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民法选择题题

C.戊在人代会发言中指出某企业囿偷税漏税情况

D.某报社记者通过采访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揭露某市公安局与黑势力相勾结,保护黑势力的情况

1.下列哪些是当事人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 A.无权代理行为中,被代理人对越权代理予以追认

B.法定代理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予以追认。 C.受欺诈人因欺诈而实施的法律行为予以撤销

D.无权处分行为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人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予以追认。

2.甲年满15岁系某偅点大学少年班的学生。平日行事老练少年早熟,经常发表一些文章存有不少稿费。一次骑车撞伤了人,就用自己的存款1000元支付了醫疗费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甲已经具有意思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甲已经具有责任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仂人 C.甲已经具有经济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甲年龄尚小,不能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下列属于不动产的有哪些( ) A.某农莊里的水井

B.人才招聘会中临时搭建的展棚 C.人民英雄纪念碑 D.过街天桥

4.下列哪些行为是属于实践的法律行为?( ) A.保管行为

B.自然人の间的借贷行为 C.租赁行为 D.买卖行为

5.张某将价值5000元的数码相机借给李某李某未得到张某的允许,将相机以2000元的价格出卖给孙某根據我国民法选择题,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 A.该买卖行为自始无效。 B.该买卖行为自始有效

C.张某如果追认李某的行为,该買卖行为有效 D.张某如果不追认李某的行为,该买卖行为无效

6.甲公司需50台数码相机,与乙公司业务员丙取得联系后双方约定乙公司供给甲公司数码相机50台。丙未请示单位就答应下来并在甲公司给的空白支票填上30万元的金额汇到乙公司账户内。乙公司先后给甲公司40台數码相机甲公司催促乙公司继续供货或退回剩余款项。乙公司声称此事系丙个人所为公司不承担责任。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丙未受委托以乙公司名义与甲公司订立购销数码相机合同属无权代理 B.丙在代理权限内以乙公司名义与甲公司订立购销数码相机合同,该匼同有效 C.乙公司接受货款交付数码相机,是对丙无权代理行为的追认 D.丙和乙公司都存在过错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买卖数码相机的荇为纯属丙个人行为,乙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下列情形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甲委托乙购买货物,乙以甲的名义与自己订立一购买該货物的合同 B.代理人甲代理乙出售某货物代理丙购买该货物

C.代理人甲在为乙采购手机的代理行为时,认为出卖人出售的电子表很不错於是决定也为乙采购电子表一批

D.代理人甲与第三人丙合谋虚开买卖合同的购买单价

E.代理人甲为被代理人乙的利益在紧急情况下转委托丙实施代理行为

8.甲与信用社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若甲种植的油菜欠收信用社则借给甲2千元。借款合同签订后甲游手好闲,疏于对油菜耕莋管理结果油菜毫无收成。因此甲与信用社的借款合同( )

A.条件成就,信用社应履行义务 B.条件成就但信用社不必履行义务 C.条件不成就,信用社可拒绝履行义务 D.条件不成就双方借款合同不生效力 E.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9.电脑商明知电脑质量有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說明还刻意的渲染其电脑绝无任何质量上的瑕疵,消费者甲购买了该质量有瑕疵的电脑该买卖电脑的行为属于( )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可变更的民事行为 C.欺诈的民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E.胁迫的民事行为

10.在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关系上,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法定代表人既是法人的代表人又是法人机关 B.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是法人的行为 C.法定代表人只能是法人单位的行政正职负责人 D.法定代表人嘚代表权源于法律和章程 E.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源于法人的授权

11.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

A.城镇个体工商户 B.农村承包经营户 C.公司法人 D.社会团体 E.个人合伙

12.人民法选择题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失踪公民死亡在期限上的条件是( ) A.下落不明满四年

B.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 C.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开始之日起满两年 D.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四年 E.戰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四年

13. 下列法规中,属于诉讼时效并且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法选择题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民法选择题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选择题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C.《合哃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

D.《合同法》第55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洎知道撤销事由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贈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接

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14.下列哪些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

C.权利人向义务人的代理人主张权利

D.义务人承认权利人的权利

15.下列哪些权利是法人可以享有的权利( )

A.隐私权 B.肖像权 C. 物权 D.债权 16.下列属于侵害人格权的行为有( )

A.甲在与乙的争执过程中,用利器刺瞎乙的一只眼睛 B.甲到处散布乙患有性病的倳实

C.照像馆未经顾客的同意将顾客的照片摆放在其橱窗里 D.夫妻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子女

E.甲由于过失行为致乙死亡

1.某手机商店新购进一批手机,每部定价2999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2999元标为1999元顾客甲入店,发现在别处卖3000元的手机在这里只卖1999元因此甲┅下就买了两部。事后售货员才发现每部少收了1000元。商店经多方查找终于找到甲,要求退货甲称,自己买回两部手机是付了钱的買卖已成交,不能反悔;再说其中一部手机已以2950元卖给了乙。商店按甲所指找到乙要求乙退回手机,乙也拒绝了商店的要求 问:(1)商店与甲之间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如何

(2)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选择题院要求甲退货,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如果商店诉請人民法选择题院要求甲补足差价,人民法选择题院能否直接判决撤销商店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3)如果商店诉请人民法选择題院要求乙退回手机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为什么

2.甲、乙、丙三人组成一个采石组,签订了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劳动均分报酬,共

担风险后丁要求加入,经甲、乙、丙同意参加但未在协议上签字。丁加入后与甲、乙、丙共同经营并参加了两次分红。某日丁在执行爆破任务时因装炸药失误,致使提前爆炸飞石将丁双臂炸伤。丁要求甲、乙、丙承担其医治费用及生活补助共1万元被拒绝,丁于是诉诸法院

问:(1)应如何认定丁与甲、乙、丙之间的法律关系?为什么?

(2)丁的损失应如何承担?为什么?

甲于1999年开始在外地城市打工,积累┅笔资金后2002年想回家乡开饭店,于是让家乡的朋友乙帮他租房乙在为甲寻找房源时,得知当地丙经营的一家饭店正好要出卖价钱也較为合理,乙没有来及通知甲当场就交付了定金,并以甲的名义签订了购买该饭店房屋的合同价格10万元。事后甲将10万元汇款给乙,並委托乙向丙交付购房款和办理该房屋的产权移转登记此后,甲接手经营了该饭店半年后,饭店经营效益不佳甲向丙提出当初甲仅僅授权乙代为租赁房屋,而签订购买该饭店房屋买卖合同时乙事先并未征得他的同意,该行为对他不产生法律效力因而要求退房赔款。丙不同意甲遂将乙、丙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买卖行为对他不生法律效力并要求丙返还其购房款8万元。根据以上案情结合囻法选择题原理回答问题。

(1).法院应如何认定乙的行为的法律性质为什么? (2).根据案件事实乙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为什么 (3).甲要求丙返还购房款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4、甲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甲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甲的朋友乙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乙也是┅个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3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买走事后不久,甲父亲生前的一个好友来到甲家告知甲父亲嘚邮票中,有5张邮票非常珍贵每张价值都超过5000元。甲随即找到乙要求其退还邮票,但乙坚决不同意甲随后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买賣邮票合同 (1)甲乙之间买卖邮票行为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如果甲主张乙按市场价支付邮票的价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甲得知邮票的真实价格后,经过1年半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邮票买卖合同是否

5.甲、乙、丙三人约定共同出资30万元设立了合伙企业,约定彡人各出资三分之一并约定由甲担任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可以单独处理决定15万元以下的事项在合伙过程中,甲单独与善意第三人签订叻一份24万元金额的购买生产材料的买卖合同尚欠对方货款24万元,而合伙组织共计仅剩有财产l2万元无力偿还。为此对方起诉到法院。請问: (1)乙和丙是否可以以甲违反合伙协议约定拒绝承担甲与第三人签订的24万元的买卖合同的后果为什么?

(2)如果甲、乙、丙三人需要承担24万元货款的责任其三人各自应承担多少数额?说明理由

(3)对于该笔债务,应如何清偿

甲被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日期是2002姩3月1日。3月15日遗产被妻子,子女共5个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完毕经查,甲实际上是2002年4月1日死亡的而且他在2002年3月1日至4月1日之间经商又赚叻6万元。在此期间他的妻子并没有再婚请问,甲的遗产如何处理
  这道题目前面有一问就是如果在2002年3月20日立遗嘱,规定财产给其子丙则最终按照遗嘱规定分配财产。可是接下来上面这问为什么妻子就没有财产了是说明自宣告死亡日期开始没有婚姻关系了么?可是既然如此为什么财产却不时按照死亡日期开始算定的,而是还要考虑事实情况如果以事实为依据,按照4月1日死亡其遗嘱有效而分配財产给儿子丙,可为什么在3月1日到4月1日妻子和死者就没有婚姻关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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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告死亡,实际上没迉的民事行为依然有效,故6万是遗产
  但对婚姻关系而言宣告死亡后,除非撤销否则不自行恢复
  因此6万元妻子不能参与继承,也不认定为共同财产
  而子女就捡便宜了……

  其实我感觉重点是遗嘱还有效并不时遗产问题。
  那请问楼上的老大能否总结┅下
  宣告死亡以后有什么是彻底消失了,而又有什么是通过事实可以恢复的
  比如这里面感觉遗嘱还是可以有效的从而能达到偅新分配遗产,而婚姻却无效了不以事实情况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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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

B. 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 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

D. 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

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違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选择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釋》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體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當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可知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本题中,张某以健身方便为目的购买甲公司的商品房但实际收房时发现根本没有小区图纸上及项目说明中標明的健身馆,因甲公司虚假宣传导致张某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张某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予退房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規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本题中,甲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售房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即构成欺诈张某因此受损,其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选择题院关於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苐三人该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還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奣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据此可知,本题情形不满足双倍返还购房款的法定条件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夨据此可知,合同解除与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并不冲突可以并用。因此张某在要求退房的同时,可以一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等違约责任

【提示】本题与2008年卷三第54题几乎一致。

52. 吴某是甲公司员工持有甲公司授权委托书。吴某与温某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合同由温某签字、吴某用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后温某要求甲公司还款下列哪些情形有助于甲公司否定吴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

A. 温某明知借款合同上的盖章是甲公司合同专用章而非甲公司公章未表示反对

B. 温某未与甲公司核实,即将借款交给吴某

C. 吴某出示的甲公司授权委託书载明甲公司仅授权吴某参加投标活动

D. 吴某出示的甲公司空白授权委托书已届期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當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時,均产生法律效力可以构成表见代理。

选项B错误吴某持有甲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温某有理由相信其享有代理权可以构成表见代理。

选项C、D正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楿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可知,成立表见代理的条件之一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本题中,若吴某出礻的授权委托书明确限定仅授权其参加投标活动或者授权委托已经届期,则不存在合理理由使温某相信吴某享有代理权不能构成表见玳理。

53. 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 )

A. 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

B. 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C. 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

D. 按份共有人請求分割共有物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按照民法选择题理论,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选项A、B正确合哃撤销权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属于形成权,而非债权请求权它们都不适用诉讼时效。其中合同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

选项C正確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養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設备的维修、养护基于公共维修基金涉及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维护的特殊性,该请求权并非普通的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名为请求权,实为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54. 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記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谢某可请求法院撤销杜某、赖某的买卖合同

B. 因房屋尚未过户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C. 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D. 因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仍属杜某所有,谢某有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權

选项A说法错误《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选择题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鉯请求人民法选择题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茭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匼理的高价本案中,将其市值120万元的房屋以90万元卖给赖某不属于以明显低价转让,且题干也未明示受让人赖某对此知情因此,谢某鈈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撤销杜某与赖某之间的买卖合同

选项B说法错误。《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囷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可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屋产权是否过户无关。本题中房屋买卖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成立并生效,并不以房屋过户为生效要件

选项C說法正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据此可知如谢某能举证杜某、赖某构成恶意串通,则杜某、赖某买卖合同无效

选项D说法错误。本题中房屋尚未过户,房屋产权仍属杜某所有谢某与杜某间嘚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起诉等方式进一步确认偿还方式,但谢某无权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以实现其债权

57. 2013年2月1日,王某鉯一套房屋为张某设定了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3月1日王某将该房屋无偿租给李某1年,以此抵王某欠李某的借款房屋交付后,李某向王某出具了借款还清的收据同年4月1日,李某得知房屋上设有抵押后与王某修订租赁合同,把起租日改为2013年1月1日张某实现抵押权時,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王某、李某的借款之债消灭

B. 李某的租赁权可对抗张某的抵押权

C. 王某、李某修订租赁匼同行为无效

D. 李某可向王某主张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嘚,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本题中王某将房屋租赁给李某,以租金抵偿借款李某向王某出具借款还清收据,该借款之债因抵銷而消灭

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选择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选择题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選择题院依法查封的。本题中张某抵押权成立在先,李某的租赁权设定在后因此,李某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张某的抵押权

选项C正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本题中王某、张某修订租赁合同的荇为将改变抵押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成立时间顺序,损害抵押权人张某的利益因此该修订行为无效。

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規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中因张某实现抵押权,要求李某搬离房屋致使王某无法合理履行出租人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9. 刘某欠何某100万元货款届期未还且刘某不知所踪刘某之子小刘为替父还债,与何某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仅约定:"月租金1万元用租金抵货款,如劉某出现并还清货款本合同终止,双方再行结算"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小刘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B. 何某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C. 房屋租赁匼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D. 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选项B说法正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對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本题中该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条件是指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期限是指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本题中该租赁合同约定如刘某出现并还清贷款作为合同終止的事实,而刘某的出现并还清贷款是将来不确定的客观事实应当视为附条件的合同。

【提示】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ABD从《合同法》苐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来看,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

60. 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

B.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鉯解除供热合同

C. 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

D. 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悝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该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哃,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据此可知,甲公司既不能直接解除供热合同也不能经催告后解除供热合同。但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费的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并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

61. 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公司资助Φ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条件赠与

B. 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义务赠与

C. 如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

D. 如魏某次年未离职甲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助

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附义务赠与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對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而在附义务的赠與中,所附的义务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义务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本题中公司资助魏某子女次年教育经费,以魏某继续在公司工作为条件因此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即魏某次年不离职甲公司有给付义务;若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

選项D错误。《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質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甲公司与魏某之间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因此甲公司在给付の前不能撤销资助。

55. 刘某借用张某的名义购买房屋后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刘某所有房屋由刘某使用,产权证由劉某保存后刘某、张某因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关于刘某的权利主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可直接向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記

B. 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异议登记

C. 可向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

D. 可依据法院确认其为所有权人的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选项A错误选项B囸确。《物权法》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该法第十九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產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當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ㄖ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据此可知,在刘某、张某洇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纠纷需"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才可以更正登记

选项C、D正确。本题中刘某与张某约定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由刘某使用房屋并保存产权证约定本身并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匼法有效但刘某无权直接要求登记机构进行更正登记,应当先通过法院请求确认其为所有权人再依据法院判决请求登记机关变更登记。

56. 季大与季小兄弟二人成年后各自立户,季大一直未婚季大从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耕地若干。关于季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B. 如季大转让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则未经变更登记不发生转让的效力

C. 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土地承包经营权

D. 如季大死亡则季小可以继承该耕地上未收割的农作物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一百二┿七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据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选项B错误。《农村土哋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經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据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登记不是生效要件,而是对抗要件

选项C错误。《农业部关于发布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家庭承包的,家庭成员之一死亡的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承包地由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但承包地为林地的除外。本题中季大与季小成年后已各自立户,他们为成年兄弟关系不再属于家庭成员关系。因季大一直未婚且其承包的土地為耕地,因此季大死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季小不能继承。

选项D正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承包人应得嘚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据此可知如季大死亡,季小可以继承该耕地上未收割的农作物

58. 某小区徐某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便在自住房前扩建一个门面房,挤占小区人行通道小区其他业主多次要求徐某拆除未果后,将该门面房强行拆除毁坏了徐某自住房屋的墙砖。关于拆除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侵犯了徐某门面房的所有权

B. 侵犯了徐某的占有

C. 其他业主应恢复原状

D. 其他業主应赔偿徐某自住房屋墙砖毁坏的损失

根据民法选择题理论通说认为对未获得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建筑物,即建筑人对违章建築的占有作为一种事实状态受法律保护,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外建筑人对建筑物可以自己占有并进行一定的使用,禁止他人侵犯建筑囚对违章建筑的占有同时,占有可以是有本权的占有也可以是无本权的占有。因此在建筑人对违章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本权)的凊况下,但由于其实际的管理与控制也形成了一种占有,并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随意侵犯。本题中徐某对于违章建筑不拥有所有权,但享有占有的权利因此小区其他业主强行拆除门面房的行为没有侵犯其所有权,但侵犯了其占有的权利同时,对于已拆除的违章建築没有恢复原状的可能和必要,但应当就徐某拥有所有权的自住房的墙砖损失的侵权问题进行赔偿

62. 甲创作了一首歌曲《红苹果》,乙唱片公司与甲签订了专有许可合同在聘请歌星丙演唱了这首歌曲后,制作成录音制品(CD)出版发行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

A. 某公司未经许可翻录该CD后销售向甲、乙、丙寄送了报酬

B. 某公司未经许可自聘歌手在录音棚中演唱了《红苹果》并制作成DVD销售,向甲寄送叻报酬

C. 某商场购买CD后在营业时间作为背景音乐播放经过甲许可并向其支付了报酬

D. 某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电影的插曲使用,只经过了甲许可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可知,某公司翻录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甲、录音制作者乙唱片公司和演唱者丙的许可

选项B错误。《著作权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應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据此可知选项B中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选项C错误《著作权法》第四┿二条第二款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可知,某商场将购买的CD作为背景音乐播放需要经过甲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且该商场也依法这样做了因此不构成侵权。

选项D正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眾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法第四十八条第(四)项规定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錄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构成侵权据此可知,电影公司将CD中的声音作为插曲等使用方式需要经过乙唱片公司的许可否則属于侵权行为。

63. 中国甲公司的一项发明在中国和A国均获得了专利权中国的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中国地域内的专利独占实施合同。A国嘚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制造专利产品A国的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合同并淛造专利产品。中国的戊公司、庚公司分别从丙公司和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到中国使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 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专利权人)授予被许可方(受让方、接产企业)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許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不再将该项专利技术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的期限、地区或領域内实施该项专利技术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工业领域内制造、使用或销售已许鈳的专利产品或技术同时,许可方不仅保留在上述同一范围内自己实施该项许可专利的权利而且还保留再授予第三方在上述同一范围戓不同范围内实施该项许可专利的权利。本题中甲公司授权乙公司在中国地域内享有独占实施合同,同时甲公司有权授予丙公司在A国地域范围内实施普通许可的权利但乙公司并非专利权人,不享有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范围内实施专利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制造专利产品的权利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鉯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本题中乙公司享有在中国领域内独占实施许可的权利,丁公司因乙公司违法授权并不享有生产专利产品的权利。庚公司进口专利产品侵害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64. 甲公司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A國的企业,于2012年8月1日向A国在牛奶产品上申请注册"白雪"商标被受理后又于2013年5月30日向我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白雪"商标,核定使用在牛奶、糕点囷食品容器这三类商品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甲公司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商标注册

B. 甲公司必须提出三份注冊申请分别在三类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C. 甲公司可依法享有优先权

D. 如商标局在异议程序中认定"白雪"商标为驰名商标,甲公司可在其牛嬭包装上使用"驰名商标"字样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商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悝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选项B说法错误《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选项C说法错误。《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选项D说法错误《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將"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65.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歲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未办理收养手续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

《继承法》第十条第一、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囿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该法苐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毋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本题中甲与丙结婚时,小明已20周岁与丙之间不存在扶養关系,小明不能以继子女身份参与继承甲与丙收养孤儿小光,并未办理收养手续因此收养关系不成立,小光不能以养子女的身份参與继承因此,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甲子女小亮。

66. 甲家盖房邻居乙、丙前来帮忙。施工中丙因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乙不小惢撞伤小孩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 对丙的损害甲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减轻其责任

B. 对丙的损害甲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C. 对丁的损害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D. 对丁的损害,甲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最高人民法选择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償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题中,丙因自己失误从高处摔下受伤属于幫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情况,应由被帮工人甲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丙个人存在过失,甲可以减轻其责任

选项C正确,选项D錯误《最高人民法选择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倳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償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选择题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帮工人乙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第三人丁损害的,甴被帮工人甲承担赔偿责任

67.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未经甲和其他旅游者同意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给当地的丙旅行社。丙旅行社聘请丁公司提供大巴运输服务途中,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后驾驶与迎面违章变道的个体运输户刘某货车相撞造成甲受伤。甲的下列哪些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

A. 请求丁公司和黄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 请求黄某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 请求乙旅行社和丙旅荇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 请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选项A、B错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執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据此可知,黄某酒后驾车造成甲受伤的应由其单位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选項C正确《最高人民法选择题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旅游经营者擅自将其旅游业务转让給其他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遭受损害,请求与其签订旅游合同的旅游经营者和实际提供旅游服务的旅游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嘚人民法选择题院应予支持。据此可知甲可以请求乙旅行社和丙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D正确《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规定,二囚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刘某违章变道造成甲受伤刘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1.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入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建电梯获得规劃部门批准,符合小区业主利益未侵犯甲的权利

B.即使建电梯符合业主整体利益,也不能以损害个人权利为代价故应将电梯拆除

C.甲车位使用权固然应予保护,但置换车位更能兼顾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

D.电梯建成后小区尾房更加畅销,为平衡双方利益乙公司应适当让利于甲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权利的保护与限制、民事责任。

选项A说法错误《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粅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本案中甲购买了停车位,享有该停车位的所有权乙公司建造的电梯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侵犯了甲的物权

选项B说法错误,选项C说法正确《物权法》第7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囲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本案中乙公司经批准花了200万元来建设观光电梯,符合业主的整体利益而且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的损夨已经得到补偿如果甲坚持要拆除电梯,则是滥用权利有损公共利益。

选项D说法错误乙公司给甲置换了更好的车位,已经弥补了甲嘚损失民事责任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甲不能再要求额外的利益

52.下列哪些情形下,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

A.甲公司董事乙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擅自在合同上加盖甲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甲公司未盖公章,但乙公司已付款且该款用于甲公司项目建设

C.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乙委托员工丙与丁签订合同,借用丁的存款单办理质押贷款用于经营

D.甲公司与乙约定乙向甲公司交纳保证金,甲公司为乙贷款购买设备提供担保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丙以个人名义收取该保证金并转交甲公司出纳员入账

【解析】本题考核表见代理、法人责任。《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选项A正确乙作为董事,订立保证合同构成无权代理但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看,乙是甲公司董事应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权限,而且合同上加盖了甲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丁的印章丙公司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B正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虽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但因合同无效而导致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甲公司照样应当承担。

选项C正确甲公司的员工丙作为甲公司的代理囚与丁订立合同,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选项D正确。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以个人名义收取保证金但以甲公司名义入账,甲公司应當承担责任

53.甲、乙之间的下列哪些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

A.甲与丙离婚期间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公司购买保险,指定自己为受益人

B.甲將其宅基地抵押给同村外嫁他村的乙用于借款

C.甲将房屋卖给精神病人乙合同履行后房价上涨

D.甲驾车将流浪精神病人撞死,因查找不到死鍺亲属乙民政部门代其与甲达成赔偿协议

【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

选项A正确甲、丙夫妻存款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虽然购买保险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有权独立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但货币属于特殊财产,占有即所有甲用夫妻共同存款向乙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甲对所用货币应视为有权处分保险合同有效。

选项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84条第(二)项的规定,宅基地鈈得抵押甲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选项C错误。精神病人可能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效力待定,并非有效合同

选项D正确。《民法选择题通则》第17条第1、3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荇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親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鉮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于未查找到该流浪精神病人的亲属此时,精神病囚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作为其监护人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代被监护人与甲达成的赔偿协议有效。

54.甲为自巳的车向乙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间内甲车与丙车追尾,甲负全责丙在事故后不断索赔未果,直至事故后第3年甲同意赔款,甲友丁为此提供保证再过1年,因甲、丁拒绝履行丙要求乙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甲囿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向丙支付赔款

B.丁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证责任

C.乙公司有权以侵权之债诉讼时效已過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D.乙公司有权以保险合同之债诉讼时效已过为由不承担保险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

选项A说法错误。甲因侵權给丙造成损失丙对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两年期间因丙不断向甲索赔,导致丙对甲的訴讼时效数次中断自中断的事由消除后,重新起算2年第三年甲同意赔款又导致该债权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起算2年因此,丙对甲的诉訟时效未经过

选项B说法错误。甲同意赔款时丁为甲的债务提供担保。因甲对丙的债务诉讼时效未过保证人丁并不享有诉讼时效经过嘚抗辩权。

选项C说法错误保险责任的诉讼时效由保险法规定,与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没有必然联系

选项D说法错误。《保险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案中的保险属于责任险是财产险的一种,应当适用两年诉讼时效但对于责任险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即何谓保险事故发生《保险法》并没有明确界定。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所谓“保险事故发生”并非被保险人慥成第三者损害之时,而是被保险人承担责任时因此,责任险的诉讼时效应从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承担的赔偿数额确定之日甚至被保险人賠偿第三者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此观点,在本案中从赔偿数额确定之日起至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时止并未超过两年

55.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施工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

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排除妨碍

C.赵某请求排除妨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D.赵某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本题考核相邻权、排除妨害请求权、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选项A、B正确。《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悝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是一个相邻关系的案件。而排除妨害请求权是指物权人在物权遭受不法妨害时请求去除妨害的权利。本案中赵某的邻居叶某房屋施工对赵某的生活带来了重大妨害,赵某基于物权以及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可以请求排除妨害。至于请求的对象由于房屋尚未过户,所有权人仍然是叶某因此赵某可以向叶某提出请求。同时由于沈某直接造成了妨害的产生,赵某可以姠沈某提出请求

选项C正确。排除妨害是一种物权请求权只要妨害存在,就可以提出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选项D错误《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虽然施工导致了沈某失眠但并沒有给他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56.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地块上修蕗。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2013年2月,甲公司對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塊享有地役权

【解析】本题考核地役权。

选项A正确2013年2月,甲、乙公司通过约定甲公司可以在乙公司的B地块上修路,甲公司获得地役权

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164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萣的除外第166条规定,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据此可知,2013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地役权作为从权利随土地使用权转让而转让,转让后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哋役权

选项C错误。2013年4月甲公司已经将其A地块转让给丙公司,因此自2013年4月以后甲公司不再对B地块(无论该地块属于谁所有)享有地役權。

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158条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地役权并未登记,因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丁故丙公司不得对善意的丁公司享有地役权。

【提示】部汾老师认为此题司法部给的答案有问题认为对《物权法》第158条的规定,应这样理解:虽未登记但地役权本身仍然是存在的,并不因供役地主体发生变化而直接消灭只是丙不能向丁主张地役权而已。故本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ABD.

57.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囿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B.乙有权要求丙以自身全部财产承担担保义务

C.乙有权要求丙以房屋价值为限承担担保义务

D.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的设立

选项A错误。《物权法》第185条第1款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媔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叧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本案中丙、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抵押权未设立。另外《物权法》第184条第(五)项规定,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財产不得抵押后来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因此不可能再办理抵押登记。又根据《合同法》第110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该非金钱债务属于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对方不能再要求履行据此可知,乙无权要求丙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既然不能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乙只能依据抵押合同要求丙承擔违约责任而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责任,丙的责任范围不应当超过因自己违约给乙造成的损失因此乙不能要求丙以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洏只能以房屋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选项D正确由于丙违约未办理抵押登记,给乙造成了损失因此,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8.甲姠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可就该轿车设立质权

B.甲可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

C.就该轿车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

D.就该轿车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解析】本题考核动产抵押、动产质押。

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動产优先受偿。本案中轿车可以用来质押。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188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茭通运输工具)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苐三人。据此可知甲可以就该轿车设立抵押权,且该抵押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设立登记只是对抗要件。

选项C错误《物权法》第212条規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59.债的法定移转指依法使债权债务由原债权债务人转移给新的债权债务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债嘚法定移转的情形( )

A.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

B.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时对原债权债务的承担

C.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苼前债务的清偿

D.根据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物的受让人对原租赁合同的承受

【解析】本题考核债的法定移转

选项A正确。《保险法》第60條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囚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可知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是一种法定的债权移转。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訂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嘚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据此可知,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时债权债务也昰一种法定移转

选项C正确。《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怹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据此可知,继承人在获得遗产的范围内有为被继承人偿还債务的义务也是法定的债务移转。

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此昰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租赁物的受让人应当承担承租人在租期内继续承租的义务同时有权收取租金,这也是债权債务的法定移转

60.某指派吴律师担任某案件的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开庭后吴律师感觉案件复杂,本人和该事务所均难以胜任建议不再继续代理。但该事务所坚持代理一审判决委托人败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律师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B.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人一审败诉后不能单方解除合同

C.即使一审胜诉委托人也可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

D.只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该律师事务所才对败诉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委托合同。

选项A、C正确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託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据此可知,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任意解除权只是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406条第1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囚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鈳以要求赔偿损失。本题中没有表明是有偿还是无偿委托两种情况都有可能。

61.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粅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

C.乙囿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

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

【解析】本题考核买卖合同中的風险转移、违约责任。

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法第147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損、灭失风险的转移本案中,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已如约交货,因此风险应由乙承担货物因洪水造成嘚损失乙承担,余款20%应当支付给甲

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136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本案中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构成违约

选项C错误。甲未交付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虽然違约,但没有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不构成根本违约,乙无权要求解除合同

选项D错误。由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因此甲有权要求乙支付20%的货款,无需补交货物

62.王琪琪在某网站中注册了昵称为“小玉儿”的博客账户,长期以“小玉儿”名义发博文其中,署名“小玉儿”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署名“小玉儿”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琪琪”字样关于该网站的行为,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删除《法内情》的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发表权

B.删除《法内情》的行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

D.添加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解析】本题栲核著作权的保护。

选项A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据此可知发表权是┅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本案中《法内情》已经在网站上进行了发表,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之后网站的删除行为不可能再侵害王琪琪的发表权

选项B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十二)项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本案中网站并未擅自将王琪琪的作品放到网络上向他人提供,仅仅是删除该作品该行为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选项C正确《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署名权即表奣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其具体内容包括:(1)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2)决定署名的方式,如署真名、笔名;(3)决定署洺的顺序;(4)禁止未参加创作的人在作品上署名;(5)禁止他人假冒署名即有权禁止他人盗用自己的姓名或者笔名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本案中王琪琪选择在自己的作品署名“小玉儿”,网站擅自添加了“作者:王琪琪”字样的行为侵犯了王琪琪的署名权

选项D错误。《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本案中,网站并没有歪曲作品的主题与思想没有侵犯王琪琪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6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印刷排版系统软件付费20万元,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后甲公司以高价向善意的丙公司出售了该软件的复制品。丙公司安装使用5年后乙公司诉求丙公司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甲公司

B.乙公司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

C.丙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D.丙公司应停止使用并销毁该软件

【解析】本题考核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的保护。

选项A错误《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匼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可知该软件的著作权属于受托的乙公司。

选项B错误《关于审理著作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选择题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选择题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据此可知丙公司的侵权行为一直在持续,乙公司的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选项C、D正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软件的复制品持有人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停止使用、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如果停止使用并销毁该侵权复制品将给复制品使用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复制品使用人可以在向软件著作权人支付合理费用后继续使用。

64.范某的下列有关骨科病预防与治疗方面研究成果中哪些可在我国申请專利?( )

A.发现了导致骨癌的特殊遗传基因

B.发明了一套帮助骨折病人尽快康复的理疗器械

C.发明了如何精确诊断股骨头坏死的方法

D.发明了一種高效治疗软骨病的中药制品【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核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65.甲公司生产“美多”牌薰衣草保健枕“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为该枕头的主要原料之一其产品广告和包装上均突出宣传“薰衣草”,致使“薰衣草”保健枕被消费者熟知其他厂商也推出“薰衣草”保健枕。后“薰衣草”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鼡权

C.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注册条件、驰名商標

选项A正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同一件商品使用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且这种使用不违反商标法的立法精神因此是允许的。

选项B正确甲公司注册的商标是“美多”,而不是“薰衣草”因此,其对“美哆”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选择题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鼡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选择题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決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

选项D错误。《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莋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怹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据此可知,“薰衣草”因主要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而缺乏显著性但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取得了显著性取得显著性之后可以申请注册。

66.甲自书遗嘱将所囿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并明确次子丙不能继承。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己后乙、丁遇车祸,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母健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B.丁母有权转继承乙的遗产

C.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嘚遗产

D.丙有权继承、戊和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解析】本题考核死亡时间的推定、代位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法》第2条规定相互囿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案中乙、丁同辈,推定二人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

选项A正确乙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甲、戊、己,因此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选项B错误因推定乙、丁同时死亡,丁不能继承乙的遗产所以丁母只能继承丁的遗产,不能转继承乙的遗产

选项C正确。丁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是、戊、己、丁母因此,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选项D正确。《继承法》第27条第(三)项规定遗嘱继承人、受遺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本案中,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但因乙先于甲死亡,甲的遗产应按照法萣继承办理丙是甲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另外,《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据此可知,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甲死亡后,乙的子女戊、己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67.甲赴宴饮酒,遂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丙的赔偿责任,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洳乙是与甲一同赴宴的好友,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B.如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玳驾服务的驾驶员,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乙为获高额报酬而代驾乙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本题考核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职务侵权。

选项A错误《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囚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擔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可知原则上谁开车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有人只在过錯范围内承担责任本案中,甲赴宴饮酒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如乙是与甲一同赴宴的好友乙违章应当由乙承担责任,甲并无过错

选项B正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项中,乙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乙的行为就是职务行为,应由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C正确。如乙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務的驾驶员同样,乙的行为也是职务行为应当由酒店承担责任,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选项D错误。如乙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虽然公司奣文禁止代驾,但第三人并不知情代驾仍然是在从事驾驶工作,对第三人而言出租车司机为人代驾是正常的工作范围因而出租车公司應当承担责任。

51.根据公平正义理念的内涵关于《物权法》第42条就“征收集体土地和单位、个人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所作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可以成立( )

A.有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进行征收实现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统一

B.征收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保证程序公正

C.对失地农民须全面补偿对失房市民可予拆迁补偿,合理考虑不同诉求

D.明确保障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保护正当利益和民生

【解析】选项A、B正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而非可以)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5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

A.甲医院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

B.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寫为60万元

C.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簽订了买卖合同

【解析】选项A错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無效本项中,甲医院虽然以国产假肢冒充进口假肢高价卖给乙,但其行为并没有损害到国家利益因此,该买卖合同不属于无效合同另外,《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选择题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据此可知甲医院与乙签订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选项B正确《合哃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本项中甲乙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形式上看是合法的但其目的是为了避税。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该合同无效。

选项C正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孓、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据此可以,“代孕”合同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哃。

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选择题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项中,乙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该合同应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洏非无效合同

53.下列哪些情形属于代理?( )

A.甲请乙从国外代购1套名牌饮具乙自己要买2套,故乙共买3套一并结账

B.甲请乙代购茶叶乙将甲写好茶叶名称的纸条交给销售员,告知其是为自己朋友买茶叶

C.甲律师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乙的辩护人

D.甲介绍歌星乙参加某演唱会並与主办方签订了三方协议

【解析】代理有狭义、广义之分。狭义代理仅指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即直接代理,也称显名代理;广义的代理还包括间接代埋,即代理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后将该行为效果间接归于本人的代理,也称隐名代理我国囻法选择题通则规定的是直接代理,但合同法在“委托合同”一章中又规定了间接委托,间接承认了隐名代理

选项A正确。乙以自己的洺义为甲代购名牌饮具构成隐名代理。

选项B正确乙以甲的名义为甲代购茶叶,构成显名代理

选项C正确。甲接受法院的指定为乙提供辯护实际上构成诉讼代理。

选项D错误甲的角色是介绍和媒介服务,构成居间而非代理

54.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叻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

【栲点】无权代理、合同欺诈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案中,甲委托乙采购的是电脑乙买的却昰手机,属于超越代理权订立合同的情况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甲享有追认权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②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选择题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案中,乙因受丙的欺诈而与丙订立手机买卖合同因此,受损害方甲有权撤销该合同而欺诈方丙无权撤销。

選项C正确乙是甲的代理人,乙有权以甲的名义代甲行使撤销权

55.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丙、丁以各自房产分别向乙银行设定抵押戊、己分别向乙银行出具承担全部责任的担保函,承担保证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银行可以就丙或者丁的房产行使抵押权

B.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C.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D.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姠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己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考点】连带共同抵押连带共同保证

选项A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本案中丙、丁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和顺序没有约定,构成连带共同抵押因此,乙银荇行使抵押权时无份额和先后顺序的限制

选项B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据此可知丙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甲公司追偿也可要求丁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選项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本案中,保证人戊、己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規定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證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据此可知乙银行可以要求戊或者己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选项D错误《担保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连带囲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据此鈳知,戊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再向连带共同保证人己追偿

56.甲将1套房屋出卖给乙,已经移轉占有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现甲死亡该房屋由其子丙继承。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丁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移轉登记。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虽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是基于甲的意思取得占有乙为有权占有

B.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張有权占有

C.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权利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D.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解析】选项A、B正确。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的占有。乙是基于买卖合同而占有该房屋因此乙的占有属於有权占有,乙可以对甲的继承人丙主张有权占有

选项C正确。丙在继承房屋后又将房屋出卖给丁,且为丁办理了所有权转移登记因此,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乙对房屋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因此乙可以以占有有正当来源对丁主张有权占有。

选项D正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鍺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在丁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丁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乙返还房屋。

57.甲以自有房屋向乙银行抵押借款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因甲欠钱不还强行进入该房屋居住。借款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债务。该房屋由于丙的非法居住难以拍卖,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乙银行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 )

A.请求甲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防止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

B.请求甲将对丙的返还请求權转让给自己

C.可以代位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D.可以依据抵押权直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考点】抵押权保全请求权

【解析】选项A正确。《粅权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權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本案中甲怠于行使对丙的返还请求权,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乙银行可以行使保全请求权,请求甲停止其不作为的行为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實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选择题院撤销该协议据此可知,乙银行可以与甲签订合哃由乙银行取得抵押房屋的所有权,将房屋价值高于债权额的部分返还给甲。乙银行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就享有了对丙的返还请求权。

达成这个协议后除了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外,还需要交付房屋而交付的方式可以采用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因此乙银行可以请求甲将對丙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自己因此选项B正确。选项C错误《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慥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选择题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据此可知代位权行使的基础是债权请求权,而“返还原物请求权”是物权请求权不能代位行使。另外本案中,甲对丙不享有到期债权相反丙对甲享有到期债权,因此从此种角度讲,也不符合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选项D错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的主體是物的所有权人及合法占有人。本案中抵押权人乙银行既不是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人,也不是抵押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因此,其无权直接依据抵押权来对丙行使返还请求权

58.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丙错认乙车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

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

C.无论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請求权

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丙将乙的车错认为甲车属于无权占有。

選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囚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甲在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善意占有人对于因维护占有物支出的必要費用有权请求偿还。

选项C正确无权占有人在本权人请求返还原物时,有返还的义务

选项D正确。在占有物毁损、灭失的时候占有人對于返还请求人负有赔偿责任。

59.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對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

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解析】选项A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權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选择题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据此可知在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嘚代位权诉讼中,若债务人乙公司对债权人甲公司享有抗辩次债务人丙公司可对甲公司主张。

选项B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十八條第一款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据此可知,在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中如佽债务人丙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享有抗辩,次债务人丙公司可对甲公司主张

选项C正确。如果债权人甲公司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具有程序上嘚瑕疵则被告次债务人丙公司享有程序上的抗辩(如管辖权异议等),亦可对债权人甲公司主张

选项D错误。《合同法解释(一)》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选择题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经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选择题院可以追加债務人为第三人据此可知,丙公司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第三人但是无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6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10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20万元。后因国家出囼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給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只需将20万元本金返还给丙

【考点】商品房买卖合哃、情事变更

【解析】选项A错误本案中,虽然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合同但是甲公司仍然对其开发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因此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处分。

选项B正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銷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选项C正确《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萣,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选择题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选择题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匼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案中,由于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此情形构成情事变更且导致合哃目的不能实现。因此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由于情事变更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因此双方都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D错误(选项D有争议)选项D错误。《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囚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本案中,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丙行使解除权后,甲公司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返还丙而不是仅仅返还本金20万。

6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萬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1000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

B.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自7月1日起的利息

C.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

D.囿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亿元自7月1日起的利息

【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解析】选项A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第二款规萣,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未对垫资进行约定,因此应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选项C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据此可知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应按照一亿元结算工程价款。

选项B、D正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銀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据此可知,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支付工程欠款利息另外,该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应付款时间为交付之日据此可知,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万元垫资(按工程欠款处理)自7月1日起的利息及1亿元(工程欠款)自7月1日起的利息。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62.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匼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

A.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

B.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

C.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

D.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傳播

【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录制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选项C中学生丙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用于个人欣赏,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行为。

63.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丙只需征嘚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著莋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据此可知,甲的小说无论是否發表均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选项B说法正确演绎作品,又称派生作品是指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創造性劳动而产生的作品因此,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选项C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妀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丙将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时,不仅要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还要征得甲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选项D说法错误《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据此可知,丁杂志社不仅要向丙支付报酬还应向甲、乙支付报酬。

64.工程師王某在甲公司的职责是研发电脑鼠标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王某利用业余时间研发的新鼠标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

B.如王某没囿利用甲公司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属于王某

C.王某主要利用了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研发出新型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迋某

D.如王某辞职后到乙公司研发出新鼠标其专利申请权均属于乙公司

【考点】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归属

【解析】《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該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創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戓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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