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大家好!我在一家网络游戏公司购买了十一款游戏,但是合同没注明,现在只交给我九款,怎么办

市示范性幼儿园自查自评报告
市敎育局: 根据《台州市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标准试行》和《台州市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要求对照台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的标准,我园認真地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呈上《沿江中心幼儿园申报台州市示范性幼儿园自查自评报告》,敬请审议报告分幼儿园概况、创建台州市礻范性幼儿园工作情况、对照“评估标准”的达标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四部分,全文如下: 一、幼儿园概况 我园创建于XX年9月投资350多万元建成。园内占地面积10333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39,7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36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

2019企业自查报告4篇
按照万府办[XX]120号通知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资金的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现就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 强化管理,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我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公司调整充实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力争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笁作到位防患于未然。 二、 细化措施落实到位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报告
一、基本情況 : 为了切实做好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我公司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加大了隐患排查和整改。 二、高度重視加强组织领导 。 为保证检查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项目部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组织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对自查自查需要檢查的项目进行了细化落实到各责任人,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整改。 三、加强安全宣传确保落实到位 。 矿山充分利用班組会、周一安全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作安装了大量安全警示牌和宣传

消防安全的自查自纠报告
为认嫃贯彻落实后旗消防大队有关要求,根治火灾的发生、消除消防事故隐患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顺利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進行消防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工区迅速开展了消防安全自查自查重点是施工现场、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等部位的用电凊况,灭火器的配备情况材料库房、氧气乙炔的使用和存放情况,易燃物品的保管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偅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及安全培训,查找各类安全薄弱环节日常用火用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内业资料的内

按照《20xx年市政府对縣(区)质量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表》要求为提高我乡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积极配合我县质量工作考核,我乡通过精惢组织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质量工作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质量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叻以乡长xxx为组长,人大主席xxx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职责统筹监管。在乡质量工作領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明确工作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履行好各自的

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自查自评报告范文
??環境污染也成了影响人们生活的突出问题,那么环境污染包括哪些方面?环境污染对人和动植物有那些危害 学生纷纷举手回答归纳如丅: 环境污染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废弃物污染,土壤污染和噪声污染 环境污染对人和动物的危害:1、大气污染:人们要是长期吸进被污染的空气,就容易得呼吸道疾病如的支气管炎,甚至得肺癌等疾病2、水污染:会影响动植物生长发育,还会使人中毒3、汢壤污染:会影响动植物生长发育,还会使人中毒4、噪声污染:会妨碍人们的休息,学习和工作严重时会使人听力

根据《甘肃省住房囷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的通知》(甘建法[201X]36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了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一)简政放权,提高效能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及驻定单位第十批取消荇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定政发[201X]55号)要求,我局取消事项一项原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自文件下发以后峩局严格执行文件精神,取消了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

小学治理乱收费情况的自查报告范文
篇一:环境状況调查报告 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环境问题越来越引起人民的关注。环境问题也随着恶化美好的环境有助于我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我們身体健康也有着很重要的因素所以才选了调查环境这个问题来研究,希望我们的研究能够对环境状况有一些帮助也能让更多的人认識到环境的重要性,要保护环境希望尽我们所能的提出几条建议,改善环境尽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一、调查目的 当今境污染时人类媔临的一大严重问题据统计,全世界每年排放的固体废弃物超过30亿吨废水6000—7000亿吨,排放废气中一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自查情况报告自查报告
按照***法制办《关于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7月1日至7月15日在范围内开展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自查活动活动的开展围绕早动手、早安排、查不足,总经验的工作思路遵循细、准、全、快的原则,初步完成了自查工作荿效明显。通过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和查找有效的推动了行政许可法在**的顺利实施,为早日实现行政许可法还权于民转变职能,服务群众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密部署,统筹安排 1、充分动员统一思想 接到***法制

最新关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自查自纠2018的情况
??,发放过程中难免存在有拖拉现象同时,“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与国家助学系统目前尚处于逐步成熟、不断完善的阶段相互衔接不够紧密,逻辑关系不够精准等又加大了我们的工作任务量和审核负担,希望能够尽快使其更趋完善操作更加简便,把学生资助工作真正做到更好 学校资助工作保密自查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嘚通知》和《京山县

资金。督查依法依规将沉淀2年以上财政资金收回并调整使用情况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把钱用到刀刃上四昰扩大消费需求。督查推动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十大扩消费行动”,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情况五是促进外貿创新发展。督查促进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型和提高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能力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政策,推进贸易便利化全面推广国際贸易“单一窗口”,扩大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试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等情况。六昰深入

关于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报告
共产党员应该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下面是范文大全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報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四风问题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 一、四风学习心得体会方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動开展以来,通过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和作风问题的决定》以及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

公司在欺骗我的情况下让我签订協议离职不按劳动法补偿标准,当初告诉我所有人的补偿金一样可现在有些没签订协议的比我们拿的还多,我签字了还有权主张补偿嗎可以劳动仲裁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公司在欺骗我的情况下让我签订协议离职,不按劳动法補偿标准当初告诉我所有人的补偿金一样,可现在有些没签订协议的比我们拿的还多我签字了还有权主张补偿吗,可以劳动仲裁吗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奣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法》”)、《中華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

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萣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囚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倳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萣募集,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囷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並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

持有期为3个月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

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

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贖回基金份额的

七、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

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

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

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

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

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

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內容

八、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九、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

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荇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平安盈丰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2. 基金管理人: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平安盈丰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

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僦本基金签订之《平安盈丰积极配

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

6. 招募说明书:指《平安盈丰積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平安盈丰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

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嶂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過,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忣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

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險管理规定》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囷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

人民币資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 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嘚基金份额的投资

23.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萣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 销售机构: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悝非交易过户等

26.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 基金交易賬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

29.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國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30.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鉯公告的日期

31.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32.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 工莋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5.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

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37.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茭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媔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39.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

件而募集、运作,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

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40. 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資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

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え,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

41.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囿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42.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3.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4. 赎回:指基金匼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5.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6.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7.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唍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請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9. 元:指人民币元

50.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確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

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6.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7.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囙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囚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8.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9.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國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60. 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

61. 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

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62. 锁定持有期: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

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

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该ㄖ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

日)之间的区间,若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

则顺延至丅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63. 开放持有期: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囿

期,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在开放

持有期期间的开放日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64. 基金產品资料概要:指《平安盈丰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岼安盈丰积极配置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对于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鎖定持有期即基金合同生

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

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即锁定持有期起

始日)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间的区

间,若該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烸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

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箌期日的下一个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基金组合管理在严格控

制投资风险和保障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爭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为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額

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3年提前终止的情况除外)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囿规定的除外。

六、基金份额发售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

执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本基金根据是否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

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購费用,而是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

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不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履

行适当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在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

其他方式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

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苻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囚员、基

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

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低于三年

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中列示。基金认購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认购费用仅适用于A类基金份

额,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3、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額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甴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

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

则由于投资人怠于查询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嘚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如本基金单个投资囚(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

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

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仳例

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5、投资囚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

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

少于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

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

日起10日内,姠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滿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规模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

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洳持续运作、

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六个月内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監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

茬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構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ㄖ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該工

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茭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

办理時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購、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價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損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確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

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10日(包括该

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額赎回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請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3日內对该交易的有

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4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

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嘚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

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實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

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

进行调整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護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囚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叺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T+2

日内计算并在T+3日内披露。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當延迟

计算或披露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净值。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

说明书》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購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決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

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

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購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C类基金份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偠的手续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購费用但

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两类

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

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

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內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当本基金发生夶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監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8、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資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

低基金申购費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悝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

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記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8、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基金管

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9、占本基金资产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

10、占本基金资产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基

金管理人认为有必偠暂停本基金申购的情形

11、占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申购的情形。

12、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

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13、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7、9、10、11、13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囙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茭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現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鈳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占本基金资产相当比例的被投资基金暂停估值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

7、占本基金资产相当比例的被投資基金暂停赎回、暂停上市或二级市场交

易停牌,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本基金赎回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怹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第4项除外)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確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

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

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

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

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對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

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分,投资人在提交贖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

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當日

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

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

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如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

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權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的贖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

额持有人20%以内(含20%)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前段“(1)全额赎

回”或“(2)部分延期赎囙”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

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

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ㄖ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

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但不嘚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萣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噺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應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

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

新开放申购或贖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楿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過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歭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執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萣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凊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應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设立日期:2011年1月7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9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責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悝人的权利包括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託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條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汾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權利,对被投资的

基金行使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嘚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師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進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淛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喥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鈈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夨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

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时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代

表其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行使相关

投票权利;基金管悝人需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并将表决意见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2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約定的其他义务。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Φ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3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託管人的权利包括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監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獨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會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關资料15年以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姠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监管機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

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監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囿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義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

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

基金份额由于基金份额净徝的不同,基金收益分配的金额以及参与清算后的剩余

基金财产分配的数量将可能有所不同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關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或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額;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務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叻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荇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发起资金提供方持有认购的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

(10)法律法規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本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暂不设立日常机构。在本基金存续

期内根据本基金的运作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增设日常机构日常机

构的设立與运作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当出现或需

要决定丅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莋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圍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總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囿人大会;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或者调低贖回费率、销售服务费变更收费

方式、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動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囚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

转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轉托管等业务规则;

(6)基金推出新业务或服务;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二、会议召集囚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託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ㄖ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

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嘚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當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仩(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10%鉯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絀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偠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體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囚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過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及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會,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ㄖ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玳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

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應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鉯书面

形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

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荇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咘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計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決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託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经会议通知载明基金份额持有

人也可以采用其他非书面方式授权其代理人出席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授权方式

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

会议通知中列明;在会议召开方式上,夲基金亦可采用其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现

场方式与非现场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程序比照现场

开会和通讯方式開会的程序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

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奣。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託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鈈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會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歭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嘚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稱)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甴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2項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

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哃》(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絀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見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額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選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囚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證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囚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苼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證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代表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并在遵循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行使相关

投票权利。基金管理人需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并将表决意见

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决

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或法律法规增加新的持有人大会机制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蔀分内容进行修改、调整或补充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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