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汉住进情人家寻欢身亡

六旬老汉酒后寻欢时猝死 发廊老板带儿子一起抛尸_科发网络新闻网
六旬老汉酒后寻欢时猝死 发廊老板带儿子一起抛尸
武汉晚报讯(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孙思)六旬老汉接受“特殊服务”时兴奋过度,心脏病发猝死。发廊店老板陶明(化名)担心丑事张扬出去,不敢报警,叫上未成年的儿子,一起骑摩托前往河边抛尸。近日,新洲区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判处陶明管制一年六个月。 老汉猝
  武汉晚报讯(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孙思)六旬老汉接受“特殊服务”时兴奋过度,心脏病发猝死。发廊店老板陶明(化名)担心丑事张扬出去,不敢报警,叫上未成年的儿子,一起骑摩托前往河边抛尸。近日,新洲区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判处陶明管制一年六个月。
  老汉猝死
  张某62岁,退休在家,儿子和他同住,女儿嫁出去了,家里还照顾年迈的母亲。张某的妻子在女儿一岁时因病去世,他一直没有再婚。张某平日性格不错,为人也义气,经常去找朋友混吃混喝,由于有高血压,儿子总让他少喝酒。
  去年12月26日中午,张某和朋友一起在新洲喝酒,由于朋友开车不能喝酒,张某也没有喝酒,但答应将两瓶白酒带回去喝,朋友也不知张某最后喝了多少酒。“我有点事,你们先走吧。”张某让朋友先走,自己却来到了陶明的理发店。
  下午四点左右,陶明正坐在理发店门口玩手机,张某进来就直接要求“特殊服务”。 “你的眼睛肿了,不能乱来”,陶明推辞了下还是接了生意,随后打了一个女子的电话,让她来理发店的地下室。但蹊跷的是,大约十五分钟后女子以买东西为由出了店。
  过了一会,女子还没回,陶明觉得不对劲,下楼查看发现房门是敞开的,陶明走了进去,看到老汉头低着朝地上,眼睛闭着,身上的衣扣解开着,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陶明赶紧给张某掐人中,换手按压施救,可是张某明显没有生存迹象。
  抛尸河边
  陶明见状顿时慌了神,虽然第一反应是报警,可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张扬出去,房东肯定会找他扯皮。随后,陶明用双手夹着老汉的腋下往外拖,试着拖了一下,拖不动,就打电话找来了16岁的儿子,让他帮忙一起抬出去,丢在举水河河边。
  当晚,趁着夜色,陶明骑上摩托,将张某捆住,到了河边空地上不小心将尸体滑落,陶明就顺势推了出去。为了“缩小线索”,分散证物,回到家后,陶明将张某的财物放在一个蛇皮袋子里,骑着摩托一直往北,在另一个偏僻的堤段丢了下去。
  27日清晨,七十多岁的吴某在河边锻炼身体,走到健步道结束的地方,发现了“不要的衣服”丢在河边,走近一看,竟是一个人。吴某以为是谁喝醉酒了,但走了不到十米,觉得不对劲,就回头看了一下,惊觉是一个人被绳子捆住了,立马叫旁边带了手机的年轻人报警。31日,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后抓获了陶明,当日将其刑事拘留。
  东窗事发
  经法医鉴定,张某因严重冠心病及心肌梗死,心源性猝死病理基础,在体力活动增加或情绪激动时更容易诱发其迅速死亡。
  法院认为,陶明故意将他人尸体抛弃至公共场所,其行为侵犯了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已构成侮辱尸体罪。陶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鉴于陶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同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建议,依法可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最后陶明因犯侮辱尸体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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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六旬老汉寻欢昏迷致死 “小姐”致电其子后闪离
来源:人民网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一名有心脏病纪录的6旬翁,昨午到观塘辅仁街一分租房间疑接受&特别服务&期间,其儿子突接获神秘女子电话,称其父在&足浴&时不适昏迷,其子立即报警并赶往现场,惟众人赶至发现房内只剩仅穿内裤的6旬翁在床上不省人事,神秘女子不知所终,老翁送院后证实不治,警方初步调查相信案件无可疑,但死因仍待剖验确定,并正寻找单位女租客下落。
猝死床上老翁郑&德、59岁。案发现场为观塘辅仁街2至8号2楼一单位,上址分间3套房出租。有街坊透露,该套房由一名来自内地的中年女子租用,她曾向街坊表示自己身世坎坷,内地尚有一对年幼及残障儿女要她抚育。有街坊则指,有人经常带陌生男子出入房间,不排除有女子替人作足底按摩甚至提供色情服务。惟单位门口或楼下均无任何招牌作识别,街坊亦不清楚上址有按摩服务,相信只是招呼熟客为主。
昨午2时许,郑姓32岁男子接获一名操普通话的神秘女子电话,指其父在上址单位接受脚底按摩期间突晕倒,该女子语毕即挂线,郑感可疑致电其父,但没人应答。郑即报警求助,并赶往上址了解。郑会合警方及救护员后登楼抵该单位,果发现父亲只穿内裤晕倒床上,口吐白沫,且已无知觉及呼吸,救护员立即将他送往联合医院抢救,惜抵院后证实不治。其子得悉父亲离世消息,情绪激动。
警员封锁现场调查,在套房内发现男死者衣服及财物,另又检获按摩用品及安全套等,但租住女子却不知去向,而上址未发现有足浴招牌,不排除有人在单位内提供色情服务。由于死者生前有心脏病纪录,警方不排其接受&服务&时心脏病发致死,案件初步无可疑,警方仍找寻租住套房及致电通知死者儿子的神秘女子,以协助调查。
编辑: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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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老汉与情人寻欢发生性关系时猝死 儿子状告索赔百万元_新浪新闻
老汉与情人寻欢发生性关系时猝死 儿子状告索赔百万元
  龙虎网讯 父亲与情人在酒店发生性关系时猝死,儿子一纸诉状,将父亲生前的情人邓某及事发酒店经营者郑某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128万余元。近日,罗湖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没有证据证明两被告对死者刘某死亡存在过错,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事发老汉宾馆开房猝死
  4月2日7时许,刘某登记入住被告郑某经营的某祥假日公寓。半个小时后,被告邓某惊惶失措地从229号房间出来,对值班服务员称其在和刘某发生性关系时,刘某突然昏了过去。值班服务员立即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救护人员接电话到达酒店后,对刘某进行紧急抢救,终因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罗湖区公安分局翠竹派出所民警到场进行现场勘查和初步分析,认定刘某是在性交过程中突发死亡,排除谋杀等刑事案件的可能性。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刑警大队四中队出具的《法医学死亡证明书》认定刘某的死亡原因为“猝死”。
  意外父亲情人竟是母亲旧识
  据了解,刘某和妻子于2000年离婚,但和前妻仍然生活在一起,并一起经营一家餐馆。刘某儿子刘某超在法庭上称,邓某认识自己母亲,也知道父亲与其已离婚的妻子仍然共同生活,且一起经营一家餐馆。刘某超指邓某与父亲为偷情或者非法进行性交易,是非法行为,且导致父亲在与其发生性关系过程中有紧张、恐惧等不安全的心理因素,极易引发意外死亡。因此父亲的死亡与邓某的过错存在一定的必然关系,邓某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刘某超同时指称,父亲是在郑某经营的酒店发生意外死亡,父亲的死亡与某祥公寓的过错存在一定必然关系,某祥公寓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遂起诉两被告支付原告直系亲属刘某死亡赔偿金共计1284430元。
  庭辩发生意外已尽救助义务
  被告邓某在法庭上答辩称,自己除了和死者发生性行为之外,没有对死者实施任何可能致人死亡的侵权行为。性行为是人类非常普遍的繁衍后代的本能行为,性行为本身不会导致行为人的死亡,因此自己与死者之间发生的性行为与死者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另外,在死者发生意外后,自己也尽到了普通正常人所能尽到的救助义务。
  被告郑某答辩称,刘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不法或不道德行为,根本原因是自身疾病导致的猝死,其死亡的结果或可因时间、饮食、体能等因素的变化而改变,但不会因为地点(宾馆、酒店、招待所或其他)的改变而发生逆转,刘某的死亡结果与自己绝无关系。
  判决可道德谴责但无需担责
  罗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公安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和《法医学死亡证明书》,刘某的死亡为猝死,且没有检验出有害物质,而公安机关亦排除他杀的可能。被告邓某与死者发生男女关系,该行为虽可受到道德谴责,但邓某并未实施违法行为并对刘某的死亡存在过错。
  被告郑某经营的宾馆虽没有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但该行为与刘某的死亡并无因果关系,郑某雇请的工作人员在得知刘某晕倒后已立即致电110、120。综上,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两被告对刘某的死亡存在过错,也不能证明两被告实施违法行为导致刘某死亡。
  因原告主张两被告对刘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记者/郭彪)
  来源:南方报业网-南方日报编辑:叶真  (原标题:老汉与情人寻欢发生性关系时猝死 儿子状告索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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