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张湄公河行动剪刀手照片p成剪刀手

简历不要输在照片上,要不要附照片?怎样拍?
作者:实习僧 来源:实习僧&公众号
在就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毕业生们为了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费尽心力。而简历,由于担负着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第一次沟通的重担,甚至具有“能否有第一次见面机会”的决定权时,细节部分也被越来越多的求职者注重起来。一份好的简历能更有效的告诉看简历的人,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如此说来,找工作就好比找对象,第一印象格外重要,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在简历的内容、版式、颜色、创意上下足了功夫。那么,简历上究竟要不要附照片?应该附什么样的照片?这样的成绩也被越来越多的求职者关注,尤其是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小小一张照片,几乎成了大先生求职的开端。有大学应届毕业生认为,“照片会给我带来意想不到的机会,如今和以前不一样,竞争这么激烈,履历表上的照片就是‘门面’,如随意拍一张的话,就输在第一印象上了。”简历照片在HR心中的地位是什么样的?一张照片的好坏,真的能决定你的前程吗?听听HR们怎样说。人力资源部门在挑选简历时对照片的认可程度有多少?此前有媒体对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士进行过调查,得到的答案恐怕要让很多人绝望。在HR浏览简历的几分钟工夫里,照片最多只能得到5%的注重度,甚至很多没有照片的简历,由于出色的内容,也能迅速得到HR的认可。更有资深的人力资源专家很直接地表示:根本没有必要把工夫浪费在照片上,简历照片朴实、大方就好,公司招人,次要还是看求职者的知识、技能,看你毕业的学校和专业,看你接受过什么样的培训,参加过哪些项目……如果求职者过分看重照片的作用,难免有“本末倒置”之嫌。并不是一切公司都看重简历照片的。比如在很多“技术挂帅”的高科技公司,在“知识密集型”的IT公司,还有在很多公司技术部门的招聘信息上,求职者很难找到“请在简历里附上一寸近照”的要求。在应聘这些公司和部门的时分,简历照片并不占次要地位,甚至在有的时分,照片还要给本人的资历、学历“让路”,以免喧宾夺主。照片不需求费太多精力预备,并不代表一切的用人单位都不注重外貌。有些职位,比如文秘、公关、销售,对外貌还是有一定要求的,但这种要求并不是所谓国色天香、玉树临风,而是端庄、整洁、大方。如果求职者的艺术照片把本人拍成大美女、大帅哥,也有可能惹起招聘人员的兴味,毕竟美总是令人向往的,但前提是你对本人的容貌要有绝对的自信,如果HR因猎奇心态留意了你,但见面之后大失所望,恐怕结果会更糟。而且,一旦因“诚信”二字惹起惹起HR们的反感,那就得不偿失了。  虽然照片在简历中的注重度并不太高,但选择一张好的照片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简历加分。那么,在简历照片的选择上应该留意些什么呢?1、切忌照片与本人笼统差别过大,普通运用1-6个月的近期免冠照片,应该首选可以展现本人气质的相片,但不要有太大差距,做到可以真实表现自我。  2、梳理一个看起来大方得体、整洁的发型,不要把头发弄的古灵精怪、张牙舞爪。  3、如果你是一个女生,可以画个淡妆,使人看起来会显得比较有精神,但切记不要化烟熏妆或者是浓妆。  4、服装的搭配很重要,你可以选择正轨的职业套装,切忌太休闲的服装。  5、精神饱满、气质很重要,不要精神沮丧、萎靡不振,所以照相前一晚保证本人有充足的睡眠。  6、照相时要记住,必须选择拍正面照或者是前侧面照,如果对方没有要求的话,最好不要放全身照或者是全侧面照。  7、面对镜头的时分,表情要自然,不要带着怒气。  8、照片的尺寸以1-2寸的证件照为主,或者清晰的半身照也行。  9、照相馆的选择很重要,应选择正轨的专业照相馆,不要去街上的大头贴或者是即时取相的地方,太随意的照片也无法让HR感到你对所求工作的注重。听说用手机找实习 一定要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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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走,也许你更感兴趣我的天呢,这章我真的是看哭了,太好看了??
【一切都是AU架空,OOC出没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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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台睡得极不安稳。
他时而梦见明诚淹死在黄浦江中,时而梦见明诚被人拿刀刺穿了心脏,又或是梦见爆炸之时明诚为了护住自己葬身火海,桩桩件件,就像是电影胶片播放时的重重边框黑影,一节节攀附在他的心上。漫无边际的黑暗从他的脚底生出,又像蛇一样的缠绕住他的脚踝、小腿、膝盖,并不断向上延伸,他只能站在黑暗里揪住胸口大声的喘息,却喊不出声音,也不知道出口究竟在哪里。
明台独自一人挣扎着,又恍惚听见了明诚的声音,心焦火急的想要摆脱束缚朝明诚的方向而去,却一抬头看见了一处明亮的彩绘玻璃窗。他认得,那是国际礼拜堂的景象。而明诚,正西装革履的站在圣台前牵起了穿着一袭婚纱的女子的手,朝他笑道。
“明台,戒指还给我。”
明台惊醒了。
疼痛和酸楚排山倒海而来,如同高山压在了他的身上,又仿佛是汽车轧过他的心脏。他猛地睁开眼睛,心口狠狠挤压在了一起,慌乱的在胸前摸了一把,却没有摸着东西,焦忙的坐了起来,在脖颈上胡乱的摸索。最后终于手指一捏拉出了脖子上的链子,顺着把因为睡姿落到后颈的戒指给转了出来。
明台看到戒指,心才微微定了下来,吸了吸鼻子,小心的把戒指又塞回了衣服里,身旁的明诚也跟着坐了起来。
“怎么了?又梦见什么了?”
明诚一晚也没怎么睡。明台时常梦呓,又总是慌乱的低哼,手脚也乱挥,明诚怕他再出什么事,便一直盯着他,见他皱眉不舒畅了便轻轻拍着他的背哄着,又或者在他耳边吟些小时候常哄他入睡的歌。断断续续的直到天微微发亮,明诚稍松懈些,就听见明台惊呼一声,倏地坐起来东摸西摸的,也不知道在找什么。
明台听见明诚的声音,又记起了梦里的最后一幕,颤颤巍巍的不敢转头。明诚见他浑身发抖也不搭理自己,以为他又是魇着了,又叫了几声,便想着下床去找个医生来帮明台看看,才掀开被子,就被忽然转身的明台抱了个结实。
明诚的右手僵着不能动,只用左手揽住了明台的肩背。小家伙的头埋在了他的肩窝,一搭一搭的抽着气,又因为两人紧贴在一起而传来了明显的颤抖,连带着明诚也感受到了一股没来由的心酸,心里莫名的伤感起来。
“怎么了?我在这呢,别怕……”
明诚拿下巴轻轻地蹭着明台的头发,又低沉的问了一句,明台却只是摇头,发丝在明诚的脖子上蹭的痒痒的,活像一只和人撒娇的猫。明诚把他抱紧了些,又亲了亲他的耳朵,“我的小奶猫,梦见什么了?”
明台在明诚怀里缩了一会,才抽着鼻子哑声说,“梦见你不要我了。”
明诚失笑,“我的小少爷,就算你不要我了我都会死命的赖着你,你这辈子就别想着我会不要你了。”
明台这才放开了明诚,坐在床上擦着眼睛,像个孩童,“我就是做了噩梦……好多噩梦……都是你不要我了……”
明诚看他揉眼睛,拍开他的手从床头柜上拿了手帕帮他擦拭,“我不会不要你的……都梦见什么了?”
“梦见……”明台说着又哽咽了起来,眼里也氤氲起水汽,“梦见你死了……还和别人结亲了……”
明诚听了这话,才笑了起来,低声道,“你真是老天派来治我的。”又帮明台擦了擦鼻子,“我死了还怎么结亲?游魂啊还是冥婚啊?看样子以后不能给你看那些怪力乱神的书。”
“你怎么还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呢!”明台红着眼不满道,“要是那把刀稍微的偏一点,你可能就没命了!”
“好,我错了。”明诚应道,“多大的人了,还和小时候一样哭鼻子,从昨晚哭到今天早上……”
明台这才环顾起四周,发现自己居然身处医院病房,又惊奇的看了明诚一眼,“我怎么在医院?我不是在大姐那里睡觉的吗?”
明诚见他确实迷惘不知,才将昨晚的情况大致说了一遍,又揉着明台的手指尖,“大哥大姐被你吓了一跳,就见你喊着我的名字,也不知道你是受了什么刺激。大概也是最近的身体缺了些什么,居然还梦游,等会我陪你去看看医生。”
明台低低的嗯了一声,微微打了个哈欠。明诚又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小家伙,你是有多少心思都放在想我是不是会离开你这件事情上了?”
明台推着明诚躺回了床上,自己趴过去看明诚右臂的伤,喃喃道,“本来不想的,但是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他放不下。
前后经历了明锐东的重病和明诚的重伤,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冲击打开了明台前所未有的顿塞:家人伤痛,他自然揪心担忧、难过悲愁,但是明诚伤痛,他却会一起跟着伤痛,甚至更甚。明诚已经融进了他的生命,明诚的一分一毫都牵动着他身体相应的部分,明诚就是他自己,他可以不顾其他的人物,唯独不能失去明诚。
那是挖心抽骨的痛苦,只要稍一想起都会让人疯狂和生不如死的感受。痛苦到居然让他在这么笃定的爱情里患得患失,甚至一夜恍惚到梦游,又梦到明诚抛下他而成婚,若是放在以前,必然是不可思议至极的。
明台胡乱想着,又觉得自己可笑,明明自己就趴在明诚的胸口,他的阿诚哥心跳还强健有力,他还和自己拥抱着,于是闷闷的说,“阿诚哥,你亲我一下。”又抬起头来,“不,要两下……你还是多吻我几下……”
明诚自然不会拒绝,垂头含住了他的唇瓣,轻轻的吮了几口,便伸入明台的口腔微微搅弄起来。明台仰着头和明诚接吻,往上蹭了蹭身体,全身都压在了明诚的身上。清晨的气息清爽,外头传来几声鸟鸣,两人贴着嘴唇吻了一会才分开,明诚柔声道,“不要想,我就在这里。时间能走多久,我就陪你多久。”
明台点点头,明诚又转头看向床头的钟,也才五点有余,便轻声问道,“还要睡一觉吗?”
明台摇头,翻身卧在了明诚身边,“我想和你说话。”
“昨晚也没睡好,”明诚心疼的揉了揉他的头发,又凑过去蹭明台的脸,“看到你那样,我也吓得不敢睡了。”
明台被他蹭了蹭,却嫌弃的往后躲了躲,“胡渣。”
“刚刚亲你的时候你不说呢?”明诚笑道,“先前都还抱着我不放手,现在倒是嫌我了?”
明台忙说,“不嫌你,只是嫌你的胡子。”
明诚又笑了起来,“那和我说说,你都梦见我和谁成亲了?”
明台不高兴的咬了明诚的手指一口,“你还想知道那女的是谁?!”说着自己背过身去赌气道,“你还要我把戒指还回去,你怎么能那么坏呢!”
明诚便侧身靠了过去,但是右手也不能动,只好把脑袋架在了明台的脑袋上,“我还没给你鸽子蛋呢,怎么会把戒指要回去?”
明台听了,猛地转过身来,越发气道,“你还真想要回去?!”
明诚笑出声来,明台这才发现自己又被明诚调侃了,便更加的恼火。明诚见他是真的正经了起来,便收了笑,忙牵了他的手,“只是想逗你笑,没想到惹恼了你。”
明台垂下眼睑,慢声说,“我怕你离开我,任何一种形式都不行。我昨晚梦游,你说我一直哭喊叫着你的名字,但是我记不得我都做了什么梦,是有多可怕才会让我那么害怕。”
“多可怕都不怕。”明诚劝哄着,“我就在你身边。”
明台却摇头,“我又想知道那是什么梦,又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梦。那肯定不是好梦,肯定非常非常的吓人,但是我又想知道那究竟是多么难受的事情,万一以后真的发生了,我应该怎么办……”
明诚体会到一席话里的不安,深深自责自己没有保护好明台,亲吻明台的额角,“除非生离死别,我绝对不离开你。”
明台凑上前抱紧了明诚的脖子,“不要,就算死都不离开。你刚刚还说时间多久就陪我多久的。”
“好。”明诚也环住明台,“不离开,死都不离开。之后发生任何事情,不管有任何的波折,你都不用怕,都由我来解决。”
明台听到此处,心中虽然感动,却抓住明诚手,“阿诚哥,我们是一体的。我是你的爱人,我们是彼此的心脏,我们就是对方的一切,我们共用着一条命。但是如果我不能和你一起承担未来,那这条命就少了一半,它会散,它也会乱。阿诚哥,我想要和你在一起,不是仅仅一起谈情说爱花前月下,而是生命里一切一切,好的坏的,甜的苦的,我们一起承担。你是我的大海,记得吗?你可以给我港湾,也能让我自由的航行。阿诚哥,我不是小孩儿了,我已经是个男人了,所以不是所有的事情你来解决,是所有的一切,我们一起面对。”
明诚看着明台的眼睛,只听得那一席长篇大论,居然如同蜜糖一般。那双琥珀色的瞳仁里闪烁着坚定而热爱的光。心里又膨胀起一股又甜蜜又苦涩的热流,仿佛一个正在不断充满的热气球,飘忽的在他的心头荡悠。原来他一直还视作孩童去呵护去保卫的爱人,却已经自己努力的要强大起来,也不断的在为他们的情感而努力着。哪怕他还依旧哭的和十年前一般,内心却已经在自己的言语和思想的影响下开始潜移默化的成熟茁壮,正在成长为一棵可以和他并肩的参天大树。
“我的小青鸟……我的幸福所在……”明诚叹息着去亲吻明台的发旋,“感谢老天把你赐给了我,感谢他让我们相爱……”又腻了一会,明诚问道,“还记得当初我问过你,如果家里人知道了我们的事,你会如何吗?”
明台点头,“记得。”
“他们爱我们,我们也爱他们。”明诚亲吻明台的手指,“但是他们不一定会理解我们,我们虽然不能强迫他们去理解,但是他们也不能强迫去分开我们。”
“所以我要乖乖的,要努力的成长起来。”明台奶声奶气的说道,“我们要坚定自己,不放弃对方,不管如何,只要跟着对方走就好。”
“乖。”明诚捏了捏他的脸,明台微微笑了起来,心中也猜测明诚问这话的缘故,便问道,“是谁?”
“大哥。”明诚轻声说,“但是大哥并不知道我们究竟如何,只是觉得太过亲近,想要我们分开。”
“他要分开就分开?我不。”明台一口说的干脆,“我就不。”
明诚倒是笑了出来,“你不怕?”
“怕他做什么。”明台说到,又戳着明诚的左肩,就像那左肩是明楼一样,“他又不知道什么,自然也不会和爸和大姐说。他敢欺负我,我就找大姐。”
“但是昨晚你闹了一出,大哥肯定会采取些行动的。”明诚叹息道,“明台,无论大哥做了什么决定,你都不能和大哥发火,不能让他继续看出什么端倪。只要一到秋季,我就带你走。”
“要是他在这之前把你弄走了怎么办?”明台不满道,又难过起来,“或者把我弄走?他可能还会催着我们娶亲……要不就是不让你陪我去法国……我们不能等你伤好了就走吗?”
“不要急,我一定陪你去法国。”明诚笃定道,“无论大哥怎么说怎么做,今年秋天,一定陪你去法国。”
不要了,都不管了。这辈子明诚都只会跟着明台走,照顾他一辈子。
哪怕是罪对这已经冠用了十几年的姓氏,他也不能放弃自己的命。
所谓向往、所谓权势、所谓成就、所谓金钱、所谓繁华,和明台相比,只不过是过眼烟云,虚晃人生而已。
明诚握紧了明台的手,明台抬眼看他,对视一眼,不再有其他多余的话语。
“说定了?”
明诚重重一点头。
“说定了。”
房间里多了一个人住就意味着增加了一人份的生活垃圾和日用品,生活空间被压缩的同时环境也理所当然地更乱了。
胡歌和王凯的最大不同在于,虽然胡歌也算不上是一个多勤快的人,但是当房间凌乱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就会带着无尽的抱怨和唠叨开始整理。比如说现在,脱下来的衬衫和裤子挂在椅子上,床上是看到一半的剧本和孩子换下来的衣服,电视柜上甚至还摆着一双袜子,胡歌拎起来仔细地瞧了瞧,还好是干净的。
自从进了剧组王凯就不用房间清洁,助理到了以后偶尔会来帮他整理,主要是收拾一下垃圾和需要换洗的衣物。倒不是说王凯有多懒,只是他不觉得这个状态有整理的必要,或者应该说他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房间的凌乱。曾经无数次胡歌向他指出这一点的时候他的回答是“这不挺好的吗,乱中有序。”于是在经历过几次各种形式和意义上的斗争失败之后,他们短暂算得上同居的那段日子里胡歌认命地扛起了收拾房间的大任。
这种情况换到了现在自然也不会有丝毫改变。
胡歌对着面前王凯的行李箱发愁,他是怎么做到把所有的东西团成一团塞进箱子里去的?
王凯这时候坐在床上打电话,果果被他圈在两腿之间,胡歌听着王凯对电话那边的回复,应该是打给家里的。
“……胖了一点吧,最近没有给他量体重,但是抱起来沉了。嗯……呵呵呵,食量肯定是涨了,光奶粉就要喝以前的两倍,我估计带来的这些不够喝到回去……嗯,嗯,馋,比以前还馋,而且还长脾气了,前几天不让他晚上吃糖就哭了,从来没那么难哄。”
果果坐在王凯身前玩着他最心爱的玩具小车,听到王凯说糖,“啊”地一声转过身去,看着王凯两眼发光。
“当!”他激动地叫道。
耳朵倒挺灵,王凯翻个白眼,以后说话要注意防着他了。
“爸爸这没有糖,而且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晚上漱口之后不能吃糖吗?”王凯揉了揉儿子的头跟他讲道理。
果果大概只听懂了“没糖”这两个字,倒是听话,也不闹,有些失望地扭过头去继续玩他的小车。
胡歌把王凯随便塞在行李箱里的东西全都抱了出来,一件件整理好再放回去。箱子里有不少新奇的小玩意,多数是孩子用的,他觉得有趣,每一样都拿起来仔细瞧瞧。
果果的玩具里不同款式的半自动小车有好几个,还有一个成年人手掌大小的橡胶恐龙和三只毛茸茸的猫咪布偶,其中一只估计是太过被喜爱尾巴上的毛都秃了。
他好奇地拿起一条看起来像是带着绳子的背带,不知道是用来干什么的,看那根绳子的材质还挺结实。回头看了看王凯,还在打电话,他试着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两下,横竖长度都不对,没有头绪。
“……是,身体好多了,比我自己带着他的时候还要调皮,每天跑来跑去的停不下来,对什么都好奇,我助理一个人都带不了……嗯,大概还有半个月吧,有几场戏要补,之前落下了不少进度,不过杀青之后还要在这呆一段时间……对,我们一起回去……不是不告诉你……别别,妈你别听媒体报道的那些……”
王凯从床上坐起来,单手抱起果果走到胡歌身边,把孩子放进他面前的行李箱里,转身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去了卫生间。
果果手里拿着玩具小车坐在一堆衣服上面跟胡歌大眼瞪小眼,胡歌看看手里不明用途的绳子再看看儿子,忽然灵光乍现,到儿子身上比了比,果然大小正合适。
胡歌哭笑不得,王凯你可真有才,别人遛狗你遛儿子。
果果估计是对这东西很熟悉,拽了拽他手里的绳子又指了指自己,“啊啊。”
“知道是用来拴你的,看你爸爸把你当什么养呢。”胡歌戳了戳小家伙的鼻子。
果果睁着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神情欢快地把手里的那截绳子递了过去,瞧着那样子觉得跟小狗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索性给儿子穿戴上在房间里遛了一圈,果果也十分配合,被胡歌牵着,一摇一摆地像个努力奔跑的企鹅。
王凯的标间毕竟不大,一大一小两人几步走到了门口,王凯在卫生间里打电话,声音隐隐约约地传了出来。
“……对,是他,我们一起拍过电视剧的,以前跟你提起过……不是,没有,我说过他不知道……我以前以为我们不可能在一起所以没告诉他……妈这些事我以后再跟你解释行吗?电话里说不清楚……不是不是,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胡歌抱着果果靠在卫生间的外墙上,他给儿子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家伙果然就懂事地靠在了他肩头不再发出声音。
“……这跟孩子没关系,之前他并不想分手是我一定要离开的,就算没有果果他还是会想跟我在一起……我确定……没有,我没受委屈,我不会让自己受委屈的,你放心……没错我知道我自己也能过,如果是以前我可能还是会选择一个人,但我发现……”
王凯这一次停顿了很久,胡歌站在外面下巴搭在儿子小小的肩膀上,果果身上的味道甜甜的。他静静地等着王凯后面的话。
王凯后面的声音很小,胡歌放轻了呼吸平缓着心跳,最好连思考的声音都不要有。
“这对他很不公平,他没做错什么……而且我想他,比我曾经想象的更想他。”
他终于听到王凯说。
感觉世界静了好一会,胡歌才意识到自己深吸了一口气。
他蹭了蹭果果的脸,用力地在上面亲了一口。
“……你怎么知道的?王译翎!我就知道她藏不住事,她从小就这样……”
王凯的电话还在继续,胡歌抱着儿子小心地回到了行李箱边上,把那只秃尾巴猫塞到果果手里,抱着他重新翻捡起了箱子里的宝贝。
那只猫果然如胡歌所料是果果的最爱,他紧紧地抱住小猫的身子不断地抚摸着猫尾巴。胡歌看着儿子摸猫的样子,提醒自己一定要记得让果果离他的猫们远点,避免互相伤害。
房间的整理工作还要继续,胡歌接下来要面对的问题就比较复杂了。事实是如果你把所有的衣服裤子都团在一起放那么当你再次看到他们的时候就会是系在一起的,这很神奇。
胡歌相信王凯不是故意要把两条牛仔裤的裤腿打个死结的,而且这个结打得实在很技术,因为中间还缠着一只衬衫的袖子。
他颇费了一番功夫才把这三件彼此纠缠不清的衣服拆开,期间脑补了无数爱恨情仇,就在胡歌把衣服叠好塞进箱子里的时候有什么硌到了他的手,他探进去摸了摸,夹层里面有东西,似乎是金属。
他掏了出来,一条皮带。
有点眼熟。
王凯终于打完了电话从卫生间里出来,正看到胡歌举高了手里的东西在打量。
他定在了那。
胡歌转过头看着他,晃了晃手里的皮带。
“我的?”
名字来源于山雨大大剪的视频
前天刚入坑,刚刚看到第五遍的时候突然脑洞大开,但是对胡歌了解不是很多...要是写错了赶紧告诉我我改QAQ
一切都是我的脑洞,不要较真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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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冥露重霜风号,纵横白骨余残烧。
野火卷上了红色的旌旗,在完全烧毁之前,一席还能看清上面写着一个林字。
“小殊,活下去…为了…赤焰军…活下去…”
”父亲!父亲——!“
胡歌从梦中惊醒。他瞪开了双眼,喘着气,空洞的眼神直直的盯着头上的天花板,久久没有动作。
活下去吗…他确实活了下来,只不过…
他已经很久没有做关于前世的梦了。“前世”这个词并不准确,因为他穿越了,按“现代”的话来说是这样。他是林殊,也是胡歌。林殊的灵魂,胡歌的身体。
到这里久了,他甚至有些怀疑,梦中的那些事,那些人真的发生过也存在过吗?“那边”的记忆仿佛对他来说越来越遥远了呢…他有时甚至觉得那些真的只是梦而已,只是记忆中受伤时的疼痛却那么逼真,时时告诉着他,那不是梦。
胡歌从床上慢慢坐了起来,不打算继续睡了。他打开了电脑,慢慢挑选着新剧本。之前拍完了一部电视剧,休息了很久也是时候该接新戏了。话说林殊刚到这里的时候真的挺方的,一个自幼随父从军的人,突然穿越到发达的现代,还要做一个演员,如果不是胡歌的记忆还在的话,他大概现在正躺在精神病院里吧。
胡歌慢慢滚动着鼠标
《致青春》?不好不好,最近这种题材的太多了,没创意。
《伪装者》…恩?山影..?恩,可以接,山影的剧质量一直有保障,“胡歌”也想和他们合作很久了,只不过之前一直没有档期。也算帮“自己“圆梦吧!胡歌继续翻看着剧本,打发着时间。
早上的胡歌有锻炼的习惯,从前是在军营里和将士们一起操练,现在他早已经习惯了跑步机。
“叮咚“——经纪人姚瑶发来一条语音,”胡歌,山影那边问你《伪装者》你接了《琅琊榜》不接吗?微博上投票你当男一的人可多啦…而且如果接了的话当期正好接上,也比较省事儿…还有就是…”
“什么琅琊榜??”胡歌没有听完她发的语音,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就是琅琊榜啊!你没看吗?…”
“等等,我去看一下”
胡歌擦了擦脖子上的汗,一屁股坐在电脑前找出山影发给他剧本的那封邮件…原来在后面还有一个…《琅琊榜》?这名字有些熟悉...那时京城的说书先生时常会讲起琅琊榜中的奇人高手,这个世界也有琅琊榜吗?胡歌带着好奇点开了琅琊榜的剧本…
那是一个天下最神秘的地方,但同时,却也是天下最公开的地方。
胡歌的手开始微微的颤抖,他不敢眨一下眼睛,生怕错看了什么,他拼命想抑制住自己的颤抖,越看,越是不能,手指捏的都发白了。到后来,他近乎麻木的拖动着鼠标,看着这一份…”剧本”…
时针一点一点转动了三圈,整整三个小时,胡歌未曾开口说过一句话,也早忘了经纪人在等他回复。没有人知道胡歌的内心受到了多么巨大,仿佛地裂山摇般的震撼。他…竟看到了自己的故事!对!主角是林殊,但又不是,因为他不是梅长苏…剧本里的那个林殊浴火重生般成为了梅长苏,而自己…他看了看脚边“胡歌”养的猫,又看了看面前如此现代化的电脑,竟不知如何自处。自己经历的一切有是真是假?究竟我现在经历的和书中写的哪个是真?
胡歌选择用酒精来麻痹自己,因为他没有答案,也不愿去思考出一个答案来。
所以最终胡歌是被姚瑶从酒瓶堆里拖出来的。
“你看看你!什么样子!喝这么多酒!疯了吗?!”她把胡歌拖到沙发上,累的气喘吁吁的冲他吼着。
“疯了…?我倒希望我是疯了…我倒希望这一切都是梦是幻觉…哈哈……”
“你…怎么回事儿?出了什么事儿?失恋啦?不是吧老胡…?”姚瑶被他的状态有点吓到了,仔细想想他很久很久没有看过胡歌喝成这种样子了。
胡歌没说话,保持着笑容,眼里却没有笑意,他盯着一处看,却不像是真的在看,而是在回忆,或是想象。胡歌没有说话,姚瑶也没有出声催促,他知道,他会说的。
“如果…上天给你一次机会去…弥补…弥补曾经的…错过,去体验人生分岔路的另一条…或者说原本你人生的那条路…你会不会…”
“我呀,我这个人还挺信命的。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如果说是老天爷给你一次机会,或者我们可以理解成老天指给你了新的方向,他就像一个指路人,告诉你这条路怎么走,走下去是哪里。但是最终这条路怎么走,走到哪,去向何处,还是你自己决定。”
“人生百年有几,念良辰美景,休放虚过….”
“什么玩意儿???说人话…”姚瑶表示心很累,知道他有喝多了说英文的习惯,可什么时候开始念诗了?
“哎,看你这状态也跟你说不了剧本的事儿了,改天吧…”
”我接了,琅琊榜”
对于胡歌…不,是对于林殊来说,书中的那些情节,一幕又一幕,虽然他从来没亲眼看见,亲身经历过,但是他能感受的到,梅岭八万赤焰军冤魂的痛,震慑灵魂的疼,比心上的,更疼。
“既然我活下来了,就不会白白的活着。”胡歌独自一人枯坐在电脑前,伸出手触碰着屏幕上的那句话,一点点的念了出来。也许他不能亲手为赤焰军翻案,不能帮景琰坐上王位,但这些是他该体会的,他该经历的,老天欠他的,弥补他的,不管怎么样,他都不能错过,是真是假又如何?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来演这部戏,他又怎么可能让别人来演,只能是他——林殊。
前一段时间他演过一个话剧《如梦之梦》,这部剧是他到这里演的第一部戏,算是给自己一点时间去想明白一些事。每次排练,演出,看着其他的演员演着形形色色的人生,他都能感悟出一些道理,使心中的迷雾散开一点点。直到今天,才算是彻底融会贯通。人生有时候像一场梦,不如意的很多,人生又像是一种没有定律节奏,不必在乎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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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10月中旬入坑,11月开始自割腿肉,至今半年,产出字数37728【坦然接受了自己是个文废的事实
所有长篇均未完结,但是都断在了让人可以接受的地方【坦然接受了自己是个坑的事实
这样低产的文手居然还到了666粉,猛虎落地式感谢ORZ
如果真有宝宝想点梗的话,欢迎靖苏诚台凯歌,及凯歌一切衍生,带梗,短篇。
最后给南宝比哈特,破晓一定不会坑的【真诚
么么哒(づ ̄3 ̄)づ╭?~
剧本大纲走:/post/1dcd
戏中戏真的虐DIE,明明知道不是真实的还是剪到失声痛哭
绕绕说如果只能写一篇凯歌文会怎样去写,这份心意我们都感觉的到
感谢有你,有我们的一路相伴
剪辑:宅小南
依旧感谢&&&&帮我找素材么么哒
南山南部分来自排骨教主的歌QAQ
是真的希望两个人能永远好好的,惟愿世间始终你好
最后,素材有限,能表现出的画面没有绕绕所写的百分之一,实在抱歉QAQ
為了跟wuli繞繞女神的銅礦轉一發?(咦我也在等八二啊? (?但我也不會催的?關於《我的兄弟愛上TA》我相信會出來的?但檔期未定?(?小絕肉部尚書不是浪得虛名,我也好愛搭他的車?產出的太太們都是我的糧倉啊?原本想著可以當一條鹹魚看到這@要開始良心不安了_(:3 」∠)_(咦謝謝喜歡?秤砣們相遇相識在凱歌坑底凱歌並肩在未來所有日子裡細水長流,一路凱歌?
因为大号乱七八糟的,所以就开个小号,干干净净地把排行榜献给我的女神们。
也许你心仪的太太不在里面,也可能这个排名不是你心中的顺序。但我声明,这个只是我的排行榜,相信每一位小伙伴的心里也都有自己的排行榜。大家善意交流,不要KY。
TOP 7 &&&&
八二太太应该是唯一一位上榜却没能坚持下来的太太。很遗憾《空白格》坑掉了。我第一次看到一篇同人文能够将凯歌二人的性格以及二人之间的情感描写得如此到位,就好像作者自己就是胡歌,就是王凯。若不是清楚地知道这是同人文,我几乎就要信以为真。真希望八二太太还能回来填坑,无论多久我都愿意等。
TOP 6 &&&&
每次看到甘木茶太太P的凯歌图,我都激动地想要下楼跑圈,只想大喊:太太您是在拿原图骗我吧!!!
我相信太太的图片每一张都是精心挑选过的,所以P出来的图片才能每一张无论角度、姿势、清晰度都无可挑剔,调色、抠图这些技术层面的就更不用说了,堪称完美。(弱弱地说,手机里存满了甘木茶太太P的图片,每天都要拿出来舔一舔,真的太美了!)
另一个让我觉得甘木茶太太与众不同的,就是她的脑洞,太太似乎总能带给我许多惊喜。很少有图手能让我从一张图片中读出一个故事,但是甘木茶太太做到了,而且每一个细节都无可挑剔。
p.s.&《我的兄弟爱上TA》真的有文吗?!
情丝绕太太的《世间始终你好》是另一篇狠狠击中我心脏的文。太太笔下的凯歌美好得让我窒息。可以看得出来,太太的每一章都写得相当用心。每当我阅读的时候,我的心似乎也随着凯歌间情感的变化而起起伏伏。
情丝绕太太笔下的故事,很多细节都非常真实,仿佛亲身经历一般。很容易让读者产生共鸣,并从内心自然而然便生出了一种亲切感。尤其是一篇原背景原设定的rps同人文,如果写得太过天马行空,很容易让人觉得虚幻,如果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片段,每一个事件能够像情丝绕太太处理的那样真实且精致,我相信没有人不会为此文折服。
不过太太的每一章都不是很长的样子,看不够啊!T T
以上三位太太都是基本专注凯歌的太太,接下来的四位太太就涉及到凯歌衍生了(靖苏、诚台、拉郎),而且这四位太太可以说是元老级甚至是镇圈的人物,基本她们的粮都是从去年的十月份就有了。也正是这份坚持与真爱,让她们四位当之无愧地成为了我TOP榜上的无法撼动的前四位。
TOP 4 &&&&
追薄荷太太是从《好好走路!别晃!》开始的,当时看的我笑成了一个傻逼。那段时候,被LYB和WZZ虐的心都快碎了,这样的一篇文完完全全治愈了我!后来发现,薄荷太太的文风真的太可爱了,每一个脑洞也都新奇又有趣。当然,最让我捧腹的还是《拜见岳父大人》。这样轻松的文风让薄荷太太别具一格,吸引了我这个经不起虐的家伙的眼球。然而,这也导致即使看薄荷太太文风十分正经的文,我也总是忍不住想笑。薄荷太太你千万不要打我!
不过感觉薄荷太太似乎非常喜欢拉郎的样子,太太的璞臣肉特别香,然浩的好好打车也是让我乐的停不下来。谢谢太太带给我这么多快乐!
p.s.&薄荷太太你的cosplay照片是太太帅了!帅的我都要弯了!
相信Ksama太太的四格漫大家都耳熟能详的!不仅人物可爱,剧情也是萌吐奶!我时常会想,能够画出这么可爱的漫画的太太,真人也一定特别特别可爱吧!我最喜欢的大概就是太太漫画中人物的嘴巴了,十分有特点,相当有辨识度。每次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只要把太太的小四格翻出来,似乎心中的阴霾也全部都一扫而光了。(不过私心最喜欢的还是琰殊系列!)
TOP 1 &&&&&&&&&
这两位太太因为实在太难抉择了,所以就并列吧!
先说小南太太。小南太太可谓是镇圈的剪刀手大大,产出之多,质量之高,简直让我叹为观止!真正开始关注小南太太其实是从凯歌的《lollipop luxury》开始的,当时我看到的时候只能用目瞪口呆四个字来形容,瞬间,我就被小南太太圈粉了,并且一口气将她之前所有的视频都看了一遍,我膝盖已经完全献给她了。燃、剧情赞、精确的踩点,是我对小南太太视频最初的印象。却也足够让我掉进名为宅小南的大坑里爬不出来了。
我一直觉得剪视频是个特别高难度的技术活,所以以前看同人视频,能遇到黑科技的自然让我为之一振,遇不到的话,只要走心就都好。可是小南太太的视频,不仅仅技术含量高,其走心的程度更不用说。我觉得我除了一遍遍舔屏什么都做不了(因为对视频剪辑方面不了解,所以只能用一个门外汉的眼光来叙述,除了一遍遍地表白,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去表达我对小南太太视频的赞美)。
现在,只要小南太太有新视频出来,大概我一整天都会不停地循环播放,百看不厌!
最近小南太太似乎转战群像了,不过全是男神我依旧舔屏舔得停不下来!
p.s.&小南太太,破晓2我有声之你那还能看到吗?
再说小绝太太。如果说小南太太是视频太太中最高产的,那小绝太太应该就是文手太太中最高产的了吧?其他的不说,就冲小绝太太每一章的长度和更新频率,我就已经服她了。(可惜坑太多!)我最早看的是小绝太太凯歌的《游戏》,不仅肉香,还拉出了一对魔性的CP,陈佳明X宇文拓。(评论里对小绝太太的评价似乎是炖肉一把好手,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不过小绝太太最吸引我的不是她的肉文,而是三篇文(这三篇文让她在我心中的地位一路飙升),说来也巧凯歌靖苏诚台各一篇。
最震撼我的是凯歌的《如果羊驼有爱情》(你们能明白当我看到甘木茶、小南、小绝三位太太联手的时候,我的内心有多激动吗,眼泪都要掉下来了!),最戳心的是诚台的《万籁俱寂》,最惊艳的是靖苏的《梅园梦》(这篇在小绝太太众多文里热度并不高,但是一篇文,最戳我就是我最喜欢的。这篇的惊艳之处在于文笔,虽然节奏缓慢,而且似乎坑了?但光这文笔我就能舔三年!像是一幅徐徐展开的画卷,如果小绝太太能写下去,我相信会是一篇能让我静下心去品味的好文。)
我是个标准的语言废,表白太太们的文字也很苍白。千言万语,我只想说,谢谢太太们,不仅是我心目中的这7位TOP榜上的,还有每一位产粮的太太,谢谢你们为我们带来了无数精彩的作品,无论是视觉的享受还是心灵的震撼,都让我铭记。我们圈正因为有你们,所以大家一定可以陪着凯歌一起细水长流!
& & 金晔倒真是比胡歌想象的要年轻英俊许多,谈吐优雅的程度,更胜郑秋冬。用郑秋冬的话说,那是富过了三代,皮毛骨血里,都融了贵气,是真正上流社会的公子。
& 金晔很是客气,办公室里聊了许多合作的计划,虽没允诺什么,也给了不少胡歌不少希望。他看起来有清高傲气,可真正相处下来,却十分随和。晚餐更是带他们俩去了一家人声鼎沸的老式茶餐厅。
& “没想到金先生你也会在这种地方吃饭。”胡歌端着丝袜奶茶的杯子,尝了一口感叹道。
& 金晔微低着头笑:“我在法国读书的时候,还洗过盘子,不信你问秋冬。”
& 王凯打电话给胡歌的时候,他们正在吃饭,胡歌向金晔示意后接起了电话:“凯凯。”
& “你吃饭了吗?”
& “正在吃,你呢,在那边习不习惯,有没有好好吃饭?衣服要多穿一点,你低血糖平时随身带两三颗糖,再怎么不爱吃甜的也要以身体为主。”
& “知道啦,胡老板,你好好吃饭 我先挂了。”
& 对于胡歌的关心王凯十分满足。
& “凯凯?”郑秋冬问。
& “嗯。”
& “你跟他说你一个人来的?”&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也对。”郑秋冬笑笑,不再说话。
& 在香港呆了三天,胡歌直接坐飞机去了王凯所在的城市,折腾到王凯住的民宿,已经是凌晨,跟胡苗拿了房间钥匙,蹑手蹑脚开门进去,王凯累了一天睡的很沉,听见动静翻了个身倒是没有醒,胡歌一天奔波也疲惫不堪,脱了外衣裤便上了床,把那睡熟的王凯在揽在怀里紧紧环抱着,才格外安心的睡了。
& 胡歌是个浪漫的人,王凯是无法完全认同的,胡歌最擅长的就是用钱去完成一些对普通人来说比较困难的事,这哪里算得上浪漫,顶多,是大方而已,但王凯在这深山老林之中,早上醒来发现人就在眼前,王凯无法不用浪漫来形容。
& “小歌,你怎么在这?”王凯醒来确认了眼前的事实,一骨碌坐起来看着胡歌,惊喜和幸福就毫无掩饰的写了满脸,嘴角微微上扬。胡歌知道王凯是真的高兴的,从称呼就看的出来,王凯刚刚认识胡歌的时候,因为比胡歌大一个月所以叫胡歌小歌,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样的,只是后来被老胡或者胡老板取代了,只有心情非常好耍赖的时候,才会叫他小歌。
& 胡歌捏了捏王凯的脸,回答的理所当然:“因为你在这里啊。”
& 王凯脸上笑意更浓,两只手拉着他,大拇指在掌心来回摩,也不说话的只是看着胡歌笑,然后忽然就俯身压过来,送了大大的早安吻。
& 劳累了一天却没睡上几个小时,对于一向起床气极大的胡歌来说,这样的早晨,大概只是因为看到了王凯那样高兴,于是被满足感充满了身体,而觉得那些劳累与奔波,都是值得的。
& 胡苗催了5次,王凯才赶在最后一分钟去了片场,他并不是黏人的性子,却在此时觉得难舍难分。赶往片场的路上化妆,胡苗坐在一边没好气的说,“别笑了,眼角的皱纹里夹了粉了。”
& 王凯也不生气,只是“诶”了一声。胡歌只不过扔了一根没什么肉的骨头,王凯便乐呵呵的摇尾巴,说好的狮子的品格呢,胡苗无奈地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艺人真是没骨气没节操到了极致,针扎进去,流出来的血都是粉红色带着恋爱的味道,暗暗嘟囔了一句傻子,便不再理他。
& “这人很帅啊,郑少哪里挖来的人,满身贵气。”胡苗把手机送到王凯眼前,照片上的男人端着一杯奶茶,那张脸直说英俊,怕是可惜那说不出的气质,照片是不经意间拍的,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却带着纯粹与澄澈的感觉,是十分难得的人。
& “不认识。”王凯一边在心中感叹一边回答。
& “我也没有印象,”胡苗八卦的心性大起,凑近了王凯耳边小声说,“搞不好是郑少的新欢,这照片下面写着,现在真是适合恋爱的季节。你仔细看看这张照片,”局部放大的照片再次被送到眼前,餐桌的手机下面,压着的好像是一张酒店房卡,而再往边上……照片的角落里极易被忽略的,出现在照片里的一只男人的手,衬衣袖口,一只再熟悉不过的袖扣。
& 王凯一把夺过胡苗的手机,放大缩小的反复确认,再看看发此照片的位置:香港 中西区 法院道太古广场,那是胡歌住的酒店的位置,而时间,刚刚好是胡歌到香港的第一天。
& 王凯拿着手机,只觉得心被人捏住了一般,血液不通呼吸不畅,那是胡歌的袖扣,他认得,那繁复华丽的H与K的图案,高级私人定制,世界上唯一的一对,而如今,这份唯一,现在成了胡歌欺骗自己的铁证。香港、隐瞒的同伴、英俊陌生的男人和酒店房卡,这些加在一起,太容易就组合出一个狗血恶俗到极致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在这个圈子里,恐怕每天都在真真假假的上演。打给郑秋冬的时候,王凯拼命压抑,声线还是颤抖不稳:“郑秋冬你在哪,和谁在一起?”
& 郑秋冬迟疑了几秒钟:“在香港,过来度假,顺便跟老朋友见个面。”
“是和情人?”
& 郑秋冬笑了笑:“要是能找到那么一个人,能迅速代替了你在我心里的位置,千山万水,我也一定把他找出来。”
& 王凯心里一沉,继续问道:“老胡前几天也去了香港,你们遇到了吗?”
& 郑秋冬好像没料到王凯会忽然转到这个话题上,倒吸了口气,才说:“香港也挺大,想遇到也不是那么容易,我没遇到老胡。”
& “真的?”
& “嗯!”郑秋冬坚定的回答。
& “那没事了,你先忙。”电话将要挂掉,郑秋冬叫住了他,“凯凯,”两个人谁也不说话,谁也不挂电话,只是听着对方的呼吸声,漫长的时间之后,郑秋冬一声叹息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是我的爱人,我绝对不会对你说一句假话,绝对不会。”
& 王凯的心彻底掉到谷底,如果说郑秋冬的否认还能给他一点欺骗自己的理由,这最后一句话,无疑是肯定了自己的某种猜测。胡歌骗了他,甚至赶不及等自己离开,便先一步去和别的人一起快活,而现在所为的种种,大略是基于愧疚而做的补偿,自己竟就像傻瓜一样,被骗,被玩弄于股掌,还在心中,对胡歌的爱意更浓了些许。
& 胡苗看王凯的脸色不对,又给他补了妆:“头疼?低血糖?还是哪里不舒服?。”
& “我没事。”
& 今日安排的文戏不多,大多是较为危险的武打和特效镜头,武术指导在面前一张一合的动着嘴,说了些什么,王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副导拍了拍他的肩,王凯点了点头,往安排的走位上去。
& 威亚吊在半空,王凯脑子里忽然一片空白,演练过的动作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僵直的身体顺着威亚的摆动的方向撞过去,眼看就要撞向身侧陡峭的山崖,工作人员大乱,一个武师及时拉住了威亚,十几个人冲上去才把王凯重新拉起来,放下去。
& 虚惊一场,王凯坐在地上,脸上已是看不见一丝血色。性命攸关的事情,就是导演有心责备,看到他的样子也骂不出口,只是挥了挥手说让他先休息,剩下的戏份,明天再补。
& 胡苗也吓得手脚发凉,赶回民宿的时候还心有余悸,王凯披着毯子,坐在车里,依旧没有表情,脸色很差,不喝水,也不说话。直到胡歌钻到车里抱住他的时候,一直呆滞的眼球才转了转,胡歌握着他的手把人搂在怀里:“没事了没事了,不拍了,我和他们说,后面全部用替身,没事了,凯凯,你别怕,没事了。”
& 王凯像是终于活过来一样,抓着胡歌就咬他的肩膀,胡歌疼的皱眉,反射性的躲了一下,王凯顺势又咬着另一边,胡歌这次没躲,任他咬着,开始很用力,后来却渐渐松了口,再看王凯,眼睛里簌簌的眼泪滚在脸上。胡歌第一次见王凯哭成这样,他哭着,说话都不成调:“我以为……我以为我今天就要死了……那一瞬间……我想,我真的好亏……这一生,都……都还没来得及找……找个人,好好爱我一场”
& 胡歌也没仔细听王凯嘴里呜呜哝哝的说些什么,他也被吓的不轻,只有抱着王凯才能安心。
& 王凯哭了一会,直起身子来推开胡歌,从神情上来看已经恢复了理智,他说:“小歌,我们分手吧。我受够了,再也不想跟你在一起了。”
& 胡歌压根没想到王凯嘴里居然说出这样的话,一时间也呆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王凯自己开了车门,狠狠的把门甩上,车门关闭的气流猛烈的拍在胡歌的脸上,只觉得烈烈的疼。
做个小小的推文和总结?特别特别杂,特别特别暴露年龄。
每个CP基本就一篇,也就是我心中的第一名。
我看文杂,很多相悖CP,欢迎来打我,但请不要否定CP【蜜汁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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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不见凪璃初心仍未改,灼焰一直燃胸怀。
君不见唯梦高温不曾降,知面刀刻美人骸。
感慨泪流开蔷薇,八女金鱼化骨灰。
新志窗外有蓝天,柯哀病终入膏肓。
快青罅隙之间笑,新兰自颜惊时光。
全职魂,不曾灭;进巨门,何时关。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利艾困兽绝境生,利佩重逢未改命。
喻黄呼叫冷如冰,韩叶三年朝夕情。
忽来一梦回三国,鬼才早逝身许君。
姜钟桑之终已落,暗里着迷司马嘉。
一入琅琊不知客,靖苏战魂叹倾国。
苏靖一世只求真,离人醉与诉衷情。
楼诚浪漫却绝望,台诚遗事难回看。
凯歌空白格里锁,入戏太深情自伤。
妙笔生,同人文,注定将要把手分,且堪醉卧赏华风。
凪璃&《灼焰》
唯梦《高温》《知面》
蔷薇少女《金鱼骨》
新志《窗外有蓝天》
柯哀《病入膏肓》
快青《罅隙之间》
新兰《自颜同人集》
利艾《困兽》
利佩《重逢》
喻黄《呼叫黄少天》
韩叶《三年》
曹郭《青青子衿》
姜钟《桑之未落》
司马嘉《暗里着迷》
靖苏《倾国》
苏靖《一世真》
苏靖苏《离人醉》
楼诚《绝望的浪漫主义》
台诚《民国廿八年遗事》
凯歌《空白格》
& & 金晔倒真是比胡歌想象的要年轻英俊许多,谈吐优雅的程度,更胜郑秋冬。用郑秋冬的话说,那是富过了三代,皮毛骨血里,都融了贵气,是真正上流社会的公子。
& 金晔很是客气,办公室里聊了许多合作的计划,虽没允诺什么,也给了不少胡歌不少希望。他看起来有清高傲气,可真正相处下来,却十分随和。晚餐更是带他们俩去了一家人声鼎沸的老式茶餐厅。
& “没想到金先生你也会在这种地方吃饭。”胡歌端着丝袜奶茶的杯子,尝了一口感叹道。
& 金晔微低着头笑:“我在法国读书的时候,还洗过盘子,不信你问秋冬。”
& 王凯打电话给胡歌的时候,他们正在吃饭,胡歌向金晔示意后接起了电话:“凯凯。”
& “你吃饭了吗?”
& “正在吃,你呢,在那边习不习惯,有没有好好吃饭?衣服要多穿一点,你低血糖平时随身带两三颗糖,再怎么不爱吃甜的也要以身体为主。”
& “知道啦,胡老板,你好好吃饭 我先挂了。”
& 对于胡歌的关心王凯十分满足。
& “凯凯?”郑秋冬问。
& “嗯。”
& “你跟他说你一个人来的?”& &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也对。”郑秋冬笑笑,不再说话。
& 在香港呆了三天,胡歌直接坐飞机去了王凯所在的城市,折腾到王凯住的民宿,已经是凌晨,跟胡苗拿了房间钥匙,蹑手蹑脚开门进去,王凯累了一天睡的很沉,听见动静翻了个身倒是没有醒,胡歌一天奔波也疲惫不堪,脱了外衣裤便上了床,把那睡熟的王凯在揽在怀里紧紧环抱着,才格外安心的睡了。
& 胡歌是个浪漫的人,王凯是无法完全认同的,胡歌最擅长的就是用钱去完成一些对普通人来说比较困难的事,这哪里算得上浪漫,顶多,是大方而已,但王凯在这深山老林之中,早上醒来发现人就在眼前,王凯无法不用浪漫来形容。
& “小歌,你怎么在这?”王凯醒来确认了眼前的事实,一骨碌坐起来看着胡歌,惊喜和幸福就毫无掩饰的写了满脸,嘴角微微上扬。胡歌知道王凯是真的高兴的,从称呼就看的出来,王凯刚刚认识胡歌的时候,因为比胡歌大一个月所以叫胡歌小歌,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样的,只是后来被老胡或者胡老板取代了,只有心情非常好耍赖的时候,才会叫他小歌。
& 胡歌捏了捏王凯的脸,回答的理所当然:“因为你在这里啊。”
& 王凯脸上笑意更浓,两只手拉着他,大拇指在掌心来回摩,也不说话的只是看着胡歌笑,然后忽然就俯身压过来,送了大大的早安吻。
& 劳累了一天却没睡上几个小时,对于一向起床气极大的胡歌来说,这样的早晨,大概只是因为看到了王凯那样高兴,于是被满足感充满了身体,而觉得那些劳累与奔波,都是值得的。
& 胡苗催了5次,王凯才赶在最后一分钟去了片场,他并不是黏人的性子,却在此时觉得难舍难分。赶往片场的路上化妆,胡苗坐在一边没好气的说,“别笑了,眼角的皱纹里夹了粉了。”
& 王凯也不生气,只是“诶”了一声。胡歌只不过扔了一根没什么肉的骨头,王凯便乐呵呵的摇尾巴,说好的狮子的品格呢,胡苗无奈地摇了摇头,觉得自己的艺人真是没骨气没节操到了极致,针扎进去,流出来的血都是粉红色带着恋爱的味道,暗暗嘟囔了一句傻子,便不再理他。
& “这人很帅啊,郑少哪里挖来的人,满身贵气。”胡苗把手机送到王凯眼前,照片上的男人端着一杯奶茶,那张脸直说英俊,怕是可惜那说不出的气质,照片是不经意间拍的,男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却带着纯粹与澄澈的感觉,是十分难得的人。
& “不认识。”王凯一边在心中感叹一边回答。
& “我也没有印象,”胡苗八卦的心性大起,凑近了王凯耳边小声说,“搞不好是郑少的新欢,这照片下面写着,现在真是适合恋爱的季节。你仔细看看这张照片,”局部放大的照片再次被送到眼前,餐桌的手机下面,压着的好像是一张酒店房卡,而再往边上……照片的角落里极易被忽略的,出现在照片里的一只男人的手,衬衣袖口,一只再熟悉不过的袖扣。
& 王凯一把夺过胡苗的手机,放大缩小的反复确认,再看看发此照片的位置:香港 中西区 法院道太古广场,那是胡歌住的酒店的位置,而时间,刚刚好是胡歌到香港的第一天。
& 王凯拿着手机,只觉得心被人捏住了一般,血液不通呼吸不畅,那是胡歌的袖扣,他认得,那繁复华丽的H与K的图案,高级私人定制,世界上唯一的一对,而如今,这份唯一,现在成了胡歌欺骗自己的铁证。香港、隐瞒的同伴、英俊陌生的男人和酒店房卡,这些加在一起,太容易就组合出一个狗血恶俗到极致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在这个圈子里,恐怕每天都在真真假假的上演。打给郑秋冬的时候,王凯拼命压抑,声线还是颤抖不稳:“郑秋冬你在哪,和谁在一起?”
& 郑秋冬迟疑了几秒钟:“在香港,过来度假,顺便跟老朋友见个面。”
“是和情人?”
& 郑秋冬笑了笑:“要是能找到那么一个人,能迅速代替了你在我心里的位置,千山万水,我也一定把他找出来。”
& 王凯心里一沉,继续问道:“老胡前几天也去了香港,你们遇到了吗?”
& 郑秋冬好像没料到王凯会忽然转到这个话题上,倒吸了口气,才说:“香港也挺大,想遇到也不是那么容易,我没遇到老胡。”
& “真的?”
& “嗯!”郑秋冬坚定的回答。
& “那没事了,你先忙。”电话将要挂掉,郑秋冬叫住了他,“凯凯,”两个人谁也不说话,谁也不挂电话,只是听着对方的呼吸声,漫长的时间之后,郑秋冬一声叹息说,“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是我的爱人,我绝对不会对你说一句假话,绝对不会。”
& 王凯的心彻底掉到谷底,如果说郑秋冬的否认还能给他一点欺骗自己的理由,这最后一句话,无疑是肯定了自己的某种猜测。胡歌骗了他,甚至赶不及等自己离开,便先一步去和别的人一起快活,而现在所为的种种,大略是基于愧疚而做的补偿,自己竟就像傻瓜一样,被骗,被玩弄于股掌,还在心中,对胡歌的爱意更浓了些许。
& 胡苗看王凯的脸色不对,又给他补了妆:“头疼?低血糖?还是哪里不舒服?。”
& “我没事。”
& 今日安排的文戏不多,大多是较为危险的武打和特效镜头,武术指导在面前一张一合的动着嘴,说了些什么,王凯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副导拍了拍他的肩,王凯点了点头,往安排的走位上去。
& 威亚吊在半空,王凯脑子里忽然一片空白,演练过的动作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办,僵直的身体顺着威亚的摆动的方向撞过去,眼看就要撞向身侧陡峭的山崖,工作人员大乱,一个武师及时拉住了威亚,十几个人冲上去才把王凯重新拉起来,放下去。
& 虚惊一场,王凯坐在地上,脸上已是看不见一丝血色。性命攸关的事情,就是导演有心责备,看到他的样子也骂不出口,只是挥了挥手说让他先休息,剩下的戏份,明天再补。
& 胡苗也吓得手脚发凉,赶回民宿的时候还心有余悸,王凯披着毯子,坐在车里,依旧没有表情,脸色很差,不喝水,也不说话。直到胡歌钻到车里抱住他的时候,一直呆滞的眼球才转了转,胡歌握着他的手把人搂在怀里:“没事了没事了,不拍了,我和他们说,后面全部用替身,没事了,凯凯,你别怕,没事了。”
& 王凯像是终于活过来一样,抓着胡歌就咬他的肩膀,胡歌疼的皱眉,反射性的躲了一下,王凯顺势又咬着另一边,胡歌这次没躲,任他咬着,开始很用力,后来却渐渐松了口,再看王凯,眼睛里簌簌的眼泪滚在脸上。胡歌第一次见王凯哭成这样,他哭着,说话都不成调:“我以为……我以为我今天就要死了……那一瞬间……我想,我真的好亏……这一生,都……都还没来得及找……找个人,好好爱我一场”
& 胡歌也没仔细听王凯嘴里呜呜哝哝的说些什么,他也被吓的不轻,只有抱着王凯才能安心。
& 王凯哭了一会,直起身子来推开胡歌,从神情上来看已经恢复了理智,他说:“小歌,我们分手吧。我受够了,再也不想跟你在一起了。”
& 胡歌压根没想到王凯嘴里居然说出这样的话,一时间也呆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王凯自己开了车门,狠狠的把门甩上,车门关闭的气流猛烈的拍在胡歌的脸上,只觉得烈烈的疼。
明诚这个角色难把握,但王凯挺有信心演好。也许是《琅琊榜》给与他的自信,他整个人像是在享受般地进行工作,倒是胡歌难捱,三天两头打电话过来,像是他不是个大明星,闲得很。
“微博不是我的,镜头前的胡歌也不是我,那么打电话总是我了。”他这么说道,听出点无奈的味道来。王凯笑笑,也不跟他纠缠当明星的烦恼。他们两都是演员,但明星两个字显然只是胡歌担得起。
打电话使他们最常用的联络方式,显得客套而留了距离。在摩擦以后两个双商不差的男人都选择了冷处理,就是当没事发生,风过无痕。都说吗,人与人之间越近,彼此的缺点都越清楚,有点距离或许还能残存些许的朦胧美。尤其是像胡歌这样的,戏里面都是盖世英雄,面对的是爱恨情仇家国恨,戏外面成了普通人,处理的是记者绯闻麻烦事,落差总是不知不觉化作疲倦浸透全身,再化作一个笑,成为被人抚摸的艺术品。
这不就是演员的魅力,胡歌想,王凯迟早也能领悟到的。
他隐隐有些期待王凯的未来,又想让他珍惜现在,矛盾的令他自己发笑。他想,如果让王凯选择的话,王凯肯定会选择体验一把成名的滋味。他很快就会了,只是不知道这是条没有回头路的繁花似锦荆棘遍地——看你走了什么路,有没有挡了别人的财路,有没有人在你前面清路。
胡歌很幸运,他总能做他想做的。就像演话剧那年,他也不是真的很想演,只是凭着车祸高层的同情纵容去彻彻底底练了把演技。
王凯有问过胡歌演话剧什么感觉,胡歌反问他,你没演过吗?
王凯失笑,他说他最先想起的还是老师的理论:“演戏和演话剧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就个人而言。话剧注重肢体语言与语言表达,而电视剧,更注重内心感情和人物变化矛盾。”
“话剧是临场的,每一次的表演,都不会一模一样。”胡歌说,“而电视剧是个不同的东西。我意识到了不同,但是我还是更爱演戏,所以我回来了。当然,我也爱我的公司。”说完两人一起笑,胡歌又点了支烟,烟雾很快被风吹薄,“话剧难啊,电视剧适合我。”
“电影呢?”话音刚落,王凯才意识到这问题有点敏感越界,但胡歌像是未曾发觉,“电影不急,你不觉得,电视剧有属于它的魅力吗。一个半小时的电影,几个人的一生,总是难的。还早。”他给自己下了个肯定句,又去看王凯,“你呢?没想法吗?”
“我现在的想法,是演完这部戏能空一点,去应付长辈的相亲。”王凯把话题从事业上扯开,他没有想那么远,也没有与胡歌讨论事业未来的进一步打算。他总觉得他们应该不是一个量级的,最起码那时不是。胡歌的眼里有柔软地情感溢出来:“相亲啊……我都过了被相亲的年纪了。他们都对我放弃挣扎了,说是随我。”
“歌歌啊……”王凯认真地睁着双大眼睛看着他,“我总觉得,你如果不看得再开些的话,女生就算再喜欢你,也会望而却步的。”胡歌把烟掐灭,笑得眯起了眼睛:“不怕,因为我会主动点的。”
不知不觉得,王凯才意识到胡歌真的是一个挺会主动的人。总起码人际交往上,他主动的让人不讨厌,反而心生喜欢,有时候蠢得可爱。王凯知道自己在这方面的逊色,也不强求,只是用他惯用的一套应付,倒也还算能过的去。当然,和胡歌这种人打交道,总是更容易方便心情愉悦些。
在《伪装者》开拍前,主要人物吃了个饭联络了下感情。其余倒也是熟的,王凯主要是为了去见见他在戏里有大量对手戏的老戏骨靳东。他长得大气,交际却不赖,看着就像文化人。胡歌与靳东像是故友,相谈甚欢,叫王凯无法分辨他们是第一次认识,还是认识了很久。靳东很欣赏胡歌,明眼人看得出来,但他们也没刻意冷落王凯,逐渐三人就一起随便地聊,但王凯不会带话题,主要是附和。
一来二去的,他与靳东也更加熟了些,交谈起来也更加自在了。胡歌忙,走的早些,退席之前对坐在他隔壁的王凯道:“我相信你们以后一定会经常同框的。”王凯还没来得及消化胡歌的话,胡歌已经笑着和大家打好招呼退席了。跑的倒是快,但是帐还是他结的,太会做人。
王凯不善于与太会做人的人打交道,因为他会被牵着鼻子走,有自知之明。但胡歌总喜欢打他电话,与他微信聊聊,他也就与他聊聊。胡歌这种人是了解他越多越喜欢的存在,王凯也难免把他当很好的朋友看待,哪怕不知道他在胡歌心里排的是第几位。
反正《伪装者》就要开拍了,先别管别的,拍完再说。在他还在与靳东聊得时候,那几个女演员也是聊得热火朝天。王鸥正大声嚷着笑着搂过宋轶,而王乐君在一旁坐的端庄,笑得优雅得体。热闹熏人醉呵。
他见到了“于曼丽”,也见到了“程锦云”,想起与胡歌的讨论,难免想进一步了解演员个人。靳东很会察言观色,倒是他先往姑娘们那里去了。他谈吐好,王凯就在旁边静坐着,王鸥与他聊,他就大方地参与进去聊几句。聊了一会儿,宋轶也聊进来了。那是个长相乖巧但善于交际的妹子,王乐君倒是真的没有什么当演员的经历,对这种社交是真的不怎么熟悉。王凯不愿意把她排斥在外面,又或许是看到了从前的自己的影子,就刻意地把话题往她身上带。王鸥见状也顺着王凯,令王乐君倒也真心实意地笑着融了这觥筹交错的晚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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