进,追求独特个性和魅力直接反应在文章当中,因此才会写出这篇极具特色的文字。但作文此次“同创小说DD冰淇淋”来说,显得有些不合适,正如作者自己所言,是以前写好的,只是换了一下人物姓名,所以当中很多地方不符合我们既定的标准。当然,作者可以继续参与第二章

的创作,到时候一展你的风采。提醒:现在写作最好是传达真善美,不要可以拿老师开涮哟!呵呵!相信自己是s榜的!

屋外巨风狂怒地咆哮!!

这一夜,树枝狂摆,花容失色!黑云翻滚道沧桑!残月潜行话凄凉!

春晓瞥了一眼发黄的日历:七月十五!!

英雄淡淡的说:“怎么,今天就是鬼门大开之日吗??‘

春晓的肩膀轻轻的抖了抖.

“的确如此!英,你一定要去吗?‘,春晓看着英雄焦急的问到.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英雄淡淡说到.

“哦!‘春晓把头别了过去.眼泪簌簌流下,打湿了她如花般的脸.

英雄“嘎...‘地一声推开了沉重的巨大铁门,刚跨出了右脚,又停了下来.他捏紧拳,身子猛地一顿,快步走了出去.....

春晓的心仿佛如刀绞一般,她骂自己窝囊!!骂自己连英雄的背影都不敢看!怕自己会劝他不要走!她扑倒在床上,呜呜地痛哭,泪水浸湿了雪白的被子......

屋外巨风呼啸,春晓呆住了:是英的声音,是他在给我传音!

春晓凝神,听见了英雄的歌声,歌声古拙苍劲,每一句都撞在了她脆弱的心上.

以天为盖地为庐,好汉厉行凶险路.

南天小门有何惧,鬼门险关亦何忧.

抖擞精神拼杀场,挥戈向日日惊退.

古风荡荡夸刀枪,尸枕千寻血为浪.

杀一为罪万为雄,道义真假杀为上!

寒鸦点评:作者企图从武侠或者说从诡异的角度出发,营造一种悲凉的气氛,有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味道,另外,就对白于内容看来更像是成人,而非学生生活。当然,这与我们的要求不一致,呵呵!望第二章再次发挥你的才能。

在冰淇淋的世界里,周围都是冰山雪岭,都是冰封的水晶,没有阳光。对于这个世界,阳光并不是那么可

爱的。但是在冰淇淋的家族当中,还是会有人向往阳光的把!

冰淇淋家族的美人鱼长的很漂亮,不过总是盛气凌人的样子,傲慢。然而家族中的小可爱就不一样了,天真无暇。她最向往是就是阳光,心里总是默默的祈祷有一天能见到阳光。在一旁的美人鱼看到后会不屑的说:“你还是剩剩吧,你知道不,像我们家族是不可能见到阳光的。而见到的那一刻即将是我们灭亡的时候,你还是别傻了把!”说完就高傲的一跳一跳的走开了。

小可爱哭了,一直以来这都是她的梦想,可是确招到美人鱼姐姐的抨击。她用手轻轻的抹干眼泪,台着头看这个冰封的天空没有一丝颜色。她沉默了。她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会永不放弃。

后来她决定了,一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定要看到那温暖的太阳,一定要看到蓝蓝的纯白的天空。

家族都劝她不要这么盲目,妈妈爸爸都哭着求她。她哭了,她第一次这样伤了父母,可是她依然勉强的对着他们笑了。她慢慢的一步一步的拿开父母的手,轻轻的往后退,一点点,一点点,也没有说话。就这样看着父母往后慢慢的退,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此时无声胜有声呀。父母都伤心欲绝,他们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看到孩子了,小可爱依然没有动摇她的决定。远了,转身就跑,放肆的跑,去奔向那个迷茫、那个不知道什么样子的未来的方向……

“哇!,好美呀!”边看着天空,真的很蓝,镶惬在自己心里的那种蓝。看着看着,他突然觉全身都开始痒,不过才发现太阳就在自己头上,太阳好刺眼哦。不过她还是很喜欢,笑了,便忘记了自己的痒,她终于知道阳光就是这样的味道,心里说不出的快乐,不好,她这回不是痒是,是痛,钻心的痛,好比十万箭穿心的痛把,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刻,又没有同伴在她身边,她也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流逝,她倒下了,当她对着天空,她依然笑了……开满了,粉红色的,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从中笑,她的笑和樱花一样的那中味道!

当大家看完这个故事后,只有晴晴一个人竟淅沥哗啦的哭起来了,哭的特别的厉害,这时全班一下子紧张了''''''

寒鸦点评:本文作者企图从哲学的角度去编织文字,首先作者讲述了一段追求理想甚至放弃生命的哲理童

话故事。这是相当不错的,对于幻想性青春文字很好,但对于“冰淇淋”话题的开头似乎没有表达出来,而且,这种开头对一下文字的发展很容易造成大家写成幻想型故事,如《幻城》之类,我们要求的是校园青春故事。望作者再接再厉,马上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

走在校园干净的像天空一样的石子路上,两旁是干净的像石子路一样的树。味道很独特的一款冰激凌,甜甜的,酸酸的,还有些许苦混在一起。精美的包装纸上印有晴晴最喜欢的那种卡通图案。舔一口,沁人心脾的凉。

旁边有很多男孩子骑着各色的车飞驰而过,溅起一滩细碎的阳光。晴晴冲他们淡淡地笑……去好远好远的时候。

“喂,晴晴!“是兰霞。

兰霞和她是好朋友,不过,也不是特别好.只是晴晴习惯了寂寞,而兰霞却最不习惯寂寞.她们俩又是同桌。晴晴不太说话,兰霞就说个不停:最新款的时装啦,别的班级转来一个帅帅的男生啦,明星的花边新闻啦。晴晴总是很安静的听兰霞在那里很聒噪地说.只是晴晴不太爱发表意见,而兰霞就因此以为她很喜欢自己说的事.所以也就从来不停止地聒噪。

“你知道吗?初一、班转来一个好帅好帅的男生哦.好象叫至诚什么的.听他们讲,他家好象还蛮有钱的.篮球打的忒棒啊!比咱们班英雄更帅气哎。看他以后还牛不牛?我们去看看好不好啊?“

兰霞一边说一边拉着晴晴走.“听说啊,他是因为在原来的学校太多女生喜欢他了,所以啊,才转学的。“

“有这么夸张吗?“晴晴感到不可思议.

其实她一向是不喜欢听故事的,尤其是那些“麻雀变凤凰“和“灰姑娘“类型的故事.更没有奢望这些事会在自己身上发生.她只想要靠自己是实力来做出一番成绩,那是她极为单纯的梦想.

寒鸦点评:显然,作者很善于讲故事,一开头将两位女孩子交待了出来,而且将人物的性格特征展示在读者面前,为后文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可文章一开始也犯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拉着别人去看帅哥,这总是会令我们大家不敢相信吧!再说现代女孩子也不至于这样啊!当然真实性还是值得探讨的,但作者一下子就奠定了早恋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写下去也就没有多少发展的空间

了。赶紧参与到第二章的创作吧!

“喂,晴晴啊!去买根冰淇淋吧!”

“不管拉,妈妈不吃我也不吃”

“晴晴乖,去吧,那你给我买一根吧”

下来楼,天这么热啊,柳树都无力的漂浮的长发,看到前面有一位阿姨在提着几箱东西,晴晴很快的跑了过去,“阿姨我帮你搬吧”

晴晴和那位阿姨搬完之后,“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啊?对了,你看累的你,吃个冰淇淋吧”

“谢谢阿姨,我喜欢咖啡的,阿姨我叫林晴晴,是四中的学生”

“我家的尘落也是你们学校的”

“阿姨我得走拉,妈妈还等我呢?”

“你看说你你就到,着是你们学校的同学认识吗?”

“你好,对不起,我得走拉,对不起啊阿姨”“再见,晴晴”

“恩,阿姨再见!”尘落远远的看着晴晴的背影,渐渐的晴晴消失在他的眼前。“妈妈,她是我们学校的吗?”

“人家晴晴多好的小姑娘啊!”尘落回到家拿了一根咖啡的冰淇淋吃了起来。。。。。

“上学拉尘落,上学拉尘落”妈妈说到,“晴晴啊,你也上学啊!”

“妈,我早起来了,拿了一根油条一边吃一边喝着牛奶,“妈妈,我走拉,上午给我做好吃的,还有咖啡冰淇淋!”“阿姨,我走拉!”

尘落和晴晴并肩走在人行道,尘落打破了寂寞,问晴晴“你叫林晴晴,是那个班的啊?”“我是7班的,你和我一样大,你是几班的”“啊!石浪那个班的啊!”“怎么拉”“没怎么啊!我是老潘班的!”“哎~你喜欢什么口味的冰淇淋啊?”“我喜欢咖啡味的”“哦,我也挺喜欢的,但我不喜欢咖啡我喜欢牛奶味的” “你不喜欢牛奶的吗?”“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咖啡的那苦苦的滋味那人回味”“哦”。。。。。。走到校门看到远处的敏儿,说“尘落我先走拉,拜拜”“恩,拜拜,对了你吃冰淇淋吗?”“不吃拉,要不就迟到拉,你也快点去吧”“知道拉

!”尘落便跑到小买铺去买冰淇淋去拉,而晴晴进了校门。“晴晴你刚才跟的那个帅哥是谁啊!”“是我们小区的男孩,怎么拉?”“没怎么,只是觉的长的很帅了!”“他是几班的?”

“你呀!他是3班的”敏儿才放过刚刚做到座位的晴晴。铃――铃,“上课”“潘老师好!”“同学们好”尘落慌慌张张的,说“报告”“尘落你怎么才来啊?”潘老师问道,“老师我睡过了”“哎~你这孩子啊,进来吧,饶你一次,可没有下一次啊!”“恩,谢谢老师”尘落做到到座位上,听着老班的英语课,尘落拿着课本扇着风,感言道“哎~四中真抠门,连个电扇也不开!”正好被他老班听到,“尘落你站起来说Never up是什么意思”尘落站起来回答道“好象是永不言弃的意思!”尘落暗自心想好你个老潘想让我尘落出丑!没那么容易啊!“恩,对了,但是干什么事都是这样的,以后为了祖国,你们得好好学习啊!尘落你下课跟我去办公室一趟,坐下吧”尘落闷闷不乐的坐下,铃――铃,下课拉,尘落便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晴晴送作业拉!”敏儿说,“恩,走拉,敏儿”两人谈笑风声走着,到办公室门口看到尘落在那里站着,晴晴问“尘落你怎么在这啊?”“哎~被老班请来的”“你怎么拉”“说话”。。。“我先抱进去作业吧”“恩,你去吧!”敏儿和晴晴抱进去作业出来时,被潘老师叫到,“晴晴”“怎么拉,老师”“你和尘落一个小区,你和他妈妈说他着一段表现不好,还有英语你得帮他补补”“知道了,老师!”“老师我走拉”“恩”晴晴和敏儿出了办公室,便走过尘落说,晴晴说“尘落你以后少说话!”“恩,知道拉晴晴”“那我先走拉,拜拜,尘落!”“恩,拜拜”两人便消失在尘落的眼前,尘落被潘老师叫进了办公室,尘落听到放学的铃声,想到终于放学拉!尘落问“老师我可以走拉吗?”“不可以”尘落听到门口有脚步声,回头看到是晴晴,“老师现在路上不安全,正好尘落和我一个小区,让他和我一起走,可以吗?”“那你走吧,尘落”“老师再见!”“恩,再见”两人出了校门,晴晴便说道“老师叫我和你妈妈说你表现不好”“什么”“我恨老畔”“我不是说你的你没事干吗?”“那你说吗?晴晴”“你说呢?”“当然说拉!”“我知道你好!别说拉!”“

不行”“不行算”。。。。。。两人便一前一后的走回到小区,前面的尘落妈妈叫道“晴晴,尘落你们回来了!”“恩,阿姨,老师还表扬了尘落拉”“是吗?”“恩!”“阿姨没事我先走拉,还有我明天我来给他补英语,您别叫他出去”“恩,晴晴给你吃根冰淇淋吧”“阿姨不吃,不吃,我走拉”“尘落去送送晴晴去”“恩,妈妈”回头看了看妈妈,妈妈进了房,“晴晴你真好”“别说我好,明天等我来给你补英语”“什么,我明天还去上网呢!”“不许,你要去,我现在去给你妈妈说”“那好吧,我等你啊!”“我到家拉,你走吧”“那我走拉!”“拜拜”“拜拜”尘落看着晴晴上了楼去,才离去。

“晴晴,你爸爸明天就回来了”“爸爸回来了,爸爸完成了远航任务”“妈妈,你先睡吧!”“等会我就睡”“你也早点睡吧”“恩,我等会就睡”晴晴坐在床头看着夜空的星星与月亮,看着爸爸和自己的照片,晴晴傻傻的笑了起来,想到那个可恶又可爱的尘落!便渐渐的睡着拉!尘落在那有神的看着世界杯,最后忠爱的球队没进决赛!便关了电视睡着在沙发。

寒鸦点评:本文情节真实,对话真挚,将人物的对话发挥得恰到好处,从谈话中慢慢交待出两人同一所学校,逐步讲述故事。唯一不足的是,故事对话显得有些凌乱,况且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也显得有些不够,特别是不能一下子让读者抓住文章的风格和内容以及文章的题材范围。望作者在下一章当中继续发挥你的写作才能。

冰淇淋是美味的,它也是容易消失的,但因为它的美味,人们宽恕了它的融化。这就像青春,尽管它容易消逝,但人们却喜爱它。

在永名西路,一家冰淇淋馆传来悦耳的笑声。

“老板,来三盘冰淇淋,要双蛋的。”其中一个叫春晓的女孩大声说。

老板听了,亲自把冰淇淋送到,并坐下来与他们谈话。

“三位小姐,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我的店光顾呢?”老板说。

“嘿嘿,说来也有半个月没来了,”春晓说,“晴晴,兰霞,你

“去了杭州的表舅。”这个女还明显比春晓害羞。

“我去了我老家――东北,对了,马老板,我们不来,你倒想我们了?”叫兰霞的女还说。

“唉,我这冰淇淋店,从你们三年级那会来了以后,生意是没增多少,可我就喜欢你们那活力呀!儿子都去读书了,自己也闷得慌,全赖你们这些小鬼头!”他说着,用手指了一下晴晴的鼻子。

“老板,那这一顿……”春晓说着,露出“奸诈”的笑容。

“当然是我包了!”马老板说。

“老板,就你最好了,那天我准备嫁妆,就嫁过来了!”兰霞开玩笑说。大家笑成一片。

“你们聊,我先走一步,学校还……”马老板意识到自己说漏嘴,连忙停下。

“学校,老板,你当校长啦?……”春晓笑着说。三人哄笑。

“我是说……儿子学校书杂费的事。”马老板连忙说。

马老板说这急急忙忙地走了。三人继续聊着。

“离开小学了,我有点舍不得。”晴晴用汤勺在盘子上划来划去。

“瞧你这个大诗人,离开就离开呗,还非得把游鸿鸣的《诗人的眼泪》搬来。真拿你没辙。”春晓说。

“不过话说回来,今年要努力了,不能像往常一样了。”兰霞说。三人顿时沉默。这三个学校里的活宝贝,每天都在一起,都 很快乐,但家长的劝告不得不让她们担心。这三那个人中晴晴长得清秀美丽,春晓很泼辣,但也是眉清目秀的,兰霞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在学校是数一数二的美女。三人的性格也不同。但这并不能使同她们的友谊中断。

过了一会儿,晴晴说:“不管我们读书要多苦,我们是好朋友,会一起度过的!”

“对,加油!”三人齐声说。

寒鸦点评:首先值得肯定的是,作者的“题记”写得相当棒,将冰淇淋的容易融化和青春的容易消逝紧密的结合起来,达到一个统一,从而使得“冰淇淋”真正具有了意义,而不是就事论事,认为“冰淇淋”这个题目无话可说,无话可写。但做为一篇文章的开头,作者却没有很好的把握住校园风格,并且人物对话有些成人化,没有把握住中学生(此处特指初中生)的特点。

以前就有这样一个传说――

但凡是100位年如2100 ,2200……就会发生一件令所有地球人都惊讶的事,没人会知道是什么。但人们从心底地畏惧,因为那件令人心悸的事曾经使2006年的地球人灭亡过,只有极少数地球人活了下来,如果......

寒鸦点评:作者想象奇特,敢于从幻想的角度去思考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本次竞赛要求是校园题材啊!估计今后开设幻想题材的时候作者可以随兴所致,好好的发挥一番。

后来,晴晴从初二、五班班主任潘媛媛老师口里听到这个学校的一个传说.....

朱元璋统治时期,天下风起云涌,战乱不断......

WHY?因为老朱爱看古典小说,特别是武打小说,例如>......他积极怂恿全天下百姓看武打小说,所以......

明朝有个学堂,号称天下第一学堂,它的名字就是百虎堂!

百虎堂人才备出,每一个学生,都是高手,有前图......

因为他们的口号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ONDAY,一代冷帅GG--尘落走在赏花廊内,看大雪纷飞。

忽然,阴风驺起,枯叶纷纷四散而离......

有杀气,尘落隐隐感到了,感到有人逼近.....

谁?尘落说完,飞出手中的忍刀,向槐树下飞去......

呼的一声,从槐树下飞出一黑影,向亭顶飞去,尘落放眼望去,只见一人贮立在亭顶上,夜风习习,他的袍衣猎猎作响.

你的速度很快, 校长.尘落笑着说.

你的刀也很快啊.神秘男子慢慢转过脸,他的脸上有道疤,在月光下,他的脸很苍桑,他就是该学堂的校长--无与伦比的,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

忽然,一清脆的女孩子的声音传来“尘落!”,他们寻声望去,原来是绝代MM--兰霞.

男人,马致远,猛回头,对尘落严肃地说:小子,谈恋爱,啊? 不过长地蛮不错的啊!校长痴呆地看着兰霞,口水那个恶心啊......

我的麻烦来了啊! 尘落苦着脸.

死尘落!你说的,双刀要对着人快快砍,用刀侧砍,怎麽砍不死人,人却都被我打飞了! 兰霞恶狠狠地说.还向尘落跑来.

切,要你砍,凭你的力量,不砍死一堆人.尘落边跑边说,一个飞檐走壁,溜了.

  你别跑! 兰霞追了过去.

  天下第一的男人,马致远,摸了摸下巴,他下巴掉下来了......

至诚,又是一代帅哥,正在与石浪,一代棋神下棋......

  所谓败者亦不败,强者亦不强,惟一"静"字罢,而以静对静,棋之美就蕴其中矣......石浪对至诚说.

  至诚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赞道,好一静字!

  忽然,一人在在门外叫道,至诚,出来比刀!

  至诚轻轻叹了口气,慢慢站起,忽然,他拔出千鸟刀,唰的一声,消失。

寒鸦点评:作者随兴所致,写出来的文字分不清是现实还是幻想,文字当中透露出一丝诡异,显示出作者的诡异奇特的一面。从文字看得出来,作者善于想象,善于营造某种特别的意象,但是作者还无法在文字和内容上面把握好自己的想象场景,如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相信在想象方面很快会取得突破。

在炎热的夏日里,冰淇淋是最惹人喜爱的点心,其多种样式的选择使人眼花缭乱.但是,正因这样它的融化总是被人忘掉……甜香可口的冰淇淋最终真的会化掉在寂寞的角落吗?

"欢迎大家步入初中的学习生活,我是你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大家以后可以叫我石老师.大家现在可以进行一下自我介绍,谁主动点向大家介绍下自己^o^好吧,既然没人的话那从你先开始好了."

  一位长相十分清秀的女孩站了起来,过肩的长发被一条淡红色的发髻分成两部分,上面的头发被扎在一起,下面的头发则是披散在肩上

.她的上身穿着亮橙色的棉质T―SHIRT,下身是蓝白相间的休闲裤给她本人增添了几分活泼.圆圆的眼睛不是很大,却在乌黑的瞳孔间闪烁着明亮的光.

  "我...我叫兰霞."她的声音是那么的甜美动听.白皙的面庞上泛起淡淡红晕显得格外漂亮.英雄仔细的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女孩,心中升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放学后,英雄和死党至诚谈起了她.在他的眼中,兰霞是那么漂亮却丝毫看不见一丝俗气.她的形象在他的脑海中就象一朵纯洁的荷花,欲要折取却迟迟没有下手.不是因为深千尺的潭水在其中阻隔,而是她那清幽纯洁的样子让人敬服.

  诚默默的看着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静静的聆听.他们两个都是上天的宠儿,不仅学习优秀,在各自的领域中也各展其能.英雄擅长写诗和散文,他的文字在柔和细腻中还夹杂着几丝本不该有的忧伤.而至诚的文章豪迈大气,无论在立意和笔法上都有着自己的风格.英雄热爱音乐,会作歌词,是学校摇滚乐队的鼓手.至诚喜欢踢足球,自从7岁开始他就很喜欢这项体育运动了.英雄留着长毛寸,左侧的流海紧紧的盖住他的额头,右面的则一部分侧分在旁边,一部分斜立在头上.至诚的头发就象他的写作风格一样干净利落.两人并不是帅的惊人那种男生,却各自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你的意思是你喜欢上她了,对吗?"至诚奈不住性子问了一句,眼神中漫不经心,却一脸紧张的样子.

我...我不知道."英雄其实没有撒谎,他只知道这是一种怎么也说不明白的感觉.

寒鸦点评:作者试图突破,因此从上课开始写起。由老师到学生,进而交待出故事的主要人物。但文章似乎一开始就陷入了僵局,什么样的僵局呢?那就是早恋的问题。当然,就故事所呈现的内容而言,是相当真实的,但对于长篇小说的开头,还是显得有些不够。

寒鸦总结:此次一共12位参加,从中看出大家都是写作高手,正好应验了我们那句“人天生就会写作,只因写作潜力尚未被激发出来。”这下大家该相信了吧!但做为长篇同创,势必要选出最具有发展空间的文字来。相比而言,米可胜出!米可的文字做为第一章。希望大家赶紧回过神来,参与到第二

章的创作中去!寒鸦在此期待大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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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样一个娘娘腔的名字,据说是因为我的颜色。

  不象其他的同类,我并不雪亮晶莹,周身反而泛着微微绯红色的光芒,就象是红蔷薇花瓣一样。

  每次当主人把我从鞘里抽出来的时候,我都能看见对面的人震动畏缩的眼神和脱口的惊呼“血薇剑!”――难怪他们,因为,我实在是太有名太有名了……

  五十多年来,饮过多少江湖中豪杰英雄的血,我已经记不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身上的颜色越来越亮丽,每次一出鞘,绯色的剑光都能照的人不寒而栗。

  “血薇,不祥之剑也,好杀、妨主,凡持此剑者,皆无善终。可谓之为魔。”

  我不明白那个号称天下第一相剑大师的孟青紫为什么会对我有那样的评价――这个只见了我一次的家伙,居然在《刀剑录》里用如此恶毒的话来诋毁我和诅咒我主人――以至于“魔剑”这个带着偏见的称呼,居然成了我在武林中的代称。

  可是我并不想杀任何人,包括我的主人――甚至在每一次饮过人类的血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吐――因为,握着我的那双手,竟然同样也是另一个人类啊……

  人心险诈,杀戮本来由世人自寻,为何却把恶名推卸到刀剑的头上?!

  我前任的主人――那个被武林人视为洪水猛兽的邪派高手“血魔”舒血薇,杀人如麻,在武林中恶名昭彰――但是血魔原来也并不是一个魔,而是被人逼成了魔!

  如果不是有人苦苦相逼,那么前任的主人终其一生、也只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孤胆剑客而已,不求闻达于江湖,只求心安理得地在天地间锄强扶弱。

  血魔是我追随过的最令我同情和敬佩的主人。

  可惜的是,虽然他因为武艺绝世而没有被正派人士杀死,但到最后却由于心志错乱而自刎!死的时候,才只有二十八岁而已。

  ――我躺在他的血里,看着这个孤胆剑客的凄凉下场,不禁开始问自己:是否,我真的是不祥之剑?……我真的只能给人带来不幸?

  或许,我应该就这样让自己被黄土埋葬吧?

  我终于还是没有随着主人葬入黄土。一只手把我从血泊中拖了起来。由于我的重量,一只手几乎拿不动,于是,另一只手立刻紧紧同时握住了我――让我惊讶的是,

  忽然又有东西一滴滴落在我身上,湿而热的液体――是血吗?我习惯性地想。

  那不是血――我忘了,人类所能给予我的、和血一样潮湿而温热的,还有……泪。

  当然,我品尝到前者的几率远远大于后者――对于我来说,后者比前者珍贵亿万倍。

  “爹爹……”她把我抱在怀里,看着血泊里死去的主人,低低唤了一声,声音清脆得如同风送浮冰――“你也不要阿靖了吗?谁都不要阿靖了吗?”

  我看见泪水从她眼睛里流下,然后顺着腮,一滴滴落到我身上,混入她父亲的血里,一起渗进黄土。

  那是个才八岁的女孩子,很清丽,但是眼里却带着冷冷的对任何事情都不信任的光芒――不知为何,让我忽然想起了悬崖上临风绽放的红色蔷薇,那样的美丽不可方物,却遍布着让人无法接近的毒刺。

  当然,无论她怎样呼唤他,父亲是永远无法回应了――这个界于侠与魔之间的人,就这样抛下那么年幼的女儿,去寻求心灵的永久安宁了……任凭那么小的孩子挣扎在险恶的江湖。

  我从看见新主人第一眼起就喜欢她――因为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给我血,却先给我泪的人。

  或许,这样能破解加在我身上的不祥的宿命罢?我不愿意看见她再一次沦入那样悲惨的轮回。

  三年后,十一岁的新主人第一次让我尝到了鲜血。

  “怕什么?杀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和猪狗有什么区别?……反正我没有亲人,反正没人说我做的对不对,反正我只是没人要的孩子。”十岁的主人看着尸体冷冷地笑,我听见了她内心这样的话。

  “任何人都不会在乎我,那么我也不会在乎任何人……”

  “我绝对不会为任何人哭。”

  在杀人时,我不停地听见她内心这样地反复着。

  杀戮之门一开,走进去就永无回头之路,一直到死。

  命运……如果真的有人类所谓命运的话,那么命运的转轮从开始转动此后,所有人就都在命运的流程里生、离、死、别,随着命运之轮的转动永不能再停歇!

  洛阳。朱雀大道。听雪楼。

  在堂中所有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主人冷冷地扬了一下眉毛,然后一抬手――“唰!”

如同一道亮丽的闪电般,我一掠而过,牢牢地钉入檀木茶几。知道主人是要镇住楼中不服她的人们,于是我尽情地展现着自己的光辉,轻轻摇曳,幻出清影万千。

  我一如既往地听见了人们的惊呼,还有窃窃私语,但是,没有人再敢怀疑年轻的主人的武功和能力――哎,人类都是这样欺软怕硬的吗?看着冷漠美丽的主人,我有些高兴地笑了。

  “你是舒血薇的什么人?”我听见有人惊讶地问主人,看来,前任主人虽然离世那么多年了,名头依然响亮的很啊……熟悉的手轻轻把我从几上拔起,然后,我听到了主人淡淡的回答:“――我叫舒靖容,以后叫我阿靖就好。”

  堂中的气氛忽然间凝结――我发觉所有人都用很奇怪的目光看着主人,戒备中带着嫌恶――血魔的女儿――因为这个身份,主人从小受尽了白眼与冷落,没有一个可以说说话的伙伴,那样孤苦飘零地一个人过了二十二年。

  多年过去了,江湖局面也早已经不同往日,然而即使到了现在,居然还是受排斥吗?

  从主人八岁起,我就跟着她了……一直到十年后,我和主人才达到了心灵默契的境地。以后,我能知道她的喜怒哀乐,而她也视我如同她的生命。

  她自幼经历的一切,只有我知道,也只有我懂。

  那是令任何人都无法忍受的歧视、寂寞、排斥和放逐……但令我安心的是,主人毕竟没有被打倒,她是那样坚强地活了下来,并且得到了足够在江湖中生存下去、不畏惧任何人的力量。

  但是,经过了那样的童年和少年时期,主人的内心变的惊人的冷漠和孤僻,不依靠任何人也不相信任何人,拒绝着亲情友情和爱情,唯一相信的,只有力量和命运而已。

  ――那样苍凉的心境,让我都无论如何不能相信,她还是一个刚刚二十二岁的韶龄女子。

  主人没有说话,修长的手指轻轻抚着我的锋芒,看着面前惊疑的众人,眼睛里有讽刺的光。

  “咳咳……好了,大家都见过新的领主了?”忽然间,我听见有微弱、但是极具威势的声音在屏风后响起来,伴随着断断续续的咳嗽声。一时间,凝结的气氛仿佛又加上了令人屏息的静穆,所有堂中的人低头、垂手、各自退下去按次序站好了队――我感觉到主人握着我的手指也起了微

  我知道,是他来了。

  “参见楼主!”在那个人的脚步从后堂转出时,所有人齐齐拜见,声音里是发自内心的崇敬和仰慕。

  这也难怪,面对着坐拥半壁武林江山的楼主,没有人不从内心感到畏缩――连我的主人都迟疑了一下,在所有人都俯身行礼后,才把我放回鞘中,单膝点地,对着来人行礼:“舒靖容参见楼主。”

  然,她的声音冷如冰霜,丝毫没有旁人的虔诚和敬慕。

  她行礼,只因为她知道对方是自己效力的对象,是应该行礼的――然而,她的内心,根本不向那个人屈膝……也从不会向任何一个人屈膝。

  我在鞘里,在主人的腰畔,有些感叹地看着敛容沉静的主人――唉……尽管是那样冷漠孤僻的一个人,终于也不得不卷入这个江湖的是非中去了。

  那个可以收服主人并使其听命的听雪楼主,的确配得上那个“人中之龙”的称号啊!

  楼主有些急促的咳嗽着,咳声空洞而轻浅,终于喘上了一口气,微微笑答:“阿靖……何必客气。”

  在他俯身来扶主人的时候,我看见他的手,腕骨很细,指骨修长,腕上还系着一条淡蓝色的手巾,看上去完全是书生型的手,无力得很,不象是练过武功的样子。

  然而,我却知道,藏在他袖中的,却是那柄令天下武林为之变色的第一刀――“夕影刀”!

  在他的手握住那把刀的时候,任是天地风云都会为之震动。

  刻骨铭心地记得那一刻,那袖中的夕影刀滑过我的拦截,刀光如梦,刀意轻怜,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慵懒和甜意,轻轻挑落了主人脸上罩着的轻纱――然后,在生平第一次失败的耻辱和震惊中,我觉得主人的心忽然有异样的变化。然后,我听到她说:“你比我强……我承认。”

  “那么,请遵守你我的约定罢。”脸色苍白的萧楼主解下腕中的手巾,擦着额头细密的汗珠,一边说,一边不停地轻轻咳嗽――他咳嗽的时候全身都在抽搐,似乎要把肺咳出来一样。

  他是有病的。当时我就想。后来,我才知道他得的、居然是不治之症。

  主人立刻单膝在他面前跪下,静静道:“我舒靖容愿意加入听雪楼供楼主驱谴,百死而不回,――直至你被打倒的那一天!”

  “咳咳……”萧忆情苦笑着,咳嗽,然后

问,“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发觉我不是最强的,你自己能杀死我或者别人比我强,你就会立刻背叛,是吗?”

  “哈……那叫什么背叛啊。”主人冷冷地笑了起来,带着微微的冷峭,抬眼看第一个能击败自己的人,“难道你会信任我?如果你不信任我,那谈得上什么背叛!而且,我只欣赏强者,只追随最强的人――如果你能被别人打倒,那么我当然要离开你!”

  “哦……我记住了。”萧忆情微微咳嗽着,若有所思地看着什么,有一些女气的眼睛里有冷漠迷离的光闪动,缓缓回答了主人一句,“我喜欢用快刀,虽然它有割破手的危险。”

  主人没有发现,那个时候,楼主的眼睛一直望着的,是旁边树上刚刚绽放的一朵红色野蔷薇。

  那就是听雪楼主萧忆情。

  三年前,自从前一任听雪楼主、他的父亲萧逝水以三十九岁的英年弃世之后,才方弱冠的他中止了在雪谷老人门下的学业,匆匆步入江湖,招回了楼中四散的人马,以病弱之躯撑起了摇摇欲坠的家业。

  然,让那些认为他是文弱公子的人吃惊的是,在五年里,听雪楼在他的带领之下召集了如云高手,几年内拓地万计,以洛阳为中心、把势力拓展到了长江以北的所有地区!

  听雪楼。这个二十年前还是无名组织的帮派,如今已经隐隐有领袖天下武林的架势了……而听雪楼主萧公子不世出的英才和武功,也成了江湖中诞生的又一传奇。

  我又有一些的不安,同时,也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传来的不安。这个萧楼主,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几乎都是我见过的唯一丝毫不逊色于主人的奇才,而且,他还成功地让主人为他所用。

  主人在他的殷勤搀扶下缓缓起身,不置可否地坐到了堂中的第四把交椅上。要知道,听雪楼在她加入之前,已经有了除萧忆情以外的两位副楼主――高梦飞和南楚。

  “阿靖,坐这里。”我听到了楼主轻声的吩咐,然后我看见他拍了拍身边榻上的空位――主人呆住。这样明显地表示出对于她的倚重,是主人不曾料到的。想了想,她终于轻轻走过去,坐在他身侧。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一个开始而已……是主人和他以后携手开始长达五年征战的序幕。

  金戈铁马,并骑战场剿灭各方不想称臣的势力,将霹雳堂雷家等江南

三大世家灭门;铁腕平乱,镇压楼中酝酿已久的叛乱,手刃二楼主高梦飞,囚禁萧忆情的师妹池小苔;势力南扩,派出大批人手,征服南方武林中最神秘的帮派拜月教;……

  三年的时间,就在满目的鲜血中这样漂过了……

  当宣布武林一统时,万众对他下跪、宣誓效忠之声震动云天;那个时候,坐在建立旷世武功的病弱年轻人身边的,是我的主人――脸罩轻纱,木无表情,似乎一切辉煌都与她无关。

  这只是证明了一件事而已:她所追随的人,的确是最强的。

  她只追随强者,只相信绝对的力量――就象我一样。

  端坐在听雪楼的正殿中,面纱后的主人坐在武林霸主的身边,几乎享有和他对等的权力――人中龙风。

  我知道,很多武林人士都这样看待着主人和楼主的关系,而且纷纷私下猜测两人之间的情感问题。毕竟,象这样年轻的霸主身边长期存在着一位美丽的女性,简直是让人不遐想也难。而由于两个人身边都没有走的近的异性的缘故,楼中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我主人成为楼主夫人是迟早的事情。

  只有我明白,事情远远不是那么简单的。

  就是以为和主人心意相通的我,都不明白主人对待楼主的真正想法。

  我曾经看过楼主在当众病发时暗中握紧主人的手,而主人默默用真气不动声色地为他调理、以免让他在万人面前倒下。面纱后,主人的眼睛是温柔而抚慰的,看着在那一刻寻求援助的凌驾武林的萧楼主,却仿佛在看一只受伤的动物一般。

  我也看过那个萧楼主为了斩草除根对霹雳堂下达了灭门追杀令,而为了维护另一个人叫“雷楚云”的人,主人坚持着不同的意见――在密室里的争论中话不投机,主人拔出我,直指着他的心口!――那样的杀气,和主人如同草芥一般杀戮其他人时、是没有什么两样的;我知道楼主和主人之间有过严重的分歧,曾经有几次,甚至到了决裂的边缘,然后,却莫名地又相互退让,继续象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地合作下去,只是彼此的眼中闪过不信任的光芒;我还知道主人爱过的那几个人,和她在乎的那些人……

  其中有一些,就是毁在楼主手上的。

  我甚至知道萧忆情真正的寿命本来只有二十二年,过了那个期限,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忍受旁人不能忍的

煎熬,从阎王手里赊来生命!他只是想在死之前统一分崩离析三十多年的江湖而已,他想用前人没有的功业,为自己铸造一个永恒的纪念碑――那么即使死了,他还会活在传说里……

  他很会用人,也很会杀人。听雪楼三万多子弟,几乎每一个人都对他既敬且畏,宛如天神一般地崇敬,只要他的一句话,就不顾生死地去完成那个指令。

  有时候,我想,主人也不过是他手中的一把利剑而已吧?只是用来杀人的工具而已。只是因为名剑难求,所以也才分外地珍惜。

  “如果你不是最强者,我就会杀了你――相对的,如果我对你不再有用,那么你就杀了我。”

  “如果有一天别人杀了我,或者你自己动手杀了我,那么,我所有的一切,都遗留给你。”

  那样无情而冷静的约定,仿佛是两个为了利益走到一起的商人,签定的一个契约而已。

  “如果,你是病死的呢?”

  “萧忆情只会死于兵刃,不会死于床榻。”他的回答是淡漠的,仿佛看穿了生死。

  “如果万一是呢?”主人不退让地继续问。

  “那么……请你代替我照顾好楼里的子弟,起码,不要让他们被四方蜂拥而来的复仇者屠戮。”

  那是他第一次流露出对于手下的眷顾和温情,那个一直以武力强行征服武林的人、第一次谈到了对自己身后的担忧:“当然,你同样可以自行出任楼主,成为最强者……或者,替我守护它,一直到出现新的继承者为止……”

  主人微微冷笑了,我很惊讶地看见她的笑容中居然有一丝从来没有的悲伤,宛如一朵开在冷雨中的红蔷薇。纤丽,冷漠,而又充满戒备。

  “萧楼主也会说这样的话啊……”她笑着,开始抚摩我水一样的刃,好几次,我都担心她的手会出血――因为我感觉到主人的心很不安静,根本没有平日和我的默契,“但是,我凭什么接任?无亲无故,我只是你的下属而已,何况南楚还在,别人不会服气我当楼主的。”

  没有回答。忽然,他伸出了手,轻轻接过了我――我很惊讶,主人居然没有拒绝。

  他修长纤弱的手指抚过我的身体,我忽然轻轻吟了一声――那是怎样充满控制力、杀气和魅惑的一双手啊……我甚至可以想象出我如果在他的手中,将会展现和主人手里完全不同的另一种风采

  我一刹间甚至有些羡慕他袖里的那把夕影刀――虽然知道那个家伙不见天日的日子也很难过。

  “那么,嫁给我吧。阿靖。”他轻轻用食指弹了弹我,听着我发出的呼应,忽然在剑声中说了一句。

  “做我的妻子,名正言顺地接收我所有的一切。”

  脱离了主人的手,我感应不到她内心的想法,然而这一次,我却清清楚楚看见了向来冷漠的主人刹间变了脸色――似乎有蔷薇的颜色染上了她的双颊。

  能让听雪楼主屈身求婚的,天下之大,恐怕也只有我的主人一个了……除了对方,几乎都找不到另一个如此相配而能力对等的人、来共渡一生了。我欣慰地想。

  忽然间,我听见一个字从主人口中吐出。她眼色有些恍惚,但是却挣扎着说了关键的一个字。

  摩挲我的手停住了――然后,我看见萧楼主淡然地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主人停顿了很久,我想,可能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吧?

  “因为我不想做寡妇。”

  终于,主人回答了,蔷薇色的脸迅速变成了惨白,清澈的目光里带着复杂的感情。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我身子一震,忽然感觉到有温热的血,流淌在我身上!

  “啊……该死,我居然忘了我是一个病入膏肓的人了……”楼主忽然咳嗽起来,咳得惨白的双颊泛起了病态的红潮,微微苦笑着说,“不好意思……抱歉。”

  我能感觉到他肺里咳出的带着腥味的空气,我知道那是肺痨。我想,他的确是活不了多久了。

  他很痛苦。痛苦的感觉从他的手心里传递了过来,让我全身不自禁地颤抖起来。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心里会忽然觉得很冷,冷得如同浸在冰水里。

  ――我只是一个命在旦夕的病人,苟延残喘地活着而已……

  ――真是愚蠢,居然向她那样的女人要求爱情。

  我听见他心里传来这样的话……可怜的人……我忽然觉得这个不可一世的萧楼主实在是可怜的很。主人……主人是从来不会爱任何一个人的……他真是自讨苦吃了。

  “你弄脏了我的血薇。”忽然,主人伸手,把我从他手上拿了回去,微微蹙眉,冷漠地说。然后,从怀里拿出绯红色的丝

巾,轻轻擦拭。可她不知道,我很兴奋呢!――听雪楼主的血!

  试问天下有几柄剑能够如同我这般幸运?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主人忽然梦呓般地看着我,重复了一遍。我感受到了她内心忽然间的彷徨和无助――这样软弱的情感,几乎是从来没有在主人坚硬如冷铁的心中出现过的。他居然能让主人的心在刹那间柔软起来……真不愧是听雪楼主。

  努力啊……再加一把劲,可能就会打动主人了呢!哪怕再重复一遍刚才的话也可以啊!

  我默默地为他鼓劲,然,他再也没有说什么。

  一直到死之前,他再也没有说过和这次类似的话!

  ――或许,人类的自尊都是那么脆弱而敏感的吧?

  拥有权力地位如他,和冷漠无情如她,更加如此。

  这次,两颗心第一次擦肩而过。

  后来的两年多时间里,这样的情况不止一次地出现――两个同样骄傲优秀的人,因为各自的顾虑和误解,一次次在冷漠和僵持中错过了真情流露的机会;而在这样复杂微妙的关系中,隔阂一天天地累积起来,横亘在两颗心灵之间……

  我想,可能我是世上最了解主人的了――她那样从小遭受不幸的女子,对于“幸福”“爱情”之类的东西,实在是不信任得很。她习惯了孤独,习惯了一个人,如果忽然让她的生命出现另一个相关的灵魂,如果必须要两个人相互信任、生死不渝,我知道,主人是不会习惯的。

  她还是不信任任何人,绝对不会把自己的生死和情感托付在另外一只手上。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只崇敬力量、只追随最强者的她曾经那样说。我明白,那是因为她害怕自己会哭而已。

  可怜的主人……我要如何才能告诉她:只有会哭的人,才真正懂得去爱,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这是我从老主人一生的经历中领悟出来的,可惜,我无法告诉她。更加无法让她知道,就是她号称“血魔”的父亲,也是会哭的――可我只是一把不能说话的兵器,一把不祥的凶器而已。

  主人是武林中的奇女子,也是出名的心狠手辣。在三年的时间里,我喝的血就要比在老主人手里十几年的都多!多到我自己都不寒而栗。

  主人她……太狠心了。她甚至没有把人当作同类。

次,主人和楼主一起征战四方,在杀场中并骑驰骋――腥风血雨中,我的清光和夕影刀的华丽交织在一起,刀剑相逢的瞬间,互放出的光芒令天下所有人目眩神迷。

  那几乎是完美的杀人艺术,死亡散发出前所未有的魅力而吸引力,几乎让所有人为之不顾生死!

  ――似乎和对方比试着速度,主人经常和楼主进行残酷的杀人竞赛。

  然,每一次,在我进入对方心脏的时候,都发现那夕影刀已经在那里等我了……然后,和刀在敌人体内相触的时候,我都可以看见主人失望和不平的神情。

  “公子他喜欢你的主人呢……”在短短相遇的时刻,我听见刀这样对我说,在另外一个人的心脏里。

  我只有苦笑……主人也是喜欢楼主的吧?但是,却相互戒备伤害的那么深――而我们这些不会说话的兵器,又能够做什么呢?

  “为什么要我放了她?”那一天,萧忆情指着另一个人,责问我主人。

  那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女孩子,名字叫石明烟,本来是毒蝎帮帮主石鹏飞的女儿,因为父母所在的帮派被听雪楼所灭而落到了楼主手里。

  瘦小的身体微微发抖,然而眼神却是冷漠而尖锐的,带着恨意和报复。

  那个时候,我根本没有预料到,那样一个孤女,将会毁灭整个听雪楼!

  “因为她象以前的我。”主人淡淡回答。

  “哈……奇怪的借口。阿靖,不能给我一个有说服力的理由吗?”

  “――我希望她能比我幸福。”在说这一句话的时候,我觉得主人的心震动了。

  楼主的眼神也变了,变的有些迷梦。本来就带着妖异女气、美丽不可方物的眼睛里,忽然也闪着有些类似于深情的光,叹息般地问:“是吗?……原来你一直不幸福吗?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起?”他苍白修长的手轻轻覆上了主人的手,然而,主人没有闪避。

  我感觉到她心里漾满了苦涩和酸楚,似乎缺乏和平日一样的坚毅。

  “说了有用吗?……”她似乎也梦呓般地回答,“我知道今日的你可以给予一切:权势、地位、金钱――但是,你能给我幸福吗?楼主?”

  “不能……”楼主的手颤抖了一下,然后,我看见他用迷离的眼神看着远方,淡淡回答:“连自己都没有的东西,我怎么能给你呢?”

他又默然良久,才低低道:“阿靖,幸福,不是任何人能给予你的,要你自己去寻找才行。”

  “可能吗?……”主人惨淡地笑了,笑中仰起脸看着楼主,问,“三年了,我手底下杀过多少人?流过多少血?背负着这样深重的罪孽,还能谈得上什么幸福吗?”

  那是悲哀、宿命的笑容,那一刹间,我几乎以为主人会哭……会违背她以前意愿地哭出来。

  我想,如果那一刻主人哭泣的话,楼主是会拥抱她的,是会用那淡蓝色的手巾温柔地拭去她的泪水的。那么、两个人的幸福,都会在刹那间来到他们身边……幸福,原来并不是遥不可及的啊。

  ――然而,她还是没有。她只是悲哀而又冷漠地看着他,眼睛里有清澈的光。……仿佛悬崖上的野蔷薇,用骄傲的刺来维护着脆弱的花蕊。

  于是,他伸出去拥抱她的手,就停在了那里。

  “萧忆情,我不许你伤害她!”主人伸手,护住了那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面纱后的眼睛闪动着不多见的决绝,“其他人随便你象杀猪杀狗一样地对待,但是绝对不许碰她!”

  我看见楼主修长的双眉轻轻皱了一下,然后冷淡地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我必须要把它连根拔起!或者,下手废了她,我才放心。”

  “不可以。”主人毫不退让,冷冷道,“我要她完整、幸福地过完人生。”

  不顾楼主的反应,主人拉起那个孩子走了,把她带回了自己住的白楼。

  主人那样温柔细心地对待那个孩子,叫她妹妹,虽然那个孩子丝毫不领情――她一生都没有对别人那么好过。

  我知道,她是把这个怀着仇恨的孩子当成了童年时的自己……

  “我不想为任何人哭。”

  “所有的付出都是必须要有回报为前提的,没有人会无条件对另一个人好……他只是想让我死心塌地为他所用、去征服武林而已,为了这个他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包括他的感情。”

  “如果有一天我失去了武功、判断力,成为了对于他没有利用价值的人,那么现在说过那么动听的话的人,他手里的刀就会割断我的咽喉。”

  “自小就不会有人在意我……我不需要任何人也能活的很好,我不需要任何人……”

  很多很多次,我都听见主人反

复地在心里这样说,本来稍有动摇的心,在一次次反复的自我暗示后重新变的生硬如铁。

  从那个时候,我就隐约有绝望的感觉――为什么我是一个哑巴呢?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在和夕影刀相击的刹那,我忍不住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我受伤了。

  他的血再一次流淌在我身上。

  而主人的血也从他的刀尖上滴落。

  夕影刀淡淡的青色锋芒里,闪着血洗过后的明澈,然,由于方才那剧烈的撞击,那把号称天下第一的刀刃上,也如同我一样留下了长长的缺口。

  它微微震动着,我也听见它在呻吟――然而,我们相对而视的时候,忽然都忍不住苦笑……当然,那是无声的苦笑。愚蠢的人类啊,为什么总是要自相残杀?

  “我主人的血…温暖吗?”我苦笑着问它。

  “就象我主人的一样……”夕影刀微微喘息着,大概从来还没有受过这样严重的伤,它说的话有些不连贯,“哎,我说――怎么样,先动手的还是你的主人吧?”

  “但是误会却是由两个人一起累积起来的啊……”因为戒备和冷淡,从不交流内心想法的他们,心中的疑惑也越来越深,有太多的事情无法彼此谅解,才导致今天这样兵刃相见的惨剧吧?

  “萧忆情!拿命来!”

  本来是在密室等候她来议事和商量东扩计划的,然而,等来的却是夺命的一剑!

  在出鞘之时,我就感觉到了主人内心令人震惊的愤怒和悲哀,――就象是十五年之前,看见父亲自刎倒在血泊里的感觉!出手时是那样快速狠毒,几乎达到了她武术的颠峰!

  “我要杀了他,我要杀了他!”

  一刹间,我听见主人内心的呐喊声,同时,也看见了等待的楼主震惊的目光。在听雪楼最安全的密室里,他轻袍缓带,因为病弱畏冷的缘故手上还捧着一个紫金的手炉,看来丝毫没有料想到这个朝夕相处的得力助手会向他刺来夺命的一剑!

  象千百次一样,我准确无误地刺入了他的心口。血流出来,温暖的血。

  然而,我却感到了彻骨的寒冷。

  “叮!”在到达他心脏的千钧一发之际,我猛受重击,从胸膛里弹了开来。我看见有一片淡淡的青色寒芒从楼主的衣袖中流淌了出来,带着凄艳而凌厉无匹的气势拦腰截住了我。寒芒迅速地

展开在萧忆情身畔,宛如初秋零落的雨丝。

  我终于又一次看见了夕影刀。

  然,因为生死旦夕,夕影刀发挥出了极大的力量,毫不留情地杀戮着范围内的一切。

  “嘶――”刀风过后,我听见主人压抑地哼了一声,然后,我就觉得她的手一震,血如瀑布般地顺着手指涌到了我身上!

  主人捂胸踉跄后退,终于气力不继,单膝跪倒。我用力支撑着她,让她不至于倒下――但是看见她胸口那致命的一刀后,我忽然失去了力气!身子一软,主人跌落在密室的地面上。

  “为什么?阿靖……为什么背叛我!”同样以手捂着心口涌出的鲜血,楼主不可思议地看着地上垂死的主人,他目光中的悲哀和绝望令我目不忍视,“――为什么连你都会背叛我!”

  我想,他是太认真了,认真到已经忘了自己曾经对眼前这个女子明白地说过、如果她有杀死他的能力,就把他的所有遗赠给她。

  “那、那算是……背叛吗?”奄奄一息的主人吃力地回答了一句,再也无法继续了――刚才他在濒死时自救的那几刀,已经毫不留情地削断了她的大动脉。

  “知道吗?阿靖,我本来以为……这世上至少还有一件东西是可以相信的……”

  楼主的激愤在最短的时间内平息了,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苦笑,认命的苦笑。他咳嗽着,目光的萧瑟之意更加浓厚,然而,他咳出来的,都是黑色的血沫――我清楚地知道,我刺中了他。刚才主人那样猝及不防的一剑,已经刺破了他的心脉。

  楼主缓缓地走过来,把主人轻轻从地上抱起,然后,就这样看着她,看着她死灰色眼睛里映出来的自己的影子,苦笑着,叹息:“我本来是想信任你的……可是居然是你来刺杀我!……你说,这世上还有什么是可以相信的?……”

  “我、我本来也想相信你的!……”挣扎着,主人用尽所有力气冷冷笑着,讽刺地看着他,“可你…可你到了现在,还对我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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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XX 学院自2015年以来,每逢母亲节、父亲节,都要求学生手写家书一封,2017年学院又要求学生每月写一封信。学院称该活动旨在通过书信培养学生继承传统文化,表达浓浓亲情。而有的同学则认为此举实属多此一举,现在通信这么发达,没有必要拘泥于传统的书信书写,一则短信,一个电话足以表达情意。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以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标题:拒绝教条,理性思考

作者:谭畅 指导老师:陈俊华

文/谭畅 指导老师/陈俊华

学校给学生们布置了这样一项特殊的家庭作业,事是好事,感恩父母是每个人应尽的职责,但这近乎命令的方式却引来了学生的不满。用电话就能表达的爱意与感恩又为什么要添麻烦?

学校的教条束缚了学生的思想,不符合个人情况的教条终究不能长远,反而会让人逐渐失去思考的能力,成为一个只知道道德盲从而不会思考的机器。

一代大儒朱熹曾说:“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天既生仲尼,长夜复万古。”孔子作为儒家的圣人,其思想早已与中华文化相论语治天下”并非妄言。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会指引人们修身养性,立德言。

但朱熹此语未必全是赞扬。孔子的思想被奉为真理实在是太久了。我们遵孔子的意志,克己复礼,尊君爱民。但如此一来,我们便失去了思考,甚至有人还发出了道理已经被前人说尽了的哀叹,实在可笑!我们恪守教条,不敢改变,不愿思考,最终成为了封建王朝下的机器,令人深思。

人类的每一次进步,就是对传统文化提出的挑战,就是在传统之上进行思考推陈出新的结果。没有马克思的思考,存在的可能是资本家无所顾忌的剥削;没有鲁迅的思考,我们可能还是那无知的蠕虫,去跪我们的新皇。

二千年前,人们无法想像没有上帝我们如何生活,正如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失去人文主义,世界是什么样子?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不去挑战、不去思考的理由。

卡斯特罗曾说:“谁也别想给我穿上紧身衣。”他讨厌教条。讨厌束缚,为了自己的理想他连父亲都会反抗。他理性地思考,顽强地去闯。然后,他的思想也成为了后世的教条。

圣人之言宛如无尽黑夜里的流星,灿烂,辉煌,不可一世。人们狂热地追寻,咀嚼圣人的财富。却没发现历史的长河因此继续黯淡。

我们就像投入大海的石子,生活会磨平身上的棱角。我们曾努力追寻,想离开大海的束缚,往往却无能为力。我们也曾理性地思考,却引来权威的嗤笑。但,那又怎样,如果全世界都能理解你,那你未免也太普通了吧。

我们拒绝教条,我们理性思考,我们对未来、对真理抱有殷切的期待,或许结局是错,但也好歹给后世留下了什么,至于教条式的每月给父母写信那肯定是不在其中的。真的勇士,更将奋然而前行。

陈俊华老师点评:四十几分钟的时间,能抓住材料中认为每月给父母写信没有必要,从而认为纯粹是教条和形式,进而引申出人必须思考的重要性。文章一气呵成,优点可圈可点:比如语言成熟老道,比如材料新颖丰富,比如思想观点深刻。

根据高考作文阅卷标准内容充实、中心突出,该档计分20分。表达一项语言平实而有穿透力,自然不雕琢,字迹不太美观,本档计分19分。发展等级在“观点有启发性”“文句有表现力”等方面表现突出,计分20分。总分59分,根据高考每发现一个错别字扣一份,最后给分56分。当然,个别地方注意照应自己的行文,结尾照应一下材料和开头,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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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铃铛?生命项链?传奇

[推荐背景音乐:罗大佑《牧童》or《吾乡印象》]

玛法大陆的吉巴科之国,千百年来流传着这样一个凄美的神话……

 ;  ;在古老的年代,吉巴科有一位伟大的魔法师圣贤――森焱子。森焱子收了两个冰雪聪明、天资极高的幼徒。他的名字是安,她的名字是舞。

 ; 安与舞共同学习魔法。从最基本的火球术,到拿起第一把海魂;从第一级别的诱惑之光,到召唤出无敌的虎卫;从在毒蛇山谷练习地狱火,到轻松运用圣言术秒杀不死生物……在不懈的努力中,他们情同手足、互帮互助,而他们的魔法力,更是得到迅速的提高。

 ; 但是,安与舞有着不同的信仰。舞崇尚自然的和谐与精神的统一;可安,却追求力量,追求到一种狂热、一种痴迷,不可救药的狂热和痴迷。

 ; 森焱子,这个睿智的老者,从很早以前就对安的心境感到万分的担心。当安与舞的各个法术都修炼圆满――突破魔法师第四十重境界时,森焱子越发地担心安了。

 ; 在安与舞突破第四十重境界第二日,森焱子招舞至书房密谈。

 ; 舞,你知道为师担心安什么吗?森焱子问。

 ; 知道,师父。舞道。

 ; 那么,安的问题就交给你了。

 ; 你不必有负担,安的心障……你尽力而为吧。

森焱子叹了一口气,以你二人的法力,为师已没有什么可以教授的了……舞,这把血饮就赠于你,是根据哈根纳之国武士族的长剑改制的,法力强劲……

森焱子抬眼看着舞,悠长地说,舞,任重而道远呐……

 ; 舞,你不用再试图说服我了。当舞最后一次在安身上努力时,安制止道。

力量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安甩出了一个小火球,对面的檀木椅“呼”地化为灰烬。

看见了么,舞。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安捻着手指。优胜劣汰。

吉巴科有太多太多的丑陋。安说,只有绝对的力量可以改变这个世间的不平。

不,力量不是唯一的武器……

况且。安打断舞,眼中闪着火光,一个时代的悲剧――就是没有强者。

一个月华如水的夜,安,悄悄离开了。离开了舞,离开了吉巴科。

玛法大陆有一个古老的传说。

在远古,神魔间爆发了圣战。

战后,恶魔邪神被众神封印,但他却将可以召唤邪神无穷魔力的法器留给了他的仆人――祖玛阁的祖玛教主。而这件法器,就是传奇般的――恶魔铃铛!

而安,在离开之后,他闯进了未知暗殿,踏过了香石墓穴,打遍了封魔谷……

安不满足。他走上了极端,早已忘了寻求力量的目的。他只知道,他要获得更强大的力量。

于是,在诸神的契约过去数千年之后,安,从祖玛教主的手中夺了恶魔铃铛。

其实,与其说安夺走了恶魔铃铛,倒不如说是恶魔铃铛选择了安。

为了力量而不顾一切的安,打开了远古时代诸神的封印。当他将恶魔铃铛系于颈上的时候,他获得了毁灭的力量。

安披上了恶魔长袍,戴上了龙之手镯,举起了嗜魂法杖……伴着魔音作响的恶魔铃铛,他开始了无尽的杀戮。

血!血!血!他为这无穷的魔力而狂喜!他要毁灭整个玛法大陆!

随着咒语一条条的念诵和吟唱,电闪雷鸣,水火骤起,日月变色!

安所到之处,无不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人们在尖叫,兽类在逃亡,可是如何能躲过安的攻击?

在邪恶力量的驱使和内心的疯狂下,谁,可以停住安?

看,风中飘起的是谁的发丝?

她手中的,是血饮。她,当年同室学习的舞。

安,告诉我,你在做什么?舞疾道。

安听不见,他已没有了理智。

回答舞的就是这么一道霹雳。

舞不敢松懈,一个闪身避开。

舞顶着魔法盾,几个起落间就逼近了疯狂的安。

安,你就这么执迷不悟么?舞望着他血红的双眼,几近悲愤地喊着。

舞被这片雷光震得措手不及。盾破了,舞一个踉跄倒在了地上。

随着舞的娇叱,安顿了顿。

舞,你走吧。我不想伤你。安转向别的地域,继续施放邪恶的法术。

安!你停手吧!你还摆脱不了力量的束缚么?停手啊!

舞见安没有理会,倏地站起身,想也没想就举起血饮,向安施了一个爆裂火焰,以止住他的行动。

这小小的火焰对于拥有毁灭力量的安,已不能给予什么伤害。

舞!你不要疯了!安沉声道

安,你才是疯了!舞转手间又是一篷爆裂火焰,企图转移安的注意力,使其不再进行更大的破坏。

舞!我念你昔日同门,我才不想加害于你。安吼着,可是你不识好歹、百般阻挠、自以为是,你以为――我杀不得你么?

安!你滥杀无辜、血洗玛法、天地不容,你以为――舞毫不示弱――我斩不得你么?

你的人性泯灭了么?舞趁机问道。

你就甘心屈服于你所崇拜的力量么?

安,对于力量你是拿捏不准、把握不住的!是会毁灭所有美好和幸福的!

安的眼神又凶恶起来。不!我就要这样的力量!这是我所挚爱的!

安将手中的嗜魂法杖猛地一挥――疾光电影!

舞没有顶魔法盾,躲闪不及,硬生生地挨了这一击。

舞!站起来吧!今次,我以力量的名义向你挑战!你胜了,我就放弃一切。若我胜了,我就要告诉你――力量,是不可战胜的!安睥睨地看着舞。

是的,舞接受了安的挑战。是为了苍生的命运。

舞举起了血饮。狭长的剑刃,映着魔法的光华,那是正义的清辉。

华丽的色彩下,魔法攻击中也不知有没有致命的杀机?

高手尽全力的对决,是看不见的。能看清的只是一片模糊绚丽的光点,飞洒着一丝血腥。

多久了,多久没有和熟悉的安交手过招了?舞在叹息。

很久了,很久都没有接拆舞熟悉的法术了。安在回忆。

安太强了。舞在想,我胜不了他。

舞太弱了。安在想,她胜不了我。

玎!――是恶魔铃铛在响!安些许倦怠的眼神又被点燃了。

舞的魔法盾又被破了,无奈中她只得又顶起一个。

用寻常的魔法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舞处于绝对劣势。忽然,她记起一个魔法,一个从来只在理论上“练习”的魔法。也许还是不能够伤害到安,但是要试一试……

舞用瞬息移动跳出了魔法的攻击范围。

舞,是认输么?安揶揄地笑着。

舞默默念诵着咒语。她的魔法长袍无风而起。

哗――伴着一声清响,一片强烈的白光蓦地照亮了天地!直射得安睁不开双眼。

安努力睁开眼,他看见舞的脚下出现了一个巨大而繁复的银色魔法阵!舞悬浮在

阵的上空,她闭着双眼,将血饮轻轻托在胸前,口中还在吟唱着这个悠长的魔法。

安忽然明白了什么!森焱子师父曾今给他讲解过这个魔法!

真的值得么?安低头看看胸前的恶魔铃铛,舞真的觉得这样值得么?

这个魔法是将造成严重自伤的――冰之咆哮!

那时,森焱子师父一再强调这个魔法关系的自身的生命,切不可实际练习。调皮的自己却经常假装在念诵咒语,结果令师父又怕又气又笑,最终自己被罚打扫屋舍四十九天。怎么会忘记呢?四十九天中要不是舞天天在暗中帮忙,估计自己早就累死了。

想到这些,安忍不住笑了。

冰之咆哮的咒语到了最后的关键,舞的周身聚集的半透明冰凌越来越多,舞吟唱的声音也越来越响。

安这才醒悟过来现在是一个非常紧迫的时刻,纵使自己没有事,但是舞,舞会死的!

舞要是死了……那从前形影不离、同进同出的伙伴,剑光杖影、游戏还真的日子,轻语巧笑、眼眸含笑的神情……还有森焱子师父……赞许、叹息、欣慰、担忧、赏识、生气……还有自己追寻力量的目的……那初衷……现在何处?空负一身力量,却根本没有用来完成自己年轻的梦……自己如何去面对过去所有各种各样的牵挂和关心?自己,又对得起什么?

安已经没有时间来思考自己为什么又开始关心他人的安危了,他冲向了舞。

笨蛋!安吼着,你不知道这是两伤的魔法么?

舞滞了一下咒语,睁开眼,淡淡地说,因为我要赢。

停下!停下!舞!安飞快地跑着,恶魔铃铛的响声被安的吼叫淹没了,舞,快停下!你已经赢了!哪怕你输我也什么都答应你!

舞!你快停下吧!我什么都答应你!

就当是一个教训吧。冰之咆哮是不可能停止的。舞落下了两行满足的清泪,潇洒地扬起血饮,伴随着惊天的巨响,他周身的冰雪突然旋转在一起,随后,又以一种暴风雪的姿态肆虐到前方,无可匹敌!

――冰之咆哮!以舞的生命位代价的冰之咆哮,太沉重了。

在强大风雪声中,安隐约听见了舞最后的声音。

安,你说过,吉巴科又太多太多的丑陋。

安,你说过,要用绝对的力量去改变世界上的不公。

安,你说过,一个时代的悲剧就是没有强者。

安,你告诉我,你得到了绝对的力量么?

安,你告诉我,你有没有改变世上的丑陋和不公?

安,你再告诉我,如果没有力量,你有没有勇气说你可以做到?

冰之咆哮袭到了安的面前,但在他强大的魔法盾前,很快就消释了。

而不远处的舞,也香消玉陨了!

安。我要去寻森焱子师父了。

一道五彩的光华从舞的身上腾起,消失在遥远的天际。

舞的身体,化成了瑰丽的――生命项链。

安默默解下恶魔铃铛,脱下恶魔长袍,摘下龙之手镯,扔下嗜魂法杖。

对不起。安说。师父,舞。

对于安,就在瞬间,发生了许多许多。

舞,我知道了。有很多时候,力量,并不能解决问题。而世界上的不公平,也不是可以靠我一己之力可以改变。也许,爱比力量强大的多,有用的多,美好的多……

舞,代向师父问好,说徒儿不肖……

舞,天堂路遥,走好……

安双手捧着舞幻化成的生命项链,永远消失在沃玛森林之中……

在这之后的千百年间,恶魔铃铛曾今出现过几次。每次的出现都激起了玛法大陆的腥风血雨。然而,每一次,屠杀过后的恶魔铃铛,又和突然神秘出现的生命项链,一同再次地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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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章的目的是让别人看进而对别人施加影响的,因此,写文章前必须对你的文章的诸多内容作通盘考虑。不然,文章即使写成了,对别人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那么,这篇文章的价值也就无从谈起了。

下面,就自己的理解,择要谈一谈写文章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我们平时写文章,不排除只供个人使用的情况,但作为社会化的人,我们写作的目的不能仅仅定位在这样狭隘的范围内,一定要考虑到它不仅是我们提高自己能力和水平的一种手段,更是我们行使自己权利、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一种工具,其目的是在教育自己的同时也使别人受益,在感动自己的同时也去感动别人。因此,衡量你文章价值的标准,就看它对社会的作用了:影响的人越多,对别人的教育意义越大,那你文章的价值也就越大。

在这点上,有的同学往往认识不足。老师让写记叙文,他就去写人、叙事、状物,而不考虑这人、这事、这物对别人会有什么有益的影响;让他写说明文,他就作泛泛的介绍,而不考虑是否能告诉别人一些知识经验、传授一些方法技能;让他写议论文,他就围绕“三要素”转圈,而不想想是否能对别人有所鼓动……这种种毛病,在学生及不少人的文章中都有体现。个中原由,就是没考虑到文章的教育作用。

文章的教育作用视不同文章的特点而有所区别:说明类作品以让读者获取信息、学习知识、掌握技能为主,记叙类作品主要通过形象的刻画来感染读者、影响读者,告诉读者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让读者在阅读中净化灵魂、陶冶情操、提升品位;议论性作品讲究以事明理,跟记叙性作品的区别就在于记叙性作品的观点隐含在作品刻画的形象中,是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得出自己的(其实是作者想告诉读者的)结论,而议论性作品往往直白的告诉读者应该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因此,记叙性作品以让读者动情为旨,议论性作品以让读者明理为旨……但无论这些文章教育作用的侧重点有多么

不同,其共同之处还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让你的文章影响读者,使读者在思想、行动上获得指导和帮助,从而更好地生活,更好地创造生活。古人所说的“为文不能关教事,虽工无益也”(宋?叶适《赠薛子长》)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文章不是法律法规,不能强制别人去看;也不是不读就无法生存下去的生活资料,一个人离开它也不会有生命之虞。文章作为一种精神食粮,其功用就是让读者在阅读时能产生一种美感体验:或获得新知,或扩大眼界,或赏心悦目,或心领神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读者的思想、行为。因此,它虽不是法律法规,但对人的影响更主动――它是读者自觉自愿地去履行的;不读文章固然不会危害生命,但读文章会使人的境界提升、眼界大开,使人更能体验到生活的乐趣。因此,好文章是一剂良药,它使人性中的假恶丑逐渐退去,代之以真善美;好文章是一种兴奋剂,使人能在感受到生活美好的同时,去尽力地创造美好的生活、尽情地享受美好的生活;好文章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使人陶醉其中,在反复玩味中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

有不少文章,我们读后没有留下任何印象,有的甚至令人反感,觉得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作者没有认识到文章的美感作用。

我们说过,文章的功用是教育别人,所以,其前提就是让别人乐于接受你的这种教育、这种影响,这就必须求助于“美感”了。如果离开了这种美感,你的文章再好,别人也不买账。由此看来,给你的观点找个“美”的载体,是你的文章获得成功的关键。当然,这种“美”的载体可以是鲜明的人物,感人的场面,生动的情节,深刻的哲理,优美的语言……如果这么多因素集于一文,更是文章之极品了;但无论如何,总得有一两点表现出美感,足以吸引读者心情舒畅地读下去。这样,你的观点才能渗入读者心中,才可能在读者身上开花结果。

要注意的是,“美感”跟“美的事物”并不是一回事。所谓“美感”,就是能唤起读者对美的事物的追求的情感,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言,“美感的主要特征是一种赏心悦目的快感”,它是人的一种心理体验,属抽象的情感;而

“美的事物”则是具体的事物,指生活中的真、善、美的事物。“美感”要宽泛得多,它除了包括“美的事物”给人的怡情和熏陶外,还包括假、恶、丑给人的启示与教育,比如犯罪是生活中的丑恶现象,而对犯罪的惩处则会大快人心,使人产生痛恨邪恶、追求美善的情感,这也是美感。因此,歌颂生活中美的事物自会给人以美感,而暴露、鞭挞生活中丑的事物,同样会给人以愉悦,它同样是美感的表现。

标题是文章的广告,这个“广告”做得好不好,关系到别人是否会对你的文章产生阅读兴趣,从而影响到你的文章的社会功用能否发挥,所以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比如我们看报纸杂志,通常都是先浏览标题,只有标题吸引了你的注意,你才会去看内容,不然,标题浏览完了,这份报刊也就“看”完了――作文何尝不是如此?所以,写好文章后,想方设法找到一个好的标题,就可以给你的文章架起一道通向读者的桥梁。一般来说,好的标题有以下一些特点:

新颖。平时作文也好,考场作文也好,标题最忌雷同。人最大的特点是对新事物比较敏感,也乐于接纳,即使它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人们也能以宽容心待之。而对一些司空见惯的事物,则很难引起他们的兴趣,更别说让他们去关注了。因此,文章的标题必须抢眼,比如丰子恺的《口中剿匪记》假如改为《拔牙》,效果会如何?且不说文章借题发挥、讽喻现实的意味全部消失,仅这“拔牙”就会让人以为作者是讲自己拔牙的经历的,对此不感兴趣的读者又有谁会去阅读呢?而“口中剿匪”则别开生面,一下子就抓住我们的兴趣――因为这是我们想也不敢想的,我们只听说过在什么地方剿匪,从没听说过口中竟也有“匪”可“剿”。想想看,遇到这样的题目,我们会轻易放过这篇文章吗?可见,这个“广告”好就好在它的“新”上。

奇崛。因为平凡的事物太多,人们才会有这个需求。所谓奇崛,就是别具一格、出人意料、富有个性。我们看风景,喜欢看新、奇、险、怪,诸如异域风光、奇松怪柏等,而对常见的景象则感到很乏味,这就是山区人爱海、平川人爱山的原因,这又何尝不是我们看文章的原因呢?好奇是人的天性,也

是人类生生不息的动力,理论上的创新、科学上的发明,有哪些能离开好奇心的驱使?因此,作文题目就应该抓住人们的这一心理,来建造一座奇崛的“桥”,把读者导入你的文章中来。比如周作人的《哑巴礼赞》,假如改为《谈谈哑巴》,你会有兴趣看吗?作为生理上的一种缺陷、残疾,人人都怕成为“哑巴”,现在作者竟对“哑巴”进行“礼赞”,他到底要说些什么?于是你怀着强烈的探求欲读了下去……桥,它的作用就是这样大。

深刻。标题的功用是提示文章的内容或揭示文章的主题,它是对文章的内容或主题的浓缩,因此要做到深刻、含蓄,便于读者借此窥知文章的要义。比如《捐诚》,我们只听说过捐款、捐物,作者却说“捐诚”,这“诚”真的可“捐”吗?读罢才知,“诚”是最高意义的“捐”,所谓的“钱”、“物”不过是它极不重要的一种表现而已。这样,我们再捐献钱物的时候,就不会简单的“随份子”了,而学会了对人的关爱、理解……

悬念。对未知事物,我们充满了兴趣,总想尽快弄清它的来龙去脉,知道它的答案,识得它的真面目……这种标题,就是与人们的这种探求心理联系在一起的。其特点是在标题中不直接告诉你文章的主要内容,而是要你在读完文章后自己去回答、去补充。比如看到《他留下了一道社会难题》这个题目,你心中一定会发问:是什么样的难题?为什么还是“社会”的?这一疑问得不到解决,你就不会有安心的时候,于是带着这些问题,你到文中找答案去了……

自然,好标题的类型还有许多,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但无论它们的形式有多少种,其共同的规律就是能牢牢抓住读者的心并能引起他们的阅读冲动,让读者自觉自愿地进入到你的文章中,取得与你看法相似的结论。

标题的制作是一种严肃的艺术,既要对读者有吸引力,又要切合文章的内容,切不可玩弄骗术或盲目追求新奇,使之走入另一个极端――庸俗、无聊乃至低级趣味。

无论你的文章标题有多么吸引人,都不能表明你文章的价值,只有文题相符,你的文章才是货真价实的。不然,只有吸引人的题目而没有生动扎实的内容,充其量也只能是

一般来说,好文章有个好标题,那么,你的文章便不会被“埋没”;题目不太好而文章写得不错,这叫珍珠埋在土里,但仍不失其为“宝贝”;题目好(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仅仅是吸引人而已)而文章不好者,题目也随文章一起烂掉。所以,文章要想取胜,最紧要的就是正文了――只有它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章。

一篇好文章,最起码应该回答以下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在此前提下,好文章的标准大致有这么几条,现简述如下:

立意深。一篇文章写得好不好,立意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所谓“深”,并不是说你所说的应该是多么高深的道理,而是指你从材料中挖掘出的主题跟你的材料间的比例关系,即不论你的材料多么平凡,只要能充分发掘出其中的深意,那么,你的立意就深;而无论你的材料多么非凡、生动,只要其中的主题得不到充分的发掘开拓,那么,也不能说你的立意是深的。因此,立意的深浅不在材料本身,而在你对它开掘的深度。比如贾平凹的《秦腔》,写的不过是一个剧种,这样的剧种在全国又何止三五十?但我们可以看出,在全国许多剧种纷纷谈“振兴”的情况下,秦腔还如此令人着迷,这不正说明一个极简单又极高深的道理吗――艺术只有根植于群众之中,它才可能繁荣昌盛;反之,你再“振兴”,也避免不了“灭绝”的命运。戏剧如此,艺术如此,文章又何尝不是如此?《秦腔》的材料不可称之为“大”,但这主题“小”吗?――它就是百分之百的真理啊!

材料新。古人云:“人惟求旧,物惟求新。新也者,天下事物之美称也。文章一道,较之他物,尤加倍焉。”(清?李渔《闲情偶寄》)常言也说“别人嚼过的馍不香”,作文的材料最忌炒冷饭、拾人牙慧。最好的材料是自找的、自创的,只要睁开你的慧眼,开动你的思维,好的材料随时都可能被你发现。假如没有现成自找自创的材料,而必须用别人也熟悉的材料,那么,你唯一的选择就是换一个角度,从旧材料中挖出新主题、找到新意义,而不能一切都用别人的。比如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就是在旧材料的基础上创出新意的。所以无论材料的新旧,有新意才是文章的生命之本。

构思巧。不同的人用同样的材料去写作,写成的文

章大不相同,这时,精巧的构思就是取胜的关键。精巧的构思可使材料生色增辉,有时甚至会弥补材料的不足,对提高材料的质量、很好地表达文章的主题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比如萧乾的《往事三瞥》,本来是很零乱的三个材料,人物不同,国籍不同,让我们去写,很可能是三篇文章,但经作者这么一组合,文章的主题便得到很好地揭示:一个人只有投入到祖国的怀抱,他才是安全的、充实的,他的生命才是有意义的。试想,没有这样精巧的结构,这篇文章会给人如此强烈的震撼吗?

语言美。语言是思维的直接现实,它本身无美丑好坏之分,可一旦作为文章的表现形式,它便有优劣高下之别了。对此,我们可以这样界定:只有当语言能准确地表达内容时,这样的语言才是优美的。也就是说,优美的不是语言本身,而是它能如此准确地表达它所服务的内容,所以,我们所说的“优美语言”是不能脱离文章的内容而独立存在的。只要适合于表达内容的需要,语言再平实,再朴素,那也是美的;反之,再新鲜,再华丽,也无美感可言。在这个问题上,古人有过很好的论述:“意全胜者,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唐?杜牧《答庄充书》)这正如衣服与人的关系,它们讲究的是搭配:人的气质、精神状态、肤色体态等等才是决定衣服是否漂亮的重要因素,同样的衣服,穿在这个人身上就是美的,而穿在另一个人身上却不一定会产生美,有时甚至是丑的。可见,决定语言这件“外衣”美丑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它赖以附着的“人”。

瞅冷门。做生意有句行话,叫“一步先,吃遍天”,这一原则,套用在作文上完全合适,这就是在写作时要“道人之所不道,到人之所不到”(唐?孙樵《与王霖秀才书》),不要随大流。在写法上,无论什么内容,都应归结到生活、做人上,寄慨托思,以给人启发,而不能就事论事,无关痛痒。同时要学会言在此而意在彼:由体育而谈人生,由生活而谈感悟,由学习而谈做人……最终达到“歪打正着”的神奇效果。

当然,好文章的标准还有很多,比如修辞啦、逻辑啦、方法技巧啦……但只要把握住以上几点,相信你的文章会与众不同、引起读者的青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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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主义――一个人的寂寞

如果说怀疑 可以造句 如果说分离 能够翻译

如果这一切 真的可以 我想要将我的寂寞封闭

将真心抽离写成日记 像是一场默剧

我已无能为力再提起 决定中断熟悉

  我们约在麦当劳门口,下班后我急着赶往那里。当然,并非急着为了见他,而是我搞不清楚他在电话里所说的那个地方到底离我的公司有多远,我不习惯迟到,这个该死的习惯让我扮淑女的机会至少减少了一半。从没见过名门闺秀是在夜色笼罩的风口上等人的,即使没有接送,那也应该是姗姗来迟,而后莞尔一笑问道:“你等很久了吧?”面前的他则满脸堆笑地迎奉上来回答:“我也刚来。”这无疑是印象中意趣相投的一幕。 

  而我,现在正站在这个红黄小人的身旁左顾右盼,脸上是一整天工作挣扎留下的痕迹,早上清爽的淡妆早已不知去向,还好暮色渐沉,我从心底里感谢它对一个为生活奔波女子的心疼。 

  我根本没法责怪他,他并没有迟到,而是我到得太早。这个地方居然离我公司这么近,早知道我就在办公室里好好修整一下,当然,那只是爱自己,并非看重他。他有他的体贴,只是一想到他和我毫无关系,心中略显伤感。他到现在还没来。 

  路上的人都是急匆匆朝家赶的样子,我正对那幢大厦,上面每个窗口都透出白色的灯光,这个世界的竞争如此激烈,以致于完全颠覆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训。我不由叹了口气,仿佛一个苦命女子想到自己的身世。 

  我听见有人说“嗨――”,我从自己的神游中惊醒,看见面前微笑的他。 

  他今年大四,在报社兼职摄影;我在这家报社做副刊编辑,报到才一个月。第一次开会,他坐在我对面,朝我笑。我忽感惊慌,然后他和他们一样,对我说,欢迎你。 

  我们最终分在一个组里,我策划选题内容,由他拍摄照片。 

  周末的麦当劳里人满为患,不少年轻女子看向我们。他如此年轻,英

气逼人,已经能在人群中出类拔萃。边上一些年纪尚小的孩子,却已出双入对,俨然情侣的模样。相比之下,倒是对面而坐的我们略显突兀。 

  你选题内容做好了吗?他问我。 

  嗯,我准备做一个“都市夜景”的专题,我会写整体报道,你要配合我拍一些照片。我吃着汉堡,口齿不清地回答他。 

  他看着我,忽然笑起来,说,带相机了吗? 

  带了。你笑什么? 

  你吃汉堡的样子很狼狈。他又笑。 

  我停下,看了看四周,又看他。对一个劳动者,你还能要求如何?对对对,她的确是女子,但只可惜是个急走江湖的劳力女子。除了一番心中争执,我一语未发。 

  哦,是啊,我明白。他忽然摊开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接着说。 

  我差点儿跌进他满眼的笑意里。他明白了什么?这个男孩! 

  离开麦当劳向广场走去,这就要开始工作了。上海实在是个闪耀的城市,一到夜晚它便尽显妖娆,我眯起眼看一路延伸的街灯和广告牌,还有走在身边挺拔的他,为什么,为什么这不是以我为主角的约会,却仍旧是工作?为什么,这个城市的爱情对我而言,总是如此难以邂逅?我看着远处的天,叹了口气。 

  跟上啊,怎么了?精神不好?他回头看我。 

  “夜色”是上海最平常也最令人忽略的景致,但却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我想发掘这座城市暗中的风景,我想看看每当日落西山,夜幕来临的时候,除却欢娱,这座城市还藏匿着什么。 

  和我不同的是,他一路雀跃,欢颜若歌,霓虹倒映在他的眼中,流光异彩。也许我真的老了,为什么面对城市的缤纷色泽我期望看见的却是它们背后的一切,而他,即便微笑,也成为风景。 

  广场上遍布四处的情侣是最甜蜜的夜景,他灵巧地躲过重重干扰,找到最佳角度,对焦,只见灯光一闪,不等他人有所反应,便转身假意拥住我,快速离开。我心知肚明这场掩饰,依附在他的臂弯,可抬头迎见他狡黠的眼神也不由面红耳赤,还好有这幕夜色,我再次感激。 

  对城市我始终有自己的诠释,就像人生,志得意满情意绵绵是一种,而挫败连连伤痕累累也是一种。我让他拍下路边摆摊的小

贩,卖茶叶蛋豆腐干的中年妇女,向人乞讨却早已面无羞涩的孩子…… 

  直到我看见那个在步行街上的老人,他翻看每个垃圾筒,从里面拾捡出一个个矿泉水瓶子扔进自己的大蛇皮袋,袋子已经快满了,他一定已经捡了很久。灯火通明中,他拖着蛇皮袋向前走,并无一人侧目。 

  拍下他的背影,快点儿,尽可能清楚些。我对他说。 

  明白。他的行动和他的思想一样迅速。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跟上老人,然后他转向我做了一个OK的手势,引来几人注目。我急忙回避,直到他快步赶上我。 

  坐会吧,你累吗?他扬声问我。 

  看见他额头上的汗,我递给他一张纸巾。 

  不帮我擦吗?他嬉笑。 

  我不理他,到路边找了一条石凳坐下,他跑去买来两杯可乐,然后拿出烟。 

  我有些惊讶他这样习以为常地问女孩子是否要烟,是否满世界女子都已抽上了烟?还是我看上去像个需要香烟的女人? 

  我看上去像需要烟的人吗?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忍不住问他。 

  哈哈,他忽然大笑起来,说,这世界谁都不需要烟。 

  我也笑,抬头看天。 

  但你太警惕,有时香烟能够使人放松。 

  为什么说我警惕?我并不低头,却有兴趣听这个话题。 

  喜欢留意细节的人大多警惕。我只是问了你一声要不要抽烟,你似乎由此联想了很多,说明你警惕性很高。还有那个捡矿泉水瓶子的老人,那些小贩,包括你这次的专题,你总是这样留意细节和警惕他人吗? 

  我似乎被他击中,这个容貌俊朗的小孩子――开始对他刮目。 

  他问我为什么没有男朋友,我反问他怎么知道我没有? 

  有男朋友的女子不会那么容易脸红。 

  听完这话,我的脸立刻又热了。 

  还有你在主编面前竭力争取这次选题的样子,你不在恋爱,否则你根本不会那么志在必得。其实我和他一样困惑,你要我拍的那些镜头,你在里面看见了什么?你看,相比之下我拍那些坐拥亲密的情侣,我的眼睛是不是更容易看见爱情? 

  我下意识抬头看他,却看见他闪烁的眼睛。 

  也许吧,被爱情呵护得温暖幸福

的女子,根本不需要太多挣扎,对于生活,只有那些总也得不到却无法轻易妥协的人才需要奋勇。谁说我看不见爱情,时光赠人以体会,而只有经历过和思考过的人才能辨析出尘土中爱情的气息。我心里有这么多的语言,像水一样在清澈流转,可一旦面对世人,任何倾诉都化为黯淡,就像这晴朗天空中遥远的繁星。 

  “你认为你看见的相互坐拥彼此亲密就是爱情吗?”我看着他的眼睛笑问他,伸手拿过他的烟,抽出一支,熟练地点燃,“其实我们看见的常常并不是真相,对不对?” 

  我看着他面露惊讶,这次轮到他无话可说。 

  三、在真相里生活 

  “我们的眼中充满了假相,就像这座城市的夜色,如此神采飞扬,但其中依旧存有疾苦,生活的艰难无处不在,这艰难或许是贫穷,或许是饥饿,或许是繁华似锦中的肮脏,或许是灯火通明中的不堪……至于爱情,可能它已经成为甜蜜的代言词,但是它绝非糖衣那般的轻率,也绝非眼中所见的那般单薄。” 

  我在电脑上写着文稿,最后终于停止敲击,想起刚刚收到他的那封Email,不禁再次打开它: 

  希望今晚的合作没有影响你的心情。我并非故意冲撞你,对我而言你是报社惟一与众不同的人,从你第一次来报社,从我对你说‘欢迎你‘的那刻起。我不知道你有过怎样的经历,但我看得到你心底深处的温情和智慧,还有,你的寂寞。 

  照片都冲印好了,明天我会送来。 

  希望明天,一切都好。 

  我的寂寞?我很寂寞吗?我关掉电脑,去阳台上看星星。 

  第二天,我看见了那些照片,是他一早送到报社的,因为有课,他回了学校。我在写字桌前翻看那些夜色里人物的照片,角度和画面都非常好,其中有两张我特别喜欢。 

  那个坐在小竹椅上双目失明的中年人,他的面前放着开启的木头小箱,箱子里满是测命字样,当时我站在他面前看那纸上详尽的文字,他却并不知道。黎在照片里摄进了我穿着牛仔裤的腿,他的一无所知的脸,中间是他赖以生存的小木箱。看着这张照片,我笑了,黎是个聪敏的男孩子。的确就是这样,对摆放面前的一切尚且视而不见,却以预测他人未知命运为生。这是多

大的悲哀,我们到底应该相信他人?还是自己? 

  另一张是那个卖花的小女孩。当时她一路跟随我们,要黎买花送我,她手里拿着玫瑰花,穿着破烂。黎拍下了她抬头看向我们的神情,乞求却又无赖。那朵玫瑰花艳丽之极,而她却如此灰暗。 

  我真的很赞赏黎日朗的洞察力,他抓住的所有镜头里都有人物的灵魂,也有他自己的思想。一下午时间我便整理完成了全部专题内容,然后就是等待。等待主编审核,也等待黎的到来。 

  站在窗前我想起了那晚关于“细节”和“警惕”的话题。留意细节有错吗?期望看到真相又有错吗?任何思考所带来的警惕都是无辜的,我们有资格试图生活在真相里的。这也同样是我对爱情的理解。 

  这时,黎敲门进来,这个穿着白色体恤的男孩子,满脸微笑,依旧如此英俊。 

  看过照片了?觉得怎么样? 

  非常好,谢谢你,专题已经交给主编了。 

  太好了,可有意要请我吃晚饭?他向我挤挤眼。 

  可能是专题出人意料地顺利,也可能是感染了他的欢快,我一口答应,和他约在报社楼下的西餐厅。 吃饭时,他忽然问我,你以前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我答他,和你一样聪敏,但是比你成熟。 

  你是说我年纪小吗? 

  不,我是说自己年纪大。我也学他一样挤了挤眼。 

  别开玩笑了,告诉我他到底什么样? 

  他吗?很有事业心,也很……英俊。 

  我不再说话,喝完玻璃杯中的红酒,起身说,好了,我要回家了。 

  他送我,陪着我沿街走,被风一吹,我感觉有些冷,他忽然伸出手臂搂住我的肩膀,他衣服上有太阳晒过的味道,清洁得让我微醺。我不说话,在夜色里越发哀伤,好像有很久没有人给过我拥抱了,上一次的安慰是什么年代的事情?我靠着他,听见他对我说话。 

  你知道的,我很喜欢你。我觉得我可以给你……你要的温暖。 

  不行的,黎,你实在是太年轻了,年轻到根本给不出任何承诺。 

  你认为我不够成熟?可是你应该知道我同样有思想。 

  不,黎,我只是觉得自己太老了,我已经二十九岁,那是个不再浪漫的年

  我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向窗外的他挥了挥手。车快速驶去,任何风景转瞬即逝,我回想起刚才的情景,是寂寞吧?仅仅只是寂寞。 

  回到家,洗脸时,我看镜子里自己的容颜,清秀如旧。 

  翻开床头那本书,里面写着“既不知道爱谁,也不知道怎样爱,爱多久,只在心里保留一个等待的地方,别人永远不会知道。” 

  明天,黎会收到这封Email: 

  “谢谢你借给我肩膀,在我最孤单的时候。我会永远记得,有这样一个男孩,他替我拍过一晚夜色,为我留意过一些细节,陪我抽过一根烟。而这一切,仅仅是寂寞,并非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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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三的天庭中热闹非凡,在这玉皇金苑处处是祥云满空,光景熙熙,凌宵殿内装饰华丽,金碧辉煌,可谓天下美景尽可博览,天下美食尽在其中。羞容站在万花池中与众仙子一同守候王母娘娘的到来,她第一次见到了蟠桃,这个三千年开花,三千年结果,三千年成熟,须经过九千年成长的珍奇异果。相传说得食蟠桃之人必可修炼成仙长生不老。可是每年蟠桃园中众多的蟠桃中只有三颗熟透,除去玉帝、王母的享用,最后一个已成为众神仙所求的珍宝。羞容甚至幻想着能够得到一颗蟠桃便可以长生不老。

  玫瑰仙子猜中了羞容的心事,她告诉羞容,得王母蟠桃之人说易不易,说难不难,只要在这宴会赢得了王母娘娘的喜爱,第一个被请到王母宴上的人便会得到那个最珍贵的蟠桃。羞容对玫瑰仙子的指点再三感谢,自从身上的绿茸去掉之后,众多的花仙早已把她当成花中的真牡丹。

  潘桃宴会终于拉开帷幕,为取悦王母娘娘嫦娥第一个翩翩起舞,八仙带来自酿美酒,南极仙翁与太上老君奉上各自的仙丹,孔雀仙子引着百鸟朝凤的美景,司花娘娘也挥袖起舞,散开了百花齐放的壮观。玫瑰花的热情似火,莲花的出泥不染,菊花的金色争艳,香水百合的气吐清香,梅花的孤寒傲雪,勿忘我的郁红香婉。

  羞容身在百花丛中,尽情的张开每片花瓣,吐露着芬芳,千年来在喇叭花丛的修炼使羞容具备了牡丹的热烈和喇叭的冷艳,她在百花池中起舞翩跹,在冷与热的个性中变化万千,她早已经忘记自己曾是个花妖,而此刻在万花丛中成为众人眼中的焦点。她犹如一只在蜡烛上起舞的飞蛾,虽然知道生命已将终止,还是尽情的释放着最后的美丽。

羞容从众神仙啧啧称赞的唇齿间,万花嫉妒的目光里看到了美丽的自己,一枝香艳欲滴的牡丹在花池中尽情的绽放,不停的旋转。她将千万的喜悦停留在花开的瞬间时,成为一个定格的美时,听到王母娘娘的声音:“带那枝最漂亮的牡丹上来一同进宴。”羞容喜悦的泪水打湿身上的花瓣。

  一只沉稳有力的手轻轻的折起羞容的萼片,她的整个身体跌入一个温暖的怀抱。她看见一张坚毅刚强的面孔,还有一双深遂望不到边的眼眸。是他,刚刚还听到百合花们提起,王母娘娘御前最英俊的侍卫,也是羽懿暗

  羞容与祁宵四目相对,心跳在那一刻骤然静止,祁宵也望着她惊讶的说不出话来,羞容从他的腮边泛起的阵阵红晕解读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情感,她忽然想起自己的母亲,所有的怨恨都化解开来,她原谅了母亲,一个也曾有过爱情的母亲。

  “怎么会是她?”耳畔边传来一声尖叫,羞容回头望去,百花池中羽懿绝望的眼神里蓄满了泪水,羞容终于明白羽懿为何那么在意她是否参加蟠桃盛会,穿上金丝线镂空长裙的羞容比羽懿更多一种冷艳的美。羞容平静的看着羽懿流出的眼神,原来在情字面前,她也会伤心,也会哭得如此可怜。

  “祁宵,放下她,她是只花妖”羽懿终于懊恼自己一时的大意给羞容抢去了光环,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羞容的身世秘密。

  祁宵整个身体征了一下,犹豫着掀开了羞容的镂空长裙,一双光滑的玉腿露出来,羞容羞红了脸。天庭中的人都知道花妖是有暇疵的,而羞容却是如此的完美。

  羽懿的哭泣声阵阵传来,她爱祁宵爱得如此深刻,更没想到抢走意中人的竟然是她眼中那个下等的花妖。羞容被祁宵抱在怀里,一步步走上凌宵殿,两对目光分秒不离的交织缠绵,众神仙嘘息的羡慕羞容如此好运,可以第一个成为王母娘娘宴席的座上客人,羞容看到王母娘娘是那样的雍容华贵,善目慈祥。她知道在百花中能得此殊荣与王母同饮者,只取一人。这份荣誉也代表着,她是新一轮的花魁,更重要的是她将得以珍贵蟠桃,可以从此长生不老。

  羞容忽然间听到一只小鸟的尖叫声,抬眼望去金龙玉凤盘中的一只小鸟也许是在固定地方盘踞的时间太久,体力渐渐不支,竟一头从上面栽了下来,小鸟挣扎着振动着翅膀想要再次飞起,却意外的撞到玉凤盘下的石环,翅膀被折断了。

众多鸟类万分焦急,绝望的看着小鸟从高空处坠下,却不敢贸然伸手去相救,因为在这玉帝、王母与群仙聚会的好日子里,任何的差池都是自寻死路一条。

  小鸟因为翅膀已断,滑落的速度瞬间加快,从高空中落到地上,弱小的身躯必死无疑,羞容来不及多想从祁宵的怀中飞身跃出,在小鸟落地的最后一刻敞开花瓣稳稳的接住了它,随即自己应声倒地。膝盖被金殿里的玉石磕出鲜血来,强忍着双腿的疼痛放下受惊的小鸟,再一步步

  这一切的变故来得太突然,所有的神仙都呆住了,想不到一个小小的花仙居然敢违抗王母的旨意,为一只小鸟而奋不顾身的自作主张,王母娘娘早已经气得拍案惊起:“放肆!放肆!马上将这无礼的花仙押送凡尘,罚它做几千年的荒草。 ”

  凤凰仙子,司花娘娘齐齐跪在地上求情,希望王母看在牡丹年幼无知的份上莫怪她的行事卤莽。祁宵也单腿跪地长叩不起,请王母可怜她虽有所不敬,却是有爱心的花仙,如果不是舍身相救鸟儿,也不会将自己牵连。如果她贬入凡间,纵是再做几世的荒草也从此不能再还花魂。

  王母娘娘叹口气道:“祁宵,你跟随我这么多年从未见你为谁动过心,今日居然为一个小小的花仙肯跪地求我,罢罢罢,看在你多年有功无过的份上,我便将这大胆的牡丹放过,你去将她送出凌宵殿,从此不许再踏近半步。”

  祁宵走过来把羞容轻轻的扶起,羞容迎着祁宵心疼目光说:“送我回去吧,我无悔。”

  祁宵默默的跟在羞容的身后走回野花池边,看着奔跑着迎出来的喇叭花神含泪为羞容抱扎着受伤的腿,终于相信了她是一个花妖。祁宵问喇叭花神为何羞容没有花妖的暇疵,喇叭花神告诉他为了三天的美丽,羞容放弃了两千年的生命。

  祁宵心疼的搂住羞容,正是因为长在野花池的路边,胸襟才与那些俗花不同,我永远不会因为你的出身将你看低,反而在我眼中,你是最美。我要为你去找最好的神丹妙药,等我回来。

  羞容含泪挥手同祁宵告别,不知此次一别是否还能相见,这世上花仙万种,又何必单恋一个羞容。

  喇叭花依旧在歌唱,是姐妹们在为她驱赶着心中的忧伤,羞容一步三叩首的跪在了喇叭花神的面前深深的喊了一声母亲,虽然你没有孕育过我的身体,却给予花妖千年的爱,我的生母没有给我一个阳光的生命,我的养母却给了我一颗阳光的心。

  喇叭花神已经泪如雨下,心疼着叫着:“羞容我的孩子,你虽非我生却为我所养,这么多年的母女情早已经把身份的不同遗忘。 ”

  羞容告诉喇叭花神她想用生命里最后的两天前往花溪谷的鲜花圣地,要将自己的花瓣埋葬在牡丹家族的墓穴中。喇叭花神从头上摘下一只带有喇叭花形的银簪,那是一枚记忆的银

针,只要轻轻插在一个人的头顶,便会消除那个人的某一段记忆。

“拿着吧羞容,如果在花落之时你要受肉身之苦,只要把这只银簪插在头上,你便不会有痛苦的记忆。 ”

  羞容拖着受伤双腿一步步向走到鲜花圣地走去,因为不认识通往花径的小路而迷失在空谷外。一群翠绿羽毛的小鸟在空中盘旋,它们受孔雀仙子之命前来为羞容引路。鸟儿们交给羞容一瓶疗伤药水,说这是孔雀仙子相赠以谢她对小鸟的救命之恩。

  一日后的晌午,羞容终于走进了向往以久的花溪谷,花溪谷的仙子们看到羞容顿时活跃起来,她们拉着羞容的手问她过得好不好,欢迎她来到花溪谷内生活在百花中间。她们记得在蟠桃宴上羞容的舞姿,更钦佩她在小鸟跌落下来时的勇敢表现,她们叽叽喳喳的说,一直以来花儿只供天上神仙的观赏,虽香娇艳美却无自主的生命,这鲜花圣地中虽吸收有天地间灵气,却有无数花开花落无缘看世外人间。

  羞容忽然想起养母喇叭花神虽然在路边生根,但她给予羞容的思想灌输绝不输给任何一位母亲。

  羽懿的身影突然在花丛中出现,她面无表情的告诉羞容:“花妖,司花娘娘让我来接你,她知道你只有一天的生命,动了怜悯之心,现允你在鲜花圣地终了此生。羞容谢过羽懿便随着她像牡丹亭中走去。

  “花妖,你这是何苦” 羽懿叹了口气,转过身来看着羞容,居然对她没了敌意,反而为了她仅剩下一天的生命怜惜。

“我只是想证明,我是一支牡丹” 羞容坚定的说。

  祁宵突然降临在花溪谷中挡住了羽懿与羞容的去路。

“羞容,跟我走,我去求太上老君拿仙丹来救你。”羞容表情冷漠的谢绝了祁宵的好意。请他不要挡着路,羞容只愿今生可以还得花魂来世再为牡丹。 祁宵看着羞容痛心疾首,我不介意你是一个花妖,难道你还在乎一个牡丹的身份?”

“是的,我在乎,我很在乎,我不会为任何人放弃我的追求,请你不要再挡我的路。”羞容固执的推开祁宵不去看他一眼,祁宵终于愤然拂袖而去时,羞容却目光暗淡,泪流不止。

  “既然你那么深爱着他,为何不跟他走,试一下太上老君的保命仙丹,或许会有一丝缓机?” 羽懿扶住忧伤的羞容,不解的问道。

收我,仙丹也无起死回生之用” 羞容何尝不想继续活下去,只是喇叭花神早已经告诉过她,以花妖之身遮了众仙的眼,本是死罪一条,何况拨光了绿茸便是断了自己的命脉,任是谁也救不了的。

  “羽懿,你对祁宵衷情已久,希望我走以后,你们可以终成眷属。” 羞容真心的给羽懿和祁宵祝福,她相信有着牡丹家族纯正血统的羽懿与祁宵的结合一定成为天庭中的一段佳话。

“他爱的是你不是我,你已经在他心里生根,别人无法代替了。” 羽懿叹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既然今生与祁宵无缘,那空有千般爱慕也只不过春水东流罢了。”她已经决定放弃了祁宵。

  羞容从头上拨下喇叭花神送给她的那只银簪,交给羽懿:“你只须将这支银簪插在祁宵的头上,在心中默念我的名字,祁宵便会失去对我所有的记忆。 ”

  “为什么?你不后悔?” 羽懿双手接过银簪感激的望着,她知道羞容对祁宵的爱恋也是痴情万分 。

  “不后悔,我已经在一天之内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如果欲望太多,又怎么会有完美?”

  羞容望着羽懿开心的离去,转身朝牡丹家族的墓穴一步步走去。身后不知何时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她扭头一看,是位美丽的已近中年的红牡丹。

  “你真美” 羞容由衷的赞叹,从这位牡丹仙子身上散发出来的阵阵清香让她如此牵绊迷恋。

  “你......是在喇叭花族长大的羞容?” 中年的红牡丹慢慢的走近,双眼紧盯着羞容,像要把她整个人看穿。

  “是的,喇叭花神是我的母亲。”

  “母亲?你称那种下等的花神为母亲?”

  “喇叭花神给了我一千年的哺育,我虽为花妖,但成长中并不缺少母爱。” 羞容坚定的迎着红牡丹的目光,一字一句的说:“喇叭花神是羞容的母亲,羞容将永生以此为荣。”

   中年的红牡丹低下头来久久不语,半晌,突然盯着羞容问道:“你恨你的亲生母亲吗?是她弃你而不顾,令你千年来尝遍了万般苦”

  “以前恨,但现在不恨了,也许母亲生下我时,也怀着一种无奈,我受尽了一个花妖的委屈,也理解她心中的苦。” 羞容笑了,当她明白什么是爱时,也学会了宽容。

  “你真是个懂事的孩子,我可以抱抱你吗?” 中年的红牡丹

  羞容微笑的眼角却淌出了眼泪:“你当然可以抱抱我,因为,你是我母亲。”

  “你??怎么知道?”

  “你有着与喇叭花神一样的眼神,我知道那一种关怀叫母爱。”

  十个时辰后,羞容刚从梦呓中清醒,她四处寻找,却看不见那个中年的红牡丹。母亲?她不知道自己刚才是否真的见到了自己的母亲,还是那个中年的红牡丹的影子,这么多年一直映在她的脑海中。不管真实也好,虚幻也好,最后的告别终于圆了她最后一个梦。

  十二个时辰后,羽懿按着羞容所说的方法将那枚银簪悄悄插在祁宵的头上,在心中默念着羞容的名字,洗去了她在祁宵脑海中所有的记忆。羞容则独坐在牡丹家族的墓穴上,将那些记忆溶进自己身上的花瓣中,看着它们一片片的脱落,每掉下一片便看到祁宵的影子,从花蕊到萼片都如钢刀割在肌肤般的剧痛,当最后一片花瓣飘舞着落地时,她的花魂也飞进了牡丹家族的墓穴,墓穴口的花牌上多了一条记录:

  花名:红牡丹 花寿:一千年 母系:牡丹家族 血统: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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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假使阳光在你蜷缩的身体上投影出的光晕里刻画着幸福的轮廓

呐。假使十指在你微笑的面容上留恋出的冰凉里微透着安静的模样

呐。假使盛世在你繁琐的锦年上游走出的流年里照耀着漫天的忧伤

那么你。依旧是我最后的繁华。

有的时候感情太过长久,就让人难以辨别真假。

一直以来都在做怎么样的人呢。明明拒绝的言辞就在嘴边却被一些被称作懦弱的情愫掩埋而哽咽而下,嘴角不受控制的牵动起半边微笑,配合着面部肌肉微微的抽搐,牵强的半眯起眼。

一直以来都在做怎么样的人呢。明明讨厌的言辞就在嘴边却被一些被称作忍受的感觉掩埋而哽咽而下,嘴角不受控制的抑制住半边鄙夷,配合着面部肌肉展露的笑靥,微笑着半牵动嘴。

一直一直以来。都是那么虚伪。

以前曾有人对我说,我发觉你很八面玲珑。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生气,也没有微笑。只是埋头继续解决掉桌子上残余的饭菜。

可是我却突兀的感觉到心底狠狠的抽搐,然后烦躁感又像是夏日里疯长的杂草一般覆盖到了心脏骨骼脉络的每一个角落。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应该很容易的做出微笑的样子说出哪有这样的事这样的话。

但是。我承认。我彻彻底底的从那时开始厌恶了她。

以前曾有人对我说,我发觉你很虚伪很虚伪。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直视,也没有偏离。只是用余光微微的瞥了我。

可是我却突兀的感觉到神经末稍的疼痛,然后就像是突然的吞下了一颗酸梅般酸感顺着舌尖的神经传递到的每一个地方。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应该很容易的做出嘲笑的样子说出明明是你怎么会是我这样的话。

但是。我承认。我们那时看起来是那么那么的要好。

然后我开始想,一直到现在都在想。到底什么是朋友。

我可以做出那样安静接受一切的样子,也可以做出我是天底下最好最好的好人,也可以做出对谁都可以容忍的样子,也可以做出不论是谁我们都是朋友。

是。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是那样讨厌那样的自己。

到现在为止的最好的朋友,会拉着我的手对我说,她的迷惑她的惘然她的忧伤。但是我们不经常碰面,只是彼此知道在彼此的心里有对方的位置。即使这些话语说出来显得过分矫情,但是真正伟大的友情应该是 不会因为距离的远近而变化的。不会像那些所谓的朋友一样因为一次没有等她或者一次没有送她回家而为此与你赌气一个月。不会因为一次没有发短信先向她道歉或者一次没有祝她生日快乐而冷战一个月。于是我很庆幸我有了一个很好的朋友。

我一直想象着能有一场如同意外一般的相遇。那种安静的能够有深邃或肤浅的目光接触然后擦肩而过,最后突兀的停下来。回头望望彼此,然后告诉彼此我们是同类。就这么,如同戏剧般梦幻的相遇。但,即使不是这样,我还是感谢我遇见了你。

你是第一个那样的女子,会对着我微笑说,小堇,我陪你一起去流浪。

你是第一个那样的女子,会对着我微笑说,小堇,我看你文章看哭了。

你的话一直那么简单,简单到如同日出而起日落而息的广大物种。但是你用那些简单到朴实的字眼告诉我,这个冬天一直很温暖。

我曾经以为我有很多像你这样的女子,像是他们,她们,亦或是它们。她们甚至能说出比你更加华丽的字眼,会用那样大篇的文字来告诉我一些感情,会用那样美丽的词语来渲染情愫。你很简单,简单到似乎我 回头就可以看见你,一直就这样拉着我的手。指尖缠绕指尖,即使手指冰凉,也可以感觉到暖日的泛滥。

但是现在。我似乎仅仅剩下你了。我只是没有那么八面玲珑,我只是没有那么虚伪,我只是没有那么容忍,于是我发觉那些曾经都渐渐离开了我。

我跌跌撞撞的逃出的是满世界的黑暗,十指不能依靠任何的情愫,回顾四周她们嬉笑的身影在逐渐消失,最终变成带有白色光泽的泡末。

只有你,还用温暖的指尖勾住我的指尖,微笑着。

所以。我最后的亲。你一定要安好。

想对你说,我只剩下了你。

家里陈旧的钢琴已经摆放了很久,以前是那样的喜欢键盘流淌出的声音,似乎能够感受到被巨大的房屋所分割成几个碎片的天空在游动。可是钢琴似乎并不喜欢我,所以我始终也无法练好一首曲目,老师会用那样惋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再一遍的问我回家是否练习过。

可是谁有知道,我会一个人练习的时候会练习到眼睛红肿呢。

我想很努力的去保护我苦苦经营的一些感情,一些人际关系。但是有些力不从心,我是那样希望着所有人都可以把我当作朋友。但是一直都是事与愿违。

似乎一直都是这样,不论是我想干什么,都不会达成。我想让成绩单的每科都变得那么完美,但是英语似乎一直和我作对,现在又多了生物。我想让人际关系都变的那么简单,但是她们似乎一直和我对立。我所想象的一切似乎都太简单。

整个莫大而空荡的城市里,似乎能够听见上天操纵傀儡的声音,那些看不见的渺小的细线在小心翼翼的躲过无数巨大的房屋,渺小的人类。而有的时候细线缠绕在一起,或许便是这样有了情侣的存在。但是那些因为某种伤害而被减断细线后的傀儡,会不会突兀的恢复感情般呜呜咽咽的哭泣呢。

人在失恋或者失意的时候,往往会去努力回味曾经美好时光的感觉,而在恋爱或是在得意的时候,却很少去回忆那些失恋或者失意的感觉。就像我在突兀的钻进无法逃脱的黑暗的时候,会拼命回忆那些曾经的温暖,即使曾经依旧是身处在阳光无法照耀的死角。

我想,我还是感谢他们,因为他们毕竟给了我那些曾经温暖过的幻觉。

可是。小七。你要明白你和他们不一样,因为你是我唯一也是仅剩下的真实。

我一直害怕也恐惧着就连你都离开,如果你也离开了,那是不是我一直就只能处在黑暗里,然后独自碰撞着寻求出口呢。在好莱坞的鬼屋的最后一关的时候有很多镜子,光线很暗,所有镜子都折射着出口,似乎出口都在眼前。我记得身后有人扮演的鬼在追着我,我一直一直都在碰撞着出口,最后额头通红。那种痛感似乎现在也是存在的。

那是不是如果你离开了。我也只能在我自己的世界里,一直一直的碰撞

以前我一直以为,如果我不是这样选择的话,我说不定会遇见更好的人,有更好的发展,与更好的人进行交流,与更好的人做朋友。

以前我一直以为,如果我不是这样选择的话,我会看见更多的真实,我会有更多的温暖,会有更多的人将温暖的十指头扣住我的指间。

可是我发觉了我没有选择错,因为我遇见你。

我一直在想,这或许是一场感激。我最后能够遇见你,或许是上苍赠送给我最后的礼物,不会让我始终孤独的处在黑暗里,那个简单到朴实的温暖的女子,会用十指扣住我的十指,对我说着陪我一起去流浪的话语。

七。你知道么。我已经有很久,没有再听到过有人愿意陪我一起流浪的话语了。

我一个人零碎的呓语,习惯了无人聆听的感觉,习惯了一个人在黑暗里摸索,习惯了一个人喜欢自己喜欢的歌星,习惯了空旷无人的世界,习惯了没有阳光照射的死角,习惯了蜷缩一团的自己取暖,习惯了冷漠的容颜,习惯了哭泣哽咽的声音。

当我逐渐习惯了一切的时候,也逐渐的习惯了你指尖传递的温暖。

所以。我唯一的亲。你一定要安好。

我一直都在想,须臾就是一种不朽吧。

落落新出的散文集,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不朽。一直以来都觉得须臾才是最真实,不朽是种虚妄的终究会被撕碎的幻觉,像是某种强大的幻术,能够让人沉溺。

我看见的那些美好,就像是手牵着手能够捏出汗,风吹起他们的白色衬衫一角,会渐渐的踏过因为时光过分留恋而略显空旷的街道,然后彼此相视一笑,将十指扣紧。

往往愈是看的繁华,愈是看的完美,眼睑里的氤氲愈是演的激烈。

梦境里有淡绿色的青苔,一点一点覆盖上整块岩石。速度很慢,就像是被黑暗侵蚀的速度,先是淡蓝色的忧伤,然后是斑驳纹路的颓废,最后质变成纯黑色的恐惧。时光在浇灌着这些花朵,让它们的色泽演绎的更加完美。

我看着我曾经那样深爱的女子一句不说的把我拉进黑名单,我想我是保持着微笑的。我曾经是那样那样的深爱着她,那样的希望用我

仅剩下的温暖去温暖她,可是。

可是这个世界上总是存在那么多的可是,让我如此的自以为是。

也许是因为我一直都是那样冰冷,只能依靠着别人的温暖来温暖自己。

可是。我一直以为她不一样,所以无法忍受的在知道她离开的那天哭过,那些曾经那样珍惜过的感情,那样曾经抓的那样牢固的感情,流逝的让我不知所措。

像个傻瓜一样的站在那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感情流逝的速度,想用手阻止却让手指自己蜷缩起来。然后依旧硬撑着仅剩的高傲面带微笑,强颜欢笑的说出我不在乎的话语。

也许,是我知道我的十指圈不住她们逃离的速度。所以我只能固作清高的那样傲气,一边笑靥如花一边的说出我不在乎我不在乎的话语。

可是就算我那样哭泣着说不要离开,就算我撕破掉面具的说着我恐惧孤独。

她们,是不是也只是更高傲的离开呢。

原来我一直都是个傻瓜。

那天朋友说现在看悲伤的剧情是无法流泪了。反而听着那些快乐而温暖的歌曲,更容易哭泣。因为悲伤的剧情无法引起共鸣,而温暖的歌曲却让人匮乏到共鸣。共鸣的感觉很久没有了,我始终无法悲伤起来,因为莫大的空虚与恐惧似乎霸占了更多的感觉。

小七。你一定一定要知道。你是我仅剩下的美好。

我习惯着日光闪烁在彼此瞳孔里的光晕在一瞬间缩小的感觉,然后寂寥的想象着你面容里最美好的部分,或许是笑靥的味道,或许是平淡的味道,或许是安静的味道。但是我始终就想那样拥住你,然后告诉你。我的宝宝,我的亲爱,你是我最后最后的美好。

我现在站在不朽的天荒地老里看着我的曾经,那些似水年华的美好和稍纵即逝的温暖,原来一直涌动着的情愫只是黑暗抑制的瞬间。

我想要的美好,我想要的感情。

原来一直都存在着。一直都靠我那么那么近,只要一回头就可以看见了,那种被我怀念被我希望的美好与温暖。温暖而美好的零碎感情,一直都是你恩赐于我的。我想我一直一直都是那样的感谢着你,我最深爱的女子。亲。

样下去,一直这样的感激着上苍关于你,关于你的一切美好。

我现在所有的温暖,都是你赠与。

在心底默念无数次的名字。请让我拥抱你,我残留的温暖。

所以。我唯一的亲。请安好。

呐。假使日光在我蜷缩的身影里投射出的阴影里临摹着温暖的错觉。

呐。假使温暖在我微笑的面容里渲染出的耀眼里比画着消逝的时光。

呐。假使妖娆在我须臾的美好里舞动出的不朽里寂寥着努力的笑容。

那么你,依旧是我最后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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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天香 倾城倾国 沉鱼落雁 闭月羞花

如花似玉 花容月貌 美若天仙 艳如桃李

蛾眉曼睩 蛾眉螓首 皓齿朱唇 韶颜稚齿

仙姿佚貌 梳云掠月 贤贤易色 云容月貌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西汉<佳人歌>李夫人)

胪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韦庄<菩萨蛮>

月出佼兮,佼人撩兮.---<诗经陈风月出>

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宋玉<登徒子好色赋>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 会向瑶台月下逢。

一枝红艳露凝香, 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 可怜飞燕倚新妆。

名花倾国两相欢, 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 沉香亭北倚阑干。 -李白<清平调词>(杨贵妃)

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同上

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沈香亭北倚阑干。--同上

美女卷珠帘,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话眉>

聘聘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杜牧《赠别 其一》

一代倾城逐浪花,吴宫空自忆儿家。效颦莫笑东邻女,头白溪边尚浣纱。--林黛玉<五美吟西施>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何思澄《南苑逢美人》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

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

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红楼梦>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李白:《经乱离后天恩流夜郎忆旧游书怀赠江夏韦太守良宰》

回眸一笑百魅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白居易<长恨歌>

梨花一枝春带雨----同上

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

相宜。--苏轼<饮湖上初晴后雨二首>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诗经卫风硕人>

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疑是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俊眉修眼,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

有女妖且丽,裴回湘水湄。水湄兰杜芳,采之将寄谁。

瓠犀发皓齿,双蛾颦翠眉。红脸如开莲,素肤若凝脂。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武平一<杂曲歌辞?;妾薄命>

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红楼梦>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脸若银盘,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

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

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渌波。襛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奇服旷世,骨像应图。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绡之轻裾。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踟蹰于山隅。”“休迅飞凫,飘忽若神,陵波微步,罗袜生尘。动无常则,若危若安。进止难期,若往若还。转眄流精,光润玉颜。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

-----曹植<洛神赋>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双眸剪秋水,十指拨春葱

足下蹑丝履,头上玳瑁光,腰着流纨素,耳垂明月当。指若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南朝乐府焦仲卿妻>

折茎聊可佩,入室自成芳。

衔霜当路发,映雪拟寒开?

秀色空绝世,馨香为谁传?

质傲清霜色,香含秋露华

媚眼含羞合,丹唇逐笑开

。风卷葡萄带,日照石榴裙。

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态浓意远淑且真,

肌理细腻骨肉匀。绣罗衣裳照暮春,蹙金孔雀银麒麟。

头上何所有,翠微枝叶垂鬓唇。背后何所见,

珠压腰衱稳称身。就中云幕椒房亲,赐名大国虢与秦。

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犀箸厌饫久未下,

銮刀缕切空纷纶。黄门飞鞚不动尘,御厨络绎送八珍。

箫鼓哀吟感鬼神,宾从杂遝实要津。后来鞍马何逡巡,

当轩下马入锦茵。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

炙手可热势绝伦,慎莫近前丞相嗔。----杜甫<丽人行>

低鬟向绮席,举袖拂花黄,烛送空回影,衫传箧里香,当由好留客,故作舞衣长。

飘然转旋回雪轻,嫣然纵送游龙惊。小垂手后柳无力,斜曳裾时云欲生。

舞转回红袖,歌愁敛翠钿。满堂开照曜,分座俨婵娟。

回履裾香散,飘衫钏响传,低钗依促管,曼睇入繁弦。

依歌移弱步,傍烛艳新妆,徐来翻应节,乱去反成行。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镇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徐志摩<沙杨娜拉>

仿佛清愁洗过的一般-----------筱文秀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此佳句留自西汉李夫人所著的《佳人歌》.自古以来有多少诗闲圣人人/用各种经典词句来形容美丽的女人,女子的美丽似乎天生是一种致命的武器,她的美貌能引起多少感叹-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自古英雄爱美人;历史验证事实,而今,留在民众口中形容女子美丽的句子比比皆是''''''

所谓美人者,以花为貌,以鸟为

声,以月为神,以柳为态,以玉为骨,以冰雪为肤,以秋水为姿,以诗词为心

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沈香亭北倚阑干。

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腮凝新荔,鼻腻鹅脂,温柔沉默,观之可亲………

形容女性美丽的成语更是举不甚举

花容月貌 闭月羞花 一顾倾城 沉鱼落雁 绝色佳人皓齿明眸 爽心悦目 天香国色 小家碧玉 离魂倩女 面如傅粉 兰质蕙心 袅袅娉娉 曲眉丰颊 天生丽质 余霞成绮 靡颜腻理 香消玉碎 秀色可餐 宛转蛾眉 杏腮桃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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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不知身是客 第十一章 态 度

“还有哪疼吗?”陆远东问,神色柔和。

方家乐些微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当初两人是大吵了一架,然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见面过。

方家乐没有说话,陆远东也没有介意,对自己自己****的脾气他是清楚的很,他站了起来:“好久没有见到你,你走了以后,我着人打听你的下落,不过你藏的也太好了一点,一直都没有什么收获。中间只收到小梅写过信,报了一次平安。按信上的线索找去,你们又早就搬走了。听说你现在在普通的学校里上学,虽然也点意外,不过看来,这这段时间应该还是过得比较平安的,我这个做师傅的心里也好受一点。看起来你本来是计划脱离我们这个世界,可是为什么又要出手呢?”

陆远东当然也不是要他回答什么,继续说:“你与七杀的人一战,风声已经传了出来,现在剑界的人都知道你回来了。现在,你打算怎么办呢?”

方家乐伸手拔去自己身上的输液针,陆远东想阻止他,少年却已经喘息着,撑着坐了起来:“我不会会剑门的。我在常世已经生活了三年,才明白,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人,不需要剑,也能正常生活,甚至生活得很好。时代在发展,剑也会慢慢淘汰,剑客也会越来越少。”

“小时侯,我看多了武侠小说与电视,以为这个时间也应该是充满侠义和剑的世界,后来一直都是在师傅与剑界的人的世界,能看到自己的剑为大家带来惊喜与快乐,让我非常高兴,也很有成就感,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生就是为了成为铸剑师而存在的,可是,我在常世生活的三年,我身边的人大多数只在电视中过剑,他们一生没有摸过剑,也甚至没有听说过剑门的存在,他们不必接触流血和打斗就能维持生计,争取自己的幸福。然后我知道了,这个时代不需要铸剑师。”

陆远东叹一口气,家乐变了,变了好多。这是他多年来一直担心的问题。他看中了小时候方家乐的资质,利用孩子的叛逆心理,让他离开了自己的父母,将他“诱骗”进剑门,为得是剑门一脉不至于就此断了,为的是中华精粹中至今让人热血沸腾的一门技能没落。可是他也知道,剑界的没落,是不可扭转的趋势,即使如大世界这样的势力,也靠上的政府这个靠山,慢慢成为

国家职能中一把特殊功能的工具,这还算是幸运的,而像七杀那样的民间组织,若是安分的话,尚有一息喘息的空间,可若是那股强大又不能位之所用为之所用的力量这样的活跃,被国家工具抹灭迟早的事情。

陆远东甚至想,如果当初自己没有那样坚持要留下方家乐,现在的他应该在自己父母身边过的很简单很幸福的生活吧。

“我听说,你这三年经济上很不好,却一次都没有回过家。为什么不回去呢?怕我在那里守着带你回去吗?”

“我还没有饿死,回去做什么。”方家乐倔强道。

“那你就一次也没有想过回家。”

方家乐咬着唇:“反正这么多年也没有回去了,现在再回去也没有意义。”

陆远东暗叹一口气,转移话题:“小梅没有和你在一起吗?我听说你这三年并没有小梅在你身边。”

方家乐一脸迷茫的看着他:他在说谁呢?

陆远东看着他,以为他不好意思:“当初有小梅跟着你我才放心你离开剑门。可是没有想到你们突然就消失了,一点线索都没有。你也就罢了,小梅不是那么叫人不放心的人,为什么也一点消息都没有呢,是不是吵架了。”

方家乐迟疑的说:“你说的小梅,是谁?”

陆远东吃了一惊,望着他:“你,怎么――”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小梅是谁?什么叫他跟着我。你们派人跟踪我吗?”方家乐不悦的说。

陆远东感觉有点不妙:“家乐,你是故意在开玩笑还是和谁在赌气。你不知道小梅是谁,你难道是失忆了吗。”

方家乐翻了个白眼:“你以为我在演韩剧吗?快说了,那个叫小梅的是谁,说的他好象和我很亲密似了。这三年我可都都是一个人过过来的,可没有什么剑界的人插进来。”

陆远东楞楞的看他一会,突然出去了,过了一会,竟然和几名医生进来了。

方家乐一时反应不过来,须臾才知道师父居然以为他神经错乱了。气的他抡起枕头就砸了过去:“给我滚出去,你们以为我脑子坏掉了吗?”

梦里不知身是客 第十二章 回到剑门

他还活着啊。这是岳语同得到家乐最后的消息。养了一个月的伤,整天坐

他曾多次向哥哥询问是否有家乐的消息,结果都是失望。只是哥哥很隐晦的暗示他家乐与大世界有些联系,虽然不深,可是让一向高傲的大世界的人能用那样重视小心的态度对待的人,应该不是个有着简单身份的人。

哥哥用玩味的眼睛看着自己:“看来你那个同学还是真人不露像。”

岳语同不知道哥哥为什么用这样的眼光看着自己,感觉十分奇怪,可也没有在意,只是回答:“家乐平时在学校很普通的样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

岳凤西没有再继续多说什么,他想,只怕不是与大世界大有关系,而是与那个“世界”的人大有联系。

方家乐莫名其妙的被逼着接受了一系列的检查,检查结果是他的精神很正常,大脑也没有曾经受过损伤的痕迹。大家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大发脾气:“你们干吗不把我直接送精神病院好了!”

陆远东看着面孔愤怒到扭曲的少年,无奈的说:“我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和你说。我们每一个你都记得,唯一不记得的却是当初同你一起离开剑门的小梅,你们那时候那样亲密,好象若是再插一个人进去都是犯罪。如今却告诉我们,你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唯一的解释就是你的脑袋曾经收了什么损伤,以至于失忆了。”

晨曦也古怪的看着家乐:“乐乐,小梅是覃长老的女儿,比你大三岁,你小时到剑门,生活上可以说是她一直在照顾你。你当初离开剑门后一个星期,小梅就追上你,还给我们发了一封报平安的信,此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你再想想。”

大师兄居然也这么说,方家乐张开了嘴。他低头想了想,搜索了自己记忆的每一个角落,可是都没有一个叫做小梅的女孩出现。至于覃长老,他知道,可是他有女儿吗?他怎么会一点印象都没有?

“对呀对呀,那时候乐乐还说长大要娶小梅做老婆呢,怎么现在全忘了,乐乐是不是在外面看上别的女孩子了,所以假装自己失忆了。”小师兄说。

方家乐跳了起来:“我没有失忆!!”

大家见方家乐竟如此坚持,不禁面面相觑。

“这是你的房间,里面的东西你走了后我们一样都没有动过。”小师兄仔细的为方家乐介绍,无

视他铁青着脸,咬牙切齿的说:“多谢小师兄好意,你师弟还记得自己的房间在哪。”说着,冲进房间,咣的一声把他关在门外。

小师兄见家乐这样,心中嘀咕:难道真的冤枉他了,可他是真的不记得有这样一个人了,难道,是被外星人洗脑了!

方家乐若是知道自己被小师兄这样下了判断,只怕宁愿承认自己失忆了更好。

环视了一下屋内,干净清爽,东西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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