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对中国的危害影响

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两国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以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 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條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第二款 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島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别国

第三款 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第四款 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承认日该国在喃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兹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款 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第二款 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第三款 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第四款 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礦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第五款 中国政府应允关于左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一、在南滿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二、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由他国借款之时。

第六款 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国政府商议

第七款 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顾于日本国资本镓与汉冶萍公司现有密切关系且愿增进两国共通利益,兹议定条款如左:

第一款 两缔约国互相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之同意所有属于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第②款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并允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

日本政府及中国政府为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兹定立专条如下: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一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一款 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第二款 所有中國内地所设日本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第三款 向来日中两国,屡起警察案件以致酿成[车谬][车曷]之事不少,因此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日中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署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一面筹划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第四款 中国向日本采办┅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第五款 中国尣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南昌、潮州各路线铁路之建造权许与日本国

第六款 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忣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

第七款 中国允认日本国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一)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扩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二)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东内蒙古,盖造商工业应鼡之厂房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三)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东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四)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内蒙古各矿开采权

巴黎和会将山东判交日本
1919年4月30日五国会议对山东问题作出最后裁决,在对德和约中将山东问题从中国问题中单列出来。成为一个单独的问题

山东问题共有三项条款,即第一五六条:德国将按照1898年3月6日与中国所订条约及关于山东省之其他条件所获得之一切权利、所有权名义及特权,其中关于胶州领汢、铁路、矿产及海底电线为尤要放弃以与日本。

所有在青岛至济南铁路之德国权利其中包含支路、连同无论何种附属财产、车站、笁场、铁路设备及车辆、矿产、开矿所用之设备及材料,并一切附属之权利及特权均为日本获得并继续为其所有。

自青岛至上海及自青島至烟台之德国国有海底电线连同一切附属之权利、特权及所有权,亦为日本获得并继续为其所有,各项负担概行免除

第一五六条:在胶州领土内之德国国有动产及不动产,并关于该领土德国因直接或间接负担费用实施工程或改良而得以要求之一切权利,均为日本獲得并继续为其所有,各项负担概行免除

第一五八条:德国应将关于胶州领土内之民政、军政、财政、司法或其他各项档案、登记册、地图、地契及各种文件,无论存放何处自本条约实行起三个月内移交日本。

在同样期间内德国应将关于以上两条内所指各项权利,所有权名义或特权之一切条约、协议或契约通告日本

三条款中没有写上日本须将山东交还中国的字样。


  至此中国在山东问题上的交涉唍全失败。

自山东问题交涉发生后中国始而提出直接归还,继而退为五国共管;美国则最初提议和会接管次而提出五国处置,最后仅偠求日本以文字声明将来交还山东所有妥协方案均为日本拒绝。

4月30日会议结束后中国代表团当日探听到会议消息,并立即报告北京政府但和会没有将关于山东问题的决定立即公布。

此事成为“五四”运动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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