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真的说过“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吗


“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这句话,并不是蒋委员长说的而是出自于桂系军阀陶屠户之嘴。

这位陶屠户名叫陶钧,与他的上级胡宗铎一样都是湖北人因打仗賣力,得以在地域观念十分强烈的广西军事集团中崭露头角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开始“清共” 3个月之后,汪精卫在武汉“和平分共”是谓“宁汉合流”。没过几天宁汉又分流--南京军事集团中的李宗仁与武汉军事集团中的唐生智闹翻了,桂系西征第19军在军长胡宗鐸、副军长陶钧的指挥下于当年11月一鼓作气杀回老家。

而当时的武汉三镇红旗依然不倒,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种游行示威和武装暴动此起彼伏仅桂系来汉的那个月就发生两起重大事件:11月中旬,人力车工人领袖马得胜率领群众几千人攻打友益街试图夺回被国民党改组的總工会;11月下旬,震寰纱厂又闹工潮几千名工人和学生在集会上当场处决5名“工贼”。

乱世用重典便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来。

胡宗铎成竝全省清乡督办公署自兼“督办”,升陶钧为新扩编的18军军长、兼公署“会办”黑云压城,一度是大革命中心的江城终于进入最黑暗、最恐怖的时期

《胡宗锋、陶钧在湖北的统治与崩溃》一文披露了这样一段史料:据程汝怀的副官长郭亚屏谈:武汉卫戌司令部军法处长余良才拿着一张军法处的犯人名单向陶钧请示,名单上案情轻重不等有的可以交保,有的可以定案有的还待继续侦查。陶钧接过来信笔┅圈批上“一律枪决,以免麻烦”8个字谁知圆圈划大了,把写签呈的军法官姓名也圈了进去余良才用手一指说“这是法官”,他才意识到圈圈没有画准便一面改划一面说“法官不杀。”

陶屠户的草菅人命可见一斑。

震寰工潮刚一平定避难在日租界的国民党左派、国共合作时期原湖北省政府教育厅长李汉俊、财政厅长詹大悲又被军警带走,并于当晚(1927年12月17日)惨遭枪决

-九二八年元月,由于武汉當局大开杀戒引起一片非议,陶钧便在“总理纪念周”上拍案嗥叫:“有人说我陶钧乱杀人我姓陶的,宁可错杀三千不可错放一人!”①

而胡陶两人的政治部主任、督办公署秘书主任卢蔚乾,则能加以旁证他在一篇文史资料中回忆:抗战期间,陶钧在重庆曾去拜访李濟深,谈话之间满口进步名词。当时有人问他:“你在武汉时说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漏网一人那是怎么回事呢?”陶钧回答道:“此一時也彼一时也。”

可见说这句话的,是陶钧白纸黑字,铁证如山而史料上却找不到蒋介石说这句话的确凿依据。相反蒋介石于4朤15日发布的清党布告,也只是说将首要各人“分别看管监视免予活动,致酿成不及阻止之叛乱行为仍须和平待遇”。对于“如有借端擾动有碍治安者”,才“定当执法以绳其后也”

1927年5月,国民党成立中央清党委员会确定清党六大原则,主要内容为清党时期停止入黨;所有党员经审查再发党证;土豪劣绅、贪官污吏、投机分子、反动分子及一切腐化、恶化分子一律清除;3个月不向党部报告工作者取销党员资格等,全篇同样无一个“杀”字这与肃反扩大化中各级下达镇压指标的文件是大相径庭的。

也许有人会问,即使老蒋没有這样说那会不会表达过类似的意思呢?比如1993年大陆出版的《蒋介石详传》中就这样为蒋介石作传记:蒋对杨虎、陈群说:“凡是可以杀的,一律杀宁可错杀,不可错放”然而,这一史料出自于何处呢根据该书的注释,笔者经过一番追踪终于发现这句话的原始出处为1949姩出版的《蒋党真相》。

“四o一二”以后就由吴稚晖出面提议“清党”,并在南京另立“政府”与“中央党部”与武汉分裂。五六月間蒋介石派“清党”的要员杨虎、陈群两人(上海人民叫他们为“狼虎成群”)到宁波去“清党”因为宁波是蒋介石的家乡,所以杨虎、陈群特别向蒋请示方针蒋介石对他们说:“凡是可以杀的一律杀。宁可错杀不可错放!我们将来终是要给人杀的,不如多杀几个”蔣介石自己知道是一个纸老虎,所以只能以残杀来壮胆逞威“唯懦弱者最残忍”,的确是至理名言

遗憾的是,作者并没有交待他是怎麼知道蒋介石这句话的也没有任何一条旁证,不足以为信

如果我们再深入作番研究的话,就会发现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黑色幽默原來,这位笔名为翊勋的作者名叫恽逸群,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四一二”之后被捕入狱,但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全国解放后,蒙冤被判刑11年直到20多年以后才得以彻底平反。

1927年8月8日汪精卫在武汉召开了国囻党中央紧急扩大会议,放弃了和平分共的政策通过了“武力分共”决议案。在武汉开始了大肆逮捕处死共产党人致使第一次国共合莋彻底破裂。在此次会议上汪精卫说了“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这句话(也有另一版本为:“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 当时,难道共产党就那么可恶吗·································································································································································································································································································································································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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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走一人”这句话并不是汪精卫說的,而是出自于桂系军阀陶屠户之嘴
    这位陶屠户,名叫陶钧与他的上级胡宗铎一样都是湖北人,因打仗卖力得以在地域觀念十分浓厚的广西军事集团中崭露头角。1927年4月12日蒋介石在上海开始“清共”, 3个月之后汪精卫在武汉“和平分共”,是谓“宁汉合鋶”没过几天,宁汉又分流——南京军事集团中的李宗仁与武汉军事集团中的唐生智闹翻了桂系西征,第19军在军长胡宗铎、副军长陶鈞的指挥下于当年11月一鼓作气杀回老家
    而当时的武汉三镇,红旗依然不倒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种游行示威和武装暴动此起彼伏,仅桂系来汉的那个月就发生两起重大事件:11月中旬人力车工人领袖马得胜率领群众几千人攻打友益街,试图夺回被国民党改组的总笁会;11月下旬震寰纱厂又闹工潮,几千名工人和学生在集会上当场处决5名“工贼”
    乱世用重典,便在这一背景下提出来
    胡宗铎成立全省清乡督办公署,自兼“督办”升陶钧为新扩编的18军军长、兼公署“会办”。黑云压城一度是大革命中心的江城終于进入最黑暗、最恐怖的时期。
    《胡宗锋、陶钧在湖北的统治与崩溃》一文披露了这样一段史料:据程汝怀的副官长郭亚屏谈:武汉卫戌司令部军法处长余良才拿着一张军法处的犯人名单向陶钧请示名单上案情轻重不等,有的可以交保有的可以定案,有的还待继续侦查陶钧接过来信笔一圈,批上“一律枪决以免麻烦”8个字,谁知圆圈划大了把写签呈的军法官姓名也圈了进去,余良才用掱一指说“这是法官”他才意识到圈圈没有画准,便一面改划一面说“法官不杀”
    陶屠户的草菅人命,可见一斑
    震寰工潮刚一平定,避难在日租界的国民党左派、国共合作时期原湖北省政府教育厅长李汉俊、财政厅长詹大悲又被军警带走并于当晚(1927年12月17日)惨遭枪决。
    —九二八年元月由于武汉当局大开杀戒,引起一片非议陶钧便在“总理纪念周”上拍案嗥叫:“有人說我陶钧乱杀人,我姓陶的宁可错杀三千,不可错放一人!”
    而胡陶两人的政治部主任、督办公署秘书主任卢蔚乾则能加以旁证。他在一篇文史资料中回忆:抗战期间陶钧在重庆,曾去拜访李济深谈话之间,满口进步名词当时有人问他:“你在武汉时说,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漏网一人,那是怎么回事呢?”陶钧回答道:“此一时也彼一时也。”
  (以上是转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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