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想看我死党电影写的关于米的小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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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猫的第九条尾巴
传说世间的一切生灵皆可修炼成仙,而猫自然在其中。每修炼二十年,猫就会多长出一条尾巴,等到有九条尾巴的时候,就算功德圆满了,连天上的神仙都要敬让三分。
可是,这第九条尾巴却是极难修到的,当猫修炼到第八条尾巴时,会得到一个提示,帮助它的主人实现一个愿望,心愿完成后,会长出一条新的尾巴,但是从前的尾巴也会脱落一条,仍是八尾。这看起来是个奇怪的死循环,无论怎样都不可能修炼到九条尾巴。
有一只很虔诚的猫,已经修炼了不知道几百年,也不知道帮多少人实现了愿望,但仍然是八条尾巴,它向佛祖抱怨,这样下去如何才能修炼得道?佛祖只是笑而不答,它只得继续修炼。
有一天当它在暴风雨中回到它藏身的村庄,遇到一个少年被狼群围攻,以它的造化,当然不费吹灰之力地赶走了狼群,救下了这个少年,之后发现这个少年是它第一位主人的后代。按照规矩,它需要帮少年实现一个愿望,然后脱落一条尾巴再长出一条新的尾巴,继续它的死循环。
少年当然是欣喜若狂,九尾猫的传说在当地不知流传了多少年,而自己何其有幸,竟然成为了八尾猫的主人,还有一个不论多奢侈都能够实现的愿望!八尾猫问少年的心愿是什么,他一时之间竟回答不出来,于是八尾猫变化成一只普通的猫咪,暂且跟少年回到了他家。在之后的几天里,少年小心翼翼地与八尾相处,发现它的眼神里除了看透世事的淡然以外,竟然还有些许悲哀。当他得知了死循环的秘密之后,竟然对这只神通广大的猫产生了怜悯。
终于有一天,八尾猫待得不耐烦了,便问少年到底有什么愿望。少年想了想,问,&什么愿望都可以实现吗?&八尾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少年接着一字一顿地说,&那么,我的愿望就是,你能有九条尾巴。&
八尾猫愣住了,眼睛里充满了疑惑,随后是一种难以言表的感恩眼神。它俯下身,舔了下少年的手,很温暖。
于是,八尾猫长出了华丽的第九条尾巴,变成了真正的九尾猫。而少年的一生,也过得十分幸福美满。
故事到这里结束。原来得道的天机是如此,只有遇到一个肯让它圆满的人,八尾猫才能有九条尾巴。以前的人都自私地为自己考虑,觉得八尾猫为他们实现任何愿望都是应该的,从不会考虑八尾猫的感受,可是每一条尾巴都要付出八尾猫几十年的修炼。
当我读到少年的愿望时,着实吃了一惊,一直以来,不管是阿拉丁神灯还是雅各布斯的猴爪,人们在得到命运的眷顾时,所许的愿望都是为了自己。对于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人们总是享用得如此理所当然。
而耗费自己难得的运气去成全别人的圆满,这或许是世间最大的慷慨、最真心的回馈了吧。
谨以此故事,为你取暖。
为别人着想&&转自&
陈道明《男人的教养》
教养和文化是两回事。有的人有文化,但是没教养,有的人没有什么太高的学历和学识,但仍然很有教养,很有分寸。教养是某种天生的素质和一点一滴的积累。
来自互联网第一精读门户:
教养和文化是两回事。有的人有文化,但是没教养,有的人没有什么太高的学历和学识,但仍然很有教养,很有分寸。教养是某种天生的素质和一点一滴的积累。
一个人的涵养,不在心平气和时,而是心浮气燥时;一个人的理性,不在风平浪静时,而是众声喧哗时;一个人的慈悲,不在居高临下时,而是人微言轻时;情侣间的尊重,不是闲情逸致时,而是观点相左时;夫妻间的恩爱,不在花前月下时,而是大难临头时。
喜欢收拾家,这是一种心境,收拾完特干净,会觉得很舒服。我觉得男人最大的时尚就是多在家待一待。其实把所有该回家的人都召回家,这个社会就会安定许多。现在有多少不回家的人,不是因为事业,而是在酒桌上,歌厅里。如果晚上每个家庭的灯都亮了,也是一种时尚。
好男人的基本标准:不一定要浪漫,但一定要负责任。不一定要挣大钱,但一定要养家。不一定要事事听父母,但一定要有孝心。不一定要三从四德,但一定要宠老婆。不一定要飞黄腾达,但一定要有时间陪家人。不一定要管孩子,但一定要爱孩子。不一定要大男子主义,但大事发生一定要拿得了主意。
现在一般人问你看上他什么了,无非说这个人有地位,这个人有钱,这个人有学识,这个人长的帅,就是这四项,我无一可举,我什么都不是的时候,杜宪看上我,说明我太太一点都不功利。只能说是她的伟大,不是我的光荣。
这个世界不是你的世界,不是说你成功了,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我觉得做人的最高意境是节制,而不是释放,所以我享受这种节制,我觉得这是人生最大的享受,释放是很容易,物质的释放、精神的释放都很容易,但是难的是节制。
责任是男人的脊梁,是男人顶天立地的支柱。说到的事就要做到,揽下来的事就要扛住,做错的事就要承担后果。看一个男人是否成熟,不是看他的年龄有多大,而是要看他能担起多大的责任。越是优秀的男人,承担的责任越大,负责任的范围也越广。即使做不了伟大的男人,也要做一个负责任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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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也不坏的人(By 刘墉)
& & & &有一天我到某地办事,下飞机之后搭计程车。由于是初次到那个城市,就跟司机打听当地的情形。他除了为我介绍,还发表了不少对时局的看法,两人谈得很投机。
& & &&到达目的地,表上是180元。
& & &&&给100就好了!&他居然手一挥,豪爽地说。
& & &&&那怎么成?&我递过去200元,说:&不用找了!&就跳下车。听到他在背后连声喊着&谢谢、谢谢&,觉得好温馨。
& & &&办完事,我又叫车回机场。机场到了,计程表上的数字是120元,我真是哭笑不得,发现和前一位司机虽然谈得投机,但在谈的时候,他发现我是外来客,也就大绕远路。加上我给他的小费,足足多要了我80元。
& & &&但是,再想想,他后来主动说:&给100就好了&。如果我照办,他不是反而亏了吗?他为什么降价?一定是谈得投机,心里过意不去了。
& & &&我有个朋友,夫妻二人到欧洲旅行。临回国,特地跑到工艺品店,订了一个大号的名画复制品。
& & &&店老板是个很豪爽的人,仿佛一见面就成了老朋友,七折八扣,还附送女士一件小礼物。
& & &&但是当他们拿过账单时,却觉得数字好像不对,细看才发现,老板居然把上面的1995年,也当作货款加了上去。
& & &&&天哪!多糊涂!&老板把两只手摊向天空,赶快作了&修正&,直赔不是地送二人出门,并保证东西准时寄到。
& & &&夫妻俩站在门口等计程车,偏偏碰到下班高峰,一辆空车也没有。眼看飞机就要起飞,他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 & &&&叫不到车?&店老板探出头来,&飞机几点起飞?&接着跑到屋后,开出自己的车,送他们飞驰到机场,正好赶上飞机。
& & &&不久,接到邮包,画像寄到了,包装得非常讲究,毫无损伤,只是&&大号变成了小号。
& & &&我常把这两个故事放在一起想,想那司机和工艺品店的老板,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抑或是好人,也是坏人?
& & &&想来想去,我发现,其实世上许多人,都是这样不好不坏的人。当你不小心的时候,他们会占你的便宜,当你跟他有了交情,他又可能为你付出。
& & &&我也发觉,在这瞬息万变的年代,每个人似乎都成了旅客,当你有一点陌生,有一点外行,或者不懂得工作伦理的时候,他们在指导你之前,可能先欺负你。
& & &&如果你同时养了猫和鱼,猫吃了鱼,你除了责备猫,更应该责备自己。同样的道理,当你明明知道人性有弱点,却不加防范,而且吃亏的时候,除了怨恨那个人,更应该检讨自己。
& & &&每个人都是&人&,都有着人性的贪婪、自私与温情,如同前面的司机和工艺品店的老板。我们永远不能因为对方表现得善良,而忘记了他也有人性的弱点。更不可由他一时的卑劣,而否认他可爱的一面。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这么奇妙&&转自&
人的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那年你曾二十三,一年前大学刚毕业的迷茫清晰如昨,身边的人一个个或拿到考研分数,或打包行李准备出国,或收到工作录取通知,你呢?呆企鹅一只,两手空空,茫然地站在十字路口。没有任何计划,每个人急匆匆地奔向前程和你擦身而过,有的还用力撞你一下。他们嘲笑你可悲,说,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最傻了。怎么办?你摇摇头,没办法。
那年你曾二十三,自由却无所事事的日子其实很恐慌,决定跟随大部队投简历找工作。你曾以为自己独一无二,曾以为做任何一行,只要乐意就能弄他个惊天动地来。结果呢?连车都没挤上,远方只是个笑话。一封封杳无音讯的求职件,你终于明白&石沉大海&这成语多形象。偶尔的面试机会令你激动地夜不能睡,上阵西装领带一样不少,可回家后接二连三委婉的拒绝信,夜深人静不禁怀疑自己是否真是浪费地球能源的垃圾。你终于可以不上学,过睡到自然醒的日子,可是比任何时候都恐慌。怎么办?你摇摇头,没办法。
那年你曾二十三,第一笔工资换来的不是为自己独立的骄傲,却是进入社会的疑惑。老天开眼终于找到工作,松了口气,这年头要证明自己是有用的社会人真难。像模像样上班去,做什么都正能量满满,一有活干就两眼放光。可不多久便有人站出来善意提醒,上个班别搞得跟啥似的,职场规则?简单!听老板的话,大家都是给别人打工,逢场作戏认真你就吃亏了。可你不信,依旧两眼放光卖力干活,却发现没人把你当回事,而且多做多错。小卒子过了河自身难保还想着要吃对方王,大家看着好戏呢,你犹豫了。后来,未来姑且找到了,可你自己怎么变了?你摇摇头,没办法。
那年你曾二十三,那些社会上的东西不断袭来,一路行囊越来越轻,你以为这样才会越走越远。当初向往无比的大城市,此刻的你走在最繁华的街上,自以为征服了它。可是啊,为什么一点也不快乐!不出一年,你变得怕死怕做错事被老板骂怕和别人不一样而被同事议论。你渐渐弄丢了自己,最后只剩下赶路的光鲜躯壳。怎么办?你又摇摇头,没办法啊没办法,连自己变成陌生人也是没办法的事。
那年你曾二十三,路很长夜很黑,谈着似乎有未来却不知道能不能走到最后的爱情,拼搏着似乎可以成真却又模糊不清的梦想,去过些地方却依然是世界的陌生人,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也没人真的在乎你想要什么,他们只期待你像棵小草,风吹到那里就落地生根,别问别想别去有欲望。&没办法&成了口头禅,你已经不去思考怎么办,就顺着大家的要求吧。
二十三岁这一年,你过得不好。在简历里,在父母眼里,在周围不相干的人眼里,你却过得很好。
那可爱的二十二岁好似前世,你已不再那么&二&了简直是成功人士。&同事&不再习惯地口误成叫了十几年的&同学&,你不再留时间给自己,标准形象就是拎个包捧着星巴克杯子马路边手一招,小孩叫你叔叔或者阿姨你不再心碎,想做的事情好玩的念头不再那么多,眼里只有报告中的指标。曾经的你,每天过得都可以写成本书来,喜怒哀乐起起伏伏;现在每天基本差不多,一整年日记本浓缩成口袋型的小方格日程表,相由心生整张脸也老了好几岁。
你终于学会了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学会妥协学会抱怨,明明丢了自己,却把一切归咎于别人归咎于社会归咎于世界。
我们都这样变成大人的吧?一路走一路丢,就像《蓝色大门》里的那句话,&最后剩下什么就变成了怎样的大人。& 坐在下班高峰的车里,看着夜幕下连成一长串的车灯之海,惊醒过来,原来二十三岁是场噩梦。
突然又笑了出来,怪不得这一年都不快乐,无论是加入找工作的大军队,是朝九晚五夹起尾巴听话,还是做一个大家心满意足的靠谱成年人,那都不是自己啊!不过是虚荣心罢。原来老话说得对,人之所以痛苦,在于追求错误的东西。
办公室门口有块广告版,上面写着&人生是一场表达,管他有没掌声。& 你是谁,这是必须死死守住的。哪怕不会哭的小孩没糖吃,内向的人交不到很多朋友,不会说谎做人老实成不了大事,你是谁?你过得快乐吗?这些才是走向远方的起点。
反正,一切会过去的。嘘声也好,掌声也好,都会过去的,都只是耳旁风。最后,只有一句话将伴随你从头走到尾&&&在这个世界上你想怎样地活过?&
二十四岁,重新回答这个问题还不迟。
恋人们,你们只是孩童般地恋爱
&如果结婚,我希望有白色和粉色的卧室,好温馨好温馨啊!&
&亲爱的,你说我们买房子应该买在哪儿好呢?要靠近我爸妈家,当然啦,也要靠近你爸妈的家,这样才好啊,比较公平,两边都能蹭饭哟,嘻嘻。&
&啊,结婚的话,礼仪西式和中式都要哟,我想要露天的婚礼,感觉更浪漫。&
每一次小叶总是用水灵灵的大眼对着阿广描述自己脑袋里幻想着的场景,看着她时而激动时而温婉害羞的表情,阿广感到有些困惑,这些也许是未来中可能会实现的事情,但他并不确定买房子的具体时间、地址,操办婚礼的细节,以及照顾双方父母的一个长期规划。每次遇到小叶在构想,他总是略微一笑。但最近小叶提出的问题越来越多,每一个追问似乎都在要阿广给出答案和承诺。如此一来,阿广感到烦躁和焦虑,他不知道如何应对小叶的追问,如果回答和承诺的他都能够办到,他也不会如此苦恼了。但是面对不确定性的未来,他很难给予任何承诺。
阿广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也许他的心理年龄要比生理年龄更年长一些。他的穿着比较成熟,生活里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循规蹈矩的男人,从他的格子呢花的公文包上可以嗅到一丝成熟男人的稳重和细腻。阿广在一个单位供职了许多年,他在行业里很踏实,能够沉得住气,潜心钻研,资历一年一年地在增加。与阿广相反,小叶是初出校园的人,实习了几个月,虽然对着自己专业有着崇高的理想,却一直没能找到让自己心满意足的工作,换工作的频率比较高。小叶有的是理想和憧憬,但她很可能不知道该如何实现,就像一片随着水流飘动的叶子,辗转、上下沉浮、回旋、盲从。
阿广与小叶的差别不能说是巨大的,却也是那么深刻醒目地存在着。对于阿广来说,他过去十年的工作资历、经验和积累,以及人情世故的成长,包括对现实生活的清晰认识,都让他在做每一个决策,说每一句话时,非常谨慎,认真。并不是说阿广这个年纪的人,失去了理想,或对于梦想的憧憬越来越拘泥于无奈的现实。无论是在哪个年龄阶段,人都会有期望的东西,只不过人生资历的积淀,帮助阿广更切实际地去履行梦想,随着年岁的增加,你会知道,攀爬梦想的阶梯需要牢靠扎实,而我们几乎每一个从稚气年幼走过来的人,都会对曾经的天马行空感到好笑。这也让小叶扑闪着迷茫的大眼睛,她认为阿广对现实的态度本身是一种非常&现实&的行径,算计、计较、太过于理性。
&难道你想要我给你我自己都无法保证会兑现的承诺吗?&这句话始终没能从阿广口中说出来,这句话一定能够打碎姑娘的心。而姑娘看着沉闷的阿广,内心却在哭泣:&我不是想要你承诺我什么,我只是想知道,你到底在乎我嘛。&可是姑娘却不明白,男人只是擅于解决问题,却不擅于被试探。他们这段内心台词,就是没有办法用口说出来,于是我看到了,那个原本可以避免的误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深,在潜台词真相大白之前,两颗心始终是在苦苦煎熬着。
作为见证他们爱情的那个人,我想要对那姑娘说:
爱情是一种美好的情结,但它并不是人生。爱情可以浪漫一些,可面对整个生活的时候,我们不得不现实一些。当我们在卿卿我我,你侬我侬的时候,怎么烂漫纯真不食人间烟火,就怎么来。可是当我们谈婚论嫁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到现实。可以拥有一个浪漫的婚礼,可以享受一下蜜月的甜蜜,但那肯定不是婚姻的全部,随之而来的茶米油盐、孩子、房子、车子、赡养等各种各样的问题来临了,它们是那么的俗气、令人生厌,它们意味着我们即将要承担的责任和付出,我们无法躲避现实,就像我们不可能把父母作为包袱一样轻松地甩开。
我并不是要你变得更为&实际&,如何从浪漫的爱情过度到现实的婚姻里,是一个难题,处理不好,就会使得爱情在通往婚姻的路上夭折。很多人在恋爱过度到婚姻的时段里,不对现实妥协,不为对方妥协,在进入婚姻之前的阶段是最容易出意外的。什么?我本来就是自由自在的人,喜欢四处游历,你要我在一个城市里稳定下来,我做不到;什么?潜水是我这辈子唯一的爱好了,我那些钱是准备去马尔代夫潜水用的,蜜月旅行的钱,你另外想办法吧;什么?婚礼的细节不是这样走的,你如果不按照我原定的计划,那么我们也没必要结婚了。
其实说白了,这还是没有学会两个人的生活。两个人的生活并不意味着要一贯满足、迁就对方,丧失自我,那是极端讨好,一种极度缺乏自我存在感的表现。但两人的生活,又是需要作出妥协的,对谁都不妥协的人,不要说是恋人关系,就是一般朋友、同事的人际交往,都会不顺利。如此说来,人岂不是圆滑了?圆滑和做人体贴是有差别的,前者出于虚情假意,而后者出于真挚的情感。你之所以未能分辨出来,那是因为你还不够历练。
历练人的地方,在工作中。就我个人而言,在圈子里我几乎快成为了一个算命师,很多人诧异地问过我,你怎么知道TA是这样的?你简直是阅人无数了。我想这和我的工作阅历有关,在很多行业呆过,也的确经历了无数人事,再笨的人都会吃一堑长一智,这是总结归纳,也是人生的资本。什么地方最能使人成长,我首推工作。工作并不是狭隘的职场,它意味着你所感兴趣的领域,你希望研究和深入的专业,你通过重重难关自我实现、获得认可和尊敬的地方,它的确能够为你带来成就和价值感,也能让你经济独立,羽翼丰满。
你是初入社会的人,什么都没有,你从何积累?那就从工作开始吧。如果你不知道自己喜欢做什么,就想想自己的兴趣在哪儿,如果你找不到想要的工作岗位,就给自己一份长远的职业规划,它应当是从简历推荐开始的。你看,你有许多要做的事情,你几乎就要忙得不可开交了,别太累,遇到挫折的时候也别轻易放弃,轻易倒塌,那是上天在捶打你,把你从里到外地改造成一个独立的女性。
作为见证他们爱情的那个人,我想要对那男人说:
做不到的承诺就不轻易许出,你是个很棒的男人。但是女人,更愿意聆听善意的谎言。我绝不否认有些男人凭借轻易夸下的海口虏获女人的芳心,女人直到被伤害得血迹斑斑,才会对那些善意的谎言警觉,有的甚至敏感到草木皆兵的地步。也许这是那些女人需要为自己的幼稚病付出的代价,尽管不忍回首,好在也能让人进步成长。其实我是想说,每一个女人都是天真傻过的,真的,那不是cheap,那是值得呵护和疼惜的她的过去。
两性之间永远存在沟通障碍,因为都是来自不同的星球,大脑思维截然不同。这也是爱情让人着迷的地方,否则爱情与性,就没有了神秘感。我是觉得,既然无法把彼此的心理搞清楚,弄得明明白白,那就尽量去包容与疼爱吧。相爱,为何一定要把对方琢磨得水落石出呢?只管认真用力地去爱,在毫无保留倾情付出之后,你不会后悔,即便两人走不到一起,也没什么可惜的了,爱过就好,爱过仍有追忆那就保留在心底温存起来,你既是个温良的人。
恋人之间,永远像对方的孩子,但我们不能总是孩子对孩子般耍赖、任性、无理。当TA变得和孩子一般娇蛮专制、不讲道理的时候,你就要变回大人,包容、理性、冷静滴处理TA。否则,恋爱就是一场孩童间的办家家,谁都无法成长。其实我们都能变回成人,只是在遇到某些情境的时候会退行到内在儿童,这需要不断克服自己,然而它要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因人而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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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不认为阿广与小叶到了需要分手的地步,我们谁不是在挚爱的人身上狠狠滴刻上几刀?爱总是刻骨铭心的,除非TA不曾爱过。既然爱了,就毫无保留,在你面前耍赖耍横,像个弱智儿童那样没有底线没有遮掩没有节操,都让你看见,那都是我,真真实实的我,你都要接纳。其实,你一定知道,我一不小心退行到儿童伤害过你之后,我的心比谁都痛,我会记得,暗暗告诉自己,要成熟,要冷静,要包容宽恕,要讲道理,要懂事&&.每一次的伤害之后我都是这么提醒自己的,你一定看到了我的成长和改变,如果没有,请你大声提出来,叫我改正!
爱情VS Crush
他二十一岁那年,一场炽烈的爱情,排山倒海地就来了,来得毫无征兆。 在他们认识的那个酒吧里,他给我看了她的照片。其实算不上是大美人,但身材十分匀称,笑容亲切而温暖,让人感觉很舒服。
那是个非常有趣的女孩,给了他许许多多的惊喜。她最喜欢的作家跟他的一样,最喜欢的食物跟他的一样,甚至最喜欢的球队也跟他的一样。她还会画画儿,为他画的一幅素描,他小心翼翼地保存至今。但两人在一起没多久,就面临着分离。她只是来北京做一个NGO的项目。她走的那晚上,他去机场送她后,独自伤心地回到住所。半睡半醒间,有人来敲门。他开门,她站在门外。简直就像梦一样。用他的话来说,他就算见到上帝都不会那么激动。幸运的是,那不是梦,那是事实,她真的站在那里,冲着他笑,他却哭了。那是他第一次,因为幸福而哭。不幸的是,她只在北京多呆了一晚上。她回来只是因为航班变动。
他们躺在一起,一边亲吻,一边倾诉,谁都不舍得睡觉。那天晚上,她告诉他:&你是我第一个爱上的人。&
她走后,他在日记中写道:
&对于我这个记性很差的人来说,每天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是:想你。&
&对不起,有时候生活太忙碌,我会偶尔忘记想你。但当我再次想起你时,我就很庆幸自己认识你,忍不住对着空气微笑,仿佛你随时都会出现在我面前。&
再后来,日记的味道由甜蜜变成了苦涩。他开始伤心,开始流泪。因为他明白,他们结束了。但他仍然向朋友们讲起她,向母亲讲起她。以至于他家乡的朋友们,包括他的母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以为,她一直留在北京,跟他一起。直到他开始向母亲讲起另一个女人。
上面那个故事我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因为我就是那&另一个&女人。女人发起神经来,挖内幕的本事远超过狗仔队。其实H先生跟我相处得一直很愉快,我也能感觉到他真的很爱我,直到某一天我发神经,翻出了他的日记。我很年轻的时候,简直是犯贱小达人呀。偷看别人日记这件事,应该能进到贱事TOP 3里。交往半年之后,在我的逼问下,H先生告诉了我他和A小姐的这个故事。末了他说:&我深爱过一个女人,但这不代表我会一辈子爱她。我现在爱的是你。&
他说那句话的时候,非常诚恳。但从此以后,我就觉得,我们中间横着一个人。只要有一方心里堵着个东西,两人的矛盾自然而然跟着就来了。成熟的人,会想办法解决矛盾,但不成熟的人,只会把矛盾越搞越大。两人就这样互相折磨,但又离不开对方。他说:&我们的爱就像鸦片,明明知道它在吞噬我,压垮我,但我却戒不掉。&
最终我还是决定分手,不是因为我不爱他了,而是因为我觉得这段爱情把我变成了一个自己讨厌的人&&多疑、敏感、坏脾气,让我不再爱自己了。
爱情就像一面放大镜,把你最好和最坏的部分都放大了摊在你前面:希望、奉献、战栗、信任、占有欲、恐惧、嫉妒和疯狂等。关键是你好的那部分打败了坏的那部分,还是坏的那部分赢了好的那部分。那时候,我好的那些东西,彻底被我坏的那些东西给打败了。
如果换成现在,我根本不会惊慌。谁没些过去呀? 但既然没在一起,只能说爱得不够。如果真的是真爱,两人拼了命都要在一起,不是吗?
后来,我在日记里写道:
&我明白了,爱一个人,就应该允许他的心里留点位置给别人。爱一个人,就不应该去抹杀他心底那些美好的回忆。我相信,那些你记住的女孩,都是特别的女孩。而我心中的那些男孩,也都是特别的男孩。&
那段话的意思是说:凡是我们爱过的人,就算分了手,都会再想起的。你不能去阻止他去想起别人,当然,他自己也阻止不了。这种回忆有时候是很自然的。将心比心地想一下,比如:我现在已经有爱人了,但我听到别人讲个笑话,会不自觉地想:哦,这是H先生讲过的。然后当初他讲笑话时候的场景和他的笑脸不自觉地浮现。但&想起&不是&想念&。我想起他,但我再也不想跟他谈恋爱了。就是这个意思。我说&应该允许他的心里留点位置给别人&,就是允许他想起她。但如果达到&想念&,甚至想复合的程度了,那这样的男人,肯定是不能要的。
我知道A小姐带给H先生的感觉是不可替代的,但我们跟不同的人谈恋爱,只要是自己真心爱过的,每个人给我们的感觉都是不同的,不可复制的。一个人在不同的年纪,对爱情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比如我在年轻时候,觉得自己可以为 了一个男孩去死,但现在我无论如何都不会为了自己的男人去死,但这不能说明我就更爱当初那个男孩。我无法替代她,她也无法替代我。多年后,他跟友人讲起这两段故事,他说:A小姐让他知道什么是心痛,而路路让他明白什么是心碎。
第一次见到 A小姐的时候,我就认出了她&&H先生照片中的女孩。人生就是这么奇怪。当初对她嫉妒得发狂,一直想见她,她在世界的另一边。现在完全放下了那段往事,却在很多年后,离我家不到一公里的一位朋友的家里见到了她。大家一起喝酒聊天,很愉快。我突然问她,你还记得H吗?她说:H?那表情,真的是在努力回忆。过了一会儿,她说:&啊,很多年前,跟我暧昧过的一个男孩子。你怎么知道我认识他?&
一是由于酒精作用,二是由于我觉得也没啥好隐瞒的,所以我把故事一详细地讲给她听了。她听完以后,很震惊。
她问我是怎么知道的,我又简单地讲了讲故事二。
我问她:&你想见见H吗?&
她说:&还是算了。说实话,今天你不提起他,这个人我都快忘得一干二净了。一见面,他心中那个自己一手塑造起来的童话会被打碎。他当初爱的也未必是我,而是自己全心投入时候的感觉。他为自己设定了一个Dream Girl,然后把他梦中情人的所有光环都往我身上套。他只是爱着那个幻象,而不是真实的我。我们在一起不过两个月,他怎么可能看清真实的我?为什么我们的故事,从他口里讲出来,那么美好。那是他将回忆里最美好的部分全部提炼出来了。其实当初我们相处的时候,也有很多不好的成分,但都被他过滤掉了。那是沉浸在自我的世界里的爱,其实跟我这个人,毫无相干。&
我还是有点不甘心。我深爱过的男人深爱过的姑娘,最后告诉我一个这样的结果。我说:&你不是说过,他是你第一个爱上的男人吗?&
她笑了,说:&你想一想。你第一次觉得自己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时候?现在你觉得那是真爱么?只是当时那么浪漫的氛围,让我在一瞬间觉得,哇,我想我爱他。真正的爱不是这样的,真正的爱是持续的、长久的。就算一个人惹你生气,你对他破口大骂的时候,你也很清楚,我是爱这个人的。这才是爱。&
&当初我给他发了封邮件,说自己受不了这么远的距离,很痛苦,执意跟他断了联系。其实就是个不想伤害他的借口而已。我受不了他时不时地给我打电话,发邮件,尤其是我在约会的时候。真爱一个人,而且知道对方也爱你的情况下,怎么舍得断了联系?再痛苦都舍不得。&
&爱的第一个人,多半不是最深的那个。我们爱第一个人的时候,往往还根本不懂爱。最初那个人,听起来很美好,其实那个人就是踏脚石而已,从他身上踏过去,让我们更好地爱下一个人。除非最初那个人也是最后那个人。我们一次次地去爱,一次次地进步与成长。只有最终那个人才是The One。之前一切的爱恨情仇都是在为最后那个人做准备而已。&
A小姐一边说,我一边点头,想想自己,也是这样一路走下来的。但并不是说,恋爱谈得越多,你就能越来越好,越来越强大。我的理解是,每次恋爱都像位老师,帮助我们成长,但到底能不能成长,还是得看学生本人有没有那个天赋和意愿。
其实当初我一直幻想着能抓到一个可以痛击H先生的东西,狠狠报复他一下。那时我坚信把我折磨得要死要活的是他,现在明白了,当初折磨我的,一直是自己的心魔而已。故事三真的发生了,我却只为他感到同情。其实也没什么好同情的,至少他从那次经历中,体会出了许许多多美妙的感觉,拥有了那么多属于自己的迷人回忆。现在,我对H先生,更多的是感激。感谢他让我看到自己身上的很多毛病,也明白了许多事情。如果不经历他,我也许也不会收获现在的爱情。
有时候,一个人心中的真爱,在对方那里也许就是一个Crush而已,甚至连Crush都算不上。也有很多人一次又一次地,错把Crush当成爱情,甚至真爱,把爱情最初那让人眩晕的颤动,当成了爱情的全部。王坏同学说过,爱情不是件小事,是小事的积累。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
那么真爱到底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想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或者完全没有答案。我觉得自己没有权利替别人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说说以自己目前的经历,对&真爱&的理解是什么。
前面不是说了,爱情像放大镜么,把好的那个你和坏的那个你,同时放大了摆在你面前。而真爱,就是帮助好的那个你,最终战胜坏的那个你的那种爱情。真爱会让你成为一个更宽容、更自信、更强大也更幸福的人。而且真爱应该是双方的,把你变得更好的同时,也把对方变得更好。真爱是长久的、持续的,它的光辉会伴你一生,而不是昙花一现。
吓不跑的男朋友
朋友得了轻微的忧郁症。
她甚至还常常在我们面前自嘲,&自从微博网友&走饭&因为抑郁症自杀后,不得一点抑郁症好像都跟不上潮流。&我大概清楚她之所以会得抑郁症,是因为极度缺乏安全感。她在北京上大学时,有一天早晨毫无预兆就传来了她父亲去世的消息。她父亲去世前,因为独自南下打拼事业,跟他们也是常常聚少离多。这件事在她心里种下了抑郁的种子,后来又经历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不愉快。这些细枝末节的不愉快都像是在给这颗种子每日施肥,慢慢就长成了抑郁症。
她得抑郁症后我一开始也很担心得很,其一是因为我身边实在没有先例,我对于如何改善她的情况完全没有头绪;其二是因为她生病时期正好又在谈异地恋,我特别担心这病会影响到她的恋情。
有一晚我们去吃小龙虾,等上菜的空档她打了个电话给男友。她嚷嚷了两句便开始哭,事后我才知道,其实无非是男友比较忙,电话中透出了一丝不耐烦的味道。也许这就是她的&天赋&,不管好的坏的,所有细微的感情她都能察觉。现在想来,这样敏感的神经,不被抑郁所折磨那才是一件怪事。后来她一边哭着一边跟男友道歉说自己不该无理取闹,男友也表示自己不该对她失去耐心。第二天两个人就冰释前嫌,生活一如往常。
倒是我,因为这件事更加担心了。本来就是远距离恋爱,要是她还这么三天两头闹脾气,感情不是更加难维持?但她倒是颇为自信,只是对我说:&不要担心,他是吓不跑的男朋友。&我一直很不理解,这句&吓不跑的男朋友&是个什么意思。直到有一天,我看了两部好莱坞轻喜剧。一部是《远距离恋爱》,另一部是《爱情与灵药》。  
这两部电影都不能算是典型套路的脑残偶像片或发光吸血鬼爱情片,他们真实到令人叫绝,将爱情中的自私和不确定也赤裸裸展现。没有过多华丽做作的假浪漫,最初的相遇只是原始的荷尔蒙作祟。两部电影中的男女主角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他们有一堆的毛病,使得他们的爱情更贴近现实。《远距离恋爱》里的Drew Barrymore一副黄金剩斗士的屌丝样;《爱情与灵药》里,Anne Hathaway则是帕金森病一期患者。
《远距离恋爱》和《爱情与灵药》不尽相同的是,前者的主角真的跟美型挂不上任何关系。有人在电影短评说接受不了男主,甚至嫌他长得好像袋鼠,接着又嫌女主长相老气都可以当妈了。我一开始不太明白片方为什么找了不太养眼的Drew Barrymore作为女主角,但是当她在酒吧大喊出那句&Suck my dick&时,我顿刻彻底沦陷在这个女演员真实又不做作的演出中。
巧克力甜心再好吃,吃多了也腻。要是成天只能看美女在电视上哭哭啼啼和男主怄气,还不如看Sirin Horwang顶个老气脸在机场候机厅把脚抬到椅子上爽快。本来就是老大不小的人了,总不能要求人人都做赵雅芝吧?何况又不是只有帅哥美女才能有爱情?这种想法是要让在地铁上搂搂抱抱满脸痘痘的路人们去死吗?美不美型是考量爆米花电影的标准,但真要敢标榜自己是爱情片或剧情片,除了美型,就得拿出些故事设置上的真本事来。
两部电影的主角都有着各自的挣扎:Justin Long要考虑是否要因为另一半放弃事业;而Jake Gyllenhaal则要考虑是否要因为爱情而承担照顾另一半终身的责任。两部影片都没有刻意制造过多戏剧冲突&&至少没有大量狗血地渲染第三者情节,有的也只是因为爱情而萌发的纠结抉择而已。《远距离恋爱》对于异地恋里的情感缺失淋漓尽致;而《爱情与灵药》则是一场爱与责任感之间的较量。这不是结婚时信口说说的誓言,这是比结婚誓言还要严峻的真实考验。
爱情这件事啊,只要有爱的基础在再多困难都不是困难。正如《远距离恋爱》中所表达的:爱情难以维持并不是在于距离,而是在于对于这段感情够不够坚定而已。只有坚定的爱,才会让抑郁症患者都不需要敏感和担心。你需要找的,是一个能够像《爱情与灵药》里的Jake Gyllenhaal一样,泰然自若接受&比起他需要你更多时候你需要他&的人;是一个能够看着你的眼睛说&我需要你,正如你需要我一样&的人。
只要爱够坚定,不管你怎么哭闹,他都是&吓不跑的男朋友&。
给我现在的你。
你,就是我自己。
我大学的时候,很需要钱。
到处找实习,基本上,学校专门贴实习的那个地方。
我总是去,看到合适的,都会打电话问。
超市卖酸奶,去给人家发传单,这些基础的,低附加值的工作,基本上我都积极参与过。
我当然没告诉过父母,我就是需要钱。
钱用来干嘛,我也不知道,反正到手了很快就没了。
买衣服,买鞋子,买书,谈恋爱。
这些样样都是需要钱。
我是金牛座嘛,对物质的欲望总是旺盛的。
我喜欢出去玩的时候住的好一点,吃的好一点。
我总觉得,出去旅行是挺折腾的事,如果休息不好,饮食不好,出去玩的意义就丧失了。
所以,我没有存下来钱,没有过上小康生活。
我大学赚了很多钱,起码和我同龄的孩子比,我的同学比。
我的生活消费一直居高不下,可是,我并不快乐。
出去玩的时候,当然开心了,吃好的,喝好的,拉开窗帘,能看到城市夜景的房间。
可是这种快乐很短暂。
后来,有那么一个学期,我不想打工,不想赚钱了。
其实原因,就是因为北京那个冬天很冷,风特别大。
我每天躲在图书管理,一大早跑去食堂吃早餐。
其实真的不是我多么勤奋,而是如果我起来晚了,食堂最好的饭菜就没了。
一上午都会饿的半死不活的。
我每天六点起来,刷个牙,洗个脸,背个破旧的包包,就泡图书馆。
其实我在图书馆里,也不看什么正经书,基本上就是经济学,文学相关的。
消磨时间。我那个时候,对面坐了一个同院的女生,天天在看CPA。
后来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的问了她,我能不能看一下她的教材,就这样我连CPA也看了。
可是,我学习的目的,那时候,真的不功利,就是为了消磨时间。
我不喜欢网络游戏,不喜欢肥皂剧(那个时候),不喜欢一起八卦。
逛街,兜里又没什么钱,所以,在图书馆消磨时光成了好的方法。
我只记得,慢慢的,规律的生活让我的生活变得脚踏实地起来。
我的身体状态好了许多,学习成绩一路飙涨,第一次拿到成绩单,我吓了一跳。
所有的老师都给予我很大的好评,我第一次尝到了红利带来的感受。
后来,我终于开始正式工作了。
找工作,其实是件挺心虚的事情,找来找去,朋友问来问去。
我死要面子的个性就咬牙说,我其实拿到了好的外企Offer。
可是那时候我拿到了许多外企的拒信。心灰意冷极了。
可是,我毕竟还泡过图书馆,平时又不是不勤奋看书的人。
找到工作后,我开始没日没夜的加班,其实我真的不是什么有志青年。
我就是不知道下班去哪里,逛街,那个时候我们楼下是新光天地。
我还就喜欢看第一层和第二层的衣服,都贵的要死,包包就更别想了。
加班的另外一个福利是空调,北京的夏天,我回家开空调,电费是个问题。
但是在公司,有茶水喝,有服务人员伺候,还有空调吹。
我要做的无非就是Excel,看看报告,接接电话。
可是,后来,性质就渐渐改变了。
我们身在一个环境里很难真的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是这么写的吧?)
我从助理分析,升值到正式的分析,发了年终奖。
事情坏了,我有钱了。
消费娱乐,滚滚红尘,一下子全来了。
我还记得第一天拿到奖金的时候,我一个人下楼下,在香奈儿买了3千多的化妆品。
然后又去商场里买了快两万块钱的衣服。隔天就开始约朋友唱歌,在携程订去三亚的机票。
按理说,努力换来回报,天经地义,有什么值得商榷的。
我那个时候就觉得,拼命工作,拼命赚钱,再拼命享受生活。
我那么年轻,不对自己好点,怎么对得起自己。
可是,生活质量升上去了,再降下来就困难了。
我从那种破旧的80年代房子,搬到了酒店式公寓。
有前台,有保安,有24小时热水,和中央空调。
我第一天晚上基本上是失眠的,太兴奋了。那床太舒服了。
第二天我就去连卡佛买了一整套高纺织的床品,然后存下了一整套小说。
而工作呢?这个时候,我工作主要动机就是为了奖金。
没日没夜的工作,开始让人很疲惫,我感觉到疲惫,是因为我开始想要回家。
我知道回家后我可以泡澡,可以看HBO,可以喝红酒过我的腐烂小资生活。
到假期加班就更打击我了,我本可以和我饭友开着车北京大街小巷吃美食的。
我的生活不再是无去处的,可是生活费用的增加,也逼迫我不得不更努力的工作。
有一些Case,是很伤人自尊心和道德感的,可是我会主动要求。
因为奖金,因为这该死的行业的收入计算方法。
我也积极出差,因为可以增加我的工时,即使是和客户喝酒,我也算工时的。
就这样,我的生活渐渐陷入了失控状态。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生活标语,就是冲冲冲!
这三个字,成了我生活唯一的重心,我甚至把所有收入不高的行业,统统定义为自己不考虑转行的行业。
向钱看并没有错,只是真的很容易迷失自我。
回想起那段时间,我想,很多记忆是快乐的,但是都和工作无关。
仿佛工作真的只是为了生计,更多的是吃喝玩乐时候的点滴,让我记忆犹新。
和朋友一起坐游艇出海,在深夜的沙滩上狂奔喊叫,在炎热的夏季躲在舒服的酒店里避暑。
而那些真正工作上带来的成就感呢?微乎其微。
我在想,我大学时候,那些泡在图书馆里的时光,为何那样的心安理得呢?
我想,因为我在进步,我在学习,我在认真的生活吧。
就是在那些时光里,我学会了计划,学会了执行,学会了整理,学会了总结。
我学会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些技能,我磨练了意志力。
哪怕是看完那些公式,哪怕是记忆那些法条,我想都是需要意志力的。
而对于我而言,其实真正能够让我生活的心安理得的,不是锦衣玉食的生活,而是那种知识深入骨髓的踏实感,是那种每天都看到自己在进步,在前进,没虚度年华的充盈感。
它比一个爱马仕的包包,比一盒法颂的马卡龙,更能让人体会到生活真正的真实感。
我想,有钱是很重要的。
起码它能够帮助我们生活的体面一些。
住的体面一些并也没有错。
可是这样的生活,却很容易让我们迷失在条条框框里。
其实我们很多年轻人,只是机缘巧合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拿到了一时的幸运。
可是人生不可能永远都是一手好牌,让你每一次都占尽天时地利人和。
更多的时刻,我们需要的是勤奋,是刻苦,是对于生活脚踏实地的努力。
很多花花稍稍的口号,很多励志这样或那样的故事。
其实都比不上每天早上6点爬起来,从财经新闻,早餐开始一天的工作和生活。
我以前总是羡慕那些在职场上身居高位,非常成功的要员。
可是渐渐我想,也许他们之所以能够走的远,不是因为最聪明,不是因为他们最勤奋。
而是他们最有耐力。
他们在有一块钱的时候,只花1毛钱来享受生活,4毛钱来增进才华,5毛钱存下来,做为积蓄。
他们的生活水平,增进的并不快的,但是却持续和永久。
而相反,这样的生活水平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太多物质上的压力和硬指标。
他们对于工作也更加从容,他们也能更加心安理得的努力,增进,一点点的去发展事业。
其实,耐力,对于在机构里工作的人来说,多么重要,你一直在增进,裁员才不会轮到自己头上。
我来英国后,仍然固执的不想降低以前的生活水平。
过的锦衣玉食的生活,可是这也给我带来了同样的问题,生活压力。
我比同龄人,更加在找工作中有压力,我更加需要钱,更加做了很多不明智的选择。
也更容易迷失在金钱与欲望的漩涡里,丧失真正能够增进自我的机会和时间。
我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来学习知识,增进学术能力。
我也应该花时间去思考和总结过去人生的错误,避免将来再走弯路。
我更应该利用这段时间,去洗净我身上的铅华和浮夸。
让我从漂在天上的自己,落下来,变得脚踏实地。
而我想,现在如果我重回北京。
我仍然在国贸上班的话,我会在发薪日存下钱,带父母出去走走。
平时把更多的钱投入到自我培训上,读一个EMBA,多认识一些有趣的人。
也会考虑买更多的固定资产做为升值和养老的本钱。
和朋友聚会的比例也会合理安排,不会喝酒,不会抽烟,不会弄乱了自己的私人生活。
我想,做为我自己,我需要的是能够在别人放肆的时候,懂得矜持。
能够在别人浮华的时候懂得脚踏实地。
能够在别人夸夸其谈的时候,懂得聆听,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我不需要把我的生活包装的那么绚烂,那么美好。
只要它真实,踏实,并且一直在持续变好,我就应该知足和感恩。
生活,追其根本,还是活给自己看的。
无论快乐,或痛苦,都是自己的事情,自己的体会。
与其外人面前光鲜亮丽,不如自己每日睡得安稳,生活安康来的快乐。
想清楚这些,心绪也就不那么凌乱了。
前些时日经常会想,如果现在我能够倒退回在园子里的时光,我一定活出另外一番摸样。
可是今天,我却想,何必要时光倒退呢?不如今时今日就如此生活,不是更容易实现吗?
活的心安理得,努力的脚踏实地。
这样的生活,即使并不那么成功,我想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赫尔曼·黑塞:一本我读过二十遍的书
  &&&&&& 文/袁筱一
    我一直不知道要怎样来写我的黑塞。我把世界上我喜欢的书分两种,一种是帮助我领悟细节的,一种是帮助我领悟生命的。张爱玲是前一种,而黑塞是后一种。
    初遇的场景已经毫无印迹可寻,或许是在哪家书店里。现在我宁愿想成是高考在即的某一个午后,我在明媚的阳光中准备逃跑,徜徉在街头。然后发现了译文出版社的这本《赫尔曼&黑塞小说散文选》,书的封面用绿色画着尖顶的教堂和树林,还有一两个模糊的人影。它更像是一幅应该镶嵌起来放在画廊里展出的水粉画,因为轻灵和梦幻而使人驻足。
    于是我把它带回了家。可以肯定的只是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在物质形态上,瘦瘦小小。我也不懂翻译,不懂文化的碰撞与交流,不懂忠实与背叛。我和大多数孩子一样苛刻,但是内心却有些软弱,有些寂寞,有些孤独,也有些宿命,我一定是宿命地判断这是一幅属于自己的水粉画,并且&&在后来将近十年的时间里,宿命地用它来写就自己的故事。
    是的,自己的故事。我一直想写黑塞,但是我一直隐隐地觉得,我并不是要写他和托马斯&曼同重并举的声名,写他回不到自己的家因而终生忧郁,甚或写他自己的流浪,一站又一站,泪眼朦胧,月落中天,我只是想写一本书伴随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成长十年的历程。然而这真的可以吗?
    一 我的夜晚比你们的白天好
    我除了要想按照我内心自然产生的愿望去生活之外,别无它求。这为什么如此艰难?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句题辞喜欢上刘毅然的,在大学的图书馆里,我再一次被黑塞震惊。我明白过来生命中的一些事情将随着黑塞的开启而开启。
    桃子,刘毅然这样写他的主人公:椭圆形的脸。很苍白。小小的翘鼻子。一根粗粗的辫子。右边腮上忽隐忽现着一个浅笑的酒窝。
    我那个时候已经用法文写了我生平第一篇小说。那只是被碰疼了以后的一种呻吟。我还不晓得,原来中国的作家里,也有人像黑塞那样,塑造一个被这个世界深深伤害着,却始终善良地包容着这个社会的人。比较起克诺尔普,我仿佛更加迷恋桃子,因为她是女人,一个跛脚的女人。
    我在图书馆里再也找不到别的黑塞,包括刘毅然引用的这部《魂系青春》。阳光依旧很好,初春,我出发去找我的黑塞,还有刘毅然。轻尘漫舞,汽车隆隆开过的上海街头,没有我的黑塞。
    我给刘毅然写了一封信,在信封上我用大大的法文字母贴着:AU BOUT DE L'ENFER(地狱尽头),并且为这封信等待了两个星期。那是我平生第二次等待,我等刘毅然的回信可以像一只小鸟那样,飞落在我的手中,然后,我会在尚未长出新绿的枝杈交叠间读他给我邮来的《魂系青春》。阳光从枝杈间漏下来,我就在斑斑点点的阳光里唱歌。克诺尔普的歌,或者哼一首小毅吹奏的《美国往事》。
    二 流浪的人要回家吗?
    我只有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本唯一的黑塞,教堂尖尖的顶。我发现读一本书读到十遍以上就可以学会不再等待。后来我到法国去为我的第一篇小说领奖,法国人问我最喜欢的作家,我没有说起黑塞,因为他是个德国人。
    我没有想到,我最终还是与一个法国人第一次谈起黑塞,并且,从此以后,我终于可以比较自如地说起黑塞,说起我对他的衷情。
    是在大学毕业的那一刻。上海的繁华,使我在即将离去之时感到一丝不忍。我仿佛只有在这个地方可以自由地运用悲哀,一次又一次地想象着自己在这个人涌如潮的城市消失&&如沙消失于水。我不知道怎么会与一个异国游客谈起黑塞的。大厅里很凉,点着红烛。在这片温暖的红光里听他说到黑塞,我确实感到极度的惊愕。
    我的眼睛在那一瞬是无法不潮湿的,那个时候我依然有着那样无辜而茫然的表情。我读了一些与黑塞完全不同的书,并且孜孜地喜欢着,张爱玲,或者杜拉斯。可是张爱玲和杜拉斯是潮流里的金子,而黑塞不是。我一直想自己无法仅凭一本书就说喜欢,应当有更深的研究什么的。大学毕业的论文,我做了杜拉斯。
    讲真话的时候,心里会落满了冬雪,踩上去吱吱嘎嘎作响,然而是实的。那个人接着就说起了他在世界各地留下的足迹,我说,你是不是也会游走到朋友或爱人的窗下,为他们唱歌?我说,你是不是也会在阁楼上发着低烧,吃着朋友妻子为你端来的食物?
    他笑的时候,我像一个傻孩子。然后我们起身跳舞,手在他的掌握之中,被他的婚戒硌得生疼。我问,流浪的人也是要回家的吗?他没有说话。曲终,又要人散,他说:没有人可以不回家的。
    我突然用自己也不能相信的尖得走调的嗓音说,你带给了我人生最大的失望,你告诉我流浪是要回家的,那么死亡可不可以算作是家?
    我不愿意想,在这个世界上,谁也不会是谁的家,谁也只能是谁的一站。我不愿意想流浪只是一种生存手段,而不是方式。
    我流了大滴的眼泪下来。我绕到大厅的一角,用窗帘布擦着眼泪,直到他来找我。他说,你不可以再这样生活了,孩子可以,你不可以。他说,你像一只找不到归巢的小鸟,需要有人把你捧在手里。可是是你自己先要把脚放回地面上来。
    黑塞有战争的理由,他回不到自己的家园,好像和他一般同重并举的托马斯&曼。他的逃避有着伟大的背景,所谓的死生契阔,可是我有什么呢?我说,我有什么呢?
    而我终于没有恸哭。那是一个有些疼痛的夜晚,我们回各自的车站,并且在第二天,都要各赴前程。那个异乡人写了诗来,写在酒店那种厚重的布纹纸上,诗里说,你年轻的眼泪落于我渐老的微笑之上&&
    三 永远的黑塞
    就这样,我把唯一的黑塞带在身边,十年之久。十年里我已经成长得足够大,抵抗住琐碎生活的每一个枝节,头发剪短,流浪的梦想沉到心底。
    我选择了翻译&&或者说,翻译选择了我。渐渐的,我毫不怀疑翻译是我做得最具体最实在的一件事情,有一个时期,它把我的心占得满满的,我沉醉在这种关系的平衡之中:有一点微妙和不可捉摸。
    奇怪的是,在这个时期,我几乎忘记了黑塞,忘记了黑塞也是一本翻译,忘记了那么轻灵忧伤的文字原来是用德文写的。
    读到十九遍时,我仍然不知道第二十遍会发生的事情。我也不知道第二十遍以后,我数次想要把黑塞和有关黑塞的一切都写下来,却屡遭失败。
    是在读第二十遍的时候,我才又一次发现,生命之中是有安排的。好像我在寂寞的下午打开电视,那部不知名的电影两次竟然都停留在同一个场景上,女主人公的帽子遮住半边脸,她对一个男人说,吸引我的是死亡。
    我想到了回家,想到了黑塞。我想生命把这一本唯一的,翻译的黑塞安排给我,究竟是为了告诉我一个怎样的道理。
    人格上的分裂,有时并不需要医生的证明。那一天我努力回想着初遇黑塞的一切,可是不能够。日落时分,我再一次站在街头,觉得自己无处可去。匆匆回家的人们都是在进,只有我在往后退,退得那般犹疑。
    是啊,黑暗是绝望的昏黑,是日常生活可怕的循环。具体而微的翻译,孜孜不倦追求着的忠诚,或许只是深沉而悲哀的黑夜中闪电的亮光。可是到今天我不再能为它们在突发的几秒钟内消灭黑暗而惊叹不已。
    我竟然向往起另一种光芒,也是突发的,可以带来&自由,魔术般的轻松和欢乐&。
    我像莫特那样需要着盖特芒德,坐在酒店里,我在想,转动着自己以为是最后的思维,因为我也永远不会懂得如何接受严肃而开朗的生活。但是没有盖特芒德,从来都没有。醇红的液体倒下去,灯光被切割得支离破碎。
    后来的事情不再能够停留在我的记忆里,我一直劝说自己那天只是醉了。好在一切都没有发生。在我向那一种光芒奔去的时候,有人拦阻了我。我也哭哭笑笑地问了他很多问题。流浪的概念却仿佛变得更为清晰。我不记得自己在顺手时够及的这个朋友是怎样回答我的,其实他不能够,因为他不知道黑塞。朋友把我送回家,堵在门口达一个小时之久,在寒风中,他说,你是多么愚蠢,为了一本书这样颠颠倒倒。
    我说,你才愚蠢,相信我仅仅是为了一本书这样颠颠倒倒&&在醉的时候,我惊诧于自己可以如此犀利。
    后来我知道,大家都不愚蠢。生活中有许多细节,它们有时会显得非常艰难,可是大多数的人都平安地度过了。人们以欲望抵抗死亡,而流浪归根到底也只是欲望的一种。实现所有的欲望都是一个具体而微的过程。
    世界上没有由来的童话。我再一次地长大。读完二十遍黑塞,我知道黑塞的伟大只在于他营造一个童话的梦想。不论他建成了没有,他是在抵抗日常生活带给人的必然的沉沦。这种抵抗才是生活的方式。&
&&&&&&&&&&&&&&&&&&&&&&&&&&&&  
    ○
    抵抗是可贵的。
    我接着做我的翻译,还有翻译理论。黑塞仍然搁在我书橱的一侧,伸手可及处。我依然可以在疲惫的时刻,闻到它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别样的气味。我依然可以微笑着对我的朋友说,黑塞的流浪确实很煽情呢。
    流浪也许不可能成为所有人或然的选择,但是它可以成为所有人的梦想。所以我译了一本书,只是为了它的名字,它叫做《流浪的星星》。在译这本书的时候,我想,我懂得了什么是黑塞所说的&严肃而开朗的生活&。因为克莱齐奥那么严肃的文字也可以写出流浪,我的衷爱。
    我又一次去到上海,面对人潮,我不再幻想自己的消失。然后坐着和一个朋友聊天,他做了一段时间艺术家的研究,他很认真地对我说那些天才艺术家的心理逻辑才是真正的人性逻辑,他还说,他们必然的结局是皈依,凡高的画在后期有着那样的变化,教堂的顶却始终是尖的。我在那个瞬间又不可遏止地想起我的黑塞来,我突然间问自己,是不是还需要他的逃避,他的流浪,他的梦想,他那一种别样的抵抗死亡的诱惑的方式?
    他的尖顶教堂?
    日
文章名不详
很久以前,听一个朋友说:我非他不嫁了。很久以后,听这个朋友说:绕了一大圈,发现最适合自己的却另有其人。我问她,那之前的那个人,你们还会见面吗。她说,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去见了,回忆里的他就没了,两个曾经最相爱的人,变得比普通朋友还陌生的那种感觉,比互相折磨还心寒。突然想到前度里的那句话:不是你身边的不是你最爱的,而是你最爱的已经不在你身边了。
曾经自以为是,倒不是有多自大的生活着,而是在&放弃&和&相信&的十字路口,我总是选择相信。于是我谈不靠谱的恋爱,写没人看的书,出走,旅行,现在想想,这些都称不上明智,而是在青春里的任性。对自己说,去见你喜欢的人,趁她还爱你。去做你想做的事情,趁你还年轻。在一次次错误中成长,没想到最后却变得只笃信时间。
房祖名在《最好的我》里唱:拥有了想自由,自由了想拥有。周汤豪在《骂醒我》里唱:恨别人管我 又爱有人等我 嘴里喊着想自由 又渴望你抱我。陈奕迅在《红玫瑰》里唱,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其实你明知道,人就是这样。当爱情只是爱情的时候,好像什么也打不倒你,别人说的话你也不会听。可是爱情陷入现实和时间的时候,你们还是分手了,你说,不知道为什么心还是想自由。
会变得永远是人心而已。
你在青春爱过谁,谁在青春爱过你。是不是你也是,觉得自己装的天衣无缝那些暧昧和情绪没有人能够看出来,是不是你也会在听到她名字的时候心里会暗自激动,是不是你也会等着她的短信反复地安慰自己她现在也许正在忙,然后把手机设成静音,为的是假装能够不经意地看到手机,看到她发来的短信。
你在青春陪过谁,谁在青春陪过你。我也曾经想回到那些日子里,有着做不完的作业,跟死党抱怨学校的伙食,一起参加运动会,一起上课下课一起哭和闹,就算过的有多累多么循规蹈矩,却觉得一切还充满希望。
终于有一天,你才发现,微博上面你有几百几千个粉丝,校内上你有几百上千个好友,电话簿里存着几百个朋友的号码,可是却不知道打给谁了,在失眠的夜里,在看到美景的清晨,你不知道跟谁分享自己的喜悦还是难过。明明最难过的是你,笑的最开心的也是你。
于是,多年以后的现在,你已经想不起当初她吸引你的是哪一点。这些还重要么。曾经一起陪伴的人,已经抹平心里的伤痛跟你摇摇保持距离,曾经一起哭笑的人,已经磨平自己只学会对每个人保持同一角度的微笑。
谁把谁的通讯录一键删除,谁又把谁的聊天记录一键删除然后把对方号码放进黑名单。我最怕看见的,是明明相知相爱的两个人变成陌路,再也不联系也不会因为对方的名字掀起一丝波澜。
其实你明知道,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去见了,回忆就没了。人都是会变的。爱情也好,友情也罢。
其实你明知道,不是对一个人拼命的好就回得到相应回报的,也不是没有谁就活不下去了。总有一天,这一切都会过去,那些痛苦,难过,让我们以为我那么深的爱着一个人。后来,我才知道,那不是爱,那是对自己说谎。
其实你明知道,所有电影所有故事的续集都不会好,小时候无比珍贵的记忆,被拿出来重新包装,重新改良,再一次贩卖,然后展现给你看。可是,你还是去看了,你心甘情愿为之买单。因为你是有多想,可以重温一下旧时光。
散落在天涯那些曾经爱过的人,等也等不到,你们都还好?走失在时间漩涡里那些执着的怀念,忘也忘不掉,何时再来到?回忆里的爱情,你还在等吗?
我学会了放下你,给你自由,只是在半夜听一首歌的时候还是会偶尔想起你。我学会了对每个人笑,对人说人话对鬼说鬼话,只是在最亲最好的人面前还是学不会伪装。我学会了藏起很多秘密,不再是当初那个会对你什么都说的人了,我们都已经变了这么多了。
这些年又是有多少人从五月天变成了陈奕迅,哈利波特也就这么要结束了。
&&来自&&的投稿
关于未来,只有你自己才知道
& & & &二十几岁的青春,总有太多的未知,但是青春就是这样,有成长,就会有迷茫,常常为别人的一句话而难过,为别人的故事而无故伤感。这个时候,朋友之间开始有了落差,或多或少,对于你的处境,或者好言相劝,或者指手画脚,而很多时候,对于自己的成长路线有太多的不确定,你需要花很多的时间,去向身边的人解释,再用同样的解释来说服自己。走在一条看似繁华的道路,总会蔓延出一些长满荆棘的小枝桠,是为这些小小的刺痛而停歇苦恼,还是无视它们快马加鞭向前冲,取决于你自己。&&
& & & &感情世界里,经常被问的问题不外乎两种,一种是:&你喜欢她什么?&,&还是赶快分手吧!&,&得了吧,看看现在的你和他,你们之间怎么可能会有未来?&&
& & & &另一种是:&你怎么还单身啊?&,&赶快找一个吧,你看看你周围的人,你怎么一点不着急?& 然后你会发现,问你这些问题的人,其实并没有好好地了解你。尽管有的时候,你面对的问题大多让你反感,他们指着你的痛处不停地问东问西,你却不能表现出来什么,只能笑着附和或者尽力敷衍过去。&
&你喜欢她什么?&谁知道。
好看吗? 带的出去。
会做饭? 得了吧,还不如我做的。
没有比她更好的了? 也不是。
那你为什么跟她在一起? 因为她是她。
这算是什么理由啊?这就是我的理由。&
&你怎么还单身啊?&
不孤单吗? 孤单啊。
不难过吗? 有时会。
那你怎么还不着急? 没什么好急的啊。&
&哎,你看看你。&朋友长辈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你,你无奈地笑笑甚至懒得去解释。一个人,怎么就不行了?我不还是过的好好的。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生活节奏,为什么要改变它。&
& & & &小时候我们摔倒之后,第一反应不是看摔倒的地方痛不痛疼不疼,而是看周围有没有人。如果身边有爱的人,就揉揉我们的腿,挤两滴眼泪好好地撒娇一把,然后痛快地起身像是没有跌倒过一样屁颠屁颠地继续玩耍。我们跌倒后会觉得难过,无非是因为我们想要被安慰的那个人,他不在身边。分离的时候,尽管我们会在同学录里写下&友谊常在&之类的话语,但是几年之后我们打开同学录的时候,也许已经想不起来当时留下这字眼的人是什么模样。&
& & & &随着时间和距离,有人就失去了联系,而那些没有失去联系的,那就是你为数不多的人生知己。奇怪的是,那些留下的,在当初你并没有想到陪你到最后的人会是他。&&
& & & &某天你跟一个朋友说起自己的梦想,结果他一盆冷水泼下来顿时让你没了兴致,也许他说不定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句话会给你带来这么大的阻力。其实梦想触手可及,只是渐渐地你失去了勇气。你不敢变得不同,因为你怕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因为你怕一个人。你觉得孤独是可耻的,可是世界运转这么快,谁会在乎你是不是一个人?更何况,莫名的孤独感谁都有,即便你处于人群之中你也没法割断它,因为你的心是孤单的。&
& & & &成人的世界,很复杂,说明书都像字典一样。不管你怎么做,总有人觉得不够好。你被狼狈地训斥了之后,相信你的,却是陌生人。而你最亲近的那个人,皱着眉头问你有没有这回事。&
& & & &谁不曾想要自己的青春牛逼闪闪?谁不曾想要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去几个特别的地方,制造难忘的回忆?谁不曾有着自己的梦想,曾几何时为了那些彻夜难眠,可什么时候,你把那些都丢了?为什么最后,你想要的,变成了很多钱,有个像样的房子,买辆像样的车,度过还不错的人生。只是,如果梦想都一样,那还是梦想么?&
& & & &如果你的奋斗不是为了梦想,请停下来,想想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是不是你真正想要的。最可怕的是,你要考研你比谁起得都早,你要赶论题你比睡的都晚,可是在那之后,你再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了。&
& & & &成长就是你哪怕难过的快死掉了,但你第二天还是照常去上课上班。没有人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在意你发生了什么。你已经不再会一两句夸奖就能开心一整天,你学会了把所有苦打断了牙往心里咽,因为你知道倾诉根本不能解决问题。你等待的人迟迟不来,你选择单身,朋友都觉得你在恋爱这件事上不可理喻。但是丫的逢场作戏这种事情,你怎么也不想做。打发时间,排遣无聊?不,那还不如保持一段理智的单身。&
& & & &你知道A吗?啊对,就是那个又要背包旅行的人。&&你知道B吗?对对,就是那个天天2B一样每天早上起来背单词的那个人。& 然后你偶尔听到了这些言论,他们说你小清新,他们说你装逼,但那又怎么样呢?他们从来不了解你,也不知道你想要什么。青春啊,你在忍什么?凭什么为了那些人而放缓自己前进的脚步?&& & & &关于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才知道。既然解释不清,那就不要去解释。没有人在意你的青春,也别让别人左右了你的青春。&
& & & &阿姆的歌词里有一句:献给我的宝贝们,要坚强,献给世上其他的人。上帝给了你属于你的鞋子,它适合你,穿上吧,做你自己。兄弟,为你的本色而自豪,就算这话听着有点老土。永远不要让任何人说 你不够美。你可以不被理解,甚至可以不被期待,但绝对不可以怀疑你自己。这个世界本就该百花齐放,而我们会拥有更多。累么?累。苦逼么?苦逼。然后呢?&&卯足劲走下去。把生命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不管那些在别人眼里看起来是否美好。趁年轻。愿你我老了之后回忆起来,有个嘴角上扬的青春。
陳德·半生君《理想是最接近现实的东西》
尽管嘴上不说,但是每次面对我,我父母心里的潜台词总是,做个现实点儿的人吧。
找份工资不错的工作,找间说得过去的房子,找个平凡又挑不出错儿的媳妇,接着生个健康聪明的宝宝。对于他们来说,这才是正常人的生活,这才是现实的人生。
我愿意学习我感兴趣的东西,有了货真价实的知识,在需要或者愿意的时候把它们转换成为我提供生存资料的谋生工具。我不介意单身多久,但是一定要找到更喜欢的姑娘。我认为自己现在距离一个能让我自己满意或者仅仅是合格的人类还差得很远,所以生孩子这样的事情考虑的话还绝对太早。我这五年住过不大的公寓,住过小的不能再小的宿舍,但是我对它们都十分满意。我不需要100平米的房子来容纳我的人生,我也不愿意把我的人生就锁牢在一间只会慢慢变老的公寓里。就像我不认为我会有任何值得一万月薪工作的价值一样,我现在的所得让我觉着踏实又质朴。一个星期的周末喝上瓶啤酒,比原来拼死干一个月整天醉生梦死的劳作要贴心的多。
我非常喜欢《摩登家庭》里面邓菲夫妇的生活,一个2得不行的男人和一个配得上他的2的女人,配偶是羁绊,是依靠。我父母用他们惨淡荒诞的20年的生活告诉我,比破碎的爱情和失败的婚姻更可怕的事情,是破碎的爱情和成功的婚姻。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这样简单的道理,大家总要用极尽屈折的方法去理解,这让我始终无法理解。房子,出身,长相,我们总是先把它们变成炸弹,然后再埋起来,为的是将来出了问题,好有所怪罪。
找一个性格互补,让你喜欢不尽的人简单,还是耗尽心思用下半生的自由换一份体面的婚姻,这两个哪一个简单?
是找一份报酬高,假期多,老板和善在大公司的铁饭碗简单,还是拿着微薄但诚实的薪水,拮据的在出租房买书看书简单和现实呢?
柴静援引胡适的话,说你们不要总争自由,自由是别人给的。你们要争独立。不要最后自己没有独立,反而成了奴隶。
我思考了很多个日子才慢慢有些明白。你们不要总争幸福的生活,幸福的生活是别人给予的。要争生活的幸福,这个才是自己能争取和享用的。不要到了最后变成生活这个概念的奴隶,或是胜者或是输家,但总归永远和幸福丧失了接洽。
我总以为,追上时代的步伐,活出屌丝逆袭的励志片,起码对于我只是生活的噱头,这样一部电影不让我演,也总有人会演。让我去演,也总有人演的更好。而成为影片的男女猪脚,我想怎么也算不上现实的活法。然后我才发现,所谓人们口中的现实,其实是最不现实的。所谓不切实际的理想,才恰恰是离现实最接近的东西。
一度温暖,一百度爱情
刚刚结婚时,他没有钱,带着她住在破旧的老房子里。她从北方城市来,习惯了北方冬天房子里的暖气,随他到这里,房间冰冷,四处漏风,没几日,便病了一场,他守在她的病床前,心疼得说不出话来。&
她病好后,他就习惯了每天晚上睡觉前为她端来洗脚水,热腾腾的冒着水汽,然后拉着她的脚放到水里,帮她洗着搓着,小心翼翼的,好像洗得并不是脚,而是一件瓷器,极其珍贵的瓷器。为她洗好擦干后,他再脱掉袜子,把脚放到已经凉掉的水里,嘴里唏唏嘘嘘的说,这水可真热啊。&
冬天,她每天要洗两次澡,周三和周日。他也跟着养成了这个习惯,并且每次都是他执意要先洗,他洗好了再叫她去浴室。那天,她想快快洗过澡后看电视,同他说,今天我要先洗澡。他摇头,不行,我先洗。她以为他在开玩笑,一边向浴室走去一边撒娇的说,不,我工先洗,洗好了可以看电视。他一步冲上去,拦住她,一脸严肃,我说过我先洗!说完,转身进了浴室。&
他从来没有一件事情不迁就着她,唯独这次为了洗澡,这么微小的事,她在浴室外,听着流水声委屈得哭了出来。那天她赌气要回家,并收拾了衣服,他苦苦哀求她,她坚决要离开他。她说,连这么点小事都不迁就我,还算什么好丈夫。&
还是哄好了她,他许诺下次任何事情都让着她,不同她争。可是,她的气消了之后,他依旧是先她一步洗澡,她便不与他计较,忘记了谁先谁后的诺言。从冬季过渡到夏季,房子热得像蒸笼,不动也会出一身汗。不再泡脚,每晚都要洗一次澡。他反倒磨蹭起来,不是说自己要看足球,就是说自己要看新闻,总是让她先洗,便又颠倒了顺序,每天都是她先洗,然后才是他。&
后来,他的弟弟准备结婚,买了房子,同样没有暖气,让哥哥嫂嫂去新房看看。他首先进了浴室,左右看了看,对弟弟说,新房子就是比老房子好,没有暖气也不漏气。不过你要记住,女人怕受凉,冬天洗澡,你要先洗,洗过之后,室内的温度就会上升。我试过,最少也能上升一度呢!弟弟笑,哥你可真细心,那夏天呢?夏天是不是一定要让她先洗,这样会比后洗的人凉快一度?他拍着弟弟的肩头,点点头。&
他以为正在参观厨房的她没有听到,其实她听得清清楚楚,听得泪流满面。她想呀,自己太笨了,这么多年,从老房子搬到新房子,从没暖气到有暖气,他一直保持这个习惯,她竟然从来没有揣摩过里面的意义。&
当晚,她第一次为他端了洗脚水。他拗不过她,只好把脚放在热水里,她为他洗着搓着,那脚板上满是硬硬的茧,她眼底渐渐潮湿,这是他走过多少路,受过多不累,给了她如今这个温暖的家啊。而她自己,竟然从未为他洗过一次脚。她抬起头时,他只笑着说了一句,原来,媳妇给洗脚这么舒服啊!她便哭了。他洗过后,她学着他当年的样子,脱了袜子,把脚放到水里,却发现水已经凉掉了。原来,一个人洗过后的水,第二个人洗时,水是凉掉的,而非仍然热着。她没有说出话来,也没有刻意去改变那个先洗后洗的顺序,因为她知道,这是他以自己的方式所给予她的爱,实实在在的爱。&
冬天为她增加一度,夏天为她减一度,只是一度温暖,却是一百度的爱情。
做想要的自己(By 方文山)
& & & &相信有很多人都会盲目而不切实际地羡慕电视偶像剧里,那男女主角多彩多姿、丰富多变的感情生活。其实,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个体,谁也无法被他人复制与取代,如同世上没有两个指纹一样的人。任何一个人都有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轨道,无论你这一路上会遭遇到什么样的喜怒哀乐,都是经过量身定做,只适合你自己去体会的戏份儿。&
& & & &通常大部分的人都只是选择性地节选自己羡慕的对象以及想要模仿的部分。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你所钦羡的对象在你看不到的另一面,有什么样的烦恼与缺憾,你不会知道,或者你也不会感兴趣。&
& & & &什么叫做平淡无奇如白开水般的日子?你每天上学固定坐同一班捷运,或许当天出门前还跟妈妈怄气,接着中午吃六十块钱的便当,上课时与同学间发生些小争执,到了周末跟男(女)朋友人挤人地看场电影,在假日的夜晚上网聊天,或者参加朋友在KTV举办的生日聚会等。以上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琐碎细节,全部加起来,就已经算是一种人生戏剧,你已经在演以自己为主角的偶像剧了。&
& & & &生活不是一定要有惊天动地的情节,才叫精彩;感情也并非一定要有山盟海誓的冲突,才算真爱。电视中的偶像剧,因为收视率与时间的压力,它必须把真实的时间浓缩,然后以紧凑的剧情与经过渲染的情节去铺陈故事内容,如此才会有所谓的收视率,以及伴随而来的广告收益。这就像你可以透过一场短短一小时半的电影,观赏一个人长长的一生;或者了解一个民族的兴衰、一个年代的更迭。但是,真实的人生是很琐碎、冗长而沉闷的,甚至在生活中会有很多机械式的重复。这些所谓平凡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讲究戏剧冲突与张力的偶像剧里,是不可能演出与交代的。&
& & & &不要一直抱怨自己所不能控制与拥有的一切,每个人都在演出自己独一无二的偶像剧。在这场戏里,你的角色与戏份没有人能够取而代之,你只有真正发自内心地接受自己现在所能拥有的一切,不管是外貌、身材、学历、朋友圈跟工作环境,以及家世背景,还有所交往的对象等等,否则你就会永远没有快乐的一天。&
& & & &因为,一个人最大的悲哀,就是不愿意当自己。
做真实的自己&&转自&
李安的隐喻森林与少年Pi的三个故事——马伯庸
在谈论少年Pi这部电影之前,需要预设若干个前提。这些前提就像是数学里的那几条公理,一切演绎,一切推理皆由此而来。如果我们不能在起点达成共识,那么只会分道扬镳,越行越远。
第一。少年Pi的小说属于扬马特尔,少年Pi的电影属于李安。李安的电影基于原著,但又不尽相同。他保留了故事框架,进行了改动增删,使之混杂入了李氏基因,从而变成另外一样东西。因此,我在接下来的分析中,将会彻底抛开原著的干扰&&不涉及原著情节,不涉及原作者用意,不比较两版之间的差异,总之就当是我们从来不知道这部电影还有原著&&只专注于导演在银幕上给我们摆出来的东西。
第二。成年Pi的演员伊尔凡可汗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这部电影表面上看是一个少年的冒险故事,实际上隐藏着很多隐喻,它有许多平行空间,很多层次。&换句话说,这是一个寓言性质的故事,里面的隐喻表现手法克制而简洁,彼此的映射关系十分明显。李安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赋予了扬马特尔的故事框架一个&李安&灵魂。我们只有承认李安在这些细节上的处理是刻意的,每一处都经过精心设计,每句台词都有它的功能和指向,才能拼凑出他试图表达的意义。否认了这一点,就成了聆听云天明童话的三体人,听到的只是一个纯净、美好的故事。
第三。我一向认为,影评是一件主观的工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视角和观感,他们都没错,所谓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根本不存在客观影评这种东西,自然也就不存在对错。对写影评的人来说,他唯一的责任,就是承认他的评价只是个人体验,不是妄议别人对错的客观真理。所以这篇东西,只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它不涉及微言大义,不谈主题外延,只就电影本身的线索做一些分析。或许对,或许错,或许过度解读,或许牵强附会。如果得到大家的认同,我深感荣幸;如果你的意见与我大相径庭,那说明这部电影存在多重解读,更显出它的神秘魅力。
闲话少说,让我们从那次晚餐说起。
电影一开始,同时信仰了印度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Pi和他的父亲母亲在晚餐时进行了一次谈话。这次谈话非常重要,它是整个电影主题的第一次预演。
少年Pi的父亲说:&如果你同时信仰三个宗教,那等于什么都没信。与其如此,不如选择相信理性,相信科学&&我宁可你经过深思熟虑否认我,也不要不加分辨地盲目接受。&(凭记忆写出,只是复述其大意,以下同。)
而母亲则说:&科学解决外在的问题,而不是内在的。&实际上是在暗示理性和信仰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前者解决现实问题,后者解决心灵问题&&要注意,母亲这句话,实际上成为了Pi后来一切行动的心理渊薮。
电影里提及了两人的背景:父亲被现代医学救了一条性命,所以他相信科学,代表着理性;母亲倾向于宗教,代表着信仰。电影里还特意强调,母亲舍弃家庭跟随父亲,信仰是她与过去唯一的联系。
父亲和母亲的说法不同,少年Pi面临着抉择。要理性还是要信仰,这是一个精神领域的经典困境,少年Pi最终做出的选择是:&我决定去受洗。&也就是说,他选择了后者,也就意味着他认同了母亲的话,
但信仰需要的是虔诚,Pi并非一个虔诚者,他是个泛神论者。成年Pi的一番论述表明,他需要的是一种超自然的、至高无上的力量作为信仰依靠。至于无论是上帝、安拉还是毗湿奴,并不重要。可以这么说,他的意识里,信仰的是信仰本身,而不是某种特定的神明。
对虔诚者,他选择信仰是去解决问题。而Pi这样的人,他选择信仰,只是为了逃避问题。信仰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具体膜拜的对象,而是一个寄托,一个可以逃遁的空间。
这就是为什么,Pi要讲两个故事。
两个故事的真假一直存在争论。可在我看来,第一个故事毋庸置疑是编造出来的。李安很狡猾,他从不公开谈论故事的真假,他知道保持一部电影的魅力就是让观众无限地争论下去。可他在电影里的安排,却表明了自己内心的态度。
一个幻想故事,可以天马行空无所顾忌;但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必须符合现实。第一个故事里有食人岛,这是一座深海中的热带密林,中间生存着无数沙漠中才有的狐獴。沙漠和大海,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意象。
如果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么李安为什么不设置一个长满棕榈树爬满老鼠的正常海岛,使之看起来更加合理呢?可李安非但没这么做,反而煞费苦心地挑选了距离合理性最远的沙漠狐獴,这是刻意放大不合理,以此来暗示第一个故事的虚幻性,告诉所有观众,这只是幻觉,这只是想象。我们都希望第一个是真实,但没法说第一个就是真实的。
这有点像我们平时开玩笑。比如我调侃一个姑娘说:&你真漂亮我特喜欢你。&这句话有可能会被当成玩笑,也有可能会被当真。为了避免被当真的风险,我会故意夸大这句话&你比林志玲还漂亮我天天想着你连肉都不愿意吃了。&不合理的部分被无限放大,听的人自然明白这只是个玩笑。
所以,第一个故事是Pi所幻想出来的,第二个故事是真实的,是理性的。可Pi无法解决第二个残酷故事给自己内心带来的煎熬,他只能逃遁到第一个故事里去,把周围的遇难者幻化为各种动物,才能让自己平静&&正如母亲晚餐时所说,理性解决外在的,信仰解决内在的。他那一句&我决定去受洗&,实际上就是自己决定逃遁的预言。
李安在这部电影里,有两种方式来引导观众巧妙地觉察到隐喻存在。一是预演。每一次大的行动之前,都会有一次小的行动作为预演;二是让本体和喻体反复出现,强化两者之间的关联,然后通过构建喻体之间的关系,来揭示本体的命运。
晚餐谈话,无疑就是Pi讲述两个故事的动机预演;而基督教牧师对Pi说的那句:&you must be thirsty。&和父亲说&从它眼中反映出来的,是你自己的投影&,则是李安在不断在我们脑海里建立起Pi和老虎之间的本喻关系。
有人说老虎代表了恐惧,我觉得应该更进一步,代表的是Pi的本能情感。在第一个故事里,Pi把自己一分为二,自己代表着人性或理性,老虎是剥除了理性的原始本能&&本能地发怒,本能地恐惧,毫无掩饰地表达自己最粗粝的欲望。
换句话说,第一个故事里的人与虎,是第二个故事人性与兽性之间天人交战的投影。Pi不愿正视吃人的现实,只得一分为二,变成人与虎的奇幻漂流。这在许多影评里都有提及。
可是,不要忘了,我们否定第一个故事真实性,理由是它存在着不合理,而且李安保留了&不合理&的标签,以此提醒观众故事的虚幻。
但第二个故事,就真的合乎情理了么?
回想一下第二个故事的过程:Pi、母亲、水手和厨师登上救生艇。水手受伤,很快死去。厨师将其吃掉。然后Pi不小心放跑了一只海龟,被厨师殴打。母亲与厨师争执,被厨师所杀。厨师把母亲的尸体扔进大海喂鲨鱼。Pi出于愤怒杀了厨师,并吃掉了他。
在这个故事里,各种元素和第一个故事完美对应,母亲=猩猩,厨师=鬣狗,水手=斑马,老虎=Pi的本能,看似完美无缺,合乎情理,连最理性的保险公司都快要认同,但其中却存在着两个破绽。
第一个破绽,是香蕉。
当Pi讲述第一个故事的时候,说猩猩坐着漂浮的香蕉而来。保险调查员立刻指出,香蕉不会漂浮。当Pi讲述第二个故事时,对这个细节居然没有修改,仍旧坚持说妈妈坐着漂浮的香蕉前来。
第二个破绽,是妈妈的死。
厨师是一个对食物很执着的人,他会吃老鼠,会把水手杀掉用肉做鱼饵。对他来说,每一块肉都是极其宝贵的。可是妈妈死后,厨子没吃掉她,扔到了海里喂了鲨鱼&&这是一种浪费,尤其是厨师已经吃过了水手,对他来说,最大的心理障碍已经消除,没理由会做这种浪费行为。
第二个故事本身已经非常圆满,却多了这两个颇为醒目的蛇足。实际上,它们也是刻意被保留下来的标签,用来提醒观众&&第二个故事也并非真实&&至少隐瞒了一部分真实。
这两个破绽,都与母亲有关。毫无疑问,第二个故事隐瞒的真实,就是母亲的下落,
前面我说过了,李安喜欢用各种比喻反复强化本喻关系。少年Pi和老虎是其中最醒目的一对,但还有一对本喻很容易被忽略。
母亲与莲花。
莲花与母亲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在此之前已经有两次显著暗示。一次是在开头,母亲在地板上用粉笔画莲花给Pi和拉维看。一次是电影中段,Pi俯瞰海底,先是鱼形成莲花,然后又变成母亲的容貌(这里Pi父和拉维的脸都没出现,指向特别明显),最后叠加到了沉船。所以准确地说,莲花代表的是Pi对母亲的思念和爱。
与此同时,李安还特意安排了阿南蒂给Pi讲解舞蹈,引出一个关于莲花的重要比喻:林中莲花。
在Pi问阿南蒂林中莲花是什么意思时,她没有回答。直到我们进入整个电影最关键的一段情节:食人岛,才恍然大悟。
Pi在夜晚的林中摘下一朵莲花,打开以后,里面是一颗人牙。于是&林中莲花&这个比喻和指向,在这里得以完成。
我们知道,第一个故事是Pi的幻想。那么他在岛上的动作,肯定是对各种现实发生的投射。莲花是Pi对母亲的思念;莲花中的人牙,代表了母亲的遗骸,也即死亡。而母亲的躯体,实际上就是整个食人岛。
岛是母亲,而岛下涌起的酸潮,则是母亲的下场。
酸潮是一个意义异常清晰也异常恐怖的比喻。如果想表达母亲死亡的意象,有很多种办法,最简单的比如说潮水慢慢淹没岛屿,代表母亲的溺水;或者鲨鱼啃噬小岛的根茎,代表葬身鲨腹,等等&&可李安选择的是一个非比寻常,几乎和海洋没有一点关系的比喻:酸。
这个酸,自然就是人的胃酸。酸潮扑上小岛,这个意象表明母亲是被吃掉的,被胃酸所消化,所以遗骸的代表物是牙齿。
Pi在岛上吃了植物根茎,老虎吃了狐獴,这是食母的暗喻。有一种说法认为,根茎和狐獴代表尸体的肌肉纤维和蛆虫,代表了吃人,这两个比喻在电影里找不到可参照的点。李安如果要设一个比喻,一定不会只设一次,一定会重复多次,或者找另外一个参照点,所以这个猜想是否成立,需不需要影射到如此细致,有待商榷。但食母是确凿无疑的。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食母之前已经预演过一次。
Pi是个素食主义者,他第一次抓到一条大鱼,一边大哭一边用锤子把它砸死。砸死以后,Pi跪倒在筏子上,哭着对鱼的尸体说:&毗湿奴,谢谢你化身为鱼来救我。&他这么做,是因为自己面临着饥馑危机,理性告诉他只能吃鱼渡日,为了能够达成心灵妥协,Pi必须在信仰里找了一个借口。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关于道德的教义太过鲜明,没办法利用,于是Pi只能选择毗湿奴作为理由。这也从一个侧面反应出Pi的宗教观。
于是,鱼成了毗湿奴的化身,Pi有了一个可接受的理由,内心回归平静。
这次吃鱼事件非常重要,承前启后。
往前看,它与晚餐谈话相对照。父亲在晚餐时说了句话:&今天的羊肉很美味,可惜你们享受不了。&说明父亲是家里唯一一个肉食者,他代表着理性,理性是要吃肉的。母亲则告诉Pi,理性可以解决外在,信仰可以解决内在。这一点是食鱼事件里也得到体现,Pi理性地杀鱼吃肉,然后用信仰给自己内心找了个避难所,一个借口。这个很变通甚至有点狡猾的举动,与Pi在餐桌上轻松地说&我决定去受洗&的精神是一脉相承。
往后看,母亲就是鱼。鱼是毗湿奴所化,那么母亲也一定是毗湿奴Pi来的。Pi吃鱼是因为这是毗湿奴的化身,Pi吃母亲也是因为她是毗湿奴的化身。一个化成鱼,一个化成了海盗。食鱼事件就是食母事件的预演。
宗教变成了Pi的心灵庇护所,他给自己构筑了一个坚固的壳。对Pi来说,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教义太过清晰,对善恶的道德评判太过清晰,他唯一能选择的&&同时也恰好是她母亲所信仰的&&只有印度教。只有毗湿奴的神话特性,才能为Pi食母构造出一个合理的借口。
李安唯恐观众还搞不清楚这个比喻,还特意给出一个岛的轮廓特写。有人说这是毗湿奴的侧影,有人说这是一个女人,都没错。这个轮廓本来就兼具了母亲与毗湿奴两种特性。莲花是毗湿奴的象征,而母亲信仰的是印度教,毗湿奴的神话就是她讲给小Pi听的。从这个特写镜头,母亲-莲花-毗湿奴这三个元素的连接,得到了一次明白无误的强化。
这就是为什么岛的轮廓既像毗湿奴,又像是母亲,Pi为了给自己的食母寻找了个宗教理由,早视它们为一体了。
在这之前,Pi应该已经做过类似的事情。在幻想层面,鬣狗杀死了猩猩,老虎杀死了鬣狗,但很快鬣狗、斑马和猩猩的尸体全都消失了,全都被老虎吃掉了。投射到现实层面,厨师杀了母亲,Pi杀了厨师。然后面临饥馑的Pi吃掉了水手的剩余部分和厨师,最后把目光投向了自己母亲的尸体。
食人是一回事,食自己的母亲又是另外一回事。Pi在吃水手和厨师时还能保持正常&&食鱼事件里,Pi杀死了鱼自己却没吃,而是喂了老虎,表明他把吃人归咎为自己的兽性,自己的人性还保持着清醒&&但面对自己母亲,他内心的惊慌和挣扎可想而知。
在登岛之前,故事一里有一场惊天动力的大风暴,老虎在瑟瑟发抖,Pi在呼天抢地。开始时Pi还呼叫着神明,但很快就放弃了。这说明他的人性和兽性同时遭遇大了现实中的大挫折,这挫折可能是真正的风暴,也可能是其他灾难,总之造成的结果是食物匮乏至极,陷入极度的饥饿。唯一的食物,只有母亲。
吃了,自己心理绝对无法接受;不吃,一定会饿死。
可这场危机太过强烈,于是Pi的人性和兽性不得不暂时达成统一,或者说妥协,把母亲当成毗湿奴的化身,重演吃鱼时的故事,并且构造出一个毗湿奴食人岛的幻象。正如电影开头讲述的,到了夜晚,我们都生活在毗湿奴的梦里。
然后,在幻想层面,人与虎同时登岛,Pi吃了植物根茎,老虎吃了狐獴。不知大家还记得不记得,当Pi告别阿南蒂的时候,阿南蒂给他手腕系了绳子,代表了与最爱之人的告别。再回想起Pi一登岛便在岛上系了一段绳子,便会豁然开朗。Pi是在告别,与母亲告别,因为他即将要吃掉她。
到了夜晚,酸潮涌动,莲花里只残存一颗牙齿。等到Pi夜晚打开莲花看到人牙时,林中莲花的暗喻发挥了作用,他的理性之火终于觉醒,意识到自己做下的极恐怖的事。
Pi自己说担心被食人岛吞噬,才决定离开,实际上担心的是食母这件事吞噬掉他的精神,让他疯掉,乃至死亡。所以他选择了逃离这个岛,也就选择了忘记。这同样也在阿南蒂的情节里得到了呼应:&我记得那一天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但是却忘记了是如何告别的。&
结果Pi把这件事彻底忘掉了。他给保险员讲述第二个故事时,只讲到自己暗示吃了厨师,就停止了。他不是刻意隐瞒,而是自己也忘了,唯一残留的记忆,只有他自己编造出来保留在第一个故事里的食人岛。
阿南蒂的情节在整个电影里地位独特。如果把她的戏单独抽出看,根本没有任何意义,这段情节跟后面一点关系也没有,这女人也再没出现过。但李安从来不做无用功,他加入阿南蒂的戏,正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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