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巡在黑龙

  7月17日中央纪委召开第二批巡视组名单。黑龙江被列入第二批巡视组调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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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  
  垃圾吧到吧,下他妈扯淡,哥今年碰上四回来我们这检查调查的了,神马省里的中央的,屁改变都木有,艹  
  估计安眠药脱销
  中央反四风反腐败的亮剑行动震动全球,18大以来在中央巡视组的震慑下,贪官份份落马,特别是徐才厚这位原政治局常委军委副主席的落马真的是震撼人心。据报道,目前清理徐才厚案直接连带岗位的人员80多人。军界,政界,国企,央企,传媒,黑社会等高官高官遭到调查双规降职开除,重者判刑。一年多来,全国有5万多党员干部遭到反四风违规违纪处理。7月16日中纪委召开今年第二批巡视组名单,其中就有黑龙江省在内。中央巡视组驻在黑龙江两个月,现在有问题的官员晚上睡不着觉了。大家翘首以盼,黑龙江都有哪些官员能落马。
  欢迎!
  好像针对的是省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个企事业单位关系不大  
  7月30日上午,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黑龙江省工作动员会召开,中央第八巡视组组长张基尧就即将开展的巡视工作作了讲话,黑龙江省委书记王宪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玄洪云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2014第二轮中央第八巡视组进驻黑龙江 组长张基尧  /newarea/sddy//t9896.shtml
  中央第八巡视组驻黑龙江通讯地址;  电话;0451---  0451---  专门邮政信箱;哈市12389信箱。  接受短信举报手机;  受理时间;早8点-----晚上22点。
  中央巡视组将在黑龙江工作两个月。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95、96,专门邮政信箱:哈尔滨市12388信箱,接受短信举报手机:。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早8:00—晚22:00。
  现在没人敢管黑龙江鸡西这个小黑暗的城市了,都出了人命没人管那!鸡冠区法院,执行局办案人,梁大刚,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事情,执法犯法.导致原告家人死亡,执行厅庭长吕昌斌,竟然包僻保护违纪人,被害人家属多次找都不给解决.张局长竟然说人死与他们无关.而且这个执行局还是黑龙江的行业标杆单位,你们说说,这个天下哪还有公理啦!中央巡视组应不应该查他们呢!他们工作不作为,看他们法院的宣传栏,报喜不报忧,唱的都是喜歌儿,就连简单的小案件就错了又改,改了再错,哪里有那秆公平秤啦!  在案件没有结束的时候,原告在财产担保期间,梁大刚竟然把被担保的款项私自给了被告,这还不说,还不通知原告把抵押物----房子解封,导致原告的房子没有卖成支付昂贵的透析费用,而死亡. 这给原告,雪上加霜,找他们理论庭长------吕昌斌还动硬的,又要吓下来原告电话,又是威胁.这样的国家公务员还称职么!他们如果还继续坐在这个宝座上,还要有多少人死在他们的手里呀!杀人杀的名正言顺那!
  长春东北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黑龙省高级法院、哈尔滨市中院、道外区法院、严重违法办案、司法腐败行为的举报信(一)  尊敬的中纪委领导:  我们是全国资的长春东北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输送”)全体员工,我们怀着愤怒的心情,实名向您举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道外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和黑龙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领导严重违法办案、司法腐败的情况。  在黑龙江省翔坤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坤公司”)诉长春东北输送借款纠纷一案中,道外法院和哈市中院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与翔坤公司恶意串通,肆意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通利用司法程序侵吞巨额国有资产,超标的重复查封国有资产等诸多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行为。为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国有资产不被非法侵占,现向您做如下报告:  一、道外法院和哈尔滨中院与翔坤公司恶意串通,违反案件管辖规定,受理翔坤公司的案件并进行审理是严重违法办案。  日翔坤公司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东北输送诉至长春中院,要求东北输送归还借款元。案件受理后,东北输送与翔坤公司多次提出清算和解而中止审理。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09)长民四初字第38-2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翔坤公司的起诉,翔坤公司上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二审审理中,日翔坤公司却以同一案由同一事实和理由向道外法院对提起东北输送诉讼。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2)吉民三终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裁定,指令长春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审理。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2)长民四重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照被翔坤公司撤诉处理。  道外法院受理、哈尔滨中院同意道外法院受理翔坤公司的案件并进行审理的行为,是对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公然违反。该法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都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关于《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本案中,一审翔坤公司于日以借贷纠纷为由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受理此案并查封了东北输送的100%股权和机器设备,并于日做出裁定。日,一审原告翔坤公司不服裁定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与此同时,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做出二审裁定的情况下,又于日向道外法院以同样的案由提起诉讼,道外法院在明知此案仍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中,却违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再次受理了此案,进行重复立案。并在日做出查封被告东北输送机器设备和100%股权的民事裁定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然而,道外法院受理翔坤公司的案件后却并未在其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东北输送,而是在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2)长民四重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按照被翔坤公司撤诉处理之后。延迟送达时间长达4个多月,其目的就是为规避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受理并进行审理的事实。这一违法受理立案、不按法定期限送达起诉状副本的行为,不仅是对民事诉讼法第35条的公然违反,而且还是对我国民事诉讼法案件管辖规定的公然违反,更是道外法院与翔坤公司恶意串通、侵吞国有资的铁证。  道外法院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无权管辖、受理翔坤公司的案件是明确的。道外法院的级别不能管辖本案。按照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且自日起执行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商事案:1.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8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依照上述规定,即便按地域管辖本案应当在哈尔滨市审理,也应该由哈尔滨中院管辖受理。更何况道外法院对本案不仅不具有级别管辖权,而且也不具有地域管辖权。因为东北输送的住所地是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1766号,按地域管辖之规定,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是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且,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日受理此案。对此,东北输送依法向道外法院提出了书面级别和地域管辖异议。同时在日东北输送的答辩状中再次明确提出“答辩人管辖问题已经提交了书面的异议书,答辩人认为该案在贵院审理既违背了级别管辖,也违背了地域管辖。”日一审庭审时,东北输送答辩时再次明确提出管辖异议。然而,道外法院对东北输送提出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异议,仅就地域管辖异议做出驳回裁定,同样,哈尔滨中院也仅对道外法院就地域管辖异议做出驳回裁定进行审查后予以维持,而对东北输送提出的级别管辖两级法院根本就不予理睬,就径行进行实体审理。然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9〕17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裁定。同时,第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将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做出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做出裁定。第六条规定:被告以受诉人民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做出裁定。
  根据上述规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果将依法应由其审理的本案交由道外法院审理,应当做出裁定;上诉人对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做出裁定。本案中,一审东北输送以受诉人民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规定为由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哈尔滨道外区人民法院和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没有就级别管辖做出裁定,仅对地域管辖做出了裁定。显然,哈一尔滨市中院违反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剥夺了东北输送就管辖异议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上诉权。对此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就级别管辖提出异议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函》中规定,违反级别管辖,强行作出实体判决的,以违反审判纪律对有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道外法院在明知自己既无地域管辖亦无级别管辖的情况下,不惜违反审判纪律,拒不将本案依法移送给长春市中院管辖、受理;对东北输送提出的级别管辖和地域异议,仅对地域管辖作出驳回裁定,故意回避级别管辖拒不作出裁定,哈尔滨中院亦仅就地域管辖作出维持裁定,亦刻意回避级别管辖。哈尔滨两级法院对对东北输送提出的级别管辖不依法作出裁定,就由道外法院先行审理,进而作出实体判决的行为是典型的严重违法办案。  二、道外法院违反法律规定超标的、重复查封问题  翔坤公司以借贷纠纷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年9月1日根据翔坤公司的诉讼保全申请,长春中院裁定查封东北输送所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日,在该案尚在长春中院审理过程中,翔坤公司在道外法院以相同案由对东北输送提起诉讼。日,根据翔坤公司的申请,道外法院再一次将东北输送的厂房、机器设备查封。此时,东北输送被长春中院查封的财产尚未解封,应属于重复查封。并且,东北输送被查封的财产价值两个多亿,远远超过争议的金额,属于严重的超标的查封。道外法院的查封行为,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是严重违法的重复、超标的查封办案行为。该违法查封行为,致使东北输送无法经营,全体员工生活无着,面临极大的社会稳定问题。
  (待续)
  长春东北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黑龙省高级法院、哈尔滨市中院、道外区法院、严重违法办案、司法腐败行为的举报信(二)  三、哈尔滨中院在本案二审时,再次严重违法。  东北输送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大量新的证据。哈尔滨中院于日和日先后两次开庭,但仅就一审程序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对于东北输送提交的案件实体方面的新证据没有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辩论,对代理人关于案件实体方面的代理意见也没有提及或采纳;在此情形之下,哈尔滨中院突然作出了二审判决,判决书也丝毫未提及新证据,这样未开完庭就作出判决的行为实属荒谬!哈尔滨中院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剥夺了东北输送的诉讼权利。两次开庭,东北输送均向二审法院提交了新证据和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但二审法院却既不审查、组织质证,又不向东北输送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这是哈尔滨中院与道外法院上下其手与翔坤公司恶意串通、权钱交易的必然。  四、哈尔滨中院与道外法院将假借据认定为真借据是典型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  1、本案实质上是企业并购未成功所产生的并购纠纷,而非“借款”纠纷。  其一、日,东北输送和翔坤公司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书》约定从日起,将东北输送交给翔坤公司经营。实质上应为翔坤公司并购申请人企业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并购,而非单纯的委托管理行为。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可知,翔坤公司在委托经营期间所有注入资金均应为投资而非借款。  其二、翔坤公司骗取了东北输送及上级主管机关的信任,涉嫌非法窃取国有资产。2008年时,东北输送为运营状况良好的国有企业,评估资产约2.7亿元,负债约0.9亿元,净资产约1.8亿元。为了加快发展以顺应企业改制的需要,2008年下半年,东北输送多次与国际煤机集团(IMM)协商企业并购事宜。协商期间,翔坤公司以国际煤机集团下属公司的名义(事实上,翔坤公司当时仅为注册资本50万元的民营公司,与国际煤机集团没有任何关系)与东北输送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书》,并且,翔坤公司在托管经营期间的实际控制人为于铁义(时任黑龙江龙煤集团物资供应公司总经理,现涉嫌贪污、贿赂被黑龙省人民检察院侦办)。  其三、翔坤公司托管经营的目的就是为并购东北输送。期间所有资金投入都认定为对并购企业的投资。但在托管经营期间,由于翔坤公司没有过经营管理煤机设备的经验及相关管理团队,加之资金短缺、对并购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压力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利用已全面控制、占有、支配申请人的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公章印鉴、财务、人员管理等的优势地位,将其经营性资金投入自己搞了两张《借据》以规避投资风险,据以起诉的两张借据均是虚假的、非法的,因为两张借据所列元的借款并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资金来源也无证据证明这元通过银行汇入东北输送帐户,也不能证明为东北输送所用。因为当时东北输送全部被翔坤公司接管,东北输送只有一个留守处代表东北输送。  2、两张《借据》所载明的日期均为日。签字人赵立贵是吉林省翔琨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吉林省翔琨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翔坤公司全资设立的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和翔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为葛艳华。当时东北输送实际上已名存实亡,人、财、物、印章、账目等一切生产经营要素均被翔坤公司实际控制,而法院却以此来认定借据是东北输送的真实意思表示实属事实不清、是非不明。况且,据赵立贵证言可证明,在借据上签字前曾给葛艳华打过电话,是葛艳华指示他签字的,并且,签字时借据上并没盖有东北输送公章,那时东北输送的印章是翔坤公司撑管的,借据上东北输送的公章是翔坤公司后来自行加盖的,由此可进一步证明翔坤公司是以东北输送的公章自已伪造了两张借据。  3、《翔坤公司与东北输送协议书》不能作为证据在本案一审中使用。  《翔坤公司与东北输送协议书》签订于日,该协议属于翔坤公司诉东北输送(企业借贷纠纷)一案诉讼中达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协议书》正是翔坤公司,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东北输送诉讼案期间为达成和解而签订的。因此,该协议书不能在本案一审中作为对东北输送不利的证据使用。一审道外法院判决书第26页认定“但被告在双方托管关系结束后,仍于日与原告签订《协议书》对欠款事实及数额予以确认,说明原、被告间借贷关系客观存在。”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4、日《长春东北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留守处工作安排会议纪要》第五条,国际煤机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为东北输送注入2000万,加之龙煤的600万,都要用于还职工欠款,东北输送这期间所需的流动资金,由国际煤机另行筹措。该会议纪要表明,翔坤公司从东北输送接管之处所有投入资金均为经营性投入,而非借款。  五、黑龙江省高院驳回东北输送再审申请是对其下级法院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公然袒护。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继续。  在本案程序严重违法、两张借据明显伪造的情况下,道外法院于日作出(2012)外民三初字第2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长春东北输律错误。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黑龙江翔坤物资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元”。面对国有资产被翔坤公司利用司法腐败侵吞的危险,东北输送愤然上诉于哈尔滨中院,寄希望能依法纠正道外法院的错误判决。然而,哈尔滨中院却于日作出(2013)哈民四商终字第2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东北输送三干多万元国有资产就这样被翔坤公司利用司法腐败侵吞了。但东北输送一干多的员工相信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于是在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受理了再审申请并进行了听证,听证中,主持听证的法官通过询问,从程序上查明了翔坤公司一案两诉、道外法院重复立案、无权管辖的事实。从实体上查明了翔坤公司据以诉讼借据上的公章,是翔坤公司利用撑管东北输送公章之机所加盖,东北输送并没出具借据,所谓借款三干多万元资金银行转帐数额与借据载明数额严重不符的事实。面对如此清楚的事实,在主审法官给领导汇报后,不仅不予纠正予以重审,反而在日作出(2014)黑高民申二字第1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东北输送的再审申请。省高院在驳回中理由中,在实体认定上依然继续坚持了一、二审的错误,对其查明的案件事实闭而不谈。在程序上,对一、二审的违法行为公然袒护。裁定称对原一审法院违法管辖的行为因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申请再审事由不予审查。省高院这是为不予纠正原一、二审违法办案行为寻找的借口。目前仍然行之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根据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足以确定再审事由成立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径行裁定再审。省高院无视最高人民法院有效司法解释拒不对本案进行再审,是赤裸裸的三级法院共同司法腐败。  综上所述,由于黑龙江省三级法院的法官与翔坤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系同一地域的朋友、亲友关系,加之翔坤公司用金钱铺路,所以这些法官才胆敢公然违法重复立案;公然违返级别、地域管辖规定;公然违法审理;公然违法重复查封、超标的查封东北输送财产,公然驳回东北输送的再审申请。这些法官严重违法办案的行为,不仅仅是违背民事诉讼法的审判纪律行为,而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结果。因为若无司法腐败行为存在,黑龙江省三级法院岂能如此赤裸裸的违法办案!诚如翔坤公司威胁东北输送所言:你东北输送有理在哈尔滨不好使,我们民营有钱在哈尔滨能使鬼推磨。本案今天的结果,正是金钱使法律天平倾斜,使司法正义被歪曲,使法律的尊严被践踏!  尊敬的领导同志,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今天。我们实名举报黑龙江省三级法院公然严重违法办案,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行为,请您查处!依法追究违法办案领导人、责任人执法不公、司法腐败行为。责令省高院通过再审撤撤哈尔滨二级法院非法的错误的判决,将本案移送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审理。不能存在一案两理违法办案行为了。再也不能容忍司法腐败继续下去了。  诚盼尽快查处并回复!  举报人:长春东北输送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1766号  电话:(65 。  日
  领导作假民无助!人民有冤无处诉!信访渠道被堵住!上告无门求关注!全市通报警围堵!再告就要被批捕!父死我残心不甘!为讨公道走在前!入地三尺寻青天!清正廉洁坐上边!人民喜乐笑开颜!化作彩虹伴青天!  
  哈尔滨平房区公安局法制科科长【王进军】徇私枉法,收受国企贪腐高管好处后违法乱纪  
  爆料:哈尔滨1.3亿元集资诈骗案幕后 人大副主任才殿国 ??  去年发生了哈尔滨市华侨出租汽车公司(简称华侨公司)经理刘桓,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挪用公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致使190余人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尽管现在已经结案,刘桓被绳之以法,似乎尘埃落定,但他捏造事实、勾结、串通原哈尔滨市外侨办主任、现市人大副主任才殿国的真相仍然被掩盖着。  才殿国充当刘桓的后台,自违法批复“哈海外联字[1997]第21号文件”侵吞华侨个人资产开始,直到发展为与刘恒沆瀣一气,利用华侨公司是政府企业的信誉,纵容刘桓非法集资等一系列活动,致使数年来市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而他却至今仍然逍遥法外。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刘桓、才殿国的违法活动并非一朝一夕,而是自1997年开始。1996年旅日华侨王丽琦,为支援家乡建设决定回哈尔滨投资,得到哈尔滨市政府及外侨办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将她介绍到海外联络服务中心,推荐了华侨公司的项目。1997年3月,王丽琦与华侨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双方各投资经营出租车合同书,出资128余万元,成为海外联络服务中心和华侨出租汽车公司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华侨投资人。  当时,哈尔滨市海外联络服务中心和华侨公司都是空壳,仅有名誉上的注册资金,他们从长春汽车制造公司以夏利车车体担保,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20台夏利车,开回哈尔滨后11个月没钱交付营运手续的资金,也无法上路经营。这时,华侨公司与王丽琦签订投资共同经营合同。  数月后,侨办即以海外中心名义购买了和兴路149号“建筑面积1000米的办公用房”评估了320万元,用其作为出资又投资到出租公司来扩大公司投资,以此房产在银行抵押贷款购买了20台出租汽车营运手续。现在我们看到的文字材料,日海外联络服务中心就向哈市外侨办提出“请示”,而时任主任的才殿国12月24日就批示并认可将“即以刘桓同志个人名义办理房产证”,“其他自然人出资”全部写在刘桓名下归他所有。  2011年2月因为刘桓集资诈骗案公安局专案组找王丽琦,这才了解了哈尔滨市外侨办开始让王丽琦投资就一直与刘桓在欺骗,在才殿国协助纵容下,刘桓的胆子越来越大,不但侵吞华侨等人个人财产、还挪用公款,花天酒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自己购买豪宅;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出入澳门赌场豪赌;致使哈尔滨市民上访,哈尔滨市政府形象严重受损。  作为在海外生活多年的华侨,王丽琦始终不明白,自己相信的故乡哈尔滨的政府为什么会出现以下的情况:  第一,为什么哈尔滨外侨办利用王丽琦对政府的信任,由刘桓出面签订了似是而非的投资合同,但合同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达到骗取她投资的目的。  第二,为什么王丽琦投资的128万元人民币,根本没有以她的名义投入华侨公司,而是以海外联络中心名义购买了公司办公房产变成国有后,又以刘桓的名义投入华侨公司,把王丽琦的投资变成了刘桓个人资产。  第三,为什么刘桓以海外联络中心“自有资金”名义“左手倒右”投资到了华侨出租汽车公司变成他个人名下的投资额,这完全是事先预谋好了的,刘桓欺骗王丽琦只作为合资人签了壹佰贰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1,282,500元)经营20台出租汽车的合同,没有去工商局和交通局登记,他们利用政府给华侨的优惠政策,将属于王丽琦的合法权益剥夺、属于华侨的盈利变为己有、而且向王丽琦收取高额管理费、向王丽琦和亲属借款不归还,将属于王丽琦投资的营运手续抵押给别人违法融资。  第四,为什么以上刘桓的种种违法活动,是经外侨办主任批准的,早在1997年,时任外侨办主任才殿国(现哈尔滨市大常委会副主任)就在海外联络中心的正式文件上批示,批准刘桓的这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见哈尔滨市海外联络服务中心哈海外联字[1997]第21号文件)  王丽琦作为旅日华侨,是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积极支援祖国建设才回国到家乡哈尔滨市投资的,这是所有海外华侨的真实心愿。她也和所有华侨侨属一样,对政府和侨办给予充分的、无保留的信任,正也是基于对哈尔滨市政府的信任才与华侨公司发生联系。  哈尔滨市外侨办及其所属的海外联络服务中心,作为哈尔滨市政府的工作部门,负有管理、联系、帮助华侨维护华侨的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但你们却以政府名义与刘桓串通一气,欺骗作为华侨回家乡投资的王丽琦等人,又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对这些人进行欺骗,损害华侨名义、利益,侵占华侨和其家人的合法财产,并将其变为己有,恶意剥夺华侨投资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利益的获得权。  刘桓作为哈尔滨市侨办的工作人员,已经因触犯刑法被绳之以法,而他的犯罪行为是在哈尔滨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才殿国的批准、支持、庇护下进行的,是同谋共犯,应当共同对已经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严重后果负责。  所以王丽琦强烈要求黑龙江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不能仅就刘桓的诈骗活动进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处理,敷衍了事,放纵刘桓背后的罪魁祸首和始作俑者才殿国,调查哈尔滨市人大副主任才殿国违纪批复的[1997]第21号文件;调查投资款项的去向和王丽琦个人投资资产的去向;归还用她投资款购买的20台的各50%,即10台的运营手续。  募集:   哈尔滨华侨出租车公司集资诈骗案受害者  请将证据、证言、联系电话、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发到。  
(爱普罗拼音) 信箱      
  我是黑龙江省富锦市头林镇西林村,我要举报我们村书记我们去哈尔滨了说解决我看又没有戏了。官官相互啊,
  我叫马宏雷是吉林省舒兰市人,日春天来黑龙江省建三江七星农场四分场47连谢斌地干水稻地活,口头协议我和母亲100天给四万六千元。快干完活的最后几天,老板媳妇《刘艳玲》领弟弟《刘晓明》来地理直接说这么干活还想要钱啊。我问他那干得不行?他说不出来!第二天《刘艳玲》又领弟弟《刘伟》黑龙江省建三江七星农场四分长《40连连长》来地理!说干的不行,没有按他妹妹刘艳玲说的干。要打我《马宏雷》!被地里干活的刘东海和冯建国拉开!当天晚上我和母亲还有冯建国,刘东海商量要工资不干了。第二天早上给老板打电话说不干了!老板同意了,让把最后这点活干完。我们几个同意了!但是要在地里结算工资现钱,他也同意了。日早上五点左右我给老板打电话,问什么时候来地理算工资。他说一会就到!6点左右刘艳玲领两个弟弟来地理!下车就说我和母亲把地里的菜油,稻种,稻苗,化肥偷着卖了。我问她卖给谁了?有什么证据说我把东西卖了!她说不出来,她又改口说我把30袋化肥没扬,偷着埋了。把稻苗扔了。我说我把肥埋那里了?她说不出来,然后刘艳玲她弟弟刘晓明把冯建国,刘东海。一个一个拉到房子后面!我看事不对劲,打电话报警110.6点半左右建三江刑警队6人两台车到地理,问谁是马宏雷。我说我是!直接把我拉车里!问我把肥埋那了?我说我没埋!刑警队把我,马桂芝,冯建国,刘东海用车啦到地南边。一个多小时没找到埋的肥!刑警队把我和母亲马桂芝拉到七星刑警队。12点左右把我和母亲送到办案区,办案民警给我录口供。我说我没干,没有这事。录完口供出屋子看到我母亲有病不行了!我说要让民警把我母亲送医院!没人管!白景亮把我拉到厕所,让我承认有埋肥的事。不要工资,刘艳玲就不告我了!我没同意,白景亮把我单独关到一个房间。第二天早上白景亮又把我和母亲马桂芝啦到厕所,让我俩承认埋肥的事。我和母亲没同意!白景亮对我实施殴打,还说我不承认就不让我母亲看病。死到警局里!母亲被公安局吓得心脏病突发!我看母亲病!下午5点左右我就承认了!口供我一字没说!是白景亮打印好直接让我签字的!体检,直接拘留15天。我母亲重病也被拘留15天。刘东海10天。冯建国10天。从拘留所出来那天我给地主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从那时起我和母亲就在建三江各个部门找领导反映被冤枉的事!每个部门都不管。后来起诉,法院厅长。谭俊业不顾我当庭要求办案警区出示被埋肥数量,鉴定结果,证人,口供,办案录像,和我当庭指证白景亮刑讯诱供,逼供。宣判我吗《马宏雷,马桂芝败诉!我又写上诉状,差四天过年我去法院。找厅长谭俊业取判决书!书记员说谭厅长不再,让过了年再说。正月初七我和母亲去法院,找谭厅长取判决书。书记员又说厅长请假了,让15以后在说。我正月16去法庭找厅长!在接待室谭俊业和一个工作人员给我录像,我当时就问为什么判我败诉?办案机关没有出示任何我要求出示的人证,物证。都没出示!为什么判我败诉?谭俊业没有给我任何答案!谭厅长把判决书给我,我要求他给我宣读。他没同意!只是说我败诉,并且已过上诉期。日我又找机关领导还是不管,让我去立案大厅问问。工作人员又说,立案庭、厅长不再。让我把上诉状放哪,等厅长回来再说。日立案大厅给我打电话,说周一给消息。
我就想说,我和母亲打工赚点血汗钱。
凭着良心干活拿钱,就这样对待我和母亲么?
共产党是不是灌灌相互啊?
能不能有办实事的官了?
还让不让我和母亲活了?
我叫马宏雷是吉林省舒兰市新安乡小梨花村人
身份证06551X
现住黑龙江省建三江七星农场科研所19号楼2单元203
有能帮帮我请与我联系!谢谢各位好心人帮我转发!
  黑龙江省密山市财政局扣住连珠山奋斗化工厂
下岗工人 买断工龄钱
按国家标准
赶紧给我们解决
难道密山市政府
让我们等到何时
10几年够长久了
工资跟大集体一个待遇
我们应当的钱
你们攥在手里干嘛
你们想上天啊
  巴彦县龙庙派出所违法办案 草菅人命  巴彦县公安局王局长支持,纵容,包庇   我叫谷立波,是黑龙江省巴彦县龙庙镇彦龙村人。我对巴彦县公安局王局长支持、纵容、包庇龙庙派出所违法办案,逼死我父亲谷云龙的问题,多次上访至今未得到解决。  一、谷云龙打伤崔伟臣一案已作为行政案件处理结束,又直接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违法  日,龙庙镇彦龙村村民谷云龙因土地边界纠纷与本村村民崔伟臣发生争执,用锄头将崔头皮打成撕裂伤。  日,龙庙镇派出所对谷云龙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该案已处理完毕。  随后,龙庙镇派出所又直接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日,对谷云龙刑事拘留,追究刑事责任。  我的异议:上述行为违悖《行政处罚法》第24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公安部法制局关于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办理后原行政案件如何处理的电话答复》 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如果行政案件尚未结案,可以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无需履行撤销手续。如果行政案件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应先行撤销行政处罚,再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王局长答复:依据医院出具的崔伟臣头皮受伤诊断,对谷云龙作出拘留处罚。崔伟臣不服,要求做刑事鉴定。鉴定结论轻伤,龙庙派出所就对谷云龙采取刑事拘留、报捕,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正确合法。  我对王局长答复的异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崔伟臣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有两个法律补救措施,一是申请行政复议,二是行政诉讼。龙庙派出所直接转为刑事案件处理,无法律依据。因此,应确认为程序违法!  二、对谷云龙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证据不足  日,龙庙派出所以崔伟臣的法鉴鉴定结论是轻伤二级为由,对谷云龙刑事拘留。  我的异议:本案在刑事侦查中作了两次司法鉴定:日,(黑巴)公(刑技)鉴(法临)字(2015)65号鉴定书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头皮挫裂伤;日,《关于被鉴定人崔伟臣的补充鉴定意见说明》 现办案单位又提供新相关材料,述其头皮创口为三处,原病例中少写一处。若此情况真实确切……其头皮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龙庙派出所在未确认“新相关材料”真实确切的情况下,就以“轻伤二级”作为依据,对谷云龙采取刑事拘留,证据不足。  日、29日,龙庙派出所调取了6份证据用来证明新相关材料真实确切,无论这6份证据能否证明新相关材料真实确切与否,都能说明其在采取刑事拘留时,知道证据不足。  2015年11月初,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巴彦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足以确认对谷云龙刑事拘留证据不足。  王局长答复:报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认为整个侦查活动合法,符合法定程序获得的证据有效确实充分,才批准逮捕申请。到起诉环节,检察院认为证据需要补充继续完善,才退回补充证明。  我对王局长答复的异议: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规定,完全可以认定本案退回侦查的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王局长用了一个“需要补充继续完善”掩盖“证据不足”,回避了龙庙派出所对谷云龙采取行政拘留行为违法,真是煞费苦心!  既然王局长同意检察院批捕环节认定“证据充分”,不同意检察院起诉环节“证据不足”的认定,就应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八十五条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规定处理的规定办理,事实是没有这么做?既然不能理直气壮的向检察院说明,就该依据规定第二百八十四条 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文书后,应当按照补充侦查提纲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规定在一个月法定期限内完成补充侦查。可是,在谷云龙死亡前两个多月时间里仍未补充侦查。  王局长既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什么不按规定“说明理由”,移送检察机关?说明其心中承认“对谷云龙采取刑事拘留”证据不足。  三、崔伟臣涉嫌诬告陷害罪,视而不见  构成谷云龙刑事犯罪的依据是鉴定意见“轻伤害二级”,认定“轻伤害二级”的依据是“新相关材料”中的第三处伤口——椭圆形小伤口(长度不足一厘米)。若此伤口真实确切,谷云龙构成故意伤害罪;若此伤口虚假,则崔伟臣构成诬告陷害罪。  我对第三处伤口——椭圆形小伤口的疑问:  1、崔伟臣在接受办案人询问时、在医院治疗向大夫讲述伤情时、在第一次鉴定向鉴定人讲述伤情时,均未说出头上受三处伤,其中一处是“小的椭圆形”伤口。崔伟臣不讲 “小的椭圆形伤口”?是不存在还是另有隐情?   2、崔伟臣于日住院治疗,6月27日出院,7月1日找主治大夫张威写一个当时有一个椭圆形小创口没有记录的证明。崔伟臣是怎么知道有一个椭圆形小创口没有记录的?找张威大夫开具了椭圆形小创口的证明,为什么第一次鉴定时不提供?  3、张威大夫在日接受办案人讯问时说,“崔伟臣后来找我给他写一个当时有一个椭圆形小创口没有记录的证明,我当时没给写,后来崔伟臣找院长何诚新,何院长指使医务科长李亚文办理,李亚文找的我给崔伟臣做了一个补充记录。”张威大夫先是不给写,后来为什么又给写了?  4、谷云龙用锄头打了崔伟臣头部一下,能打出一个纵形创口是可信的(锄板是直的),同时还能打出一个小的椭圆形创口吗?  龙庙派出所对上述四个疑问未查清,凭什么认定谷云龙故意伤害罪,凭什么不认定崔伟臣诬告陷害罪?  王局长答复:说崔伟臣涉嫌诬告陷害罪,你拿出证据来!  我对王局长答复的异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 公安机关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依据该规定,有关证据应由公安机关侦查收集,不应由我提供。  四、谷云龙之死与本案有直接因果关系  日,谷云龙取保候审。日,谷云龙因心脏骤停死亡。  我认为:产生心脏骤停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心源性疾病,另一个则是精神压力。谷云龙生前无心源性疾病,因而其原因就是精神压力。谷云龙因打人已被行政处罚,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对其会产生一定的精神压力。但是,这还不足以引起心脏骤停。谷云龙家属因不服巴彦县公安局追究谷云龙刑事责任,向省巡视组写上访信反映。日,巴彦县公安局派该案办案人到谷云龙家中谈话,由于谷云龙已死,谈话内容不可知。但办案人与谷云龙谈话后,又与谷云龙儿子通话。通话中办案人表示出不满意,说:“你上访了,下边就有这么多啰嗦事吗。”。由此,可知办案人与谷云龙之间的谈话内容应是与上访有关。办案人走后,谷云龙一言不发,极端苦闷。日,突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终未能挽救其生命。发病到死亡仅一个多小时。  上访信告的是办案人违法办案,交由办案人处理上访信,谷云龙必然对案件能否公正处理感到极端失望,因此而形成的精神压力导致了其心脏骤停。因此可以认定,谷云龙之死与龙庙派出所违法办案有直接因果关系。  王局长答复:谷云龙死亡与本案无关系。仅此一句,然后拒不回答。  五、将上访信件交给被告的人处理,违反信访纪律  巴彦县公安局将上访信交给被告的办案人处理,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规定,应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处分。  王局长不予回答。  上访人 谷立波
  @ah3938425 ir    gz
  没治了谁来也没用,司法太腐败,中国司法说是为民实际上是为钱,有理没钱别想打赢官司,张基尧巡视组上次来了至今没有音信。习近平司法改革成效由人民评判,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说已喊了多少年,怎么改也不能超改超不讲法理吧?按原高计购买的半地下室商品门市面上房,被子先进户右邻封墙隔断台阶通道,依据民法通则83条起诉主请求;排除妨碍、侵权、赔偿,三级法院以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七次枉法,所诉百所审驳回,事实具在,证据确凿,五位证人证明开发商说是让先进户,进户后找物业解决,原高设计都有是有台阶通道的,这是交由物业后由于物业管理不善造成的,谁同以堵的就让谁给你另修,他能堵就能给你另修,任命人无权改变原设计,法院不采信,检察院抗诉同样以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与无法律依据、证据判决书照本宣科。习近平总书记说司法公正是灵魂生命,灵魂都有没了生命还能存在吗?
  没治了谁来也没用,司法太腐败,中国司法说是为民实际上是为钱,有理没钱别想打赢官司,张基尧巡视组上次来了至今没有音信。习近平总书记说司法改革成效由人民评判,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说已喊了多少年,怎么改也不能越改越不讲法理吧?按原计购买的半地下室商品门市面上房,被先进户右邻封墙隔断台阶通道,依据民法通则83条起诉主请求;排除妨碍、侵权、赔偿,三级法院以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七次枉法驳回,所诉百所审,事实具在,证据确凿,五位证人证明开发商说是让先进户,进户后找物业解决,原高设计都有是有台阶通道的,这是交由物业后由于物业管理不善造成的,谁同以堵的就让谁给你另修,他能堵就能给你另修,任何人无权改变原设计,法院不采信,检察院抗诉同样以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与无法律依据、证据判决书照本宣科。习近平总书记说司法公正是灵魂生命,灵魂都有没了生命还能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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