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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丽江市食品药监督管理局
日期: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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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日至11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日,市委巡察组向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一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日,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有关情况,制定整改方案。4月20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认真讨论研究整改方案,并上报市委第四巡察组审核通过。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6点36个问题,我局进一步细化研究,制定了41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逐项落实整改工作。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修改完善了《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
  四是工作取得实效。局机关被评为市级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维稳优秀单位,在省政府食安委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中,丽江名列全省第四,考核结果为A级。
  二、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逐项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组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发挥不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有差距”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食品药品监管相关部门的横向沟通联系,加强局机关各科室下发到县(区)市场监管局的文件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积极发挥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的工作量。
  2.增加局党组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的频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4次到基层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已到县(区)及市场调研、指导工作22人次。
  3.进一步加强对投诉举报的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药品举报案件的查处,做到有举报必反应,有案必查,有查必有结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制定“12331投诉举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受理程序、转办督办、信息汇总和分析处理等相关制度。制作《投诉举报登记表》《投诉举报受理单》等文书,明确受理时限和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宣传画等载体大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提高“12331投诉举报”公众知晓率,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此外,结合丽江实际,深入到社区、学校、农贸市场和景区景点开展“12331”宣传活动,全市活动现场共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发放“12331”主题宣传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知识手册》、“食药安全”宣传单等宣传材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市民和游客咨询1000余人次。从2017年至今,全市系统共处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07件。三是严肃受理查处。按照“受理有记录、件件都核查、结果有反馈”的原则,自接到投诉举报起,第一时间向有关负责人汇报详细内容,由其亲自批示交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处理,事后将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4.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制定监管措施,强化对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局长就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对各县(区)、全市食安委成员单位作了安排部署。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局长对全市系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点作了总体安排部署,班子成员针对各自分管的业务工作作了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会后分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稽查4个监管环节分别印发了2018年工作重点,明确了食品监管的重点工作内容和监管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日常监督检查重点。从今年年初开始,局班子成员共22人次到县(区)、到市场检查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不够严”的问题
  1.加强对食品药品企业的政策业务宣传工作,围绕丽江实际,研究制定食品药品重点产业帮扶措施。一是强化服务,促进药品产业发展,定期走访企业,及时收集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碰到的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全面指导和帮促企业进行品种优化和质量提升,指导帮促企业通过药品GMP、GSP认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药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二是于今年5月25日下发了《丽江市食品重点产业帮扶措施》(丽食药监〔2018〕42号),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促进食品产业发展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加强产业发展调研,及时了解、掌握、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与问题。
  2.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完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完成监督检查频次。二是深入整治,着力规范市场秩序。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薄弱环节,重点开展旅游市场食品药品安全、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小型医用吸氧器、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高中考期间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五毛食品”、药品流通环节、中药饮片生产、以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为主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疫苗及血液制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管理等专项整治。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我局召开行政执法专题工作部署会,结合年初签定的考核目标责任书,将任务分解到个人,要求每位执法人员根据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3.加强对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产品的后期处置督促跟踪。一是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伪造中药材采购来源,虚构饮片销售流向,购销存记录、检验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物料不平衡,产品无法追溯等违法行为。二是抓好风险隐患大排查。每两个月对丽江药品市场存在安全风险进行风险分析排查,并形成风险分析报告。三是强化企业GMP、GSP的飞行和跟踪检查力度。药品质量监管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飞行检查将成为常态。将对变更频繁的药品经营企业,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发布违法广告,涉嫌执业药师“挂证”的企业和新开办企业等的重点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今年6月开始,全市将开展一次交叉飞行和跟踪检查。四是加强日常监管。主动跟进监管,把工作放在平时,对涉及质量不合格、以次充好的产品,不断加大抽检力度,降低风险,防范未然,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严肃查处。
  4.严格规范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做好痕迹管理,确保案件文书规范。一是严格规范案件管理。对2013年以来查办的57个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其中餐饮服务案件10件,药械案件9件,食品生产环节案件13件,食品流通环节案件25件。通过梳理,查找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集中学习讨论,要求在今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办案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适用自由裁量权合理。二是加大行政处罚文书监督检查力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案件法制核审程序,及时纠正案件文书中出现的问题。强化外部监督,把案件名称运用及书写是否规范纳入行政处罚文书检查范围,适时开展行政处罚文书检查评比、点评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今年6月举办了全市稽查执法人员培训,对全市100名执法进行了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对中央精准脱贫决策部署认识不深,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市局扶贫挂钩点永胜县顺州镇西山村的产业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钱用到刀刃上,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扶贫挂钩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挂钩村的帮扶力度。
  2.进一步细化西山村的帮扶措施,认真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2018年帮扶计划,并加大落实力度。
  3.认真抓好扶贫数据信息系统维护管理,确保各项数据准确无误,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对所有联系建档立卡户开展了全面动态遍访,进一步完善“一户一策”的帮扶措施。
  (四)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物资采购工作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1.进一步加大丽江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力度,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一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范围和有关金额限定的规定,依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代理机构公开招标、分散采购等方式进行采购。在采购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均选择政府采购方式,依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自觉执行并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凡没有达到政府采购金额起点或在政府采购范围外低于限额标准的,执行分散采购,分散采购参照政府采购程序制定,组织招标小组评标、张贴招标公告、签订合同等采购程序。二是积极推进丽江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日在省局有关领导和市局党组成员参加主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完成了五方责任主体竣工验收。为了顺利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同时按要求通过项目验收,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于2018年1月取得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凭证;2018年4月提交工程规划核实申请相关材料,正在进行工程规划核实意见批前公示;2018年5月经向环保局咨询,并多次与市住建局园林绿化科协商,根据目前资金情况,正在开展建设项目一期绿化种植的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工作,及时完成一期绿化种植,以便尽快通过绿化专项验收及环保专项验收。
  2.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分散采购程序,杜绝采购过程走过场、文书缺失等问题。对局机关采购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严格执行,长期坚持,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切实做好采购材料的收集。杜绝采购过程走过场、文书缺失等问题。
  (五)关于“党组政治站位不高,管党治党不严格”的问题
  1.局机关党总支按照工作职责,切实履行机关党建任务,加强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联系,科学拟定工作计划,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结合党课教育开展党员喜闻乐见的配合活动,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把服务中心作为根本要求贯穿到机关党建工作各个方面, 确立了“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工作思路。二是强化了队伍建设的责任意识,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关心和帮助干部成长提高,切实履行好建设队伍职责。三是坚持从机关实际出发,扎实组织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大讨论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周二学习日制度和“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
  2.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在增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辣味”上下功夫,认真开展交心谈心,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对班子成员和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以及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严格把关,对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等问题要坚决纠正。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挥了“头雁效应”。今年1月,按照市委的统一要求,及时召开局党组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交心谈心,增强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辣味”。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加强了对党章、党内法规的系统学习,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懂规矩、明底线、知敬畏。
  3.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推动整改落实。局党组和局机关党总支要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后续制定的单位及个人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整改措施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年复一年,纠而不治。一是规范“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党课、党日等制度。结合支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具体时间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把“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每季度的重要工作来抓,促使“三会一课”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党员向党组织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自觉每月按时缴纳党费。二是加强党建材料的归档。对支部党建材料进行全面自查整理,对党建工作台账,定期整理归档,分门别类,做好党建活动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和保存。三是增强党员教育实效。借助微信平台、手机短信、门户网站等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推进党员学习知识,做到学习随时随地、知识入心入脑。市局党组于日召开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回头看”。党组成员紧紧围绕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及意见,自觉认领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6个问题推动整改落实。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建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局党组把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通过集中培训、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途径,帮助党务干部特别是机关党组织书记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并对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对各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领导,抓好统筹结合,互促共进,扎实做好基层党建工作。
  (六)关于“执行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1.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坚持“一把手”审批,严格每年按时定期报告,从严审核相关数据及事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今年3月,人事科完成局9名处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和录入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从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相关数据及事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同时,领导干部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与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相结合,无论是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自觉向党组汇报,自觉接受监督。
  2.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年终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汇报个人有关事项,做到报告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切实做到对党忠诚。认真抓好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要求各支部提前与党员领导干部沟通,合理安排支部组织生活时间,确保党员领导干部都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
  (七)关于“制度‘废、改、立’不及时,执行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及时废止与现行规定不相符的制度,根据新形势制定修改相关制度。一是结合实际对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发文管理、保密管理等制度进行了修订,重新印刷局管理制度编印本。二是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下属事业单位及时召开所长办公会,根据新形势、新规定拟定管理制度修改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对2015年版的单位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废除与现行规定不相符的制度。三是制定和完善了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议事规则,重新对所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不分管人事及财务制度。四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并主动邀请市局领导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五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建、党风廉政管理制度,及时废止与现行规定不相符的制度,根据新形势制定修改相关制度。
  2.强化在监督下开展工作的意识,局党组认真执行并要求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不分管人事、财务及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凡是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已邀请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指导。
  3.学习党纪党规,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和下属事业单位领导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等党纪党规,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让党员领导干部时刻警醒自己,约束自己。
  (八)关于“基层党建不扎实,基础党务有漏洞”的问题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2018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健全人人负责、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
  2.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日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评估。一是年初签订《2018年党建目标责任书》,局总支向各支部下发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丽江市支部规范化手册》,按照局总支《推进“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和《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实施方案》,推进我局4个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二是根据新形势及现行规定,重新修订及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等《党建工作制度》,根据相关要求完善痕迹材料。
  (九)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1.严格干部任用管理。局党组开展一次丽江市委办公室近期印发的《丽江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守则》专题学习。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办事,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坚持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等干部选拔任用原则,不断开阔选人用人的眼界。适时对空缺岗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今年适时对6个空缺岗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成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
  2.加大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解决干部职工经历、知识单一的情况。
  3.严格执行干部职工零星调动相关规定。
  (十)关于“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加大对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之间的督促指导力度,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认真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醒其认真履职尽责。上半年开展各类谈话45人次。
  2.党组成员切实提高认识,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3.党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抓好每周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中层干部教育管理,通过分管领导谈心谈话,使其强化担当精神。进一步理顺科室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情况视情节启动问责程序。
  (十一)关于“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责任落实不够严”的问题
  班子成员切实提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意识,进一步严格执行《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工作制度》,认真与分管科室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保证廉政提醒谈话次数及质量。上半年班子成员均对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及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十二)关于“作风建设不严不实,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
  1.坚决纠正敷衍应付,为考核而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对机关作风建设的认识,说实话、办实事,坚决摈弃“假、大、空”的陋习。通过会议强调,日常审核,坚持说实话、办实事,坚决防止“假、大、空”现象的出现。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各类学习、培训18次。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盯住重要节点严防死守。盯紧年节假期,集中整治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今年干部职工婚丧喜庆备案3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工作会议1次,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均开展了1次。
  2.严格公文管理,对印制的文件,严格审批程序,杜绝制作为应付考核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件。重新修订发文管理制度,强化公文制发的审核环节,对各环节的审核作了严格要求。
  (十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两个责任’传导力度不够,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混淆”的问题
  1.局党组进一步加强了对下属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分管领导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工作力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从制度上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2.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办法的自查自纠。对涉及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慰问金,以各种名义违规领取评审费、挪用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自查,在前期清理清退的基础上,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及意见,再次清理,做到应退尽退。一是下属事业单位根据新形势新规定,建立完善了《收支业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不分管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二是要求未附出差审批单的职工及时补齐审批单,在以后报销中如未附审批单或者领导未签齐字,不予报销。办公室将加强对出差前填制审批单的管理力度,如无特殊情况,必须出差前先填制出差审批单。三是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委实施办法自查自纠,对涉及违规发放奖励性补贴、慰问金,以各种名义违规领取评审费、挪用侵占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了自查,并根据要求进行了清理清退,做到应退尽退。
  (十四)关于“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洁风险突出,廉政风险系数较高”的问题
  进一步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的认识,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等级进行再梳理确定,精准确定风险等级。5月11日组织召开2018年上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对各科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岗位风险等级再评定结果进行了再次审定。
  (十五)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1. 进一步加强了对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廉洁纪律监管,尤其是加强财经纪律方面的监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2. 按要求与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
  (十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有力,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的问题
  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按照“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公务出行和财务支出报销等行为。
  2.加大财务收支及“三公”经费监管,坚决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和景区门票,违规乘坐头等舱和火车软卧,违规报销会议费,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评审费,行政账户直接拨付工会费违规开支,公款支付航空“百事特”服务费、发放信息稿费,以及以现金形式发放工会会员慰问费等问题的发生。
  3.对整改巡察反馈意见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方面进行了再次清查和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 ;邮政信箱: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68号(邮编:674100);电子邮箱:。
  中共丽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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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阳谷县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日至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阳谷县进行了巡视。日,省委巡视组向阳谷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指出阳谷县存在3个方面15项问题,并提出了4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阳谷县委诚恳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统一思想认识,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中共阳谷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各常委及分管县级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委专职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集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直接抓动员部署、抓组织协调、抓督查督办,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各牵头常委、副县长按照分工主动担责、靠前指挥,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了上下联动、主责清晰、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明确目标责任。为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县委常委会逐项进行分析研究,细化为42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一明确了牵头负责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每项整改任务都由县级领导牵头,确保巡视反馈的意见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严格督导调度。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坚持每10天一调度,先后7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关键问题,确保全部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将问题整改工作列入县委重点督查事项,由大督查落实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成巡视整改督导组,对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整改问题事项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有效促进了整改任务的落实。  (五)注重成果运用。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解决问题、固化整改成果的重要保障,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根源,找到问题症结,研究治本之策,想方设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解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建议,共制定或修订文件20个,形成了配套衔接、务实管用、利于长远的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四个意识不强,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方面  1.关于“县委没有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当作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组织不力、要求不严、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研究制定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安排意见》和《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今年的学习分为十个专题,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上,努力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2)抓好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列入全县科级干部、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两委”成员等各类主体培训班次的必学内容进行专题培训,通过集中测试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学习效果。  (3)营造舆论氛围。精心组织“灯塔—党建在线”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竞赛活动,组建“阳谷党建”微信工作群及时通报竞赛开展情况。建立奖惩制度,对参与度低、成绩较差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竞赛取得实效。同时,在县电台、电视台均开设“学习十九大”专栏,编排专题节目30期,并通过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宣传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典型做法,在全县形成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4)注重学习效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1+1”好支部共建行动相结合,并纳入到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同时,县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关于“政治意识淡漠,缺乏问题导向”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政治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引导各级领导干部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带头落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按照省委“走在前列”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全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和工作标准,对标先进找不足,开拓进取勇拼搏,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2)坚持问题导向。县委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在全县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要求广大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查摆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立新目标,明确新任务,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成就,坚决破除“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的落后思想。通过深入学习讨论、对标查摆问题,有力凝聚了全县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鼓足了干劲,形成了敢于担当、争先进位的强大合力。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深刻领会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习,并结合上级要求,修订完善了《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带头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为全县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出示范。  (2)开好民主生活会。县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按程序进行,会前要认真开展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查找问题不足;开展批评要坚持党性原则,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以高标准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加强和规范。  4.关于“县委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化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准确把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召开专门会议对国有企业改革问题进行研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进程,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采取得力措施加快电影院的建设进度,现已投入使用。  (2)强化源头预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切实强化各级干部的生态环保意识,增强绿色发展理念,严把环评审批关口,确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结合环保督察“回头看”,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全面加强重点领域环境监管,紧盯“大气、水、土壤”三大重点领域,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员巡查长效机制,确保监管覆盖无死角。  5.关于“法制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即知即改、边巡边改。针对部分办公楼存有的商业性广告问题,县委办、政府办联合下发《关于整治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设置商业性广告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将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全部进行了拆除或更换为公益性宣传。  (2)加强普法教育。研究制定《中共阳谷县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通知》,把宪法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并将学习情况纳入考核范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法律素养。通过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知法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二)在“党的建设缺失,县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方面  1.关于“整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没有严起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县委巡察与上级巡视巡察的衔接协调。将省市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依照反馈的问题逐项“对账”,坚决防止整改工作打折扣、搞变通。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成效一般的,由县委书记约谈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列入本年度巡察“回头看”范围。针对本轮巡视发现的无公函接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已对责任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党政纪处分。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委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共阳谷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对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强化主体责任考核。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正在进一步完善《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提高相应的分值比重。督促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  (3)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县纪委监委对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重点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权力运行不规范等问题。着重加大对重点部门和重要领域的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查处,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问责相关人员。  (4)加大对兼职取酬问题的处置问责力度。对上级转交的兼职取酬有关情况,安排县纪委监委、人社局、组织部等部门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依据有关规定,对兼职取酬人员及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已问责42人和2个党组织,形成了有力震慑。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成立全县专项清理工作组,坚决杜绝兼职取酬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纪律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强化法纪衔接。及时堵塞法纪衔接漏洞,进一步加强县纪委与组织、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人社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情况、移送案件,实现法纪有序衔接,确保违纪违法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2)开展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处分决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对2017年度全县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填写不规范、处分送达回执填写不完整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受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的处分决定已全部执行到位。今年,将组织县纪委监委有关人员对近年来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理顺关系、压实责任,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3)加强监督执纪业务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定性量纪准确性,县纪委监委加强了执纪执法业务培训。同时,建立日常学习培训制度,每周由业务骨干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并集中学习党内法规等业务知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定期集中研究案件审查的思路、违纪点的把握和定性量纪的法理分析,进一步提高量纪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3.关于“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把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放在首位。在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及时梳理分析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努力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2)科学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规范和改进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注重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约谈函询、谈话提醒等方式,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使管党治党从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使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4.关于“抓基层组织建设不实,落实教育管理监督制度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针对近年来基层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受党政纪处分较多的问题,县委深刻分析原因,超前谋划,结合本次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坚决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真正把那些觉悟高、素质强、敢担当、会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班子。  (2)加强教育管理。在县委党校举办了全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干部培训班,通过讲授廉政党课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组织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选取典型案例,编写《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选编》,发放给全县每名科级干部和村两委成员,用身边人教育大家,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纪意识。此外,还通过制作廉政漫画展板、设置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在县电视台播放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等形式,营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浓厚氛围。  (3)从严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形成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乡镇执纪审查“第一条战线”的作用,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同时,强化日常监督,全县853个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对村务、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并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村级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村级党组织工作制度的意见》,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党内生活制度和党务、村务、财务的公示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乡镇党委每季度对各村的公示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公示情况与支部书记的绩效和评先树优挂钩。加大考核力度,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对村级组织监管主体责任,对村干部出现违纪问题较多的乡镇(街道),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党(工)委书记。  5.关于“执行组织人事管理规定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撤并违规设置机构。对违规设立的内设股级机构,分类拿出整改措施。其中对已批复内设机构数量的12个部门,其擅自增设的内设机构已全部撤销,整改完毕;对未批复内设机构的17个单位擅自增设的内设机构,已研究制定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2)认真执行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进人必有编,用编先核准”的原则,严把新增人员“进口关”。凡超编单位一律不得新增人员,防止新的超编问题发生;对空编单位的用人需求,首先从超编单位的现有人员中调整补充,对其他暂时无法解决的超编人员,通过组织调配、到龄退休等方式逐步解决。  (3)严格干部档案审查。抓好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对档案重要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的及时调查核实,严格做到“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为严防档案造假,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进行了专项审核,对发现有问题的档案及时进行了核实整改,对档案造假人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相应党纪处理。  (三)在“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到位、不扎实、不精准,扶贫工作质量不高”方面  1.关于“县委落实组织领导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在全县进一步强化完善对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各行政村配备了扶贫专职主任,进一步提高了扶贫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了县乡村三级扶贫队伍建设,确保全县扶贫队伍保持稳定、扶贫工作高效运转。  (2)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针对涉农资金整合不彻底,资金支出进度慢等问题,定期召集扶贫、财政、农业、水务等部门加大对涉农资金整合情况的调度,加大项目建设进度督促力度,确保涉农资金按要求整合到位,扶贫项目如期完成。  2.关于“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问题,在2017年12月进行贫困户动态调整时,已经对发现的疑点逐一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全部建立整改台账,相关证明材料分类归档,并已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和调整。对涉及3个乡镇7个村的项目收益发放和决策草率问题,已对相应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责成相关乡镇做好资金追缴工作。  (2)进一步加强贫困户动态管理。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情况,各乡镇扶贫办按照省市要求对动态调整后的贫困户进行再识别、再排查,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县乡扶贫办建立了完善的贫困户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实时关注贫困户的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员增减变动情况。对非贫困人口因突发事件或重大变故导致贫困的,及时进行帮扶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待年度动态调整时再纳入系统。  (3)严格项目选择和管理。召集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扶贫项目的管理流程,对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实、不细等问题认真总结和反思,举一反三,在项目选择、立项提报、开工建设、收益分配和后期管护上,严格按照流程规范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实施一个,见效一个。  (4)加强扶贫收益分配的监督力度。修订完善了《阳谷县扶贫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办法》,严格界定收益金发放范围,确保收益发放公开合理。县、乡扶贫办进一步强化了对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监管,每季度对村级扶贫收益分配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出现的违规问题及时予以查处整改。  3.关于“落实行业扶贫政策不扎实,没有用足金融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县、乡扶贫办会同各级宣传部门,创新宣传方式,除通过电台、电视台宣传外,还开办金融夜校110余场,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页和利用LED屏等方式,详细介绍“富民农户贷”和“富民生产贷”的优惠政策和办理流程,增进贫困人口和经营主体对金融扶贫政策的了解。  (2)加快推进评级授信。县扶贫办会同农商银行对全县享受政策的贫困户进行了评级摸底核查,及时对有贷款意愿、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予以授信,实现了贫困户评级全覆盖。对通过信用评定的贫困户,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及时发放免担保、免抵押的“富民农户贷”贷款支持。  (3)严格落实金融扶贫政策。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富民生产贷”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责成县扶贫办及有关单位从严从实整改。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富民生产贷”务工脱贫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未在企业务工的贫困人员已全部落实到位。  4.关于“有的乡镇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  (1)严肃责任追究。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个别乡镇贫困户帮扶措施不精准的问题,县扶贫办经过调查核实,存在贫困户信息登记错误的问题,对该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2)全面自查自纠。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的扶贫措施不精准、不扎实等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专项整治,确保查出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5.关于“扶贫领域‘苍蝇’乱飞”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坚持快查快结。组织纪委、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的精干力量,对巡视期间转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迅速调查,确保处置到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强化作风整治。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巩固年”活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老问题、出现的新问题,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广大群众通过9600112等专线举报电话和县纪委监委网站“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举报专区”举报反映问题,拓宽问题线索来源,着力发现、查处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  (3)健全相关制度。建立巡察、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的联动联办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要求县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一律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同时,组织住建、民政、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健全完善,努力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四)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县委高度重视,建立专门台账,狠抓问题整改。在已查结的案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39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 2人,其他人员51人。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攻坚,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阳谷县委将继续强化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后续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赢得群众的信赖。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扎扎实实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深入整改的问题,严格按照既定整改方案,加强督导调度,持续加压用劲,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继续抓好专项整治,确保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聚焦管党治党薄弱环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统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作风转变等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六个精准”和省委“八个精准”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推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生效。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优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足用好上级政策,确保2018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深入开展巡察、检查、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扶贫产业项目收益分配的监管,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行为,以铁的纪律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实施办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确保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充分利用巡察、大数据对比等手段,聚焦脱贫攻坚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五)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抓好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做好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等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  邮政信箱:山东省阳谷县大众街道8号  中共阳谷县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  中共阳谷县委  日  中共莘县县委  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日至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莘县开展了巡视。3月1日,省委巡视组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9个方面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对巡视反馈的意见,莘县县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3月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莘县县委于3月2日召开了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37次会议,认真学习省委书记刘家义在听取省委巡视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重大的工作机遇,坚持问题导向,剖析问题根源,研究整改措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坚决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莘县县委自觉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和有关县级干部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项小组。县委书记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带头认领整改事项;其他常委按照责任分工,分别负责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县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和督导,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严格整改要求,全面推进整改。3月4日、3月9日,先后两次召开县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9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梳理、分类研究,细化分解为30个问题,并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莘县县委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逐条明确整改事项、牵头负责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3月15日,召开全县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级增强政治意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立行立改,真查真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务求整改实效。由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全面督促指导整改工作,通过明察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全力督导落实。县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5次召开调度会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7次专题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五)抓好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相结合,在严抓严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改进、健全机制,完善提高。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由点到面,追根溯源,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彻底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等24个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把整改成果转化成为推动全县作风转变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认真、不扎实,氛围不浓,效果不明显”方面问题  一是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指出这一问题后,莘县县委立即进行了整改。出台了《关于加强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意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头等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县委常委带头学、深入学,为全县党员干部群众树标杆、作示范。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切实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聘请中央党校、省发改委、省环保厅有关专家,先后举办了3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分专题详细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县级干部带头深入到联系点,面对面给党员干部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党校分期举办由各镇(街道)宣传干部、大学生村官、县包村第一书记参加的莘县基层骨干培训班,组成百姓宣讲团,深入到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进行宣讲。截止4月底,全县各层面宣讲1300多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见》,规范提升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质量、水平和效果;印发了《开展十九大精神和农村党建知识学习掌握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农村基层党组织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农村党建知识测试方案》,编印“十九大精神和农村党建知识测试题”19套,实现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对十九大精神、党章的学习全覆盖。今年以来,开展了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县直支部组织党员考试30余次,督导考试170余次,共计5000余名党员参加考试。对落实学习不力的5个县直单位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在县电视台、《莘县时讯》开设专题专栏,持续开展“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主题宣传活动,在高速路口、省道、城区和各镇(街道)的重要位置,利用大型广告宣传牌、LED屏、路边墙体等,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同时,对学习氛围不浓厚的2个镇(街道)党组织进行了批评,责成立即整改;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安排,制定方案、开展研讨、举一反三、建立机制,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山东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二是把“灯塔-党建在线”学习竞赛作为2018年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重点任务之一,通过建立学习平台、开展学习竞赛、加强督导检查,狠抓突出党员参与度,同时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支部“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充分运用电视台、报纸、微信群、朋友圈、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推介。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积极开展学习竞赛,争当学习标兵。印发宣传彩页4万余份,每期印发题库1万余份。在第二、三、四期学习竞赛活动中,全县平均分值均位居聊城市第一名。三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编印了《十九大报告经典名句100条》7500本,县直机关党员人手一册。3月份,重点对13个县直单位560名党员学习情况进行了集中测试,平均分值为92分;其他单位进行了自评自测,做到了以考促学。对县直单位机关党建实行季度考核,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测评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坚决”方面问题  1.关于“遵守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有偏差”的问题。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抽调专门力量,对2015年以来所有文件全面梳理清查。根据农业部办公厅日《关于统筹做好畜牧业发展和畜禽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新修订了《莘县畜禽养殖布局规划(修订稿)》,科学布局规划,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文稿审批,出台《莘县党的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撰稿、初核、复核和签批等环节责任人的责任。  2.关于“对扶贫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县委切实把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及时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出台了《莘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意见》《2018年莘县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督导方案》,深入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规范驻村帮扶,完善大数据平台,健全督导机制,严格评估考核,加大问责力度。修订完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办法,2018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所占比重提高到20%。  3.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新旧动能转换等决策部署标准不高”的问题。一是积极编制《莘县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实施规划》,3月17日,邀请省发改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作了专题报告。4月14日,召开了全县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会议,全力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工程。二是建立了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43个,其中26个项目进入市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4个项目进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中原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被省政府列为2018年全省重点项目。2月24日—26日,举行了全县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观摩活动。三是研究出台《关于开展“工业突破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莘县僵尸企业出清工作实施方案》。对2018年的重点工业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责任单位管理、部门和县级领导帮包“四位一体”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快鲁西经济开发区和古云化工产业园建设,两个园区的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正在编制,古云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完成立项、环评等各项手续,并上报省PPP项目库。  4.关于“招商引资‘捡到篮子里都是菜’”的问题。严格对照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目录,结合莘县实际,编制全县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招商目录。坚持以规划引领产业、以产业梳理项目、以项目推进招商。邀请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专题报告会。增印《环保法律法规汇编》600份,要求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3月份,印发《莘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环保和安全生产要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准上马;对不在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坚决不予批准;2018年以来,依法否决高耗能、高污染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个小电镀、3个小颗粒项目。印发《关于实行招商项目评估论证制度的通知》,对所有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论证,确保招商质量。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创建科研平台,提高技术研发能力。3月份,莘县有2家企业与高校成功进行科研合作签约。认真落实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扎实开展“小散乱污”企业督导检查,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制度。印发《关于巩固“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完善镇(街道)、部门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或死灰复燃。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在全县开展了对环保领域问题的追责问责。截止目前,共对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其中:给予党内警告4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  (三)关于“主业主责意识不强,党建工作抓得不硬不实”方面问题  1.关于“县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不认真”的问题。对上述问题,召开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主要负责同志首先作自我批评,其他常委主动认领问题,自我批评,认真反思,认真整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首先作自我批评,在任的县级干部逐一作自我批评,并进行相互批评。同时,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上述在任县级干部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坚持举一反三,明确要求今后全县各级干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必须结合本人思想、工作及廉洁自律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撰写。建立审核机制,加强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重点看内容是否符合本人思想、工作实际,是否与上一年度雷同,是否摆成绩多、查问题少。及时反馈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完善提高。同时,对县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客观。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全县各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组工作的要求,规范党组工作,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好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出台《中国共产党莘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县委常委会带头,以上率下,规范各级党组织议事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经常性检查督导机制,对职责落实、议事决策等情况及时督促指导。二是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2017年度以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进行认真审核,总结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责成个别单位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该单位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相关情况,以此为鉴,杜绝此类问题发生。该单位机关党委对各党组成员读书笔记书写情况进行检查,各支部对所属党员读书学习笔记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业务学习找人代写的2名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成写出了书面检查。县委宣传部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举一反三,及时纠正理论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3.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县委安排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举办县直部门党务干部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熟悉基层党组织设置及换届选举要求。二是对2018年全县需换届的县直基层党组织列出清单,按照《党章》的要求,明确换届时限,保证按期换届。督促2个到期未换届的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三是县委责成2个单位党组认真整改,责成这2个单位机关党总支和党支部写出书面检查。四是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各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基层党组织的具体责任,并将换届选举列入机关党建考核。  4.关于“基层党组织党费上缴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举办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提高了党组织的政策法规意识。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直机关党费收缴工作通知》,编印了《党费收缴文件汇编》,严格规范党费收缴;把党费收缴列为考核内容,并提高在考核中的分值。4月8日开始,对县直单位进行机关党建第一季度考核。三是对全县县直各部门(单位)检查,责成21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和20个党组织负责人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对分管党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  (四)关于“县委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县委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自觉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县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二是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检查。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共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三是印发《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读本》,每个月定期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做到时时提醒,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业务能力。四是建立健全文稿审批制度,严格落实《莘县党的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撰稿人、初核人、复核人、签批人的工作责任。  2.关于“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淡薄”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明确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二是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这一问题,有关县级干部作了自我批评。同时,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存在这一问题的在任县级干部进行约谈,批评教育。三是健全完善审核制度。县委书记负总责,各党组书记对述职述廉报告认真把关。每年在述职述廉工作开展前期,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县级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严格抽查。  3.关于“县纪委监督执纪不全面、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建立县纪检监察室与镇(街道)纪(工)委纪律审查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述职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评分评议,倒逼各项工作落实。开展对各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专项检查,每季度召开述职工作会议,对工作情况评分评议,倒逼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开展对各镇(街道)和县直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专项检查,查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件(涉及20人),给予诫勉谈话3人,行政警告2人,党内警告12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了清退。三是做到举一反三,强化派驻日常监督,加强派驻纪检组业务培训,重点聚焦被派驻部门党的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党组织落实“三重一大”和扶贫领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报备工作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探头”作用的有效发挥。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方面问题  1.关于“县委精简会议不到位,会议过多”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细则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实施办法,出台了《中共莘县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文件,对简化接待工作、精简会议活动、精简各类简报、办会报备审批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严格抓好落实。二是严控会议规模。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一般不安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时参会;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其他会议,一般只安排分管负责同志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的相关部门参加,会议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天,保证领导干部集中精力下基层、搞调研、抓落实、促发展,切实以会风的转变推动机关作风建设。三是抓好全县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一般性会议采取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提高会议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四是严格会议审批备案。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主办单位要将会议召开时间、主要内容、与会人员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备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审核把关,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批准。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对无公函接待问题突出的2个单位予以全县通报,并责成这两个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县委责成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审批和清单制度,不得报销无公函的公务接待费用,一经发现,从重从严从速处理。对存在在公车改革前长期借用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问题的2个部门(单位),责成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对2名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安排县审计局对2个责任部门(单位)该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责令退赔需要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坚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公车改革有关制度要求。同时,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协作互查、县委巡察、财务检查等多种方式,构建常态化督查机制。  3.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全部纳入预算,单独列支,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执行中不得随意突破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二是开展业务培训,规范财务管理。制定《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严格经费开支标准,无明细手续不得报销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不得违规开设多个账户,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向非预算单位拨款;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支出,除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3月27日,举办县直各单位财务科长和主管会计、镇(街道)财政所长和主管会计培训班,对财务基本知识和财经纪律进行全面培训,对省委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强调;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面临的问题进行培训。三是对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2013年以来落实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本着“自查从宽、检查从严、屡犯从重”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纠正处理。莘县监察委员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2名责任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责成4个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  (六)关于“专项资金监管缺位,招标采购存在隐患”方面问题  1.关于“县委对上级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缺位,套取涉农、民生领域资金问题频发”的问题。一是制定《莘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项目申报、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规范,并纳入全县财务业务培训班授课内容。将上级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纳入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巡视中发现的套取涉农、民生领域资金问题,责成2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给予1名相关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是成立了全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抓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镇村各级责任,严格抓好落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监管工作的意见》《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要求,确保面积核实准确。派出4个检查组,从4月2日开始,对全县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以及2015年度以来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补贴问题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全县共对42人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2.关于“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的问题。一是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问题,责成5个单位党组织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二是在全县财务业务培训班上,重点对政府采购管理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严格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纳入全县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范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政府采购的范围、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采购限额标准、采购信息的发布、自行采购项目的程序以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等九个方面进行规范,严格抓好落实。  (七)关于“对脱贫攻坚重视不够”方面问题  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县、镇(街道)两级党政班子政治站位。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月听取扶贫工作汇报,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剖析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及时纠正。今年1-3月份,县委常委会3次、政府常务会2次研究部署扶贫工作。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已召开扶贫领导小组(扩大)会议2次,重点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讲话精神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8年的重点工作。修订完善《全县干部帮包贫困户工作方案》,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镇(街道)、联系贫困户等制度,明确县级领导干部每半年到所联系镇(街道)召开一次扶贫调研会,每季度走访一次所联系的贫困户。  (八)关于“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扶贫思想,扶贫措施不到位,脱贫攻坚实效差”方面问题  1.关于“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扶真贫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严把扶贫对象确认审核关,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进行严格规范,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理。制定《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回头看”实施方案》,开展反馈问题核查及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回头看”工作。二是定期比对贫困人口数据。县扶贫办、民政、卫计、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非在档子女拥有财产等信息情况进行数据比对。坚持举一反三,要求各级帮包责任人深入贫困户调查、核实,各镇(街道)扶贫办建立问题台账,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三是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扶真贫有偏差”问题,全县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7人,严重警告12人,留党察看1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  2.关于“脱贫退出标准不严格,认定不认真”的问题。一是加强扶贫工作培训,重点培训对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退出及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规范贫困户退出“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对退出程序不标准的及时整改。二是编发《2018莘县扶贫开发工作指南》,加强对镇(街道)和村级扶贫干部的业务指导,提升扶贫干部业务水平。三是对执行脱贫退出标准不严格,认定不认真,同时造成工作失误的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四是对2017年以来各镇(街道)已退出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确保真脱贫、脱真贫。  3.关于“扶贫资金闲置或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制定《莘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流程》《关于盘活脱贫攻坚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行业扶贫资金的整合程序,全面清理现有财政扶贫存量资金。目前,共计盘活行业涉农资金及存量专项资金128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扶贫领域基础设施或产业项目。二是完善莘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库,成立莘县扶贫项目评审委员会,建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度并抓好落实,确保项目科学合理可行。强化项目执行力度,做到项目早申请、早批复、早落地、快投入、快见效,建立健全项目资金使用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制定《莘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莘县县直部门(单位)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督导方案》,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落实涉农主管部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制度,启动所有产业项目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实施、验收等程序,加大督导力度,加快施工建设。  4.关于“扶贫养驴项目运作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对全县扶贫养驴户每月一次养殖技术指导,每季度一次技术培训,并在相应区域设立配种站和服务点。成立“驴产业协会”,聘请经验丰富的养驴技术员对全县14家养驴场进行专业技术指导,重点从购驴、配料、养殖、销售等关键环节上进行培训,帮助养驴场解决技术、经验不足等问题。二是落实上级对养驴场的帮扶政策,3月12日已对每个养驴场发放改建补贴资金5万元,共计70万元。积极协调银行为扶贫养驴场提供贷款支持。3-4月份,对7家养驴场陆续发放贷款。其中:4月初已有2家养驴场分别获得贷款324万元和360万元。三是加强与东阿阿胶集团的沟通,协调阿胶集团加大对养殖户的支持力度,缓解养殖户的购驴和售驴压力。  (九)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多发”方面问题  在全县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格做好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查处曝光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清退,不再享受贫困户政策。对10名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1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责令其向党委作出深刻检查。全县对类似问题有关责任人给予立案审查3人,党内警告3人。  (十)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对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县纪委严格处置程序,逐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办理时限,定期督导调度,并对调查结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问题查实、查清、查透。移交的问题线索,已办结42件,根据办结情况,给予开除党籍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5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6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3人;移交的诉求类线索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案件,已按规定调查处理,办结率92.4%。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省委完全彻底整改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有的问题由于时间短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有关制度和机制建设还不完善,还需要深入探索等等。下一步,县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真正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着力解决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规矩意识不强、党建工作不硬不实等问题。县委常委会自觉树标杆做表率,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不断扩大整改成效。  (二)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县委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县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关键少数”作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实抓好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和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积极支持县纪委、监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不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和明察暗访力度,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严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落实。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地推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系统总结整改工作成功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制度,用制度固化整改成果,加快建立健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全面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督促镇(街道)、单位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内控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突出标本兼治,把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中,运用到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各个方面。将巡视整改成果的运用与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强力推进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5  邮政信箱:聊城市莘县政府街001号425室  邮编:252400  电子信箱:  中共莘县县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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