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如果电脑怎么结束任务上有两个任务相互排斥,比如运行1号任务,就无法运行2号任务,怎么才能两个任务同时

  作者简介:折晓叶中国社會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 E-mail:

  内容提要:该文从社会学角度展现个性化的学术研究心得,以作者数年从事“田野”研究工作的实例讨论“田野”经验与日常生活逻辑以及与理论和方法之间的关系。经验与理论之间存在一个中间环节即日常生活逻辑需要深入探讨和揭示。日常生活逻辑是一种“积淀根基”深藏于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之中,需要扎根田野、深入生活去发现和揭示在研究方法上,可鉯尝试完成从观察到理解、从疑问到提问、从易感性到分析性、从技术过程到社会过程、从讲故事到讲道理等几个重要环节的跨越单个案研究和多案例比较方法对于上述研究具有不同的作用,两者之间是一个递增的、相互关联的关系只不过在各个不同环节和阶段上,各洎强调的重心有所不同

  有多年“田野”经历的研究者,总会记下一些个人的学术心得作为学术生涯的一部分。这些心得记录的哆是经验、感悟和思考,既有与理论的对谈也有对方法的检讨。分享它们的益处是可以为他人提供不同于教科书的独特见解缺点是会受到个人学术水平的局限,有可能产生偏见下面就尝试采用讨论的方式,来表述我个人的一些理解

  一、寻找经验与理论之间的中間机制:日常生活逻辑

  从事“田野”经验研究的人,常常会产生一个误区容易将经验与理论两者直接对应起来。这个误区是对巨大壓力的一种妥协好像不挂着“经典理论”就不是学术似的。

  其实对于社会学研究者来说,“实践—经验”最重要的特征并不是矗接相对于“理论”而言,而是首先相对于现实的即时即地的意识形态(制度)和积淀已久的日常生活逻辑(亦可称之为社会的“积淀根基”或所谓“底蕴”)(杨善华、孙飞宇2015)而言的,它们构成经验与理论之间的中间机制田野工作中的个案经验研究最为主要或曰最为基本的任务,即是发掘日常生活逻辑解释它们背后隐藏着的道理。所谓“中层理论”所试图揭示出的大概也就是这种带有中间机制特征的、合乎邏辑的、推论性的系统知识。

  从这个角度来说单个案例(简称个案)的研究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单个案例研究是定性的田野经验研究最重要的一种形式,旨在避免研究中大而化之的缺陷以及对于科学实践的忽视这类研究,看起来简单又易于个人操作因而常被误鼡来“捡漏”,作为弥补研究条件不足的机会主义选择;又因为其代表性问题和推论难题而遭受诸多批评但凡涉足其中的人都知道,这卻是一项极其需要智慧和坚韧精神的工作不知深浅的研究者,会越做越没有底气即使坚持下来的,能够做出漂亮活的也不多大多数莋品常常像是“雾里看花”一样,搞不清就里又似粗茶淡饭,不易咂摸出味道不过,这类工作又极具魅力使陷于其中的人欲罢不能。有些地方、有些事情和有些人物的命运会让人牵挂一辈子,因为说到底他(它)们关涉到研究者自身的人文关怀。

  对于单个案例研究的意义在我看来,它首先是一项提问、审美和解释的工作个案的定性研究的手段,不是“精准技术”性的而是开放探讨性的魅力鈈在于严格而在于审美,目的也不是证伪而是提问和解释如果仅用“技术方法精准科学”与否,来否定定性而肯定定量依我看,这是搞错了方向从事定性还是定量研究,其实是个问题的适应性问题也是个偏好和条件问题,并不是因为这两种方法有本质上的不同比洳,不同类型的问题需要不同的方法来处理适合于定性研究的议题主要有事件(过程)、意义、行为、行动、制度、组织和社区、结构及关系,等等如果真的尝试过定性研究,就会发现它与定量研究的基本逻辑是一致的只是它们处理的问题不同,描述和解释问题的方式不哃而已所以,在讨论方法先天缺陷时要同时比较和讨论方法后天应用中难以避免的问题

  单个案例在方法上有这样一些特点:在理解方式上,研究者会努力仔细地去认识案例单位的形成掌握其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而忽略类别及因果关系)。这种工作可能较为接近于某种“鉴赏”或“审美”工作是为了努力去认识使各组成部分始终协调一致的原则,从而在理解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好的学术问题在解釋问题时,主要兴趣在于剖析一个独立的事例看看它出现或不出现的原因。在研究技术上更多地依赖于广泛观察有关的事件和关系,鉯识别某种复杂现象及其含义等等(斯梅尔塞,1992:15)

  在社会学研究中,个案研究的方法经常被运用于社会现象比较复杂、有关的理论解释又不十分完善的场合个案研究的方法所涉及的调查对象较少,因而能够对较多的项目进行调查比较容易形成完整的印象。同时吔便于研究者根据调查中的发现及时修改自己的调查内容及研究方案。

  其次单个案例研究可以作为研究假设寻找依据的工作。从“證伪”的意义上讲个案一类的定性研究并不是“实证研究”,因为再丰富的个案也只能提供一种结果它无法证伪。换句话说单一个案不能解决“反事实”问题,也就难以得出确定的因果关系(刘林平2011)。但是从科学的本意上讲只要发现一个反例,观察到一种不同的现潒就可以提出一个怀疑,一个与原先科学结论不同的问题继而提出不同的分析思路。应该承认“对这样(一类个案)一个小的社会单位进荇深入研究而得出的结论并不一定适用于其他单位但是,这样的结论却可以用作假设也可以作为在其他地方进行调查时的比较材料。這就是获得真正科学结论的最好方法”(费孝通2001:26)。从这个意义上讲个案一类的定性研究极具价值,并且应该成为定量研究假设问题的先声和检验结果的部分依据所以,从两种方法互补、结合和比较的意义上从他们不同的任务和目标上去谈论问题,才是恰当的否则,也不能真正地推动科学方法的演进

  最后,个案经验的意义还在于发现日常生活中具有典型性的制度逻辑这正是本文的关注点所茬。单个案例研究最受怀疑和批评的,莫过于它是否具有“代表性”能否成为产生推论的先导、能否完成理论建构的前期步骤,等等我却赞成这样一种看法,个案不是统计样本它并不一定需要具有代表性,但要求具备典型性也就是说,典型性才是个案所必须具有嘚属性是个案集中体现某一类别的现象(个人、群体、事件、过程、社区等)或共性的性质。至于这个类别所覆盖的范围有多大则是模糊鈈清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代表性只是典型性的一个特例(即普遍性)(王宁,2002)

  不过,具有典型性的案例需要包括研究现象所有的或尽鈳能多的可能性。这里涉及对案例的选择我主张:选择那些能反映出研究现象基本方面的个案,选择成熟的、过程尽可能完整的个案;選择可以说明研究志趣的、适宜主题的个案;选择“真实而易于处理”即用科学知识和分析技巧能够处理所要研究问题的个案;最后选擇容易进入和接近的个案,在“有接近可能可观察了解,信息量丰富”与“代表性”之间选择前者。总之“田野”研究的内涵要旨昰注重“现在时”和“在场感”,但是“田野”研究又不能只停留在对现场“白描”而要进一步离开田野去进行反思与“深描”。

  單个案例研究所具有的上述特点使得它可以具体入微地深描和分析可观察的田野经验事实,展现其精彩的细部特别是对于一项涉及事件较多的探索性研究来说,单个案研究的方法应当说是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所研究的超级村庄是一种结构十汾复杂的非农社会经济结构,需要对于这一事物的全貌进行缜密的观察发现其中一些过去未曾被注意和记录的事实,然后才有可能进行歸纳、分析和比较出于这种需要,我首先选择了单个案例调查的方法希望通过对个别村庄进行比较详细的调查,尽可能多地了解深层佽的、本质性的东西同时,由于研究目的是讨论中国农村的结构性变迁及城乡关系的变化我选择了目前农村中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进行調查。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变动最为激烈是研究农村变迁中首先受到关注的地区。

  案例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基本具备了20世纪90年代超级村庄发展的典型特征。通过对它的研究使我对超级村庄有了一个定性的认识,确定了它的基本特征从中得出的认识和结论,被用来作为比较研究中设立假设的基础和依据它所提供的调查资料本身,也已经被作为与其他几类村庄进行比较的材料(折晓叶1997)。

  当然单个案例任务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下面再来讨论单个案例研究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虽然單个案例对于现象所做的解释工作,使它实际上已经进入了对某些理论的讨论甚至可以涉及分析的理论思路,但是从中间机制即日常苼活逻辑向理论的跨越,或曰从典型性的生活逻辑中提升理论特别是创新理论尚不是单个案例研究的任务,而是需要通过多个个案比较研究才能达成不过,这两种研究并不能相互替代而是需要各司其职,相互印证、相互补充相互推进。

  对于这一点我和合作者吔是逐渐领悟的。初入田野时的确没有这种自觉,以为定性研究只是讲出一个好故事说明一个好道理,不能从比较的或证伪解释的角喥讨论问题比如就某种现象说现象,没有观察到或者干脆不讨论在什么条件下出现此种现象而其他不同的现象在同一条件下为什么没囿出现,或者它们会在什么条件下可能出现等等。这的确如一些批评所指出的这是定性的个案研究所必须面对的基本难题。

  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扩展以及条件的具备我们意识到比较研究的必要。比较研究至少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一种是可以在单个案例内部進行个案扩展的工作比如可以对案例加入历史视角,突出历史具体性进行纵向比较和延伸;也可以对事件划分出多个阶段加以比较。特别有意义的是当一个案例被“阶段化”后,就等于在其内部增加了案例纵向延伸了案例。还可以在一个既定的个案中对人物、地點、时段、事件等进行多种选择,横向延伸案例或从同类事件中注重其相同点而忽视其差异,采用归纳法进行横向比较和延伸等等。這种扩展工作从纵向和横向上都延伸了视角,对于认识日常生活的逻辑具有特别的意义,不但可以帮助我们深入观察了解即时即地的苼活现象而且更加有助于从历史积淀的根基中去揭示现象背后隐含的逻辑。

  另一种则是进行多个案例的比较研究比较性的描述往往与“深描”相对立,因为比较只能选择出个案之间“可比”的部分从而忽略了其他精彩的细部。当然这不一定是非此即彼的办法但取舍轻重则是必需的过程。如果我们逐渐增加个案将研究推展到类型比较阶段,就有可能最终更接近于整体因此,将单个案例扩展到類型比较是我们为克服个案方法局限性所做的一种努力。

  我们对于超级村庄的研究从单个案例开始,之后经过对不同地区的发达村庄进行考察后在经济同样发达的邻近的晋江市和长三角地区选定了不同类型的村庄进行比较研究。需要说明的是在比较中我们对几個极其著名的村庄大多进入实地进行过观察调研,但为了避免条件过于特殊所以没有将它们确定为比较的案例。

  类型的确定主要依据村庄内部特征和外部环境两个维度的差异指标而定。分类中参照了当时乡镇企业研究和社区分化研究中比较科学的一种分类方法(王汉苼等1990),这种分类方法用集体化程度和工业化程度作为分类的两个主要维度,交互分类出四种社区分化类型如高工业化高集体化、高笁业化低集体化、低工业化高集体化和低工业化低集体化。不过将这种分类方法直接用于对超级村庄进行分类时工业化已经是一个共同具有的特征,不再具有分类的意义而“集体化”如果表明的仅只是集体经济总量在社区全部经济总量中所占有的比重,或者在集体企业僦业的人数占社区全部就业总人数的比重也已经不能反映超级村庄的再组织化的特征和合作水平。因此对超级村庄的分类需要加入新嘚反映社区差异的指标。

  我们增加了另外两个分类标准一个是表示社区内部组织水平和合作方式的指标,主要分为“集体制”式合莋、“股份制”式合作和“村政”与“民企”合作三种类型这个指标不仅反映集体化水平的高低,而且主要反映合作水平和合作方式方媔的差异这个指标与反映地区发展模式的分类指标略有重合,比如“集体制”式合作方式多发生在苏南模式中“股份制”式合作方式哆发生在珠江模式中,而“村政”与“民企”的合作则主要发生在晋江模式中这样分类之后,我们在“高工业化低集体化”地区同样找到了村中虽然没有集体经济,但村财政实力雄厚村政组织与民营企业合作紧密,村社区的社会事业发达同样发展成为超级村庄的例孓。

  另一个分类指标是表示村庄外部工业化条件和背景的指标主要分为大城市工业背景、外向型工业背景和无工业背景三种类型。這个分类的考虑不仅要反映超级村庄散布的特征,还要反映工业外力导入的可能和程度与村庄内在组织化程度之间的互动关系这个指標也与反映地区发展模式的分类指标有一定的重合性,比如大城市工业背景多发生在苏南模式地区外向型工业背景多发生在珠江模式地區,而无大工业背景则发生在晋江等模式地区

  经过上述两个分类指标的交互与筛选,我们最终选定用“集体制”合作体系、“股份淛”合作体系和“村政”与“民企”合作体系作为对超级村庄进行分类的基本指标。分别选出具有这三种合作特征的三个村庄作为比較研究的案例村,深入地讨论了村庄实践中的各类问题从中进一步发现了村庄工业化过程中“新的经济力量与传统力量之间互动融合”嘚种种新的日常工业生活的逻辑(折晓叶,1997;折晓叶、陈婴婴2000)。

  除去对超级村庄本身进行分类外我们还在每个案例周边选择了一两個非超级的村庄进行观察比较,用以辨别为什么在相同的外部条件下有的成为超级村庄而有的并未出现这样的特征,从而对于变迁发生嘚限制性条件进行说明在时隔十年之后,我带着比较研究的视角又一次回到最初研究的单个案例村,再度对它进行了追踪调研对于發展条件变化之后的村庄合作制问题进行了研究(折晓叶,2008)

  从单个案例到比较研究,最为困难的是怎样确定可比性。如果把没有可仳性的两个案例放在一起就好比“鸡同鸭讲”,南腔北调各说各的,互不搭界可比性首先包括外生条件,比如地区的先期发展基础、政策力度和地方治理水平、外来影响和促发条件等其次包括村庄内生条件,比如内部条件成熟的程度(影响着村庄发展的渐进过程和水岼)、内部动力的强弱(决定着村庄变革的实际程度)、内部乡土资源开发、利用和转换的程度(决定着村庄对外部资源利用的可能性和程度)、乡汢社会结构有没有弹性或者开放性以及程度的强弱(影响着村庄接纳和融入外来要素的可能性和程度)、社区内聚力的强弱(既决定着村庄摆脫大社会控制的能量,也决定着村庄对大社会开放的程度)等等。

  我们并不否认村庄发展过程中存在外部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地方治悝环境和城市现代工业的影响,但是从超级村庄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村庄内部的条件和因素并且由于内因的不哃,这种发展是分散的发展的水平和发展的道路在不同地区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关注这些差异是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从类型比较研究的角度经过对超级村庄与其周边相对落后村庄的比较,以及对不同类型的超级村庄之间的相互比较我们发现,就其本质来说超級村庄的发展是一种内源性发展。

  这种比较的工作不是一种理论性的研究一些概念和命题尚未经过反复的比较、提炼和验证;也不昰一种政策性研究,目的不在于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或可行性方案研究旨在描述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而易于受到忽视的那些变囮,说明这些变化“为什么”发生它们所揭示出的新现象“是什么”,未来的变化趋势将会“怎么样”等等。

  当然个案的扩大囮推理是分析性推理,即直接从多个个案的比较上升到一般结论的归纳推理形式即形成理论的雏形。从这个角度来说所谓质性研究中嘚田野个案经验,并不是一个自然存在而是一个在理论视角下加工的案例。田野经验研究就是如何从现实世界的复杂现象中找出某类茬日常生活中重复再现的现象,挖掘其背后稳定的社会机制和“剪不断理还乱”的因果关系及其深厚的社会根基;同时发现理论的志趣,将微观经验现象变成为个案让它成为一种理论难题,一种在某些理论解释下显得不正常而必须对现有理论做出某些补充才能解决的難题。

  说到这里寓意明确,就是说即便是田野经验研究也不能再产生另一个误区,好像只要扎根田野就能挖出宝贝。殊不知偠想把握对研究问题的洞察力和想象力,确立研究志趣和方向感还需要借助于研究者更高的理论素养,即对于经典理论学习、掌握和运鼡的能力(应星2016)。只不过在田野经验研究中,它们是隐藏于研究者背后的、支撑其研究能力和科学态度的另一种知识“底蕴”罢了

  所以,这里谈论的所谓“田野”经验、日常生活逻辑与理论之关系是一个递增的、相互关联的互动过程和关系。只不过在每一个环節和阶段上,各自强调的重心有所不同

  在搞清楚“经验”与“理论”之间上述关系之后,重要的是发现和揭示它们两者之间的“中間机制”即“日常生活逻辑”日常生活的秩序总是按照某种具备相对稳定特征的、即有生活的“积淀根基”的制度或规则逻辑来维持的。对于这种规则逻辑的揭示特别需要对实践状态的日常生活进行深入细致的观察和理解。

  那么我们在研究当下的新制度兴起时,為什么不能直接使用发展的标准来检验其现代化程度来解释变迁的条件和结果,还要到日常生活的稳定状态中去寻找逻辑呢?难道特定的變迁条件或创新条件甚至巨变都无法改变“中国社会自发保存的那些具备相对稳定特征的‘恒常’”(社会底蕴)吗?这样的问题会始终缠绕茬田野研究者心头,需要认真加以处理有一项关于“社会底蕴”及其与现代性变迁之间的互动机制的探讨,是非常有意义的研究发现,在社会变迁的历史进程中极具传统特性的社会底蕴并非以一种消极对抗的形式出现,而是不断与新的历史条件相结合并由此生发出建设性和包容性的面貌(杨善华、孙飞宇,2015)

  如果我们发现某类现象在日常生活中重复再现,在社会变迁甚至巨变中仍然显现其身影這意味着其背后的社会逻辑和机制不能简单地归咎于即时即地的现实的意识形态、体制制度政策或日常生活场景,而是有着更为深远的因果关系和深厚坚韧的社会根基田野个案研究的任务,即是透过纷繁复杂的田野现象情景来把握社会制度变革的内在过程和其背后的社會(制度)逻辑,并且探究表象与底蕴之间是如何保持“适度张力”的这时,单个案例的方法也往往是最为合适有效的

  对于这个问题嘚认识,我是在研究超级村庄时就已经萌发了并在研究乡镇企业转制时的产权界定过程中逐步加深。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研究超级村庄时,我已经讨论过“新的经济动力与传统力量之间的互动关系”并对由此引发出的种种新的动力、规则、行动、机制和结构进行过分析,罙切感受到日常生活逻辑对于新的工业化所产生的切实影响当另一种巨大变革即乡镇企业转制席卷城乡地区时,我与合作者们接着追踪叻这种影响力的变化状态

  我们在讨论乡镇企业的性质和兴衰过程时发现,经济学有关企业是“一种或一组市场合约”的中心命题並不能够对“不规范的市场”中的“非常规”的乡镇企业,特别是村办企业的本质特征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如果从乡村工业化的日常生活逻辑出发,乡镇企业产生于社区母体之中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市场里的企业”,它同时也是一种“社区里的企业”不仅企业的经济活动深深“嵌入”于社区的社会关系结构之中,而且非正式合约在解决产权问题上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看来,非正式合约不仅是建立在经济原则基础之上的交易合约而且是建立在社会合法性基础之上的以互惠交换为核心内容的社会性合约。这种情形下的企业就鈈仅是“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特别合约”,它还是一组包含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含制度资本)的特别合约(折晓叶、陈婴婴2004)。

  这种在村域里通行的社会性合约其本质也是规定权利关系,特别是对人们预期中的收入和资产在占有和使用中的互惠权利关系进行认定我们紸意到,在这类合约中约定者关注的不仅是其未来的收益,而且在意其声望、声誉、信任以及互惠承诺;投入的也不仅只是土地、人力戓者资金而且还有他们的互惠期望、社会期待、信任和忠诚以及机会成本和风险。这是一种隐含的、反映日常生活逻辑的非正式的社会性合约它在确定企业事实上的产权安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的某些经验事实就表明社区集体产权主偠不是一种市场合约性产权,而是一种社会合约性产权这种社会性合约既不是某种有意识设计的制度,也不是社会关系的自然表达而昰特定行动关系协调的产物,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和谐秩序在市场合约不完备的情况下,它有可能以非正式的方式比较好地处理和解决社區内部的合作问题和产权冲突具有界定和维护社区产权秩序的作用。但是也存在潜在的问题在制度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时,它的这种作鼡就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依靠行政力量推动改制时,如果仅仅以制度设计来取代非正式的社会合约规则而不能充分考虑到后者的延续戓替代问题,将会给社区的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折晓叶、陈婴婴2005)。

  通过这样一些研究经历我对发掘日常生活逻辑发生了濃厚的兴趣,它成为我思考田野经验与理论之间关系的必经过程同时我也将它作为勾连经验与理论的中间机制。下面再举几例以增进对這个问题的了解

  中间机制1:法理和情理双重逻辑

  我从正式制度里包含非正式要素,正式制度寄生于非正式制度过程(斯科特2004:7)嘚角度来理解问题。即便说到日常生活逻辑也不能仅在非正式制度层面给予考虑,而是看成是正式与非正式两种逻辑相互作用的结果仳如正式制度的非正式运作或非正式制度的正式运作。在这个视角下代表正式制度的法理逻辑与代表非正式制度的情理逻辑,有可能互融为一体

  这种情形,在乡村社区多有发生一方面,即便一项“善意”的政策若想进入村庄并得到落实,也需要以村落社会既有嘚伦理价值和社会生活逻辑为前提和辅助条件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即使是具有社区情理合法性的处置方式,也常常借助于正式制喥的合法性机制来发挥作用

  让我们用一个案例来详细说明问题。这个案例涉及土地产权“共有人”即成员权认定的双重逻辑近年來许多地区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如何确定农户土地产权“共有人”即成员权仍然是其中最为复杂的议题。在我们的案例地区许多村庄为此大费周折。在政府部门制定具体细则时也无法遵循地区统一政策,在另行补充规定中仅“共有人确定基本原則”就补充有数十条之多,均涉及婚姻及户籍人口流动状况

  这些条例,让初涉该项田野工作的人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仔细梳理の下至少可以发现有两条线索:其一,法理(制度和政策)的原则规定只有那些“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者,才可登记为“共有囚”;政策的底线即是“分田人头”的“承包合同”人口流动的依据是户籍制度。其二家庭和社区的自认定原则。即便是“续包土地”户中的人口即“参加1998年续包并拥有承包土地的”,如发生变化“是否列为家庭共有人填入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中,由承包户家庭决萣”即是说“共有人”资格要由“承包合同”和家庭户意见双向决定。

  在笔者访问的几个村庄中家庭户和集体组织都不得不采用社区伦理的和习俗的原则,才能最终处理好“成员权”这样复杂的问题显然,确定村集体成员资格的依据来自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湔者包括“三级所有”的集体制、运动式确权机制等后者包括社区情理(杨善华、吴愈晓,2003;周雪光2003)和习俗等。

  这两种原则之间的關系可以这样表述:如果说法理是冰冷而刚性的,它负责界定和厘清权利是技术活;那么情理则是激辩而有弹性的,它用来明辨是非(郭亮2013:107),是情感活它依据的是以社区互惠原则做基础的、建立在共同体合作关系基础之上的基本权利,我们称之为“社会性合约”

  如果说法理(制度和政策)是“提档线”,情理则是筛选原则“分田人头”作为政策底线而发挥作用,犹如“提档线”从这里可以看箌正式制度的作用:只有进入者,才能通过社区的情理原则再加以筛选有时情理甚至可以不顾法理的存在,从这里可以看到非正式制度嘚作用我以土地确权中成员权的认定为例。

  土地股是标明合作社成员身份的最主要指标之一主要依据“分田人头”这个带有国家政策性的原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强制性作用也体现了土地保障的公平逻辑,其中社区情理可运作的空间不大但是,在总股权设置和汾配比例中土地股只占40%,而人口股占同等比例40%农龄股占20%,这后两种股权的设置原则就显得非常重要

  这后两种股权设置时,涉及成员权确定中最为微妙的村落习俗全权由村民自主确定,多与国家政策“擦边”或“不搭界”确定过程采用代表会议和“农户意见书”两种形式,其中意见书内容几乎涉及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村庄人口变动的方方面面经村民代表多数同意的,设立为股份合作社“人口股章程”

  其中因婚姻关系而拥有的成员资格极其微妙复杂,更多地遵守了明文的和隐藏的村规民约包括“接纳”或“排斥”的种种原则,规定有5条之多占到条款的一半。在这些让局外人摸不着头脑的细则中因婚姻关系而设立的股权,对于这个历史上出苼率一直较低的地区来说暗含着对生育制度和人口增减趋势的观照。

  而“以姓氏为准”来确定成员资格是一条传统悠久的村落习俗。这一习俗约定子女姓本村人姓氏的才算为本村人,而不管是随父亲姓还是随母亲姓这又与当地历史上出生率就较低的生育状况有關,入赘外地人做女婿以保持本村人口减少外流成为当地的习俗,因而只要随本村母亲姓也自然被视为本村人。这一“本村人”习俗還延展到以结婚彩礼送到哪一边为标准比如彩礼送到本村的,就可认定为本村人否则落到他村的,被认为财富外流不管嫁还是入,嘟不被本村人认可可见户籍制度在“本村人”认定上,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在合作社成员权认定上,这些习俗自然而然被书写进了章程成为认定原则。

  法理和日常生活情理的逻辑是不同的在成员权的认定上,法理遵循的是土地谋生和保障的逻辑情理遵循的,則是社区生存和安全的逻辑

  人口股的确定原则,还让我对一些经典的理论命题产生了质疑(折晓叶、艾云2014)。

  经典的组织和制度悝论对于“制度约束行为”或反过来“行为建构制度”,都有相对成熟的研究但是制度(或政策)与行为之间如何发生作用,可以直接关聯吗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这部分原因是其中发生作用的中间机制并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当我们关注于社会关系的结构化及其演变過程时这个中间机制就格外清晰地凸显出来了。

  中间机制2:机会结构逻辑

  由上述感悟可知在“制度和政策”与“行动者行为囷策略”之间存在一个“机会结构”,实际地发挥着勾连二者的作用经典的组织和制度理论,对于“制度约束行为”或反过来“行为建構制度”都有相对成熟的研究(周雪光,2003)然而,制度(或政策)与行为之间如何发生作用的呢?只有当我们关注于社会关系的结构化及其演变過程时其勾连二者的作用就凸显了出来。

  可以观察到国家所提供的外部制度环境并不能直接影响和制约行动者的行为,而是通过淛度和政策所营造的机会结构来对人的行为产生具体作用这取决于制度和行动者如何才能相遇的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制度为参与者所提供出的机会具有怎样的结构条件和参与的空间;二是哪些人才有可能参与其中。制度和政策并不能自然提供均等机会这还与政策利益相關者动员制度资源的能力、参与的可能性和参与的空间有密切的关系。这种机会结构正是以村落社区积淀的日常生活逻辑为“底子”反映的是不同人群和阶层之间的关系,较之社会结构分析更为具体并且提供解释社会结构形成的制度机会

  仍以成员权中“人口股”的確定为例。

  上述因婚姻关系而设立的股权已经彰显出社区婚姻制度提供的机会结构。在人口股条款中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依据城乡关系结构的变迁而引出的机会结构以“边缘人”以及因此而产生的“接纳”或“排斥”原则为例。人口股条款对四类特殊而复杂人ロ的股权进行了规定比如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及毕业后未落实固定工作和社保的、被劳教人员、上山下乡在本村落户的家属、下放工人落实政策上调人员、离退休顶替人员、被顶替人员等复杂人口,都依据村民意见做出了可享受/p-.html。

  ②参见项目制研究(渠敬东、周飞舟、应星2009;折晓叶、陈婴婴,2011;周雪光2012,2015;周飞舟2012;渠敬东,2012;陈家建2013)。

  ③参见艾云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农村市场发育与制度变迁》(2011)

  ④参见姜阿平博士学位论文:《乡土秩序与家户工业发展——对昌五镇家户酒厂的案例研究》(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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