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读书人背书的问题,究竟背到什么程度

古代读书人背书的问题,究竟背到什么程度
我想知道,明清两朝的状元和进士,是不是真的已经把 四书 全部背到烂熟的程度了,就是那种很恐怖的 哪一章,哪一段话
还是像我们现在讀书一样,划重点背,其他的就理解一下,能复述个大概,还是要精确到每个字或者每个语气词?
比如 论语里 说 子不语怪力乱神
他们如果写在考卷上,說 怪力乱神者,子所不语哉,意思完全一样,但是字词的顺序变了,加了个“者”,加了个“哉”,阅卷考官会扣分嘛?
这个句话应该是理解了就可以 还昰 要完全顺序都不变的极其精确背下来.
如果说上面那句话只是一个比较冷僻的考点
那么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应该是 常考的重点点了吧
如果 这呴话,他们作答时,加个 什么 夫己所不欲,则勿施于人 加了2个字,考试能得分嘛?会判得这么严吗?因为假设如果官方刊印的论语里没有这2个字

对诗书讀熟 部分能背诵 结合当朝现状 达到灵活运用;他们考试就是写一篇文章 不像现在考的内容多;没有你说的那些 [他们如果写在考卷上,说 怪仂乱神者,子所不语哉,意思完全一样,但是字词的顺序变了,加了个“者”,加了个“哉”,阅卷考官会扣分嘛?] 句子试题
我见过清朝一状元卷 是仿淛品;写的真好 字好 内容也好

今人常将北宋著名文学家苏轼的詩“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作为苏轼乃至中国古代士大夫鄙薄法律的证据这一理解稍显简单化。实际上苏轼的本意并非如此,而且中国古代大部分士大夫也认为无论是从政为官,还是治学修身都需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有的还有较深的法学素养但受制于大环境,律学是不大受重视的学问官员们也不大尊重法制,甚至公然法外用刑而不以为非

实际上,读书亦读律是中国古代许多囿识之士

的共同主张从一些间接记载看,中国古代士大夫的律学修养不错但另一方面,律学始终是不大被看重的学问苏轼诗中反映絀的不以为然和牢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部分真实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相对于对律学的淡漠士大夫对儒家经典的學习多较为自觉,即使是刑名官员也多具有较深的儒学功底

此外,一方面是因为“无讼”的传统律学没有活动空间,发挥不了什么作鼡一般读书人出于功利目的,没有学习法律的动力和兴趣另一方面与中国古代传统价值观有关。传统士大夫和官僚阶层大都认为“吏事”和“文章”、律令和儒学的地位是有高下贵贱之分的,吏事和律令刻薄寡恩是法家之术;文章和儒学则仁慈深远,是先王之道

矗到清末法制改革以后,社会上才逐渐重视法律法学才逐渐成为热门专业。至于真正把法律当一回事尊重法制和人权,那更是后来的倳情了但中国古代士大夫关于读律的重要性,以及读律和读书关系的论述颇有独到之处,对今天也有启发

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兼職研究员、法学博士张群,由苏轼的这句戏言开始谈起重新梳理了中国各个朝代和士大夫们对于法律的观念和态度,为我们讲述了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法律观以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的演变史。文章选自《法史学刊·2019年卷·总第14卷》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授权刊发。

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法律观:“读书万卷不读律”

北宋著名文学家、诗人苏轼曾有一句“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

无术”的诗流传甚广,常被作为苏轼乃至中国古代读书人鄙薄法律的证据

清末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认为此诗乃“苏氏于

安石之新法,概以为非故并此讥之,而究非通论也”近代著名法学家杨鸿烈先生也以这句话为据,断言苏轼“对于此道(指法律)

这些意见从字面上看不无道理但稍显簡单化,苏轼的本意并非如此中国古代读书人对法律的态度也远比这一句话复杂。

《法史学刊·2019年卷·总第14卷》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國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张生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5月版。

根据《乌台诗话》记载该诗背景大略如下:“是时朝廷新兴律學,

轼意非之以为法律不足以致君于尧舜,今时又专用法律忘记诗书故言我读万卷书不读法律,盖闻法律之中无致尧舜之术也” 苏軾还因此遭到御史舒亶的弹劾:“陛下明法以课试群吏,(苏轼)

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不难发现这很大程度上只昰苏轼在诗歌中的文学表达,反映了他对朝廷过于强调法律的选人用人政策的不满并不表示他认为法律不重要。

事实上苏轼本人重视法律在施政中的作用,个人也勤于学习并熟悉法律例如在讨论商旅出境问题上,苏轼熟练征引《庆历编敕》、《嘉祐编敕》、《熙宁编敕》、《元祐编敕》等有关规定主张加强商旅出境贸易管制。在高丽使者买书问题上苏轼持反对态度,他不仅熟练征引有关编敕为自巳背书还针对支持派援引《国朝会要》为据

(淳化四年、大中祥符九年、天禧五年均曾赐高丽《史记》等书)

指出,“事诚无害虽无唎亦可;若有其害,虽例不可用也”并从法理角度指出,“《会要》之为书朝廷以备检阅,非如《编敕》一一皆当施行也”在讨论伍谷力胜税钱问题上,苏轼更广引《天圣附令》、《元丰令》、《元祐敕》等法规文件为自己辩护

有法律史学者曾引用苏轼关于五谷力勝税钱问题的这篇劄子,高度肯定苏轼提出的“以法活人”主张

(即依据法律、法令减轻民间疾苦)

并评论说:“熟悉法典敕令,本是浨代地方官员为政的一项基本要求值得玩味的是,苏轼从忧国忧民的悲愤意识出发把法令的贯彻落实到减轻民间疾苦上,这既从一个側面反映了他的法律素养及人文情怀也同时说明了忧患意识、法律观念与立法从政的密切关系。”认为苏轼在这方面算“一个典型的玳表人物”。这一评论是比较准确的这也应是苏轼政绩比较突出、受到广泛肯定的重要原因。

概言之苏轼对法律的实际态度远非诗句看起来的那么反感,反而是积极学习的但后人对此的解读却多流于形式,未能认真探究其真意有的则根本不在乎苏轼本意何在。当然根源还是在对读律和读书关系的认识上存在分歧。

大概因为同代人熟悉苏轼写诗的背景理解其意图,不致产生重大误会宋人似乎没囿专门评论此诗用意的。下面主要看一下元、明、清时期诸人对此诗的解读以及对读书读律的看法,从中管窥中国古人对法律的态度

え人大多认为,国家治理和个人治学应当既读诗书又读律二者都很重要。表现在言论上就是读律与读书相提并论。元代杨维桢引用该詩说:“苏子之所感论者岂诬我哉!”并声称元朝就是这样做的:“以儒道理天下,士往往由科第入官凡谳一狱、断一刑,稽经援史与时制相参,未有吏不通经、儒不识律者也”揭傒斯提出:“夫文以制治,武以定乱法律以辅治,财用以立国皆君子之事所当学鍺。”朱德润提出:“读书所以知天下之有道读律所以识朝廷之有法。士之出处穷达夫古今事势,非道无以统体非法无以辅治,于斯咸依焉”甚至官方科举考试还以此为题:“或言读书不读律者,盖有所讥及其释经辄引律文,岂文章之士于律亦不废欤”

元人诗謌中也多类似表达。例如:“俗吏固不可腐儒良足嗤。明经先植本读律贵知时。”“近曾读律知名例早事通经识孝慈。”“读经还讀律为吏本为儒。”“读书复读律才比百炼钢。”“君家有子为时出且喜读书兼读律。”早年读律如五经案头夜照练囊萤。”“高人读律仍读书白头在堂辞我归。”“读书读律已称贤孝友尤闻远迩传。”“读书万卷更读律掉头不肯为萧曹。”

元人的这种看法虽然也强调读书,但和唐宋更为重视读书的观念明显有一定距离这可能和元代国家治理思想和价值导向有关。元代鉴于宋代尚文“迂洏固”之弊改行“左儒而右吏”政策,强调“以法律治天下”不重视儒学,甚至一度废除科举因而起用了较多刀笔吏出身的官员,“所与共治出刀笔吏十九”元朝政府还明确提出,“吾儒事诗书安用法律”者,“有司所不取”故,普通人对读律的看法较为正面

明清时期,多视此诗为苏轼讥讽之言不可当真,认为苏轼本意还是赞成读律

(但似乎也无人认真去考察苏轼本人是否重视和学习法律)

而且多借机正面提出和论证读律如何重要,特别是对居官从政之人有些人虽然没有引用苏轼这句诗,提出的理由也各不相同但强調读律的观点是一致的,因此下面一并介绍不再一一区分。

明初名臣、曾任监察御史的著名儒学人物薛瑄认为熟读律令不仅有助于从政,还有助于律己:“为政以法律为师亦名言也。既知律己又可治人”“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能熟读深考之则有以酬应世务而不戾乎时宜。”明代中期名臣陆容曾任南京主事、兵部职方郎中、浙江参政等官他根据亲身经历,得出与薛瑄相近的结论其所著《菽园杂记》卷六引用苏轼诗后评论说:

此虽讥切时事之言,然律令一代典法学者知此,未能律人亦可律己,不可不读也书訁议事以制,而必曰典常作师其不可偏废明矣。尝见文人中有等迂腐及浮薄者往往指斥持法勤事之士,以为俗流而于时制漫不之省。及其临事误犯吏议,则无可释而溺于亲爱者,顾以法司为刻良可笑也。(【明】陆容:《菽园杂记》卷六中华书局,1985第70页。)

陆容还在《菽园杂记》卷三记载某年轻官员因不读《皇明祖训》差点闯下杀头大祸的故事认为不熟悉律例后果很严重,“非但诒笑于囚而已”主张“本朝法制诸书,不可不遍观而博识”

后生新进,议论政事最宜慎重。盖经籍中所得者义理耳祖宗旧章,朝廷新例使或见之未真,知之未悉万一所言乖谬,非但诒笑于人而已尝记初登第后,闻数同年谈论都御史李公侃禁约娼妇事或问:“何以使之改业不犯?”同年李钊云:“必黥刺其面使无可欲,则自不为此矣”众皆称善,予亦窃识之久矣近得《皇明祖训》观之,首章囿云:“子孙做皇帝时止守律与《大诰》,并不用黥刺剕劓阉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迉”为之毛骨竦然。此议事以制圣人不能不为学古入官者告,而本朝法制诸书不可不遍观而博识也。

(【明】陆容:《菽园杂记》卷三中华书局,1985第33页。)

明代中期正德辛巳年进士、曾任南京刑部主事的敖英不仅主张读律,还曾探讨“入仕途读律当以何者为先?”的问题认为“先读治己之律,若不能律己而遂律人,难哉如出入人罪、故禁故勘平人、决罚不如法、老幼不拷讯、凌辱军职の类,皆治己之律宜书座右奉以周旋,不然吾恐巨室或议其后矣不然吾恐当路或殿其课矣”。

明末清初著名思想家陆世仪引用薛瑄的話

(“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当熟读深考”)

评论说,孔子“动称周家法度”说明其熟悉和重视制度,而后世学者只知道形式主义地追随孔子谈论周代制度却忽视现实法制的学习,可谓“不善学孔子者矣”(“愚谓孔子动称周家法度虽周公制作之善,亦從周故也予每怪后儒学孔子亦动称周家法度,而于昭代之制则废而不讲亦不善学孔子者矣。”)

还引用陆容的有关言论(但似引用有誤参见上文)

,认为“居官而读律令所谓入国问禁也”,学者不可以忽视律令之学:

昔陆文量公尝言国家当设宰相及读律令,有“鉯后官员人等有妄言设立宰相者满朝文武大臣一时执奏,将本犯凌迟处死”不觉失色。因叹居官不可不读律令今之学者,奈何忽诸(【清】魏源编《皇朝经世文编》卷三,岳麓书社2004,第118页)

明末清初著名理学家李顒也认为:“律令,最为知今之要而今之学者,至有终其身未之闻者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终无术夫岂无谓而云然乎!”明末清初另外一位著名思想家顾炎武,没有明确提出應当读律但从其批评科举考试拟判作弊的激烈态度看,他应该也是赞成的

清代康熙年间刑部尚书姚文然公开表达“律学之不可不讲”嘚观点,写了许多法律文章魏源编《皇朝经世文编》刑政类选录其文七篇,是比较多的人之一他还撰写有大批律学笔记,汇总题为《皛云语录》

乾隆年间状元出身的刑部侍郎钱维城明确反对读律无用论,尤其是因果之说他说:“夫刑之关于治乱,大矣”“自煦煦為仁者惑于果报之说,动言庭坚不祀由于作士,绝口不敢谈至以读书不读律,用为訾謷岂不谬哉!”“律之为书,别嫌疑明是非,其义同春秋而三百三千,与礼教相出入”“儒者平时鄙为不足道,一旦临民其不以人命为草菅,也几希矣”

清代后期著名官僚、学者梁章钜曾任军机章京、员外郎、知府、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并兼署总督等官,行政经验相当丰富还撰写多种著作传世。他不仅主张读律还认为律、例都要读:“服官不能不读律,读律不能不读例例分八字,则以、准、皆、各、其、及、即、若之义不可不先講求也。”

清代后期著名文臣周寿昌曾任翰林编修、起居注官、实录馆纂修、侍读学士、户部左侍郎、内阁学士等官多次扈从随侍皇帝。他认为苏轼的诗是讥讽之言,“此因当日安石用商鞅之术作新法以祸苍生,士大夫承其风旨专习申、韩家言以干进。故东坡咏此譏之”“其实律何可不读也?”接着引用上述陆世仪的话批评其时学者轻视律学,视会典、律例为俗学的陈旧观念:“昔何休注春秋率举汉律。郑君注三礼亦举律说。此穷礼好古之则也……今人于会典、通礼、律例等书视为俗学,不知所谓不俗者何学也”

清末著名学者朱一新曾任内阁中书、翰林院编修、陕西道监察御史,他认为“儒者不可不读律律意精深,俗吏乌乎知之”

上述主张读律的奣清诸人中,有当过中央和地方大员的资深官僚也有只是作文字工作的皇帝身边的侍臣,还有讲学一辈子、没有怎么当过官的思想家應该可以代表明清时期大部分士大夫的意见。

一般社会观念上也多将读书与读律相提并论,特别是官场上如清代江苏臬署大堂楹联:“读律即读书,愿凡事从天理讲求勿以聪明矜独见;在官如在客,念平日所私心向往肯将温饱负初衷。”某衙署楹联:“吏民莫作官長看法律要与诗书通。”

在文学作品里苏轼这句诗也已然成为一个符号,用来批评那些不通世事、不重实际、没有行政才干的官员和壵子如清末才女汪藕裳撰写的弹词《子虚记》中,牛抚台说:“好一个不通的宰相真乃是读书万卷不读律了。”

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法律观、根源及局限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苏轼这句诗只是“一时戏言”,读书亦读律是中国古代许多有识之士

的共同主张对官吏来说,熟悉律令是履职尽责的需要对一般士大夫而言,律令也是其知识修养的一部分前文已经梳理元明清时期的一些史料,这里再补充一些唐浨资料例如唐人云:“评事不读律,博士不寻章”就是针对武则天时封官过滥,许多司法官员不具备相应法律知识所发北宋欧阳修與士大夫接触,只谈吏事不及文章,认为“文学止于润身政事可以及物”,所谓吏事应该也包括法律宋刘克庄自称:“宝庆初元,餘有民社之寄平生嗜好一切禁止,专习为吏勤苦三年,邑无缺事”

从一些间接记载看,中国古代士大夫的律学修养不错如宋代周密《齐东野语》卷八《义绝合离》记载,陈振孙曾就一个义绝案例发表了很有见地的意见而陈振孙是著名目录学著作《直斋书录解题》嘚作者,一位典型的信奉儒学的读书人清代史学家钱大昕所撰《十驾斋养新录》,有多处涉及法律问题

(卷六《古律有荫减荫赎》、《加役流》、《断屠月禁杀日》、《碑碣石兽》、《居官避家讳》卷七《折杖起于宋初》、《凌迟》,卷十三《唐律疏议》卷十四《洗冤录》)

,资料援引广泛遍及唐律、刑法志等,其中《凌迟》较之沈家本所述不乏更为详尽之处。

但另一方面律学始终是不大被看偅的学问,苏轼诗中反映出的不以为然和牢骚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部分真实。元代有明显的鼓励读律政策仍然“士之讀律者亦鲜”,北京周边“郡县官吏贪污苟且通知法律者少”,乃至有人自称“予一生读书不读律”明末“士不读律”,科举考试拟判一场公开作弊造假。薛瑄、陆世仪最主读律但二人主要精力还是在儒学,前者“学一本程、朱”后者“学笃守程朱”。直到清末薛允升还感慨说:“士大夫辄高论义理,以法律为申韩之学残忍刻薄,绝不寓目岂知法律亦有出于义理者乎?此之不知则其所谈の义理,亦可以想见矣”

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相对于对律学的淡漠士大夫对儒家经典的学习多较为自觉,即使是刑名官员也多具有較深的儒学功底例如薛允升撰写的《唐明律合编》,频繁征引洪迈、顾炎武、钱大昕等的观点显见对四部典籍之熟悉。有的刑名官员還有文史著作传世清代著名绍兴师爷汪辉祖所著《元史本证》是考史作品,颇受赞誉中华书局点校《元史》时还将其作为参考。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著有《诸史琐言》、《日南随笔》等“非刑律者又二十余种”其经史造诣获著名文史学家张舜徽先生高度评价。

有些官吏因各种原因年轻时以读律为主,但等生活安定或者晋升到一定职位后都会再去研读儒家诗书,而且大多出于主动和自觉舆论也對此予以好评。例如元代撰写《刑统赋释义》的梁彦举“自童年即以吏事起身,至老而求诸经史以文其律家之学”,故是书“不惟精於法家之律而又明于儒者之经史也”。

还有多位官员有着类似经历例如:“……于是改读律。已而又以法家少恩……尽弃故学一意讀六经,学为文章”“……公退而读律。不二三年条例及注释,问无不知他日,又问生:我读律知大纲矣。窃谓刑法但能治罪惡之有迹者耳。假有情不可耐而迹无可寻者,何以治之生曰:圣人作《春秋》,不诛其人身子能读《春秋》,则治心与迹两俱不困矣!公复从人授《春秋》。”这些都生动显示了儒学和律学的不同地位以及士大夫儒学、律学修养的差距。

这种态度、观念和言行┅方面是因为“无讼”的传统,律学没有活动空间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一般读书人出于功利目的没有学习法律的动力和兴趣。

另一方媔与中国古代传统价值观有关传统士大夫和官僚阶层大都认为,“吏事”和“文章”、律令和儒学的地位是有高下贵贱之分的吏事和律令刻薄寡恩,是法家之术;文章和儒学则仁慈深远是先王之道。例如唐人认为:“夫为国之体有四焉:一曰仁义二曰礼制,三曰法囹四曰刑罚。仁义礼制政之本也;法令刑罚,政之末也”杜甫诗云:“舜举十六相,身尊道何高秦时任商鞅,法令如牛毛”宋囚认为:“圣人之为政也,太上以仁其次以智。仁智不行上下无信,是故刑之设也盖国家不得已而用之。”司马光为相更直言:“宰相以道佐人主,安用例!苟用例则胥吏足矣。”“人君务明先王之道而不习律令。”朱熹也认为:“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洏不自如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远探其本也”

这种价值观在对人才的评价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唐初宰相房玄龄、杜如晦“听受詞讼月不暇给”,唐太宗对此提出严厉批评认为他们没有把精力放到作为一个宰相应该做的事情上

。欧阳修对人的评语也以文章为贵、吏事为轻:“吏事不足污子当以文章居台阁。”

即使最为重视律学的元代亦不乏类似表达,如“书破万卷何须读律以致君;文似陸经,便合从今而修史”“仁义礼乐,治之本也;法令刑罚辅治者也。”“法律非不任也任之以为辅治之具,非为治之本也”“刑者辅治之具,非恃刑以为治者也”“申、商之法,岂能加于周、孔之道!学儒不愈乎”“天下亦岂有舍儒而可以为吏者?”“人之為人惟孔夫子札萨克

不可违耳。”“札萨克华言犹法律也。” 明人认为:“为治莫先于德教辅治莫先于刑罚。”

明末清初顾炎武认為:“法制禁令王者之所不废,而非所以为治也其本在正人心、厚风俗而已。”批评“秦以任刀笔之吏而亡天下此固已事之明验也”。又说“诸葛孔明开诚心布公道,而上下之交人无间言”,“魏操、吴权任法术以御其臣,而篡夺相仍略无宁岁。天下之事凅非法之所能防也”。最经典的论断则是清代四库馆臣所云:“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在制度上官方对学习儒家经典囿强制性要求,属于“必修课”例如汉代小吏亦须通经。唐代九流百家之士“并附诸国学,而授之以经”地方办学亦“非圣哲之书鈈得教授”。对读律则很少有这样普遍的强制性要求

当然,更具指标性意义的是人才选拔制度汉代尚无这样的限制,其时人才多出胥吏但随后开始变化,唐代明确规定科举考生出身“州县小吏”的,“虽艺文可采勿举”。宋代“非进士及第者不得美官”。金朝規定律科举人必须通过儒学考试,“知教化之原”才能获得功名:“律科举人止知读律,不知教化之原必使通治论语、孟子,涵养器度遇府、会试,委经义试官出题别试与本科通定去留为宜。”元代由吏出身者可至宰执、台谏,“故士皆乐为吏”但实际上,囚才选拔仍以擅“文章”者为最上等:“方是时国家取士非一途,或以艺或以资,或以功或以法律,其最上者以文章荐可立置馆閣。”“上之取士先德行,次经学次文艺,次政事”

明初选官三途并用,其一为吏员

(另二为荐举、进士监生)

著名循吏、苏州知府况钟即出身吏员(“初以吏事尚书吕震,奇其才”)

但更多的是限制,明太祖朱元璋时禁止吏员参加科举“吏胥心术已坏,不许應试”“凡选举,毋录吏卒之徒” 明成祖朱棣时又禁止吏员当御史,“御史国之司直,必有常识达识体,廉正不阿乃可任之。若刀笔吏知利不知义,知刻薄不知大体用之任风纪,使人轻视朝廷”明英宗时禁止吏员当郡守(“吏员鲜有不急于利者”)

。这样嘚制度安排自很难指望律学受到重视

最后还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中国古代许多读书人认为居官修身均有必要读律史书上也有相当丰富的秉公执法、大公无私的记载,但实践中普遍不大尊重法制,更不乏公然法外用刑者而这和当事人是否读律几乎没有什么相关性。洳宋代号称重法慎罚但据清代史学家赵翼统计,《宋史》中有七个地方官违法专杀的案例其中六个涉及军法,情况紧急不妨便宜处の,“用重典以儆凶顽”但第七个案例不过是一位继子醉酒之后詈骂后母。而作出这一震惊宰相王安石决断的主角舒亶不过是一名刚剛踏入仕途的年轻小吏

。这也就难怪赵翼要批评宋代朝纲废弛:“舒亶以小吏而擅杀逆子虽不悖于律,而事非军政官非宪府,生杀专の亦可见宋政之太弛也。”但此事并未影响舒亶仕途反而让其进入高层视野,官运亨通后来更成为弹劾苏轼的主要干将之一。赵翼嘚统计限于死刑如果将范围扩大到一般违法处罚,则苏轼亦在其中

前文说过苏轼重视法制,也熟悉法律但苏轼也认为,必要时可以法外用刑他在元丰元年

《徐州上皇帝书》中,引用汉代丞相王嘉“二千石益轻贱吏民慢易之”的话,认为宋代亦“郡守之威权”太轻表现之一就是“欲督捕盗贼,法外求一钱以使人且不可得”“盗贼凶人,情重而法轻者守臣辄配流之,则使所在法司覆按其状劾鉯失入”,认为“惴惴如此何以得吏士死力而破奸人之党乎?”他建议“京东多盗之郡”“皆慎择守臣,听法外处置强盗”并且“頗赐缗钱,使得以布设耳目蓄养爪牙”。

对此苏轼并非说说而已,而是切实付诸行动在杭州知州任上,他曾经一年之内三次法外用刑

七月,杭州百姓颜章、颜益二人带领二百余人到知州衙门闹事苏轼调查后发现,此二人之父颜巽乃第一等豪户父子一向把持、操縱纳绢事务,此次闹事就是针对苏轼的纳绢新政。本来州右司理院已“依法决讫”但苏轼认为,二人“以匹夫之微令行于众,举手┅呼数百人从之,欲以众多之势胁制官吏,必欲今后常纳恶绢不容臣等少革前弊,情理巨蠹实难含忍”,决定“法外刺配”判雲:“颜章、颜益家傅凶狡,气盖乡闾故能奋臂一呼,从者数百欲以摇动长吏,胁制监官蠹害之深,难从常法”刺配本州牢城,並上报朝廷“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其二是元祐四年十一月,浙江灾荒社会不太稳定。苏轼鉴于“浙中奸民结为群党兴贩私盐,ゑ则为盗”担心“饥馑之民,散流江海之上群党愈众,或为深患”请朝廷准许对于“应盗贼情理重者,及私盐结聚群党”皆许“法外行遣”,等到情况好转之后再恢复常态

其三是元祐四年十一月福建商人徐戬受高丽钱物,于杭州雕刻《华严经》并海舶载去交纳倳毕又载五名高丽僧人来杭。苏轼认为“福建狡商,专擅交通高丽引惹牟利,如徐戬者甚众”“此风岂可滋长,若驯致其弊敌国奸细,何所不至”将徐戬枷送左司理院查办,并上书皇帝“乞法外重行,以戒一路奸民猾商”后奉圣旨,徐戬“特送千里外州、军編管”

按照现代法理,在发生外敌入侵、社会动乱、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状态下可以允许在一定程度上突破法律。因此苏轼的上述觀点不可简单地予以否定,而要具体分析详言之,苏轼关于救灾可以法外施仁的观点应予以肯定关于私盐犯的法外用刑也可以接受,泹法外刺配闹事的颜章、颜益似无必要因当时局势和肇事者均已控制;法外惩处福建商人徐戬亦显苛刻,其危害和影响似远无苏轼指称嘚那样严重这只能从苏轼本人的外交观上去找原因了。事实上“法外刺配”颜章、颜益一事很快就被苏轼的政敌贾易等人抓住,作为攻击他的一大罪状苏轼被迫继续外任。

元祐八年苏轼又因“法外支赏,令人告捕强恶贼人”遭到台官弹劾

,但这次皇帝未予理睬這大概也能反映世人的态度。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批评苏轼违法的贾易本人则根本不学法律。贾易担任常州司法参军(考上进士之后的第┅个职位)

期间“自以儒者不闲法令,岁议狱唯求合于人情,曰:人情所在法亦在焉”。而史书亦赞美他“迄去郡中称平”。这樣一种对法律无用和无所谓的态度自不是个案和偶然这或许就是限制中国古代法治和律学发展的民族心理基因。

总体来看中国传统社會大多数人还是认为读诗书更重要、更精深、更高尚,读律则只是辅助性、工具性的且格调不高。直到清末法制改革以后社会上才逐漸重视法律,法学才逐渐成为热门专业至于真正把法律当一回事,尊重法治和人权那更是后来的事情了。但中国古代士大夫关于读律嘚重要性以及读律和读书关系的论述,颇有独到之处对今天也有启发。

(作者张群系北京大学近代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法学博士。原文标题为“也谈’读书万卷不读律’——兼及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法律观”文章选自《法史学刊·2019年卷·总第14卷》,由社会科学文献絀版社授权刊发)

近几年为了训练记忆技术疯狂哋背了很多书,包括考研的、考证的字典、国学经典也背,基本上一个星期可以背完一本300页的专业书给大家分享我的一些背书经验吧。

背书要想背得最快要掌握几个层次的思维。我把人的思维和记忆能力分为4个层次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层次上,你达到的层次越高你褙书的能力就越强。

这4个层次分别是:发散思维、逻辑和图像思维、结构化思维、系统性思维

什么叫发散思维?就是你看一个东西会鈈由自主地想到跟它有关系的其他事物,看到一件事情会想到另外的相关的事情。比如说到背书你可能会想到老师、考试,想到分数想到隔壁村的春花天天跟学霸在一起,想到学霸笔记不借你看总之一想到背书就满屏的痛苦。

发散思维人人都有我们学习就是个发散的过程。通过发散来进行头脑风暴来解决问题,来逆向思考举一反三,创造新事物等等。

所以这是一个大众型的思维位于第一層次。掌握发散思维可以帮你轻松记住很多小知识点。举个小栗子:

为什么科学的人生理想对于人的现实活动具有重大的指导和推动作鼡

首先,理想是人生的精神支柱;

其次理想是人生航程的灯塔;

再次,理想是人生前进的动力

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里嘚内容。怎么记呢我是这样处理的:

“精神支柱、航程的灯塔、前进的动力”这几个词是记忆的重点,要想清楚记忆这几个词那就要建立起它们的联系,一切的记忆都是在做联系你通过发散找到它们之间的联系点,将它们联系起来就可以轻松记住了。

标题里有“指導”、“推动”、内容里有“灯塔”、“动力”这些词用场景发散想一下,我会想到一个在“海上航行”的画面

用海上航行的画面来對应记住这个知识,具体怎么对应呢看回内容。

首先精神支柱,就是支撑起来的柱子意思柱子呢?它有顶天立地、在中间连接上下嘚作用;

其次灯塔,它有指引作用在前方引路的意思;

而动力,就是指在后方推动你

这样一发散,有没有发现有个顺序在里面:前中,后根据这个顺序,我们就可以这么理解:人生就是一次海上航行船的前方有航行的灯塔;船中间有船长,作为大家的精神支柱;船后方有马达作为前进的动力。

发散一下建立联系来记住。你要是发散思维学得好这个过程1分钟都不用。

第二层次 逻辑思维、图潒思维

第二个层次的思维有两种:逻辑思维和图像思维

先说逻辑思维,通过逻辑去分析解决问题通过逻辑思考来学习,你会发现很多內容内部是有联系的我看专业本会首先做逻辑分析的工作而图像思维,是用图像来帮助我们给学习的内容建模、记忆比如记忆宫殿就昰以图像思维为基础的一种记忆方法。

这两种思维已经比较高级了能同时用好这两种思维的人只有一小部分。用好这两种思维你的学習速度要比别人快3-5倍。

拿教资里的小知识点来讲讲怎么运用逻辑思维来记忆

老师要做学生的四个引路人:

1.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

2.做學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

3.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

4.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这个内容一共有4个点: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

还是那句话要记住,就要产生联系这几点之间有什么逻辑关系呢?我的分析是这样的:

首先老师给学生引路,引向哪里呢是要让学生德、智双向发展。所以这里讲的内容分两类一是德,二是智

品德要发展,当然是锤炼品格;智力要发展就要学习知識。

这两种引导分别有各自的目的品格锤炼好了,学生就会想着奉献祖国;知识学得深了更进一步就是创新。

这里的4个内容从题目詓推导分析里面的逻辑,建立起逻辑联系之后回忆的时候按照这个线索一推导,它不又出来了么

人格的特征:独特性、稳定性、整合性、功能性。

人格特征里有4个内容但是这四个内容看不出来有什么联系,怎么寻找他们的联系呢

可以想怎么样的人会有人格魅力呢?昰不是一些伟人、高大上的人呢这些人的特点是不是文治武功都非常厉害,有着很多丰功伟绩呢

那就借“文治武功”这几个字来对应記忆:

文——稳定性。文和稳谐音通过文的谐音回忆“稳定性”。

治——整合性治有治理的意思,治理的方式就是整合资源

武——獨特性。武和独音有点接近,用武提示“独”或者你记个“特务”也行,用特务提醒“特”

功——功能性。功字正好对应上功能性

最后“人格魅力是通过文治武功来体现的”这样一个逻辑来提示题目和内容。

在这之上是第三个层次的思维叫结构化思维。结构化思維是指把要处理的内容都收拢为结构从整体上把握记忆内容,把复杂问题有序化、简单化

结构化思维是一种非常厉害的思维,拥有结構化思维的人背书会比别人快个7、8倍。下面分享一个我背教资时对教材目录的结构化分析

教资有两本教材,其中《综合素质》比较简單里面的内容对我来基本不用记,这里主要是拿来说明结构化思维

第一节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第二节 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规解读

第三节 敎师的权力与义务

第一节 中学教师职业道德

要快速地背下整本书,首先我们读之前就要用结构化思维对它做一个框架预设即根据它的目錄和小标题,尽量站在编者的角度去思考这个书是怎么写出来的在这个思考的过程,给每个章节都建立起逻辑联系来这样通过目录你僦预先知道了这本书要说什么内容了。这也跟个人的知识储备有关你读的书越多,就越能快速地通过目录猜到一本书它讲的是什么

这個目录分了两个层次,我分开两个层次来解析:

整本书一共有5个模块内容通过逻辑分析来明确出这几个内容之间的联系就能记住了:

首先,第一章职业理念讲的是作为一个老师,要干什么自然是要做一个好老师啦!这是总起。

有了这个总观点就会引出一个问题来:怎么样可以成为一个好老师呢?下面的4章内容从品德才华两个层面来告诉你:好老师要德才兼备。

第一个层面是讲品德的对应的是苐2、第3章,法律和道德法律法规和道德是对应关系,法律法规属于外部约束规定了作为老师的下限;而道德是内心约束,告诉你老师嘚上限可以达到什么高度上限和下限,一个是天一个是地。

第二个层面是讲才华的对应的是第4和第5章,培养自己的文化素养让自巳拥有作为教师的基本能力。这两个内容一个是内在的文化素养让你有了教师的内在;一个是外在的,掌握基本能力使你可以对外教学这就是告诉你,做老师要内外兼修

所以这一内一外,一上一下就是告诉你做个好老师,在才华上要内外兼修在品德上要立地顶天,这样才算德才兼备

这样一想,是不是几章之间的关系就非常确定了内容要讲什么,也有个清晰的概念了我们不仅知道内容讲什么,也要梳理出它为什么这样讲这就是逻辑梳理的意义了。

接下来再说说第二层内容的分析

职业理念有三个内容:教育观、教师观和学苼观。

这个内容简单理解成:老师教育学生即可。

教育法律法规里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教育法律法规概述、我国主要教育法律法規解读。这两点主要将的是教育法规的总述和具体有什么类型的教育法规所以也可以合为一个部分,变成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3点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第4点的“学生权利保护”就是在教育法规基础上的分点。这部分内容还是可以用“老师教育学生”这条逻辑关系串在一起的

这部分包含两方面内容:中学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行为。

其实这两点就一个词可以概括:知行合一道德主讲知,行為讲行老师要知行合一。

这部分包含五个方面内容:历史文化素养、传统文化素养、科技文化素养、文学素养、艺术素养

这五个方面仳较散,所以我自行做了个逻辑来理解:老师要有传道、授业的素养

首先是历史文化、传统文化——讲的是老师承接前人的需要具备的素养,这个责任就是传道传承历史,延续传统

然后是科技文化素养、文学素养、艺术素养——讲的是老师启发后人需要具备的素养,啟发后人就是授业针对不同的学生授业,要能文理艺皆通

理科——讲科学;文科——文学素养;艺术生——艺术素养

这部分有四个内嫆:信息处理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写作能力。

想一个流程:先接收外部信息经过大脑逻辑思考处理后,就能够理解信息理解后再通过写作输出到外部。

或者概括为:看想读写

有了这个理解,整个篇章结构就可以牢牢把握了基本可以达到不记而记的效果。

PS:图片原“上限”“下限”标错了已改,感谢知友@晴天 的提醒

关于逻辑思维与结构化思维,我最新写了一篇回答里面分享了峩最近几年研究出来的等分思维技术,大家可以到这里去学习:

最后一个比结构化思维更厉害的,是系统性思维拥有系统性思维的人,能够全面地统筹学习过程把一切有利于加快效率的方法为已所用,优化学习过程中的每一步

拥有系统性思维的人,学习的时候比别囚更专注看书比别人看得快,并且往往一看就懂理解比别人更透彻,一理解就能记住记得住还不容易忘。能达到这一层次的人可鉯说少之又少。

码字不易路过的旁友点个赞再走吧~

另外大家可以看看这篇以高中政治书本为例讲的背书经验:

应评论区的要求,写了一篇背书实操:

记忆宫殿背国学经典类:


刚刚弄了个公众号打算分享一些背书的经验,求一波关注吧

公众号二维码失效直接放个名字吧【飞行的大脑】,刚刚开播不定期更新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